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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公共交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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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2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共交通
分类号:
F294.1
页数:
17
页码:
682-698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城市公共交通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公共汽车、站、场设施、营运、管理等。
关键词:
公用事业
公共交通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公共汽车 1959年,城区始有公共汽车,由市基本建设局筹办。1960年,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年营运里程3.14万公里,完成客运量18.43万人次,营运收入1.54万元。随着铁路通车,江湖工业区拓展,工厂增多,客流量不断增大,1965年公共汽车公司营运线路增加到2条,年营运里程25.02万公里,客运量204.54万人次,营运收入17.4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交通受到冲击,市公共汽车公司是“重灾户”。自1973年起连续4年亏损,亏损额达18.83万元。1975年曾停产108天。但在此期间,线路、车辆仍有增加。1977年,中共湖南省委工作组进驻市公共汽车公司,狠抓各项管理,一举扭亏增盈,至年末营运里程96.15万公里,客运量达924.31万人次,营业收入77.26万元,上交利润3.4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扶植和给优惠政策等措施,公共交通迅速发展。至1990年末,有3个营运车队,1个汽车保养厂,有营运车辆113辆,年完成客运量2792.86万人次,营运里程484.37万公里,营运收入570.6万元,在市区形成布局比较合理的公共汽车网络。市公共汽车公司在32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家先后投资516.4万元,1988年至1990年给予车公里补贴114万元,并免征营业税外的一切税费。
一、路线、车辆 1959年开辟西直街(今红旗路)大安街口至汽车站(今人民广场)公共汽车线路,仅有客车2辆,其中1辆使用木炭做燃料。娄邵铁路通车后,为便利火车站与城区之间的旅客乘车,1960年7月新辟汽车站至火车站公共汽车线路。1963年4月1日,辟工业街(今五一北路)至邵阳专署的公共汽车线路。到1965年末有公共汽车线路3条,营运车辆6辆,均为单机车。此后,随着“三线”建设的开展,迁入市区的大中型企业不断增多,公共交通与之相适应,先后开辟人民广场至新邵县酿溪镇,人民广场至新滩镇,城南路(今宝庆中路)大安街口至白马田,城南路大安街口至九公桥线路,并且将火车站至红旗路大安街口线路贯通为1路线。至1976年,有公共汽车线路6条,营运线路长度40.5公里,营运车辆发展到25辆。
1978年以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活经济,畅流通,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为满足乘客的需要,先后开辟宝庆路大安街口至罗市桥、人民广场至高崇山、宝庆路大安街口至檀江、宝庆路大安街口至黄荆乡、人民广场至渡头桥、人民广场至白云铺、人民广场至蒋河桥、人民广场至苗儿村、城南三里桥至省医科所、宝庆路大安街口至划船塘等公共汽车线路,并延伸线路4条,营运车辆新增88辆,车辆由单机车到使用通道车。
1990年末,市区有公共汽车营运线路14条,总长为185.75公里,营运车辆113辆,其中通道车14辆。主要营运线路是: 一路西湖路至火车站,系市区客流量最大的公交线路。1959年开辟,途经西直街、东直街、青龙桥、青龙街、驿传街、管乐街、儒林街(即今红旗路、东风路)至汽车站,全程2.8公里。1960年7月,娄邵铁路即将通车,新辟汽车站至火车站公共汽车线路,起点站设三眼井,终点站设龙王桥广场,途经百寿亭、双坡岭、五里牌、兴隆坳、十井铺,全程7.2公里,当时定名为“邵火线”。1967年两线贯通,称一路线。始发站移至红旗路大安街口(今大安街北端),终点站仍设龙王桥广场,全程10公里。1986年3月,起点站迁至西湖路花坛旁,全程10.4公里,共配通道车14辆,其中夜班车4辆。
二路人民广场至新邵县酿溪镇。1966年10月开辟,初由紫阳街(今人民广场)至洋溪桥,途经水泥厂、化工厂、资江农药厂、省第一纸板厂,全程6.6公里。翌年上半年延伸至渔溪桥。年底,又延伸至沙湾,全程10.5公里。后延伸至新邵酿溪镇,全程13.7公里。共配车15辆,其中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5辆。
五路 1975年,开辟从城南路大安街口至白马田(液压件厂生活区)的五路公共汽车,途经城南公园、邵水桥、铁厂路、电动工具厂等地,全程运距7公里,因客流量小,1976年停开。1985年3月,改道恢复营运,从红旗路大安街口经红旗路、东风路、人民广场、汽车站抵终点站白马田,同年7月因亏损停开。1988年10月,开辟从滑石新村至汽车东站的公共汽车路线,途经宝庆路大安街口、市委、城南公园、邵水桥、市一人民医院、人民广场等地。因当时五路车已停开。其线路编序早已废置,遂将此线路定为五路线。1990年8月,五路线向东延伸至市妇幼保健院,全程运距增至7.5公里,共配车5辆。
六路市汽车零件厂至糖厂,系市区主要公交线路之一。1963年4月开辟,初始由邵阳专员公署至邵阳造纸厂,途经西直街、东直街(今红旗路),青龙桥、青龙街、驿传街、儒林街、管乐街(今东风路),及汽车站(今人民广场)、工业街(今五一北路)等地,运距6公里,1966年停开。1977年3月,恢复运营,并将起点站迁至宝庆西路市汽车零件厂,终点站迁至(五一北路)市糖厂,同时增开高峰车和夜班车,全程运距增至7.2公里,共配车10辆。
