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县城与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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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902
颗粒名称: 第九篇 县城与村镇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7
页码: 906-932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县城与村镇建设的情况,概括了县城建设、村镇建设等。
关键词: 县城建设 村镇建设 邵阳市

内容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概况
  境内县城建设始于汉代。汉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元始五年(公元5年),先后在今邵阳县梅州建夫夷侯城,今武冈城东七里桥建都梁侯城,今邵东县黄陂乡同意村建昭阳侯城。东汉时废侯国,设县建制,遂改侯城为县城。三国吴宝鼎年间,在今隆回县高坪镇古县场建高平县城,晋代于今洞口县石背乡尧王村建建兴县城。南朝梁时在今新宁县水头村建扶阳县城。隋末,设武攸县,建县城于今城步儒林镇。唐初改武攸为武冈。宋初,移武冈县城于今武冈城关镇,开始筑城,明初增筑,明末定型,清代多次复修、补修。城墙总长1780丈。宋代元丰四年(1083),在今绥宁县寨市镇建莳竹县城,崇宁二年(1103)更莳竹为绥宁,明洪武六年(1373)夯筑土城墙。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在今新宁县金石镇建新宁县城,明景泰二年(1451)筑土城墙,明成化六年改土城为石城。明弘治十七年(1504)设城步县,又以今儒林镇为县城,次年筑城,周长5.3里。民国36年(1947),在今隆回县六都寨镇建隆回县城,1949年隆回县城从六都寨迁桃花坪。
  1949年,境内除邵阳县与邵阳市同城而治外,有武冈、城步、新宁、绥宁、隆回5个县城。5县城建成区总面积4.39平方公里,总人口42606万人。其中武冈县城建成区面积1.84平方公里,人口25998人;城步县城建成区面积0.75平方公里,人口2804人;新宁县城建成区面积0.5平方公里,人口5600人;绥宁县城建成区面积0.8平方公里,人口3304人;隆回县城建成区面积0.5平方公里,人口4900人。1952年初,建邵东县城于两市塘,新邵县城于酿溪,洞口县城于洞口(今城关镇),迁邵阳县城至塘渡口。县城发展到9个。1954年迁绥宁县城于长铺子。1955年,邵阳县编制塘渡口镇发展规划。1958年,武冈县城城关镇、新宁县城金石镇、城步县城儒林镇、绥宁县城长铺镇编制建设规划。50年代,老县城逐步改造,新县城初步建设,按规划建成金石镇解放路、长铺镇中心街等主要街道及一些厂房和办公建筑。60~70年代,逐步建设办公用房、工商企业、文教卫生设施。1979年后,县城规划建设列入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各县先后成立建设委员会专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1980年,新邵县公共汽车开始营运,为省内县城公共汽车之始。1981年,各县开始编制县城总体规划。1983~1984年,按规划先后辟武冈城关镇法相岩公园、新邵酿溪镇赛双清公园,并对外开放。80年代,各县城按照总体规划,相继兴建住宅,新建、改造与扩建道路、下水道,进行道路绿化,铺设人行道板,安装路灯;兴建自来水厂、综合市场,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及文教、卫生、体育设施均配套建设,逐步形成城市雏型。到1990年,全市9个县城建成区总面积23.88平方公里,为1949年的5.44倍,总人口25.92万人,为1949年的6.08倍。房屋建筑总面积903.3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07.57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8.6平方米。建有自来水厂10个,自来水普及率91%。道路总长度138.27公里。下水道总长度104.22公里。路灯1277盏。人平公共绿地0.6平方米。有环卫机械41台(辆)。公共厕所72座。其中武冈县城关镇建成区面积4.33平方公里,人口5.03万人,房屋建筑面积159.52万平方米,规模为全市县城之首。1990年各县城布局基本合理,公路交通便利,设施基本配套,系各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第二节 规划
  境内县城规划可追溯到明代。明洪武初,武冈州筑城墙,周长760丈,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按王城格局建设城池。景泰二年(1451),新宁县城修街道,筑城墙,建东、南、西、北4门。弘治十八年(1505),城步县城筑城墙,设东、南、西3门。清光绪十九年(1893),新宁县城的城区规划,将县城分为城内、城外和城墙3部分。民国32年(1943),武冈县政府街市整理委员会拟定武冈县城街道修建规划,民国35年,改为县城营造计划委员会,专事拟定营建计划并督导实施。其时,新宁县政府及参议会亦拟订过县城修复规划。以上规划均无完整资料可查。
  新中国成立后的县城规划,始于1955年邵阳县编制的塘渡口镇发展规划。1958年,金石镇、儒林镇、长铺镇、武冈城关镇编制建设规划。1964年,桃洪镇编制建设规划。这一时期的建设规划对县城建设起了一定指导作用,但规划的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加之经济条件的制约,实施者少。
  1980年,第一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后,县城规划工作列入邵阳地区行署和各县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地区和各县相继成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1981年,各县城开始编制总体规划。到1985年,9个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年限、城镇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市政公用设施6个方面。并分别由各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申报,地、市审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总体规划批准后,部分县城对重点地段编制详细规划。如:塘渡口镇白虎街街景规划,金石镇白公渡公园规划,长铺镇万家坪小区详细规划,武冈城关镇法相岩公园规划等。这一时期编制的规划,内容较完整全面,布局基本合理。同时,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在实施中具有较强的制约性和较高的权威性。县城步入按规划建设的轨道。
