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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屋建设与维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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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7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房屋建设与维护
分类号:
F293.3
页数:
8
页码:
793-800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房屋建设与维护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旧城改造和住宅建设、小区开发、房屋修缮、白蚁防治等。
关键词:
房屋建设
维护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 旧城改造和住宅建设
晚清、民国时期,邵阳城区房屋85%为砖木结构。有的房屋遭水灾、风灾和战乱破坏,又缺资修复,成为危房。到1949年底,城区39.55万平方米住宅,有5.6万平方米(占14.16%)是清代及以前的旧宅。新中国成立初期,限于政府财力,拿不出较多的钱来用于新建住宅,只能以维修为主,适当结合旧房翻修扩建,在旧城内和周围地区,见缝插针利用荒坡空地修建一些居民住宅。1956年,中共邵阳市委为解决机关开会食宿问题,投资27000元,翻修改建邵阳饭店,建筑面积900平方米。1958年又将临街一批旧房拆除,扩建邵阳饭店大楼一幢,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同一时期,还新建了邵阳专署办公大楼、专区合作总社商业综合大楼,专署基本建设局办公楼。扩建改造中拆除旧房43300平方米,978户,其中拆除全民单位房屋39500平方米,802户;拆除集体单位房屋3800平方米,176户。1958年,城区房屋面积160.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2.63万平方米,住16448户。房屋属钢混结构的只有118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74%;砖木结构的137.59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5.85%,其他结构的21.49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3.41%。住宅面积中,房管部门直管面积15.06万平方米,8773户,占总面积的35.34%。直管公房中危旧房分布于昭陵西路、回栏街、崇善街、保宁街、东直街、西直街、邵府街、曹婆井、府后街、武圣街、狮子街、青云街、太平巷等地段,计121幢,建筑面积为9300平方米,住户为245户,1263人。市人民委员会采取紧急措施,改造一批危旧木架房。拆除东直街等6处危房,合并在太平巷新建;拆除板井巷等5处危旧房,合并在反帝路(今昭陵西路)修建;邵府街就地翻建,改造面积2175平方米,安置住户127户。
1964年,调整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依据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将旧城改造与住宅建设有机结合,首批将呙家园居民区进行重点改造和建设。呙家园位于南门口,西直街西端入口处,东接大安街,西为古城墙(抗日战争毁于兵火),这一“丁”字型居民区内,一条不足2米宽的石板路旁林立着江、申、刘、吕、简、周、萧、英、罗等姓氏试馆,里面房子不多,仅有颜、姚、罗、李等几家院落和几幢破旧民房,穷苦市民则住在城墙上的旧船篷里。省、市规划部门几次实地勘察设计,修建2座仿古式四合院平房,改造整修8栋房屋,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以后又陆续在区域内建学校1所,新建宿舍36幢,建筑面积达29760平方米,形成“井”字型居民新村,道路交通便利,临街购物方便。
1965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改造危房的同时,采取维修、整顿、加层扩建、拆建改善、淘汰重建等办法,对用作住房的祠堂、庵堂、善堂,87处面积14500平方米进行改造。市房地产公司集中人力,组成380人的维修队伍,在城内、城外“三堂”集中的街巷进行改造,共施工22处,建筑面积17050平方米,解决682户居民的住房问题。
70年代初,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在东风路、红旗路大街两旁改造翻修房屋,要求临街房要按城市规划留足7米宽作人行道,新建5层以上楼房人行道不得少于9米。1971年,在东风路扩建的有市肉食公司转角大楼、二轻工业品大楼。在红旗路扩建的有地区邮电局转角营业楼,五金公司门市部营业楼,综合商业住宅转角楼,中心路口粮食局转角综合楼。在五一南路兴建集住宿、饮食服务、剧院、会议厅等为一体的东风饭店。为解决临街扩建时拆除搬迁居民的住房问题,在红旗、曹婆井、青龙桥、东风4个办事处新建4幢居民住宅,共投资199万元,建筑面积38200平方米,拆除民房244户,面积14500平方米。凡房管部门扩建和改造的综合楼,地层为营业房,2层以上为居民住房。
