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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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806
颗粒名称: 第八篇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
页数: 46
页码: 860-905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环境的保护的情况,概括了环境污染、环境监测和科研、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
关键词: 环境管理 环境保护 邵阳市

内容

概述
  晚清、民国时期,境内山青水秀,森林覆盖率高,自然生态状况良好,工业薄弱,污染甚微。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0~1952年,境内工业以每年平均37.7%的速度增长。城区建成造纸、制革、炭黑等一批工业企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逐渐增多。由于布局较合理,农业与轻、重工业关系协调,注意在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的同时,开展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和爱国卫生运动,经济建设与环境状况比较协调。
  1958年“大跃进”,市区建立龙须塘工业区。搞群众运动,强调土法上马,工艺设备落后,管理基础薄弱,“三废”排放量增大,又忽视污染防治措施,致使环境污染日渐明显。境内城乡“大办钢铁”,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大量砍树烧炭,森林资源锐减,交通便利处的天然次生林基本砍光,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许多地方地貌、景观的破坏。这以后的10年间,境内森林覆盖率下降,生物物种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1965~1976年,在“靠山、分散、隐蔽”的“三线”建设方针指导下,液压件厂等一批中型企业陆续迁入邵阳,同时又新建合成洗涤剂厂、中南制药厂等一批企业,尽管处于“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邵阳工业却有长足发展。市区工业“三废”排放量随之大幅度增加。这一时期,运动的干扰,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三废”排放缺乏管理。市区的化学工业区虽建在城市水源下游,却处于城市上风向,布局难尽人意。以丘岗为主的地形亦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因而城市环境质量迅速恶化,大气、水质污染严重。1972年,贯彻毛泽东主席“综合利用,大有可为”的指示精神,始抓综合利用,从“三废”中回收化工、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几十种。1973年8月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后,邵阳地区于1975年2月26日~3月4日召开首次环境保护会议,随即成立地区和市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保日常工作,着手组织污染源调查和一些主要环境因子的监测。是年,市区投资355万元,安排14个污染治理项目。
  1976~1985年,随着工业的持续发展和“三废”排放量的增加,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发生多次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其间,境内环保事业亦有很大发展。地、市、县委和政府、人大愈益重视环保工作,环境保护宣传逐年深入,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逐步增强。环保部门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限期治理市炭黑厂等一批老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新污染,对市化纤厂等一批新建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三同时”把关(即国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责令搬迁炭素厂、大安街骨粉厂、长岭化工厂等一批位于居民稠密区且又污染严重的扰民企业。许多企业结合污染治理,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1977年,市区46个单位完成治理项目58个。从1980年起对排污单位实行超标排污收费,利用经济杠杆管理环境,亦为企业积累治理污染资金。1981年,市区环境治理、综合利用产值87.8万元,利润24万元;1984年综合利用产值320.4万元,利润48.9万元。至1985年,境内351个单位历年治理废水总投资约1500万元,治理废气总投资452万元,治理废渣总投资约300万元。对迅速崛起的乡镇工业企业加强管理,在乡、村开展生态农业试点,建立一批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市人民政府颁布消烟除尘、城市交通噪声管理等一系列保护环境的规定、条例、布告;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环保工作逐步从人治走向法治。1985年10月全国第一次城市环境保护会议后,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提出办好10件保护环境的实事。是年,地、市均设立环境保护局,管理机构逐步完善。9县和郊区相继建成环境监测站,有监测分析人员百余名。各级环境监测、科研单位取得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
  “七五”期间,国家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8项制度,邵阳的环境保护登上新的台阶。1986年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环境保护机构进一步健全,9县3区均设置环境保护局。市人民政府提出要办的10件实事陆续完成。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视察、检查和执法监督。1989年,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由一名副市长任主任,30多个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由政府统一领导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定量考核制的推行,初步形成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环保部门与企业、各级环保部门之间的责任网络,环境保护日渐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有效促进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1987~1990年,全市安排治理项目329个,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600余万元。治理资江农药厂等一批重点污染源;完成邵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搬迁或关、停、并、转的严重污染单位50余个。
  1980~1990年,环保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3925万元,企业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达1.1亿元,其中环保补助资金2500万元,完成治理项目400多个。境内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城区大气和境内部分水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然而,邵阳市环境问题较多,水土流失,森林资源屡遭破坏,物种资源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特别是资江干流市区段田江渡、洋溪桥断面的酚污染十分突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治理资金匮乏,有些环境问题的解决尚需较长的时间。全民环境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第一章 环境污染
  第一节 污染源
  一、工业污染源
  西汉,境内便有制陶、烧砖瓦及冶铁等业,为最早的工业污染源。唐代至明代均有土纸生产,清代手工造纸已十分兴旺,邵阳与衡阳、浏阳并称湖南三大产纸地,因而造纸成为当时境内的主要工业污染源。但是,造纸系手工生产,布点分散,加之环境容量甚大,污染甚微。境内盛产煤炭,采煤亦带来部分地域水质、大气污染。民国年间,邵阳东乡牛马司共建煤井72口,土焦窑数十座,成了当地局部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邵阳城内织布、漂染业兴起,同时带来河水污染和噪音危害。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邵阳市区建成小江湖(今五一北路)工业区,其中大气污染源有炭黑厂、电厂等,水污染源有造纸厂、制革厂、织染厂、酒厂等。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市区建成龙须塘工业区,增加一批工业污染源,其中水泥厂是最大的粉尘排放源,化工厂是排放氯气和含苯废水的重点源。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内迁和兴建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龙须塘、洋溪桥化学工业区形成,“三废”排放量大幅度增加。据卫生防疫部门调查,1973年,境内年排废水约9000万吨,废气30亿标准立方米,废渣80万吨。其中市区的污染企业每天直接排入资江的废水为20.8万吨,含酚、苯、砷、酸、碱等有害物质的化工、制药废水占74.65%,含碱、有机染料、酚等的造纸、纺织印染废水占16.3%,机械行业的电镀、热处理、酸洗废水占1.38%,其余行业占7.67%。邵阳市炭黑厂当年排废水69万多吨,废水中每升含酚1.56毫克,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55倍;含砷0.33毫克/升,超标73%。中南制药厂每天排放苯酚渣和炉渣3吨,含酚废水6~7吨,酚含量高达1000~2000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10~20万倍,每天用两辆汽车装运含酚废水倒入资江。
  1977年,市区有锅炉242台,窑炉161台,日耗煤1098吨,分布及基本情况见下表。
  1978年,武冈、新宁等5县有电镀单位15个。市区有电镀单位33个,年耗铬酐18吨,其中45%通过废水排入资江、邵水,有4.5吨铬雾排入空气。年耗氰化钠6.5吨,年排有毒废水46.5万吨。电镀点多,规模小,布局分散,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污染环境严重。1979年,市区锅炉增至306台,其中1蒸吨以上的163台,日耗煤量达1800余吨,日排煤烟粉尘59.4吨,二氧化硫36吨,炉渣560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工业发展迅速,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应增加。1980年,市区有污染源企业82个,其中主要污染企业48个,资江农药厂、市化肥厂、市炭黑厂、市染料厂、市织染厂、邵阳合成洗涤剂厂、市炭素厂等18个企业被列为重点污染源。保宁化工厂、红星油毡厂、铁砂岭化工厂等几个位于居民区的街办小厂也因污染大、群众反映强烈而成为重点监控对象。是年,市区年排工业废水5000万吨,工业废气92亿标准立方米,废渣38万吨,有1.3万吨二氧化碳,数百万吨粉尘进入市区大气环境。中南制药厂、市化肥厂、市炭黑厂、邵阳合成洗涤剂厂、宝庆化工厂和市化工厂,当年排放的1900万吨废水中,含有害物质8840吨,包括悬浮物6653吨,油1950吨,苯159.3吨,酚67.5吨。邵阳造纸厂、省第一纸板厂当年排入资江的碱就达2000吨。
  1986年4~12月,市环保部门组织本系统、各工业主管局、有关工矿企业的技术人员1000余名,开展大规模工业污染源调查。调查企业共351个,其中详查单位60个。以1985年为基准年,汇集近20万个数据,绘制98幅大图,立101卷档案,建起计算机数据库,编写出17万多字的调查及评价、预测研究报告。调查的351个企业占境内污染型工业企业个数的50.1%,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3%,占污染型工业总产值的85%,污染物排放量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5%以上。调查结果表明,351个企业年排废水14398.1万吨,其中生产废水13190.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91.6%,生活废水1208万吨,占8.4%。万元产值用水量1811.8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1295吨,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为1.681吨。当年流失进入环境的苯酚145.1吨,对硝基酚202.2吨,石油类939.9吨,硫化物194.2吨,硝基苯类化合物136.2吨。
