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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693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5
页码:
603-6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邵阳市城市建设发展的记事。
关键词:
邵阳市
城市建设
内容
(一) 邵阳城区地处湘中腹地,资江、邵水汇流处,为历代郡、州、府、路、县治所。古有资江水道,上溯新宁、武冈,下达益阳、汉口;兼有7条驿道交汇延伸,控引黔桂,襟带潭衡,贯通祁永,既是通往大西南的门户,又是资江上游的商品集散中心,为水陆要冲,湘中重镇。
秦汉之际,资、邵二水交汇处渐成市集。西汉置昭陵县设治于资江南岸,邵水之西,并垒土筑城。三国吴置昭陵郡亦设治于此,城池依江而建。两晋至隋唐,县、郡、州治或北或南,几经变迁。晋置邵陵郡、隋末设建州,以江北为治。唐贞观十年(636),更名邵州,又迁州治与邵阳县治于资江南岸,自此州(府)、县同城而治。城池滨资江呈东、西走向,巷陌纵横,居户数以百计。
宋代,升邵州为宝庆府。府城手工业、商业、水运日渐发展,人口增多,城池扩大,并夯土筑城墙。随着营造法式的推行,木作、石作、砌筑、涂饰等营造技术,已具一定水平,出现青龙桥、东塔、双清亭、康济庙等南北技术相融合的建筑。明初,始筑石城墙,以宝庆府署为中心,建有朝天、大安、定远、丰庆、临津5门,形成封闭式城池格局。自明迄清,佛塔、寺庙、殿堂、牌坊建筑增多,工艺进步较快。北塔、水府庙戏楼、大成殿、乾元宫等建筑工程,展示出当时的建筑特色和技术水平。除宝庆府城外,武冈州城以严谨的王城格局,坚实的城垣,典雅的斜塔,名闻遐迩。至清嘉庆、道光年间,宝庆府城周长7.7里,东西长3.3里,并逐步向“城外”邵水以东发展。城墙几经修葺,并补甃女墙,环城墙设置炮台12个,建城楼7座,守备坚固,加之山环水复,攻取不易,有“铁打宝庆”之称。城内有府街、县街等9街18巷;城外有东关外大街、河街、张家冲半边街及铁炉巷、屈家井巷、板井巷、高家巷等小巷,街巷渐成网络。城内部分街道建有下水道。沿资江建有北门、临津门等3个码头,客货水运日渐兴旺。这一时期,府属新宁、城步县及当时隶靖州的绥宁县等县城均初具规模。
(二) 清道光二十年(1840)以后,海禁日开。府城传统的家庭作坊部分演进为工场,赣、陕、闽省及省内长沙、湘乡、衡阳等商帮相继来此经营,商铺、作坊、工场、会馆等建设日繁,不仅青龙桥头成为繁华闹市,邵水以东相继开辟一铺、二铺、三铺,构成青龙街、青泰街、管乐街、驿传街、儒林街(均属今东风路)为主干道的外城区。府城形成资江绕郭,邵水穿城,东西狭长之态势。官府置城内13保,城外17柱,并在保、柱组织工商行会和民间消防。其时,由于洋货倾销,一度繁荣的民族工商业受到抑制,加之清廷为战败赔款而增加赋税,官民均缺乏财力建设公共设施。
清咸丰元年(1851),太平军起义,震慑宝庆。官府加固内城,新筑外城,挖深壕,疏“三漏”(即3处排水道)。咸丰九年四月,翼王石达开率太平军围宝庆,官府惊恐,下令烧毁外城的三铺、河街及书院、学宫等建筑。同治年间,府城建设日渐恢复,出现仿照苏州园林建造的私邸别墅。以后又相继废科举兴学堂,废驿道设邮局,外国人也陆续来此购地建房,或立教堂,或办学校、医院。至光绪末年,宝庆府城有府街、县街2大街,另有10小街,30巷。城区房屋多系木架织壁或土墙茅舍,大部依山傍水建造,参差逶迤。邵水两岸和资江河畔,吊脚木楼鳞次栉比。既有古朴典雅的私邸大宅深藏小巷,也有风格迥异的教堂别墅点缀其间。
中华民国2年(1913),废宝庆府,设宝庆县;民国17年复称邵阳县。县城历经两度艰难建设,也两度遭战乱水灾破坏。民国初年,兴办学校及西医诊所,并始有电报,一新耳目。旋即陷于战乱,民国6~9年南北军阀混战于此,双方三进三出于城内,奸杀掳掠,生民涂炭,市井萧条。元气未复,又逢甲子(1924)大水,水漫城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房屋建筑趋于破败。民国15年集股建成宝庆光明电灯公司,始有电灯照明。民国16年,依“宝庆十二景”之一的“六岭春色”建中山公园。民国17年,始建潭宝公路,后相继修通衡宝、宝洪公路,并建资江汽车轮渡码头。汽车运输通达长、潭、衡等重镇,并逐渐向西延伸至湘西、贵州,邵阳成为湘中、湘西南的货物转运中心。民国22年,建立银行,开通长途电话,工商企业发展到1540余家。公路交通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外地营造厂陆续来邵作业,并出现第一家邵籍人士兴办的营造企业——友联营造厂。城区沿公路建汽车站、货栈、旅馆、饭店及汽车维修场、补胎店,形成昭陵东路与西路。西外街、紫阳街、汽车站周围成为新的繁华地段。民国21年,城厢在保、柱基础上置9镇4乡。民国25年春,并为新建、新治、新民、安乐、和乐5镇及3乡;后又合并为两镇,隔邵水分治,河西为建治镇,河东为安和镇。民国26年,国民政府在邵阳设立湖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督5县;并在专员公署及县政府设置建设科,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和工程建筑。
