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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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3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清扫保洁
分类号: TU993
页数: 7
页码: 717-7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城市建设清扫保洁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街道清扫、垃圾收运与处理、粪便清运与处理等。
关键词: 城市环境 清扫保洁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街道清扫
  一、专业清扫
  晚清,邵阳城区府、县两条大街已有清道夫清扫。民国时期,除有专人清扫东直街、西直街(今红旗路)外,县街清扫扩大到西门口。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人民政府议事日程。1950年,市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洁大扫除。1953年,城区建立清扫专业队,始称市清洁队,有清扫工6人,负责清扫南门口至儒林街地段,及西门口至大同街口。清扫面积3.6万平方米。5月,清扫范围由儒林街地段延伸到箭落门(今人民广场)。随后逐渐扩大到大信街、遥临巷等地,并实行分区分段包干负责制。1956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配备专职干部管理市区环境卫生工作。1961年,街道清扫始实行“两扫一保洁”(早上、下午打扫,上午保洁)制度。1962年,清扫工增至30人,实行定地段、定人员、定质量的清扫责任制,清扫面积扩大至9.3万平方米。并规定街道清扫在天亮前完毕,上午8时左右摇铃收集垃圾。
  “文化大革命”期间,标语横幅到处张贴,武斗时有发生,并常有露天集会游行,街道清扫虽然坚持“两扫一保洁”,但环境卫生远不如前,街道难以保洁。
  1977年,市环卫处增扫人民广场、五一北路、东大路等处,清扫面积达12.8万平方米,有清扫工100人。1979年7月,市环卫处将湘江牌汽车改装成第一辆洒水车。自此,城区主要街道晴天洒水一次,日耗水量40吨。1984年,又增扫宝庆东路、宝庆中路、三号马路、西外街(二纺机厂后面)、沿江路、下双清路等地段,清扫面积达26.8万平方米。洒水车几经改装,扩大冲水面,并装有使行人避让的音响装置,洒水效果更佳。1985年,市环卫处制定路面清扫定额,推行自由组合,分段定员承包,月工资浮动20%。清扫工由1984年的124人减至104人,清扫面积由26.8万平方米增至28.4万平方米。洒水车增至2台,服务于红旗路、东风路、五一路、城北路、沿江路、塔北路、宝庆中路、宝庆西路、东大路西段和昭陵西路,洒水面积约25万平方米。1986年,清扫保洁实行市、区、街三级管理制。环卫处负责主次干道清扫,行人道由沿街单位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由所在区政府组织实施;小街小巷则由街道居委会组织清扫。1987年,市环卫处按划定的责任区域,实行班组分段包干,推行一二级路面“一扫两保”(早上大扫,上、下午保洁),三四级路面“一扫一保”(早上大扫,下午保洁),垃圾清除和摇铃收集垃圾在大扫后进行。清扫时,必须做到无漏扫、无沉积物、无污泥积水、无果皮纸屑;路面净、沟眼净、边角净、泄水沟通,垃圾日扫日清。同时规定,小雨要出工,大雨要清运街道两边的垃圾堆。1988年,街道清扫实行挂牌服务,发放为民服务联系卡,接受社会监督。其间,红旗路、东风路卫生状况较好。
  1990年,专业清扫班组有33个,职工177人。清扫主要道路30条,清扫总面积68万平方米,人平清扫面积3840平方米。街道清扫实行凌晨普扫,主干道和繁华地段实行两大扫(早上、下午大扫)常保洁,次干道一大扫一保洁工作制,并建立处、所、班三级质量检查监督管理网络。
  二、民办清扫