  351家工业企业能耗折标准煤82.8万吨,排废气111.44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68.1亿标准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43.3亿标准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有害物质有35种共8.12万吨,其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尘、工业粉尘、一氧化碳(co)五种共7.7万吨,占96.93%,其它甲烷、氟化氢、氨气、碳氢化合物、沥清油、二硫化碳、硫化氢等共2496吨,占3.07%。每万元工业产值排废气10.03万标立方米,污染物质0.731吨。351家企业还排放煤矸石、尾矿、煤渣、钢渣、赤泥、工业垃圾等固体废物78.05万吨,产生冶炼、化工等有害固体废物6.17万吨,排放4169吨,从1980年到1985年底,有害固体废物累计堆存总量0.39万吨,占地0.15万平方米。
  199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1421万吨,废气排放总量为187亿标准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2.6万吨,通过处置和综合利用后,外排2.5万吨。从1980年到1990年,由于党和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管理,虽然国民生产总值将近翻一番,但199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只略高于1980年的水平,比1985年减少3000万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只比1985年增长40%。其中市区工业废气排放量比1980年增加32.1%;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比1980年减少45%,比1985年仅增加5.8%。
  二、农业污染源
  (一)农药污染
  民国37年(1948),乡村工业示范组始建杀虫药剂厂生产农药,城郊农村开始试用农药除虫。境内1953年施用农药18吨,1963年上升至485.5吨,1973年激增到7813吨。1979年达1.05万吨,每亩年平均用药量2.82公斤。施药量最高的1980年达2.3805万吨,年亩平施纯药652克,低于日本(719克),却比欧洲(125克)和美国(99克)高得多。1980年以后,由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广生物防治,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施用量逐年下降。1986年为5843.3吨,1990年为5014.5吨。
  (二)化肥污染
  境内1953年开始施用化肥。1957年施用化肥3638.5吨,1976年增加到13.61万吨,亩平施用21.25公斤。1985年化肥施用量增至36.67万吨,亩平达73.5公斤,其中氮肥占60.1%,磷肥占30%,钾肥占5.3%,复合肥占4.6%。1990年施用量43.75万吨,氮、磷、钾与复合肥的比例分别为59.41%、23.27%、9.55%和7.77%。化肥亩平用量从50年代的15公斤左右增至80年代的70公斤以上。不仅使土壤耕性变差,也使农田水、土和农副产品受到一定的污染。1985年,境内土壤污染面积为78.46万亩,1990年污染面积略有增加。
  (三)乡镇工业污染
  境内农村传统手工业门路多,生产小五金、烧石灰、砖瓦、酿酒、榨油、棕藤竹木加工等为农村环境的污染源。新中国成立后,小手工业发展很快。1958年,中共湖南省委要求“乡乡办工业,社社办工业”,境内涌现出一大批社办企业和队办企业,如农机修造、化肥、水泥、石灰、造纸等厂矿。由于一哄而上,盲目生产,管理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污染和破坏。60年代初的3年调整时期.社办工业被压缩。1977~1979年,社队工业又开始发展,在“一种、二养、三加工、四开矿”的方针指导下,1979年企业个数达14611个。国家“六五”计划的后3年,境内乡镇工业发展较快,但污染防治没有跟上。1984年市区新建乡镇企业2032个,因污染严重关停4个。邵阳、隆回等7县新建乡镇企业488个,进行“三废”治理的仅6个,其中主要污染物经治理后符合国家标准的仅2个。1985年,境内有乡镇工业企业15876个,总收入达4.2亿元,相对集中于东部的邵东、新邵和郊区,3县(区)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境内的73%,其中有污染的企业包括煤炭开采及炼焦、金属矿采冶、建材、化工、造纸等企业592个。1990年,市环保局对全市15697个乡镇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评价。这些企业年排废水707.9万吨,含有害物质11种17175吨。废水处理率为11.3%,达标率为18.22%。乡镇工业企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粉尘、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为2.9万吨,主要污染行业为建材业和非金属矿制品业。乡镇工业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14.4万吨,主要是煤矸石和化工、冶炼废渣。
  三、生活污染源
  (一)生活垃圾
  1949年,境内322.98万人,其中城区为6.4万人。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煤灰、菜叶等,数量不大。60年代前,城区大部分生活垃圾作为市郊菜农肥料。以后由于化肥施用量逐年增加,煤灰和其他生活垃圾的利用率降低。随着人口激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大幅度增加。1978年,邵阳城区生活垃圾每天18吨左右,1986年达160吨,1990年达180吨。
  (二)生活污水
  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生活污水量较少。1978年环保部门统计,城区年排生活污水657万吨。80年代,水厕大量增加,相当部分人粪尿排入江河。1984年城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达920万吨,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1990年,境内城镇人口68.73万,年排生活污水3300万吨,其中邵阳城区年排约1300万吨。洗衣机的普及,城区生活污水中合成洗涤剂含量大大增加。1982年城区人均使用洗衣粉0.3公斤,1985年增至1.1公斤,1990年已在2公斤以上。
  (三)医院废水
  医院含菌含病毒废水也是重要的生活污染源。1952年,境内有医院12所,1985年增至414所,病床由1952年的439张增至1985年的10688张。市区内4所国营大医院,1978年有病床1025张,年排含病毒废水近60万吨。1984年统计,市属9家较大医院年排废水100.2万吨,其中邵阳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一精神病院年排废水分别为30万吨、22.5万吨、11.7万吨。
  (四)生活用煤和其他燃料
  境内城镇居民生活长期用煤为燃料。据1985年统计,城镇生活用煤年产生废气约30亿标准立方米,含污染物二氧化硫1856吨,氮氧化物1049.8吨,一氧化碳653.3吨,碳氢化物130.5吨。境内农村生活燃料产生废气88亿标准立方米,含污染物质二氧化硫5504吨,氮氧化物1952.2吨,碳氢化物387吨,烟尘15480吨。1990年,城区生活用煤4.5万吨,产生废气30亿标准立方米,排放二氧化硫约1900吨。
  第二节 危害
  一、对工业生产的危害
  工业“三废”使大量生产原料变成废物流失,既污染环境,又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的污染事故发生,使产品和设备被腐蚀,生产工人中毒,工厂停产,造成经济损失。1968年夏,市制镜厂电镀氰化钠泄漏流入资江,造成市区停供自来水3天,许多工厂停产。1972年7月,因化工厂氯气污染,使位于市区龙须塘的邵阳第一纺织机械厂10500套机器零件受损报废。是年1~10月该厂因污染报废的零件达30万件。1978年,该厂被迫迁往衡阳,搬迁耗资2066万元。1976年端午节前夕,邵阳电厂3吨冷却油漏入自来水管道,市区东风桥~火车站一线被迫停水58小时清洗管道,工厂停产。1980年7月9日,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流失3.5吨柴油入资江。1981年6月16日凌晨,因化工厂超标排放氯气,导致邵阳电池厂生产的出口电池半成品铜帽13万多个、锌筒8.6万只报废,经济损失上万元。同年7月14日,邵阳合成洗涤剂厂由于操作工失职,致使5吨烷基苯流入邵水,造成经济损失,还承担9000元的环境污染资源赔偿费。1983年3月,邵阳县造纸厂泄漏液碱20吨。同年12月31日,省七机局物质处在邵阳火车站泄漏汽油30吨。据统计,1985年境内从废水中流失化学耗氧量11.35万吨,生化需氧量31万吨,酚347吨,价值933万元。1986~1990年,环境管理加强,污染事故减少,污染对工业的危害损失逐年下降。
  二、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工业污染对农业的危害从70年代起逐步加剧,造成粮食减产和被污染,牲畜中毒,农业赔款及农田被占用。邵东磷肥厂1970年4月投产后,3年内使周围4个大队17个生产队的34头耕牛慢性氟中毒死亡,26头中毒发病,主要中毒症状为软脚、烂蹄、脱毛、皮肤生疤、干瘦。据卫生部门调查检验,小水、老屋等6个生产队10头耕牛中的5头病牛尿中氟含量分别为每升20、34、48、38、104毫克。新屋、湖塘等11个生产队的17丘稻田土中氟含量高出非污染区4~50倍,稻草中氟含量高出非污染区2~5倍。邵阳市炭黑厂从1970年起,5年中赔偿周围农村稻谷4万公斤。1973年因废水流入农田,火车站公社3个大队120亩水稻、甘蔗受严重污染,有的全无收成。从1973年起的4年中,共赔偿农业损失10万元。市化肥厂过磷酸钙车间氟气污染,每年赔偿附近村民粮食3000公斤,人民币2010元。1973年4月至1975年底,资江农药厂赔偿农民的污染损失达5.2万元。1975年该厂氯碱车间排放盐泥造成盐碱地14.16亩,排放氯气和氯化氢气体使180亩农作物受害,3000株树木被毁,赔偿19377元。1976年5~6月,邵阳合成洗涤剂厂二氧化硫气体污染,危害果树1.1万多株,茶叶60亩。1970~1976年,境内因工业污染造成农业直接损失62万元。1977年,全省工业“三废”污染危害水稻、蔬菜、经济作物和鱼塘面积约20万亩,赔偿损失404.4万元,其中邵阳地区为27.83万元,占6.9%。1979年6月下旬,境内连降暴雨,炭黑厂、合成洗涤剂厂的污水漫入农田,沿红旗河7.5公里地段4个公社的17个生产队甘蔗、西瓜及其它农作物1500亩受严重污染,两厂赔款11万余元。1980~1985年,境内工业污染危害农业的赔款总额达255.09万元,平均每年51万元,约占工业总产值的0.33~0.36‰,每年危害的农田面积在2000亩上下。其中市区受害农田面积多年平均为1540亩,1979年高达1970亩,1981年最少,为705亩。1986~1990年,境内工业污染农业,赔款108.47万元,平均每年21.69万元。其中1988年新邵龙山金锑矿垮尾砂坝,冲走3万立方米尾砂,下游4个乡17个村3008亩农田受害,矿山损失258万元,农业损失12万元。
  境内共有42060亩农田需提引污染较重的河水作补充灌溉水源,其中邵水沿岸,有邵东两市镇、湾泥河段,占31660亩,资江沿岸,有新邵酿溪镇~陈家桥、九头岩河段,占6900亩,郊区城东乡、火车站乡约3500亩。
  工业污染导致工农矛盾。1976年6月,市炭黑厂附近100余农民因污染问题冲击炭黑厂,并把污泥挑到该厂办公室走廊。8月,市二化工厂附近农民封了该厂水泵房,不准生产。1977年,市化肥厂因氟气污染发生工农纠纷50起。1978年6月14日,一些农民冲进合成洗涤剂厂党委办公室,要求解决污染问题。7月初发展到挖断进厂公路,拆掉水管,两次推倒围墙。1986~1990年,全市发生污染纠纷近400起。这些矛盾和纠纷,严重影响工农关系,也困扰企业的发展,市、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为调处这些矛盾纠纷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三、对渔业生产的危害
  工业“三废”污染河流塘库,境内江河捕鱼量从70年代逐年下降。市渔业大队在资江的捕鱼量1968、1969年两年每年为6万公斤,1970年为5万公斤,1973年降至1.5万公斤,原有160余只鸬鹚逐年死亡,到1973年全部死光。1976年捕鱼量只有0.4万公斤。1977年从外地引进9只鸬鹚,又全部死亡。到80年代初,拥有26条渔船、78人的渔业大队被迫解散。
  70年代,邵水污染日趋严重。1972年,邵水管理所在邵水茅坪拦河坝放30万尾鱼,每尾半斤重,因涨洪水跑掉一部分,余者也因水质污染而无存活。
  工厂由于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使河水水质骤然恶化,造成大面积死鱼的事件发生多起。1973年6月10日,市化工厂将漂白液排入资江,江中死鱼数千公斤,最大的一条重48.5公斤。1976年5月该厂又一次废水污染事故,导致资江死鱼3千余公斤。1978年7月14日8时至15日18时,湖南省第一纸板厂集中排放1000立方米高浓度黑液,资江新邵沙湾~塘口16公里河段严重污染,死鱼9500多公斤,最大的一条40多公斤。从14日晚12时至15日下午,沿岸数百农民下河拣鱼,拣鱼最多者一人拣100多公斤。省环保办专门派出调查组来邵阳查处这一严重生态破坏事件。
  “三废”污染也危及农村池塘养鱼。从70年代初起,市郊城东公社洋溪、东风两大队的11口鱼塘,28.1亩水面,因受资江农药厂、市化工厂、中南制药厂等11家工厂废水污染而不能养鱼。邵水两市镇至湾泥20余公里河段有13处提引河水的电灌站,引水灌田、灌塘,危及稻田和池塘养鱼,多次发生污染死鱼事件。1973年邵东县因废水污染鱼塘83口,水面115亩,减产鲜鱼8145公斤。
  四、对人群健康的危害