1978年,邵阳地区邮电局在东风路、红旗路北面埋设地下电缆,在市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具体领导下,为修通北面人行道,拆除民房9700平方米,动迁居民182户。所拆房产部门房屋,由邮电部门作价补偿,重建住房安置居民。1979年,中共邵阳市委决定拆除红旗路、东风路南面人行道临街部分房屋,扩建街道,使建筑整齐新颖、市容美观大方,以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全线共拆除房屋8500平方米,动员拆迁居民167户,安置200户,经修整后恢复临街铺面81处。
80年代,市人民政府成立以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黄自能任指挥长的旧城改造指挥部,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人民广场、邵水两岸、南门口及东风路、红旗路“三片一线”商业区街的建设与改造列为首要任务,进行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综合功能和用地效益。1985年初,成立市西湖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将红旗路主干线街道向西延伸,经呙家园居民住宅区,穿过古城墙,连接新建的西湖路,同时加速两旁街道房屋的修建,先后建有西湖居委会的红旗路转角综合楼(今市工商银行)、西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办公、住宅楼等临街建筑。是年,为改造扩建东大路,扩建昭陵西路和人民广场。整个扩建工程从资江大桥至龙王桥,全长7.26公里,沿线共拆除民房1304户,拆除房屋70310平方米,其中拆除房管部门房屋面积6390平方米,新建住宅安置拆迁居民256户,建筑面积13860平方米。购买观音庵、戴家新村住宅100户,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安置拆迁居民。其他房屋拆除的按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2元。改造工程于1986年竣工。这一时期,改造的以人民广场为主体的城外片,兴建市工业品贸易中心大楼、肖家排居民点、紫阳街住宅营业综合楼、庆阳阁综合楼、运输公司贸易综合楼、公路总段昭陵转角大楼、东风路国风剧院营业楼和胜利食堂等单位的营业综合楼等。红旗路至南门口的城内改造片,新建南门口碟子塘贸易市场和大安街二轻商业住宅综合楼、红旗路大安街转角营业综合楼、纺织品商场大楼、税务稽查大队办公住宅综合楼、人民银行营业住宅综合楼、房地产局职工住宅楼、邵阳百货站商业综合大楼、府门口粮店营业综合楼等近20幢楼房,繁荣了城市,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邵水西路改造片北起沿江桥,南至李子园(市一中),1987年动工,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建设道路为骨架,改造旧城街道,综合兴建楼宇,美化市容。邵府街拆除房屋18512平方米,铺房门面22个,搬迁居民370户;下复运街拆除房屋5971平方米,搬迁居民74户。通过建设改造北段的住宅综合楼,中段的中国银行蝴蝶大楼、房地产局办公大楼、外贸商业大楼、邵府街贸易商场、百货公司大楼、开发公司大楼等相继建成,建筑面积34100平方米,其中营业门面83个,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非住宅面积95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住房211套;代建面积5600平方米。
1950~1990年,邵阳城区投资3.2535亿元,新建房屋竣工面积883.96万平方米,比1949年底的108.51万平方米增加8.15倍,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51.70万平方米,比1949年底原有住宅39.55万平方米增加8.89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90年,12年建成房屋面积616.68万平方米,比前29年的房屋建成面积增加64.1%;城区建成住宅面积183.01万平方米,相当于前29年建成住宅面积59.36万平方米的3.08倍。12年中平均每年建成住宅15.67万平方米,相当于改革前29年每年平均18450平方米的8.4倍。改革开放的12年,城区住宅建设投资2.5165亿元,比前29年的7370万元增加3.41倍。同时,个人投资修建住宅面积逐年增加,12年间个人建房总面积33.04万平方米。
(本节执笔 扈佳镒)
第二节 小区开发
1953年8月,国家投资8600元,在城郊板铺乡三八亭筹建三八亭新村。由市政府建设科负责定点设计,首批修建教职工宿舍14幢,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计72户,为一批“干打垒”平房。1955年,续建7幢,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投资40100元,系砖木结构,为44户商业职工解决住房难问题。翌年,由市总工会投资35400元,兴建4幢共160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作为26户建筑工人宿舍。三八亭新村3批共征地4.77万平方米,投资84100元,建成住宅25幢,142户,总面积9314平方米。1957年,在工业街、大同街、灵乌庙3处新建房屋93间,面积2300平方米。年末市区房屋建筑面积共有152.7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达41.28平方米。