二、站、场设施三眼井车场 1960年,邵阳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三眼井原益民粉厂厂房及厂区内土地7443.68平方米无偿划拨给市公共汽车公司,作停车、修理场所及公司机关办公之用。1966年,建公司办公楼一栋,面积为450平方米。建简易修理车间、仓库,并建有职工宿舍、食堂、澡堂、生活设施。1978年建小型油库一座。1985年对油库进行扩容改造,贮油量增加到10吨。是年初,车辆保养厂迁至新址。1990年11月,公司搬至宝庆中路185号新办公楼办公,市政府决定,三眼井车场出让4300平方米给市工商局作农贸市场用地,现有面积为3013.68平方米,可停车辆35辆,有油库、维修车间、调度室及办公用房等,系市公交总公司第二车队所在地。
宝庆中路车场 1978年,投资15万元在宝庆中路185号原地委机关西侧水塘处征用地5000平方米,平整填实作为车场。1979年5月,成立3个车队时,为第一、三车队的停车场。1984年,在车场前建宝庆路加油站,贮油量100吨,投资总金额10万元;1985年铺筑水泥混凝土坪,并在车场南面建职工宿舍2栋。1988年投资129万元,临宝庆路兴建公汽公司办公大楼,高7层,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1989年一车队迁呙家园车场。1990年9月,公汽公司办公大楼竣工,公司由三眼井车场迁新址办公。至1990年末,宝庆中路185号车场可停放车辆45辆,有修理车间、调度室、加油站以及办公房等设施,系市公交总公司及三车队所在地。
呙家园车场 1985年,市建委批准,投资70万元修建西湖路呙家园车场及附属设施,1989年竣工投入使用,面积为3796平方米,可停放车辆45辆,有维修车间、调度室及办公用房等设施,系一车队所在地。
五井塘车场 1986年市建委批准,征用长岭居委会土地20.7亩(合13798.62平方米),建五井塘车场,于1990年6月竣工,工程总造价为120万元。建有车辆维修车间、调度室、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等,可停车辆45辆,系市公交总公司第四车队所在地。
候车亭 1960年7月,邵阳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城区红旗路大安街口至火车站地段修建简易候车亭12个,供乘客遮阳避雨之用,后因自然损耗,全部废弃。1982年投资1万余元在一路、二路、六路公共汽车线路新建候车亭11个。1986年又投资2.4万元在人民广场兴建一路、六路线钢筋混凝土候车亭6个。至1990年,邵阳市公共汽车营运线路14条,应设站点215个,实设215个;应设站牌430块,实设站牌142块;应设候车亭194个,实存候车亭8个。
三、营运 (一)调度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设调度室,直接调度车辆。后随车辆、线路增多,1967年在火车站龙王桥广场设立第一个站调度室,负责火车站至南门口线路车辆调度。其他线路由班组实施调度,调度工作由公司业务组领导。1970年,在人民广场设立第二个站调度室。1979年5月建立营运车队以后,公司设营运股管理线路车辆调度工作,车辆运行实行作业调度。根据各线路客流情况,制订线路配车数量,运行趟次,行车间隔时间,实施行车时刻表。营运车辆由各车队调度室负责实施调度。
营运调度工作实行营运股和车队两级管理。通过合理编制作业计划,下达调度命令,随时掌握线路客流量和车辆运行情况;对线路因堵车,车辆抛锚等异常情况,实行灵活调度;督促行车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做好劳动考勤和行车记录。车辆运行以计划调度为主,灵活调度为辅。一般采取单端调度,对主要线路以及重大社会活动,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则采取两端调度或多点调度。具体由调度员负责原始记录,营运股督促检查,以保证线路畅通,车辆均衡运载,使营运生产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尽量满足乘客需要。至1990年底,共有线路调度室9个,专职调度员23人。
(二)票务 1962年,一路车实行一票制,每人每次0.18元。1963年起,市区线路改为按0.02元为起价,按程计价,人均公里票价为0.0227元。1975年,首次进行票价调整,在保持路线全程票价不变的情况下,将起价改为0.05元。各站段票价按二舍、三入四的办法进行调整。1978年以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市内公共汽车票价先后进行几次较大幅度的调整。1984年3月,对四路、七路、十一路、十二路的公共汽车票价进行调整,分别由原来的全程票价0.25元调升为0.30元,十一路全程票价调整为0.60元。1986年3月,一路线西段延伸至西湖路,全程票价由0.20元调为0.25元,南门口至人民广场段由原0.05元调为0.10元。为统一收费标准,六路车亦改为与一路车同程同价。1986年10月,十路车全程票价由0.20元调为0.25元。1986年12月,对在二级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的票价进行适当调整,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票价均为0.35元,十一路车全程票价仍为0.60元,十四路车调为0.65元。1988年5月,又对部分线路票价进行调整,票制进行改革,一路、六路取消五分进制,改为一角进制,一路全程调为0.3元,六路全程为0.2元;郊区线路仍为五分进制,三路、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票价调为0.4元,十三路、十四路全程票价调为0.7元,十五路调为1.20元。1988年8月,对一路线进行票价调整,实行一角进制、一角起价,全程由0.30元调为0.40元。10月,开辟滑石新村至汽车东站的五路线,全程5.6公里,票价定为0.15元,起价0.1元。1990年7月,经省建委、省物价局批准,邵阳市公共汽车票价又作适当调整,六路实行全程一票制,每人次0.2元,其余线路一律取消五分进制,实行一角进制。一路线全程仍为0.3元,二路、三路、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分别由0.4元调为0.5元,四路线全程由0.3元调为0.5元,十一路、十三路、十四路全程分别由0.70元调为0.8元。人均公里票价为0.0278元。
