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中供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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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中供热
分类号: F294.1
页数: 2
页码: 713-71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2年至1990年邵阳市集中供热的情况。
关键词: 公用事业 供热 邵阳市

内容

1982年5月,动工兴建位于市区龙须塘工业区的龙须塘热电站,距市中心3公里,系“六五”期间经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节能项目。1984年3月,龙须塘热电站更名为邵阳市热电厂,1985年6月投产。到1990年底,能满足占全市工业产值四分之一的热用户的用热需要,实现区域性集中供热。
  市热电厂热用户由投产的初期的17家,逐渐增多。热力管网由一条管径为Dg500和Dg400的长约4000米的南北主管道和通往热用户的几十条不同管径的热力支管连接组成。集中供热取代46台分散的小锅炉,使煤和气的转换热效率从50%左右提高到80%以上,供热标准煤耗从68.2公斤/百万千焦(小锅炉平均值)降低到48.8公斤/百万千焦,供电标准煤耗为221克/千瓦时,节能能力随着供热能力的增大和热用户的增加而提高。由于集中供热,蒸气品质好,而且汽压较稳定,尤其是化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过热蒸气,化学反应迅速加快,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能耗,增加产量。1985年6月~1990年,市热电厂供汽(热)330万吨,发电量4.25亿千瓦时,仅供电一项增创产值近2亿元。1990年用户33家,年耗原煤量为21.4万吨,较使用小锅炉,每年节约标准煤5万吨,按现行标准煤价值人民币931.5万元,既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又对综合治理煤烟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邵阳市供热管理分为两个阶段,1985~1987年初,为热电厂自行管理阶段。热电厂负责负荷调度,仪表计量、抄表、汽费结算和收款。但供用双方的生产无法调度和安排,造成热负荷波动大,削峰填谷无法进行,影响热电厂正常运行。计量仪表校验及抄表由热电厂承担,所出具的数据缺乏监督,因而用户对数据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而这些数据又是汽费结算的依据,直接影响双方经济利益,成为造成双方矛盾的根源。供热由热电厂自行管理对其安全及供气参数正常与否无法监督和制约。供气参数偏离用户计量仪表设计参数,产生计量误差未进行温压补偿,造成在汽费结算上的矛盾。1986年9月12日,成立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尹耕秋任主任,编制7人,隶属市经委。1987年,供热管理步入集中统一管理阶段。市供热办吸取外地供热管理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经委《关于转发水利水电部<供用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订《邵阳市集中供热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供热办的职能是:搞好用气计划,负荷平衡,调度计量,负责仪表校验、抄表、温压补偿计算、结帐收费、奖罚、事故调查及矛盾协调处理等项工作。通过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对供热实行定量计划用汽制度,按“蒸汽定量计划手册”定量供气,规定用汽时间和用量,允许在±15%的范围内变化,低于或超过15%的部分加收15%的汽费。设专人抄表、报表,绘制当天的负荷曲线,及时掌握热负荷和仪表运行状况。并与市三电办配合,以电管汽,供汽供电同时调控,即保汽则保电,压汽则压电。供热办还根据各用户的生产特点,与热用户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热负荷调控。同时,对热电厂供汽质量作出规定,当用户负荷在锅炉额定负荷内,必须保证汽压。并拟定各类仪表校验规程,报批地方标准。做到计划校验3个月一次,临时性校验随修随校,校验时供用双方参加,校验纪录3方签字,正式报告存档,避免发生纠纷。为了更好处理供用双方矛盾,对蒸汽计量实行“温压补偿”(全国仅邵阳一家实行),根据用户每天的温度、压力纪录数值,按24小时平均值进行补偿计算,维护供用双方的利益。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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