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回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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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67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回族
分类号: C95
页数: 9
页码: 567-575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回族人口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源流与分布、信仰与习俗、经济与文化等。
关键词: 回族 地区人口 邵阳市

内容

回族,是国内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最广且历史悠久的一个民族。邵阳市是湖南回族人口最多的居住区之一,市辖3区、9县均有回族分布,以市区和隆回县为多。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历史典籍称回族为“回回”。“元代回回遍天下”,元末,境内便有朝廷委派的回族流官。武冈路总管府外家奴和判官撤的迷失便是回回人。回族大批徙入并定居境内,则始于明初。洪武初年,宝庆卫从益阳移至邵阳,因征调和用兵,一批回回将士及屯垦人户从南京、北京等地进入境内,不少人因而定居落籍,成为邵阳回族来源的主要成份,也是进入湖南最早的一支回族。
  明洪武元年(1638),马姓回族先祖马成从南京迁来,典籍称为“金陵马氏”。《马氏族谱》记载:“公讳成,吾族始迁祖也,世居江南通州泰兴县(今属江苏省)。元至正时,官枢密院使,丰采百僚。明洪武改元,公挂冠嘉遁至湖南宝庆府,爱其山水之胜,遂卜居于郡垣之西。”道光《宝庆府志·氏族表》的记载亦与之印证:“百户马氏,其先曰成,南直隶通州泰兴人。洪武元年隶宝庆卫籍。”是年,张姓与苏姓回族,也从北京迁来宝庆。道光《宝庆府志》记载:“指挥张氏,其先曰璞罗德,北平三河人。洪武元年,授宝庆卫指挥,食屯田百余亩,于武冈之车林铺鸡脚塘(今洞口县石背乡车轮村)”。璞罗德到湖南任职后才始用张姓。《张氏族谱》中记载,璞罗德“原属回教经名”,后来“赐姓于明初”,始称张氏。苏姓回族始迁祖苏通,系北直隶顺天府人,和璞罗德一起授指挥之职,征调到宝庆府,居于宝庆城西黄土墙。洪武二年(1369),又有海姓、蔡姓回族分别从北京和南京迁来宝庆。
  马、张、苏、海、蔡等回族始祖定居宝庆后,城内马家巷、张家冲、苏家巷、海家巷、蔡家坪等,均因回民长期聚居而得名。回民后裔有的世居于此,有的从洪武年间开始,因军事上征调及谋生等多种因素,陆续迁徙外地,其迁徙散居范围较为广泛,不仅遍布境内各县,而且到了湖南大部分县份及川、黔、滇、桂等省。
  马氏始祖马成共有五子,其长子、次子及其后代,从洪武末年起,先后随军出征贵州阿黑、都匀,云南肇关、南康,广西柳州及境内武冈、城步等地,达数十年之久。第三子马智自洪武年间徙居武冈县紫阳乡马家渡(今隆回县天福乡黄花村),后又迁至紫阳乡的马家冲(今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其母苏氏亦随子西迁,殁后葬紫阳乡永丰一都六甲(今山界回族乡老屋村),其墓及碑至今犹存。第五子马信,永乐年间从军迁徙到云南。据《马氏族谱》记载,马成后裔因随军出征,有较多的人迁徙到四川成都、泸州及绵竹、隆昌、富顺、内江等许多地方,有一部分迁徙到贵州铜仁、广西柳州、桂林及云南一些地方,有的留居下来在当地镇守并随之落籍。在宝庆府境内,明景泰年间,马成后裔中的一些人随军赴城步征讨苗民起事,遂在城步落籍,后又迁栏牛峒定居,城步始有回族繁衍。
  张姓回族落籍宝庆后,先居张家冲。明永乐年间,除璞罗德长孙张登云的部分后裔留居宝庆城外,其后裔一支从宝庆西徙武冈县车林铺鸡脚塘,世袭耕种屯田,有的辗转迁入长沙府善化、宁乡等县,而后又远徙安徽南陵县;另一支南迁邵阳县青草(今永兴乡青草回族村),其后裔有的迁居宝庆西路桃花坪(今隆回县城),有的远徙广西临桂县。明万历年间,张姓回族的一支迁宝庆北路乌龟坝(今属新邵县)。明中叶以后,还有部分张姓回族,迁居省内沅陵、麻阳、溆浦、东安、新宁等县,有的远徙到四川成都及华阳、什邡、仁寿、犍为等地。
