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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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3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
分类号: F294.1
页数: 5
页码: 707-7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邵阳市公用事业供水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管理机构、水质管理、经营管理等。
关键词: 公用事业 供水管理 邵阳市

内容

一、机构 1949年10月,人民政府接管乡村工业示范处,于12月成立公营邵阳企业公司,原隶属示范处的邵府街水厂改隶其管辖,具体事务由宝庆光明电灯公司经理聂海平兼管。1950年,市自来水厂对外挂牌。1953年,任命刘冬生为水厂第一任厂长,市自来水厂成为独立实体。1970年2月,市自来水厂改名为市人民供水公司,隶属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下辖工业街水厂和兴建中的洋溪桥水厂、城西水厂。1984年11月19日,市人民供水公司更名为市自来水公司。1989年,市城建局对自来水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公司内部公开招标,招聘经理,公司工会主席黄长林中标被聘任为公司经理,并组成6人经营承包集团。
  1990年,市自来水公司下辖工业街、城西、洋溪桥、桂花渡4个水厂,及营业所、安装队、机修厂等3个下属单位。
  二、水质管理 (一)源水概况邵阳市区4座水厂均以资江为水源,分别处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上、中、下段,水质以处于上段的桂花渡水厂的源水最佳。
  工业街水厂处流经城区的资江中段,1958年初建时,无一级泵房,利用邵阳发电厂冷却水作为水源,水温过高(比资江源水高3~11度),细菌繁殖较快,水质较差。一级泵房建成后,水源一部分为电厂冷却水(3.5万立方米/日)自流进厂,另一部分来自资江,水质明显好转,其余氯、大肠杆菌、浊度、细菌4大综合指标合格率在96%以上,水源水质符合GB3838—83中二级至三级水体要求。但由于受资江上游和邵水的污染,影响水质进一步提高。
  城西水厂取水点位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上段,源水质量较工业街水厂和洋溪桥水厂好。水源水质达到GB3838—83中二级水体标准·但由于处在市制药厂、市酒厂下游,以及街办企业的污水直接排入资江,有机物污染较为严重,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青苔、丝草等有机物繁殖较快,影响取水和水质。
  洋溪桥水厂取水点位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下段,市制革厂、造纸厂、色织印染厂、化工厂等企业的含有多种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资江,如酚、木质素等有害物质,致使源水色度、嗅味、耗氧量、亚硝酸盐等超标,水源水质达不到GB3838—83中所规定的三级水体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规定,市自来水公司在水厂取水上游100米,下游50米设置明显标志牌,保护水源,严禁游泳、停船、炸鱼,岸边严禁堆粪土、垃圾,排放污水,在生产区外围100米内不得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堆放垃圾粪便。为保证水质,水厂的清水池每年彻底清洗一次,对反应池、沉淀池、滤池做到定期清洗。
  (二)水质检查 1960年7月以前,水厂以投放明矾对自来水进行沉淀处理,投矾量由当班人员根据经验与直观感觉及时调节,未进行水质检验。1960年7月,工业街水厂成立化验室后,开始对气温、水温、色度、浊度、嗅味、PH值、硬度、碱度等一般物理项目作不定期检验。并根据化验结果决定投矾量。1964年2月,始实行定期检验,每日检验一次,进行分析。70年代初期,城西水厂、洋溪桥水厂投入使用后,各水厂开始使用真空加氯机加放氯气,并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水厂制水班组每半小时测余氯一次,厂化验室每小时进行一次沉淀水浊度、出厂水浊度、余氯的测定;每两小时测定一次源水浊度。公司中心化验室每月进行1个水厂源水、3个水厂出厂水、4个水厂管网水的水质分析。全分析项目定为耗氧量、总碱度、亚硝酸盐、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铅、银、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28个项目。各水厂有一名领导主管水厂供水水质,每日掌握化验结果。
  至1990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3个水厂化验室(不包括即将投产的桂花渡水厂化验室)和公司中心化验室,总建筑面积为476.49平方米,有化验人员23人,其中化验工程师1人,化验助理工程师1人。主要设备仪器有:电热鼓风干燥箱2台,电光分析天平2台,电光读数分析天平2台,立式电加热压力蒸气消毒器1台,菌落计数器1台,电动混凝试验机1台,酸度计1台,金属电热蒸馏器1台,精密酸度计1台,光电式浑浊度仪4台,分光度计1台,摄影生物显微机1台,汞仪1台,离心机1台,空调设备1套。
  (三)管网水质管理 60年代以来,在设计管道工程时,均适当考虑排污阀门。新铺设给水管道竣工后,均用2%的漂白粉冲洗消毒。经公司中心化验室检查浊度、余氯、细菌等指标合格后,管道方能使用。管网事故检修,要求在安装前30分钟用20%漂白粉涂刷内壁。口径200毫米以上的干管或支管,每年均冲洗一次。按2万人口设置一个管网水采样点,公司设置采样点22个,其中城西水厂13个,工业街水厂6个,洋溪桥水厂3个。公司中心化验室每日对4个网点进行一次水样4大综合指标测定,确保供水水质。
  三、经营管理 1959年,工业街水厂投产时,拟订《邵阳市供水章程》,从用户申请接用自来水勘测设计、签订合同、安装接水、产权划属、维护要求、违禁条款,到销户过户手续,都有明确规定。1976年1月,市革委会颁发《邵阳市城市供水办法》。1983年,市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订出《邵阳市自来水管理章程》,内容包括供水管理、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水表与收费管理、消防及其他用水管理、违章处理及附则等。该《章程》一直沿用至今。
  用户接水凡在供水区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和居民等需要接用自来水,均应先向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申请。用户(不含居民散户)申请接水时,应同时附交接水点1/500地形图和平面建筑物布置图3份及近远期用水资料。经市自来水公司审查同意后,用户便根据水表流量,及用水量交纳供水设施费及勘察费。安装施工前,用户还须在市政、公安、交通、规划部门办理破路及施工手续。其水表外水管(包括水表)均由自来水公司设计和施工,用户不得擅自接口或无表用水。
  水价 1949年前,邵府街水厂在城区设置7个售水站,用户凭给水证取水。每担水为100元(金元券)。1966年元月,由市物价委员会规定自来水价格,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为0.11元,生活用水每担0.01元。对安装水表的用户,从1966年2月1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由0.2元调整为0.1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11元,农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06元。洋溪桥水厂的生产用水(只沉淀未经过消毒)每立方米0.09元;各集资单位的工业用水,在5年内,实行优惠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05元。
  1976年2月1日,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1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10元,零售生活用水调整为每担0.005元,农业生活用水仍按原价,即每立方米为0.06元。1977年6月,各集资建水厂的单位优惠水价5年期已满,经省计划委员会同意,从1978年3月20日起对资江农药厂、中南制药厂等企业的生产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0.08元。1986年12月1日,工业生产用过滤水由每立方米0.11元调整为0.15元,沉淀水由每立方米0.08元调整为0.09元。同时,对用水单位征收10%的用水附加费。1988年6月,再次调整水价,工业生产用过滤水每立方米销价为0.20元,沉淀水每立方米为0.14元,农业用水每立方米销售价为0.11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销价为0.15元。
  (本章执笔贺清雄陈洁)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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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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