1958~1965年,国务院提出了城乡结合、工农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住宅建设指导思想和要求。住宅建设的重点是兴建多层建筑和改造居住条件较差的破旧民房。住宅层数由低层向多层过渡。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为外地调入邵阳市的知识分子建造一批住宅。邵阳师范学校教师住宅楼、邵阳师专教师宿舍群、邵阳医专与邵阳专、市人民医院医生住宅楼相继建成。1964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征用城东公社双坡大队一、二生产队旱土和水塘6646平方米,新建砖木结构两层楼房4幢,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计73户。到1965年底,市区新建房屋面积111.0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13万平方米。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确定邵阳为“三线”建设地区,三线建设工程和地方工业建设纷纷上马,邵阳第一纺织机械厂、第二纺织机械厂、湖南新华印刷二厂等1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在邵阳市郊区,逐步形成龙须塘至洋溪桥、城东、城西3个工业区,在佘湖山、七里坪、新滩镇等处布点建设工业企业。住宅建设采取单位自建为主与房管部门建设为辅的方针,相继建成晏家岭、呙家园、龙须塘、双坡岭、飞机坪等职工住宅区和居民新村。11年中新建房屋面积91.4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1.26万平方米。这期间,房管部门新建住宅面积60510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19.68%,安置1470户。
1977~1978年,城区新建房屋建筑面积48.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9.97万平方米,房管部门新建住宅面积60600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30.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利用财政拨款、单位自筹、集资统建、引进外资和财政补偿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住宅建设和房屋开发。在布局上,改变过去“见缝插针”的住宅建设办法,采取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统一征地,配套和成片综合开发的做法,先后开发戴家坪、仙人井、涂家冲、新华、西湖等居民住宅小区、住宅点。市统一建设办公室1980年组建后,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拆迁征地、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管理的“六统一”办法,先后在塔北路、滑石新村、观音庵、良种场、人民广场、百春园等处兴建住宅小区和改造临街房屋。在位于城东乡双清、长岭村的59000平方米地域,由统建办集资统建,1978年4月动工,建房19幢.建筑面积40342平方米,住宅715套,1983年完成,形成塔北新村。由统建办统建的滑石新村小区,位于城西西湖居委会地段,占地84700平方米,1982年动工,1989年建成,有房屋48幢、954套,建筑面积71700平方米,区内设有小学、诊所、幼儿园、煤球供应站、文化娱乐中心、菜市场、商店等。由统建办开发建设的观音庵新村,位于江北轻纺工业区,规划房屋建筑面积62600平方米,1984年动工,1990年建成住宅14幢,竣工面积22400平方米,住房395套。宝庆东路新村,位于城东良种场,占地81900平方米,1985年由统建办筹建动工,至1990年底建成房屋16幢,建筑面积32200平方米,住宅423套。翠园新村,位于邵水西路南面李子园地段的文化区内,占地15500平方米,1987年由市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到1990年底,已建成住宅11幢,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有住房190套。至1990年底,城区已建成或正在开发的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7个,占地89.59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发区占地71.98万平方米。1986~1990年,全市建成住宅面积120.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2641亿元。其中城区完成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投资1.6437亿元。9县城镇完成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6204亿元。市统一建设办公室总计完成投资6497.1万元,建成房屋面积28.04万平方米,解决和改善了3420户市民的住房。市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完成房屋竣工面积16.81万平方米,投资3215.45万元,解决市民912户的居住条件。该公司还在广东省淡水地区搞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三节 房屋修缮
1950年,城区603幢公房以木架结构间装为多,破旧失修。因国民经济尚未恢复,公房修缮未能正常进行。为保障住户安全,市人民政府公产接管委员会一方面采取应急措施,用“以工代赈”办法抢修危破房屋,另一方面根据住户报告,派技术人员实地察看估价,委托住户垫租修房,抵扣租金,同时发动居住危房的住户和使用单位共同协作维修危房。1952年市公产接管委员会用于维修的资金占全部房租的80%。