  “三废”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一些大气、水体污染事故使人急性中毒。1969年1月25日,省轻化汽车队由株洲化工厂装2瓶液氯送邵阳造纸厂,21时30分左右途经城区交通频繁、居民稠密的东大路百寿亭段,一钢瓶的易熔塞穿孔,喷出大量氯气,中毒者328人,其中238人住院,23人死亡。1971年7月,市化工厂氯气排空,附近集材场6人急性中毒。8月,又有80余人急性中毒,其中7名严重者被送进医院抢救。1972年6月27日晚,市化工厂一次排放大量含苯废水入资江。当时洞口县有3艘木船停靠在下河线厂排放口附近,船民因生火煮饭,导致河面浮苯燃烧,形成一片火海,船民1人被烧伤,3人被烧死。1973年,卫生部门调查44个矽尘作业厂矿接触矽尘的工人26434人,其中矽肺病患者2367人,占9%。1974年对炭黑厂288名职工照片检查,发现一级尘肺12名,二级4名。是年,为确定邵东磷肥厂氟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对邵东县小水桥大队、磷肥厂的104名农民、工人进行尿氟检查,又在非污染区选12人进行对照。104人中尿氟平均含量10.4毫克/升,较对照区的12人尿氟平均含量2.81毫克/升高4.93倍,最高者达43毫克/升,中毒者有腰酸、下肢无力等症状。市郊田江乡苗儿村14个组1700多人,因长期饮用资江市区段下游受污染的河水,1974年,患黄胆性肝炎及肝肿大者占35%,多年征兵中没有体检合格者,群众意见很大。80年代,市区人大代表多次在人大会上提出提案和批评建议,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前往视察,决定筹资建小水厂,解决田江乡村民饮水难的问题。市染料厂酚钠车间对硝基酚钠浓度严重超标,附近的市三中师生普遍反映呼吸道损害,声音嘶哑,气管炎增加,有的还有神经衰弱症状。1974年高中毕业班体检,两个班学生肝脾肿大在1公分以上者占37.8%,而与染料厂相距较远的市二中同条件两个毕业班,肝脾肿大的只有2人。1977年检查市染料厂47人,肝肿大者18人,发病率达38.2%。其中转氨酶增高及肝功能损害者11人,占23.4%;白血球下降者6人,占12.8%。位于市化肥厂旁边的洋溪桥小学和位于市化工厂旁边的龙须塘小学,受二氧化硫、氯气和粉尘污染,学生健康受到很大影响。1984年9月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洋溪桥小学6~12岁的学生,上呼吸道疾病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明显高于城区内学校同龄组的学生,有的年龄组学生患病率高达35.9%,比城区另一学校同龄组高24.58%。该校学生的肺活量也明显低于城区另一小学同龄组的学生。1990年,龙须塘小学被迫搬迁。
  由于农药污染土壤、粮食、蔬菜、水果,也危及人群健康。据统计,境内每年有5万公斤以上的粮食在运输途中被农药污染不能食用。1975年境内因农药中毒645人,死亡24人。洞口县山门粮库中有15万公斤粮食因受污染被封存。是年,邵东县对两市塘、毛荷殿、廉桥3个区6个大队26个生产队及3个粮站的稻谷抽样化验,38个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残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3个,占60%,最高超标8倍;有机氯农药残毒超标的34个,占90%,最高超标4倍;有机磷、有机氯均超标的23个,占60%。在县内一蔬菜场采芹菜、白菜、莲花白样4份,有机磷超标的2份。在县园艺场4个柑桔园采柑桔样14份,其中桔肉有机磷超标的6份,占43%;桔皮有机磷超标的4份,占29%,有机氯超标的8份,占58%。1975年,省粮食部门从溆浦、邵阳、邵东、双峰、湘潭、茶陵、攸县等地调入成品粮320万公斤,经化验,从邵阳调入的5.5万公斤面粉,检测出有机磷含量达6.2毫克/公斤,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60多倍。1976年,长沙商检局对全省11个县的40余个柑桔样品中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检测,其中邵东县分水坳园艺场蜜桔含666农药0.23毫克/公斤,洞口竹市园艺场蜜桔中滴滴涕含量达0.231毫克/公斤。
  第二章 环境监测和科研
  第一节 环境监测
  一、水质监测
  (一)地表水
  民国31年(1942),国民政府水文部门在邵阳县城北门口资江断面设立观测点,定期测定水位、流量,但未监测水质。
  1951年,湖南省资江水系邵阳水文站在流域内的黄桥镇和罗家庙,各设一测点定期测定资江水温、流量和泥砂量。70年代初,又分别在资江干流的神滩渡、工业街水厂取水口、田江渡、酿溪镇码头设断面监测水质。1972~1973年,市卫生防疫站监测资江水质,测得水中砷、酚、氰化物检出率分别为51.4%、31.4%、12.96%。市区段酚最高含量达0.136毫克/升,超过国家地面水标准12.6倍。1974年12月~1976年2月,各县卫生防疫部门也分别对辖区内夫夷水、巫水等河流进行监测,共设采样点145个。
  1975年,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翌年7月,开始承担水质监测任务,始设资江南江嘴、田江渡2个断面,于7月、12月2期监测,每期取水样3次,主要测汞、镉、铅、砷、铬、氰、酚、氟8种毒物。测定方法并不统一,以化学方法为主。1977年,增设资江流域市区新滩镇、洋溪桥、新宁县金石镇、新邵县酿溪镇和邵水东风桥(即青龙桥)断面。1978年起,监测频次改为4期,每年3、5、7、12月测定。在资江干流增设武冈县城关镇、隆回县桃洪镇2个断面和市区城西、工业街、洋溪桥3个水厂取水口采样点,在平溪江设洞口石江镇断面,夫夷水增设邵阳县塘渡口断面。监测项目增加了水温、pH值、总硬度、溶解氧、化学耗氧量等5个。1979年,在资江干流增设渔溪桥断面,在沅江支流巫水增设城步儒林镇、绥宁长铺镇断面。监测项目又增加了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氯离子、电导率等5个。是年10月,省环保办受国务院环保办委托与图门市分析仪器厂、邵阳市环保监测站一道,在邵阳联合举办全国气相色谱学习班,有15个省、市、自治区的环境监测人员参加。这次学习班推动境内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由化学分析方法向仪器分析方法过渡。以后,市环境监测系统开始使用气相色谱仪测定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物。1980年,在邵水增设红旗河口断面。从这一年起,环境监测水质标准分析方法逐步推行,仪器分析逐步取代经典的化学分析,如极谱仪测铅、镉、锌、铜,冷原子吸收法测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重金属元素等。从1980年起,湖南省环保办统一调整湘、资、沅、澧4大水系的监测水期,资江流域平、洪、丰、枯4期分别为3、6、9、12月。市环保局对境内14条主要河流1980~1986年的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评价河长1390公里,占总河长的15.1%,未评价的均属农村小支流,基本没有大的污染源。境内河水环境的质量,农村基本上是好的,市区和各县县城下游的部分河段则差,其中市区、邵东、新邵、城步、绥宁4县县城下游河段污染严重。被污染河道要经15公里以上才能勉强恢复到4类水质。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新宁、邵阳、武冈、隆回、城步5县为1~2类,洞口、绥宁为3类。评价的1390公里河道,属1类水质的河长597.5公里,占11.2%;属4类水质、不能作生活饮用水的河长560公里,占40%,其中挥发酚等有机物超标河道长165公里,被汞等金属离子污染的河道395公里。水质变化在4~5类的河道长84.5公里,占6%。河流污染严重的是“两水一段”,即邵水、巫水和资江市区段,主要污染物为酚等有机物。每年河流迳流出境的挥发酚量,资江以龙口溪计为98.4吨,巫水为25.87吨,蒸水为0.94吨,共125吨。1982年河水污染程度最高。1983~1985年基本被控制,局部河段略有减轻。1984年,邵阳地、市环境监测站开始编制《环境监测月报》,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环境要素质量状况。1987年将资江田江渡断面定为河水月报断面。1986~1990年,资江干流水质监测断面为:武冈城关镇(上游断面)、新滩镇(对照断面)、田江渡(污染断面)、洋溪桥(污染断面)、九头岩(消长断面),其中武冈城关镇、市区田江渡、洋溪桥3断面为省控断面;市区新滩镇、新邵九头岩为市控断面。邵水监测断面有梅子坝(对照断面)、马家坝(污染断面)、湾泥(污染断面)、青龙桥(消长断面)。定期监测项目19个:色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气味、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硬度、悬浮物、总碱度、汞、砷、酚、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不定期抽测的项目有12个:铅、镉、锌、铜、氰化物、氟化物、总铬、总磷、666、滴滴涕、甲基1605、洗涤剂等。1986~1990年监测得到的资江水质情况是:武冈城关镇、市区新滩镇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3级标准;田江渡断面挥发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等指标明显超过3级标准,主要污染物5年总超标率达16.49%;洋溪桥断面主要污染物5年总超标率达37.90%;新邵县境内的九头岩断面主要污染物仍为挥发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但含量有所消减,水质仍超过3级标准。邵水梅子坝断面水质清洁,基本符合3级标准,马家坝断面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溶解氧超标率分别为46.8%、58.3%和47.8%,水质大大超过3级标准,东风桥(即青龙桥)断面也污染严重,超过3级标准。巫水城步儒林镇断面化学需氧量、挥发酚、色度超标率均为66.7%,污染较重,水质超过3级。绥宁长铺镇断面化学需氧量、挥发酚、色度超标率分别为45.8%、40.28%、86.16%,污染较重,水质超过3级标准。1976~1990年,境内地表水监测共获数据15.7万个,其中资江干流数据11.9万个,夫夷水、邵水、巫水3.8万个。
  (二)地下水
  1975~1978年,武冈县卫生部门对城关镇水井进行检测。1979年3~5月,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和近郊的地下水进行首次普查。调查水井192口,分析测定其中50口水井的水质,测定项目17个,获监测数据850个。监测结果表明,市内水井90%受中度以上污染,化工区水井100%受中度以上污染,而市郊水井受中度以上污染的只占26%。1982年,地、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对隆回县地下水进行监测。1983~1985年市卫生、环保部门对216处饮用取水点进行调查监测,其中城市供水和农村简易自来水(多为地下水)19处,地表水26处,井泉水171处,获监测数据7000多个。在检测的26个项目中,超过饮用水标准的16项,除城区供水和少数简易自来水外,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以大肠杆菌污染最为普遍和严重,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污染率分别达98%和100%,超标率分别达72%和97.2%。
  (三)废水
  1973年,地区计委举办首期工业“三废”监测学习班,并组织进行工业废水监测。1980和1981年夏,市环境监测站的技术干部冒着酷暑,扎帐篷于现场,分别对市区最大的两条排污沟—洋溪桥和回水头排污沟进行连续取样监测。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加强和排污收费工作的深入,市环境监测站对重点污染源和缴费单位的废水均要进行监测,每年监测的单位在150个以上。
  二、大气监测
  (一)空气
  境内首次大气环境监测是1975年10月由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和邵阳地区卫生防疫站共同完成的,对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进行连续监测。测得居民区和商业区(人民广场~二纺机厂一线)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为27.3%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最高超标1.5倍,高出清洁区5.4倍。龙须塘、小江湖工业区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比清洁区高2.2~3.6倍。1980年4月起,市环境监测站在城区和近郊监测空气中灰尘自然沉降量(以下简称降尘),按功能区布点,初设7个点,后增至14个点。先后以市第一精神病院、城南园艺场、高崇山、市电视发射台为清洁对照点,市环境监测站为文化区监测点,江北鱼苗场为近郊监测点,专署大楼门前为商业区监测点,人民广场为交通频繁区监测点,工业区的测点则设于五一北路金笔厂和塔北路林化厂。每月收集测定一次。测得结果是:工业区降尘量为11.29~18.34吨/平方公里·月;交通频繁区为14.07~18.86吨/平方公里·月;超标量为10吨/平方公里·月左右。商业区降尘超标量则为1.5~6.5吨/平方公里·月。1981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按省要求在市区进行定期大气环境监测,当年监测5、12月2期,每期5天,每天测定3次,测定项目为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同年9月,邵阳地区环境监测站对地区冷库周围大气进行监测,测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对硝基氯苯、降尘4项,这项工作为冷库的扩建选址提供了科学依据。1982年6月、9月,地区监测站在隆回桃洪镇进行2次大气测定,测定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降尘。从1982年起,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大气监测定为每年1、4、7、10月4期,每期测5天,每天测4次。1983起测定项目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还增加总悬浮微粒(TSP)和臭氧(O3),测点与降尘测点基本一致。1987年将专署大楼测点定为环境监测月报大气监测点。为适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需要,自1989年7月起对大气测点作部分调整,清洁对照点定于城南公园,文化区点定市监测站,商业区点定专署大楼,交通频繁区点定广场,工业区点定金笔厂和化工厂。
