第二章 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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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9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村镇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5
页码: 918-932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村镇建设,概括了邵阳市村镇建设的概况、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城镇规划 建设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 概况
  境内最早的村落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宋代,外境移民不断迁入,人口增多,村落遍及全境。因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多种因素而形成集镇,有的“日中为市”,有的商贾建店逐渐发展。明清时期,境内村镇沿驿道、水路建设者居多,资江及其支流沿岸、驿道两旁为村镇密集区。沿驿道而建的主要集镇有洪桥铺、黑田铺、楮塘铺、云水铺、官桥铺、塘田市、佘田桥、杨田铺、岩口铺、紫阳铺、巨口铺、龙溪铺、西岩市等。沿水路而建者主要有武阳、李熙桥、高沙、江口、竹市、石江、六都寨、荷香桥、回龙寺、塘田寺、金称寺、黄亭寺、渡头桥等。民国年间,部分沿水路而建者因河床逐渐增高或筑修河坝不能通航而逐步衰落。公路发展后,村镇逐步沿公路而建。
  新中国成立后,区、乡政府驻地不断建立国营、集体商业及服务网点,逐步发展为集镇,部分集镇继而发展为建制镇。有的随工厂、矿山的建立,形成工矿镇(如寸石、牛马司等)。50年代初,部分农民逐步盖新房。1958~1960年,有的地方拆除农民私房建集体宿舍及食堂、敬老院等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有所减少。1961~1963年,人民公社处理“一平二调”问题,农民又重建住宅。1964~1978年,农村多兴建仓库、猪场等集体用房,私人建房较少,市场萎缩,集镇萧条。
  1979年以后,农村逐步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农民收入增加,开始出现建设热潮,集市贸易逐步复苏,部分老集镇由衰转兴,一批新集镇相继崛起。1980年,境内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下同)恢复发展到16个。1982年,开始编制村镇建设规划,设置管理机构,村镇建设逐渐步入有组织、有规划发展的轨道。1985年,建制镇发展到41个。80年代,在兴建住宅建筑的同时,大力兴建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
  1990年,全市共有建制镇50个,集镇295个,村庄7955个。隆回县、邵阳县各有建制镇9个,数量为全市之最。沿国道、省道分布有建制镇34个、集镇65个,分别占总数的62.9%和22.03%。全市村镇东部丘陵区密集,西部山区稀疏。村镇总人口611.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2.28%。村镇住宅总面积13879.28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12.63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825.4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26.27万平方米。建制镇、集镇全部通车、通电;80%的村庄通公路,48.05%的村庄通电。建制镇、集镇自来水普及率为31.08%和23.94%。
  全市村镇建设点多、面广、基础差、底子薄,建设资金短缺,管理机构尚未健全,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节 规划
  新中国成立前,村镇建设没有规划。村镇规划始于50年代后期。1958年,国家农业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发出开展人民公社规划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境内各县编制大量的人民公社建设规划。规划内容除农、林、渔、牧业外,还包括平整土地、整修道路、建设新村。这次规划,对于发展生产、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描绘共产主义蓝图”的思想指导下,普遍提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社社通公路,村村通汽车”,强调“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因不切实际,实施者少。1964年后,“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境内掀起,农村广泛推广大寨经验,普遍制定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规划,但缺少系统的村镇建设规划。同时,受当时的经济政策制约,村镇建设投入少,只有一些局部的规划付诸实施。1981年,农村经济方兴未艾,农民踊跃建房,农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引起国家重视。是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1982年,国家建委、国家农委联合颁发《村镇规划原则》,规定村镇规划的任务、指导思想、阶段、内容、依据等。