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城市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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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694
颗粒名称: 第一篇 城市规划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2
页码: 618-637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城市规划的情况,概括了规划编制、城市管理等。
关键词: 邵阳市 城市规划

内容

概述
  邵阳最早的城市规划可追溯到明代。明洪武六年(1373),宝庆府城筑石城墙,建5座城门,形成封闭式城池格局,建设已有规划意识。清代至民国,城区从封闭的内城向城外拓展,在建设中大多有零星、短期策划。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规划工作始于1950年。邵阳专署建设科与市人民政府对新建工厂位置、新修道路的走向与宽度,已有规划方面的初步控制。1951年3月,扩进城郊土地59.98平方公里,城市用地达69.47平方公里。同时开始构思扩建城市的某些市政工程项目,并孕育着城市进行规划的设想。195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建设科成立后,翌年9月,市建设科副科长王永安等人开始对旧城进行1:2000地形测量,拟制城市功能分区建设初步规划,于1955年完成《邵阳市功能分区规划草图》。1958年,《邵阳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展开,1959年11月完成。同期,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9县城也编制总体规划。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产生于“大跃进”、大办钢铁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对矿产资源调查不实,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定得不准,人口与用地规模过大,指标偏高,完成规划编制后又遇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因而规划目标基本没有付诸实施。各县城规划亦然。
  1960年,市人委建设科组织编制的九井湾街道改造规划,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项详细规划。1951~1961年11年间,省基建局测量队来邵阳市区施测Ⅲ、Ⅵ等水准网,控制面积70平方公里。1963~1964年,又与市房产公司建筑设计室测量队共同完成江北测区1:5000地形图2幅,面积13.25平方公里;城区及近郊l:1000地形图225幅,面积56.25平方公里,为编制城市规划和进行规划管理奠定基础。
  1964年,省建筑工程局设计院来邵阳市进行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于年底完成。该规划受1961~1963年压缩基建规模的影响,对邵阳市的未来建设和发展缺乏远见,所确定的城市规模过小,主要指标偏低,功能分区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城市的发展。在随之而来的“小三线”建设中,总体规划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无法指导建设。加之受“靠山、分散、隐蔽”指导思想的影响,出现城市布局较为混乱、工厂选址不当的状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规划工作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一样陷入混乱,管理机构瘫痪,专业人员改行,技术资料散失,规划失控,给城市发展造成不良后果。1971年11月~1972年2月,省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来邵阳,帮助修编1964年的《邵阳市总体规划》,就城市道路和功能分区布局进行重点研究,但由于时间仓促,没有全面、系统地进行调查研究,仍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矛盾。
  邵阳市升格为省辖市后,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组织力量于1979年开始第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吸取1958年规划的优点,于1981年6月完成《邵阳市总体规划(1980~2000)》。同期,9县城也重新编制县城总体规划。自1979年起,邵阳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在武汉测绘学院和武汉勘测公司的配合下,重建邵阳市三角测量独立控制网和Ⅱ、Ⅲ等水准控制网,控制面积370平方公里.水准线路120公里,恢复、扩大城区I、Ⅱ级导线网50公里,全面新测1:1000地形图。至1985年,完成市区1:1000地形图80.64平方公里。各县城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实施。1986年3月,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组织力量,对1980年编制的《邵阳市总体规划》进行充实、调整、完善。完成《邵阳市总体规划(1986~2000)》的修编任务,同时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17个专业规划,城市规划日渐完善。1987年,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又编制《邵阳市城镇体系规划》。1988年,邵阳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邵阳市城镇发展规划》。规划到本世纪末,境内城镇由53个增加到102个,其中中心城市1个(邵阳市),县级市1个(武冈市),县城8个,中心建制镇85个,形成建制镇、中心镇、县级市、中心城市的宝塔型城镇体系。同年,市人民政府委托省测绘局在市区开始进行1:500至1:10000系列地形图航空摄影测绘。1990年,邵阳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更名为邵阳市城市规划办公室,明确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县亦相继成立规划办公室,城市规划工作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是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1989~1990年,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结束,市区航空摄影测量完成全部外业工作,计有1:10000的测图16幅,448平方公里;1:5000的测图23幅,78.25平方公里;1:2000的测图92幅,75.25平方公里;1:1000的301幅,75.25平方公里;1:500的480幅,30平方公里。其中1:10000的地形图和部分1:500的地形图投入使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0年年底,邵阳市详细规划工作全面开展,共编制小区规划、街景规划、园林规划等详细规划65个。但由于受资金限制,规划深度不一,实施得较好的只有滑石新村小区规划、道路网详规等。
