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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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89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环境管理
分类号: X32
页数: 10
页码: 896-905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环境管理的情况,概括了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排污监理、目标管理、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环境管理 环境规划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 宣传教育
  1975年,邵阳地、市环保机构成立后,即从宣传入手,打开工作局面,着眼于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地区环保办当年编印4000多份资料发至各县(区)、各企业,宣传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并在全区组织放映环保方面的电影321场,传播环保科普知识。1977年起,编印《环境保护》刊物4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保法(试行)》>颁布,境内掀起宣传环境保护的热潮。1979年,地区召开环保现场会、环保经验交流会等4个大型会议,于9、10两月出动宣传车到邵阳、隆回等7县的10个城镇和32个重点污染单位进行巡回宣传,散发6000多份宣传资料,放映16场环保科普电影和录相。1980年起,境内连续3年于每年3、4月间举办环保宣传月活动,宣传形式有报告会、广播讲座、科普橱窗、宣传车下厂下乡、放映电影、录相和幻灯片等。邵阳县年近6旬的环保办主任朱耀群,在缺乏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箩筐挑着宣传资料,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宣传《环保法(试行)》,一时在全省传为佳话。1982年,省人民政府规定每年4月1日为“鸟节”,4月1~7日为“爱鸟周”。从这一年起,邵阳地、市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都联合举办报告会、爱鸟护鸟电影招待会等宣传活动,号召广大青少年爱鸟护鸟。市、县环保部门把发行环保报刊作为环境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从1985年起,境内每年都开展纪念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如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召开大型报告会、电影招待会;报纸发布《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科技工作者上街进行环保科技咨询服务,请名家赐书作画,举办保护环境书画展;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环保征文竞赛等。1987年6月,市环保局与《邵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环保知识有奖竞赛。7月又举办邵阳市首期青少年环保科技夏令营,20余名中学生乘船考察资江污染状况,游览古溶洞,参观工厂污染治理设施,撰写环保科技论文,丰富了暑假生活。同年8月,市环保局与市教委、市第一职业中学联合创办环保职业班,当年招生50名,学制3年,除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外,还开设《环境保护概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等专业课程,副局长王芳华、监测站长刘上汉、副站长龙定海等数年如一日坚持给学生上专业课。1988年5月,市环保局与市教委、市团委、市科协、市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举办首届邵阳市青少年环保知识演讲赛。同年8月25日,在纪念全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创15周年之际,市环保局、湖南新华印刷二厂等8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副市长黄自能等30人被评为全省环保先进个人。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表彰新邵县环保局等28个环保先进单位、莫忠信等70名环保先进个人。1990年4月10日至5月5日,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环保部门对全市政府系统副局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县团以上企业的在职县团级干部和所有的环保干部进行一次环保法规知识考试,参考者2654人,占应考人数的225.4%。彭茂吾市长和所有副市长、市政府正、副秘书长都参加考试。各县(区)除应考的县(区)长外,许多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人武部长也都自觉参加考试。通过考试,领导干部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邵阳县县长李晓红在县府院内亲自制止持汽枪打鸟者。西区政府、政协等几大家领导亲自带队管理城区的营业性噪声。1990年5月,邵阳市召开第一次环境教育工作会议,确定在邵东县一中、市资江小学、东塔小学、邵阳师范等13所中、小学校和中师学校进行环境教育试点,把环境教育融合到生物、自然、思想品德等各门课程中,与学生的第二课堂结合起来。1986~1990年,全市每年发行《中国环境报》1000多份,发行《环境保护报》7000余份。1990年,市环保局被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读报用报先进单位。
  第二节 执法监督