邵阳地、市建委组织培训规划人员,进行地形测量,划拨规划经费,选择洞口县高沙镇、隆回县滩头镇等村镇进行规划试点。1984年,全面铺开村域、乡域、镇域规划,当年完成各类规划1400多个。地、市建委及时组织规划人员掌握规划原则,提高规划质量,对农村建房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建设部门还分别进行座谈研讨和规划评比,有14个规划获奖,其中新邵县岱水桥乡赤水中心村规划获省级单项奖,绥宁县黄土矿乡规划获省级成套规划良好奖。到1986年底,全市利用1:10000的航空测量地形图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04个;利用1:10000的航空测量地形图放大成1:2000或1:1000的图纸和自行组织测绘的地形图,完成粗线条的建制镇建设规划39个,集镇建设规划254个,村庄建设规划6890个。是年,市建委组织第二次村镇规划座谈研讨和评比,6个规划获奖。同年,省测绘局来邵阳进行地形图测绘,共测量21个村镇,测量面积39.86平方公里,为提高规划质量奠定基础。1987年,国家建设部印发《以集镇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村镇规划工作的要求》,根据《要求》精神,全市更加注重规划质量的提高,在继续进行规划编制的同时,开始对粗线条规划进行加深加细、调整完善或修编。同年,邵东县邀请武汉城市建设学院的师生以“星火计划”项目编制廉桥、佘田桥、火厂坪3镇建设规划。市建委组织第三次村镇规划座谈研讨和评比,6个加深加细规划获奖。1990年,省建委直接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对高沙镇规划进行修编。到1990年止,全市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45个,建制镇建设规划50个,集镇建设规划295个,村庄建设规划7941个。分别占总数的100%、100%和99.8%。并对50个建制镇、77个集镇、2个村庄的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或修编。分别占总数的100%、26.1%和0.02%。90%的规划按《湖南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审批。建制镇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改变规划前乱建滥占、“见缝插针”的局面。全市50个建制镇实施规划以来,共节约耕地400多亩,镇容镇貌明显改观,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然而,大部分集镇和村庄因为规划质量不高,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节 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农村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村镇建设发展缓慢。广大农民住木舍茅屋,走小路,照明无电,公用设施较少。
  新中国成立后,村镇建设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经历1950~1957年的初步建设,1958~1978年的曲折发展和1979年后的全面发展3个阶段。到1990年,全市村镇共有住宅建设面积13879.2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825.4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26.37万平方米,自来水厂38个,自来水受益村庄364个,受益人口34.24万人。有乡村道路(包括公路、机耕道、林道等)2.25万公里,100%的乡镇,近80%的村庄通公路。100%的乡镇、48.05%的村庄通电。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文教事业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得到发展。
  一、住宅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住宅的数量和质量,贫富悬殊,等级分明。房屋用地、取材和构筑方式,因地形地貌、风俗习惯、生活特点而异。
  西部城步、绥宁等山区的民居多依山傍水,择地成形,用地多为山坡及溪河两岸。为防潮和兽害,底部多架空,俗称“吊脚楼”。建筑承重柱全部落地,挑出部分支撑于岩坡之上,此类建房基本不开挖土石方,保护自然植被,避免水土流失。它的底部架空与上部挑檐相呼应,可与外部空间流通交融。全木结构,盖小青瓦或茅草树皮,底部一般架空高约2米,上人下畜。有“吊脚楼”、“半边楼”之分,还有结构复杂的“走马转角楼”。
  丘陵地带的农房,一般为4垛3间,堂屋居中,两侧为房,大多为全木结构,有的为土砖墙、木屋架,小青瓦或树皮茅草盖顶,开间小,造型简陋,窗户少而小,室内潮湿阴暗。也有5垛4间,6垛5间的,一户一栋。
  地主豪绅的房屋,多为独家院落式,外有围墙、朝门,主体建筑2至3进,中设天井采光,室内青砖铺地,门窗油漆,石灰粉墙,青瓦盖顶。民国时期,受西方建筑的影响,始有豪门大户建设中西结合造型的楼房或庭院式洋房。新邵县太子庙的陈容和、唐家湾的李端斋的西式院落,四周筑有碉堡。
  至新中国成立时,境内农村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栖身桥亭、寺庙者比比皆是。