四、管理 (一)机构 1960年9月,经市人委批准,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隶属于市基本建设局,刘多甫为首任经理。1962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改隶市交通局。1966年8月,市公共汽车公司更名为市人民汽车公司,有职工57人。1970年3月,市人民汽车公司改隶市革命委员会基建组。1978年1月,从市人民汽车公司划出部分线路、车辆和人员组成市第二人民汽车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市人民汽车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不久,撤销第二人民汽车公司,两家合二为一,有职工182人。1979年3月,市人民汽车公司复名市公共汽车公司,公司归口市城建局管理。5月,成立第一、第二、第三车队和保养厂。1988年,市城建局对市公共汽车公司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公司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招聘经理,梁任光中标被聘任为经理。199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有3个营运车队,1个保养厂,职工821人,有大专学历的31人,中专学历的12人;各类技术人员35人,其中高级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6人,初级职称的28人。
(二)安全管理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后,从宣传教育入手,开始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营运秩序良好。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无政府主义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实施,营运秩序混乱,违章、肇事等给公交事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1970年,市人民汽车公司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着手整顿公共交通安全秩序。1972年,国家交通部召开全国地方交通安全紧急会议,狠抓交通安全。市人民汽车公司举办司乘人员学习班,贯彻会议精神,重申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营运秩序有所好转。1978年,市人民汽车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网络,根据情况不定期地召开安全行车经验交流会、事故分析会,定期进行安全日活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公共汽车坚持“中速行驶,逢站必停,停稳开门,关门起步”等贯穿在安全工作的全过程。1981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颁发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国家交通部颁发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定》,以及市公共汽车公司的有关安全营运的规定印发人手一册,并举办“安全知识教育”、“文明服务教育”、“操作规程教育”等学习班,狠抓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1986年,明确公司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副经理专抓安全,设置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各车队配备1至2名专职安全员,增添安全工作设施设备。在安全工作中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重奖重罚,奖罚兑现。然而,仍有个别驾驶员无视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交通事故。
1986年12月17日上午11时许,市公共汽车公司二车队司机朱光友驾驶公共汽车,载客89人,从板桥乡返回市区,途经石桥乡过路塘一下坡地段,遇一辆脚踏三轮车同方向行驶,朱光友违章熄火快速从右边超车,致使三轮车滚翻到公路左边田里,朱光友车辆驶出公路右边路面,翻入水塘中,全车乘客落水,造成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28人的特大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8万元。朱后被邵阳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
自1978~199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共发生各种安全事故2379起,死亡42人,重伤284人,直接经济损失115.18万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83起,死亡3.23人,重伤21.84人,年平直接经济损失88602元。
