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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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89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污染防治
分类号: X5
页数: 11
页码: 885-895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环境污染防治的情况,概括了污染控制、限期治理、三废处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环境防治 污染防治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 污染控制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后,为控制新污染源,国家强调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统称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1979年5月10~17日,市计委、工交办、建委、环保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8个企业的27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基本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有市有机化工厂邻苯二胺车间建设,市化工厂氯苯、苯胺车间建设,市化肥厂万吨硫酸车间建设等10项,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的56%;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有市内衣厂迁厂新建工程,市织染厂改建、新建工程,市四化工厂活性碳扩建工程,资江农药厂新建敌敌畏、甲醇车间工程等8项,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的44%。1979年5月,地区环保办制定《1980~1985年“三废”治理规划》,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从规划管理上控制污染。1980年,市环保办编写《邵阳市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现状及规划的报告》,提出在建成区维持合流制现状,但应补建和改建管道;新建区管道要采用分流制;1985年前建成资江南岸和邵水两岸的截污管道;在回水头建1.5~2.0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一规划未能实施。
  1980年,境内9个企业的12个建设项目中,坚持“三同时”的仅4项。一些县属建设项目如洞口罐头厂、武冈造纸厂、洞口造纸厂、隆回桃洪镇蓄电池厂、武冈皮革厂、城步儒林镇锰粉厂改建搬迁工程,城步土桥农场蓄电池厂新建工程,都未坚持“三同时”。从1982年起,环保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评价制度,有力促进“三同时”的执行。1982年,地区环保科研所对地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83年,市环保科研所与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长沙市环保科研所合作,对市化纤厂新建工程进行环境评价。1984年,地区环保科研所对洞口石下江电厂的扩建进行环境评价。以后环保部门又陆续完成邵阳水泥厂异地扩建工程、武冈火电厂新建工程等10多个项目的环境评价。到1984年,邵阳地区26个50万元以上的新、扩、改项目都执行“三同时”。“七五”期间,市属大中型建设项日“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县(区)属项目和乡镇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也逐年提高。县(区)属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988年为72.1%,1989年为90%,1990年达90.9%。1990年,省环保科研所完成城步白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市环保部门完成邵阳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和资江邵阳市段水域功能区划工作,划定水源保护区,并编制《邵阳市环境保护“八五”规划》和国土规划中的《环境整治规划》。市人民政府还颁布《城镇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控制环境污染起到很大作用。
