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公用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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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22
颗粒名称: 第三篇 公用事业
分类号: F294.1
页数: 36
页码: 679-714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
关键词: 公用事业 城市建设 邵阳市

内容

概述
  清代,宝庆府城公用事业主要有渡运业、轿舆业。城区北临资江,邵水自南向北纵贯城中心与资江交汇,渡运为城区重要公共交通,有北门口、临津门等9处民渡。轿舆业由来已久,民间行旅乘的为“篷轿”,又称“棚轿”;地方官绅乘的“镜轿”,亦叫“官轿”;迎亲用的叫“彩轿”,又叫“八仙轿”。民国初年,城区有轿行20多家,轿子200多顶,轿夫400余人。轿行分布于府门口、箭落门、临津门、三府街、考棚街、中河街、南门口、西外街、鼓楼亭等处。民国15年(1926)始有人力车(即黄包车)客运业。
  轿行与人力车客运业一度兴盛,方便客旅商贾,但随着公路交通的兴起,逐渐萎缩。民国17年,潭宝公路建成通车后,又修建宝桃公路,建成资江车辆专用渡口。民国26年,民间有侯载年经营的利达运输商行,宁维民等人集资经营的泰来运输公司等,开展货运业务。同时,邵阳城区出现陈克利、佘桂庭、彭新亮、周桂记4家脚踏车(自行车)出租行。民国33年,日本侵略军犯境,城区公用事业受到冲击。抗战胜利后,开通邵阳县城至两市塘的短途公共汽车。民国35年,乡村工业示范组在邵府街狗头坡建自来水厂一座,日供水能力200立方米,除供应乡村工业示范组所属部分工厂用水外,也对居民区供水,为全省城市供自来水之始。至1949年,城区有渡口10处,其中9处民渡,以关门口、北门口两处渡口客流量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置邵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供水迅速恢复并发展,公共汽车、公路客运,取代轿舆和人力车。1950年,成立邵阳市自来水公司。1955年、1956年两次扩建邵府街水厂,日供水能力由200立方米增至600立方米。1958年,兴建工业街水厂,日供水能力为15000立方米,1959年底开始供水,邵府街水厂随之废弃。是年,城区始有公共汽车;1960年9月,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1962年,成立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1965年更名为市桥梁渡口管理所,管理渡运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公用事业受到影响和干扰,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小三线”建设的需要,工矿企业不断增加,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发展步伐仍然较快。至1976年末,建成自来水厂2座,扩建自来水厂1座,日供水能力增至14.5万立方米,部分单位兴建了自备水源。公共汽车线路增至6条,车辆增至25辆。城区建桥3座,7处渡口5处实现机船渡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党和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公用事业全面发展。先后对工业街水厂、城西水厂进行扩建,新建桂花渡水厂,新增日供水能力20.5万立方米,水质检验设备、设施逐步配套,检测手段日渐完善,水源保护得到加强。新辟公共汽车线路8条,新增公共汽车88辆,出租汽车迅速发展。筹建城市煤气工程的前期工作铺开,石油液化气成为城市居民的生活燃料。兴建热电厂,改分散的小锅炉供热为集中供热,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能源,使大气环境得到改善。
  至1990年末,城区有自来水厂4座,日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单位自备供水设施33家(包括地下水),日产水能力40万立方米;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供水能力超前发展。有公共汽车营运线路14条,公共汽车113辆,出租汽车262辆,年客运量4692万人次,形成以人民广场和西湖路口为核心向市区主干道和近郊道路幅射的纵横交错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乘车难问题基本解决。城区有石油液化气经营单位2家,用户近万户,年供气量920吨。集中供热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占市区工业产值1/4的33家热用户实现集中供热,展示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广阔前景。
  城市公用事业是国家支持和优先发展的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用事业全面迅速发展。但由于规划意识薄弱,某些厂矿布局不合理,造成水源污染,水质恶化;河道取砂乱挖滥采,导致河床百孔千疮,河流改道,水厂取水困难。在公用事业产品价格上,长期实行福利型低价政策,致使公用事业部门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这些问题已经或正在引起人民政府的重视,促进公用事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如多次调整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实行公交车辆车公里补贴,免征营业税外一切税费等。同时,采取多渠道筹集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为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一章 公共交通
  第一节公共汽车 1959年,城区始有公共汽车,由市基本建设局筹办。1960年,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年营运里程3.14万公里,完成客运量18.43万人次,营运收入1.54万元。随着铁路通车,江湖工业区拓展,工厂增多,客流量不断增大,1965年公共汽车公司营运线路增加到2条,年营运里程25.02万公里,客运量204.54万人次,营运收入17.4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交通受到冲击,市公共汽车公司是“重灾户”。自1973年起连续4年亏损,亏损额达18.83万元。1975年曾停产108天。但在此期间,线路、车辆仍有增加。1977年,中共湖南省委工作组进驻市公共汽车公司,狠抓各项管理,一举扭亏增盈,至年末营运里程96.15万公里,客运量达924.31万人次,营业收入77.26万元,上交利润3.4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扶植和给优惠政策等措施,公共交通迅速发展。至1990年末,有3个营运车队,1个汽车保养厂,有营运车辆113辆,年完成客运量2792.86万人次,营运里程484.37万公里,营运收入570.6万元,在市区形成布局比较合理的公共汽车网络。市公共汽车公司在32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家先后投资516.4万元,1988年至1990年给予车公里补贴114万元,并免征营业税外的一切税费。
  一、路线、车辆 1959年开辟西直街(今红旗路)大安街口至汽车站(今人民广场)公共汽车线路,仅有客车2辆,其中1辆使用木炭做燃料。娄邵铁路通车后,为便利火车站与城区之间的旅客乘车,1960年7月新辟汽车站至火车站公共汽车线路。1963年4月1日,辟工业街(今五一北路)至邵阳专署的公共汽车线路。到1965年末有公共汽车线路3条,营运车辆6辆,均为单机车。此后,随着“三线”建设的开展,迁入市区的大中型企业不断增多,公共交通与之相适应,先后开辟人民广场至新邵县酿溪镇,人民广场至新滩镇,城南路(今宝庆中路)大安街口至白马田,城南路大安街口至九公桥线路,并且将火车站至红旗路大安街口线路贯通为1路线。至1976年,有公共汽车线路6条,营运线路长度40.5公里,营运车辆发展到25辆。
  1978年以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活经济,畅流通,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为满足乘客的需要,先后开辟宝庆路大安街口至罗市桥、人民广场至高崇山、宝庆路大安街口至檀江、宝庆路大安街口至黄荆乡、人民广场至渡头桥、人民广场至白云铺、人民广场至蒋河桥、人民广场至苗儿村、城南三里桥至省医科所、宝庆路大安街口至划船塘等公共汽车线路,并延伸线路4条,营运车辆新增88辆,车辆由单机车到使用通道车。
  1990年末,市区有公共汽车营运线路14条,总长为185.75公里,营运车辆113辆,其中通道车14辆。主要营运线路是: 一路西湖路至火车站,系市区客流量最大的公交线路。1959年开辟,途经西直街、东直街、青龙桥、青龙街、驿传街、管乐街、儒林街(即今红旗路、东风路)至汽车站,全程2.8公里。1960年7月,娄邵铁路即将通车,新辟汽车站至火车站公共汽车线路,起点站设三眼井,终点站设龙王桥广场,途经百寿亭、双坡岭、五里牌、兴隆坳、十井铺,全程7.2公里,当时定名为“邵火线”。1967年两线贯通,称一路线。始发站移至红旗路大安街口(今大安街北端),终点站仍设龙王桥广场,全程10公里。1986年3月,起点站迁至西湖路花坛旁,全程10.4公里,共配通道车14辆,其中夜班车4辆。
  二路人民广场至新邵县酿溪镇。1966年10月开辟,初由紫阳街(今人民广场)至洋溪桥,途经水泥厂、化工厂、资江农药厂、省第一纸板厂,全程6.6公里。翌年上半年延伸至渔溪桥。年底,又延伸至沙湾,全程10.5公里。后延伸至新邵酿溪镇,全程13.7公里。共配车15辆,其中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5辆。
  五路 1975年,开辟从城南路大安街口至白马田(液压件厂生活区)的五路公共汽车,途经城南公园、邵水桥、铁厂路、电动工具厂等地,全程运距7公里,因客流量小,1976年停开。1985年3月,改道恢复营运,从红旗路大安街口经红旗路、东风路、人民广场、汽车站抵终点站白马田,同年7月因亏损停开。1988年10月,开辟从滑石新村至汽车东站的公共汽车路线,途经宝庆路大安街口、市委、城南公园、邵水桥、市一人民医院、人民广场等地。因当时五路车已停开。其线路编序早已废置,遂将此线路定为五路线。1990年8月,五路线向东延伸至市妇幼保健院,全程运距增至7.5公里,共配车5辆。