  1979年9月《环保法(试行)》颁布后,境内环境保护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在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邵阳市于80年代制订一系列地方性环境保护规章。1980年4月19日,市革命委员会批转《邵阳市消烟除尘管理条例》,为境内第一个环境保护的管理条例。按照这一条例,市环保局对市区锅炉作了普查,督促城区各单位进行锅炉改造和消烟除尘工作。市革委还颁发《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控制城市交通噪声的规定》。当时城区人口密集,车流量大,城市道路骨架没有拉开,加之噪声管理缺乏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后一规定没有施行。1980年6月24日,资江农药厂因氯气污染事故被市环保办罚款5000元,受到通报批评,系境内首次按环保法规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年,市环保办还对合成洗涤剂厂流失黑油事件和资江农药厂另一次跑氯气事件进行罚款处理,对邵阳造纸厂排放黑液污染资江事件作了通报批评和加收排污费的处理。1981年7月31日邵阳造纸厂拒付超标排污费,市环保办按照《环保法(试行)》和市革委会的《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提出起诉,经法庭调解,纸厂将排污费付清。同年12月10日,市环保办又就市炭黑厂、中南制药厂拒交超标排污费事由向市中院经济庭起诉。14日、24日又就市织染厂拖欠2.5万元超标排污费、市罐头厂拖欠1万元排污费分别向东区和桥头区人民法院经济庭起诉。这些诉讼最终均以环保部门胜诉结案,对加强企业的环保法制观念、促进排污收费工作的开展起了一定的作用。1983年5月,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保护青蛙的通知》。1986年4月,郎艺珠市长又发布《关于重申保护蛙、蛇的布告》。环保部门会同工商、农业等部门采取巡市场、查餐馆的办法,将上市活青蛙没收后放生。武冈县环保、工商部门还专门组织保护蛙、蛇小分队上街执勤,宣传保护蛙、蛇的意义,制止贩卖青蛙和蛇的行为。1982~1986年,环保部门调查处理污染事故44起,罚款32.3万元。自1982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后,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日益关心环保工作。1986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昆璋,副主任李荣中、李德发、蔡美瑞等两次组织有关部、办、委、局的领导及各主要污染厂的厂长视察资江干流市区段和近郊段,乘船实地考察资江水质情况及沿江两岸倾倒固体废弃物的情况,帮助田江乡农民解决吃水难的问题,要求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排污。11月,市环保局又会同市城管办、郊区环保局再次检查沿江乱倒固体废弃物的情况。事后对茶元机砖厂、雨溪机砖厂、市建材厂一工区等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1987年3月24日,省人大代表王润民等10余人到市环保局视察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是年,市环保局拟订《邵阳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邵阳市污染事故处理程序》、《邵阳市清洁文明工厂管理条例》等法规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1988年,市人民政府颁发《邵阳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和《邵阳市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管理办法》。从这一年起,要求有环保设施的企业每月向市环保局上报设施运转情况,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站也不定期下企业进行抽查和监测。1988年11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孟伟、副主任童明松到隆回、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邵东7县对10个限期治理污染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市区内8个限期治理项目中的3个重点项目进行抽查,督促企业依法完成治理任务。此后,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一次《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大检查。1990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的规定》,市环保局率先在资江农药厂等6家重点污染企业试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制度,然后逐步铺开,要求企业将环保指标考核纳入计划管理,建立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考核、检查、监测和报告制度,把环保指标作为考核企业上等级、评先进的必备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市环保局和9县3区环保局共13个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12个成立环保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或审议小组,大多由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市环保局还成立环保行政案件复议委员会,对《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18起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议,对历年颁布的环保行政法规进行清理。1990年,城西樟树垅居委会两居民就市酒厂噪声和烟尘污染问题上诉西区法院,状告市环保局不履行管理职责,为市内第一起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后以原告撤诉告结。
  第三节 排污监理
  1980年1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湖南省排污收费办法(试行)》。9月,市革委会依照《环保法(试行)》和省府的文件,制定《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邵阳地、市环保办当年选择11个企业进行排污收费试点。这些企业有的有“三废”处理设施闲置不用,继续排污;有的系限期治理单位却一直不采取治理行动;有的没有坚持“三同时”规定就投产运行。1980年,共收取超标排污费2.59万元。1981年,征收超标排污费工作在9县铺开,对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都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当年征收单位达107个,收费额174.87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56‰。从1982年起,开征单位以年均28.81%的速度增长,征收金额以年均18.98%的速度增长。超标排污费取之于排污单位,又通过环保补助资金的形式用于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贯彻量入为出、先收后用的原则,做到使用与征收同步协调进行。1984年前,环保补助资金以拨款方式返给企业治理污染,4年拨款约300万元。