  苏姓回族亦自明永乐年间从宝庆府城内黄土墙,迁南路砀山冲(今郊区面铺乡苏家民族村),以后陆续向外迁徙,《苏氏族谱》记载:“子孙繁衍迄九世至十五世之间,或出仕,或外商,或从军,或工艺,陆续迁蜀、黔、桂、滇各县及益阳、汉寿、武冈、隆回等县。”明成化年间,便有一支苏姓回族迁宝庆东路九龙岭(今邵东县九龙岭乡民族村)。弘治年间,又有一支苏姓回族因从事商贾而定居城步。海姓回族始祖海盟石落籍宝庆后,洪武十三年(1380)又奉调贵州毕节卫,其长子、次子均随父徙黔,第三子留居境内,后裔枝繁派衍。
  清代至民国时期,回族外迁内徙,遍布境内各州、县,又有部分回民因出仕或从商先后从常德、桃源、长沙等地徙入邵阳,加之回汉通婚等因素,邵阳回族除马、张、苏、海、蔡等5大姓外,陆续增加郑、黄、李、杨、丁、杜、邓、刘等姓氏。清光绪年间,张姓、马姓、苏姓等回民,还分别从邵阳城内及东路仰山殿、九龙岭,迁至今新邵东江、陈家桥、光裕堂等地,这种迁徙一直绵延至民国年间。
  邵阳回族大部分居住在市区和邻近市郊及部分县城的交通沿线,呈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状态。居住市区的回民自成街巷,居住农村的也自成村落,形成大小不等的聚居区和聚居点,也有少部分回族散居山区或杂居在其他民族之中。1990年,全市回族有29126人,分布城区的回族4871人,其中西区2978人,东区1893人。郊区有回族6212人,主要分布在面铺乡及茶园头、江北、火车站、石桥、板桥等乡。隆回县有回族11152人,山界回族乡为境内回族人口最多的聚居地,桃洪镇、北山等地也有回族分布。邵阳县有回族2802人,聚居或散居在梽木山乡、永兴乡和九公桥镇。邵东县有回族1417人,主要分布在九龙岭乡及水井头、仰山殿等地。城步苗族自治县有回族1399人,分布在清源乡及儒林镇、汀坪、兰蓉等地。洞口县有回族407人,大部分聚居在石背乡车轮村。此外,新邵县长冲铺乡、武冈县法新乡等地也有回族的聚居点。
  第二节 信仰与习俗
  邵阳回族通用汉语。其先祖早在东迁初期,曾同时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回族迁入境内后,多已改名换姓,并与汉族长期杂居,已将汉语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但在宗教礼仪和经堂教育中,仍用阿拉伯语和阿拉伯文来念诵和书写《古兰经》。一部分回民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还保留部分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回民开设饮食、肉食、副食店铺,仍坚持书写阿拉拍文和汉文相对照的店铺招牌。在宗教信仰和习俗方面,邵阳回族更没有因通用汉语而随之汉化,长期以来保持着自己鲜明的民族特征。
  一、宗教信仰
  境内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明洪武初年,回民从南京、北京等地迁入,伊斯兰教也随之传入境内。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境内的穆斯林,系伊斯兰教逊尼派,有信真主、信天仙、信经典、信圣人、信后世、信前定“六大信仰”,其核心是认主独一,笃信“安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差使,“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安拉使者”。因而穆斯林不信鬼神,家中不设神龛、神位,不摆偶像,也不崇拜祖先。穆斯林的宗教活动,有“五功”,即“念清真言,礼五时拜,持天命斋,散天课财,朝圣原地。”