  六路市汽车零件厂至糖厂,系市区主要公交线路之一。1963年4月开辟,初始由邵阳专员公署至邵阳造纸厂,途经西直街、东直街(今红旗路),青龙桥、青龙街、驿传街、儒林街、管乐街(今东风路),及汽车站(今人民广场)、工业街(今五一北路)等地,运距6公里,1966年停开。1977年3月,恢复运营,并将起点站迁至宝庆西路市汽车零件厂,终点站迁至(五一北路)市糖厂,同时增开高峰车和夜班车,全程运距增至7.2公里,共配车10辆。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公共汽车公司1960~1990年营运线路、车辆发展情况表)=] [=此处为表格页(邵阳市区1990年公共汽车线路、车辆情况表)=] 二、站、场设施三眼井车场 1960年,邵阳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三眼井原益民粉厂厂房及厂区内土地7443.68平方米无偿划拨给市公共汽车公司,作停车、修理场所及公司机关办公之用。1966年,建公司办公楼一栋,面积为450平方米。建简易修理车间、仓库,并建有职工宿舍、食堂、澡堂、生活设施。1978年建小型油库一座。1985年对油库进行扩容改造,贮油量增加到10吨。是年初,车辆保养厂迁至新址。1990年11月,公司搬至宝庆中路185号新办公楼办公,市政府决定,三眼井车场出让4300平方米给市工商局作农贸市场用地,现有面积为3013.68平方米,可停车辆35辆,有油库、维修车间、调度室及办公用房等,系市公交总公司第二车队所在地。
  宝庆中路车场 1978年,投资15万元在宝庆中路185号原地委机关西侧水塘处征用地5000平方米,平整填实作为车场。1979年5月,成立3个车队时,为第一、三车队的停车场。1984年,在车场前建宝庆路加油站,贮油量100吨,投资总金额10万元;1985年铺筑水泥混凝土坪,并在车场南面建职工宿舍2栋。1988年投资129万元,临宝庆路兴建公汽公司办公大楼,高7层,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1989年一车队迁呙家园车场。1990年9月,公汽公司办公大楼竣工,公司由三眼井车场迁新址办公。至1990年末,宝庆中路185号车场可停放车辆45辆,有修理车间、调度室、加油站以及办公房等设施,系市公交总公司及三车队所在地。
  呙家园车场 1985年,市建委批准,投资70万元修建西湖路呙家园车场及附属设施,1989年竣工投入使用,面积为3796平方米,可停放车辆45辆,有维修车间、调度室及办公用房等设施,系一车队所在地。
  五井塘车场 1986年市建委批准,征用长岭居委会土地20.7亩(合13798.62平方米),建五井塘车场,于1990年6月竣工,工程总造价为120万元。建有车辆维修车间、调度室、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等,可停车辆45辆,系市公交总公司第四车队所在地。
  候车亭 1960年7月,邵阳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城区红旗路大安街口至火车站地段修建简易候车亭12个,供乘客遮阳避雨之用,后因自然损耗,全部废弃。1982年投资1万余元在一路、二路、六路公共汽车线路新建候车亭11个。1986年又投资2.4万元在人民广场兴建一路、六路线钢筋混凝土候车亭6个。至1990年,邵阳市公共汽车营运线路14条,应设站点215个,实设215个;应设站牌430块,实设站牌142块;应设候车亭194个,实存候车亭8个。
  三、营运 (一)调度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设调度室,直接调度车辆。后随车辆、线路增多,1967年在火车站龙王桥广场设立第一个站调度室,负责火车站至南门口线路车辆调度。其他线路由班组实施调度,调度工作由公司业务组领导。1970年,在人民广场设立第二个站调度室。1979年5月建立营运车队以后,公司设营运股管理线路车辆调度工作,车辆运行实行作业调度。根据各线路客流情况,制订线路配车数量,运行趟次,行车间隔时间,实施行车时刻表。营运车辆由各车队调度室负责实施调度。
  营运调度工作实行营运股和车队两级管理。通过合理编制作业计划,下达调度命令,随时掌握线路客流量和车辆运行情况;对线路因堵车,车辆抛锚等异常情况,实行灵活调度;督促行车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做好劳动考勤和行车记录。车辆运行以计划调度为主,灵活调度为辅。一般采取单端调度,对主要线路以及重大社会活动,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则采取两端调度或多点调度。具体由调度员负责原始记录,营运股督促检查,以保证线路畅通,车辆均衡运载,使营运生产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尽量满足乘客需要。至1990年底,共有线路调度室9个,专职调度员23人。
  (二)票务 1962年,一路车实行一票制,每人每次0.18元。1963年起,市区线路改为按0.02元为起价,按程计价,人均公里票价为0.0227元。1975年,首次进行票价调整,在保持路线全程票价不变的情况下,将起价改为0.05元。各站段票价按二舍、三入四的办法进行调整。1978年以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市内公共汽车票价先后进行几次较大幅度的调整。1984年3月,对四路、七路、十一路、十二路的公共汽车票价进行调整,分别由原来的全程票价0.25元调升为0.30元,十一路全程票价调整为0.60元。1986年3月,一路线西段延伸至西湖路,全程票价由0.20元调为0.25元,南门口至人民广场段由原0.05元调为0.10元。为统一收费标准,六路车亦改为与一路车同程同价。1986年10月,十路车全程票价由0.20元调为0.25元。1986年12月,对在二级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的票价进行适当调整,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票价均为0.35元,十一路车全程票价仍为0.60元,十四路车调为0.65元。1988年5月,又对部分线路票价进行调整,票制进行改革,一路、六路取消五分进制,改为一角进制,一路全程调为0.3元,六路全程为0.2元;郊区线路仍为五分进制,三路、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票价调为0.4元,十三路、十四路全程票价调为0.7元,十五路调为1.20元。1988年8月,对一路线进行票价调整,实行一角进制、一角起价,全程由0.30元调为0.40元。10月,开辟滑石新村至汽车东站的五路线,全程5.6公里,票价定为0.15元,起价0.1元。1990年7月,经省建委、省物价局批准,邵阳市公共汽车票价又作适当调整,六路实行全程一票制,每人次0.2元,其余线路一律取消五分进制,实行一角进制。一路线全程仍为0.3元,二路、三路、七路、九路、十二路全程分别由0.4元调为0.5元,四路线全程由0.3元调为0.5元,十一路、十三路、十四路全程分别由0.70元调为0.8元。人均公里票价为0.0278元。
  四、管理 (一)机构 1960年9月,经市人委批准,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隶属于市基本建设局,刘多甫为首任经理。1962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改隶市交通局。1966年8月,市公共汽车公司更名为市人民汽车公司,有职工57人。1970年3月,市人民汽车公司改隶市革命委员会基建组。1978年1月,从市人民汽车公司划出部分线路、车辆和人员组成市第二人民汽车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市人民汽车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不久,撤销第二人民汽车公司,两家合二为一,有职工182人。1979年3月,市人民汽车公司复名市公共汽车公司,公司归口市城建局管理。5月,成立第一、第二、第三车队和保养厂。1988年,市城建局对市公共汽车公司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公司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招聘经理,梁任光中标被聘任为经理。199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有3个营运车队,1个保养厂,职工821人,有大专学历的31人,中专学历的12人;各类技术人员35人,其中高级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6人,初级职称的28人。
  (二)安全管理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后,从宣传教育入手,开始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营运秩序良好。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无政府主义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实施,营运秩序混乱,违章、肇事等给公交事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1970年,市人民汽车公司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着手整顿公共交通安全秩序。1972年,国家交通部召开全国地方交通安全紧急会议,狠抓交通安全。市人民汽车公司举办司乘人员学习班,贯彻会议精神,重申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营运秩序有所好转。1978年,市人民汽车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网络,根据情况不定期地召开安全行车经验交流会、事故分析会,定期进行安全日活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公共汽车坚持“中速行驶,逢站必停,停稳开门,关门起步”等贯穿在安全工作的全过程。1981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颁发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国家交通部颁发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定》,以及市公共汽车公司的有关安全营运的规定印发人手一册,并举办“安全知识教育”、“文明服务教育”、“操作规程教育”等学习班,狠抓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1986年,明确公司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副经理专抓安全,设置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各车队配备1至2名专职安全员,增添安全工作设施设备。在安全工作中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司乘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重奖重罚,奖罚兑现。然而,仍有个别驾驶员无视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交通事故。