民国26年(1937),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中国半壁河山沦陷,大批流亡人士进入邵阳办学、经商、办厂。翌年,长沙“文夕”大火后,湖南省会部分机关、团体、报社、学校及八路军通讯处也相继迁邵,博占、徐特立、吕振羽、高文华、帅孟奇等知名人士先后来邵,组织领导抗日救亡,邵阳一时成为湖南的抗战救亡中心。长沙失守后,东南及中南各省经长沙通往大西南的交通被切断,来自东南各省的货物断源,邵阳成为通往川、黔、滇、桂的重要运输通道及物资供应转运基地之一。不仅人口激增,传统手工业、商业也随之兴旺。城内出现织染、毛皮、笔墨、五金、竹木制品、碾米榨油等行业街区,从汽车站(今人民广场)至南门口沿线形成闹市。城区工厂、作坊、店、铺、发展到4000余家,成为拥有7万人口的城市。为便于居民在日机轰炸时疏散,当局下令拆毁城墙。并设立邵阳无线电台,对外沟通军事政治经济信息。其时,文化教育随之发展,先后兴建松坡图书馆、公明戏院和省立第六中学。中学达10来所。由于人口增加,工商企业排废增多,部分水井被污染,不少市民改饮资江河水。
民国33年(1944)9月至翌年8月,日军侵占邵阳,城内繁华地段被炸成废墟,青龙桥亦遭战火破坏,全城遭受空前浩劫。抗日胜利后,境内各界致力恢复家园。民国35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在邵阳兴办乡村工业示范处,建机械、水泥、硫酸等10余个工厂。民国36年在邵府街(今邵水西路)狗头坡建成自来水厂,日产水200立方米,为全省城市有自来水之始。同时兴建邵阳至新化、竹篙塘经武冈至新宁的公路,汽车运输可达境内除城步、绥宁、隆回(县治六都寨)县城以外的各县城。并修复青龙桥,拓宽汽车站至南门口的街道。首次在紫阳街建成4层高的和安旅社楼。恢复中的建筑多为砖木结构,水泥钢材亦始用于民用建筑,营造厂先后发展到20家。战后的恢复建设展示邵阳城发展的希望,但是由于国民党当局发动内战,物价飞涨,建设速度缓慢乃至停滞。民国38年6月又发生严重洪灾,水淹城内,东门一带街衢可以行船。邵阳县城乡死5136人,毁房1.16万栋,城区呈现一片破败、萧条景象。至解放前夕,邵阳县城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47万,城市化水平3.3%;房屋建筑面积108.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9.55万平方米。62条石板、卵石街巷,总面积10.4万平方米,弯急坡陡,坎坷狭窄。由于战乱及水灾破坏,水停、电断、街烂、沟堵,工程停工,工厂停产。
(三) 1949年10月,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接管邵阳城,并建两镇置邵阳市,隶邵阳县;1950年7月,升格为县级市。自此,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始依托旧城,建设新城区,城市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1950年开始,中共邵阳地、市委计划3年时间完成医治战争和水灾创伤,恢复城市经济生活。由于发动群众,以工代赈,仅用1年多时间,便实现水通、电通、路通、桥通,生产生活恢复正常,市容初步改善。1951年3月,从邵阳县划出59.98平方公里的面积隶邵阳市,成立郊区,市区面积为69.47平方公里。市政府设置建设科,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工程管理。成立市公产接管委员会,接管房地产。开辟第一条南北向的城市道路——江湖大道(今五一北路),兴建邵阳电灯公司江湖新厂。在城南建成工人文化宫、教职工住宅、机关托儿所、干部疗养所、学校和医院。工程建设促进建筑业发展,专署、市成立建筑工程公司,失业人员得到就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并为“一五”计划的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1951年底,析邵阳县置邵东、新邵两县,析武冈县置洞口县,分别在两市塘、酿溪、洞口建设新县城,迁邵阳县治驻塘渡口。1952年,土地改革全面结束,解放农村生产力,城乡经济初步发展,促进新的城镇建设,境内共置24个建制镇。
1954~1955年,拟定《邵阳市功能分区规划草图》,以府门口为市中心,旧城为机关、商业区,城南为文教区,小江湖为工业区。依规划草图首先发展内外交通,先后建成邵酿路、邵塘路及城区的中心路、城南路(今宝庆中路)。依江湖大道建成造纸、制革、金笔、汽车修理、机械制造等10余个工厂;配套建设住宅、商店、粮店、医院、学校等设施,小江湖率先成为市内初具规模的工业区。但工业“三废”(废气、废渣、废水)开始污染厂区空气和附近江河。在李子园建市一中校舍,城南文教区扩展到邵水的向家滩以北。开辟城南公园,发动青年义务造树,中心、城南、江湖3条新路最先成为林荫大道。改造旧城区考棚、县西等街道。维修旧房,改建旧剧院,改造下水道,扩建水厂和大祥坪广场(今工农广场),修复“双清秋月”景区,整修码头,发展航运。组建房地产、环卫、路灯的管理机构,城市各项事业欣欣向荣。
1958年,“大跃进”运动在境内铺开。邵阳专署及邵阳市成立基本建设局,管理基建、城建。专、市、县均建立施工企业,职工队伍达2055人,加上部、省来邵的施工企业员工及参加建设的民工,建筑业员工共达万人,迎来第一次城市建设热潮。然而,时值“大跃进”运动,全民大办工业,一哄而起,匆忙中请省基建局赶制《邵阳市初步规划》,据此从周边3县扩进318.03平方公里的土地,市区面积达387.5平方公里,人口增至24.8万,其中城区人口10.39万。新辟龙须塘工业区,扩展小江湖工业区至田江渡,并在石桥和白马田布点兴建工业企业,市区工业企业发展到248家,奠定邵阳工业发展的初步基础。是年,开始兴建日产1.5万立方米的工业街水厂。随后,又开通邵阳至长沙民航,兴建娄邵铁路、邵水渠化工程、火车北站水陆联运码头。城区建成简便铁厂路、钢厂路、邵石路、建设路,通往新辟的工业区。延伸钢厂路到洋溪桥与邵酿路连接,以取代被火车北站占用的邵酿路进城路段,改变龙须塘公路“盲肠”格局。开通火车站至城内的第一条公共汽车线路。教育、卫生设施也同步建设,在城南文教区的李子园建成第一所高等学校——邵阳师范学院(今邵阳师范专科学校);扩充专、市人民医院,新建第一所中医院——邵阳市中医院。