  第二节 限期治理
  1975年环保机构设立后,国家对老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1979年,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办联合下达全国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境内有2项,即市炭黑厂的废气发电和市合成洗涤剂厂的副产盐酸利用。同年8月9日,省环保办确定冶金、化工、轻工、水电、建材、五机等部门的48个严重污染环境的工矿企业为全省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属境内的有5项:邵东焦化厂含酚废水的生物脱酚和焦炉煤气的脱硫净化;资江农药厂敌敌畏车间废水、废气治理,中南制药厂含酚废水治理;邵阳合成洗涤剂厂的副产盐酸生产聚合氯化铝。1980年5月7日,市革命委员会下达第一批限期治理环境污染的企业名称,共12个企业17个项目(含国家、省限期的),都是限期在1980~1981年完成的。1982年对这些限期治理项目进行检查,都未如期完成。其中5项因工艺改革不再需要治理,4项在建,另有9项由于资金不到位、企业环境意识差和环保部门督促不力等原因,没有进行治理。
  1987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下达第二批18个限期治理环境污染项目的通知,其中包括省政府限期治理的3个,第一批限期未完成又重新限期的3个。通知中规定对这些项目要优先安排贷款,项目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可豁免部分贷款并给予奖励,逾期未完成者,将加倍征收排污费或责令停产治理。1988年11月下旬,市环保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市区和邵东等7县的18个限期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是:7个项目(含省限的3个)竣工投产:省第一纸板厂碱回收工程,资江农药厂废水生化处理站扩建和厂区清污分流工程,绥宁县造纸厂黑液提取送绥宁联合纸厂回收碱工程,市炭黑厂原料油脱水技术改造工程,邵东钢厂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工程,邵东造纸厂白水回收工程,城步县水泥厂完善除尘设施工程;正在施工的5项:市水泥厂立窑除尘工程,邵阳造纸厂碱回收车间改造工程,邵阳县人民医院含菌污水处理工程,武冈县水泥厂粉尘治理工程,新宁县高桥纸厂黑液综合治理工程;有3项工程落实了资金和技术,正待施工:市制线厂废水治理,市制镜厂含铬电镀废水处理;邵阳县针织厂染色废水处理。有3个项目资金和技术方案均不落实,即宝庆化工厂造气废水处理,邵东氮肥厂造气废水处理,隆回县酒厂酒糟废水处理。到1990年,18个项目仍有5项没有完成:即邵阳造纸厂碱回收改造、宝庆化工厂造气废水处理、邵阳县针织厂废水处理、隆回酒厂酒糟废水处理、新宁高桥纸厂造纸黑液处理。
  第三节 “三废”处理
  境内1972年起抓综合利用,从“三废”中回收化工、金属、建材等几十种原材料。1975年投资355万元,安排治理项目14个。1977年,市区46个单位治理项目58个,年增产值1600余万元。1973~1977年,年均综合利用产值474万元,综合利用产品60余种。1981年综合利用产值87.8万元,利润24万元;1982年综合利用产值290万元;1984年综合利用产值320.4万元,利润48.9万元。
  据1985年统计,境内351个企业单位历年治理废水总投资1500万元,治理废气总投资452万元,治理废渣总投资300万元。1987~1990年,全市安排治理项目329个,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600余万元。
  一、废水处理
  (一)电镀废水处理
  70年代中期,境内电镀行业推广无氰镀锌、低铬镀铬、低铬钝化等新工艺,以减少有毒原料氰化物和铬酐的用量。1976年,市科委和市环保办组织业余电镀专业组进行新工艺推广,并召开全市无氰电镀现场经验交流会。湖南汽车制造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邵阳矿灯厂等14个单位实现无氰电镀,占市区电镀单位的47%。1977年实现无氰电镀的单位增至16个,约占52%。氰化物用量减少89%,含氰废水排放量降低66%。市金笔厂采用低铬镀铬使铬酐用量减少85%,每小时节电8.6度,每年为国家节约资金1.4万元。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用DE添加剂取代氰化钠,镀锌成本降低30~40%。省新华印刷二厂采用低温镀铁代铬,每年减少氰化物用量250公斤,铬酐300公斤。到1978年,市区20个电镀单位有19个实现无氰镀锌,6个实现无氰镀铜,6个实现低铬电镀,4个实现低铬钝化,2个实现钛白盐钝化。每年氰化钠用量由15.7吨降到12.4吨。