  据监测,1981~1986年,城区各功能区大气中污染物含量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对照,氮氧化物基本符合2级标准,污染轻,总悬浮微粒和二氧化硫超过2级标准,污染重;文化区和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二氧化硫6年日平均浓度超过2级标准0.3~1.2倍,工业区二氧化硫6年日平均浓度超过3级标准0.2~0.4倍,总悬浮微粒6年日平均浓度超过3级标准0.7~1.1倍。各功能区平均降尘量为100~200吨/平方公里·年,是对照点70多吨/平方公里·年的2~3倍。污染最重的是化工区水泥厂附近,高达740吨/平方公里·年。1985年后,由于城市文明卫生活动的开展和管理工作的加强,商业区、居民区降尘量明显减少,而水泥厂附近却逐年增加,1985年为799.6吨/平方公里·年,1986年达1046.6吨/平方公里·年。1986~1990年,城区二氧化硫5年年平均浓度都符合2级大气质量标准,1986年最高,1987年有较大下降,以后3年在1987年基础上变化不大。一年中二氧化硫浓度4季变化明显,冬季污染最严重,超标率最高,春秋季次之,夏季污染最轻。氮氧化物的年均浓度都达一级标准,一年中夏季污染最轻,春秋稍重。城区总悬浮微粒年均浓度大都超过2级大气标准,但5年中呈下降趋势,1990年达2级。城区降尘量5年平均值均超标,但也呈逐年降低趋势。
  境内农村大气环境一般都在1~2级标准内,质量好。各县城的大气质量多在3级标准内,武冈城关镇和隆回桃洪镇劣于3级,质量较差,均由总悬浮微粒污染造成。农村集镇除交通量大、工商业集中的牛马司、廉桥两镇大气质量为3级外,其它均为1~2级。分散在农村的乡镇工业企业对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但多为局部污染。
  (二)降水
  1982年,邵阳地区监测站在隆回县城测降水9次,pH值低于5.6(pH值小于5.6的雨水谓之酸雨)的频率占33.3%。同年5月起,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市区大气降水采样监测,主要测定降水的pH值及降水中硫酸根、硝酸根、铵离子、钙离子等的含量。设市环境监测站(文化区)、新华书店(商业区)、供水公司(工业区,1985年后移至塔北路)、江北鱼苗场(近郊区)4个点。在1982~1985年采集的402个样品中,pH值小于5.6的酸雨样210个,占52.2%,酸雨量占总雨量的59.2%。1989年5月《湖南省降水监测管理与实施办法》颁布,1987年后一度中断的降水监测,于1989年8月恢复,采样点作了调整,保留李子园市环境监测站、红旗路新华书店2点,近郊区点改设城南园艺场。城区降水PH值的多年年平均值都在5以下。酸雨率以城中心区最高。1990年,邵阳城区酸雨频率47%,年均PH值5.02,全年除7、8月外,各月降水PH值都小于5.6,属酸雨。降水中硫酸根离子含量已与全国酸雨严重的重庆、贵阳地区接近。郊区降水质量好于城区,1990年仅1~3月雨水属酸雨,酸雨频率为13%,年均PH值为5.72。
  (三)烟尘、烟气
  1975年10月,市劳动、卫生部门对邵阳电厂、邵阳造纸厂、省新华印刷二厂等单位的锅炉进行烟气测试。1980年,邵阳地区环境监测站测试地属8个厂的锅炉烟气。1983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资江农药厂、市玻璃厂、合成洗涤剂厂、化肥厂等单位的烟道气和粉尘,获监测数据186个。1985年4月地区监测站又测试地直企事业单位的46台锅炉的烟气和烟尘。1986年后,市区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市环境监测站每年均对烟控区内的部分锅炉进行烟尘、烟气抽测。
  三、声环境监测
  (一)交通噪声
  1982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测定城区主要交通干线噪声,以后每年测定1~2次。1982年在19条道路上设28个测点,获监测数据465个。测得城区道路路段等效声级最大值为91.3分贝,超过70分贝的路长占总路长的90.2%。1985年车流量增加,等效声级下降。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占总路长的78.1%,路段等效声级最大值为86分贝。1985~1988年,每年超过70分贝的路长均超过18公里,占各年城区交通干线总长的75%以上。1989、1990年,市政府整顿交通秩序,采取一些车辆分流措施,环保部门大力宣传防治交通噪声,城区等效声级值超过70分贝的路段分别降至17.3公里和14.1公里,分别只占交通干线总长的61.79%和50.36%。1990年,测定城区29.1公里交通干线,设32个自然路段,有17个超过70分贝。东大路和江北路交通噪声最为严重,等效声级分别为76.1和76.0分贝。人口密集,路面窄,车流量大,无环城公路,难于客货分流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差,是造成城区交通噪声大的原因。
  (二)区域环境噪声
  1983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测定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按250米×250米的网格在城区布点117个。1984年4月2日~6日,地区环境监测站也在隆回县桃洪镇布点6个测定区域环境噪声。是年还举办全地区噪声监测学习班,测定068工程处、807厂的机械噪声和桃洪镇的交通噪声。
  邵阳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每年测定一次。1985~1988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逐年上升,从1985年的61.8分贝上升到1988年的62.6分贝。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覆盖的网格面积从1985年的5.25平方公里上升到1988年的5.40平方公里,覆盖的人口数由7.61万人上升到7.97万人。1989年,由于加强声环境管理,等效声级降至57.4分贝,1990年又降至56.0分贝。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覆盖的网格面积减少到5.125平方公里,覆盖的人口数减少到7.49万人。但由于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噪声的影响,特别是城区婚丧喜庆大量燃放鞭炮的习俗影响,导致城市的环境噪声污染仍很严重。
  四、土壤监测
  60~70年代,省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在邵阳地区进行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得出境内土壤中铜、铅、砷3种有毒有害元素的平均丰度和污染情况。1984年,省环保研究所进行资水流域土壤背景值研究,监测得出境内土壤中锌、镉、汞、铬等有毒有害元素的背景值。境内土壤中有毒有害元素平均丰度或背景值与上海、北京、南京及世界平均值的比较见下表:
  境内砷污染的土壤共16处,总面积652平方公里,其中含量在百万分之40~70的轻度污染面积385平方公里,含量在百万分之70~100的中度污染面积127平方公里,含量大于百万分之100的重度污染面积14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有隆回金潭,新邵巨口铺、雷公岭至易家岭、太子庙,城步永丰照面山等地,重度污染区极高值达百万分之5000。
  铅污染的土壤共13处,总面积512平方公里,其中含量在百万分之50~200的轻度污染面积508平方公里,含量在百万分之200~700的中度污染面积4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有新宁麻林、绥宁武阳、隆回七江等地,城步照面山有极值百万分之347。
  铜污染的土壤共22处,总面积744平方公里,均属轻度污染。
  隆回铅锌矿、邵东铅锌矿和新邵龙山金锑矿分别所在的隆回鸟树下、邵东毛荷殿、新邵太子庙,为镉重度污染区,镉含量为3.02~12.2毫克/公斤,是世界土壤镉的平均含量的6~24倍。新邵巨口铺为镉中度污染区,镉含量为1.58毫克/公斤。
  80年代,农药666、滴滴涕被禁用,但到1990年,市域稻田土壤中666、滴滴涕污染率仍达100%,蔬菜土壤中这两种农药的污染率达69.2%,稻田土壤中666的残留量以郊区、邵东和隆回三县区较高,蔬菜上壤中666的残留量以新邵酿溪镇最高,郊区次之。
  五、其他监测
  1982年,邵阳地区环境监测站对隆回县农药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监测,采集动植物样品330个,其中测定农药残留样品305个,重金属样品25个,测定项目有666、滴滴涕、甲基1605、铅、镉、砷、汞等,获数据3455个。
  1987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天然放射性水平普查,在9县3区按网格布点141个,获监测数据1万多个。监测结果是:陆地原野r辐射率、水泥路、柏油路r剂量率、建筑物室内r剂量率、宇宙射性室内和室外剂量率、室内室外天然辐射率均在正常范围。隆回、新宁、邵东3县由于花岗岩和铀矿床影响,天然辐射剂量率较高。市域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含量均属正常水平。
  第二节 环境科研
  一、应用技术成果
  境内环境科研70年代起步,主要开展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控制、除尘等方面的科研工作。1971年,市化肥厂建成市区第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烧碱吸收法处理磷肥生产中的含氟废气,污染减轻,还得到氟硅酸钠产品。1976年,市四中校办工厂成功地合成出“DE”添加剂,于同年11月正式通过鉴定,为推广无氰电镀作出贡献。1979年,新邵印刷机械厂研究用HEDP作主铬剂取代氰化钠电镀铜锡合金,1982年获得成功。1978年3月,省科委将市炭黑厂尾气利用、余热发电项目列为中试项目。市环保部门牵头,帮助解决资金和技术问题,1978年8月第一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投运,尾气发电成功,尾气中甲烷、氢气等全部被利用,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1980年6月通过技术鉴定,该厂能源利用率提高5%,锅炉燃烧率达99.6%,烟气中炭黑利用率达94.1%。1979年发电654万千瓦时,产值达30.97万元。该项目获国家化工部重大科技成果奖,并被化工部推广到苏州、萍乡、温州、鞍山、自贡等地。
  1981年7月,市环保办牵头,组织染料、织染、制革、有机化工等4厂进行废水综合处理的可行性研究,有唐汉东、龙佩兰等技术人员参加,他们在染料厂建起小试装置,由市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分析任务。试验获得成功,证明4个不同类型工厂的废水可混在一起进行综合处理,为以后综合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1981~1983年,新宁县环保办在地区环保办支持下研究用抽吸式斜板沉淀法处理纸机白水,获地区科技进步四等奖。1984年12月,邵阳炭黑厂与英国AMF公司签订引进PHR型脉冲袋滤器,于1986年2月一次调试成功,炭黑收装率由86%提高到99.47%,尾气排放含尘浓度由9.92克/标准立方米降至0.335克/标准立方米,每年从烟气中回收炭黑千余吨,增加产值160余万元。该项目被国家经委评为优秀引进项目。
  1980~1990年,市环境监测站、科研所的科技人员进行分析测试技术和方法的研究,获得10余项成果。如1981年用气相色谱法测染料厂废水中对硝基氯苯的方法研究;1982年朱松桥等进行的天然水及河水中总磷的高硫酸盐消化、结晶紫光度法测定研究;1983年完成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法测地面水和废水中甲基对硫磷的方法研究;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河流底泥中铅锌离子试验研究;离子选择性电极测地面水和降水中硝酸盐氮的试验;邵水中合成洗涤剂的测定方法研究等。1987年彭先礼等人完成《大气中二硫化碳的分析方法选择研究》,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被评为市科技成果二等奖、省科技进步四等奖。1989年刘上汉等完成的《铬黄生产废水治理方法选择研究报告》,1990年被评为市科技进步四等奖,刘上汉因帮助乡镇企业邵东铬黄厂解决污染问题,获中国科协第二届“金牛奖”先进个人二等奖。
  二、软科学成果
  1979年起,全国环境科研的重点转向区域综合防治研究,境内开展了一些环境基础研究。1980~1981年,地区环保监测站与农业部门合作,分别在武冈和邵阳两县选点试验,完成《稻田施用甲氯混合粉后残留污染的研究》。1981~1984年编报了《邵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隆回县环境质量报告书》。1983年,邵阳地、市环境监测站分别承担省环保局下达的资江邵阳地、市段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及规划预测研究两个课题,1986年完成并通过鉴定,分别获湖南省环保科技成果三等、四等奖和邵阳市科技成果四等奖。1985~1986年,市环保局、监测站完成《邵阳市农业环境保护区划报告》,获市科技成果三等奖和湖南省环保科技成果三等奖。1986年底市环保局组织完成《邵阳市工业污染源调查及评价预测研究报告》及《图集》,获市科技成果二等奖。同时,9县也分别完成本县的工业污染源调查及评价预测研究工作,多个成果获县科技进步奖。1986年5月,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与市环境科研所完成对市水泥厂25万吨水泥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的《邵阳市水泥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市科技成果四等奖。1987年,经省环保局、市科委、市环保局组织鉴定的研究成果7项,其中有4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资江水环境污染评价及规划、预测研究》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988年4项科技成果获省环保局科技进步奖。1989年完成《邵阳市国土综合整治规划·环境整治规划》、《邵阳市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和《邵东铬黄厂向落水河排放工业废水对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三项成果,两项成果通过鉴定。1990年,市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科研所完成的科研课题有:《邵水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及研究》、《邵阳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资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邵阳市段水域功能区划及可达性分析》、《邵阳市“八五”环境保护规划》、《资江邵阳市段区域水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邵阳市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调查与分析》、《邵阳市环境监测十年年鉴(1980~1990)》、《邵阳地区环境监测十年年鉴(1980~1990)》。