  新中国成立后,村镇住宅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逐步改善。1950~1953年,农村完成土地改革,生产力获得解放,部分农民开始建新房。1953~1957年,建房农户日益增多,这一时期所建的房屋多为全木结构或土木结构。1958年,农房在“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口号下建设,撤村并点。新建房屋多为土木结构,行列布置。有的地方拆除原有私房,建集体宿舍和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等。拆的多,建的少。新邵县1961年农房面积由1957年的472.7万平方米减少到425.5万平方米。1961年人民公社处理“一平二调”问题,拆迁的房屋作价赔偿,农民又开始重建住宅。1964年~1978年,推行大寨“先治坡、后治窝”的经验。农房建设缓慢,这一时期新建的住宅多为砖木结构,建筑造型基本依旧。1979年后,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出现农民建房热潮,境内平均每年增加住宅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1985年,地区建委、市建委分别组织农房设计竞赛,推广住宅设计,农房建设的质量逐步提高。1990年,境内村镇住宅建筑面积达13879.28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12.63平方米,建筑结构由砖木结构过渡到砖混结构,建筑层次由平房过渡到楼房。建筑造型形式多样,装修色彩千姿百态,形成鲜明的地方特色。集镇住宅多为小开间、长进身,系前店后厂,上宅下店的铺面式,一般2~4层,设有阳台,内喷刷涂料,水磨石地面;经济富裕的外贴瓷面砖、玛赛克。丘陵乡村住宅多为庭院式或独立式,砖木结构,一般为二层。山区乡村住宅多为木结构的独立式。西部山区苗、侗、瑶等民族住宅多数仍保留“吊脚楼”的传统建造型式,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二、公共设施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的公共设施主要是祠堂庙宇,及茶亭、凉亭、桥亭等。各县数量不等。新中国成立后,村镇的公共设施有集体用房,中小学校,医疗文化设施。1990年,全市村镇有公共建筑面积为825.41万平方米。
  集体用房 农村土地改革后,集体用房利用祠堂庙宇改建。人民公社化中,一些村镇利用撤村并点后的社员房屋,改建为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1960年,食堂解体,幼儿园、敬老院解散,农民的生产收益、分配集中在生产队,生产队建有仓库、保管室、会议室、养猪场等。大队也开始建办公用房。此后,社队企业兴起,公社、大队始有积累,开始兴建办公、宿舍用房及农机站、竹木加工厂、粮食加工厂等生产用房等。80年代,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原有的集体用房多数出售给农民。
  文卫设施 清代,村镇教育主要为私塾。民国时期,新学堂与私塾并存。学校多利用祠堂、庙宇。农村医疗设施和文化设施很少。1950年起,村镇普遍修建或改建学校。50年代,标准很低,有的是土砖房,简易课桌。60年代,国家投资和社队集资新建、改建校舍。1979年后,教育得到重视。村镇普遍兴建校舍,标准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一些村镇兴建会场、剧院。80年代,在兴起住宅建设高潮的同时,开始建设文化娱乐设施,部分集镇建有阅览室、球室、棋室、游艺室、录相厅、书店、影剧院等。洞口县高沙镇电影院,有1200个座位,通风、照明、音响效果在省内建制镇电影院中堪称一流。到1990年,境内乡乡建有中学、卫生院,建筑结构类型及装修标准在当地均系较高水平。村村建有小学、卫生室。
  三、公用设施建设
  给水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的饮用水水源为天然河水、山泉水或自然井水,肩挑手提取水饮用,运距几十米至几百米不等。50年代,一些水源困难的地方开始打井取地下水饮用。60年代,因农药、化肥的施用,地表水污染日趋严重,村镇打井取水增多。1965年,牛马司煤矿建成日产7000立方米的抽水机埠,开始向附近居民、村民供水。1971年,邵阳县九公桥修建简易泵房,小型高位水池,安装供水干管400多米,供11个单位、400余人饮用。1983年,邵阳县岩口铺供水站建成供水,当年解决21个机关、学校,及部分居民共2831人的生产生活用水,供水普及率达90.3%。1986年,隆回县滩头镇自来水厂建成供水,设计规模为日产2000立方米,动力、净化、消毒设备配套,为境内村镇最早供居民饮用的自来水厂。此后,建制镇、集镇自来水厂逐步增多。1989年,全市建制镇有自来水厂19个,总生产能力为日产3.23万立方米,单位自备供水生产能力为日产1.54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31.08%。集镇有简易自来水厂19个,总生产能力日产为0.54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23.94%。自来水受益村庄414个,受益人口34.24万人。绥宁县352个村自筹资金676万元,县财政支持219万元,建成自来水工程942处,蓄水池1050个,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70%。绥宁、城步等山区的自来水工程多以山泉水为水源,在山腰修建蓄水池,汇集山泉水,依地势高差向山下用户自流供水。这种供水方式水源水质好,不需处理,供水系统简单,毋需动力设备。因而投资少,见效快,维护费用少,具有山区特色。丘陵地区的自来水工程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水源,一次提升到水处理系统,再加压到高位水池或水塔后向用户供水。这种供水方式水源水质较差,一般需要处理,供水系统较复杂,一次性投资多,维护费用较多。在建设过程中往往分期建设,先供原水然后逐步配套。无自来水的村镇,地下水位高,水源丰富的自打手压井或深井取水。高沙、佘田桥、回龙寺等村镇基本每户有手压井。机关企事业单位则打深井抽水。水源贫乏的村镇,仍然饮用河水、山泉水或井水。