  1989年,两市镇、酿溪镇率先进行总体规划修编。1990年,武冈县人民政府邀请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对城关镇总体规划修编,新宁县人民政府邀请省城市建设专科学校对金石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邵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市第一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对塘渡口镇规划修编。到1990年底,除桃洪镇外,其他8个县城均进行了总体规划修编。修编过程中,通过科学论证,完善内容,加深深度,调整布局,使总体规划定性更为准确,布局更趋合理,更好地指导建设。
  第三节 道路与照明
  道路 晚清,武冈县城已有4条大街、7条小巷,形成道路网络。新宁县城有街道7条。城步县城形成768米的西正街(今儒林街)及东正街、南正街等3条主街。但当时道路狭窄弯曲,路面多为石板,差的为泥土、砂石,宽度一般2~5米,只能供人行和交易,不能行车。民国时期,县城道路建设有所发展。民国36年(1947),武冈县城有大街小巷42条,总面积10.26万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城在建设中首先整治道路,通过新建、改造与扩建,道路长度、宽度逐年增加,质量逐步提高。到1990年,各县城主要道路均较宽敞、平坦,90%以上的道路由砂石、石板路面改造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形成比较完整的道路网络。9个县城道路总长度138.27公里,总面积136.76万平方米,人平道路面积5.1平方米,高于全省县城平均水平。武冈县城关镇道路长度23.65公里,面积16.55万平方米,为各县城之最。桃洪镇桃洪路全长5800米,宽23~32米,其长度、路宽为各县城道路之首。重要道路选述如下:
  武冈城关镇南正街 清代叫南门街,民国时改名南正街,1967年曾名建设街,1983年复名南正街。起于老南门洞,止于梯云桥,全长610米。民国时期路宽8米,民国31年(1942)发生火灾,烧毁沿街房屋500多间。1967年拓宽为18米,1968年铺筑混凝土路面。历来为县城商业主街和文化中心。
  金石镇解放路 南起白公渡大桥,北至观瀑大桥,全长3500米。1955年筹建,1958年建成砂石路面,1972年改造成8.5米宽的沥青路面。1988年按规划对建成区内的1730米道路进行扩宽改造,车行道宽18米,两边人行道各5.25米。改造的同时修建下水道,铺设人行道板,植行道树,并在上、下三角坪分别修建街心花坛。扩改建总投资109万元。为新宁县城的主要街道。
  长铺镇中心街 东起长铺大桥,北至镇第二小学。为绥宁县的主要街道始建于1958年,当时宽14米,长542米,砂石路面。1972年扩宽到25米,铺沥青路面,此后逐步延长。到1990年,全长1200米,临街建筑均为2~6层的新型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与东正街交叉处建有绿化岛,路面平坦,整洁卫生,设有分道栏杆,与山水相映,富有山城特色。
  儒林镇人民路 北起八角亭,南至城南路,全长2200米,宽24米。始建于1952年,为泥结碎石路面。1986年改造成沥青路面。道路两旁楼房整齐,绿树成荫,路面平直,为城步县城的商业主街。
  桃洪镇桃洪路 东起麻雀坡,西至猫头岩,全长5800米,宽23~32米。始建于民国18年(1929),当时系过境公路,长422米,宽15米,以后逐步延长。1984年进行拓宽、取直,降坡改造,改造工程拆除各类房屋面积7652平方米。1987年投资79.7万元,进行排水、供水、照明、通讯、绿化等设施的配套建设。1990年,道路两侧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95个。系320国道的过境段兼隆回县城的主要道路。
  桥梁 武冈县城于宋宝祐二年(1254)建成梯云桥,为境内县城建桥之始。清代及民国时期武冈又先后建成玉带、雁鹅、土地、兴龙、攀龙、登云、骧龙、化龙、洞庭、由斯、雷惊等桥梁。城步县城于清光绪六年(1857)建成荣昌桥。民国28年(1939),今邵东县城建成和尚桥。民国期间,今新邵县城建成马家桥(今人民桥)、塔坪桥。民国以前的桥梁多为石桥或木桥,一部分为风雨桥。新中国成立后,交通运输量逐步增大,各县城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同时,新建、改建桥梁。1964年绥宁县城始建长铺大桥。此后,在境内各县城先后建成观瀑大桥、塘渡口大桥、隆回大桥、白公渡大桥、万家坪大桥、洞口大桥等。城步荣昌桥亦拆除风雨亭廊,改建为公路桥。桥梁的结构形式,主要为石拱桥、双曲拱桥、混凝土桥或钢筋混凝土桥。到1990年,9个县城共有桥梁35座,其中武冈县城有13座,数量为9县城之首。择其重要者简述如下:
  梯云桥 又名水南桥、安济桥,位于武冈城关镇南门外,跨赧水,始建于南宋宝祐二年(1254),系儒生唐日暄建。初为木墩木面桥。明万历初,知州宋纯仁改建为石桥,始更今名。桥分7拱,全长72米,桥面宽13米,用石阶20余级,梯阶中砌两条辙道。登桥如同上梯,车马则可沿辙而上,为朝拜云山佛地之要津。
  荣昌桥 又名南桥,位于城步儒林镇南部,跨巫水。清光绪六年(1875)修建。4墩5孔,青石砌成。桥头各有30多级台阶,建有4柱28排风雨亭,中部为两层楼阁,两端为积木式翘角牌楼,牌楼下台各蹲两只石狮。1958年,拆除亭阁,改为公路桥。1972年改建成V台石板公路拱桥。1墩2孔,跨径35米,全长91.4米。车道宽7.1米,两侧人行道各1米,外围栏杆,并有灯具。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塘渡口大桥 位于邵阳县塘渡口镇,在县道塘渡口至黄亭市线上,跨夫夷水。1969年和1971年,先后由邵阳地区航道养护段、地区公路总段测设队测量设计。1971年3月,邵阳县成立塘渡口大桥指挥部,4月开工。1972年10月竣工。桥型为3孔跨径双曲拱桥,矢度1/6,桥面宽8米,两侧人行道各2米,桥长252米,桥高17米。
  隆回大桥 位于桃洪镇西南部,跨赧水。1976年9月动工,1978年10月竣工通车,桥长199.2米,3孔跨径56米,车道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2米。桥两端河岸建有石梯直达桥面,以利行人上下。桥成后,桃洪镇南北畅通,为通达县境南部和武冈的要道。
  白公渡大桥 位于新宁县金石镇,跨夫夷水。1985年3月开工,1986年底建成,1987年6月3日竣工通车。总投资170万元。主桥4孔,净跨282.6米,引桥52.1米,全长334.7米。主桥板宽9米,板厚40厘米,肋厚65厘米。是当时省内投资最省、技术最新的薄壁石拱桥。
  万家坪大桥 位于绥宁长铺镇,跨巫水。1986年8月15日动工,1987年9月29日通车。桥型为空腹式石板拱桥,3孔跨径38米,东西两岸各1孔立交跨径桥,宽8米,全桥长147米,桥面宽13.5米,桥高15.08米。施工中,东岸台基梅花松土桩入土18.4米,4台墩基础均用钢筋混凝土板加固,桥两端各置1.5米雄狮一对,两侧栏杆顶端雕刻形象不一的石狮149个。该桥将县城与工业区连成一片,又将通洪江等地的长流公路与省道洞通线联接起来,构成城乡交通枢纽。