  第三章 污染防治
  第一节 污染控制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后,为控制新污染源,国家强调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统称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1979年5月10~17日,市计委、工交办、建委、环保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8个企业的27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基本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有市有机化工厂邻苯二胺车间建设,市化工厂氯苯、苯胺车间建设,市化肥厂万吨硫酸车间建设等10项,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的56%;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有市内衣厂迁厂新建工程,市织染厂改建、新建工程,市四化工厂活性碳扩建工程,资江农药厂新建敌敌畏、甲醇车间工程等8项,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的44%。1979年5月,地区环保办制定《1980~1985年“三废”治理规划》,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从规划管理上控制污染。1980年,市环保办编写《邵阳市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现状及规划的报告》,提出在建成区维持合流制现状,但应补建和改建管道;新建区管道要采用分流制;1985年前建成资江南岸和邵水两岸的截污管道;在回水头建1.5~2.0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一规划未能实施。
  1980年,境内9个企业的12个建设项目中,坚持“三同时”的仅4项。一些县属建设项目如洞口罐头厂、武冈造纸厂、洞口造纸厂、隆回桃洪镇蓄电池厂、武冈皮革厂、城步儒林镇锰粉厂改建搬迁工程,城步土桥农场蓄电池厂新建工程,都未坚持“三同时”。从1982年起,环保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评价制度,有力促进“三同时”的执行。1982年,地区环保科研所对地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83年,市环保科研所与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长沙市环保科研所合作,对市化纤厂新建工程进行环境评价。1984年,地区环保科研所对洞口石下江电厂的扩建进行环境评价。以后环保部门又陆续完成邵阳水泥厂异地扩建工程、武冈火电厂新建工程等10多个项目的环境评价。到1984年,邵阳地区26个50万元以上的新、扩、改项目都执行“三同时”。“七五”期间,市属大中型建设项日“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县(区)属项目和乡镇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也逐年提高。县(区)属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988年为72.1%,1989年为90%,1990年达90.9%。1990年,省环保科研所完成城步白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市环保部门完成邵阳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和资江邵阳市段水域功能区划工作,划定水源保护区,并编制《邵阳市环境保护“八五”规划》和国土规划中的《环境整治规划》。市人民政府还颁布《城镇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控制环境污染起到很大作用。
  第二节 限期治理
  1975年环保机构设立后,国家对老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1979年,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办联合下达全国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境内有2项,即市炭黑厂的废气发电和市合成洗涤剂厂的副产盐酸利用。同年8月9日,省环保办确定冶金、化工、轻工、水电、建材、五机等部门的48个严重污染环境的工矿企业为全省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属境内的有5项:邵东焦化厂含酚废水的生物脱酚和焦炉煤气的脱硫净化;资江农药厂敌敌畏车间废水、废气治理,中南制药厂含酚废水治理;邵阳合成洗涤剂厂的副产盐酸生产聚合氯化铝。1980年5月7日,市革命委员会下达第一批限期治理环境污染的企业名称,共12个企业17个项目(含国家、省限期的),都是限期在1980~1981年完成的。1982年对这些限期治理项目进行检查,都未如期完成。其中5项因工艺改革不再需要治理,4项在建,另有9项由于资金不到位、企业环境意识差和环保部门督促不力等原因,没有进行治理。
  1987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下达第二批18个限期治理环境污染项目的通知,其中包括省政府限期治理的3个,第一批限期未完成又重新限期的3个。通知中规定对这些项目要优先安排贷款,项目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可豁免部分贷款并给予奖励,逾期未完成者,将加倍征收排污费或责令停产治理。1988年11月下旬,市环保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市区和邵东等7县的18个限期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是:7个项目(含省限的3个)竣工投产:省第一纸板厂碱回收工程,资江农药厂废水生化处理站扩建和厂区清污分流工程,绥宁县造纸厂黑液提取送绥宁联合纸厂回收碱工程,市炭黑厂原料油脱水技术改造工程,邵东钢厂高炉煤气干法除尘工程,邵东造纸厂白水回收工程,城步县水泥厂完善除尘设施工程;正在施工的5项:市水泥厂立窑除尘工程,邵阳造纸厂碱回收车间改造工程,邵阳县人民医院含菌污水处理工程,武冈县水泥厂粉尘治理工程,新宁县高桥纸厂黑液综合治理工程;有3项工程落实了资金和技术,正待施工:市制线厂废水治理,市制镜厂含铬电镀废水处理;邵阳县针织厂染色废水处理。有3个项目资金和技术方案均不落实,即宝庆化工厂造气废水处理,邵东氮肥厂造气废水处理,隆回县酒厂酒糟废水处理。到1990年,18个项目仍有5项没有完成:即邵阳造纸厂碱回收改造、宝庆化工厂造气废水处理、邵阳县针织厂废水处理、隆回酒厂酒糟废水处理、新宁高桥纸厂造纸黑液处理。
  第三节 “三废”处理
  境内1972年起抓综合利用,从“三废”中回收化工、金属、建材等几十种原材料。1975年投资355万元,安排治理项目14个。1977年,市区46个单位治理项目58个,年增产值1600余万元。1973~1977年,年均综合利用产值474万元,综合利用产品60余种。1981年综合利用产值87.8万元,利润24万元;1982年综合利用产值290万元;1984年综合利用产值320.4万元,利润48.9万元。
  据1985年统计,境内351个企业单位历年治理废水总投资1500万元,治理废气总投资452万元,治理废渣总投资300万元。1987~1990年,全市安排治理项目329个,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600余万元。
  一、废水处理
  (一)电镀废水处理
  70年代中期,境内电镀行业推广无氰镀锌、低铬镀铬、低铬钝化等新工艺,以减少有毒原料氰化物和铬酐的用量。1976年,市科委和市环保办组织业余电镀专业组进行新工艺推广,并召开全市无氰电镀现场经验交流会。湖南汽车制造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邵阳矿灯厂等14个单位实现无氰电镀,占市区电镀单位的47%。1977年实现无氰电镀的单位增至16个,约占52%。氰化物用量减少89%,含氰废水排放量降低66%。市金笔厂采用低铬镀铬使铬酐用量减少85%,每小时节电8.6度,每年为国家节约资金1.4万元。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用DE添加剂取代氰化钠,镀锌成本降低30~40%。省新华印刷二厂采用低温镀铁代铬,每年减少氰化物用量250公斤,铬酐300公斤。到1978年,市区20个电镀单位有19个实现无氰镀锌,6个实现无氰镀铜,6个实现低铬电镀,4个实现低铬钝化,2个实现钛白盐钝化。每年氰化钠用量由15.7吨降到12.4吨。
  80年代,境内电镀单位采用各种方法对电镀废水进行处理。1982年,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建成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湖南印刷机器厂建成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两厂总投资38万元。市五金厂、汽车零件厂建成电解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电子仪器厂、金笔厂建成化学法处理电镀废水设施。1983年后又有红日机械厂、国营544厂、省淮海仪表厂等单位完成电镀废水的离子交换法处理。1988、1989年,市制镜厂、市金笔厂建成电镀废水处理装置。
  (二)化工废水处理
  1975年,省拨环保补助资金25万元,安排市染料厂对硝基酚钠废水治理。染料厂采用升温浓缩、自然降温、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法,效果不佳。是年,资江农药厂采用稀释、加生石灰的方法处理农药废水,亦未成功。1977年,中南制药厂处理硫铵废母液,制成肥料,每年产1350吨,获利2.7万元。二化工厂含酚废水苯酚回收,每年可得产品10吨,价值2.7万元。1978年,洞口高沙农药厂从乙酰甲胺磷中回收甲醇。隆回氮肥厂实现部分废水循环利用,每年节省水费1万余元。是年各县氮肥厂都搞废机油回收,年节约资金10万余元。
  1979年,资江农药厂在境内首次采用生物化学法处理农药废水120吨。同年,中南制药厂利用市化工研究所研制的N—503脱酚剂萃取和加磷中和处理阿斯匹林车间的含酚废水,当年回收酚7吨,产值达6.5万元,获利润2.5万元。1980年苯酚回收达28吨。资江农药厂也于1980年建成N—503回收酚的装置。
  1981年,新宁县氮肥厂建成一套废水脱硫回收硫磺并循环使用的装置。1982年,中南制药厂含酚废水生化处理装置开始建设,总投资68.68万元,1985年投运,酚去除率达95%,去除量为23吨/年。1987年,资江农药厂、中南制药厂2项清污分流工程完成;市炭黑厂完成原油脱水工程;市有机化工厂和市二化工厂对含酚废水中的酚回收利用,其中二化工厂N-503萃取酚装置上马后,每年处理高浓度含酚废水4000吨,回收酚25吨,产值10万元,利润6万元。1988年,资江农药厂农药污水生化处理扩建工程完成,年处理废水150万吨。1990年,市染料厂酚钠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投产。邵东氮肥厂投资55.5万元,建成废水沉淀回用装置,日处理废水7200吨,每年减少废水排放量220万吨,节电18万千瓦时,回收泥煤3300吨,两项年经济效益达4.6万元。
  (三)造纸废水处理
  1973年,湖南第一纸板厂投资300万元、邵阳造纸厂投资320万元建设碱回收工程。1975年,邵阳造纸厂燃烧苛化法碱回收工程完成,回收率30%左右,1979年回收碱40吨。第一纸板厂碱回收工程1979年投产,当年回收碱300吨,产值达18万元,利润1.5万元。1981年起,城步造纸厂、新宁造纸厂、隆回造纸厂相继建起粗浆回收和白水回收设施。1982年,纸板厂投资12万元进行白水回收。1984年邵阳造纸厂白水回收设施投运,耗水量由365.2吨/时降至15.71吨/时,每月节水20多万吨,价值8000多元,每月回收纤维、填料30吨,价值也为8000多元。到1985年,境内共有气浮法白水处理设施6套,投资65.56万元,白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量每年达220万吨。据1985年统计,历年造纸行业废水处理投资达706.61万元。1987年,邵东纸厂白水回收工程竣工,绥宁县纸厂黑液提取送绥宁联合纸厂处理的输送工程完成。1988年,省第一纸板厂完成废水处理扩建工程,邵阳造纸厂也开始进行碱回收车间改造,1989、1990年,市环保局共安排环保补助资金贷款130万元,帮助该厂上真空洗浆系统,以解决旧压力洗浆机黑液提取率低和碱回收难以开车的问题。到1990年底,改造工程尚未完成。
  (四)轻纺废水处理