  第一章 规划编制
  第一节 总体规划
  1952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新建和改造的城市,必须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建设科对邵阳旧城进行地形测量,选1:2000比例,于1953年完成测量面积2.4平方公里,东至汽车站(今人民广场),西至飞机坪(今湖南印刷机器厂),北至资江,南至城墙外缘(今宝庆路),绘出街道现状图。1954年11月,市建设科王永安等人利用1:50000的军用地图和1:2000的街道图绘制出1:8000的地形图,拟定出《邵阳市规划方案》送审。经一年的反复修改,1955年11月,拟定《邵阳市功能分区规划草图》,该图确定府门口为市中心,旧城区为机关、商业区,小江湖为工业区,城南邵水两岸为文化区;新辟城南路为过境线;新建中心路;扩宽、打通南正街;改造资江南岸和邵水两岸为林荫道,并与“双清秋月”景点相连,构成城市绿化系统。《功能分区规划》经市委讨论通过,报省备案。为以后邵阳市的总体规划打下初步基础,对“一五”计划期间的城市建设起到指导作用。这一时期,先后改造考棚街、县西街、县东街;改造犀牛塘、紫阳街下水道;翻修北门码头和盐码头,恢复资江正常货运;新辟中心路、城南路和县东街延长线、邵酿路(工业街至白鹤岭段)、邵塘路(南门口至七里坪段),改变了市区至新邵、邵阳2县的交通状况。同时,城市自来水、住宅、医院、学校、影剧院和体育等设施亦开始注意配套建设。
  一、第一次《邵阳市总体规划》
  1958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中共邵阳市委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苦战三年,把邵阳市建设成为以钢铁、机械为中心的新型工业城市”的口号。娄邵铁路动工兴建,工业建设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剧增。《功能分区规划草图》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5月,市人委建设科会同省联合选厂规划组编制出《邵阳市初步规划示意图》,确定增加龙须塘工业区和高撑渡工业区,重点安排钢铁、机械、化工、建材和远期纺织工业用地。12月,省基建局利用1:50000的军用地图放大为1:10000的地形图,编制《邵阳市初步规划图》。确定邵阳市城市性质为:以钢铁和机械为中心的工业城市。城市人口发展规模近期(至1965年)19.2万人,远期(1980年)为26.4万人。铁路交通设客运、货运和水陆联运3个车站。工业区依托旧城,向东、西、北3个方向发展,分4个区:火车站肉类加工、机械工业区,龙须塘冶炼、化工区;新渡口木材、机械工业区,江北高撑渡汽车制造、纺织工业区。旧城为机关、商业区,城南为文化教育区。规划30公里城市环形干道,16公里工业区干道,通过洋溪、北塔、神滩3座资江大桥构成城市内外交通网。初步规划后,国家拟建的洛(洛阳)湛(湛江)铁路和湖南省计划修建的衡(衡阳)芷(芷江)铁路将通过邵阳,邵阳将成为国家和地方两大铁路干线的“十字”交汇点。铁道部四设计院急派工程技术人员来邵选择28股驼峰式枢纽站场。1959年4月,省基建局、轻工业厅、化工局、电力设计院、长沙水利勘测设计院等部门一行8人组成选厂规划工作组两次来邵,对《初步规划》进行补充和修改,确定一些重要工厂厂址。市基建局以铁路交通为主提出3个方案,经比较选择,确定娄邵铁路的邵阳站为枢纽站,邵阳北站(下河线)为水陆联运站,邵阳南站为客站,设邵水河边的佘湖山南。同年6月16日,中共邵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邵阳市初步规划》。这一时期,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长沙至邵阳的民航线通航。为适应形势的发展,1959年11月,在《初步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邵阳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有:
  城市性质 以钢铁、机械、煤炭为主,多方面发展的新型工业城市。
  城市规模 城市控制用地3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到1962年24万人,远期32万人。
  功能分区 分为5大工业区,6大生活区,1个中心区,2个疗养区。即:小江湖轻工业区,石桥煤炭工业区,江北轻纺工业区,龙须塘冶炼、化工区,新滩镇建材工业区。每个工业区相应安排1片生活区及龙王桥铁路职工生活区。旧城为商业和行政办公区,市中心位于府门口。江北状元洲和田江为疗养区。
  对外交通 铁路:邵阳市既为洛湛线和衡芷线的交汇点,亦为邵酿、娄邵两支线的起止点,邵阳站将成为湘中枢纽站,设车辆段和机务段。第一期工程14股道,系编组性质,根据城市需要暂行客货混合站使用。南站为客运站。两站间有3股道并行,其中2股为干线,另1股为工业专用线。北站设下河线,作为资江上游大量货物的联运站。航运:集中在上游指挥头以西和水府庙以东设专用码头,市区沿河一带除各工矿设有专用码头外一般不另设装御码头。机场:暂利用旧机场以安二型客机通航,并利用高楼屋面起降直升飞机。远期将机场迁至城市远郊。
  城市道路 东大路、建设路、城南路为主要干道,因包括过境交通,设计宽40米,控制红线宽度60米。旧城东、西直街及中心路设计宽25米,控制红线宽度40米。沿河路设计宽17~20米。规划在资江建神滩、北塔、田江3座大桥,在邵水有青龙、邵水、拦河坝、罗家滩4座桥。桥的最小宽度12米,其中青龙桥原宽7米,要求扩宽5~6米。城区设交通广场5处。
  公共建筑 由集中布置改为分散布置,区域性文化福利设施分布于小区之中。公共厕所及菜市场设置离开大街100米以上。
  公共绿地 新辟北塔公园15公顷,东塔公园8公顷,发展果树花卉,增加收益。街道绿化因地制宜,各具特色。
  城市住宅 以3层为主,中心广场附近保持4层以上,前后间距为檐高的1.5~2倍,山墙间隔不少于5米;朝向以南北向为主,东西向住宅必须与街道平行。临街建筑设计力求美观大方,否则以临时性建筑过渡。
  城市给水 近期扩建工业街水厂,达日产10万立方米,并在资江上游白田新建日产10万立方米的第二水厂,远期在白田建第三水厂,将3个水厂给水管道联通,向江北环形供水。
  城市排水 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污水经处理后再排入资江,工业废水必须作好回收处理。
  电力电讯 规划5所变电站,近期修建30万千瓦火电站和桂花渡5万千瓦水电站,市区电力电讯架空线全部改为地下电缆。