  排水 80年代前,境内村镇污水、雨水多顺势而流,只有少数集镇修有明沟。80年代后,在加强小城镇建设中,排水设施列入集镇建设的内容,有的结合翻修道路改明沟为暗沟,新建道路同时修建下水道,较大的建制镇开始铺设下水管道。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有下水道总长度77公里。60%的污水、雨水实现有组织排放。高沙镇有下水道长6公里,为各镇之首。295个集镇有下水道总长度39公里。部分乡村依然是污水随地撒泼,雨水自然排除。
  照明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落无电力供应,照明主要靠点植物油灯,山区多燃烧松脂等含油植物。民国时期始有“洋油”(煤油)点灯照明,但价格昂贵,一般农民不敢问津。新中国成立后,农民普遍使用煤油照明,但供不应求。1951年,绥宁县寨市(当时为县城)建立火力发电厂,1952年向镇区供电,成为境内村镇供电之始。1956年8月,邵阳县董木滩电站、城步县青年电站(今宋溪江电站)建成发电,为境内最早的农村水电站,分别供白仓、茅坪附近农民照明。60年代后,随大电网变电工程的相继建成,水库、水轮泵站的修建,电力逐步通向村镇。1983年后,国务院确定绥宁、城步为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促进境内小水电的建设与发展。到1990年,全市建制镇、集镇全部通电,并安装路灯500盏。有3923个村庄通电,占村庄总数的48.05%。城步自1956年开始小水电建设以来,采取国家、集体一齐上,多渠道集资,多层次办电。到1988年底,建成小水电站406处,总装机容量189万千瓦,全县100%的乡(镇)、96.5%村、90.67%的组、92.53%的农户通电用电,1989年1月经验收成为湖南省第三个、邵阳市第一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1990年,经省验收,确认绥宁县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标准,为全市第二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
  道路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农村交通闭塞,道路多为羊肠小道,弯曲狭窄,坎坷不平。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发展,逐步修建公路和机耕道。1980年前,一些较大的建制镇进行过道路翻修、改造。80年代起,村镇普遍制定建设规划,按照规划逐步将道路改直扩宽,对路面进行铺装。高沙镇1983~1990年投资30万元,扩宽改直5条主要街道。六都寨镇的过境公路兼镇区道路,1988年前高低不平,污水横流,群众怨声载道,1988年投资15万元进行改造铺装,使镇区面貌大为改观。到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道路长度有232公里,其中水泥、沥青路面长116公里。295个集镇道路长710公里,其中水泥、沥青路面长204公里。
  集贸市场 60年代前,村镇集市贸易无固定设施。有的沿公路设市,有的在街道或空坪隙地摆摊。1964年,高沙镇建成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摊位100个的综合市场,为境内村镇集贸市场之始。60年代后期,视个体经济为资本主义的尾巴,多数墟场被取缔,市场萧条。70年代末,集市贸易开始恢复发展。1986年荷香桥综合市场建成开业,1987年小沙江农贸市场建成开业。此后,各地陆续修建集贸市场。1988年后,各地把集贸市场与水、电、路一起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加以兴建。到1990年,境内村镇共建有各类市场205个,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摊位9100个。并形成一批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已成为村镇扩大商品流通的重要基地。廉桥药材市场、眼镜市场,徐家铺木材市场,仙槎桥、毛家栗山五金市场,高沙乳猪市场等,蜚声省内外。由于市场建设投入不足,集贸市场满足不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路为市的现象仍较突出。
  第四节 管理
  一、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建设自发进行,政府疏于管理,无专业管理机构。1950~1979年由农业部门管理,1980~1982年由农业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管理,1982年后归口建委管理。1984年,邵阳地区建委、市建委分别设立乡村建设科,各定编2人。各县建委也相继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20人。1986年,撤销邵阳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市建委仍设置乡村建设科,编制3人。乡镇设立机构85个,占乡镇总数的26.1%,配备建设助理员116人。1988年,市、县国土局成立,部分乡镇建设助理员转为国土管理员,当年建设助理员由116人减少到77人,村镇建设出现以国土管理代替规划建设管理的现象。1989~1990年,省、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乡镇建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均建立规划建设办公室,配备建设助理员111人;有42个乡配备建设助理员,占乡总数的14%。因编制和经费未完全解决,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仍不健全,队伍仍不稳定,还有86%的乡因没有专门管理人员而使建设管理失控。