  1965年,市织染厂采用土法浓缩方法从排放的废碱液中回收烧碱,每年可得产品100吨左右。1966年~1975年,市制镜厂从废水中回收白银100多公斤,减轻硝酸银废液的污染。1975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从废水中回收烷基苯20吨。1977年,市制革厂投资24万元,建一座600吨污水沉淀池和二座生物转盘治理含铬废水、废烤水和脱毛废水,年回收红钒钠4.5吨、猪油15吨。同年郊区石桥公社大坡岭茶场利用合成洗涤剂厂废水生产亚硫酸钠。合成洗涤剂厂每年有4400吨副产盐酸被用作生产聚氯乙烯树脂,得产品3000吨。石桥、红卫两大队队办工厂还将副产盐酸用作无水氯化钙的主要原料。市罐头厂从1974年起治理蘑菇生产废水,每年通过回收加工蘑菇粉4吨,价值6.4万元。1983年,新邵县酒厂投资38万元,采用厌气发酵法治理酒糟废水,日产沼气1150标准立方米,除供职工生活用气和食堂用气外,还有剩余沼气作锅炉燃料。同年,地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投资35万元,建成一套射流曝气、活性污泥法处理屠宰废水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每天可少向江河排放化学耗氧量260.5吨,生化需氧量160吨,悬浮物50吨。1987年,市内衣厂生化处理工程完成。1989年,市制线厂染色废水处理工程完成。1990年,邵东酒厂酒糟废水制沼气工程竣工,年处理废水5万吨,日产沼气1800立方米,可供1200户居民生活用气,每年节约煤1200吨,创效益10万元,还可减少向邵水排放化学耗氧量2000吨,悬浮物1500吨。
  (五)其他废水处理
  70年代末,境内两市塘煤矿、石下江煤矿、九公桥煤矿都建起矿井废水处理池处理井下废水。邵东铅锌矿进行放射废水处理,年回收铀50公斤。1981年,五机部721医院和隆回县人民医院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装置。邵阳医院、邵阳县人民医院、新宁县人民医院也于1984、1988年相继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装置。
  二、废气治理
  1971~1974年,市化肥厂土法上马处理含氟废气,得氟硅酸钠产品60余吨,价值5.4万余元。邵阳县氮肥厂也利用废气生产氟硅酸钠和白炭黑。1972年,市化工厂为减少氯气排放投资3万元改氯气直接冷却为间接冷却,改吸收塔为吸收池。1975~1977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利用排放的氯化氢废气制聚氯乙烯3000吨,获益585万元。中南制药厂1977年利用二氧化硫废气生产硫酸铵。
  80年代头5年,境内利用环保补助资金完成18项废气治理工程,新增废气处理能力4320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1982年,境内可回收利用的可燃性废气为2.16亿标立方米,已回收利用1.44亿标立方米,占66.7%。可回收利用的余热总量为252000百万大卡,已回收利用25044百万大卡,占9.9%。是年建成的宝庆化工厂治理氮氧化物“黄烟”工程,年产硝铵、亚硝铵2000余吨,产值120余万元。
  1985年,境内351家企业中有工业废气处理(包括净化粉尘)设施75个,总投资452万元,净化处理燃烧废气量40.8亿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净化处理率平均达75.3%,废气综合利用产品产值365万元,平均利用率为20%。1990年废气处理能力增加22.5亿标立方米。邵东焦化厂每年有6万立方米焦炉煤气排空,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经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和10年的前期准备,1990年决定建邵阳市城市煤气一期工程,1991年动工。
  三、烟尘控制
  境内烟尘控制自60年代中期起步。1966年,邵阳电厂安装市内第一台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0%。1971~1974年回收烟尘85000吨,为国家节约煤炭24000吨,每年获利5万元。1975年前,境内仅12台锅炉有除尘设备。1975年,440多台锅炉中有24台安装除尘设备,76台土法改炉。在81台2吨以上锅炉中有7台由手烧式改为机械燃烧式,其中邵阳电厂、造纸厂、纺织厂、酱厂和省新华印刷二厂改炉效果较好。1977年,市区有17台锅炉安装了除尘器。这一年起,市三化工厂采用密闭循环流程回收三硝基甲苯,每年可回收160余吨,价值15万元。市炭黑厂利用烟道动力沉降法回收炭黑300吨,产值50万元。1979年,市织染厂1台20吨锅炉、市医药工业研究所1台2吨锅炉、资江农药厂和中南制药厂各1台3吨锅炉,都采用水膜除尘法除尘。1983年,邵阳机械厂引进湖南大学往复推动炉排技术对邵阳汽车保养厂KZG-2-13型锅炉炉排进行改造,改后煤耗降低18.27%,排放的烟尘浓度减少。1985年,境内351个企业的376台燃煤锅炉有除尘器的为220台,其中湿法除尘的64台,干法除尘的156台。为把城区主要街道东风路、红旗路一线建成无黑烟区,市环保局于1985年对这一区域内的34台锅炉中的32台限期治理改造,15台安消烟除尘设施,10台被限令停运,7台被限令定期更换。1985年,隆回、洞口、武冈、城步等县5个造纸厂的切料车间投资30.26万元安装除尘设施,除尘效率平均达85%,年回收原料粉尘700吨。境内11个水泥厂有收尘治理设施31套,其中采用旋风、重力、反吹风等干法吸尘的设施24套,采用高压静电收尘的4套,袋式收尘的3套,总投资40万元,年回收原料、半成品粉尘5500吨,水泥2000吨,仅水泥回收价值便达16万元。邵阳合成洗涤剂厂用旋风分离器和粉尘沉降室回收洗衣粉尾粉每年达342.5吨,产值42.8万元,纯利3万多元。是年6月,总投资4567万元、规模2.4万千瓦的邵阳热电厂第一台机组投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取代龙须塘、小江湖工业区34台分散锅炉,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污染,每年少排烟尘1154吨,少排二氧化硫1536吨。邵阳市区万元产值烟尘排放量1985年为73公斤,1989年降至48公斤,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好转。该集中供热工程被国家环保局评为全国优秀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为湖南省仅有的2个优秀项目之一。
  1987年,邵东钢厂完成高炉煤气布袋干法除尘改造工程,解决钢厂年排40万吨高炉煤气洗涤水污染蒸水问题。1988~1990年,武冈、城步的水泥厂都新建一批除尘设施,邵阳市水泥厂立窑除尘和锁厂冲天炉除尘都有较好效果。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
  1972年,邵阳林化厂从松节油废渣中提炼裂化油、松节油,用胶渣制活性炭。煤炭系统用煤矸石制水泥和炼土氨水、硫磺等。轻工系统用酒醪制“九二O”等10余种产品。1974年,邵东钢厂利用高炉渣制水泥1万吨,用煤矸石制煤球1.6万吨。
  “五五”期间,邵阳电厂炉渣砖厂达日产3万吨规模,邵东钢厂建起年产36万块的炉渣砖车间,邵阳合成洗涤剂厂1975~1976年制炉渣砖240万块。1977年,许多街办、社办企业利用国营企业废渣生产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市红旗兽药厂利用市制药厂四环素渣制兽药,年利用废渣400吨。市东方红化工厂利用中南制药厂残渣提炼硫酸钠;城东公社龙须塘大队农民利用市二化工厂废渣生产亚硫酸氢钠。
  80年代,新宁县氮肥厂、洞口石江镇、隆回资江造纸厂都相继建起炉渣砖厂;市水泥制品厂用炉渣制水泥炉渣砖;短陂桥煤矿建成市内首家煤矸石砖厂。1981年,邵阳糖厂投资120万元建成人造纤维板车间,每年利用蔗渣2000吨,创产值72万元,利润26万元。1982年起洞口县水泥厂利用石江电厂炉渣掺制水泥,头3年处理炉渣7500吨,增收42万余元。邵阳县粮食局用谷壳灰、菜油下脚料磷脂制成优质复合肥2.65万公斤,增收3100余元。1984年,境内建设治理废渣项目12个,新增废渣处理能力15万吨。有6个县氮肥厂进行炉渣二次利用,和各县水泥厂搞一条龙配合,将造气炉渣磨碎后作沸腾炉燃料,燃烧后炉渣又掺和制水泥。1985年,市辖工业企业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16.73万吨,占产生量的19.87%。历年投资300万元,建成废渣处理利用设施20套,综合利用产值305.6万元,利润62万元。境内9个氮肥厂每年有3万吨造气渣用作沸腾炉燃料,获热能4600百万大卡,相当标煤6500多吨。22个水泥厂利用2万多吨沸腾炉渣掺入熟料水泥,年增产水泥2万吨,创产值161.5万元。1988年,市环保局发放环保贷款10万元用于合成洗涤剂厂炉渣砖厂改造,发放贷款20万元帮助邵东钢铁厂建成煤矸石砖厂。1990年,全市新增的废渣处理能力达24.84万吨。
  第四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木材”的林业总方针指导下,境内积极开展护林防火运动和护林造林工作。1953年造林19万多亩。1954年,山区农民烧垦种粮增多,山林火灾增加,共发生森林火灾723次,毁林59万亩,大小树木263万株。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境内造林204万亩,封山育林153万亩,但山火毁林85万亩,虫害面积约238万亩。1958年,办公共食堂,大炼钢铁,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武冈县115万亩山地中,密林面积比1957年减少32.3%,疏林面积减少90.3%,荒山面积增加26%。该县龙江区龙溪乡盐井村原有13个小山头,森林密布,山下有泉眼48口,终年泉水不断,灌溉农田600余亩。1958年后树围0.75米以上树木被砍光,泉眼也只剩2口,只能灌溉150亩稻田。60年代中叶,在“户开一亩荒,每人增担粮”口号下,大搞毁林开荒种粮。70年代大兴土改田、山改土、人造平原、石山造林、改河造田,又毁坏不少山林。80年代初,部分地方干部群众片面理解联产承包政策,砍树致富,导致部分地方森林再次遭到破坏。境内森林蓄积量1957年为4023.83万立方米,到1981年只有2410.44万立方米,年均净减67万立方米。森林资源的破坏使森林涵养水源功能减弱,水土流失加剧。境内每年泥沙流失量达1298.6万吨,损失有机质18.8万吨、氮9.1万吨、磷6.5万吨、钾14.6万吨。国务院下达《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等手段制止乱砍滥伐行为。1980年,各县对农药使用、库存及报废情况进行调查,以控制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1981年,环保部门配合农业植保部门和资江农药厂试用高效低毒农药代替低效高毒农药,试验推广叶蝉散、甲胺磷等。1982年,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配合,在境内开展降低化学农药用量、保护害虫天敌、推广生物治虫活动,有机氯农药使用量比1981年减少23.6%,其中绥宁县减少28%。绥宁县太平公社大力发展养鸭治虫。全乡养鸭31456只,亩平5.56只,农药使用量由1980年每亩1.3公斤下降到0.6公斤,年增产粮食7.5万公斤。1982年和1984年,省人民政府及省林业厅、省编委先后下文,决定在境内建立5处自然保护区,并设置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62.7万亩,占境内总面积的2%。其中新宁紫云山、万峰山和舜皇山3处为生态环境保护区,面积34.2万亩;绥宁黄桑为森林演替各阶段的森林群落和野生雉类保护区,面积23.5万亩;武冈云山为森林生态及原生生物模式标本采集地,面积5万亩。此外,洞口县政府亦建立溪自然保护区,面积3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1.3%。城步苗族自治县也建立明竹老山自然保护区和沙角洞银杉自然保护区。1984年8月30日,中共邵阳地委农村部、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乡镇环境管理的规定》,不准任意砍伐森林和破坏草地,严禁在水库、大型山塘集雨面积范围内、水源上游和25度以上陡坡开荒耕种及刨草皮,严禁破坏珍稀树种及捕捉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开办乡镇工业企业要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准破坏农业生态环境。1983年、1986年,市人民政府两次发布保护青蛙和蛇类的布告。1984年春,浙江天台县三合乡蒋某等31人结伙到邵阳县黄亭市非法设立收蛇站,就地加工蛇胆汁、蛇肉干,一月内捕杀蛇千余条,被县环保、工商部门查获。同年10月25日,新宁县水头乡平栗一村民捕获雄性短尾猴1只,重15公斤,长60厘米,年约13岁,全身棕褐皮毛,据推测为生活在新宁与广西交界区的短尾猴群中的猴王,后被送往武汉有关研究部门。1985年11月,绥宁县一农民在长铺镇出售穿山甲被县环保部门抓获,穿山甲放生。是年和翌年2月,市司法、工商部门先后抓获两起贩卖穿山甲者,穿山甲全部被放生到郊区山林。1986年,境内有林地为1223万亩,平均森林覆盖率为39.17%,活立木总蓄积量2410.44万立方米,森林植物共有245科792属2826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60个,占全省国家保护植物种类的74.6%,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银杉,二级保护植物有资源冷杉、银杏、钟萼木、连香树、鹅掌楸等16种。境内有野生动物397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有华南虎、金钱豹、梅花鹿、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蟒6种;二类保护动物有水獭、大灵猫、小灵猫、穿山甲等20种;省级保护动物有黑熊、刺猬、啄木鸟、八哥、画眉5种。为控制乡镇工业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环保部门对兴办乡镇工业企业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按国家的乡镇工业企业产业政策对乡镇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管理。1986年,境内审批的120个乡镇企业全部执行这一制度。这一年,隆回县梅塘乡个体户用氰化法淘金,滥用剧毒品氰化钠700公斤,毒死耕牛4头,鹅、鸭20余只,5名为首者被罚款1200元,150公斤氰化钠被没收,并被责令赔偿受害人损失1280元。为恢复六都寨一带因淘金而遭受破坏的农业生态环境,隆回县委、县政府1986年抽调大批干部整顿个体淘金,大抓稻田、旱土、河堤、河滩恢复,收取恢复费22.3万元,恢复良田127.3亩,旱土8.4亩,河滩20亩,修复河堤1240米,道路520米。1986年后,湖南省提出5年消灭荒山,省政府并与各地、州、市签订目标责任制。全市以建立一个多林种、多树种、生态效益好、经济效益高的现代化林业体系为目标,大力开展造林和“四旁”植树,绿化荒山,取得成效。新邵县成为全市第一个消灭宜林荒山县。通过卫星探测,绥宁县被联合国卫生组织誉为“没有污染的绿洲”。1988年,有7个县政府发文,在366个乡镇配备兼职环保监察员216个,负责农村环境管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1990年,全市9县和郊区的402个乡镇配备环保监察员362个。各县(区)均抓了一个以上的生态村试点。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宣传教育