  1986年12月17日上午11时许,市公共汽车公司二车队司机朱光友驾驶公共汽车,载客89人,从板桥乡返回市区,途经石桥乡过路塘一下坡地段,遇一辆脚踏三轮车同方向行驶,朱光友违章熄火快速从右边超车,致使三轮车滚翻到公路左边田里,朱光友车辆驶出公路右边路面,翻入水塘中,全车乘客落水,造成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28人的特大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8万元。朱后被邵阳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
  自1978~199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共发生各种安全事故2379起,死亡42人,重伤284人,直接经济损失115.18万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83起,死亡3.23人,重伤21.84人,年平直接经济损失88602元。
  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亦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驾驶员。1978年,公司有27名驾驶员安全行驶在20万公里以上。二车队驾驶员杨昌顺连续驾车30余年,安全行车100万公里以上,无任何大小安全责任事故,1978年被评为邵阳市交通安全标兵,1979年被评为邵阳地区交通安全标兵,1980年7月,被评为湖南省交通安全标兵。80年代以来,公司对连续3年以上无大小事故者颁发安全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对在营运安全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治安管理 1983年12月,市城建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城市公共汽车治安秩序的通告》。实施后,公共汽车的营运秩序有了明显好转。1988年11月,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邵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三中队行政上属市公共汽车公司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指导,负责维护公共汽车营运秩序,保护公交设施和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至1990年,治安中队共受理各类案件138起,其中治安案件65起,票务纠纷28起,盗窃案13起,敲诈案1起,堵车扣车23起,损坏公物8起,调解处理案件64起,裁决罚款处理8人次,罚款金额1609元,行政拘留2人,收审2人,为乘客挽回经济损失1443元,为司乘人员挽回各种损失4657.29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862元。公共汽车营运秩序得到维护。
  (四)服务质量管理 80年代以来,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由公司营运科负责,按年、季、月分别下达车厢服务合格率、车厢整洁合格率、正点率、间趟率、工作车率、完好车率等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年终根据考核考查情况,予以奖罚。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安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1982年,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全省14市公交系统“安全、正点、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159号车马余中车组、165号车刘继平车组被评为“文明礼貌、安全正点”先进车组,曾旭明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1985年,全国71市、全省16市公交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市公共汽车公司183号车邵金玉车组被评为全国优胜车组;一车队司机夏和平、二车队乘务员贺小芳被评为全国公交行业先进个人;165号车刘芳秀车组、175号车姚响荣车组、176号车陈维庭车组、保养厂谢明亮保养班被评为全省优胜车组(班);孙仲义、朱桂英、石井平、刘芳秀被评为全省公交行业先进个人。
  (五)车辆维护管理 1960年,市公共汽车公司,仅有2名修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小修。1963年9月,始设修理小组,1970年修理小组更名为机修组。1976年,机修组发展为60余人的保养车间。1978年,试制成功第一台宝庆牌大客车,并完成公司车辆的例行保养,车辆小修能随到随修。1979年5月,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保养厂,有职工73人,下设保养车间、车容车间等。1985年搬迁新址,已具有车辆二、三级保养600台次,大修改装25台次的年生产维修能力。为保证车辆的正常营运,公司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和小修任务由各车队小修班承担,随坏随修。凡送保养厂维修的车辆由公司技术科负责鉴定,确定维修保养项目,送厂保养;保养出厂由技术科鉴定修理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否则不准出厂,进行返修。1990年,保养厂完成车辆二保171台次(其中通道车11台),三保93台次(其中通道车18台),中修11台次(其中通道车2台),大修5台次(其中通道车1台),更新改造8台,全喷漆4台。
  第二节出租汽车一、发展 1981年,市公共汽车公司购置3辆中巴,组建出租汽车服务部,开展租车业务,为单位(团体)参观学习、游览名胜、会议接待以及家庭举行婚礼提供服务。1984年2月,成立出租汽车队,有出租车4辆,职工4人,业务由公司统一安排,当年营运里程0.6万公里,营运收入0.38万元。是年,国家允许个人购置机动车辆从事运输。1985年,邵阳市区始有个体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在城区和郊区之间接运乘客,运行于市内至白云铺的有2~3辆中巴,市内至酿溪镇、范家山、高崇山、九公桥等地的各有1~2辆中巴。1986年,市粮运大队的戴先福率先在城区用中巴(12座)出租经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事业逐渐兴旺,个体出租汽车逐渐增多,市内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备车辆也上市参运,形成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势头。客运车辆有大客车、中巴、小轿车等,主要为的士(5座以下)。出租车多以包车形式出租,没有规定行驶路线,停靠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规定的停靠点待客,晚上公共汽车停驶后,出租汽车主要在一、六路公共汽车线路上行驶,城区有西湖路、火车站、糖厂、人民广场、汽车零件厂等5处停车站。1986年末,市公共汽车公司出租汽车队有职工9人,出租汽车9辆,年营运里程8.24万公里,营运收入4.72万元。1987年出租汽车队撤销。
  1988年后,出租汽车以中巴为主,开始在市区的公共汽车线路上流动载客,招手即停。1989年,是市区出租汽车发展较快的一年,年初为160辆,年末出租汽车达281辆,其中中巴214辆,2449座;的士67辆,257座。年出租汽车客运量达1900万人次。1990年6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整顿,清理非法出租汽车19辆。年末,市区有出租汽车262辆,其中中巴204辆,2245座;的士58辆,208座;年出租汽车客运量1800万人次。
  二、管理 1985~1987年,市区出租汽车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按公路客运办理开业,颁发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等手续,进行运政管理。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曾就出租汽车的管理多次发文,明确出租汽车是公用事业,其管理应归口主管城市公共交通的城建部门负责。邵阳市区的出租汽车仍暂由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主管。1988年,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安排出租汽车营运线路,统一出租汽车票据和票价。1989年,市区个体出租车发展过快,管理工作没有跟上,营运秩序较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989年7月,成立邵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定编5人,履行职责,专事对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市交通局制定颁发《邵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审验、核发经营许可证、营运证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将《规定》在《邵阳日报》上刊登,电视台摘要播出。依据《规定》制定统一的线路牌,实行分线行驶,定期轮换,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8点,出租汽车不得进入红旗路和东风路行驶。在行驶线路上,设置乘客上下标志牌和票价牌。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对出租汽车的运政稽查,整改和治理出租汽车的各种违章行为。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区1990年出租汽车营运情况表)=] 第三节渡运清代,邵阳城区有渡口9处,其中官渡2处、义渡7处。官渡由司库公项动支费用,一般公置渡船2只,配渡工3人,每人年支银子18两,过渡者不支付渡费。义渡大都由当地集资渡产或某些善士捐款设置,雇请渡工,过渡者一般不付渡费。义渡渡工工资低于官渡渡工,其工资来源于义渡田产租谷,一般一船一人。民间婚娶或商旅行人于风雨急流中安全过渡者,另送“花红”为其“外快”。民国时期,城区有渡口10处(包括资江车辆专用渡口),9处民渡均系木划子渡船人工渡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建桥撤渡3处。至1990年,城区有渡口7处,其中5处机船渡运,2处小木划子渡船人工渡运。共有渡船15只,其中机渡渡船8只,木划子渡船7只。另有短途客运船1只,旅游船1只。共有渡工58人,年渡运乘客153.6万人次,渡运收入14.75万元。1978~1990年国家用于渡口设施设备建设及管理经费达81.25万元。