1959年,首次编制《邵阳市总体规划》。由于建设超前,规划滞后,只好匆忙中请武汉勘测公司和省基建局规划设计院边测绘、边规划。规划确定邵阳市为钢铁、机械、煤炭为主,多方面发展的新型工业城市,到1962年非农业人口为24万,城区规模为34平方公里。规划描绘城市发展的蓝图,起了解放思想的作用。规划过程中,国家拟建洛湛、衡芷两铁道将交汇邵阳,拟在邵阳建铁路枢纽站,并勘察了线路。省直有关部门派员为石油、火电、棉毛麻纺、酒精等大中型工厂定点选址;湖南省邵阳矿山通用机械厂已定点白马田筹建,并开始动工。《总体规划》于1959年11月完成。经5次修改,1960年9月审定报省。但规划完成之日,正值“大跃进”运动接近尾声,国民经济调整之时。拟建的铁路改线,定点厂矿停建,开工工程下马。规划无法起到指导建设的作用。而边规划边建设的邵阳枢纽站,转作娄邵铁路的客货终点站,距城7.2公里,客货运输通过潭宝公路出入城内,导致唯一的东西向通道长期拥挤。“大跃进”头两年,盲目布点,挤占城市住房和城市维护费,无偿占用耕地,毁坏名胜古迹建工厂,违反基建程序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投产项目缺乏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严重影响工程效益。
1961年,对国民经济开始调整。中共邵阳地、市委贯彻调整方针,压缩基建项目,撤并专、市基建管理机构,关停并转施工企业,精简建筑职工80%。“大跃进”时扩入市区的社队,大部分复隶原县;征而未用的土地,退还农耕。已迁出城南公园的农户,仍回园耕种,留下扩园的难题。经过3年调整,到1963年,城市人口比1960年减少18.2%,基本建设投资减少89.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1964年,编制第二次《邵阳市总体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尚处于困难的状况,规划建设量力而为。开辟塔北路东段,初步改造东大路,进行截弯取直并降坡。铺筑南正街、人民巷等20余条街巷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改西直街泥结碎石路面为城区第一条沥青表处道路,并植行道树。改部分街巷下水道明沟为暗沟。筹建东塔植物园,发动群众植树造林。人平公共绿地面积达1.8平方米,为城区人平公共绿地面积最多的一年。开通南门口至糖厂的第二条公共汽车线路;改造呙家园为居民住宅点,开辟晏家岭住宅新村,建成火车站到十井铺的仓库群。至196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10.17平方公里,人平居住面积3.05平方米。恢复市建设科,组建专、市设计室,市建筑服务社,成立园林绿化、市政工程、桥渡、粪肥管理等机构,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的管理步入正常轨道,市容逐步改观。
1965年秋,国家确定邵阳为“三线”建设地区。1966年“三五”计划开始,“三线”工程、地方工业项目纷纷上马,出现第二次建设高潮。但由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干扰,原有的地、市领导体系,管理制度遭受破坏,城市基础设施滞后。大批三线施工队伍和新增的职工涌入邵阳城,城市人口激增。在城市设施缺口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一切依赖旧城,而旧城无法承受如此重负,以致出现乘车、住房、用水、医疗、上学、购物紧张的局面,煤、粮、蔬菜等生活物资也难以就地供应,严重妨碍三线建设的进程。尽管如此,由于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克服各种困难,顶住停工停产逆流,坚持生产建设。在市区先后建成邵阳第一、第二纺织机械厂,湖南印刷机器厂等20余个大中型企业和地方工业项目,形成龙须塘至洋溪桥、城东、城西3个工业区,并在佘湖山、七里坪、新滩镇(江北)等新区布点建设一批厂矿企业。修筑资江、邵水两桥,结束汽车轮渡的历史。邵阳城市建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得到较快发展。
随着新建厂矿相继投产,城区人口增加,城市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更为突出。商业网点比1962年减少36%,水电缺口扩大。东西单线通道,交通常常堵塞。工业区环城区三面布局,飞机坪也被占用作为厂区。处于主导风上风向的龙须塘工业区,排放废气和烟尘侵入城内,市民颇受其害。邵水因“三废”污染,水质降到国标4级以下。
1969年,成立市革委规划办公室,随即并入基建组。1970年后,恢复地区基建局,设立市城市建设局。搬迁老汽车站,开辟人民广场;建成沿江桥,开通自城北路、塔北路、战备路至火车站的交通线路,为青龙桥分流,缓解交通拥挤状况。修编1964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制订1971~1975年近期规划,并依规划新建、改建一批城区道路,铺筑红旗路、东风路等10条街道的沥青路面。同时,建成洋溪桥、城西水厂,扩建工业街水厂,日供水能力达14.5万立方米。将邵阳电厂并入湘中大电网,发动各厂办电,缓解水电紧张矛盾。在各工业区兴办简便的商店、粮店、菜场;在青龙桥东、西两端兴建肉食、日杂、轻工综合大楼,副食饮食综合商店,以及五一南路的东风饭店,便民利民。修建红旗路邮电大楼,架设北京——襄樊——邵阳,福州——邵阳——昆明两条一级通讯干线,并建成邵阳郊外站,使邵阳成为国防科研的通信枢纽之一。开通市内至各县的12路载波电话,电讯、电传通达全国各地。