  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1960年1~9月,先后进行5次修订。其中第1、3、4次是对总体规划进行补充完善,第2次则对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城市内外交通等进行大变动,基本上是一个新的规划方案。第5次修改是在第2次修改基础上的调整,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并将规划图和卫星城镇分布图摄影报省。
  这次规划产生于浮夸风盛行的“大跃进”年代,当时邵阳专区管辖范围广,面积大,辖区内有涟邵矿务局所属10余个大中型煤矿,有“世界锑都”锡矿山,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而地质部门提供的矿产储量数字也十分惊人。规划编制受“左”倾指导思想和国民经济计划多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对城市性质确定不准,规划规模过大,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偏高。尤在第2、5次修订中,未从邵阳实际出发,不顾城市现状和建设条件,将城市性质确定为钢铁、煤炭、机械、化工、轻工等多方面发展的工业城市;城市用地规模扩大到78平方公里,人口规模65.9万,指标膨胀。规划完成之际,正值国民经济困难之时,确定的大型工业项目无法上马,各项建设基本停滞,洛湛、衡芷铁路改线停建,铁路交通形成“盲肠”,火车客运站没能兴建。已建成的火车站供客货混合站使用,距城市中心7.2公里,不便旅客往来。这次规划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安排冶炼和化工区,使工业废气吹向城市中心区,给城市建设和发展带来后患。
  二、第二次《邵阳市总体规划》
  1963年10月,第二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结合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城市的近期规划,并修改原有规划。”1964年春,省建筑工程局设计院派出由34人组成的规划工作组来邵阳编制邵阳市总体规划。通过调查考察,分析出邵阳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和生活区发展不平衡;城市道路不能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公共福利设施过于集中在旧城区;某些工厂选址不当,造成对居住区严重污染;部分居住区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下。针对这些问题,省规划组历时一年,于1964年12月完成第二次《邵阳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主要内容是:
  城市规模 到1970年城市人口11万人,远期12万人。取消江北工业用地,城市依托旧城区发展。
  道路交通 降低城市道路等级标准,主干道宽15~20米,一般道路宽10~15米。取消道路交叉处的环形岛,将东塔广场规划为椭圆形偏心岛。取消跨资江、邵水的一些桥梁。
  城市住宅 以两层为主,部分3~4层。搬迁炭黑厂、染料厂、畜产品加工厂、红光铁器厂、制镜厂、竹篾制品厂、棉织厂等工厂。确定邵水两岸、白田与谢家冲为居住生活用地。
  这次规划是历经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后进行编制的,不再确定以钢铁、煤炭工业为主的城市性质,比较符合邵阳市的实际。但没提明确的功能分区,认为“邵阳市有可能发展,但规模不宜过大。”“城市发展主要依靠旧城”,因而经济技术指标偏低,没有拉开城市道路骨架。1965年后,一些急于上马的“三线”建设项目无法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选址定点,加之“三线”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又要求按“靠山、分散、隐蔽”的建设方针和“不占良田好土”的用地原则进行安排,使得工厂分布如天女散花,星星点点。一家工厂,一道围墙,各自为政,搞“小而全”,不能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因而难以配套,城市布局混乱。湖南第一纸板厂、中南制药厂、8531厂等都是“山、散、洞”三线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的典型。
  1971年9月,邵阳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编制《邵阳市近期建设规划》,并在市委召开的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讨论,征求意见。为提高规划质量,1971年12月~1972年2月,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邀请,省基建办派出省建筑设计院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来邵对城市功能布局、道路骨架拉开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这次近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指导思想 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以近期建设为重点,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生产与生活,近期与远期、整体与局部的矛盾,对城市进行合理布局,全面安排。
  城市性质 以机械、化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城市规则 近期(至1980年)人口30万人,远期(至1990年)32万人;城市用地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控制城东,发展城南和江北。
  功能分区 城东、城西机械工业区,龙须塘化工区,小江湖轻工业区,城南电子工业区,江北轻纺工业区。
  对外交通 铁路:增建田江渡货运站和水陆联运码头,加速火车北站物资运输。从战备出发,根据建设邵阳至冷水滩铁路,及068工程铁路专线、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铁路专用线的可能因素,拟设火车客站于佘湖山北面。过境交通:搬迁炭黑厂延伸塔北路至资江边与双清路相接。过境车辆改从战备路、塔北路、双清路、沿江桥、资江南路、南正街、大安街通过。
  城市街道 建设东西向干道3条:东大路——儒林街——青龙桥——东直街——西直街;战备路——塔北路——双清路——沿江桥——资江南路——城西北路;火车站——邵水桥——城南路——城南西路。建设南北向干线5条:南正街——大安街;邵水沿河东路;邵水沿河西路;双陶路(省新华印刷二厂以西,北起双坡岭,南抵陶家冲与邵石路相接)。规划道路宽度主干道20~24米,次干道16~18米,一般道路12米。
  城市人防 增设何家山、雷家山两条总长500米遂道,新建张家山半埋地下室和三八亭自动电话地下室。
  这次规划从实际出发,较好地解决城市建设中一些突出的矛盾。其中,对城市道路骨架作了较认真研究,提出增加东西向主干道宝庆路的规划方案系新的突破。提出战备路连接沿江桥,形成一条新的东西干线,解决长期以来邵阳城东西一条道的局面。新辟南北干道双陶路,延伸五一路,使城市道路初具框架。