  1975年,邵阳地、市环保机构成立后,即从宣传入手,打开工作局面,着眼于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地区环保办当年编印4000多份资料发至各县(区)、各企业,宣传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并在全区组织放映环保方面的电影321场,传播环保科普知识。1977年起,编印《环境保护》刊物4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保法(试行)》>颁布,境内掀起宣传环境保护的热潮。1979年,地区召开环保现场会、环保经验交流会等4个大型会议,于9、10两月出动宣传车到邵阳、隆回等7县的10个城镇和32个重点污染单位进行巡回宣传,散发6000多份宣传资料,放映16场环保科普电影和录相。1980年起,境内连续3年于每年3、4月间举办环保宣传月活动,宣传形式有报告会、广播讲座、科普橱窗、宣传车下厂下乡、放映电影、录相和幻灯片等。邵阳县年近6旬的环保办主任朱耀群,在缺乏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箩筐挑着宣传资料,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宣传《环保法(试行)》,一时在全省传为佳话。1982年,省人民政府规定每年4月1日为“鸟节”,4月1~7日为“爱鸟周”。从这一年起,邵阳地、市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都联合举办报告会、爱鸟护鸟电影招待会等宣传活动,号召广大青少年爱鸟护鸟。市、县环保部门把发行环保报刊作为环境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从1985年起,境内每年都开展纪念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如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召开大型报告会、电影招待会;报纸发布《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科技工作者上街进行环保科技咨询服务,请名家赐书作画,举办保护环境书画展;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环保征文竞赛等。1987年6月,市环保局与《邵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环保知识有奖竞赛。7月又举办邵阳市首期青少年环保科技夏令营,20余名中学生乘船考察资江污染状况,游览古溶洞,参观工厂污染治理设施,撰写环保科技论文,丰富了暑假生活。同年8月,市环保局与市教委、市第一职业中学联合创办环保职业班,当年招生50名,学制3年,除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外,还开设《环境保护概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等专业课程,副局长王芳华、监测站长刘上汉、副站长龙定海等数年如一日坚持给学生上专业课。1988年5月,市环保局与市教委、市团委、市科协、市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举办首届邵阳市青少年环保知识演讲赛。同年8月25日,在纪念全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创15周年之际,市环保局、湖南新华印刷二厂等8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副市长黄自能等30人被评为全省环保先进个人。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表彰新邵县环保局等28个环保先进单位、莫忠信等70名环保先进个人。1990年4月10日至5月5日,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环保部门对全市政府系统副局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县团以上企业的在职县团级干部和所有的环保干部进行一次环保法规知识考试,参考者2654人,占应考人数的225.4%。彭茂吾市长和所有副市长、市政府正、副秘书长都参加考试。各县(区)除应考的县(区)长外,许多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人武部长也都自觉参加考试。通过考试,领导干部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邵阳县县长李晓红在县府院内亲自制止持汽枪打鸟者。西区政府、政协等几大家领导亲自带队管理城区的营业性噪声。1990年5月,邵阳市召开第一次环境教育工作会议,确定在邵东县一中、市资江小学、东塔小学、邵阳师范等13所中、小学校和中师学校进行环境教育试点,把环境教育融合到生物、自然、思想品德等各门课程中,与学生的第二课堂结合起来。1986~1990年,全市每年发行《中国环境报》1000多份,发行《环境保护报》7000余份。1990年,市环保局被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读报用报先进单位。
  第二节 执法监督
  1979年9月《环保法(试行)》颁布后,境内环境保护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在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邵阳市于80年代制订一系列地方性环境保护规章。1980年4月19日,市革命委员会批转《邵阳市消烟除尘管理条例》,为境内第一个环境保护的管理条例。按照这一条例,市环保局对市区锅炉作了普查,督促城区各单位进行锅炉改造和消烟除尘工作。市革委还颁发《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控制城市交通噪声的规定》。当时城区人口密集,车流量大,城市道路骨架没有拉开,加之噪声管理缺乏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后一规定没有施行。1980年6月24日,资江农药厂因氯气污染事故被市环保办罚款5000元,受到通报批评,系境内首次按环保法规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年,市环保办还对合成洗涤剂厂流失黑油事件和资江农药厂另一次跑氯气事件进行罚款处理,对邵阳造纸厂排放黑液污染资江事件作了通报批评和加收排污费的处理。1981年7月31日邵阳造纸厂拒付超标排污费,市环保办按照《环保法(试行)》和市革委会的《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提出起诉,经法庭调解,纸厂将排污费付清。同年12月10日,市环保办又就市炭黑厂、中南制药厂拒交超标排污费事由向市中院经济庭起诉。14日、24日又就市织染厂拖欠2.5万元超标排污费、市罐头厂拖欠1万元排污费分别向东区和桥头区人民法院经济庭起诉。这些诉讼最终均以环保部门胜诉结案,对加强企业的环保法制观念、促进排污收费工作的开展起了一定的作用。1983年5月,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保护青蛙的通知》。1986年4月,郎艺珠市长又发布《关于重申保护蛙、蛇的布告》。环保部门会同工商、农业等部门采取巡市场、查餐馆的办法,将上市活青蛙没收后放生。武冈县环保、工商部门还专门组织保护蛙、蛇小分队上街执勤,宣传保护蛙、蛇的意义,制止贩卖青蛙和蛇的行为。1982~1986年,环保部门调查处理污染事故44起,罚款32.3万元。自1982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后,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日益关心环保工作。1986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昆璋,副主任李荣中、李德发、蔡美瑞等两次组织有关部、办、委、局的领导及各主要污染厂的厂长视察资江干流市区段和近郊段,乘船实地考察资江水质情况及沿江两岸倾倒固体废弃物的情况,帮助田江乡农民解决吃水难的问题,要求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排污。11月,市环保局又会同市城管办、郊区环保局再次检查沿江乱倒固体废弃物的情况。事后对茶元机砖厂、雨溪机砖厂、市建材厂一工区等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1987年3月24日,省人大代表王润民等10余人到市环保局视察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是年,市环保局拟订《邵阳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邵阳市污染事故处理程序》、《邵阳市清洁文明工厂管理条例》等法规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1988年,市人民政府颁发《邵阳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和《邵阳市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管理办法》。从这一年起,要求有环保设施的企业每月向市环保局上报设施运转情况,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站也不定期下企业进行抽查和监测。1988年11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孟伟、副主任童明松到隆回、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邵东7县对10个限期治理污染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市区内8个限期治理项目中的3个重点项目进行抽查,督促企业依法完成治理任务。此后,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一次《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大检查。1990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的规定》,市环保局率先在资江农药厂等6家重点污染企业试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制度,然后逐步铺开,要求企业将环保指标考核纳入计划管理,建立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考核、检查、监测和报告制度,把环保指标作为考核企业上等级、评先进的必备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市环保局和9县3区环保局共13个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12个成立环保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或审议小组,大多由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市环保局还成立环保行政案件复议委员会,对《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18起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议,对历年颁布的环保行政法规进行清理。1990年,城西樟树垅居委会两居民就市酒厂噪声和烟尘污染问题上诉西区法院,状告市环保局不履行管理职责,为市内第一起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后以原告撤诉告结。
  第三节 排污监理