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亦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驾驶员。1978年,公司有27名驾驶员安全行驶在20万公里以上。二车队驾驶员杨昌顺连续驾车30余年,安全行车100万公里以上,无任何大小安全责任事故,1978年被评为邵阳市交通安全标兵,1979年被评为邵阳地区交通安全标兵,1980年7月,被评为湖南省交通安全标兵。80年代以来,公司对连续3年以上无大小事故者颁发安全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对在营运安全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治安管理 1983年12月,市城建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城市公共汽车治安秩序的通告》。实施后,公共汽车的营运秩序有了明显好转。1988年11月,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邵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三中队行政上属市公共汽车公司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指导,负责维护公共汽车营运秩序,保护公交设施和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至1990年,治安中队共受理各类案件138起,其中治安案件65起,票务纠纷28起,盗窃案13起,敲诈案1起,堵车扣车23起,损坏公物8起,调解处理案件64起,裁决罚款处理8人次,罚款金额1609元,行政拘留2人,收审2人,为乘客挽回经济损失1443元,为司乘人员挽回各种损失4657.29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862元。公共汽车营运秩序得到维护。
(四)服务质量管理 80年代以来,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由公司营运科负责,按年、季、月分别下达车厢服务合格率、车厢整洁合格率、正点率、间趟率、工作车率、完好车率等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年终根据考核考查情况,予以奖罚。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安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1982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全省14市公交系统“安全、正点、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159号车马余中车组、165号车刘继平车组被评为“文明礼貌、安全正点”先进车组,曾旭明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1985年,全国71市、全省16市公交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市公共汽车公司183号车邵金玉车组被评为全国优胜车组;一车队司机夏和平、二车队乘务员贺小芳被评为全国公交行业先进个人;165号车刘芳秀车组、175号车姚响荣车组、176号车陈维庭车组、保养厂谢明亮保养班被评为全省优胜车组(班);孙仲义、朱桂英、石井平、刘芳秀被评为全省公交行业先进个人。
(五)车辆维护管理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仅有2名修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小修。1963年9月,始设修理小组,1970年修理小组更名为机修组。1976年,机修组发展为60余人的保养车间。1978年,试制成功第一台宝庆牌大客车,并完成公司车辆的例行保养,车辆小修能随到随修。1979年5月,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保养厂,有职工73人,下设保养车间、车容车间等。1985年搬迁新址,已具有车辆二、三级保养600台次,大修改装25台次的年生产维修能力。为保证车辆的正常营运,公司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和小修任务由各车队小修班承担,随坏随修。凡送保养厂维修的车辆由公司技术科负责鉴定,确定维修保养项目,送厂保养;保养出厂由技术科鉴定修理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否则不准出厂,进行返修。1990年,保养厂完成车辆二保171台次(其中通道车11台),三保93台次(其中通道车18台),中修11台次(其中通道车2台),大修5台次(其中通道车1台),更新改造8台,全喷漆4台。
第二节出租汽车一、发展 1981年,市公共汽车公司购置3辆中巴,组建出租汽车服务部,开展租车业务,为单位(团体)参观学习、游览名胜、会议接待以及家庭举行婚礼提供服务。1984年2月,成立出租汽车队,有出租车4辆,职工4人,业务由公司统一安排,当年营运里程0.6万公里,营运收入0.38万元。是年,国家允许个人购置机动车辆从事运输。1985年,邵阳市区始有个体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在城区和郊区之间接运乘客,运行于市内至白云铺的有2~3辆中巴,市内至酿溪镇、范家山、高崇山、九公桥等地的各有1~2辆中巴。1986年,市粮运大队的戴先福率先在城区用中巴(12座)出租经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事业逐渐兴旺,个体出租汽车逐渐增多,市内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备车辆也上市参运,形成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势头。客运车辆有大客车、中巴、小轿车等,主要为的士(5座以下)。出租车多以包车形式出租,没有规定行驶路线,停靠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规定的停靠点待客,晚上公共汽车停驶后,出租汽车主要在一、六路公共汽车线路上行驶,城区有西湖路、火车站、糖厂、人民广场、汽车零件厂等5处停车站。1986年末,市公共汽车公司出租汽车队有职工9人,出租汽车9辆,年营运里程8.24万公里,营运收入4.72万元。1987年出租汽车队撤销。