50年代起,市内根据“整旧如新,恢复原状”的原则对古建筑物与文物进行维修。先后对水府庙、双清亭、东塔等古建筑及文物进行多次维修,主要解决建筑物内外泥塑人物、飞禽走兽、龙凤麒麟等的再塑、补塑及对整个建筑物内外的粉刷装饰。
1956年,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按“全面维修,保证安全,适当改善,经济适用”的原则,逐年有计划地对公房进行维修。至1957年共维修房屋1844处,维修工人由11人增至72人。
1958年私房改造接收一批经租房后,维修任务日趋繁重。市房地产公司招收工人123名,组建维修队。1959年维修房屋269幢,面积83500平方米,占城区直管公房的23%,维修资金26600元,占年房租收入的26%。
1960~1962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房屋维修坚持“消除危险、保证安全、加强维修、重点改善”的方针。1962年共维修房屋2470处,其中大修57处,小修2413处,新建和改造面积5900平方米,全年用于维修的资金达19.63万元,占房租总收入的50%。1964年,推行“管、养、爱”的管房制度,把房屋管理、养护和租户爱护房屋结合起来,以房管员为主组织养护小组加强为住户服务,提高责任心,保证修缮质量,教育住户爱护房屋。房管员拜维修工人为师,学习维修技术,当时有70%的房管员学会简单技术,身背工具袋走街串巷,为住户服务,得到群众好评。同年,市房地产公司颁布《爱护公房守则》,要求公房租户遵守,对擅自拆建造成房屋损坏或妨碍市容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拆除或赔偿修复。1964年5月,市房地产公司再次组织能工巧匠对水府庙戏楼屋顶进行全面修缮。1965年,集中人力,对城区祠堂、善堂、庵堂进行维修。是年调整房屋管理体制后,按“管养合一”原则将维修队伍下放到各房管所。
1969年,市房地产部门接收社会私房9294平方米。由于这些房屋危旧,房管部门投入全部人力物力进行抢修。与此同时,发动住户自修,加快危旧房屋修缮速度。
1978年,用于房屋维修的资金为35.9万元,危房翻新改造资金为15.24万元。1980年起,房管部门执行国家建委制定的《城市房屋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实行标准)》,要求房屋完好率达55~60%。据1981年统计,直管公房完好率只占25%,破旧房屋占45%,危房占30%。由于房屋租金一降再降,物价上涨,维修保养经费严重不足。房管部门采取分片小修养护,周期轮修和定点改建翻修的办法,以班组为单位分片包干。1982年,为8763户维修房屋44906处,利旧利废节支3800元。1983年,实行以管养段为单位的“定、包、奖”维修责任制。一年内消除危房隐患、翻新改建和进行1000元以上的维修19处,建筑面积4726平方米。
1985年1月,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市土地房屋开发公司,按城市规划要求对危破公房有计划地进行群体或成片改造。1985~1990年,对拆除地段的危旧房,进行综合配套建设,新建面积10.94万平方米。由于调整了非住宅房屋租金,增加了维修资金,房屋修缮及时,狂风暴雨时房屋倒塌减少。1990年房屋鉴定检查统计,直管公房完好率增至45%,危险房屋比重下降至6%,危房倒塌发生率为0.1%。
单位自管房的修缮由单位自行解决。部分单位建有工程队、维修队或维修班,一般大维修委托施工单位承修,修缮经费来源于房屋租金,但因租金太低,只能靠单位福利费、企业修理费和大量补贴支付。一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补贴修缮费较多,所以房屋完好率也高。
第四节 白蚁防治
境内蚁害防治起步较晚。1960年以前,房屋多系木结构,城区房地产部门直管公房中10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用房白蚁危害率达10%。60年代初,由主管城建的市建设科派员外出学习白蚁防治技术。1967年12月,组成白蚁防治小组赴广州学习,参观中南昆虫研究所、中山大学生物系试验场地,到杭州、萧山等地学习挖巢灭蚁经验及农村开展群众性防治白蚁的现场观摩。
1968年3月,组成白蚁防治班,由市房地产公司房地产股直接领导,除按各房管员的报告单进行防治外,还组织对城区白蚁危害情况进行普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治组也接洽外单位业务,先后帮助中共邵阳地委机关大院、邵阳市立医院、邵阳地区公安处、市公安局等蚁害严重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防治蚁害。并向一些单位和个人供应灭蚁药剂,有效地控制蚁害扩散。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部份专业人员调离,白蚁防治工作有所放松。1976年,又确定2名专职人员,分城内、城外两大片进行追踪防治,减轻了蚁害损失。
1978年,邵阳地区白蚁防治站成立,配备干部和技术人员10名,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白蚁防治业务培训和具体防治工作。1986年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后,地区白蚁防治所转为邵阳市房地产局二级机构。至1990年底,该所先后为900多个单位及私人住宅进行白蚁防治工作,治理面积达3500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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