  酿溪资江大桥 位于新邵县酿溪镇,跨资江,1988年10月30日破土动工,1991年11月2日竣工通车。由省交通设计院设计,为箱形拱桥,全长437米,其中主桥5孔,长348米;引桥5孔,长89米。桥面宽12米,其中车行道9米,两边人行道各1.5米。桥高23.28米,设计重载为汽20拖——100。总投资1081.99万元,其中城建维护费投资369万元,省公路局拨款480万元,集资27.24万元,发行债务75.75万元,银行贷款90万元,借款40万元。是境内县城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筹资渠道最广的桥梁。
  照明 清代以前,县城以植物油或松脂、竹片照明。清末,开始使用煤油灯照明。电灯照明始于民国27年(1938),是年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二分校由武汉迁入武冈后,武冈城内建电灯股份公司2个,发电照明。民国36年,上海人蔡仁华在隆回桃花坪办仁华电米厂,发电兼供少数用户照明,同时在主要街道安装路灯10多盏。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城相继建设发电设施。初始时仅供机关单位和主要公共场所照明,供电时间限于天黑后的数小时。随着小水电的兴建和电网供电,县城照明普及率逐步提高,供电时间逐步延长,路灯数量逐年增加,并逐步由白炽灯改造成钠灯、汞灯等。1990年,各县城电灯照明普及率达100%,昼夜有电力供应。主要街道安装路灯共1277盏,路灯采取专用线路,部分已采用自动光控制路灯开关。入夜,主要街道一片通明。武冈县城有路灯446盏,为9个县城路灯数量之最。
  第四节 给水与排水
  给水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各县城生活用水水源主要为江河水和泉水,取水方式为肩挑手提。50年代,部分单位开始打井,配备抽水设施,修建水塔,进行简易供水。县城自来水始于1957年,是年新邵铁厂安装水泵船供水系统抽资江河水向酿溪镇部分单位供水。1961年,儒林镇安装两台电机作抽水动力,在狮山半腰建蓄水池,向镇内部分用户供水。1964年,邵东机械厂购水泵2台,取桐江水向两市镇供水。1966年,桃洪镇建立自来水站向县城居民供水。70年代后,各县城自来水工程被列为重要基础设施,相继进行新建、改造与扩建,自来水供水能力、普及率逐年增加,水质逐渐提高。供水方式由集中供水点供水过渡到将供水管道安装到每家每户。与此同时,部分单位、居民采取抽水机抽水、打吊井,建手压井取饮用水。武冈县城关镇1976年有46个单位安装电动抽水机51台,打吊井148口,手压井2000余口。1990年,9个县城均有自来水厂,日供水总能力7.15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1%。同时有日产3.02万立方米主要供生产用水的企业自备供水设施。武冈县城关镇自来水厂日产能力为1.5万立方米,规模为9个县城自来水厂之首。主要水厂选述如下:
  武冈县城自来水厂 以大口井加渗水管傍河取河水,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1976年开始筹建,1979年9月试产供水,总投资44万元。80年代后期,随用水量的增加而逐渐超负荷运行,经过1983年和1988年两次扩建改造,供水能力达1.5万立方米。1990年,县城自来水普及率72.4%,人均日生活用水168.3升。水厂主要设施有:大口井、渗水管、一泵房、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二泵房、调节池。
  隆回县城自来水厂 始建于60年代初。1960年5月在赧水河边修建泵房,安装陶器管,因管道承压太低而报废。1964年,县人民委员会成立桃洪镇自来水站筹备小组。1966年8月投产受益,在主要机关和街道设立供水点7个。日供水量500立方米。1980年投资40万元进行改造,日供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1983年增建3号井,日供水量增加到4000立方米,管道安装到各家各户。1984年进行扩建,新建供水生产线,日供水能力增加1万立方米,扩建投资87.5万元,征地20.4亩,安装主干管1400米。1990年,水厂生产能力13000立方米/日,自来水普及率95%,人均生活用水146.6升。
  排水 新中国成立前,县城排水设施基础薄弱。街道排水多采用土明沟,居民多在自宅内砌筑消水窨井,让生活污水慢慢渗入地层,污水排出困难。下水道始建于民国。1949年,仅武冈县城有下水道7条,长1173米。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城把下水道建设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加以重视,在新、改、扩建道路的同时修建下水道,数量逐年增多,砌面形式以矩形为主。50~60年代,主要为砖面砌筑的盖板暗沟。70年代后,逐步发展为混凝土浇筑的暗沟或混凝土管道。1990年,9个县城共有下水道104.02公里,主要街道污雨水实现有组织排放,日排放污水量8.16万吨。长铺镇下水道有20.7公里,为9个县城之最。
  第五节 环境卫生与绿化
  环境卫生 民国28年(1939)以前,各县城街道由商号、店铺自扫门前垃圾,公共地段只在逢年过节时挨户摊派清扫。民国28年,武冈城内始有清洁工4人。但当时环卫设施简陋,环卫工作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环卫工人地位低下,此种状况持续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环卫工作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各县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加强对环卫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推行“门前三包”。相继建立环卫机构、配备环卫职工。各县环卫机构先后称为清扫队(清洁队)、粪管所(肥管所)、环卫站(环卫队、环卫所)等。相继归口镇人民政府、县卫生防疫站、县建委管理。1990年,9个县城均设环卫所,由县建委与城关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为集体事业单位。共有环卫职工351人。有环卫机械设备41台,公共厕所72座,垃圾堆放场9处,果皮箱210个,垃圾围95个。年清运垃圾粪便7.9万吨,日清扫道路面积110万平方米。但因人们环卫意识较差,环卫队伍素质不高,资金投入少,设施不配套,管理跟不上,县城脏、乱、差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绿化 县城绿化起步较早的是武冈县城、城步县城。武冈县城植树始于晋代,晋代陶侃任武冈令时,在学宫亲植银杏两株。民国时期植树绿化渐成定规,民国23年(1934)开始引进城市绿化树种,民国36年县城绿化林带有2700平方米。城步县城在民国时期曾开展人工植树活动,自然绿化林木保护较好。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城重视绿化工作,在新、改、扩建道路的同时,植行道树。特别是1982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后,县城绿化迅速发展,公共绿地面积逐年增加,绿化覆盖率逐年提高。1990年,各县城主要道路均植行道树,绿化覆盖率为15.12%。