尽力缓解住房紧张矛盾,采取“单位自建为主与房产部门建设为辅”的方针,1966~1975年,市区共建住宅30.21万平方米,至1975年末,市区住宅建筑面积79.84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为3.16平方米,比居住最紧张的1959年、1968年,人平分别增加0.73平方米和0.16平方米。
1973年8月全国首次环保会议后,境内环境保护事业起步。1975年起,地、市、县相继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宣传,开展污染源调查,对主要河流的水质和重点污染进行监测。并将城区重点污染源企业碳黑厂迁至田家栗山。但是,老污染仍难控制,新污染继续发展,污染环境事故较多。
至1976年,邵阳城区基本奠定机械、化工、轻工业城市的基础。建成区面积为16.7平方公里,是1949年的5.2倍,城区人口15.36万人,为1949年的2.4倍。城市道路长62.4公里,面积48.6平方米;下水道长28.5公里;公共汽车营运线6条,营运里程40.5公里,有公共汽车25辆。有环卫车6辆,公厕263座;公共绿地13.95公顷,人平0.91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278.8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89万平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区基础设施投资达2368万元。随着“三线”建设的开展,在境内形成一批新兴工业集镇,非农业人口增加,城市化水平上升到6%。
(四) 1977年,邵阳市升格为省辖市,市区面积扩大,总面积达341.58平方公里。1978年成立东、西、郊和桥头4区。1979年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共邵阳地、市委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3年新邵、邵东两县划归市属。1984年郊区扩大,市区面积增至411平方公里。1986年撤销邵阳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市辖有9县4区(1987年撤销桥头区并入东区),城乡相互依赖,急需增强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一手抓旧城改造,一手抓新区开发。城市建设迎来第三次发展机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1979~1980年,在总结前两次规划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编制第三次《邵阳市总体规划》,明确邵阳以轻纺、机械、化工为主体的工业城市性质,坚持控制东西,发展南北,拓开城市骨架的建设布局。规划经塑造模型,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1981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1986~1987年对规划再进行修编,城市性质增加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内容。在规划实施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坚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市建设委员会加强具体领导,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选址定点,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
全面改造旧城,建设新区,首先从道路网络的建设改造抓起,历时10余年,几度形成高潮。1978年,市委、市革委成立城市建设总指挥部,组织力量率先改造红旗路、东风路和城南路(今宝庆中路),通过拆迁部分临街建筑,扩建街道,拓宽人行道,改变人车长期混流局面。其后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建委具体部署下,先后新建或扩改宝庆东路、西湖路、东大路、昭陵西路4条主干道和邵水西路等7条次干道,总长24.3公里。打通黄家山、梁家山(原碳黑厂)、呙家园、下墙、步月桥东5个堵口,并改造320、207两条国道过境段。拉开五一南路、西湖路、邵水西路3条南北主干道与城北路、红旗路和东风路、宝庆路3条东西主干线纵横交叉的道路骨架,与城区140多条道路街巷形成相互沟通的网络。路质得到改善,主次干道均铺筑沥青路面。并首次建成五一南路、邵水西路等3条混凝土道路。西湖路、东大路(人民广场——五里牌段)、宝庆东路(邵水桥东头——建设路口段)分别建成宽达42、40、37米的3块板4车道道路。公共交通事业随之发展,形成以人民广场、西湖路为核心的,由14条公交线路辐射城郊的交通网络。道路骨架的拓开,促进城区人民广场、邵水两岸、南门口及东风路、红旗路“三片一线”商业区街的建设与改造。不仅东风路、红旗路一线古老商业街被改造一新,还开辟人民广场东塔地下商场,兴建邵水西路综合开发商业街和南门口碟子塘贸易市场。人民广场汇商贸、服务、交通、娱乐、街景于一体,群楼林立,人车如潮。同时形成西湖路、宝庆路(建设路口至汽车零件厂)、东大路(人民广场———双坡岭———五里牌)、五一南路、塔北路5条新商业街。商业生活区扩展东至五里牌,南至陶家冲、佘湖山、三里桥,西至汽车零件厂,北抵田江渡。城市建成区面积随之扩大,不仅在江北较快建成毛纺、内衣、啤酒、罐头等生产企业,形成江北轻纺、食品工业区。而且在其他工业区也建成市化纤厂、热电厂、车身厂等一批企业。城南佘湖山、七里坪等工业新区亦初具规模。