  80年代,境内电镀单位采用各种方法对电镀废水进行处理。1982年,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建成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湖南印刷机器厂建成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两厂总投资38万元。市五金厂、汽车零件厂建成电解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电子仪器厂、金笔厂建成化学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1983年后又有红日机械厂、国营544厂、省淮海仪表厂等单位完成电镀废水的离子交换法处理。1988、1989年,市制镜厂、市金笔厂建成电镀废水处理装置。
  (二)化工废水处理
  1975年,省拨环保补助资金25万元,安排市染料厂对硝基酚钠废水治理。染料厂采用升温浓缩、自然降温、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法,效果不佳。是年,资江农药厂采用稀释、加生石灰的方法处理农药废水,亦未成功。1977年,中南制药厂处理硫铵废母液,制成肥料,每年产1350吨,获利2.7万元。二化工厂含酚废水苯酚回收,每年可得产品10吨,价值2.7万元。1978年,洞口高沙农药厂从乙酰甲胺磷中回收甲醇。隆回氮肥厂实现部分废水循环利用,每年节省水费1万余元。是年各县氮肥厂都搞废机油回收,年节约资金10万余元。
  1979年,资江农药厂在境内首次采用生物化学法处理农药废水120吨。同年,中南制药厂利用市化工研究所研制的N—503脱酚剂萃取和加磷中和处理阿斯匹林车间的含酚废水,当年回收酚7吨,产值达6.5万元,获利润2.5万元。1980年苯酚回收达28吨。资江农药厂也于1980年建成N—503回收酚的装置。
  1981年,新宁县氮肥厂建成一套废水脱硫回收硫磺并循环使用的装置。1982年,中南制药厂含酚废水生化处理装置开始建设,总投资68.68万元,1985年投运,酚去除率达95%,去除量为23吨/年。1987年,资江农药厂、中南制药厂2项清污分流工程完成;市炭黑厂完成原油脱水工程;市有机化工厂和市二化工厂对含酚废水中的酚回收利用,其中二化工厂N-503萃取酚装置上马后,每年处理高浓度含酚废水4000吨,回收酚25吨,产值10万元,利润6万元。1988年,资江农药厂农药污水生化处理扩建工程完成,年处理废水150万吨。1990年,市染料厂酚钠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投产。邵东氮肥厂投资55.5万元,建成废水沉淀回用装置,日处理废水7200吨,每年减少废水排放量220万吨,节电18万千瓦时,回收泥煤3300吨,两项年经济效益达4.6万元。
  (三)造纸废水处理
  1973年,湖南第一纸板厂投资300万元、邵阳造纸厂投资320万元建设碱回收工程。1975年,邵阳造纸厂燃烧苛化法碱回收工程完成,回收率30%左右,1979年回收碱40吨。第一纸板厂碱回收工程1979年投产,当年回收碱300吨,产值达18万元,利润1.5万元。1981年起,城步造纸厂、新宁造纸厂、隆回造纸厂相继建起粗浆回收和白水回收设施。1982年,纸板厂投资12万元进行白水回收。1984年邵阳造纸厂白水回收设施投运,耗水量由365.2吨/时降至15.71吨/时,每月节水20多万吨,价值8000多元,每月回收纤维、填料30吨,价值也为8000多元。到1985年,境内共有气浮法白水处理设施6套,投资65.56万元,白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量每年达220万吨。据1985年统计,历年造纸行业废水处理投资达706.61万元。1987年,邵东纸厂白水回收工程竣工,绥宁县纸厂黑液提取送绥宁联合纸厂处理的输送工程完成。1988年,省第一纸板厂完成废水处理扩建工程,邵阳造纸厂也开始进行碱回收车间改造,1989、1990年,市环保局共安排环保补助资金贷款130万元,帮助该厂上真空洗浆系统,以解决旧压力洗浆机黑液提取率低和碱回收难以开车的问题。到1990年底,改造工程尚未完成。
  (四)轻纺废水处理
  1965年,市织染厂采用土法浓缩方法从排放的废碱液中回收烧碱,每年可得产品100吨左右。1966年~1975年,市制镜厂从废水中回收白银100多公斤,减轻硝酸银废液的污染。1975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从废水中回收烷基苯20吨。1977年,市制革厂投资24万元,建一座600吨污水沉淀池和二座生物转盘治理含铬废水、废烤水和脱毛废水,年回收红钒钠4.5吨、猪油15吨。同年郊区石桥公社大坡岭茶场利用合成洗涤剂厂废水生产亚硫酸钠。合成洗涤剂厂每年有4400吨副产盐酸被用作生产聚氯乙烯树脂,得产品3000吨。石桥、红卫两大队队办工厂还将副产盐酸用作无水氯化钙的主要原料。市罐头厂从1974年起治理蘑菇生产废水,每年通过回收加工蘑菇粉4吨,价值6.4万元。1983年,新邵县酒厂投资38万元,采用厌气发酵法治理酒糟废水,日产沼气1150标准立方米,除供职工生活用气和食堂用气外,还有剩余沼气作锅炉燃料。同年,地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投资35万元,建成一套射流曝气、活性污泥法处理屠宰废水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每天可少向江河排放化学耗氧量260.5吨,生化需氧量160吨,悬浮物50吨。1987年,市内衣厂生化处理工程完成。1989年,市制线厂染色废水处理工程完成。1990年,邵东酒厂酒糟废水制沼气工程竣工,年处理废水5万吨,日产沼气1800立方米,可供1200户居民生活用气,每年节约煤1200吨,创效益10万元,还可减少向邵水排放化学耗氧量2000吨,悬浮物1500吨。