  一、渡口、渡船 (一)主要渡口北门口渡口旧称北江渡,地处城区北门口(丰庆门)资江岸边。旧为官渡,原设官船2只,渡工3人,后余启腾捐资置大渡船2只作民渡,以其东关外税关前店铺2间并田22亩(每年收租谷42担)作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费用。民国时期,该渡口有木划子渡船4只,渡工4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由义渡会负责。
  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4只,渡工4人。1962年由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管,有渡船5只,渡工5人,木划子渡船载客量为22人。1968年改机渡船渡运,机渡船总吨位20.5吨,载客定员97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
  渡口南岸有宽度32米、59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北岸有宽度4.2米、25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有石砌宽3.6米引道伸入河中长达126.4米,码头两边有水泥石砌挡土墙,并建有供过渡乘客避风雨的小屋24平方米。
  临津门渡口旧称临津渡,地处城区临津门资江岸边。旧为官渡,后新化罗洪(今属隆回)邹翼独资置渡船1只作民渡,每年给渡工工资缗钱18千,按月到邹在邵府街店铺内支取。民国时期,有木划子渡船5只,渡工5人,渡工工资和渡船修置由义渡会负责。
  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5只,渡工5人,木划子渡船,载客定员为22人。1962年由市桥渡管理所接管,有渡船6只,渡工6人。1968年改为机渡,机渡船总吨位17.05吨,载客定员63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
  南岸有宽度6.6米、55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原为乘船过渡码头,现已废弃。西边一侧另有宽度为3.2米、30级斜坡石砌阶梯码头,原为居民出城取水码头,现已作为乘船过渡的码头。北岸有宽度1.6米、长128米水泥石砌引道伸入河中,岸边码头分为二支,西边间或有20级斜坡石砌阶梯,东边有宽度1.8米、41级斜坡石砌阶梯作为涨水期间渡船靠岸的码头,并修建有近60米的水泥石砌挡土墙作为河堤。现为城区乘客流量最大的渡口。
  新滩镇渡口地处城西神滩资江岸边,旧称神滩渡,宝庆十二景之一的“神滩晚渡”即此。旧时为民渡,民国时期有渡船8只,渡工8人(其中有渡运耕牛的渡船1只),渡工工资及渡船修置费由义渡田产收入中支付。晚清至民国时期该渡口为西边各县纸张、大米等农产品及手工业产品进出邵阳的主要渡口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有渡船8只,渡工8人。木划子渡船,载客定员22人,以收取渡费和民办公助的形式负担。1968年7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收新滩镇渡口,实行机船渡运,是城区首次使用机船渡运的渡口。机船总吨位17.05吨,载客定员63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渡口南岸有斜坡石砌31级长80.8米、宽2.4米的阶梯码头(其中引道伸入水中长40余米),并有35.2平方米的凉亭1座,供过往行人歇息和躲避风雨;北岸有斜坡石砌37级宽4.2米的阶梯码头。1979年渡运乘客37.83万人次,此后,乘客逐年减少。
  田江渡渡口南岸为市玻璃厂,北岸为田江乡田江村,旧为民渡。1962年以前有渡船4只,渡工4人,以后有渡船5只,渡工5人,收取渡费,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经营。1972年7月,由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接管,改为机船渡运,机船载重量为28.5吨,水泥船体,载客量定员为112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人。1985年3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撤回机渡船,由田江乡自行渡运。1990年,有机船3只(其中1只替班船),机船定员63人,渡工9人。渡口南岸有宽5.6米48级石砌斜坡阶梯码头,阶梯中间有1.6米宽的水泥单车便道,并建有凉亭1座;北岸分二支斜坡石砌码头,一支为23级石砌阶梯,一支为55级石砌阶梯。
  城区除以上渡口外,还有新渡口、狮子塘渡口、高撑渡口、南岳庙渡口(1966年8月邵水桥通车后,渡口停渡)、关门口渡口(1969年12月资江大桥通车后,渡口停渡)。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城区1990年渡口情况表)=] (二)短途客运与旅游服务 1985年3月16日,市桥梁渡口管理所开辟城区中河街盐码头至新滩镇的短途客运,起点为中河街邵水东岸的盐码头,终点是新滩镇渡口资江北岸,航道全长5.4公里,设临津门、新渡口两个停靠点,每天往返渡运5趟,夏天增开一趟,机船渡运,机船载重量38.4吨,载客定员122人,配驾驶员、水手、售票员各1名。
  1990年5月,市桥梁渡口管理所又开辟邵阳市区至铜柱滩航道,全程75公里,设赛双清、乌潭、石林等停靠点,专为旅游者游览资江风光提供租船服务。其船为钢质船体,载重量34吨,载客定员97人,船上装饰简洁大方,配有音响设备,设有炊具、小卖部等,为游客提供服务。配有司机、驾驶员、水手、售票员、服务员各1人。自开通航道以来,颇受游客的欢迎,租船业务逐渐增多。
  二、营运作业新中国成立后,民渡一般早上出船,晚上收船,往返趟次以及间隔时间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依渡口的客流量和特殊情况确定。市桥梁渡口管理所管辖的机渡渡口,便具体规定早上出船,晚上收船的时间,遇有特殊情况则灵活掌握。1985年以来,对渡运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根据各渡口的具体情况,制定定人员、定收入、定支出、保安全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管理所与各生产班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权、利,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年底核定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有奖有罚,奖罚兑现,将渡口经营的好坏,直接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1985~1990年,曾先后实行过“三定一保”、“大承包”、“公证管理”等目标管理责任制,经过实践,能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安全渡运,增加收入,减少支出,降低渡运成本。
  票务 1962年初,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管理的渡口,曾实行每天推出1人或轮流挂帐的办法,自报每趟渡费,每天汇总上交分站,月底按四、六分成。196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过渡凭票制度。1962~1968年,先后实行两岸专人统一售票或一岸专人统一售票。后因渡运船只多,渡运时间长、分散、不便管理以及售票人员过多,收不抵支,而停止专人统一售票。以后又每个渡口每天推出1人管理票务或轮流挂帐,日清月结,渡费收入统一交市桥渡所管理。从1965年起,对农民过渡实行优惠,渡费减半收取,所挑灰肥、蔬菜免费过渡。1968年实行机船渡运以后,在机船上实行专人售票,并开展票务稽查。
  1984年以前,一直执行渡费为0.02元/人次的票价。1984年以后,由于用于渡运的各种生产资料大幅度调价,人员工资不断提高,渡运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收不抵支,国家物价部门对渡运票价先后进行4次调整。1984年8月3日渡费由0.02元/人次调整到0.03元/人次;1988年元月起渡费由0.03元/人次调至0.05元/人次;1989年5月1日起渡费由0.05元/人次调整到0.08元/人次;1990年3月1日起由0.08元/人次调至0.10元/人次。