在道路网络建设改造的同时,配套建设了排水、输电、照明、通讯等基础设施。西湖路率先一次实现路成、水通、沟通、灯明,绿树成荫,高楼栉比。城区新建2条下水道,改造4条下水道,初步形成10余个排水系统,铺设不同口径的水泥管道84.9公里。修建城东、江北变电站,改善输变电系统。建设五一南路自动电话大楼,敷设地下通讯电缆,改善通讯条件。这些系统依随城市生活运转,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和辐射能力。
新区建设开发,促进住宅新村的建设和旧住宅区的改造,也使居民住宅的布局更为合理。市人民政府推行国家、集体、个人集资建房与私人建房并举的方针,统一建长岭、戴家坪、仙人井、观音庵、涂家冲、翠园居民住宅点,综合开发滑石新村、良种场新村和新华新村,重点改造三八亭、肖家排、呙家园居民住宅点。同时开展“三产”(产权、产籍、产业)普查,定权发证;落实私改房产政策;开放房地产市场,出售商品房,进行公有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速度加快,住宅拥挤状况有所改善。房地产开发向独立的产业发展。
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事业发展较快。扩改工业街水厂和城西水厂,兴建桂花渡日产10万立方米水厂,日供水能力达35万立方米。改善供水体系,供水管道延伸至石桥及白马田各厂矿,并穿越资江延伸江北工业区。在龙须塘建成市热电厂,连片集中输热至附近33个企业单位,供生产生活之用。分住宅区建设藕煤厂,确保城区生活用煤。供气事业起步,城区石油液化气用户近万户。将邵东焦化厂焦炉余煤气输向市区的煤气工程已筹建就绪,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在生产生活设施日趋配套的同时,注重生活环境的改造和建设。市容环卫被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建立城管监察大队,强化城市综合整治,实行门前“三包”,市容有较大改观。改善环卫设施,增建改建公厕,始建水厕、沼气厕所及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大街道清扫面积,建设垃圾中转站,添置垃圾运输车、吸粪车、洒水车,提高环卫机械化水平。环卫工作受到党政部门的关注和社会的尊重,环卫队伍扩大,素质提高,涌现一批全国和省级环卫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1986年以后,全省省辖市市容卫生检查,评定名次逐年推前,1990年升至第三位,获全省“卫生达标市”称号。
绿化美化环境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兴建东塔公园,新辟水府庙小游园,充实城南、双清公园,维修保护名胜古迹,建立苗圃基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街道和庭院,红旗路、东风路、西湖路等20余条道路成为林荫大道。邵水西路的亭榭和建筑小品,与绿树相映成趣。省新华印刷二厂、市洋溪桥水厂、邵阳师范学校、新邵疗养院等几十个单位成为园林式单位,初步形成以公园为中心,与街道、庭院绿化、“四旁”植树点线面连缀的绿化系统。在人民广场建电控彩色音乐喷泉,入夜启动,水柱五彩缤纷,音乐悠扬悦耳,为省内同类设施之始。
《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后,环境保护由行政监督步入依法治理轨道。对老污染源全面实行限期治理,城内污染严重的企业,大部分迁往远郊。对超标准排污的单位依法收费,新建工厂的环保设施项目初步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重点污染源治理初见成效。建成资江农药厂、市肉联厂、中南制药厂等一批废水处理工程。资江流域市区段的水污染得到控制,城区大气质量趋于好转,交通噪音平均等效声级降到70.4分贝。
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新建邵阳师范专科学校、湖南大学邵阳分校等3所高等学校教学大楼。建成商业、财政等7个中等专业学校和10所技工学校,新建改建中小学校舍;新建邵阳电视台,改微波台为电视中转台。
新修地区中医院(今市第二中医院)等医院门诊大楼和病房楼。新辟工人文化宫、老干活动中心,复修松坡图书馆,改扩人民电影院等6座影剧院。建成邵阳市体育馆、体育中专、体育中学,构成大祥坪、黄家山体育中心。
全面的城市建设推动建筑业第三次大的发展。城区装修、装饰等建安公司,方兴未艾,农村基建队异军突起。建筑业经过80年代初期的整顿和1989~1990年的治理,素质提高,形成包括勘测设计、土建安装、建筑装饰、构件预制、机具制造、建材生产供应等企业组成的比较完整的产业。1990年,全市经建设部门审定的建筑企业有263家,职工达53212人,总产值3.31亿元。建筑业成为仅次于工业、农业的第三大支柱产业。经营管理转入竞争机制,技术向现代化发展,工程优良率在全省各地州市中名列前茅,并造就一批建筑企业家和技术能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比较普遍应用于工业建筑工程。高层大跨建筑工程兴起,60×45(米)平板型角钢钢架结构的市体育馆,100米高的市热电厂烟囱,10层的市养路总段综合楼,9层10400平方米面积的市工业品贸易中心大楼等工程的建成,展示邵阳当代建筑技术水平。