  (五)其他废水处理
  70年代末,境内两市塘煤矿、石下江煤矿、九公桥煤矿都建起矿井废水处理池处理井下废水。邵东铅锌矿进行放射废水处理,年回收铀50公斤。1981年,五机部721医院和隆回县人民医院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装置。邵阳医院、邵阳县人民医院、新宁县人民医院也于1984、1988年相继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装置。
  二、废气治理
  1971~1974年,市化肥厂土法上马处理含氟废气,得氟硅酸钠产品60余吨,价值5.4万余元。邵阳县氮肥厂也利用废气生产氟硅酸钠和白炭黑。1972年,市化工厂为减少氯气排放投资3万元改氯气直接冷却为间接冷却,改吸收塔为吸收池。1975~1977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利用排放的氯化氢废气制聚氯乙烯3000吨,获益585万元。中南制药厂1977年利用二氧化硫废气生产硫酸铵。
  80年代头5年,境内利用环保补助资金完成18项废气治理工程,新增废气处理能力4320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1982年,境内可回收利用的可燃性废气为2.16亿标立方米,已回收利用1.44亿标立方米,占66.7%。可回收利用的余热总量为252000百万大卡,已回收利用25044百万大卡,占9.9%。是年建成的宝庆化工厂治理氮氧化物“黄烟”工程,年产硝铵、亚硝铵2000余吨,产值120余万元。
  1985年,境内351家企业中有工业废气处理(包括净化粉尘)设施75个,总投资452万元,净化处理燃烧废气量40.8亿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净化处理率平均达75.3%,废气综合利用产品产值365万元,平均利用率为20%。1990年废气处理能力增加22.5亿标立方米。邵东焦化厂每年有6万立方米焦炉煤气排空,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经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和10年的前期准备,1990年决定建邵阳市城市煤气一期工程,1991年动工。
  三、烟尘控制
  境内烟尘控制自60年代中期起步。1966年,邵阳电厂安装市内第一台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0%。1971~1974年回收烟尘85000吨,为国家节约煤炭24000吨,每年获利5万元。1975年前,境内仅12台锅炉有除尘设备。1975年,440多台锅炉中有24台安装除尘设备,76台土法改炉。在81台2吨以上锅炉中有7台由手烧式改为机械燃烧式,其中邵阳电厂、造纸厂、纺织厂、酱厂和省新华印刷二厂改炉效果较好。1977年,市区有17台锅炉安装了除尘器。这一年起,市三化工厂采用密闭循环流程回收三硝基甲苯,每年可回收160余吨,价值15万元。市炭黑厂利用烟道动力沉降法回收炭黑300吨,产值50万元。1979年,市织染厂1台20吨锅炉、市医药工业研究所1台2吨锅炉、资江农药厂和中南制药厂各1台3吨锅炉,都采用水膜除尘法除尘。1983年,邵阳机械厂引进湖南大学往复推动炉排技术对邵阳汽车保养厂KZG-2-13型锅炉炉排进行改造,改后煤耗降低18.27%,排放的烟尘浓度减少。1985年,境内351个企业的376台燃煤锅炉有除尘器的为220台,其中湿法除尘的64台,干法除尘的156台。为把城区主要街道东风路、红旗路一线建成无黑烟区,市环保局于1985年对这一区域内的34台锅炉中的32台限期治理改造,15台安消烟除尘设施,10台被限令停运,7台被限令定期更换。1985年,隆回、洞口、武冈、城步等县5个造纸厂的切料车间投资30.26万元安装除尘设施,除尘效率平均达85%,年回收原料粉尘700吨。境内11个水泥厂有收尘治理设施31套,其中采用旋风、重力、反吹风等干法吸尘的设施24套,采用高压静电收尘的4套,袋式收尘的3套,总投资40万元,年回收原料、半成品粉尘5500吨,水泥2000吨,仅水泥回收价值便达16万元。邵阳合成洗涤剂厂用旋风分离器和粉尘沉降室回收洗衣粉尾粉每年达342.5吨,产值42.8万元,纯利3万多元。是年6月,总投资4567万元、规模2.4万千瓦的邵阳热电厂第一台机组投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取代龙须塘、小江湖工业区34台分散锅炉,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污染,每年少排烟尘1154吨,少排二氧化硫1536吨。邵阳市区万元产值烟尘排放量1985年为73公斤,1989年降至48公斤,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好转。该集中供热工程被国家环保局评为全国优秀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为湖南省仅有的2个优秀项目之一。