  二、人才培训
  村镇建设专业人才历来无专门机构培训。1982年10月,省建委举办首期为期60天的村镇规划培训班。1984年、1985年,地、市建委分别举办培训班。此后,省、市、县分层次、多渠道地培训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人才。到1990年止,全市累计培训1325人次。其中部分人员一直从事村镇建设工作,已成为村镇建设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国家计划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也陆续充实到乡镇,从事村镇建设工作,管理人员的素质逐步提高。但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年年培训,年年流失。同时,由于培训时间长短不一,年龄、文化程度悬殊,建设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1990年,全市市、县、乡(镇)从事村镇建设的176名工作人员中,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仅2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村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试点
  1986年,国家建设部提出“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乡村建设”,市建委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把建设试点作为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当年确定试点村镇13个,其中建制镇9个。高沙镇、廉桥镇为市建委直接管理的试点。高沙镇自试点以来,办了17件急需办理的实事,改变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饮水脏、行路难、夜里无路灯、污水遍地流、电讯设备差的旧面貌。廉桥镇自试点以来,在建设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新修道路3条,建成7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新建临街建筑156栋,配套修建下水道,栽植行道树;日产2000立方米的自来水厂已破土动工,并彻底解决因马路市场影响交通的问题,城镇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邵阳县五丰铺镇在试点建设中,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起抓,1989年被评为全省文明集镇。1986~1990年,全市9个试点镇新建道路11条,长4480米;改建、扩建道路12条、长18078米;新修下水道24条,长8000米;筹建自来水厂8座,新建公厕8栋,购量垃圾车5辆,修建垃圾围47处,新建市场5处;新增建筑面积17.14万平方米。试点建设为全面推动村镇建设起了示范作用。
  四、法规实施
  80年代后,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村镇建设政策法规。1982年,国家建委、国家农委联合颁发《村镇规划原则》。1985年建设部颁发《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一系列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的文件。1990年国家颁布《城市规划法》。各县人民政府及建委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法规性的办法、细则、规定、布告等文件。乡(镇)人民政府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管理规定。到1990年,境内市、县(区)、乡(镇)制定村镇建设法规性文件450个,签订村庄建设协议书5204份。市郊区1986年发布《关于坚决刹住滥占耕地歪风的布告》和《邵阳市郊区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后,各乡(场)认真贯彻实施,刹住圈地建房的歪风。高沙镇1981~1989年,先后下发13个文件和3个公告,初步形成法规体系,使规划、建设、管理统一协调,互相推动。
  1990年,全市各建制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拆除违法建筑2万多平方米,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改变随地建房、功能混杂的局面,逐步形成房屋整齐、街道宽敞的镇容镇貌。“一书二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率为98%。集镇、村庄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规划建设管理,逐步实行“准建证”制度。
  附:村镇选介