  各县城在植行道树的同时,注意栽花植草和庭院绿化。1985年,塘渡口镇在白虎路与凤凰路、虎咀路、杨栗坳路的交叉处修建3个花坛,面积600多平方米,种花2000多株。1986年,长铺镇中心街建花坛2个,面积380平方米。1989年,金石镇在解放路上、下三角坪建花坛2个,面积632平方米。1990年,武冈城关镇各单位有大小花坛250个,栽花11.5万盆,其中武冈师范学校建有花坛35个。各县城均有数量不等的成片绿地,洞口城关镇回龙洲系保护最为完好的绿地,誉为绿岛。该洲位于平溪江中,自明代开始,成为避暑胜地,明末进士方密之游此后,曾留下“绕过清溪尤仙岛,人从何处问苍天”的佳句,历代当政者和劳动人民均注意保护该洲。1958年大炼钢铁时,欲砍洲中之树为燃料,因群众保护方使树木幸免劫难。1980年后的建设高潮中,人们竞相争夺这块宝地建房,县、镇人民政府果断决策,采取措施完整保存。并做了人工修整,修建防洪堤,增设游览休息设施。1990年,该洲总面积28.5万平方米,林木占地11万平方米,洲中藤幔缠绕,古树参天,各种树木有134种,2.15万株,其中百年以上的古树200多株。并有黄檀、红椆、火力楠等珍贵树种和猴面鹰、鹧鸪等珍贵鸟类。
  第二章 村镇建设
  第一节 概况
  境内最早的村落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宋代,外境移民不断迁入,人口增多,村落遍及全境。因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多种因素而形成集镇,有的“日中为市”,有的商贾建店逐渐发展。明清时期,境内村镇沿驿道、水路建设者居多,资江及其支流沿岸、驿道两旁为村镇密集区。沿驿道而建的主要集镇有洪桥铺、黑田铺、楮塘铺、云水铺、官桥铺、塘田市、佘田桥、杨田铺、岩口铺、紫阳铺、巨口铺、龙溪铺、西岩市等。沿水路而建者主要有武阳、李熙桥、高沙、江口、竹市、石江、六都寨、荷香桥、回龙寺、塘田寺、金称寺、黄亭寺、渡头桥等。民国年间,部分沿水路而建者因河床逐渐增高或筑修河坝不能通航而逐步衰落。公路发展后,村镇逐步沿公路而建。
  新中国成立后,区、乡政府驻地不断建立国营、集体商业及服务网点,逐步发展为集镇,部分集镇继而发展为建制镇。有的随工厂、矿山的建立,形成工矿镇(如寸石、牛马司等)。50年代初,部分农民逐步盖新房。1958~1960年,有的地方拆除农民私房建集体宿舍及食堂、敬老院等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有所减少。1961~1963年,人民公社处理“一平二调”问题,农民又重建住宅。1964~1978年,农村多兴建仓库、猪场等集体用房,私人建房较少,市场萎缩,集镇萧条。
  1979年以后,农村逐步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农民收入增加,开始出现建设热潮,集市贸易逐步复苏,部分老集镇由衰转兴,一批新集镇相继崛起。1980年,境内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下同)恢复发展到16个。1982年,开始编制村镇建设规划,设置管理机构,村镇建设逐渐步入有组织、有规划发展的轨道。1985年,建制镇发展到41个。80年代,在兴建住宅建筑的同时,大力兴建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
  1990年,全市共有建制镇50个,集镇295个,村庄7955个。隆回县、邵阳县各有建制镇9个,数量为全市之最。沿国道、省道分布有建制镇34个、集镇65个,分别占总数的62.9%和22.03%。全市村镇东部丘陵区密集,西部山区稀疏。村镇总人口611.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2.28%。村镇住宅总面积13879.28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12.63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825.4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26.27万平方米。建制镇、集镇全部通车、通电;80%的村庄通公路,48.05%的村庄通电。建制镇、集镇自来水普及率为31.08%和23.94%。
  全市村镇建设点多、面广、基础差、底子薄,建设资金短缺,管理机构尚未健全,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节 规划
  新中国成立前,村镇建设没有规划。村镇规划始于50年代后期。1958年,国家农业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发出开展人民公社规划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境内各县编制大量的人民公社建设规划。规划内容除农、林、渔、牧业外,还包括平整土地、整修道路、建设新村。这次规划,对于发展生产、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描绘共产主义蓝图”的思想指导下,普遍提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社社通公路,村村通汽车”,强调“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因不切实际,实施者少。1964年后,“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境内掀起,农村广泛推广大寨经验,普遍制定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规划,但缺少系统的村镇建设规划。同时,受当时的经济政策制约,村镇建设投入少,只有一些局部的规划付诸实施。1981年,农村经济方兴未艾,农民踊跃建房,农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引起国家重视。是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1982年,国家建委、国家农委联合颁发《村镇规划原则》,规定村镇规划的任务、指导思想、阶段、内容、依据等。邵阳地、市建委组织培训规划人员,进行地形测量,划拨规划经费,选择洞口县高沙镇、隆回县滩头镇等村镇进行规划试点。1984年,全面铺开村域、乡域、镇域规划,当年完成各类规划1400多个。地、市建委及时组织规划人员掌握规划原则,提高规划质量,对农村建房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建设部门还分别进行座谈研讨和规划评比,有14个规划获奖,其中新邵县岱水桥乡赤水中心村规划获省级单项奖,绥宁县黄土矿乡规划获省级成套规划良好奖。到1986年底,全市利用1:10000的航空测量地形图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04个;利用1:10000的航空测量地形图放大成1:2000或1:1000的图纸和自行组织测绘的地形图,完成粗线条的建制镇建设规划39个,集镇建设规划254个,村庄建设规划6890个。