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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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8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构成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3
页码: 358-360
摘要: 本文记叙邵阳市土地构成约为“七分山地二分田,一分水、路和庄园”。其面积总数和细数市国土局和市统计局两家略有差异。
关键词: 邵阳市 土地构成

内容

邵阳市土地构成约为“七分山地二分田,一分水、路和庄园”。其面积总数和细数市国土局和市统计局两家略有差异(见表)。市、县国土局根据国发(1984)70号文件和中发(1986)7号文件精神,逐级统计土地资源。故地理志采用最新法定数据。1990年全市土地总面积3131.4007万亩(国土局土地年报数,下同),其中耕地639.1918万亩,人平耕地0.94亩,低于全省人平水平。耕地中水田为430.278万亩,隆回、邵阳、邵东县较多,分别为68.35、61.08、56.62万亩。城步、郊区较少,分别为17.38、16.86万亩。其它县在31.71万亩到50.36万亩之间。全市林地面积1588.89万亩,绥宁、城步、洞口、新宁县较多,分别为338.54、238.88、209.08、204.57万亩。郊区最少,为63757亩。市境园地74.34万亩,牧草地114.0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99.71万亩,交通用地26.77万亩,水域面积111.90万亩。未利用土地面积476.56万亩。
  1952~1990年,市境增加耕地面积110.68万亩,累计造林面积1400万亩。在未利用土地资源中,可用土地168.98万亩尚未开发利用,占全市总面积的5.40%。其中适宜发展林业生产的111.42万亩,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65.94%;宜牧草地面积41.66万亩,占24.65%。新宁、城步、绥宁县较多,分别为17.20、14.11、10.31万亩;宜耕面积7.64万亩,占可利用土地资源面积的4.52%;宜作果园的48008亩,占2.84%;可养殖水面11065亩,占0.65%;建设用地4222亩;其他19294亩。已开发利用的土地经济效益不高,吨粮田不多,疏林地面积尚有20122亩,未成林的造林地21834亩。41年来,境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长,人平耕地面积由1949年的1.64亩下降到1990年的0.94亩。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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