  高沙镇 位于洞口县城东南17公里的蓼水河畔。始建于汉代,清乾隆二十五年设分州衙门。新中国成立前,有4正街,4偏街,10多条小巷,店铺300多间。1951年前隶属武冈县,1952年设洞口县后划归洞口管辖并建镇。1958年撤镇并入人民公社,1979年恢复镇建制。1983年,邵阳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洞口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高沙镇总体规划。同年成立高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到1987年,按规划建成蓼湄路、乳猪市场、电影院、利康食品厂等建设项目。在城镇建设实践中创造出“以农稳镇、以工兴镇、以商活镇、以法治镇”的经验。1987年,列为省建委村镇建设联系点、市村镇建设试点。同年,洞口县建委、高沙镇人民政府对高沙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到1990年,按修编后的规划改造高武路、蓼湄路;新建云峰路、供销大厦、停车场;开始筹建自来水厂;搬迁泥塑厂、鞭炮厂。1990年,建成区面积98.74万平方米,常住人口1.83万人,住宅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27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道路长度16.2公里,路灯18盏,环卫机械4台,公共厕所15座。有工业企业26家,商业单位15家,县、区属机关32个,医院3所,学校4所,集贸市场5个。乳猪、皮毛市场蜚声省内外,乳猪制品畅销东南亚和港澳地区。利康食品厂研制的“苡米系列快餐粥”填补国内空白,产品销往国内30多个大中城市并出口创汇,年产量3500吨,产值1500万元。1990年镇区社会总产值7156万元,初步形成以轻工、化工、建材、食品为拳头产品,市场繁荣的工贸型城镇,成为邵阳西南5县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和经济中心之一。
  廉桥镇 位于邵东县城北18公里,距邵阳市区45公里,是长沙通往邵阳的门户,俗称邵阳市的“东大门”。320国道、娄邵铁路经过镇区。1952年建镇,当时只有沿车站两边几十家店铺而形成的一条半边街,建镇后逐步发展。改革开放后,该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开发”的建设方针,采取“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发财”的建设方法,大力吸引外来资金,先后引进20多个省市的个体经营者来镇经商办厂、洽谈生意,成为闻名全国的眼镜、药材市场。1985年后,开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城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1986~1990年,建设投资达6000万元,按规划新建临街铺面300多间,形成棋盘式道路骨架。1990年,镇区有药材栈329家,眼镜店160家,建成区53.5万平方米,常驻人口6780人,住宅建筑面积11.0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79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道路长4900米,下水道长5000米,路灯20盏。文教卫生、电力电讯设施齐全,年商品交易额9000万元。
  长安营集镇 位于城步县城西南75公里,周围山峦重叠,竹茂林深,战略地位重要,古时为湘、桂、黔3省毗连地区苗、侗、瑶、壮等少数民族历次起义的根据地。清乾隆五年(1740),栗贤宇、杨清保以此为根据地发动苗侗人民起义。失败后,清军在此设长安营屯兵驻守,同时移宝庆理瑶同知府驻此。乾隆八年(1743)筑长安营城,城周1.4公里,设游击将军署、守备署、把总署、同知署、横岭巡检司署、军械署、火药局等衙署,跨长安水建东、北2桥,有点将台、校场坪、跑马场等操演场地,附近还设有武安堡、武威堡、武定堡,派有堡卒屯驻。城内驻军常有千人,连同居民商户达3000余人,为清代时城步的繁华要区。宣统2年(1910)撤销长安营,长安营最后一任游击关常兴(满族)随之落籍城步。长安营城于民国7年(1918)毁于兵火,从此成为普通山寨。1985年前隶属岩寨乡,1985年增设长安营乡,长安营为乡政府驻地。1990年,集镇内有常住侗、满、壮、苗、汉等族人口660人,逐步兴建乡政府、养路班、卫生院、供销社、粮店、信用社、学校等设施,并架线通电,建成饮用自来水设施,逐步恢复繁荣。
  白岩水村 属绥宁县枫木团乡,位于县城北面22公里的深山翠谷之中。清末,有苗、瑶、汉族14户、92人,2栋砖瓦房,9栋木房,数间茅屋,房屋建筑总面积950平方米,人平建筑面积10.32平方米。民国36年(1947),增至22户、120人,房屋14栋。1965年增至132户、420人,新建房屋120栋,总面积2.04万平方米,人平建筑面积57.1平方米,形成5个自然村落。1967年修建会场和小学,1978年修建进村公路1.75公里。1982年起,小学实行免费教育,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给予经济补贴。1983年用集体经济购置“解放”、“东风”汽车各1辆。1984年购置手扶拖拉机9台,锯木机3台,电动碾米机8台,修建500平方米的招待所,开办饲料和油料加工厂;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4公里,低压输电线路22公里,户户通电;并修建高山蓄水池9个,蓄水量500多立方米,铺设输水管道2.2万多米,户户饮用自来水。1985年起,每年老年节,用车将老年人、退休干部及烈军属接到村委会参加茶话会。1987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免费旅游。1987年投资21万元建校舍3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到1990年,全村总人口1220人,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21.6平方米,人平纯收入810元。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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