  三、管理 (一)机构晚清、民国时期,民渡由义渡会管理,渡工工资由义渡会负责。民国18年(1929),兴修宝桃公路时修建的资江车辆专用渡口,由省公路局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市船民工会渡排分会,管理北门口、临津门和关门口渡口。其他渡口由所在乡村管理。农业合作化时,渡口由农业合作社管理;北门口、临津门、关门口渡口也划归江北蔬菜农场管理。1962年5月,邵阳市交通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接管关门口、北门口、临津门渡口。1965年,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更名为市桥梁渡口管理所,有职工22人,隶属于市交通科领导。除管辖已经营的3处渡口外,还负责郊区15处民渡渡船的维修、安全渡运以及市郊一带的小桥、凉亭的整修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市人委每年从农业附加税中拨给。1982年5月24日,市桥渡所归口市城市建设局领导,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有职工51人。1990年,市桥渡所直接经营管理城区渡口4处。
  (二)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和航运管理站每年均要对渡口多次进行安全检查,对渡工进行安全教育。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渡口直属分站成立后,即把安全渡运列入议事日程,会同市航运管理站对渡工进行渡运资格的业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参加渡运工作。并根据每只船的吨位、大小等,严格规定船只的载客定员,严禁超载渡运。建立经常性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安全奖罚制度。站长、管理人员经常下渡口检查安全渡运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1965年以来,市桥梁渡口管理所不仅对管辖的渡口,而且对15处民渡渡口的安全进行管理。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注重安全生产,未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并在多年的渡运生产中,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渡运规章制度。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以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原则。所长主管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保股有专干负责安全工作;生产班组有兼职的安全员抓安全工作;坚持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得分配工作。在渡运生产中,切实抓好3个关键时刻:即洪水上涨期间,做好乘客的组织工作,不拥挤、不抢渡,渡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退水后,及时清除码头污泥;冰冻期间,清除船头、跳板和码头的积雪,并铺设草袋、糠壳、煤渣等物,防滑、防跌;节假日期间,人多拥挤,做好宣传,维护秩序,严禁超载;管理所与生产班及民渡渡工签订安保合同书等;把安全生产的好坏作为评奖调资晋级的考核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权。
  为确保安全渡运生产无事故,1986年对机渡船进行技术改造,将所有的机渡船船机的离合器改为齿轮变速箱离合器,使机渡船既有前进档位,又有倒退档位,确保渡运安全。由于安全管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20多年来,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桥渡管理所一直保持安全渡运生产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多次受到省、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三)设施设备管理渡运生产的设施、设备主要是船只、船机以及码头。机渡船在每年洪水过后,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检修补漏、油漆等,每3年进行1次大修。船机每天坚持例行保养,小修不定时,由班组负责,随坏随修。民渡船每年维修一次,一般都在洪水期过后,检修补漏、油漆,补齐篙桨。市郊小桥、凉亭的维修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由当地乡政府实施,列出维修项目、经费报告市桥渡所,桥渡所根据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助。城区渡口码头的维修由市桥渡所负责。1990年以前对城区的7个码头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维修。
  (四)服务质量管理渡运服务质量管理由市桥渡所生产股负责,包括维护乘船秩序,上下船扶老携幼,船内服务调处纠纷,特殊情况及时出船,以及保证船只、船机完好率,保证渡运安全等。根据“三定一保”的要求,年初下达各项目标管理指标中包含服务质量的指标,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开展各种优质、安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 供水
  民国35年(1946),乡村工业示范组在邵阳城区兴建的邵府街水厂,开全省同行业先河。1949年10月,邵阳县人民政府接管邵府街水厂,并进行修复,于1950年恢复供水。同时成立市自来水厂。此后,为供应市区陆续增多的工业生产用水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40年来,通过国家投资、地方集资和企业自筹资金,在资江河畔兴建水厂4座,日供水能力由200立方米增至35万立方米,使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供水能力超前发展。
  第一节水厂一、邵府街水厂民国35年,乡村工业示范组在邵府街兴建的小型自来水厂,工程建设由美籍工程师史德沛主持,水厂抽水塔设在邵水西岸狗头坡,蓄水池及水塔建在中山公园。翌年7月5日,水厂给水工程竣工,并在中山公园举行自来水供水剪彩典礼。初始日供水能力为200立方米,建有一座1.5万加仑的蓄水池,设备是5匹马力的抽水机组,安装供水管线3.2公里,除满足乡村工业示范组(处)所辖部分工厂用水外,另在城内汽车站(今人民广场)、曹婆井、府门口、崇善街(今跃进路)、协坪里(今邵阳军分区内)、大信街、邵阳县政府(今市政府第一招待所)设小型售水站。居民首先到邵阳银行或水厂购买给水证,凭给水证到各售水站挑水。民国37年7月,邵阳县政府接管邵府街水厂。7月31日,将自来水厂原有机件全部拆卸,重新安装动力设备,改为电力抽水,3天后恢复供水。翌年4月11日晚,一场大火将水厂机组元件焚毁,一时无法修复。4月29日,突降暴雨,中山公园内的蓄水池崩裂,因维修经费一时无法筹集,水厂停止供水。
  1949年10月,邵阳县人民政府接管水厂,并进行修复改造,于1950年恢复供水。经1954年、1955年、1956年3次改造、扩建,日供水能力达600立方米。至1958年,邵府街水厂年供水量为19.16万立方米,年售水量为18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为2万立方米,生活和农业用水为16万立方米,年利润为1.2万元。该厂由于容量小,厂区无扩展余地,且地势低,易被河水淹没,于翌年被废弃。
  二、工业街水厂 1958年4月,市人民委员会投资64.63万元,在工业街(今五一北路)与田江路交叉的东北角兴建工业街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省基建局设计院负责设计,市工程公司第二工程队施工。历经一年的建设,完成的主要供水设施有:日处理2万立方米的沉淀池,容量为2000立方米清水池1组,日产水量1万立方米快阻滤池1组,面积为220平方米的二级泵房1座,容积为2000立方米高位水池1座。1959年12月,工业街水厂在基建尚未完全峻工的情况下,利用邵阳发电厂冷却水作为源水,开始供水,日供水量为5000立方米,主要满足沿线工业用水。1963年,国家投资27.7万元,对水厂进行配套建设,日供水量由5000立方米增至1.5万立方米。
  工业街水厂的沉淀池、滤池,均系砖石等土洋结合构筑,且使用土水泥,或直接用石灰代替砌筑,致使池内四处裂缝,严重漏水。1967年11月,为解决上述问题,进行第一次扩建改造,新建3个阻力滤池,改造2个小阻力滤池,修补沉淀池,增加两套水泵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设施。1969年6月,扩建1二程竣工投产,日供水能力由1.5万立方米增至2.5万立方米。
  随着市染料厂、市有机化工厂、市制革厂、市织染厂等企业陆续扩建,小江湖工业区工业用水缺口日益增大。1979年2月,市委主要领导在市自来水公司主持召开工业用水会议,决定投资110万元,对工业街水厂进行第二次挖潜改造。3月,在双清公园下游80米处动工扩建1座一级泵房,对二级泵房设备进行配套。在扩建中,市自来水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自行测量、设计,自制钢管件及配电屏、自行安装高低压配电屏,大小水泵及沉淀池斜管、过滤池等设施设备,为国家节约资金50万元。扩建工程由省建四公司施工。1980年7月1日竣工投产,日供水能力由2.5万立方米增至5万立方米。1984年,再次改造水厂大阻力滤池,加快滤速,攻克长期未能解决的两头大、中间小,水供不出的难题。1986年,市自来水公司又组织改造水厂一泵房取水头,并向江心平移26米,解决枯水季节因取水位置不当易带丝草和进空气的问题。工业街水厂主要供应东风路至火车站、五一北路及田江路沿线的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及机关、商店、学校和居民生活用水。
  三、城西水厂 1970年11月,为了满足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湖南印刷机器厂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用水,市革委会采取以用水单位集资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办法,在城西公社西湖大队征用土地18.3亩,动工兴建日供水能力为2万立方来的城西水厂,总投资103.15万元,其中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集资36万元,湖南印刷机器厂集资42万元,国家投资43.15万元。给水工程由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院设计,省建四公司施工,于1972年5月15日竣工投产。