  由于规划编制时间短,缺乏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加之受1964年所编规划的影响,这次规划还存在过境车辆通过市中心、城市道路等级标准偏低等问题。
  三、第三次《邵阳市总体规划》
  1977年,国务院批准邵阳市为省辖市。将邵东、新邵、邵阳县邻近市区的234.28平方公里土地划归邵阳市郊区,市区用地面积达340.58平方公里。1978年3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同年3月,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认真抓好城市规划工作”,“各地二、三年内都要作出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同年8月,邵阳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内设规划管理科。1979年2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组织以规划科为主着手编制第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人员用一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邵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分析,整理出《邵阳市城市现状资料汇编(1949~1979)》,找出城市规划和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以往编制的规划未经批准,不具备法律效力,缺乏权威;管理没有法规;城市布局混乱;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长期强调依托旧城,城市骨架没有拉开;道路没有形成系统,路窄、道弯、堵头、卡口多,过境车辆穿越市中心,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市政公用设施严重不足;旧城改造任务大,新区设施不配套。规划工作当以解决上述问题为重点。在省建委的具体指导与帮助下,于1980年底完成《邵阳市总体规划(1980~2000)》的编制任务,并5次修改。1981年3月17日,该《规划》经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呈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同年6月,省人民政府行文批准实施。第三次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有:《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城市总体规划图》(1980~2000)》、《城市现状图》、《城市近期建设图》及各项专业规划图等。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城市性质 为邵阳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轻纺、机械、化工为主体的工业城市。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近期(1985年)20万人,到2000年末控制为30万人。用地规模到2000年为34.8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方向:控制东西,发展南北,集中紧凑,由里向外,成片成线地逐步发展。
  功能分区 6大工业区,即小江湖轻工业区,城西机械、建材工业区,城南电子工业区,城东机械工业区,龙须塘化学工业区,江北轻纺工业区。旧城为行政办公和商业区,要求逐步搬迁电机厂、染料厂、钢厂等14个严重污染环境或无发展余地的企业单位。
  对外交通 铁路:在佘湖山南设火车客站;祭旗坡设货站(西站),以便于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修专用线。公路:为使过境车辆远期不穿越市中心,拟在城市南部规划一条东西向的南大路。桂花渡增建铁路公路两用桥。航运:设水府庙客运码头,北站水陆联运码头;五一、新渡、城东为货运码头;搬迁泥湾砂石码头至城西和洋溪桥。民航:在多田、月塘、丰盈一带新辟机场。
  城市道路 规划东西向主干道3条,即东大路、北大路、宝庆路。南北向主干道2条,即西湖路、建设路。风景游览道5条,即资江、邵水两岸及西园路。规划道路宽度,主干道30~42米,次干道24~30米,一般道路16~24米。桥梁:跨资江规划西湖桥、神滩桥、桂花渡桥(铁路、公路两用桥),跨邵水规划一座铁路桥。
  公共设施 拟定新建影剧院、文化馆、科技馆、展览馆、综合商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的规划位置,对一级、二级、三级商业网点分布提出规划要求。新建疗养院2所,医院4所,扩建体育场2处。
  园林绿化 根据不同绿地的功能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的原则,规划公共绿地356公顷,人平11.9平方米。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35%。规划建设城南、双清、东塔、佘湖、西园、北塔6处公园和滨江、神滩、资源、七里、春园、古塘、竹园、白马8处公共绿地。结合居民区、小区规划安排12处小游园。规划水府庙、六岭春色、古仙人井和桃洞流香4处风景点。将双清公园、白沙洲、水府庙风景点和北塔公园、资江两岸和滨江绿地连成一片,成为风景游览区。
  城市供水 完成城西、工业街水厂扩建,日产水达23万立方米,日供水量150公升/人。远期在江北和城南各规划一座水厂,日供水量200公升/人。
  城市排水 规划于资江南岸和邵水两岸建截污管道,于指挥头、保宁街和邵新街建3处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到轴承厂前或经塔北路送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或送田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资江。近期在回水头设污水处理厂,以解决制革、织染、有机化工、染料、肉联等5厂的废水集中处理。
  城市煤气 利用邵东焦化厂排空的焦炉煤气作为邵阳市煤气气源。规划1990年日供气70000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气31100立方米,民用38900立方米,用气居民16000户,73000人,气化率37%。远期全部使用煤气。
  电力电讯 电力:近期由金竹山架设22万伏线路到邵阳市区;在江北南岗冲建22万伏变电站;城东和高撑渡各建11万伏变电站1座;邵阳电厂变电升压站由3.5万伏改为11万伏;取消棉纺厂变电站。将城市已有的6千伏配电网路升压为1万伏供电。规划在龙须塘建热电站;在神滩渡建水电站,并利用炭黑厂余热发电。电讯:市内电话分中心局和支局,五一路黄家山总局规划设备容量为自动电话5000门,市内通讯线路以地下电缆为主。规划在火车站、五里牌、宝庆路、江北区和城南区设5个邮电分局。