1988年后,出租汽车以中巴为主,开始在市区的公共汽车线路上流动载客,招手即停。1989年,是市区出租汽车发展较快的一年,年初为160辆,年末出租汽车达281辆,其中中巴214辆,2449座;的士67辆,257座。年出租汽车客运量达1900万人次。1990年6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整顿,清理非法出租汽车19辆。年末,市区有出租汽车262辆,其中中巴204辆,2245座;的士58辆,208座;年出租汽车客运量1800万人次。
二、管理 1985~1987年,市区出租汽车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按公路客运办理开业,颁发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等手续,进行运政管理。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曾就出租汽车的管理多次发文,明确出租汽车是公用事业,其管理应归口主管城市公共交通的城建部门负责。邵阳市区的出租汽车仍暂由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主管。1988年,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排出租汽车营运线路,统一出租汽车票据和票价。1989年,市区个体出租车发展过快,管理工作没有跟上,营运秩序较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989年7月,成立邵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定编5人,履行职责,专事对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市交通局制定颁发《邵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审验、核发经营许可证、营运证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将《规定》在《邵阳日报》上刊登,电视台摘要播出。依据《规定》制定统一的线路牌,实行分线行驶,定期轮换,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8点,出租汽车不得进入红旗路和东风路行驶。在行驶线路上,设置乘客上下标志牌和票价牌。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对出租汽车的运政稽查,整改和治理出租汽车的各种违章行为。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区1990年出租汽车营运情况表)=] 第三节渡运清代,邵阳城区有渡口9处,其中官渡2处、义渡7处。官渡由司库公项动支费用,一般公置渡船2只,配渡工3人,每人年支银子18两,过渡者不支付渡费。义渡大都由当地集资渡产或某些善士捐款设置,雇请渡工,过渡者一般不付渡费。义渡渡工工资低于官渡渡工,其工资来源于义渡田产租谷,一般一船一人。民间婚娶或商旅行人于风雨急流中安全过渡者,另送“花红”为其“外快”。民国时期,城区有渡口10处(包括资江车辆专用渡口),9处民渡均系木划子渡船人工渡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建桥撤渡3处。至1990年,城区有渡口7处,其中5处机船渡运,2处小木划子渡船人工渡运。共有渡船15只,其中机渡渡船8只,木划子渡船7只。另有短途客运船1只,旅游船1只。共有渡工58人,年渡运乘客153.6万人次,渡运收入14.75万元。1978~1990年国家用于渡口设施设备建设及管理经费达81.25万元。
一、渡口、渡船 (一)主要渡口北门口渡口旧称北江渡,地处城区北门口(丰庆门)资江岸边。旧为官渡,原设官船2只,渡工3人,后余启腾捐资置大渡船2只作民渡,以其东关外税关前店铺2间并田22亩(每年收租谷42担)作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费用。民国时期,该渡口有木划子渡船4只,渡工4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由义渡会负责。
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4只,渡工4人。1962年由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管,有渡船5只,渡工5人,木划子渡船载客量为22人。1968年改机渡船渡运,机渡船总吨位20.5吨,载客定员97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
渡口南岸有宽度32米、59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北岸有宽度4.2米、25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有石砌宽3.6米引道伸入河中长达126.4米,码头两边有水泥石砌挡土墙,并建有供过渡乘客避风雨的小屋24平方米。
临津门渡口旧称临津渡,地处城区临津门资江岸边。旧为官渡,后新化罗洪(今属隆回)邹翼独资置渡船1只作民渡,每年给渡工工资缗钱18千,按月到邹在邵府街店铺内支取。民国时期,有木划子渡船5只,渡工5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由义渡会负责。
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5只,渡工5人,木划子渡船,载客定员为22人。1962年由市桥渡管理所接管,有渡船6只,渡工6人。1968年改为机渡,机渡船总吨位17.05吨,载客定员63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
南岸有宽度6.6米、55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原为乘船过渡码头,现已废弃。西边一侧另有宽度为3.2米、30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原为居民出城取水码头,现已作为乘船过渡的码头。北岸有宽度1.6米、长128米水泥石砌引道伸入河中,岸边码头分为二支,西边间或有20级斜坡石砌阶梯,东边有宽度1.8米、41级斜坡石砌阶梯作为涨水期间渡船靠岸的码头,并修建有近60米的水泥石砌挡土墙作为河堤。现为城区乘客流量最大的渡口。