  70年代末,随着市液压件厂、湘中制药厂、市煤机厂和市内衣厂等企业扩大再生产,供水矛盾日益突出,经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将城西水厂日供水能力由2万立方米扩大到8万立方米,以缓解供水矛盾,扩建工程仍由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院设计,市建筑一公司承担土建施工。1978年8月动工,安装宝庆东路、江北过江管道及大安街等主要供水管道。是年,市自来水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参与的城西水厂虹吸式自动冲洗罩试制安装调试获得成功,该项目获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三等奖。水厂扩建工程于1980年10月竣工投产,结束了江北一带没有自来水的历史,使湘中制药厂、市制药厂、市液压件厂、市七一机械厂、内衣厂等企业的供水得以满足。
  城西水厂新建时,取水口位于状元洲下游,洪水季节,大量砂粒和水草进入取水头,时常堵塞水泵,严重磨损机泵,导致水厂停产或半停产。1988年,市自来水公司对城西水厂取水头进行改造,使其不再混进杂物。为避免供水高峰期局部地区严重缺水,1989年3月,市自来水公司又对城西水厂水力循环澄清池、无阀滤池进行改造,水厂日供水量由8万立方米增至10万立方米;水质得到改善,经改造净化设施后的水浊度均低于3度。
  城西水厂位于城区西北侧资江河畔,源水比工业街水厂和洋溪桥水厂水质好,适合作居民生活用水。其供水区域南至液压件厂、新东煤矿,北至市工业专科学校、市啤酒厂,东至人民广场,西至市玻璃钢厂。最长的供水主管达15公里。担负着市区三分之二的居民生活用水和所在区域内工矿企业的工业用水。
  四、洋溪桥水厂 60年代中期,市区龙须塘一带新建中南制药厂、资江农药厂、湖南第一纸板厂、邵阳氮肥厂等一批大中型化工企业,并准备专项资金自建水厂。市自来水公司积极与上述企业协商,并向国家化工部、省化工厅、省基建局等有关部门汇报,陈述集资办水的优越性,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并与各企业签订供水协议,保证优价供水5年,每立方米水价比规定水价降低40%。1968年3月,省建筑设计院编制出洋溪桥水厂设计任务书,获到国家建委、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准。中共邵阳地委立即召集各集资企业及设计部门就新建水厂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确定洋溪桥水厂的设计能力为日供水10万立方米,每日供应中南制药厂自来水3万立方米,资江农药厂3万立方米,湖南省第一纸板厂2万立方来,邵阳氮肥厂1万立方米,市属小企业4000立方米,留有余地6000立方米。为抓住施工季节,确保按时供水,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由省建筑设计院负责设计,省建四公司施工。1968年9月3日,水厂一级泵房动工兴建。
  1970年5月,市革委会基建组召集中南制药厂、资江农药厂、省建筑设计院、省建四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8家单位组成设计审查小组,对省建筑设计院的方案进行审查,砍掉一些项目,将未施工的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高位水池4个项目的钢筋混凝土部分改为料石和毛石砌体。将原定投资314.91万元核定为242.42万元。1970年7月,邵阳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对洋溪桥水厂设计方案进行第二次审查,确定水厂生产规模不变,总投资削减为233.77万元,所需钢材、木料、水泥由受益企业共同分担。历时4年建设,水厂于1972年9月竣工投产。建成后的洋溪桥水厂有二套供水设施,生活用过滤水设施3万立方米/日,工业沉淀水设施7万立方米/日。
  水厂采用自流管进水,由岸边式一级泵房提升入厂,经水平隔板反应和平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工业用水送往用户,生活用水经虹吸滤池处理后出厂。洋溪桥水厂主要负担洋溪桥区域及龙须塘片的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洋溪桥水厂位于资江流经市区段的下游,其上游的市制革厂、造纸厂、色织印染厂、染料厂、化工厂等企业,将大量含有多种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资江,致使水厂源水色度、嗅味、耗氧量、亚硝酸盐等超标,水体污染严重,1990年,洋溪桥水厂源水经常规处理后,水质仍达不到居民生活用水的标准。
  五、桂花渡水厂 1986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郊城南桂花渡兴建市区第四座水厂—桂花渡水厂,以进一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备足供水后劲。是年7月,市城建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对新建水厂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桂花渡水厂第一期工程规模为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概算总造价为2475.8万元,整个工程预计3年完成。8月,成立市第四自来水厂(即桂花渡水厂)筹建领导小组,副市长黄自能任组长。1987年10月,将市第四水厂筹备领导小组改称为市第四水厂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建委主任黄春云任指挥长。11月,省建委对桂花渡水厂初步设计给予批复,设计规模为日供水20万立方米,第一期工程为日供水10万立方米,其中取水工程土建部分按日供水20万立方米规模一次建成。第一期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500万元以内,由省建委在城建投资中补助150万元,其余投资由市自筹和在“以水养水”免交所得税和水费附加经费中逐年安排。
  1988年5月13日,水厂建设工程破土动工。随着国家政策性调价,建材、设备、建筑定额相应提高,原概算突破。1990年,经中南设计院核算,省建委批准,概算投资调整为3143万元(尚未包括管网配套费用),其中供水设施为2988.3万元,机修车间、车库、综合楼、食堂、浴室、宿舍等工程合计为154.7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拨改贷款200万元,水费附加返回300万元,向用户筹集资金600万元,其余资金均由市自来水公司筹集。至1990年末,共完成投资1787.80万元,其主体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并投入设备安装,直径1200毫米的供水主管网已进入安装阶段,于翌年10月1日试机通水。
  [=此处为表格(邵阳市自来水公司部分年份基本情况)=] [=此处为表格(续表)=] 第二节管网新中国成立前,邵府街水厂分两路管道,一条经青龙桥、清泰街、管乐街、驿传街、儒林街(今东风路)至汽车站(今人民广场);一条经东直街(今红旗路)至县西街(今城北路)的邵阳县政府(今市一招待所)。管道网总长度为3200米,其中最大管径为100毫米铸铁管,长2100米。1955年扩建邵府街水厂,又铺设从高位水池(原中山公园山坡上)经邵府街至东门口和南门口的管道1400米,均为直径150毫米的铸铁管。
  1959年,工业街水厂竣工供水,铺设从水厂至市糖厂及工业街水厂至高位水池直径300毫米的铸铁输水管3000米;铺设工业街水厂二泵房至邵阳电厂直径400毫米铸铁进水管100米。是年,还铺设从东直街经中心路、城南路至邵阳地委(今市委)直径100毫米的铸铁管道1200米,解决地委机关的用水问题。1964年,在邵水和资江交汇处的南江嘴安装省内第一条穿越河底的供水钢管,接通邵水以西地区的供水管网,解决爱莲巷、府后街(今向阳街)、大同街等区域的用水困难。工业街水厂供水区域内主要干管有:水厂至糖厂直径500毫米铸铁管道1200米;水厂至人民广场直径500毫米的铸铁管道900米;人民广场经东风路至大众电影院直径350毫米的铸铁管800米;水厂经汽车发动机厂至塔北路上何家山过东大路到省汽车制造厂直径400毫米铸铁管3434米,省汽车制造厂至火车站直径300毫米铸铁管3077米。
  1980年,城西水厂采取用户集资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先后铺设宝庆中路、宝庆东路、邵石路、建设路、西湖路、宝庆西路延伸段、红旗路延伸段、江北路等供水主管;改造东大路、五一北路南段、五一南路、邵水西路等供水主管;安装从指挥头到江北穿越资江河底的直径600毫米的过江管,从而使供水管网北至市啤酒厂、罐头厂等企业,南达液压件厂、新东煤矿,东至田家栗山市碳黑厂,西至建材厂,供水面积达37平方公里。城西水厂供水区域内主要供水干管有:由水厂经三号马路、宝庆中路至邵水桥西头直径800毫米预制水泥管4123米,邵水桥头至市酱厂直径600毫米预制水泥管2850米;由水厂经三号马路至宝庆路分两条,西至市通用机械厂为直径400毫米的铸铁管2400米,东至市二中医院直径350毫米的铸铁管1530米;水厂经西外街至市制药厂直径500毫米铸铁管1200米,市制药厂至宝庆路直径400毫米铸铁管450米;水厂经西外街至市微波机厂为直径500毫米铸铁管1100米,市微波机厂门口沿城北路至沿江桥头为直径200毫米铸铁管1100米;从西湖路北端至三里桥为直径500毫米水泥预制管,长1950米;从红旗路与西湖路交叉处起经红旗路、青龙桥至大众电影院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1687米;从沿江桥西头沿邵水西路至邵水桥为直径300毫米铸铁管800米,自邵水桥西头沿邵水西路南段,至市外经贸委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500米;从汽车站经建设路到宝庆路为直径500毫米水泥预制管,长700米,再横过宝庆路经电动工具总厂至市液压件厂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长2400米;从西外街指挥头穿越资江河底至江北大马路为直径600毫米铸铁管905米(过河管为钢管);由此往北至市罐头厂为直径300毫米铸铁管490米,往西至市三化工厂长3374米(其中直径500毫米铸铁管为450米,直径200毫米为1522米,其余为直径150毫米);往东经刘家院子至市内衣厂为直径500毫米铸铁管1840米,市内衣厂至市毛纺厂为直径300毫米铸铁管615米,刘家院子到资江桥头为直径300毫米铸铁管78米,直径250毫米铸铁管过资江桥与桥下直径400毫米铸铁管相连,全长804米;从沿江桥头经双清路、塔北路至市轴承厂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1500米,从市轴承厂至市水泥厂塔北路口为直径300毫米铸铁管1450米。从汽车站到市水轮机厂为直径500毫米预制水泥管910米,水轮机厂沿邵石路至市煤矿职工医院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2477米;从市煤矿职工医院至新东煤矿为直径700毫米铸铁管811米。