  城市住宅 住宅建筑规划结合功能分区,按成片集中配套建设的原则搞好小区规划,以方便群众和节约用地。近期在西湖、戴家、双坡、佘湖、江北等处安排小区建设用地,以解决住房紧张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居民房屋间距不小于1:1.2;居住面积净密度每公顷6500~7000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以上;层高2.8至3.0米。
  人民防空 在原有人防工事13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整顿提高,连通搞活,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一个既适应战备又能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体系。
  环境保护 以治理工业废水、保护资江、邵水水域与搬迁旧城区内有污染的工厂为重点,对18个含酚、碱、有机物等有害废水、废气的工厂限期在1990年前治理好。对新建项目坚决执行“三同时”的方针。
  此外,还编制出郊区规划,完成1:10000的成果图8幅。
  这次规划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资料分析,总结了历次规划的经验教训,比较全面,科学合理,并具有一定的远见和创造。提出“控制东西、发展南北”的规划建设方针,确定主要干道的走向与线型时,合理利用原有道路,对利用原有道路扩宽拆迁困难,线型差、交通组织不合理的,则采取摔开老路辟新路的规划手法。东大路、西湖路的规划走向方案就是经过深入调查、现场察看、反复研究、多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比较后完成的。经过“六五”期间的实践,证明这一时期城市的各项建设基本上是在该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的,取得满意的成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区的统建开发初见成效,投资环境与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市容市貌有新的变化。但该规划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编制市场专业规划和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经济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使得市场建设、市场管理与规划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街道变成市场,车辆乱停乱摆,加剧城市管理的混乱。
  1984年,邵阳市区增至411平方公里。1986年,撤销邵阳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邵阳市作为中心城市,职能由单一型向多层次、多功能、综合型发展。市人民政府开始组织力量修编1980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补充、调整,使之更加完善,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市政府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成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市长郎艺珠任组长,副市长黄自能和市建委主任李长君、副主任邓纯蛟任副组长,闵定国任办公室主任。陈大赉、唐朝寅等修编人员运用城市规划新的理论观念,围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与生活环境,发挥城市多功能中心作用,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对城市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证规划,制定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对各项建设合理安排,补充、调整、深化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历时1年半,于1987年5月完成。主要成果有:《邵阳市总体规划说明书(1986~2000)》,总体规划图、现状图、近期建设图和17个专业规划。同年9月,市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城市性质 将邵阳市提到“湘中的中心城市,重要的公路交通枢纽”的高度,增加食品工业为主的内容,明确邵阳为轻纺、机械、食品、化工为主体的工业城市。
  功能分区 增加火车西站(城南)及江北的仓库用地。
  道路交通 调整部分道路交通规划。铁路:从邵阳至冷水滩连接湘桂线,向北至金竹山连接湘黔线,向西经武冈至靖州接枝柳线。在液压件厂以北建火车南站作客站,在祭旗坡建货站和机务段。公路:新辟南大路作过境道路,在双坡岭、三里桥、神滩、龙王桥建过境车辆停车场。城市道路:将双坡路改为南北向主干道,宽42米,新辟宝庆路东段伸长线至邵阳东站。车站:在三里桥建汽车南站为长途客运站。
  公共建筑 增加市博物馆、广播电视制作中心、区级图书馆和松坡图书馆扩建等规划,增加黄家山体育中专,远期在江北建体育新村和2个天然游泳场。
  集贸市场 增加市场规划的内容,要求搬迁一切占用道路的集贸市场。在碟子塘和砂子坡各建一个大型综合集贸市场;在江北、五一北路、长岭新村、汽车制造厂子弟学校、邵石路、资江农药厂、新滩镇、火车站、双坡岭、城西滑冰场等处建10个区级市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市场位置。
  城市排水 1987年5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编制市排水专业规划。根据地形和水系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远近期结合、合理利用原有排水系统的原则,采用分流制与截流式的合流制相结合的排水体制,规划北区、西区、东区3个排水区。
  城市防洪 防洪标准:老城区防洪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新建工业区、住宅区、重点保护范围、近郊农田等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排渍:按暴雨10年一遇设计,市区街道1日排干、郊区农田2日排干的标准选定排水机械动力容量。防洪工程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是:重点保护地势较低的建成区、成片开发区、国道和市内主次干道;其次是保护蔬菜基地。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设防洪堤13处,防洪堤总长17.855公里;溪流整治改造工程1处,1.05公里;排渍电力抽水泵站25处,装机31台,容量2405千瓦。
  第二节 详细规划