由于款项拨出后,缺乏约束机制,有的没用到治理上,资金使用效益欠佳。1984年,市环保局在全省率先试行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办法,设立治理污染源专项贷款基金,将有限的环保补助资金集中使用,以贷款方式发放给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可豁免贷款。当年拨款额128.41万元,贷款额32万元。1986年,市成立排污收费监督管理站,拨改贷办法全面推行。1988年征收单位达593个,征收额553.9万元。被征收的行业有11个,征收额最大的为化工行业,占40.42%;其次是造纸行业,占28.04%;余依次为轻工、建材、冶金机械等行业。按征收企业的隶属关系分,中央部、省属企业收费额约占总收费额的5%;市属企业约占62%;县(区)属企业约占32%;乡镇企业收费最少,仅占总收费额的0.86%。1988年,全市乡镇工业产值7.8亿元,收排污费21.53万元。按收费项目分,历年收费最多者为废水,约占总收费额的85.5%;其次为工业粉尘,占6.7%;烟尘占4.6%;工业废气占1.4%;其余为噪声、废渣、放射性污染等。1988年,环保补助资金贷款占96.5%,拨款只占3.5%。收费使用制度的改革,促进了环境污染的治理。1988年,环保部门调查182个企业使用环保补助资金的情况,环保补助资金历年共使用1497.94万元,完成治理项目305个,其中废水项目115个。在71个投入运行的设施中,年处理各类废水2262.32万吨,各种污染物削减量达24894.75吨;工艺废气治理项目18个,在投入运行的9个项目中,年处理各类有毒有害工艺废气7771.87万标准立方米,废气中各类污染物年削减量达1127.25吨;投入运行的锅炉和工业窑炉消烟除尘项目81个,净化烟气量158520万标准立方米,年削减烟尘量7369.2吨,二氧化硫量254.61吨,节煤1.06万吨。到1988年,由于回收原材料、综合利用产品、节约能源及循环利用水等,累计共获得直接经济效益2001.6万元。1989年,全市征收排污费569.75万元。1990年,由于全市预算内企业有50%亏损,尤以造纸、水泥等原征收排污费多的行业为突出,因此,超标排污费征收额降为534.97万元,比1989年下降6.1%,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35‰。然而环保部门在扩大征收面上下功夫,征收单位增至759家。1990年,环保贷款356.6万元,拨款40.41万元,安排治理项目68个,年新增废水设计处理能力226万吨,废气设计处理能力48438万标立方米,废渣设计处理能力6.64万吨,新增产值375.36万元,利润149.12万元。
  第四节 目标管理
  1987年,市环保局制定《邵阳市环保系统行业竞赛办法(暂行)》,将是年的主要管理工作分为5大类24项指标,分解到9县3区和市局各科室,开展行业竞赛,较好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一年内全市建成10项环境治理工程。1988年,市环保系统实行目标管理,系全省最早实行环保目标管理的几个地、市之一。是年,市环保局与9个市属企业、2个部省属企业签订环保指标考核合同书,把环保指标纳入企业经济指标考核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转管理和烟控区建设;完成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和电镀行业污染调查;在农村建立环保监察员网络。1989年,湖南全省开展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分级考核、年终总结评比、表彰的办法。3月3日,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198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王向天副省长和王泽谟副市长分别在责任书上签字。同一天,市环保局副局长王芳华也与省环保局副局长邹育文签定环保系统内部的目标责任书。1990年初,副市长王泽谟与副省长汪啸风签订3年市长任期环保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局长李远铉亦与省环保局局长祁叔和签定责任书。为保证省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行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在全市实行县(区)长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定期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保证每届政府在环保方面办几件实事。市政府把省确定的环保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9县3区人民政府和市直1委8局共21个单位和部门,并签定任期(1990~199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年实施,每年年终考核进度,任期届满实行总考核,奖罚兑现。几年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各级政府办了许多治理污染的实事。县(区)长3年任期目标责任书中要求完成29项污染治理工程,1990年竣工的项目达22个。对邵东土法炼焦造成320国道牛马司一线的大气污染,隆回县淘金造成河床、河堤的破坏,邵阳县小煤窑乱挖乱采,洞口县回龙洲的古树保护,城步苗族自治县硫铁矿废水污染饮用水源、武冈县穿城河污染等6个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武冈县筹资40余万元,由一名副县长任指挥长,发动群众整治穿城河,清除垃圾淤泥1.5万立方米,扫除96处侵占河床、河道的违章建筑,共1200平方米,修补河坝981米。隆回县副县长陈志福与主要产金地的17个乡镇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黄金生产、资源和生态保护纳入目标管理,几年内共处理非法金厂500余家,取缔个人小氰化池11个;恢复水田290多亩,旱土30亩;修复河堤1800余米,道路590米。邵阳县县长李晓红多次带领有关职能部门取缔开采的非法小煤窑。城步硫铁矿废水污染村民饮用水源问题基本解决,4个村462户2504人获得清洁的饮用水,矿群关系改善。邵东的土法炼焦和洞口回龙洲的古树林保护也都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市区建成13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2.5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邵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市制线厂、市炭黑厂等一批点污染源治理。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下降,县城的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
  第五节 管理机构