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日趋完善,改革逐步深化。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明确作为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单纯重生产建设,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的倾向,逐步纠正。单纯凭行政手段管理城市逐步改革为实行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的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并制订实施城建、环保、建筑市场管理等法规细则,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单纯由财政拨款投资城市建设的局面得到改变,实行多渠道筹款,开辟银行贷款、社会集资、开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多种渠道,以及提高用于城建的工商税附加、水电费附加的提成比例,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税,保证城市建设的全面展开。对住宅实行统一建设,综合开发,对建筑业实行统一行业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试行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同时健全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市、县均成立建设委员会,统管或归口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设置市城市建设局、房地产局、建筑工程局、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等职能机构,以及市城市规划办公室、统一建设办公室,绿化办公室城市组、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城管监督大队等机构,分工履行职责。市建设委员会,设置城市建设、乡镇建设、工程技术、设计科技、计划财务、人事教育等科及办公室、监察室,分管各项工作。并对归口各局(办)及县(区)建设部门实行经济责任制及目标管理。市人民政府确定一名副市长主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指挥重点工程建设,从而保证城乡建设的正常开展。
1978至1990年底,邵阳市区投入各项城市建设资金(不含社会集资)1.279亿元,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城市化水平为10%。199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3.3平方公里,为1978年的1.4倍;房屋建筑面积992.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91.25万平方米,人平居住面积6.84平方米,分别为1978年的3倍、3.9倍、1.9倍;道路长度104.07公里,道路面积129.72万平方米,分别为1978年的1.65倍、2.62倍;城建系统日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137公里,分别为1978年的2.5倍、1.5倍;下水道长度84.9公里,为1978年的1.7倍;园林绿化总面积354.5万平方米,为1978年的1.6倍;公交营运线路14条,里程185.75公里,公交车113辆,分别为1978年的2.3倍、4.4倍、2.7倍;环卫车辆29台,公共厕所285座,分别为1978年的4倍、1.1倍。在建设实践中,取得严格执行规划和超前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共识。城市聚集力、辐射力、吸引力,及综合功能也随之增强。在中心城市辐射下,城乡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全市9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3.88平方公里。村镇由自发建设日渐步入有组织、有规划建设的轨道。建制镇由16个发展到50个,形成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集镇群体。