  晚清、民国时期,邵阳城区详细规划无资料可考。新中国成立后,有资料的详细规划始于1960年。是年,市基建局编制九井湾街道改造规划。1964年,省建工局设计院完成邵阳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后,相继完成邵阳市道路和部分地段的详细规划。如:4.2公顷的旧城改造详细规划,8.8公顷的东塔新村规划,城南公园、双清公园扩建详细规划,桃洞流香、水府庙、六岭春色、东塔等风景点恢复、维修详细规划,邵水向家滩下游风景点详细规划等。“文化大革命”期间,详细规划工作基本停止。1978年后,又全面开展。到1990年底,共编制详细规划65个。其中有50条道路规划,长84.2公里;街景规划10个,面积241公顷;住宅小区规划7个,面积289公顷;集贸市场规划3个,面积3.62公顷;公园规划2个,面积57公顷;学校规划9个,面积28.3公顷;企事业单位详细规划33个,面积97.6公顷。
  一、住宅小区规划
  1960年,市基建局组织编制九井湾改造规划。九井湾位于旧城区,南高北低。规划结合地形,灵活采用行列式、周边式相结合原则布置建筑和部分公共绿地。沿西直街、中心路、阳春街布置4~6层市级公共建筑,街道内配套布置托儿所、幼儿园、医务所、小学、影剧院等公共建筑。
  1964年9月,省建工程局设计院编制呙家园居民住宅点规划。该居民点位于旧城区西南角,面积4.2公顷。规划采用行列式和三合院的布置办法,组成院落空间。内部建筑以2层为主,临街以3层为主。主要道路宽3.5米,宅前道路宽1.5~2.0米。在适当位置规划有托儿所、小学和部分商业网点。规划的主要成果有:《呙家园近期改造规划平面图》、《东向、北向临街立面图》、《现状房屋改善方案图》、《建筑总体初步设计图》、《给排水管网布置示意图》、《供电线路示意图》、《绿化布置图》、《规划说明书》等。系资料完整的详细规划。
  1978年8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规划科组织编制长岭新村规划。新村位于东塔以东,塔北路以南,南高北低,面积5.2公顷。规划结合地形以行列式为主布置住宅。村内规划有幼儿园和小学,内部主要道路宽7米。
  1981年1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规划科、市建筑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滑石新村规划。新村北临宝庆中路,西靠西湖路,用地面积8.4公顷。建筑布置以行列式为主,适当布置点式。规划有幼儿园、小学、居委会办公用房。小区内主要道路宽7米,临街安排商业服务设施。在景观控制点安排建筑小品和花坛。
  1982年,市基本建设委员会规划科组织编制江北观音庵住宅小区规划,面积22公顷。1984年,市规划设计管理处编制完成新华小区详细规划,面积39.76公顷。1986~1987年,市统一建设办公室在城南乡征地196.5亩,取名百春园,委托市规划设计管理处编制住宅小区规划。该小区位于西湖路以西,敏州路以北、马蹄路以东、迎春路以南,面积22公顷。小区内部道路采用风车式布置,主要道路宽12米,一般道路宽7米,宅前道路宽3米。整个小区规划分为5个组团,中部为小游园和为小区服务的公共建筑。四周规划为春、夏、秋、冬4个住宅组团,以点式、条式结合组成院落空间,形成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是年,市城镇规划管理处受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编制翠园小区详细规划,面积3公顷。
  二、街景规划
  1964年9月,由省建筑设计院编制东直街(今红旗路东段,中心路至青龙桥)街景规划,长600米。这里原是老商业街,有盟华园、丝绸商场、大华药店、永和金号等老字号店铺,这些建筑多为历史遗存,参差不齐,街景零乱。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此街临街建筑以4层楼房为主,布置牌楼式风格建筑。同年11月,省建筑设计院编制东塔广场(今人民广场)街景规划,范围包括昭陵东路、紫阳街。临街建筑3~4层,主要规划商业、旅游、服务业建筑。北面临街以2层为主,使东塔景观不受遮掩。
  1973年,市城建局组织力量编制城北路街景规划。1985年,市规划设计管理处与省建筑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参加毕业设计的师生一道编制资江南路、北大路、东大路、邵水西路、双清路等街景规划。
  1986年,市第一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编制西湖路街景规划。规划范围北起西外街,南至三里桥,全长1.96公里。临街建筑以3~4层低层建筑和2层裙房相结合,在道路交叉转角处布置相应的高层建筑,形成跌宕有致的街景。
  1987年10月,邵阳市第二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编制邵水西路街景规划。范围北起沿江桥,南至邵水桥,纵深100米。该规划利用邵水的自然风光,沿河岸布置绿化带和亭台小品,供人们游览观赏。西侧临街均为6~7层综合楼;住宅以南北向行列式布置为主,间距一般为建筑高度的0.8倍。在适当位置规划有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同年,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编制宝庆东路(邵石路口至省汽车制造厂)、昭陵西路街景规划。
  三、园林规划
  1964年9月,由市人委建设科编制中山公园改造规划。中山公园依古宝庆十二景之一的“六岭春色”而建。规划面积0.77公顷。主要入口在六岭小学门前,副入口布置在田家湾三巷。规划在公园中结合地形布置小游园、阅览室、露天舞池等设施。同年9月,省建工局设计院编制城南公园改造规划。该公园地形复杂,围绕当时市区风景点少,绿化用地指标低和城南公园用地少,园中景物不够,艺术效果差,大门与青少年宫建筑造型不理想等问题进行规划设计。规划用地11.6公顷,扩至18.9公顷,入口改至邵阳地委(今市委)东侧临城南路(今宝庆中路),围墙采用通透式,园内布置儿童游乐场、湖区、小型动物展览区、果木区、苗圃区和花圃等。在公园的东、西、南、中造4景4亭。4景为:“翠湖春盛”、“四面风荷”、“红叶题诗”、“挡苓雪香”。园内道路分为主道和游览小径,主要道路宽4.5~5.5米,次要道路宽1.5~2.0米,游览小径1米左右。同年,省建筑工程局设计院还编制“桃洞流香”、“水府庙古亭”“东塔”“六岭春色”“向家滩”等风景点详细规划。
  1985年,市规划设计管理处与省建校师生联合编制了北塔公园、双清公园、资江南路、双清路滨江游览道等详细规划。这些规划与资江自然风貌及北塔、双清公园的自然、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四、道路规划
  1964年,省建筑工程局设计院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对城市各级道路作详细规划设计,确定每条道路的走向、宽度、弯道半径、坡度、变坡点位置、标高、竖曲线半径等,并用彩色绘于1:1000地形图上。