新滩镇渡口地处城西神滩资江岸边,旧称神滩渡,宝庆十二景之一的“神滩晚渡”即此。旧时为民渡,民国时期有渡船8只,渡工8人(其中有渡运耕牛的渡船1只),渡工工资及渡船修置费由义渡田产收入中支付。晚清至民国时期该渡口为西边各县纸张、大米等农产品及手工业产品进出邵阳的主要渡口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8只,渡工8人。木划子渡船,载客定员22人,以收取渡费和民办公助的形式负担。1968年7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收新滩镇渡口,实行机船渡运,是城区首次使用机船渡运的渡口。机船总吨位17.05吨,载客定员63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渡口南岸有斜坡石砌31级长80.8米、宽2.4米的阶梯码头(其中引道伸入水中长40余米),并有35.2平方米的凉亭1座,供过往行人歇息和躲避风雨;北岸有斜坡石砌37级宽4.2米的阶梯码头。1979年渡运乘客37.83万人次,此后,乘客逐年减少。
田江渡渡口南岸为市玻璃厂,北岸为田江乡田江村,旧为民渡。1962年以前有渡船4只,渡工4人,以后有渡船5只,渡工5人,收取渡费,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经营。1972年7月,由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管,改为机船渡运,机船载重量为28.5吨,水泥船体,载客量定员为112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1985年3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撤回机渡船,由田江乡自行渡运。1990年,有机船3只(其中1只替班船),机船定员63人,渡工9人。渡口南岸有宽5.6米48级石砌斜坡阶梯码头,阶梯中间有1.6米宽的水泥单车便道,并建有凉亭1座;北岸分二支斜坡石砌码头,一支为23级石砌阶梯,一支为55级石砌阶梯。
城区除以上渡口外,还有新渡口、狮子塘渡口、高撑渡口、南岳庙渡口(1966年8月邵水桥通车后,渡口停渡)、关门口渡口(1969年12月资江大桥通车后,渡口停渡)。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城区1990年渡口情况表)=] (二)短途客运与旅游服务 1985年3月16日,市桥梁渡口管理所开辟城区中河街盐码头至新滩镇的短途客运,起点为中河街邵水东岸的盐码头,终点是新滩镇渡口资江北岸,航道全长5.4公里,设临津门、新渡口两个停靠点,每天往返渡运5趟,夏天增开一趟,机船渡运,机船载重量38.4吨,载客定员122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名。
1990年5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又开辟邵阳市区至铜柱滩航道,全程75公里,设赛双清、乌潭、石林等停靠点,专为旅游者游览资江风光提供租船服务。其船为钢质船体,载重量34吨,载客定员97人,船上装饰简洁大方,配有音响设备,设有炊具、小卖部等,为游客提供服务。配有司机、驾驶员、水手、售票员、服务员各1人。自开通航道以来,颇受游客的欢迎,租船业务逐渐增多。
二、营运作业新中国成立后,民渡一般早上出船,晚上收船,往返趟次以及间隔时间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依渡口的客流量和特殊情况确定。市桥梁渡口管理所管辖的机渡渡口,便具体规定早上出船,晚上收船的时间,遇有特殊情况则灵活掌握。1985年以来,对渡运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根据各渡口的具体情况,制定定人员、定收入、定支出、保安全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管理所与各生产班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权、利,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年底核定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有奖有罚,奖罚兑现,将渡口经营的好坏,直接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1985~1990年,曾先后实行过“三定一保”、“大承包”、“公证管理”等目标管理责任制,经过实践,能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安全渡运,增加收入,减少支出,降低渡运成本。
票务 1962年初,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管理的渡口,曾实行每天推出1人或轮流挂帐的办法,自报每趟渡费,每天汇总上交分站,月底按四、六分成。196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过渡凭票制度。1962~1968年,先后实行两岸专人统一售票或一岸专人统一售票。后因渡运船只多,渡运时间长、分散、不便管理以及售票人员过多,收不抵支,而停止专人统一售票。以后又每个渡口每天推出1人管理票务或轮流挂帐,日清月结,渡费收入统一交市桥渡所管理。从1965年起,对农民过渡实行优惠,渡费减半收取,所挑灰肥、蔬菜免费过渡。1968年实行机船渡运以后,在机船上实行专人售票,并开展票务稽查。
1984年以前,一直执行渡费为0.02元/人次的票价。1984年以后,由于用于渡运的各种生产资料大幅度调价,人员工资不断提高,渡运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收不抵支,国家物价部门对渡运票价先后进行4次调整。1984年8月3日渡费由0.02元/人次调整到0.03元/人次;1988年元月起渡费由0.03元/人次调至0.05元/人次;1989年5月1日起渡费由0.05元/人次调整到0.08元/人次;1990年3月1日起由0.08元/人次调至0.10元/人次。