  洋溪桥水厂供水区域内主要干管有:水厂至市氮肥厂路口为直径700毫米的铸铁管373米,直径500毫米的铸铁管专管进氮肥厂,另有氮肥厂路口至李家山水池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1025米,在资江农药厂门口开口接直径400毫米铸铁管至农药厂厂区;从水厂至氮肥厂路口为直径600毫米铸铁管324米,再变为直径500毫米铸铁管至市炭黑厂总长5300米。水厂至中南制药厂直径600毫米铸铁管1163米。直径600毫米铸铁管出水厂后分两头延伸,一条经二化工厂至省第一纸板厂为直径500毫米铸铁管1581米,省第一纸板厂至水泥厂扩建工地(寒梅村)为直径400毫米铸铁管1000米。
  桂花渡水厂至1990年完成水厂至邵塘路直径1200毫米预制水泥管1000米。至1990年止,市区内直径100毫米至直径1200毫米水管总长度为131.037公里。其中直径1200毫米的1000米,直径800毫米的4302米,直径700毫米的391米,直径600毫米的6878米,直径500毫米的18692米,直径400毫米的19367米,直径350毫米的1139米,直径300毫米的16170米,直径250毫米的2586米,直径200毫米的20675米,直径150毫米的13399米,直径100毫米的26438米。管网投资总额为740万元,由国家投资、企业自筹、用户集资的办法解决。
  第三节单位自备供水设施 1953年,邵阳造纸厂由国家投资6.5万元,在资江河边兴建日产水能力为2.58万立方米的供水设施。以后,陆续有邵阳电厂、市糖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湖南省第一纸板厂、宝庆化工厂、市热电厂、市化纤厂等单位建设自备供水设施。至1990年,市区有自备供水设施的单位达33家,日产水能力总计近40万立方米,其中以取用井水为水源的单位10家,日产水能力为5.2万立方米;以取用河水为水源的单位23家,日产水能力34.8万立方米。这些单位自备供水设施的取水泵房大部分分布在资江和邵水两岸,部分单位的供水净化设施简陋。由于这些自备供水设施系70年代以前兴建,设施、设备陈旧,实际供水能力大大低于设计供水能力。加之,市区自来水供水能力增长,有一些单位已改用自来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自备供水设施弃之不用。自备供水设施的实际日供水能力只有15万立方米。现择述4家单位自备供水设施情况如下: 邵阳造纸厂 1953年,邵阳造纸厂由国家投资6.5万元在资江岸边兴建一座日产水能力为2.58万立方米的供水设施,取水管为直径300毫米的铸铁管,年产水能力1013万立方米,能满足造纸厂年用水量1000万立方米的需要。
  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 1971年,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在资江岸边兴建一套日产水能力为6000立方米的供水设施,解决厂内生产生活用水。1972年,城西水厂竣工供水后,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生活用水改由城西水厂供应。1980年,城西水厂扩建增至日供水能力为8万立方米,邵阳第二纺织厂的生产用水也改由城西水厂供应。
  市热电厂、市化纤厂 1984年,由市热电厂和化纤厂在资江下河线搬运公司装卸码头附近合建一套日供水能力为4万立方米的供水设施,满足两厂的生产用水。现每日供水量为2万立方米,经沉淀处理后三分之二供给市化纤厂。
  邵阳纺织厂 1970年,邵阳纺织厂兴建两套供水设施,一套为日供水能力10000立方米的地下井抽水设施,实际日供水为5000立方米;另一套是建在新滩镇资江岸边的日供水能力为8000立方米的供水设施,实际日供水为4000立方米,以满足厂内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
  第四节管理一、机构 1949年10月,人民政府接管乡村工业示范处,于12月成立公营邵阳企业公司,原隶属示范处的邵府街水厂改隶其管辖,具体事务由宝庆光明电灯公司经理聂海平兼管。1950年,市自来水厂对外挂牌。1953年,任命刘冬生为水厂第一任厂长,市自来水厂成为独立实体。1970年2月,市自来水厂改名为市人民供水公司,隶属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下辖工业街水厂和兴建中的洋溪桥水厂、城西水厂。1984年11月19日,市人民供水公司更名为市自来水公司。1989年,市城建局对自来水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公司内部公开招标,招聘经理,公司工会主席黄长林中标被聘任为公司经理,并组成6人经营承包集团。
  1990年,市自来水公司下辖工业街、城西、洋溪桥、桂花渡4个水厂,及营业所、安装队、机修厂等3个下属单位。
  二、水质管理 (一)源水概况邵阳市区4座水厂均以资江为水源,分别处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上、中、下段,水质以处于上段的桂花渡水厂的源水最佳。
  工业街水厂处流经城区的资江中段,1958年初建时,无一级泵房,利用邵阳发电厂冷却水作为水源,水温过高(比资江源水高3~11度),细菌繁殖较快,水质较差。一级泵房建成后,水源一部分为电厂冷却水(3.5万立方米/日)自流进厂,另一部分来自资江,水质明显好转,其余氯、大肠杆菌、浊度、细菌4大综合指标合格率在96%以上,水源水质符合GB3838—83中二级至三级水体要求。但由于受资江上游和邵水的污染,影响水质进一步提高。
  城西水厂取水点位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上段,源水质量较工业街水厂和洋溪桥水厂好。水源水质达到GB3838—83中二级水体标准·但由于处在市制药厂、市酒厂下游,以及街办企业的污水直接排入资江,有机物污染较为严重,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青苔、丝草等有机物繁殖较快,影响取水和水质。
  洋溪桥水厂取水点位于资江流经城区的下段,市制革厂、造纸厂、色织印染厂、化工厂等企业的含有多种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资江,如酚、木质素等有害物质,致使源水色度、嗅味、耗氧量、亚硝酸盐等超标,水源水质达不到GB3838—83中所规定的三级水体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规定,市自来水公司在水厂取水上游100米,下游50米设置明显标志牌,保护水源,严禁游泳、停船、炸鱼,岸边严禁堆粪土、垃圾,排放污水,在生产区外围100米内不得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堆放垃圾粪便。为保证水质,水厂的清水池每年彻底清洗一次,对反应池、沉淀池、滤池做到定期清洗。
  (二)水质检查 1960年7月以前,水厂以投放明矾对自来水进行沉淀处理,投矾量由当班人员根据经验与直观感觉及时调节,未进行水质检验。1960年7月,工业街水厂成立化验室后,开始对气温、水温、色度、浊度、嗅味、PH值、硬度、碱度等一般物理项目作不定期检验。并根据化验结果决定投矾量。1964年2月,始实行定期检验,每日检验一次,进行分析。70年代初期,城西水厂、洋溪桥水厂投入使用后,各水厂开始使用真空加氯机加放氯气,并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水厂制水班组每半小时测余氯一次,厂化验室每小时进行一次沉淀水浊度、出厂水浊度、余氯的测定;每两小时测定一次源水浊度。公司中心化验室每月进行1个水厂源水、3个水厂出厂水、4个水厂管网水的水质分析。全分析项目定为耗氧量、总碱度、亚硝酸盐、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铅、银、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28个项目。各水厂有一名领导主管水厂供水水质,每日掌握化验结果。
  至1990年,市自来水公司共有3个水厂化验室(不包括即将投产的桂花渡水厂化验室)和公司中心化验室,总建筑面积为476.49平方米,有化验人员23人,其中化验工程师1人,化验助理工程师1人。主要设备仪器有:电热鼓风干燥箱2台,电光分析天平2台,电光读数分析天平2台,立式电加热压力蒸气消毒器1台,菌落计数器1台,电动混凝试验机1台,酸度计1台,金属电热蒸馏器1台,精密酸度计1台,光电式浑浊度仪4台,分光度计1台,摄影生物显微机1台,汞仪1台,离心机1台,空调设备1套。
  (三)管网水质管理 60年代以来,在设计管道工程时,均适当考虑排污阀门。新铺设给水管道竣工后,均用2%的漂白粉冲洗消毒。经公司中心化验室检查浊度、余氯、细菌等指标合格后,管道方能使用。管网事故检修,要求在安装前30分钟用20%漂白粉涂刷内壁。口径200毫米以上的干管或支管,每年均冲洗一次。按2万人口设置一个管网水采样点,公司设置采样点22个,其中城西水厂13个,工业街水厂6个,洋溪桥水厂3个。公司中心化验室每日对4个网点进行一次水样4大综合指标测定,确保供水水质。
  三、经营管理 1959年,工业街水厂投产时,拟订《邵阳市供水章程》,从用户申请接用自来水勘测设计、签订合同、安装接水、产权划属、维护要求、违禁条款,到销户过户手续,都有明确规定。1976年1月,市革委会颁发《邵阳市城市供水办法》。1983年,市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订出《邵阳市自来水管理章程》,内容包括供水管理、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水表与收费管理、消防及其他用水管理、违章处理及附则等。该《章程》一直沿用至今。
  用户接水凡在供水区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和居民等需要接用自来水,均应先向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申请。用户(不含居民散户)申请接水时,应同时附交接水点1/500地形图和平面建筑物布置图3份及近远期用水资料。经市自来水公司审查同意后,用户便根据水表流量,及用水量交纳供水设施费及勘察费。安装施工前,用户还须在市政、公安、交通、规划部门办理破路及施工手续。其水表外水管(包括水表)均由自来水公司设计和施工,用户不得擅自接口或无表用水。