邵阳市区经过40年的建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达3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12.7亿元,已有较好的工业基础,正向现代化的工业城市迈进。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累计1.62亿元,仅占总投资的5.4%。城市化水平仅10%,处于偏低状态。城市综合功能在省辖8市中比较,除自来水生产能力和普及率位居前列,其它指标尚处中间偏下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存在急需解决的矛盾:交通不便,铁路呈“盲肠”状态,民航无线,通往大江大湖的水运断航,公路等级偏低,人平道路和公共绿地面积与国家规定标准及省内城市比较差距较大;工业污染比较严重;以及建设资金短缺,妨碍建设速度的加快与城市综合功能的提高。为此,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改善条件,振工兴农”的发展战略,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改革措施,藉以搞活经济,提高效益。尽快建设邵阳至冷水滩铁路,促成邵东军用机场开辟民航,建设汽车南站和资江第二大桥,加快青龙桥商业区、江北区的开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为早日建设好现代化的邵阳奠定坚实基础。
附:邵阳地(专)、市建设行政管理机构一、邵阳地(专)区建设行政管理机构 1949年10月,邵阳区督察专员公署设建设科。翌年,改称邵阳区行政专员公署建设科,定编11人。1954年10月,专署建设科与农业技术指导站、省水利局邵阳分局合并为邵阳区专员公署农林水利局。建设科合并后,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由专署工业科负责。先后担任建设科科长的有唐盛、张树干;先后任副科长的是唐盛、李桐林、张树干、喻哲。
1958年9月,成立邵阳专署基本建设局,定编33人,实有48人。下设办公室、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劳资科、供应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科和规划设计室;归口管理专区工程公司。1960年4月,成立邵阳专署基本建设委员会,由地委书记赵吉甫兼主任,地委书记、专署专员王惠庭兼副主任,高义兴任副主任。是年12月,专署基本建设委员会撤销,其办公室并入专署基本建设局。1961年8月,专署基本建设局撤销。先后有李馨天、赵忠芝任过专署基本建设局局长,关中焰任过副局长。1966年5月,恢复专署基本建设局,冯文任局长、刘蕴愚任副局长。
1968年2月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于11月设置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取代原专署基本建设局的工作职能。1970年12月,成立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定编25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建材科、建筑安装科、后勤科;归口管理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地区安装队、地区水泥制品厂、邵东石膏矿、地区基建工程设计室等单位。1979年4月,更名为邵阳行署基本建设局。这一时期,先后有田瑞山任过局政委、局长(兼党委书记),刘冠武任过局长(兼党委书记),刘冠武(兼党委副书记)、袁迪生(兼党委副书记)、谭汉辉、傅良、李贵、匡述全、胡桃轩、佘炳南任过副局长,匡述全还任过局副政委。
1979年9月,撤销行署基本建设局,成立邵阳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定编25人。1983年10月,撤销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立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1984年5月,更名为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8月,又改称邵阳地区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建筑工程科、城镇建设科、乡村建设科、科技设计科、计财物资科、环境保护科、人民防空科和纪检组;归口管理地区工程建设开发承包总公司、湖南省建筑装修机具总厂、地区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地区征地拆迁办、人防工程开发公司、环保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白蚁防治站、基建物资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邵阳分站、地区集体施工企业管理站、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1986年3月,邵阳地、市建委机构合并,成立新的市建设委员会。这一时期,先后担任地区建委主任(处长、局长)的有李玉佩(未到职)、袁迪生(兼党组书记)、李长君(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副处长、副局长)的有申季龙(兼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田瑞山(兼党组副书记)、袁迪生、黄熙年(女)、李长君(兼党组副书记)、赵海平、邓伯勋、曾华民、杨盛勋。