是年,市建委组织第二次村镇规划座谈研讨和评比,6个规划获奖。同年,省测绘局来邵阳进行地形图测绘,共测量21个村镇,测量面积39.86平方公里,为提高规划质量奠定基础。1987年,国家建设部印发《以集镇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村镇规划工作的要求》,根据《要求》精神,全市更加注重规划质量的提高,在继续进行规划编制的同时,开始对粗线条规划进行加深加细、调整完善或修编。同年,邵东县邀请武汉城市建设学院的师生以“星火计划”项目编制廉桥、佘田桥、火厂坪3镇建设规划。市建委组织第三次村镇规划座谈研讨和评比,6个加深加细规划获奖。1990年,省建委直接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对高沙镇规划进行修编。到1990年止,全市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45个,建制镇建设规划50个,集镇建设规划295个,村庄建设规划7941个。分别占总数的100%、100%和99.8%。并对50个建制镇、77个集镇、2个村庄的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或修编。分别占总数的100%、26.1%和0.02%。90%的规划按《湖南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审批。建制镇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改变规划前乱建滥占、“见缝插针”的局面。全市50个建制镇实施规划以来,共节约耕地400多亩,镇容镇貌明显改观,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然而,大部分集镇和村庄因为规划质量不高,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节 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农村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村镇建设发展缓慢。广大农民住木舍茅屋,走小路,照明无电,公用设施较少。
  新中国成立后,村镇建设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经历1950~1957年的初步建设,1958~1978年的曲折发展和1979年后的全面发展3个阶段。到1990年,全市村镇共有住宅建设面积13879.2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825.4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26.37万平方米,自来水厂38个,自来水受益村庄364个,受益人口34.24万人。有乡村道路(包括公路、机耕道、林道等)2.25万公里,100%的乡镇,近80%的村庄通公路。100%的乡镇、48.05%的村庄通电。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文教事业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得到发展。
  一、住宅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住宅的数量和质量,贫富悬殊,等级分明。房屋用地、取材和构筑方式,因地形地貌、风俗习惯、生活特点而异。
  西部城步、绥宁等山区的民居多依山傍水,择地成形,用地多为山坡及溪河两岸。为防潮和兽害,底部多架空,俗称“吊脚楼”。建筑承重柱全部落地,挑出部分支撑于岩坡之上,此类建房基本不开挖土石方,保护自然植被,避免水土流失。它的底部架空与上部挑檐相呼应,可与外部空间流通交融。全木结构,盖小青瓦或茅草树皮,底部一般架空高约2米,上人下畜。有“吊脚楼”、“半边楼”之分,还有结构复杂的“走马转角楼”。
  丘陵地带的农房,一般为4垛3间,堂屋居中,两侧为房,大多为全木结构,有的为土砖墙、木屋架,小青瓦或树皮茅草盖顶,开间小,造型简陋,窗户少而小,室内潮湿阴暗。也有5垛4间,6垛5间的,一户一栋。
  地主豪绅的房屋,多为独家院落式,外有围墙、朝门,主体建筑2至3进,中设天井采光,室内青砖铺地,门窗油漆,石灰粉墙,青瓦盖顶。民国时期,受西方建筑的影响,始有豪门大户建设中西结合造型的楼房或庭院式洋房。新邵县太子庙的陈容和、唐家湾的李端斋的西式院落,四周筑有碉堡。
  至新中国成立时,境内农村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栖身桥亭、寺庙者比比皆是。
  新中国成立后,村镇住宅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逐步改善。1950~1953年,农村完成土地改革,生产力获得解放,部分农民开始建新房。1953~1957年,建房农户日益增多,这一时期所建的房屋多为全木结构或土木结构。1958年,农房在“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口号下建设,撤村并点。新建房屋多为土木结构,行列布置。有的地方拆除原有私房,建集体宿舍和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等。拆的多,建的少。新邵县1961年农房面积由1957年的472.7万平方米减少到425.5万平方米。1961年人民公社处理“一平二调”问题,拆迁的房屋作价赔偿,农民又开始重建住宅。1964年~1978年,推行大寨“先治坡、后治窝”的经验。农房建设缓慢,这一时期新建的住宅多为砖木结构,建筑造型基本依旧。1979年后,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出现农民建房热潮,境内平均每年增加住宅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1985年,地区建委、市建委分别组织农房设计竞赛,推广住宅设计,农房建设的质量逐步提高。1990年,境内村镇住宅建筑面积达13879.28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12.63平方米,建筑结构由砖木结构过渡到砖混结构,建筑层次由平房过渡到楼房。建筑造型形式多样,装修色彩千姿百态,形成鲜明的地方特色。集镇住宅多为小开间、长进身,系前店后厂,上宅下店的铺面式,一般2~4层,设有阳台,内喷刷涂料,水磨石地面;经济富裕的外贴瓷面砖、玛赛克。丘陵乡村住宅多为庭院式或独立式,砖木结构,一般为二层。山区乡村住宅多为木结构的独立式。西部山区苗、侗、瑶等民族住宅多数仍保留“吊脚楼”的传统建造型式,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二、公共设施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的公共设施主要是祠堂庙宇,及茶亭、凉亭、桥亭等。各县数量不等。新中国成立后,村镇的公共设施有集体用房,中小学校,医疗文化设施。1990年,全市村镇有公共建筑面积为825.41万平方米。