  明洪武年间,回族定居宝庆府城后,即在保宁街一巷始建第一座清真寺—宝庆清真古寺。永乐年间,苏姓穆斯林从城内迁居苏家冲,随之兴建苏家冲清真寺。马姓等穆斯林徙居武冈县紫阳乡后,于正统九年(1444)建山界占寺。清代至民国时期,境内建清真寺25座,分布在今城区、郊区和隆回、邵阳、邵东等县。清真寺不仅是穆斯林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也是当地回民议事、传播宗教和文化知识的社会活动中心。清真寺由“乡老会”、“寺董会”或寺管小组管理,各寺均有寺产,其租谷收入,为寺内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载入《宪法》。境内的清真寺一部分设有学校,均得到较好保护,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1954年9月,市民政科还拨出专款,维修市区的清真古寺和清真南寺。“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施受到干扰,部分清真寺的宗教活动一度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被占用的清真寺房产陆续退还,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1985年4月,新建市区西湖路,需占用清真南寺大殿宅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修路指挥部,拨出专款,有关部门赞助支持,回民个人捐资,另辟新址重建了清真南寺。是年,座落保宁街的清真古寺大殿,部分基脚下沉,墙壁倾斜开裂,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省宗教事务局和市人民政府拨出专款9万元,帮助进行翻修。1988年9月,邵阳市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市伊斯兰教协会,由海祯祥阿訇任第一会长。自此,境内穆斯林正常的宗教活动,有了统一的群众性宗教团体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习俗
  邵阳回族服饰,基本上和汉族相同,只在履行宗教仪式时,男的多戴白色或黑色无沿帽和礼拜帽。节日在清真寺会礼时,阿訇和信仰虔诚的人,还用长幅白布缠在头上,称为贴斯带。妇女喜戴黑色盖头布,盖头布从头顶直披至肩上,扣在颌下,只露出面部在外,这一习惯在中、老年妇女中一直保持。
  回民饮食禁忌较多,不嗜酒,不食猪肉、猪油,不食病死或其他原因自死的动物,不食一切动物的血液,不食未经阿訇或老师傅屠宰的动物(鱼除外);不食虎、豹、豺、狼、狗、鹰、乌鸦等性情凶恶的食肉类动物,不食龟、鳖、蚌、蟹等动物与鳝、蛇类、鼠类。
  回族青年男女订婚时,先由男女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婚事,一经同意,便让第三者知道,由阿訇证婚,交换男女经名。择偶不合“八字”,定婚、结婚不择时辰。
  境内回族,当老人死后,即行沐浴,称洗“满依体”。妻可洗夫,但夫不可洗妻。沐浴后再用白布作为“克蕃”装殓,不论贫富贵贱,男的限穿三件,女的五件。然后将尸体放进“搭布”木匣内,抬至殡礼处西向放置。殡礼由阿訇主持。墓穴为上大下小的两层长方形土坑,安葬时,在小穴头端用土堆个小枕头,将“满依体”放入小穴内,仰面而卧,头稍偏西,表示对伊斯兰教发源地麦加圣地的瞻仰,然后加盖圆木盖板,掩土堆坟。回民主张速葬,认为亡人入土为安。死后一般在一天内安葬,特殊情况也不超过三天。还主张薄葬,不用任何殉葬品,提倡将死者的部分财物施舍给本族生活贫困的人,或赠清真寺作公用。丧事期间,不放爆竹,不奏乐;埋葬也不选时辰、吉地,只要墓地土质干爽、坚实即可。
  境内回族,每年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三大节日,回历八月回族妇女还要过法图默节。回民在回历九月都要封斋,每天早晨破晓前和傍晚日落后进餐,白天自觉停止饮食,斋戒一月期满,才开斋,因此这天称开斋节。开斋时,回民要沐浴净身,用清水洗全身或部分,分别称大净或小净。在无水时,也要用土代水做土净。再穿上洁净的衣服,并刮须剪甲,到清真寺聚会礼拜。礼拜后,又至亡人墓地诵经悼念。还有些回民,自动乐捐,施舍本民族困难户。还有小开斋节,又称古尔邦节,即从上述开斋那天算起,往后推七十天便是。这天,有的向清真寺赠送牛羊宰牲聚会,接着游坟诵经,表示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圣纪节,又叫冒路德节。在回历每年三月十二日,以纪念伊斯兰教圣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回历八月,是回民纪念穆罕默德女儿法图默的节日。回族妇女沐浴净身,衣服整洁,去清真寺聚会并会餐,阿訇给她们讲伊斯兰教义,赞扬鼓励她们勤俭持家,发扬民族传统美德。因参加者系妇女,又称女人节。