  1980年1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湖南省排污收费办法(试行)》。9月,市革委会依照《环保法(试行)》和省府的文件,制定《关于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邵阳地、市环保办当年选择11个企业进行排污收费试点。这些企业有的有“三废”处理设施闲置不用,继续排污;有的系限期治理单位却一直不采取治理行动;有的没有坚持“三同时”规定就投产运行。1980年,共收取超标排污费2.59万元。1981年,征收超标排污费工作在9县铺开,对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都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当年征收单位达107个,收费额174.87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56‰。从1982年起,开征单位以年均28.81%的速度增长,征收金额以年均18.98%的速度增长。超标排污费取之于排污单位,又通过环保补助资金的形式用于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贯彻量入为出、先收后用的原则,做到使用与征收同步协调进行。1984年前,环保补助资金以拨款方式返给企业治理污染,4年拨款约300万元。由于款项拨出后,缺乏约束机制,有的没用到治理上,资金使用效益欠佳。1984年,市环保局在全省率先试行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办法,设立治理污染源专项贷款基金,将有限的环保补助资金集中使用,以贷款方式发放给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可豁免贷款。当年拨款额128.41万元,贷款额32万元。1986年,市成立排污收费监督管理站,拨改贷办法全面推行。1988年征收单位达593个,征收额553.9万元。被征收的行业有11个,征收额最大的为化工行业,占40.42%;其次是造纸行业,占28.04%;余依次为轻工、建材、冶金机械等行业。按征收企业的隶属关系分,中央部、省属企业收费额约占总收费额的5%;市属企业约占62%;县(区)属企业约占32%;乡镇企业收费最少,仅占总收费额的0.86%。1988年,全市乡镇工业产值7.8亿元,收排污费21.53万元。按收费项目分,历年收费最多者为废水,约占总收费额的85.5%;其次为工业粉尘,占6.7%;烟尘占4.6%;工业废气占1.4%;其余为噪声、废渣、放射性污染等。1988年,环保补助资金贷款占96.5%,拨款只占3.5%。收费使用制度的改革,促进了环境污染的治理。1988年,环保部门调查182个企业使用环保补助资金的情况,环保补助资金历年共使用1497.94万元,完成治理项目305个,其中废水项目115个。在71个投入运行的设施中,年处理各类废水2262.32万吨,各种污染物削减量达24894.75吨;工艺废气治理项目18个,在投入运行的9个项目中,年处理各类有毒有害工艺废气7771.87万标准立方米,废气中各类污染物年削减量达1127.25吨;投入运行的锅炉和工业窑炉消烟除尘项目81个,净化烟气量158520万标准立方米,年削减烟尘量7369.2吨,二氧化硫量254.61吨,节煤1.06万吨。到1988年,由于回收原材料、综合利用产品、节约能源及循环利用水等,累计共获得直接经济效益2001.6万元。1989年,全市征收排污费569.75万元。1990年,由于全市预算内企业有50%亏损,尤以造纸、水泥等原征收排污费多的行业为突出,因此,超标排污费征收额降为534.97万元,比1989年下降6.1%,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35‰。然而环保部门在扩大征收面上下功夫,征收单位增至759家。1990年,环保贷款356.6万元,拨款40.41万元,安排治理项目68个,年新增废水设计处理能力226万吨,废气设计处理能力48438万标立方米,废渣设计处理能力6.64万吨,新增产值375.36万元,利润149.12万元。
  第四节 目标管理
  1987年,市环保局制定《邵阳市环保系统行业竞赛办法(暂行)》,将是年的主要管理工作分为5大类24项指标,分解到9县3区和市局各科室,开展行业竞赛,较好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一年内全市建成10项环境治理工程。1988年,市环保系统实行目标管理,系全省最早实行环保目标管理的几个地、市之一。是年,市环保局与9个市属企业、2个部省属企业签订环保指标考核合同书,把环保指标纳入企业经济指标考核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转管理和烟控区建设;完成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和电镀行业污染调查;在农村建立环保监察员网络。1989年,湖南全省开展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分级考核、年终总结评比、表彰的办法。3月3日,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198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王向天副省长和王泽谟副市长分别在责任书上签字。同一天,市环保局副局长王芳华也与省环保局副局长邹育文签定环保系统内部的目标责任书。1990年初,副市长王泽谟与副省长汪啸风签订3年市长任期环保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局长李远铉亦与省环保局局长祁叔和签定责任书。为保证省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行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在全市实行县(区)长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定期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保证每届政府在环保方面办几件实事。市政府把省确定的环保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9县3区人民政府和市直1委8局共21个单位和部门,并签定任期(1990~199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年实施,每年年终考核进度,任期届满实行总考核,奖罚兑现。几年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各级政府办了许多治理污染的实事。县(区)长3年任期目标责任书中要求完成29项污染治理工程,1990年竣工的项目达22个。对邵东土法炼焦造成320国道牛马司一线的大气污染,隆回县淘金造成河床、河堤的破坏,邵阳县小煤窑乱挖乱采,洞口县回龙洲的古树保护,城步苗族自治县硫铁矿废水污染饮用水源、武冈县穿城河污染等6个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武冈县筹资40余万元,由一名副县长任指挥长,发动群众整治穿城河,清除垃圾淤泥1.5万立方米,扫除96处侵占河床、河道的违章建筑,共1200平方米,修补河坝981米。隆回县副县长陈志福与主要产金地的17个乡镇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黄金生产、资源和生态保护纳入目标管理,几年内共处理非法金厂500余家,取缔个人小氰化池11个;恢复水田290多亩,旱土30亩;修复河堤1800余米,道路590米。邵阳县县长李晓红多次带领有关职能部门取缔开采的非法小煤窑。城步硫铁矿废水污染村民饮用水源问题基本解决,4个村462户2504人获得清洁的饮用水,矿群关系改善。邵东的土法炼焦和洞口回龙洲的古树林保护也都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市区建成13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2.5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邵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市制线厂、市炭黑厂等一批点污染源治理。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下降,县城的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
  第五节 管理机构
  邵阳地区环保机构 1975年2月,成立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15名,邹毕兆任组长,马毅、李玉佩、孙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行政编制3名。1976年10月,增加事业编制5名。1978年1月,地区环保办及其所属的监测站、科研所定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47名。环保办实有3人,站、所实有28人。1979年5月,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定为地直局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12名,下设秘书管理科、“三废”治理科、综合防治科。是年底由地区计委归口管理更为地区建委归口管理。1982年4月,地区环保办的秘书管理科更名为人事秘书科,“三废”治理科更名为环境管理科,综合防治科更名监测科技科。6月,建立中共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党组。1983年10月,地区环保办并入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先后成为邵阳行署城乡建设环保处、邵阳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邵阳地区建设委员会的环境保护科,对外称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独立开展业务工作,1985年12月成立邵阳地区环境保护局。1986年地、市环境保护局合并。先后担任地区环保办主任的是马毅、刘全德、黄熙年(女)、刘泉清(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的有刘冠武、王玉春、王应晖、黄熙年(女)、戴吉云、李世忠、刘海平。
  邵阳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75年2月,定址呙家园原清真寺旁边,定编15名,实有8名。1976年10月,成立邵阳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监测站合署办公。所、站增加事业编制20名,实有工作人员22名。1979年站核定编制38名。到1985年底,实有人员27人。
  邵阳市环保机构 1975年11月,成立邵阳市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13人,肖福良任组长,石桂亭、刘汉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4名,由市计委归口管理。1978年6月,市委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增至23名,周庠任组长,黄自能、贺舜田任副组长。市环保办及下属的环境监测站定事业编制45名,行政编制5名,归口市建委管理。
  1979年5月,办、站行政编制取销,定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为:市环保办7人,监测站34人。6月,成立中共邵阳市环保办党组。9月,市环保办下设秘书科、环境管理科和监测科(对外又称邵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3年机构改革时,市环保办机构仍然保留。1985年1月,成立市环境保护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一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建委管理。定事业编制15名,下设人事秘书科、环境管理科、监测治理科、大自然保护科,实有人员18名。1986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地、市环保机构合并。市环保局属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定事业编制30名,实有35人。设人事秘书科、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科、大自然保护科、纪律检查组。
  1989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副市长王泽谟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颜明德、市科委副主任邓书韶、市经委副主任杨雄志、市计委副主任赵富生、市建委副主任蒋国强、市环保局局长李远铉任副主任,市教委、农委、公安、林业、气象、矿管、广播电视、《邵阳日报》社、化工、交通、一轻、机冶等23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委员。1990年,市环境保护局内部调整机构,设置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科、自然保护科、法制宣传科、政治工作科和办公室。局机关实有38人。下辖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市征收排污费监督管理站3个二级机构。自1978年6月~1990年底,先后担任市环保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的是王世忠(兼党组书记)、聂根深(兼党组书记)、李素贞(女)、李远铉(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副局长的有粟文(女)、王顺堂、周晓莲(女)、曾传禄、王芳华(兼党组副书记、曾主持全面工作)、邹亮、简来成、肖功兴。
  市环境监测站于1975年11月成立,定编10名。1976年增编5名,实有7名。1978年建址于城西李子园邵阳师专旁。1982年3月定编50名,实有职工46名。1985年底为43名。1986年地、市监测机构合并后,仍在李子园监测大楼开展监测工作。
  县(区)环保机构 境内邵阳、隆回、洞口、武冈、绥宁、城步、新宁、邵东8县的环境保护办公室于1975年3月后相继成立。新邵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于1976年成立,1978年建立环境监测站。邵东县1979年建立环境监测站,绥宁、隆回、邵阳、武冈4县也于1984~1985年相继建站。1984年机构改革,9县环保办分别并入县建委或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新邵县确定县环境监测站承担原环保办的日常工作,其它各县对外保留环保办牌子,对内为环保股。1985年,邵阳市东区、西区、桥头区、郊区相继成立环境保护科或城建环保科,邵东、新邵2县成立环境保护局。1986年,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城步7县也先后成立环境保护局。到1990年底,邵阳市9县3区均成立环境保护局,9县和郊区均建立环境监测站。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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