  水价 1949年前,邵府街水厂在城区设置7个售水站,用户凭给水证取水。每担水为100元(金元券)。1966年元月,由市物价委员会规定自来水价格,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为0.11元,生活用水每担0.01元。对安装水表的用户,从1966年2月1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由0.2元调整为0.1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11元,农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06元。洋溪桥水厂的生产用水(只沉淀未经过消毒)每立方米0.09元;各集资单位的工业用水,在5年内,实行优惠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05元。
  1976年2月1日,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1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10元,零售生活用水调整为每担0.005元,农业生活用水仍按原价,即每立方米为0.06元。1977年6月,各集资建水厂的单位优惠水价5年期已满,经省计划委员会同意,从1978年3月20日起对资江农药厂、中南制药厂等企业的生产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0.08元。1986年12月1日,工业生产用过滤水由每立方米0.11元调整为0.15元,沉淀水由每立方米0.08元调整为0.09元。同时,对用水单位征收10%的用水附加费。1988年6月,再次调整水价,工业生产用过滤水每立方米销价为0.20元,沉淀水每立方米为0.14元,农业用水每立方米销售价为0.11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销价为0.15元。
  (本章执笔贺清雄陈洁)
  第三章 供气 供热
  第一节煤气 1980年,市区始规划建设煤气工程,拟利用邵东焦化厂的焦炉煤气做气源,用管道输送到市区。1985年1月7日,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气工程筹备领导小组,副市长黄锦川任组长,市建委副主任黄春云、市计委副主任李又新任副组长。6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1986年10月经全国煤气节能项目审查小组审查通过,11月国家建设部行文批准邵阳市煤气工程建设立项。1987年11月,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1990年,湖南省计委、省建委批准兴建。12月25日,成立市人民政府煤气工程指挥部,黄锦川任指挥长。于翌年2月25日破土动工,第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日供气6万立方米,整个工程包括邵东净化储配站,邵东焦化厂至市区内共计84.7公里的中低压管道,14个调压站,城西樟树垅储配站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后方设施,工程概算为4438万元。1991年4月6日,成立市煤气公司筹建处,与市人民政府煤气工程指挥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黄锦川兼任市煤气公司筹建处主任。
  第二节液化气 1983年,红日机械厂建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修建60立方米贮气罐,向本厂职工供气,为境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生活用气之始。随后,湖南汽车制造厂、邵阳茶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等大中型企业,亦先后使用液化石油气做为职工的生活用气。1986年12月,吴宝森、张伍光等人创办市内第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向社会供气,站址设宝庆中路,有资金25万元,职工6人。1990年5月,谢志云、谢建华父子又创办湘中液化气供应站,向社会供气,站址设邵水西路,有资金30万元,职工15人。8月,吴、张等人创办的液化气供应站由市城建局接管,组建国营邵阳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有职工32人。至年底,城区有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2家,用户9400户,年供气920吨。其中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有用户8000户,年供气800吨;湘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有用户1400户,年供气120吨。
  市区液化石油气大部分来自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地,也有的直接从省外油田购进。除红日机械厂用槽车运输外,其他单位使用小钢瓶运输。液化石油气价格每吨1500元左右。向社会供气开户实行年度制,一般为1年,也有2年至3年的,开户费根据时间长短而定,1年期开户费为40~60元,年供气12罐,每罐重12公斤,在开户期内供气单位保证供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燃气安全管理由市消防支队和市劳动局监管,供气单位和使用单位都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随着单位自供气和社会供气的迅速增加,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1990年7月,由市城建局牵头,消防、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市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情况进行联合调查,并着手理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体制,明确经营和自供液化石油气的审批程序,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至1990年底,虽未发生大的责任事故,但尚未形成全市的液化石油气管理规章和监控体系。
  第三节集中供热 1982年5月,动工兴建位于市区龙须塘工业区的龙须塘热电站,距市中心3公里,系“六五”期间经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节能项目。1984年3月,龙须塘热电站更名为邵阳市热电厂,1985年6月投产。到1990年底,能满足占全市工业产值四分之一的热用户的用热需要,实现区域性集中供热。
  市热电厂热用户由投产的初期的17家,逐渐增多。热力管网由一条管径为Dg500和Dg400的长约4000米的南北主管道和通往热用户的几十条不同管径的热力支管连接组成。集中供热取代46台分散的小锅炉,使煤和气的转换热效率从50%左右提高到80%以上,供热标准煤耗从68.2公斤/百万千焦(小锅炉平均值)降低到48.8公斤/百万千焦,供电标准煤耗为221克/千瓦时,节能能力随着供热能力的增大和热用户的增加而提高。由于集中供热,蒸气品质好,而且汽压较稳定,尤其是化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过热蒸气,化学反应迅速加快,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能耗,增加产量。1985年6月~1990年,市热电厂供汽(热)330万吨,发电量4.25亿千瓦时,仅供电一项增创产值近2亿元。1990年用户33家,年耗原煤量为21.4万吨,较使用小锅炉,每年节约标准煤5万吨,按现行标准煤价值人民币931.5万元,既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又对综合治理煤烟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邵阳市供热管理分为两个阶段,1985~1987年初,为热电厂自行管理阶段。热电厂负责负荷调度,仪表计量、抄表、汽费结算和收款。但供用双方的生产无法调度和安排,造成热负荷波动大,削峰填谷无法进行,影响热电厂正常运行。计量仪表校验及抄表由热电厂承担,所出具的数据缺乏监督,因而用户对数据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而这些数据又是汽费结算的依据,直接影响双方经济利益,成为造成双方矛盾的根源。供热由热电厂自行管理对其安全及供气参数正常与否无法监督和制约。供气参数偏离用户计量仪表设计参数,产生计量误差未进行温压补偿,造成在汽费结算上的矛盾。1986年9月12日,成立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尹耕秋任主任,编制7人,隶属市经委。1987年,供热管理步入集中统一管理阶段。市供热办吸取外地供热管理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经委《关于转发水利水电部<供用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订《邵阳市集中供热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供热办的职能是:搞好用气计划,负荷平衡,调度计量,负责仪表校验、抄表、温压补偿计算、结帐收费、奖罚、事故调查及矛盾协调处理等项工作。通过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对供热实行定量计划用汽制度,按“蒸汽定量计划手册”定量供气,规定用汽时间和用量,允许在±15%的范围内变化,低于或超过15%的部分加收15%的汽费。设专人抄表、报表,绘制当天的负荷曲线,及时掌握热负荷和仪表运行状况。并与市三电办配合,以电管汽,供汽供电同时调控,即保汽则保电,压汽则压电。供热办还根据各用户的生产特点,与热用户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热负荷调控。同时,对热电厂供汽质量作出规定,当用户负荷在锅炉额定负荷内,必须保证汽压。并拟定各类仪表校验规程,报批地方标准。做到计划校验3个月一次,临时性校验随修随校,校验时供用双方参加,校验纪录3方签字,正式报告存档,避免发生纠纷。为了更好处理供用双方矛盾,对蒸汽计量实行“温压补偿”(全国仅邵阳一家实行),根据用户每天的温度、压力纪录数值,按24小时平均值进行补偿计算,维护供用双方的利益。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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