二、邵阳市建设行政管理机构 1950年8月,设置邵阳市人民政府建设科。1953年4月,成立邵阳市市政建设委员会。1955年4月,市人民政府建设科更名为市人民委员会建设科。1958年10月,将市建设科和市政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市人民委员会基本建设局。1960年3月,成立邵阳市基本建设委员会。1961年11月,撤销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基本建设局,恢复建设科。1962年6月,又撤销建设科,成立市人民委员会交通建设科。1964年5月,撤销交通建设科,又恢复建设科。市建设科归口管理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市建筑社、市自来水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市建材厂、市水泥厂、市政工程队、园林绿化队和市建筑设计室等单位。先后担任科长、局长的有王东山、王永安。
1968年2月邵阳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12月设置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基建组。1973年10月,基建组改为市革委会城市建设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生产科、规划科;归口管理市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自来水公司、公共汽车公司、市政工程队、园林绿化队、市建材厂、市水泥厂等单位。1973年10月~1977年10月,朱云斋任城市建设局局长,刘友生、田易儒、姜志敏任过副局长。
1978年8月,成立邵阳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有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2人。归口管理市城市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筑工程局、市建材工业局、市环保办、市人防办、市勘测设计院等单位。1984年4月,改称为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1985年1月,更名为邵阳市建设委员会。至1986年3月,刘述成任过市建委主任(兼党组书记),任过副主任的有贺舜田(兼党组副书记)、孙毓兰、刘秋元、黄春云(兼党组副书记)、刘学玉、邓纯蛟(女)。1986年3月,邵阳地、市建委机构合并,成立新的市建设委员会,定编35人,实有51人。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设计科技科、工程技术科、计统财务科、城建科、乡建科、老干科和监察室;归口管理市城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局)、市房地产公司(局)、市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处、市人防办公室、市统一建设办公室、市第一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第二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南省建筑装修机具总厂、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邵阳市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镇建设档案馆、市绿化办城市组、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市城市用水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等单位。至1990年底,先后担任市建委主任的有李长君、黄春云,担任市建委党组书记的是刘述成,任过市建委副主任的有黄春云(兼党组副书记)、杨盛勋、邓纯蛟(女)、蒋国强、曾华民、姚建中。
三、邵阳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机构 1973年10月,成立邵阳市革命委员会城市建设局,定编25人,负责管理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建材生产、房地产、勘测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等。1978年后,归口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管理,负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1980年12月改称市城市建设局,定编13人。1986年后,定编25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工会、监察室;归口管理市自来水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政工程公司、市石油液化气公司、市桥渡管理所、市政公用事业设计室等单位。1978年8月~1990年底,先后有刘秋元(兼党组书记)、黄春云(兼党组书记)、朱子培(兼党委书记)、郭伯元(兼党委书记)任过局长,姜志敏(兼党组副书记)、刘友生、朱美藩、张佛楼(兼党组副书记)、黄津池、谢民雄、刘道秋、刘振福任过副局长。
(附录执笔孙连升)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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