三、管理 (一)机构晚清、民国时期,民渡由义渡会管理,渡工工资由义渡会负责。民国18年(1929),兴修宝桃公路时修建的资江车辆专用渡口,由省公路局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市船民工会渡排分会,管理北门口、临津门和关门口渡口。其他渡口由所在乡村管理。农业合作化时,渡口由农业合作社管理;北门口、临津门、关门口渡口也划归江北蔬菜农场管理。1962年5月,邵阳市交通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接管关门口、北门口、临津门渡口。1965年,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更名为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有职工22人,隶属于市交通科领导。除管辖已经营的3处渡口外,还负责郊区15处民渡渡船的维修、安全渡运以及市郊一带的小桥、凉亭的整修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市人委每年从农业附加税中拨给。1982年5月24日,市桥渡所归口市城市建设局领导,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有职工51人。1990年,市桥渡所直接经营管理城区渡口4处。
(二)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和航运管理站每年均要对渡口多次进行安全检查,对渡工进行安全教育。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成立后,即把安全渡运列入议事日程,会同市航运管理站对渡工进行渡运资格的业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参加渡运工作。并根据每只船的吨位、大小等,严格规定船只的载客定员,严禁超载渡运。建立经常性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安全奖罚制度。站长、管理人员经常下渡口检查安全渡运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1965年以来,市桥梁渡口管理所不仅对管辖的渡口,而且对15处民渡渡口的安全进行管理。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注重安全生产,未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并在多年的渡运生产中,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渡运规章制度。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以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原则。所长主管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保股有专干负责安全工作;生产班组有兼职的安全员抓安全工作;坚持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得分配工作。在渡运生产中,切实抓好3个关键时刻:即洪水上涨期间,做好乘客的组织工作,不拥挤、不抢渡,渡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退水后,及时清除码头污泥;冰冻期间,清除船头、跳板和码头的积雪,并铺设草袋、糠壳、煤渣等物,防滑、防跌;节假日期间,人多拥挤,做好宣传,维护秩序,严禁超载;管理所与生产班及民渡渡工签订安保合同书等;把安全生产的好坏作为评奖调资晋级的考核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权。
为确保安全渡运生产无事故,1986年对机渡船进行技术改造,将所有的机渡船船机的离合器改为齿轮变速箱离合器,使机渡船既有前进档位,又有倒退档位,确保渡运安全。由于安全管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20多年来,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桥渡管理所一直保持安全渡运生产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多次受到省、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三)设施设备管理渡运生产的设施、设备主要是船只、船机以及码头。机渡船在每年洪水过后,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检修补漏、油漆等,每3年进行1次大修。船机每天坚持例行保养,小修不定时,由班组负责,随坏随修。民渡船每年维修一次,一般都在洪水期过后,检修补漏、油漆,补齐篙桨。市郊小桥、凉亭的维修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由当地乡政府实施,列出维修项目、经费报告市桥渡所,桥渡所根据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助。城区渡口码头的维修由市桥渡所负责。1990年以前对城区的7个码头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维修。
(四)服务质量管理渡运服务质量管理由市桥渡所生产股负责,包括维护乘船秩序,上下船扶老携幼,船内服务调处纠纷,特殊情况及时出船,以及保证船只、船机完好率,保证渡运安全等。根据“三定一保”的要求,年初下达各项目标管理指标中包含服务质量的指标,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开展各种优质、安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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