  1988年,市城镇规划管理处组织专门力量对1986~1987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道路网进行详细规划设计,确定支路服从次干道,次干道服从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原则”和“先主干道,再次干道,最后支路”的设计工作顺序,妥善解决节点平衡问题,至年底共完成38条道路(长65.1公里)详细设计。1989年元月,市建设委员会委派副总工程师潘家镕组织道路专业人员对设计逐一审查,认定38条道路详规设计基本合理。对需局部修改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同年,又完成12条道路(长19.1公里)详规设计。
  1989~1990年,市建委组织市第一、第二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的测量队,对已完成设计的道路进行实地中线放桩,将设计道路的角桩、曲线中点桩、直线上距离控制桩等固定在地面上。两年共放桩41.5公里。做到总图上有线,详细规划上有面,实地有点,从基础工作入手强化城市规划管理。
  (本节执笔 柯珍湖)
  第二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民国26年(1937),湖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各县政府设有建设科,负责境内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民国35年,省建设厅颁布《湖南省各县城镇营建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后,邵阳、武冈两县成立县城营造计划委员会,专职拟定营建计划并督导实施。
  1951~1965年,市人民政府、市人委先后设置建设科、基本建设局、交通建设科等机构,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建设工程审批发证等规划管理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规划管理工作陷于瘫痪。1969年4月,邵阳市革命委员会设置规划办公室,市革委会副主任张国彬兼任规划办主任,恢复规划管理工作。1970年12月,并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1973年,该机构撤销,成立市革命委员会城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
  1978年8月,邵阳市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内设规划设计管理科,专门从事规划设计管理工作。1983年机构改革,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科改为邵阳市规划设计管理处,对内为市建委一科室,对外为科级事业单位。
  1986年3月,邵阳地、市机构合并后,邵阳市规划设计管理处更名为邵阳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为市建委的二级机构,定编21人,担负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城区私房审批管理和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1988年4月,机构升格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内设2科2室,定编29人,闵定国任主任。其工作职责除担任市区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外,还负责市辖9县县城规划业务指导和市域地形图测绘管理。1990年10月,邵阳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更名为邵阳市城市规划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法》和省建委的要求,行文明确界定邵阳市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为145平方公里,明确邵阳市城市规划办公室为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全部职能,并明确郊区规划建设部门作为市城市规划办的派出机构。
  第二节 规划管理
  民国时期,邵阳城区营造房屋,由县建设科编制或审查计划,确定建设地点。
  1951年1月,《邵阳市修建工程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由市建设科对在市区内新建、改造、修缮、拆除公私建筑物核发“许可证”,对无照施工者,勒令停工补照甚至拆除其违章建筑。
  1953~1957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邵阳市全面恢复建设,规划管理在既无地形图、又无规划图的情况下,采取边干、边摸索的方法,边规划,边建设。市建设科在人员少的情况下测绘市区街道地形图,编制邵阳市《功能分区草图》,为城市规划管理打下基础。党政领导重视规划管理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采纳工程技术人员的建议。中共邵阳市委书记赵旭臣亲自参加道路选线和公园选址。其时,新征用土地,必须持计划批文,规划选址,划定征地红线,协商好土地价格后,才能发放征地批文。工程建筑,必须提交建设报告,规划现场察看,划定单体建筑红线,才能到设计单位作单体设计,由市建设科发放建筑许可执照。
  1958~1977年,经历“大跃进”、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等阶段,城市规划大起大落,规划管理跟不上。“文革”期间,“三线”建设项目上马,但建设超前,规划滞后。同时长官意志代替科学决策,造成城市功能布局混乱,环境污染严重,道路不成系统,交通不畅,且过境车辆穿越市中心,规划管理失控,违章建筑比比皆是。1973年,市建设主管部门曾对120户违章建房进行检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规划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把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在组织第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同时,对市区内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分别处理。城东公社双坡大队邓××,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划的双坡路与东大路交叉口中心处打土方建私房,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规划部门从1981年4月起多次到现场劝阻限期停建、拆除,邓置之不理,强行抢建房屋。是年6月13日,市建委规划部门会同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安、市政等部门强行将这一违章建筑拆除,在市区引起强烈反响。1980年5月,邵阳市召开首次城市规划工作会议,部署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1981年12月,邵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城市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宣传贯彻《邵阳市总体规划(1980~2000)》。