  1987年,邵东钢厂完成高炉煤气布袋干法除尘改造工程,解决钢厂年排40万吨高炉煤气洗涤水污染蒸水问题。1988~1990年,武冈、城步的水泥厂都新建一批除尘设施,邵阳市水泥厂立窑除尘和锁厂冲天炉除尘都有较好效果。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
  1972年,邵阳林化厂从松节油废渣中提炼裂化油、松节油,用胶渣制活性炭。煤炭系统用煤矸石制水泥和炼土氨水、硫磺等。轻工系统用酒醪制“九二O”等10余种产品。1974年,邵东钢厂利用高炉渣制水泥1万吨,用煤矸石制煤球1.6万吨。
  “五五”期间,邵阳电厂炉渣砖厂达日产3万吨规模,邵东钢厂建起年产36万块的炉渣砖车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1975~1976年制炉渣砖240万块。1977年,许多街办、社办企业利用国营企业废渣生产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市红旗兽药厂利用市制药厂四环素渣制兽药,年利用废渣400吨。市东方红化工厂利用中南制药厂残渣提炼硫酸钠;城东公社龙须塘大队农民利用市二化工厂废渣生产亚硫酸氢钠。
  80年代,新宁县氮肥厂、洞口石江镇、隆回资江造纸厂都相继建起炉渣砖厂;市水泥制品厂用炉渣制水泥炉渣砖;短陂桥煤矿建成市内首家煤矸石砖厂。1981年,邵阳糖厂投资120万元建成人造纤维板车间,每年利用蔗渣2000吨,创产值72万元,利润26万元。1982年起洞口县水泥厂利用石江电厂炉渣掺制水泥,头3年处理炉渣7500吨,增收42万余元。邵阳县粮食局用谷壳灰、菜油下脚料磷脂制成优质复合肥2.65万公斤,增收3100余元。1984年,境内建设治理废渣项目12个,新增废渣处理能力15万吨。有6个县氮肥厂进行炉渣二次利用,和各县水泥厂搞一条龙配合,将造气炉渣磨碎后作沸腾炉燃料,燃烧后炉渣又掺和制水泥。1985年,市辖工业企业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16.73万吨,占产生量的19.87%。历年投资300万元,建成废渣处理利用设施20套,综合利用产值305.6万元,利润62万元。境内9个氮肥厂每年有3万吨造气渣用作沸腾炉燃料,获热能4600百万大卡,相当标煤6500多吨。22个水泥厂利用2万多吨沸腾炉渣掺入熟料水泥,年增产水泥2万吨,创产值161.5万元。1988年,市环保局发放环保贷款10万元用于合成洗涤剂厂炉渣砖厂改造,发放贷款20万元帮助邵东钢铁厂建成煤矸石砖厂。1990年,全市新增的废渣处理能力达24.84万吨。
  第四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木材”的林业总方针指导下,境内积极开展护林防火运动和护林造林工作。1953年造林19万多亩。1954年,山区农民烧垦种粮增多,山林火灾增加,共发生森林火灾723次,毁林59万亩,大小树木263万株。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境内造林204万亩,封山育林153万亩,但山火毁林85万亩,虫害面积约238万亩。1958年,办公共食堂,大炼钢铁,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武冈县115万亩山地中,密林面积比1957年减少32.3%,疏林面积减少90.3%,荒山面积增加26%。该县龙江区龙溪乡盐井村原有13个小山头,森林密布,山下有泉眼48口,终年泉水不断,灌溉农田600余亩。1958年后树围0.75米以上树木被砍光,泉眼也只剩2口,只能灌溉150亩稻田。60年代中叶,在“户开一亩荒,每人增担粮”口号下,大搞毁林开荒种粮。70年代大兴土改田、山改土、人造平原、石山造林、改河造田,又毁坏不少山林。80年代初,部分地方干部群众片面理解联产承包政策,砍树致富,导致部分地方森林再次遭到破坏。境内森林蓄积量1957年为4023.83万立方米,到1981年只有2410.44万立方米,年均净减67万立方米。森林资源的破坏使森林涵养水源功能减弱,水土流失加剧。境内每年泥沙流失量达1298.6万吨,损失有机质18.8万吨、氮9.1万吨、磷6.5万吨、钾14.6万吨。国务院下达《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等手段制止乱砍滥伐行为。1980年,各县对农药使用、库存及报废情况进行调查,以控制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1981年,环保部门配合农业植保部门和资江农药厂试用高效低毒农药代替低效高毒农药,试验推广叶蝉散、甲胺磷等。