  第三节 经济与文化
  一、回族经济
  邵阳回族自明代落籍定居以来,与汉族长期友好相处。明代丘浚的《丘文庄公文集》称之为:明初以来,各地回回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与汉民相忘相化。回族勤劳检朴,在徙入定居境内的几百年中,为了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他们继承先辈善于经商及艰苦创业的民族传统,创立和形成自己有鲜明特色的回族经济。在城镇,回民大多从事经商,或开店铺,或开作坊,主要经营饮食业、牛羊肉食业、副食业和加工代购等小型行业,从事饮食业的往往兼营牛羊肉食业。开作坊的均系前店后厂,加工销售一条龙。居住在境内农村的回民,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没有或很少有土地,主要靠佃耕、帮工、挑脚担及从事手工业为生。因而他们十分注意精耕细作,在种植好粮食的同时,注重利用地利发展经济作物和各种经营。今隆回山界的回民地处石灰岩丘陵地区,便充分利用少量的土地,种植辣椒、大蒜、生姜等传统经济作物。邵阳城郊北江垄的回民则擅长种蔬菜。城东五里牌一带回民,善利用近城优势,开设磨坊、牛行,收购小麦加工面粉,供应城内饮食店。回族同胞既善于经营谋生,又乐于扶贫济困。凡富有者,每年除自己正常开支外,其剩余财产达到一定数量,便自觉赠给清真寺作为公产,施舍给穷困的人。平时出现遭天灾人祸或生活困难者,常主动拿钱物救济。因而,境内回族经济中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既无巨富,也无赤贫。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境内回民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在农村,通过土地改革,无地或少地的回族农民分得了田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不仅粮食产量普遍提高,而且传统经济作物得到迅速发展。隆回山界回族乡(后改为人民公社)1958年经济作物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向国家交售干辣椒7000担,曾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大会,受到国务院嘉奖。在邵阳市区和隆回等城镇,回族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不稳定的私营个体经济,均纳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轨道,从业人员得到相应安排。与此同时,还办起一批饮食、牛羊屠宰、制革和食品加工的企业,活跃了回族经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精神,制订帮助回族聚居区和城市回民发展经济文化和尊重回民风俗习惯,改善生活条件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减免回族春节和三大民族节日的牛、羊屠宰税,取消对回民的牛、羊和食用植物油的派购任务。在市区和城镇的回民肉食供应中,实行差价补贴。帮助恢复因“左”的影响而停业歇业的回民饮食和副食店,给境内回族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回族文化
  回族是国内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文化,反映着伊斯兰教的思想道德和伦理观念。邵阳回族的传统文化,既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又具自己的民族特点,门类较多,包括诵经传教的宗教文化,体现在服饰、饮食、嫁娶、丧葬、节日、禁忌等方面的民俗文化,还有口头流传的伊斯兰教神话、传说等民族文学,音乐、美术、书法等民间艺术,雕刻、刺绣等手工工艺及武术、耍狮、舞龙、划龙舟等民间体育。清代以来,市郊苏家冲回族的石雕艺术远近闻名。一批能工巧匠将青石刻成大小不一的龙、凤、狮、虎和各种花鸟等装饰品,形神毕肖。苏太庭等工匠还参加过城内青龙桥建筑工艺设计和石雕工程。最能体现境内回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促进回民后代文化进步,提高民族素质有重要作用的,是传统的经堂教育和新兴的回民学校教育。