  集体用房 农村土地改革后,集体用房利用祠堂庙宇改建。人民公社化中,一些村镇利用撤村并点后的社员房屋,改建为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1960年,食堂解体,幼儿园、敬老院解散,农民的生产收益、分配集中在生产队,生产队建有仓库、保管室、会议室、养猪场等。大队也开始建办公用房。此后,社队企业兴起,公社、大队始有积累,开始兴建办公、宿舍用房及农机站、竹木加工厂、粮食加工厂等生产用房等。80年代,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原有的集体用房多数出售给农民。
  文卫设施 清代,村镇教育主要为私塾。民国时期,新学堂与私塾并存。学校多利用祠堂、庙宇。农村医疗设施和文化设施很少。1950年起,村镇普遍修建或改建学校。50年代,标准很低,有的是土砖房,简易课桌。60年代,国家投资和社队集资新建、改建校舍。1979年后,教育得到重视。村镇普遍兴建校舍,标准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一些村镇兴建会场、剧院。80年代,在兴起住宅建设高潮的同时,开始建设文化娱乐设施,部分集镇建有阅览室、球室、棋室、游艺室、录相厅、书店、影剧院等。洞口县高沙镇电影院,有1200个座位,通风、照明、音响效果在省内建制镇电影院中堪称一流。到1990年,境内乡乡建有中学、卫生院,建筑结构类型及装修标准在当地均系较高水平。村村建有小学、卫生室。
  三、公用设施建设
  给水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的饮用水水源为天然河水、山泉水或自然井水,肩挑手提取水饮用,运距几十米至几百米不等。50年代,一些水源困难的地方开始打井取地下水饮用。60年代,因农药、化肥的施用,地表水污染日趋严重,村镇打井取水增多。1965年,牛马司煤矿建成日产7000立方米的抽水机埠,开始向附近居民、村民供水。1971年,邵阳县九公桥修建简易泵房,小型高位水池,安装供水干管400多米,供11个单位、400余人饮用。1983年,邵阳县岩口铺供水站建成供水,当年解决21个机关、学校,及部分居民共2831人的生产生活用水,供水普及率达90.3%。1986年,隆回县滩头镇自来水厂建成供水,设计规模为日产2000立方米,动力、净化、消毒设备配套,为境内村镇最早供居民饮用的自来水厂。此后,建制镇、集镇自来水厂逐步增多。1989年,全市建制镇有自来水厂19个,总生产能力为日产3.23万立方米,单位自备供水生产能力为日产1.54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31.08%。集镇有简易自来水厂19个,总生产能力日产为0.54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23.94%。自来水受益村庄414个,受益人口34.24万人。绥宁县352个村自筹资金676万元,县财政支持219万元,建成自来水工程942处,蓄水池1050个,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70%。绥宁、城步等山区的自来水工程多以山泉水为水源,在山腰修建蓄水池,汇集山泉水,依地势高差向山下用户自流供水。这种供水方式水源水质好,不需处理,供水系统简单,毋需动力设备。因而投资少,见效快,维护费用少,具有山区特色。丘陵地区的自来水工程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水源,一次提升到水处理系统,再加压到高位水池或水塔后向用户供水。这种供水方式水源水质较差,一般需要处理,供水系统较复杂,一次性投资多,维护费用较多。在建设过程中往往分期建设,先供原水然后逐步配套。无自来水的村镇,地下水位高,水源丰富的自打手压井或深井取水。高沙、佘田桥、回龙寺等村镇基本每户有手压井。机关企事业单位则打深井抽水。水源贫乏的村镇,仍然饮用河水、山泉水或井水。
  排水 80年代前,境内村镇污水、雨水多顺势而流,只有少数集镇修有明沟。80年代后,在加强小城镇建设中,排水设施列入集镇建设的内容,有的结合翻修道路改明沟为暗沟,新建道路同时修建下水道,较大的建制镇开始铺设下水管道。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有下水道总长度77公里。60%的污水、雨水实现有组织排放。高沙镇有下水道长6公里,为各镇之首。295个集镇有下水道总长度39公里。部分乡村依然是污水随地撒泼,雨水自然排除。
  照明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落无电力供应,照明主要靠点植物油灯,山区多燃烧松脂等含油植物。民国时期始有“洋油”(煤油)点灯照明,但价格昂贵,一般农民不敢问津。新中国成立后,农民普遍使用煤油照明,但供不应求。1951年,绥宁县寨市(当时为县城)建立火力发电厂,1952年向镇区供电,成为境内村镇供电之始。1956年8月,邵阳县董木滩电站、城步县青年电站(今宋溪江电站)建成发电,为境内最早的农村水电站,分别供白仓、茅坪附近农民照明。60年代后,随大电网变电工程的相继建成,水库、水轮泵站的修建,电力逐步通向村镇。1983年后,国务院确定绥宁、城步为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促进境内小水电的建设与发展。到1990年,全市建制镇、集镇全部通电,并安装路灯500盏。有3923个村庄通电,占村庄总数的48.05%。城步自1956年开始小水电建设以来,采取国家、集体一齐上,多渠道集资,多层次办电。到1988年底,建成小水电站406处,总装机容量189万千瓦,全县100%的乡(镇)、96.5%村、90.67%的组、92.53%的农户通电用电,1989年1月经验收成为湖南省第三个、邵阳市第一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1990年,经省验收,确认绥宁县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标准,为全市第二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
  道路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农村交通闭塞,道路多为羊肠小道,弯曲狭窄,坎坷不平。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发展,逐步修建公路和机耕道。1980年前,一些较大的建制镇进行过道路翻修、改造。80年代起,村镇普遍制定建设规划,按照规划逐步将道路改直扩宽,对路面进行铺装。高沙镇1983~1990年投资30万元,扩宽改直5条主要街道。六都寨镇的过境公路兼镇区道路,1988年前高低不平,污水横流,群众怨声载道,1988年投资15万元进行改造铺装,使镇区面貌大为改观。到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道路长度有232公里,其中水泥、沥青路面长116公里。295个集镇道路长710公里,其中水泥、沥青路面长204公里。