市建委并组织制作总体规划模型,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各厂矿企业领导、基建负责人参观、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邵阳市建设的现状和未来,认识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从而增强规划意识。同时,出台一些实施总体规划的技术、管理措施。确定每周三在规划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由规划部门主持,消防、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及东、西区城建部门参加,对所有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建筑单体进行共同审批、把关。既方便群众,又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有利各部门法规的贯彻和总体规划的实施。1982年3月,邵阳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制定《城市私房维修、扩建和新建若干暂行规定》,并将私房建设、规划审批权下放到各区人民政府城建科。同年,市建委根据《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结合邵阳市实际,组织拟定《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试行细则》,共8章57条,经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82年12月由市人民政府颁布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开始有章可循。《细则》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规划管理均作出具体规定。市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需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发放建筑许可执照。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违反建筑许可执照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切工程,均属违章建筑,施工单位不得施工,银行不得拨款,电业、供水部门可停电停水,规划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罚款,直至强制拆除。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发《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部门组织宣传车在市区大街小巷进行巡回宣传。同时,采取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行动,组织人力全面查处市区14条主要街道的违章建筑。同年8月,邵阳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对主要道路、主要建设地段的个人建房作出明确规定,由规划部门加强对私人建房的管理,严格把关。1985年12月,为加强对市区个人建房的统一集中管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个人建房审批权由区里收回到市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后至1987年,城市征地拆迁工作与规划管理一并进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987年2月,邵阳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对城市建私房作出用地规划管理、建筑管理和违章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规定凡个人修建私房需由个人写出申请,居委会(村)及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办事处(乡)签署具体意见,区城建局(科)进行初审,市规划部门最后审批,发给私房建筑许可证,并收取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和规划管理费,在省内率先利用经济杠杆手段对私房建设进行规划管理。同年,规划部门开始根据成片成线安排个人建私房的原则,积极引导个人集中成片建私房,首次在西湖居委会征地1公顷按照“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平整土地、统一供电、统一建给排水设施)和分户自建的办法,安排32户个人建房,作为试点。在一年时间内,试点初见成效,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群众十分满意。1988年11月,市城镇规划管理处周山洪代表邵阳市规划部门在全省城镇私房建设管理工作会上介绍经验,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
  1989年,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制定内部工作程序,实行岗位技术责任制、业务技术资料建档制、建设项目审批呈报制,责任明确到位,强化了规划管理。同年,在全省规划管理检查评比中获得第3名。同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城市规划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正常轨道。1990年2月,市政府成立宣传贯彻《规划法》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号召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市规划部门组织宣传车辆在市区及邵东、新邵、隆回、邵阳县城进行巡回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使《城市规划法》在城镇家喻户晓。1990年4月,《城市规划法》开始实施。邵阳市规划办开始按照法律规定的“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实施规划管理,管理工作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
  (本节执笔 胡成章)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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