  经堂教育系明嘉靖、万历年间的著名伊斯兰教学者胡登洲创建,祖籍宝庆的回族张四巴巴是胡登洲的三传弟子。经堂教育,以学习《古兰经》、伊斯兰教的基本知识和教义教规为主,主要在清真寺进行。也通过宗教礼仪、宗族与家庭的族规庭训及回族内部的社会生活来传承,培养阿訇和宗教人才。明、清之际,宝庆府城及武冈县紫阳乡等地的清真寺,每年供养经生10名左右。分初级和高级两种经文班,初级为3年,高级则要10年。掌教的大阿訇,一般要到西北甘肃、青海、陕西等省的大清真寺经堂学习后才有资格。清末至民国初年,因经堂只讲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不学汉文,影响和制约伊斯兰教的传播,经堂教育随之革新。光绪三十二年(1906),北京回族大阿訇王宽与宝庆籍的前清回族举人、时任清学部普通教育司主事的马邻翼一起,在北京牛街创办清真两等学校,即中阿文学校。在其影响下,境内25个清真寺,有12个相继采用这一新的办学形式,将经堂教学改为中阿文教学;在传授阿拉伯文教义的同时,教学汉文和多种学科知识。培养出来的阿訇,中阿文并举,既能传播宗教文化,又能从事各项社会事业;有的还出国留学,成为知识渊博、造诣较深的学者。清光绪三十三年,今隆回苏成璋阿訇便留学日本,系湖南阿訇出国留学第一人。邵阳城郊北江垄回族张春三阿訇,通晓阿拉伯文和中文,长期从事阿拉伯文的翻译。民国13年(1924),编辑出版中、阿文对照的初、高级《阿语读本》,共12册,畅销国内各地清真寺,以后还受聘四川万县伊斯兰师范学校任教,且继续从事翻译工作。
  境内的回民学校教育始于清光绪三十二(1906)。具有“教育救国”思想的马邻翼邀请宝庆籍在本地和国内其他地方的知名人士张惠隆、马邵龄、马任三、马辅翼等20人,秉承“慨回民文化之落伍,非设专校甄陶不足以达民族之平等”的宗旨,组成校董会,在宝庆府城西关外,租赁马氏宗祠地产作为校址,创办清真学堂,马邻翼任董事长,张惠隆为第一任校长。光绪三十四年,定名为邵阳私立偕进小学堂,系湖南兴办最早的一所回民学校。办学经费除马邻翼本人捐献的83担谷田的田租外,还向邵阳县署承包牛、羊屠宰税,将税收盈余作为办学经费。学校以招收回族学生为主,开设国语、笔算、社会、自然、体育、图画、音乐、手工等课程。民国元年(1912),在偕进小学的带动下,苏成璋阿訇等动员今隆回县境的苏、马两姓回民,变卖部分清真寺产,在桃花清真寺创办偕进小学第一分校。今邵阳县永兴乡青草村回族也相继创办偕进小学第二分校,使回民子弟能就近读书。民国21年,年逾古稀的马邻翼又捐租100担,在偕进小学后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创办偕进中学,为当时湖南省唯一的一所民族中学。中学开设课程更趋于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不仅邻近的武冈、新化、湘乡、祁阳、新宁、城步等地回、汉学子纷纷前来报考就读,还吸引省会长沙及湖北、广西、江西、浙江等省的学生前来应考。偕进小学、中学的创办,使境内回族子弟有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受到比较系统、完整的学校教育,为邵阳及邻近各县培养出一大批有用人才。如羊春秋、苏忠杰、苏俭仙、陈白一等后来成为国内知名的学者和艺术家。1950年2月,偕进小学由人民政府接收,改为公办。偕进中学与邵陵中学、群策中学合并为三联中学(今市三中前身),由人民政府接办。1953年秋,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回族群众的要求,为解决回族子弟入学困难,在市内创办回族子弟补习班。1954年下学期改为市回族子弟补习学校;1957年又改名为邵阳市民办偕进初级中学。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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