  邵阳地区环保机构 1975年2月,成立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15名,邹毕兆任组长,马毅、李玉佩、孙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行政编制3名。1976年10月,增加事业编制5名。1978年1月,地区环保办及其所属的监测站、科研所定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47名。环保办实有3人,站、所实有28人。1979年5月,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定为地直局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12名,下设秘书管理科、“三废”治理科、综合防治科。是年底由地区计委归口管理更为地区建委归口管理。1982年4月,地区环保办的秘书管理科更名为人事秘书科,“三废”治理科更名为环境管理科,综合防治科更名监测科技科。6月,建立中共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党组。1983年10月,地区环保办并入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先后成为邵阳行署城乡建设环保处、邵阳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邵阳地区建设委员会的环境保护科,对外称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独立开展业务工作,1985年12月成立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局。1986年地、市环境保护局合并。先后担任地区环保办主任的是马毅、刘全德、黄熙年(女)、刘泉清(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的有刘冠武、王玉春、王应晖、黄熙年(女)、戴吉云、李世忠、刘海平。
  邵阳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75年2月,定址呙家园原清真寺旁边,定编15名,实有8名。1976年10月,成立邵阳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监测站合署办公。所、站增加事业编制20名,实有工作人员22名。1979年站核定编制38名。到1985年底,实有人员27人。
  邵阳市环保机构 1975年11月,成立邵阳市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13人,肖福良任组长,石桂亭、刘汉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4名,由市计委归口管理。1978年6月,市委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增至23名,周庠任组长,黄自能、贺舜田任副组长。市环保办及下属的环境监测站定事业编制45名,行政编制5名,归口市建委管理。
  1979年5月,办、站行政编制取销,定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为:市环保办7人,监测站34人。6月,成立中共邵阳市环保办党组。9月,市环保办下设秘书科、环境管理科和监测科(对外又称邵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3年机构改革时,市环保办机构仍然保留。1985年1月,成立市环境保护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一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建委管理。定事业编制15名,下设人事秘书科、环境管理科、监测治理科、大自然保护科,实有人员18名。1986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地、市环保机构合并。市环保局属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定事业编制30名,实有35人。设人事秘书科、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科、大自然保护科、纪律检查组。
  1989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副市长王泽谟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颜明德、市科委副主任邓书韶、市经委副主任杨雄志、市计委副主任赵富生、市建委副主任蒋国强、市环保局局长李远铉任副主任,市教委、农委、公安、林业、气象、矿管、广播电视、《邵阳日报》社、化工、交通、一轻、机冶等23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委员。1990年,市环境保护局内部调整机构,设置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科、自然保护科、法制宣传科、政治工作科和办公室。局机关实有38人。下辖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市征收排污费监督管理站3个二级机构。自1978年6月~1990年底,先后担任市环保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的是王世忠(兼党组书记)、聂根深(兼党组书记)、李素贞(女)、李远铉(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副局长的有粟文(女)、王顺堂、周晓莲(女)、曾传禄、王芳华(兼党组副书记、曾主持全面工作)、邹亮、简来成、肖功兴。
  市环境监测站于1975年11月成立,定编10名。1976年增编5名,实有7名。1978年建址于城西李子园邵阳师专旁。1982年3月定编50名,实有职工46名。1985年底为43名。1986年地、市监测机构合并后,仍在李子园监测大楼开展监测工作。
  县(区)环保机构 境内邵阳、隆回、洞口、武冈、绥宁、城步、新宁、邵东8县的环境保护办公室于1975年3月后相继成立。新邵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于1976年成立,1978年建立环境监测站。邵东县1979年建立环境监测站,绥宁、隆回、邵阳、武冈4县也于1984~1985年相继建站。1984年机构改革,9县环保办分别并入县建委或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新邵县确定县环境监测站承担原环保办的日常工作,其它各县对外保留环保办牌子,对内为环保股。1985年,邵阳市东区、西区、桥头区、郊区相继成立环境保护科或城建环保科,邵东、新邵2县成立环境保护局。1986年,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城步7县也先后成立环境保护局。到1990年底,邵阳市9县3区均成立环境保护局,9县和郊区均建立环境监测站。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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