  城区小街小巷系统清扫始于1958年,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管理,市环卫处在业务上予以指导。1964年,有民办清扫员20人,担任小街小巷及空坪隙地的清扫和垃圾清运任务,其工资由居委会发给。1978年后,各大厂(校)也相应建立环卫队伍,担负厂(学校)区马路和空坪隙地的清扫。1981年以前,民办清扫经费一部分由区向所辖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住户适当收取,另从城市建设维护费用中拨款3.3万元f以补贴。1982年起,经费由各单位职工及居民每人每年收取卫生费1元,并从城市建设维护费用中拨款4~5万元补足。后又改为每户每年收取卫生费3.6元,做为民办清扫的经费来源。民办清扫员在各区卫生科领导下实行办事处、居委会两级管理。1984年,民办清扫员增至134人,清扫面积40.2万平方米。1985年,民办清扫员增为166人,清扫街巷80条。1987年起,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改由市环卫处负责,街巷清扫面积和民办清扫员随之相应减少。1990年,各办事处有民办清扫员120人,清扫面积为36万平方米;市区各厂(校)共有清洁工146人,清扫总面积43.8万平方米。
  三、门前“三包” 1986年,市人民政府为维护城区主要街道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在红旗路、东风路、西湖路、东大路、五一路、塔北路、沿江路、城北路、宝庆中路和宝庆西路,推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社会秩序、包绿化)制度。湖南汽车制造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湖南大学邵阳分校等各大厂(校),先后建立环境卫生队伍,负责打扫门前人行道,担负厂(校)区马路的清扫及垃圾清运任务。1988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各临街单位实行“包”为统一收取“三包”劳务费,由区街组织专人分段包干,负责卫生、绿化和街道秩序。红旗路、东风路、五一路、昭陵西路等街道两旁人行道,按照市政办发(1988)41号文规定,每月每平方米收取劳务费0.2元,作为门前“三包”经费。1989年,各街道办事处建立门前“三包”轮流值日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沿街单位、居民住户执行“三包”制度的情况,以“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4种户牌标志,奖优罚劣。1990年,各区、街道办事处、市城管监察大队与2800个单位,56条街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较好地维护市容卫生。但由于未能严格奖优罚劣,门前“三包”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力。
  第二节垃圾收运与处理
  一、垃圾收运
  新中国成立前,城区店铺及居民生活垃圾就近倾倒于垃圾围(箱),由清道夫收运。1949年10月~1952年底,垃圾收运方式依旧。
  1953年,采用人力板车沿街摇铃收集垃圾。1954年,曾改用马车收运垃圾,因街道狭窄,马车常撞翻沿途摊位,至年底停用。1957年,居民生活垃圾实行每天收集一次,收集垃圾的木轮板车逐步改为胶轮车。1966年,设大祥坪、儒林街、关门口等临时简易垃圾收集点,并首次使用汽车转运城区生活垃圾。清扫工人将清扫及收集的垃圾拖运至收集点,由汽车转运,缩短卸运垃圾的距离。城内(今西区)由市环卫处用1吨三轮汽车和4吨汽车各1辆,将大祥坪收集点的垃圾转运出市。城外(今东区)收集点的垃圾则由国营农、林、园艺场、农科所等单位的机动车辆自运。1971年11月,在城区铁炉巷、考棚街、资江桥头增设垃圾转运点,用汽车转运垃圾。自此垃圾不再用人力运至郊外,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70年代末,随着环卫车辆的逐渐增多,人力收运逐渐减少。
  1980年1月,市环卫处用三轮小汽车(载重1吨)直接上街收运垃圾,并为其他单位代运垃圾,收取代运费。各环管所为配合汽车转运,先后成立垃圾装卸班(铲灰班),负责垃圾转运站(点)的垃圾装卸。1982年,城区日产生活垃圾量约150吨,由各企事业单位清洁员收运和农民上门挑运,其中40吨则由市环卫处24名清洁工收运。市环卫处运送垃圾汽车增至11辆,早晚沿街收集垃圾,年垃圾转运量1.48万吨。1983年,市环卫处于垃圾收集点设置垃圾斗收集垃圾,每斗容量3吨,用多能车收运。1984年,在主要街道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每桶0.1吨,用密封车收运。汽车收运垃圾范围扩大至百寿亭、南门外、建设路、资江桥南等处。