1982年,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配合,在境内开展降低化学农药用量、保护害虫天敌、推广生物治虫活动,有机氯农药使用量比1981年减少23.6%,其中绥宁县减少28%。绥宁县太平公社大力发展养鸭治虫。全乡养鸭31456只,亩平5.56只,农药使用量由1980年每亩1.3公斤下降到0.6公斤,年增产粮食7.5万公斤。1982年和1984年,省人民政府及省林业厅、省编委先后下文,决定在境内建立5处自然保护区,并设置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62.7万亩,占境内总面积的2%。其中新宁紫云山、万峰山和舜皇山3处为生态环境保护区,面积34.2万亩;绥宁黄桑为森林演替各阶段的森林群落和野生雉类保护区,面积23.5万亩;武冈云山为森林生态及原生生物模式标本采集地,面积5万亩。此外,洞口县政府亦建立溪自然保护区,面积3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1.3%。城步苗族自治县也建立明竹老山自然保护区和沙角洞银杉自然保护区。1984年8月30日,中共邵阳地委农村部、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乡镇环境管理的规定》,不准任意砍伐森林和破坏草地,严禁在水库、大型山塘集雨面积范围内、水源上游和25度以上陡坡开荒耕种及刨草皮,严禁破坏珍稀树种及捕捉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开办乡镇工业企业要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准破坏农业生态环境。1983年、1986年,市人民政府两次发布保护青蛙和蛇类的布告。1984年春,浙江天台县三合乡蒋某等31人结伙到邵阳县黄亭市非法设立收蛇站,就地加工蛇胆汁、蛇肉干,一月内捕杀蛇千余条,被县环保、工商部门查获。同年10月25日,新宁县水头乡平栗一村民捕获雄性短尾猴1只,重15公斤,长60厘米,年约13岁,全身棕褐皮毛,据推测为生活在新宁与广西交界区的短尾猴群中的猴王,后被送往武汉有关研究部门。1985年11月,绥宁县一农民在长铺镇出售穿山甲被县环保部门抓获,穿山甲放生。是年和翌年2月,市司法、工商部门先后抓获两起贩卖穿山甲者,穿山甲全部被放生到郊区山林。1986年,境内有林地为1223万亩,平均森林覆盖率为39.17%,活立木总蓄积量2410.44万立方米,森林植物共有245科792属2826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60个,占全省国家保护植物种类的74.6%,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银杉,二级保护植物有资源冷杉、银杏、钟萼木、连香树、鹅掌楸等16种。境内有野生动物397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有华南虎、金钱豹、梅花鹿、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蟒6种;二类保护动物有水獭、大灵猫、小灵猫、穿山甲等20种;省级保护动物有黑熊、刺猬、啄木鸟、八哥、画眉5种。为控制乡镇工业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环保部门对兴办乡镇工业企业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按国家的乡镇工业企业产业政策对乡镇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管理。1986年,境内审批的120个乡镇企业全部执行这一制度。这一年,隆回县梅塘乡个体户用氰化法淘金,滥用剧毒品氰化钠700公斤,毒死耕牛4头,鹅、鸭20余只,5名为首者被罚款1200元,150公斤氰化钠被没收,并被责令赔偿受害人损失1280元。为恢复六都寨一带因淘金而遭受破坏的农业生态环境,隆回县委、县政府1986年抽调大批干部整顿个体淘金,大抓稻田、旱土、河堤、河滩恢复,收取恢复费22.3万元,恢复良田127.3亩,旱土8.4亩,河滩20亩,修复河堤1240米,道路520米。1986年后,湖南省提出5年消灭荒山,省政府并与各地、州、市签订目标责任制。全市以建立一个多林种、多树种、生态效益好、经济效益高的现代化林业体系为目标,大力开展造林和“四旁”植树,绿化荒山,取得成效。新邵县成为全市第一个消灭宜林荒山县。通过卫星探测,绥宁县被联合国卫生组织誉为“没有污染的绿洲”。1988年,有7个县政府发文,在366个乡镇配备兼职环保监察员216个,负责农村环境管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1990年,全市9县和郊区的402个乡镇配备环保监察员362个。各县(区)均抓了一个以上的生态村试点。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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