  集贸市场 60年代前,村镇集市贸易无固定设施。有的沿公路设市,有的在街道或空坪隙地摆摊。1964年,高沙镇建成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摊位100个的综合市场,为境内村镇集贸市场之始。60年代后期,视个体经济为资本主义的尾巴,多数墟场被取缔,市场萧条。70年代末,集市贸易开始恢复发展。1986年荷香桥综合市场建成开业,1987年小沙江农贸市场建成开业。此后,各地陆续修建集贸市场。1988年后,各地把集贸市场与水、电、路一起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加以兴建。到1990年,境内村镇共建有各类市场205个,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摊位9100个。并形成一批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已成为村镇扩大商品流通的重要基地。廉桥药材市场、眼镜市场,徐家铺木材市场,仙槎桥、毛家栗山五金市场,高沙乳猪市场等,蜚声省内外。由于市场建设投入不足,集贸市场满足不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路为市的现象仍较突出。
  第四节 管理
  一、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村镇建设自发进行,政府疏于管理,无专业管理机构。1950~1979年由农业部门管理,1980~1982年由农业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管理,1982年后归口建委管理。1984年,邵阳地区建委、市建委分别设立乡村建设科,各定编2人。各县建委也相继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20人。1986年,撤销邵阳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市建委仍设置乡村建设科,编制3人。乡镇设立机构85个,占乡镇总数的26.1%,配备建设助理员116人。1988年,市、县国土局成立,部分乡镇建设助理员转为国土管理员,当年建设助理员由116人减少到77人,村镇建设出现以国土管理代替规划建设管理的现象。1989~1990年,省、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乡镇建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1990年,全市50个建制镇均建立规划建设办公室,配备建设助理员111人;有42个乡配备建设助理员,占乡总数的14%。因编制和经费未完全解决,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仍不健全,队伍仍不稳定,还有86%的乡因没有专门管理人员而使建设管理失控。
  二、人才培训
  村镇建设专业人才历来无专门机构培训。1982年10月,省建委举办首期为期60天的村镇规划培训班。1984年、1985年,地、市建委分别举办培训班。此后,省、市、县分层次、多渠道地培训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人才。到1990年止,全市累计培训1325人次。其中部分人员一直从事村镇建设工作,已成为村镇建设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国家计划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也陆续充实到乡镇,从事村镇建设工作,管理人员的素质逐步提高。但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年年培训,年年流失。同时,由于培训时间长短不一,年龄、文化程度悬殊,建设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1990年,全市市、县、乡(镇)从事村镇建设的176名工作人员中,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仅2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村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试点
  1986年,国家建设部提出“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乡村建设”,市建委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把建设试点作为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当年确定试点村镇13个,其中建制镇9个。高沙镇、廉桥镇为市建委直接管理的试点。高沙镇自试点以来,办了17件急需办理的实事,改变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饮水脏、行路难、夜里无路灯、污水遍地流、电讯设备差的旧面貌。廉桥镇自试点以来,在建设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新修道路3条,建成7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新建临街建筑156栋,配套修建下水道,栽植行道树;日产2000立方米的自来水厂已破土动工,并彻底解决因马路市场影响交通的问题,城镇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邵阳县五丰铺镇在试点建设中,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起抓,1989年被评为全省文明集镇。1986~1990年,全市9个试点镇新建道路11条,长4480米;改建、扩建道路12条、长18078米;新修下水道24条,长8000米;筹建自来水厂8座,新建公厕8栋,购量垃圾车5辆,修建垃圾围47处,新建市场5处;新增建筑面积17.14万平方米。试点建设为全面推动村镇建设起了示范作用。
  四、法规实施
  80年代后,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村镇建设政策法规。1982年,国家建委、国家农委联合颁发《村镇规划原则》。1985年建设部颁发《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一系列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的文件。1990年国家颁布《城市规划法》。各县人民政府及建委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法规性的办法、细则、规定、布告等文件。乡(镇)人民政府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管理规定。到1990年,境内市、县(区)、乡(镇)制定村镇建设法规性文件450个,签订村庄建设协议书5204份。市郊区1986年发布《关于坚决刹住滥占耕地歪风的布告》和《邵阳市郊区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后,各乡(场)认真贯彻实施,刹住圈地建房的歪风。高沙镇1981~1989年,先后下发13个文件和3个公告,初步形成法规体系,使规划、建设、管理统一协调,互相推动。