  1986年9月,江湖堤垃圾消纳场启用,城区垃圾不必远送市郊。各单位垃圾送往消纳场的,实行有偿收费,每部人力板车收费0.2元,每辆机动车为1元。各单位生活垃圾、经营性垃圾需代运的,必须自备垃圾桶(斗),环卫部门按0.5元/桶、10元/斗收取代运费。生产垃圾除按上述规定外,另加收代运费50%。是年,城区日产生活垃圾约170吨,环卫车辆收运量占68.4%,各单位自运量占31.6%。1988年2月,红旗路、东风路垃圾由汽车收运改为板车定时摇铃收集,时间为早上7时、中午12.30、下午6时。1988年,市环卫处使用垃圾斗45个、垃圾桶256个收集垃圾,用多能车4辆、密封车2辆转运垃圾,垃圾机械化运输率达89%。是年,环卫处收取垃圾代运费由1986年的1.2万元增至8.93万元。1989年6月,垃圾代运费提高到每桶1元,每斗(车)16元,中小学校的生活垃圾免费代运。
  1990年,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90多吨,清扫工人用木胶轮板车收集拖运至北门口、双清路、塔北路、白鹤观、宝庆西路、建设路、邵水西路等垃圾中转站,以及沿街摆放的垃圾斗(桶),用密封车2辆、翻斗车10辆、多能车5辆转运垃圾,日转运垃圾量160~170吨,垃圾代运年收入达12.565万元。其中环卫处20名清洁工用板车收运主次干道的居民生活垃圾,日收运量约30吨,为城区日产垃圾量的16%。市区较大厂矿企业有垃圾运输汽车16辆,日转运垃圾约15~20吨。城区小街小巷的生活垃圾由民办清扫员用板车摇铃收集,就近运至垃圾中转站,由市环卫处用汽车转运出城。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基本上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二、垃圾处理 1949年10月前,邵阳城区的垃圾由清道夫运往城郊的污水塘或地势低洼处倾倒,任其自然沉积;或就近倾倒于河岸,由农民运回作灰肥。
  1950~1955年,城区垃圾仍倾倒于狗头坡、南门外、泥湾、双坡岭、西外街、三八亭、大祥坪等低洼处。1956年,市环卫处在百寿亭建立颗粒肥料站,将焚化后的垃圾,掺入少量的硫酸亚铁制成颗粒肥料。1962年,市环卫处建成垃圾焚化窑焚化垃圾,后因人力、设备、经费不足,未能持续进行。1965年10月26日,邵阳市城市卫生管理委员会下达《邵阳市城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大街小巷,任何人不准乱倒垃圾,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围、垃圾车或运往城外。市环卫处根据《暂行办法》,指定城区垃圾倾倒场地为三八亭、专区人民医院背后、麻子洼(城东公社茶叶专业队)等处。当时城区小,城市生活垃圾量少,垃圾消纳问题不显得突出。1979年前,城区垃圾主要是煤灰等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少,以运往农村作灰肥为主。80年代以来,随着城区扩大,人口增多,卫生要求日益增高,城市垃圾产生量每年以10%速度递增,原有消纳方法难以适应。1982年1月,市环卫处与城东公社江湖大队商妥,在江湖大堤内荒滩筹建垃圾消纳场。1986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使用。1987年底,市环卫处成立环卫科研小组,对垃圾的来源、产量、物理性质进行综合分析,从1988年元月开始,选出6个不同类型的采样点,点面结合,每月4次,分析人均垃圾产量、垃圾容量、含水量、组分含量、灰分等项目,经1年的调查综合分析,城区生活垃圾成分中无机物占84%,有机物占14%,而无机物中煤灰土为主,占垃圾总量的81%。1988年,城区垃圾20%运往近郊的城南、新邵园艺场及农村充作灰肥,80%运送江湖大堤露天堆放。由于江湖堤垃圾消纳场紧邻资江,垃圾又未作任何处理,易造成二次污染,需另辟垃圾消纳场。是年秋,经市建委批准,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选址于江北南岗冲苗圃场内一低洼地带,并开始筹建,至1990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城区各种垃圾均在此处理,江湖大堤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新辟的南岗冲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将垃圾场划块分层,日填埋面积200平方米,垃圾堆放好后,先压实,再覆盖20~30毫米的表上层,达到卫生填埋处理要求,无害化处理程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三节粪便清运与处理