  1990年,全市各建制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拆除违法建筑2万多平方米,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改变随地建房、功能混杂的局面,逐步形成房屋整齐、街道宽敞的镇容镇貌。“一书二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率为98%。集镇、村庄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规划建设管理,逐步实行“准建证”制度。
  附:村镇选介
  高沙镇 位于洞口县城东南17公里的蓼水河畔。始建于汉代,清乾隆二十五年设分州衙门。新中国成立前,有4正街,4偏街,10多条小巷,店铺300多间。1951年前隶属武冈县,1952年设洞口县后划归洞口管辖并建镇。1958年撤镇并入人民公社,1979年恢复镇建制。1983年,邵阳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洞口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高沙镇总体规划。同年成立高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到1987年,按规划建成蓼湄路、乳猪市场、电影院、利康食品厂等建设项目。在城镇建设实践中创造出“以农稳镇、以工兴镇、以商活镇、以法治镇”的经验。1987年,列为省建委村镇建设联系点、市村镇建设试点。同年,洞口县建委、高沙镇人民政府对高沙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到1990年,按修编后的规划改造高武路、蓼湄路;新建云峰路、供销大厦、停车场;开始筹建自来水厂;搬迁泥塑厂、鞭炮厂。1990年,建成区面积98.74万平方米,常住人口1.83万人,住宅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27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道路长度16.2公里,路灯18盏,环卫机械4台,公共厕所15座。有工业企业26家,商业单位15家,县、区属机关32个,医院3所,学校4所,集贸市场5个。乳猪、皮毛市场蜚声省内外,乳猪制品畅销东南亚和港澳地区。利康食品厂研制的“苡米系列快餐粥”填补国内空白,产品销往国内30多个大中城市并出口创汇,年产量3500吨,产值1500万元。1990年镇区社会总产值7156万元,初步形成以轻工、化工、建材、食品为拳头产品,市场繁荣的工贸型城镇,成为邵阳西南5县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和经济中心之一。
  廉桥镇 位于邵东县城北18公里,距邵阳市区45公里,是长沙通往邵阳的门户,俗称邵阳市的“东大门”。320国道、娄邵铁路经过镇区。1952年建镇,当时只有沿车站两边几十家店铺而形成的一条半边街,建镇后逐步发展。改革开放后,该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开发”的建设方针,采取“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发财”的建设方法,大力吸引外来资金,先后引进20多个省市的个体经营者来镇经商办厂、洽谈生意,成为闻名全国的眼镜、药材市场。1985年后,开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城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1986~1990年,建设投资达6000万元,按规划新建临街铺面300多间,形成棋盘式道路骨架。1990年,镇区有药材栈329家,眼镜店160家,建成区53.5万平方米,常驻人口6780人,住宅建筑面积11.0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79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道路长4900米,下水道长5000米,路灯20盏。文教卫生、电力电讯设施齐全,年商品交易额9000万元。
  长安营集镇 位于城步县城西南75公里,周围山峦重叠,竹茂林深,战略地位重要,古时为湘、桂、黔3省毗连地区苗、侗、瑶、壮等少数民族历次起义的根据地。清乾隆五年(1740),栗贤宇、杨清保以此为根据地发动苗侗人民起义。失败后,清军在此设长安营屯兵驻守,同时移宝庆理瑶同知府驻此。乾隆八年(1743)筑长安营城,城周1.4公里,设游击将军署、守备署、把总署、同知署、横岭巡检司署、军械署、火药局等衙署,跨长安水建东、北2桥,有点将台、校场坪、跑马场等操演场地,附近还设有武安堡、武威堡、武定堡,派有堡卒屯驻。城内驻军常有千人,连同居民商户达3000余人,为清代时城步的繁华要区。宣统2年(1910)撤销长安营,长安营最后一任游击关常兴(满族)随之落籍城步。长安营城于民国7年(1918)毁于兵火,从此成为普通山寨。1985年前隶属岩寨乡,1985年增设长安营乡,长安营为乡政府驻地。1990年,集镇内有常住侗、满、壮、苗、汉等族人口660人,逐步兴建乡政府、养路班、卫生院、供销社、粮店、信用社、学校等设施,并架线通电,建成饮用自来水设施,逐步恢复繁荣。
  白岩水村 属绥宁县枫木团乡,位于县城北面22公里的深山翠谷之中。清末,有苗、瑶、汉族14户、92人,2栋砖瓦房,9栋木房,数间茅屋,房屋建筑总面积950平方米,人平建筑面积10.32平方米。民国36年(1947),增至22户、120人,房屋14栋。1965年增至132户、420人,新建房屋120栋,总面积2.04万平方米,人平建筑面积57.1平方米,形成5个自然村落。1967年修建会场和小学,1978年修建进村公路1.75公里。1982年起,小学实行免费教育,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给予经济补贴。1983年用集体经济购置“解放”、“东风”汽车各1辆。1984年购置手扶拖拉机9台,锯木机3台,电动碾米机8台,修建500平方米的招待所,开办饲料和油料加工厂;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4公里,低压输电线路22公里,户户通电;并修建高山蓄水池9个,蓄水量500多立方米,铺设输水管道2.2万多米,户户饮用自来水。1985年起,每年老年节,用车将老年人、退休干部及烈军属接到村委会参加茶话会。1987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免费旅游。1987年投资21万元建校舍3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到1990年,全村总人口1220人,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21.6平方米,人平纯收入810元。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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