  一、粪便清运
  城区粪便清运,长期以来由农民进城收集,用粪桶肩挑出市。环卫工人清掏厕所和运送粪便所用工具是长把木杓、扁担和木板车。1961年,清粪工使用木轮板车载粪桶(9~11担)运粪,后又改成轴承胶轮板车,逐渐代替人工挑运。每人每天拖运3~5车。城区建有粪肥码头,如狗粪码头、粪码头、摆布码头、南江嘴口等,部分粪便用船运至沿河农村作肥料。60年代初,市环卫处水上肥料供应站有木划子粪船8艘,城区三分之一的粪肥由水路运出。1965年,市环卫处增购机帆粪船一艘,与农民自备粪船数十艘运送粪便。以后随着机动车辆增多,水运粪肥业务日渐减少。1970年,市环卫处动员国营农、林、园艺场、农科所及农村社队自备汽车,拖拉机来城运肥。1980年2月,市环卫处购N第一辆抽粪汽车(载重1吨),直接到厕所抽粪,送粪F乡,年运量630吨。1982年起,清粪作业时间限于夜晚和早上7时前,并要保持场地周围的清洁卫生。1984年,清粪工人由1956年的117人减至19人,临时清粪工28人。1985年,吸粪车增至4辆,是年送肥到户1580吨。
  1990年,市环卫处清粪工仅2人,临时清粪工增至33人,主要担负公私厕所和单位厕所粪便的短途中转。吸粪车增至8辆,载重量分别为1吨、2.5吨、4吨和5吨四种,年清运粪便1.58万吨,其中环卫车辆运输量0.95万吨。
  二、粪便处理
  新中国成立前,城区粪便作为传统的农家肥,由农民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淡旺季价格相差悬殊。也有人将粪便贩运两市塘、永丰等地高价出售,肥价昂贵曾冠于全省。
  1956年3月,市环卫处遵照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城市粪便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禁止粪肥自由买卖,实行计划供应。市环卫处先后建立城西、城东、水上肥管站,组织粪便清运队伍,建立粪便处理场。粪便由清粪工人清运归凼进行密封发酵处理后,再由市环卫处按计划送至市郊及邻近县、区农业社,或由农业社自运。1962年,粪肥改为用肥单位凭供应计划到各肥管站购买粪肥票,持票到肥管站或居民私厕中取肥。1965年,市环卫处将城区边缘的公厕就近向近郊农业生产大队发包,由其清运粪便和负责厕所卫生,粪便按销售半价计费,扣抵粪肥指标。1970年,改粪肥票为发购肥折,凭折供应。1972年1月,郊区农业用肥改由市农林水站分配指标,市环卫处分发购肥折,实行定点供应。近郊社队承包城郊接壤处的公共厕所,不抵扣分配指标。为支援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肥价从肥管站成立时的大便每担1.2元,小便每担0.8元,经4次价格调整,至1976年大便降至每担0.6元,小便降至每担0.3元。1980年以前,粪肥作为农家肥料,虽实行计划供应,仍供不应求。1981年起,随着化肥的广泛推广应用,农户大量使用厩肥、土杂肥和化肥,粪便滞销。1982年,市环卫处曾组织人员分赴市郊、邻近县及农场、林场和园艺场推销粪肥,送肥上门。并在市郊高崇山、桂花渡、七里坪、江北等处委托农民设立肥料代销点,处理粪便。1981年销售粪肥3.07万吨,至1987年,年销售仅1.53万吨。1988年,城区粪便无害化处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实行规范管理。1989年,市建委将城西粪便处理场改造成密闭贮存肥库,至1990年7月,建成省内最大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符合部颁标准。1990年,城区粪便日产量约180吨,其中粪便密闭贮存日处理量约98.7吨;各单位500余座化粪池日处理量约70吨;沼气厕所日处理量约1~1.5吨。粪便无害化日处理量共约17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4%。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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