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民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669
颗粒名称: 第二篇 民族
分类号: C95
页数: 76
页码: 524-599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人口民族,概括了苗族、瑶族、回族、侗族、民族政策实施等。
关键词: 民族学 文化人类学

内容

概述
  邵阳是一个多民族交错居住的地方。历史上多个民族外迁内徙,连绵不断。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境内为群蛮、百越之地。聚居雄溪(今巫水)流域和资水源头的骆越人,系秦代多次征讨,才被迫南迁。未曾外迁,避居一隅的骆越人后裔“僚”人,系今绥宁、城步等地侗族的先民。秦汉之际,聚居在今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蛮”人,由于统治阶级的军事征服,被迫溯沅江而上,进入五溪地区(即沅江的五条支流:雄溪、〓溪、溪、辰溪、酉溪),屯结五溪沿岸的深山,后被人称“五溪蛮”。“武陵五溪蛮”的南部一支——雄溪支,就活动于今绥宁、城步境与资水源头的武冈。到东汉时,逐渐向南发展,几乎与境内南部的“零陵蛮”连成一片。
  晋代,境内除“蛮”之外,有“僚”和“莫徭”聚居。从“长沙武陵蛮”分化出的“莫徭”,晋以后曾居于今湘中、湘南一带。
  隋唐迄宋,“武陵五溪蛮”在境内演变繁衍,人们以其屯聚和活动地域,分别称之为“武冈峒蛮”、“叙州蛮”和“飞山蛮”。“武冈峒蛮”屯聚于境内西部,“叙州蛮”活动于雄溪流域。后梁开平四年(910),“叙州蛮”潘金盛遣杨承磊攻打武冈。楚王马殷命昭州刺史吕师周率5000余衡山兵征讨。乾化元年(911),吕师周击败潘金盛,蛮酋杨再思据飞山,以其所辖十峒之地,附于马楚,众奉再思为刺史,号称“飞山蛮”。清道光《宝庆府志·形胜纪》记述:“绥宁及城步上六都、下八都、五峒,与新宁八峒则飞山蛮地也”。唐、宋时,境内北部还有“梅山峒蛮”屯居。宋神宗熙宁年间,宋廷遣章惇察访南、北两江“蛮”事,遂命同时控制梅山。熙宁五年(1072)十一月,湖南转运副使蔡煜受章惇命开梅山置新化、安化二县,新化隶邵州,安化隶潭州;又招“武冈蛮”三百余族,建武阳、关峡二寨,隶属邵州。次年又废白沙寨,置城步寨,以遏制“梅山峒蛮”与境内西部“飞山蛮”的联系。至南宋,沿资水溯源而上的“莫徭”后裔,主要活动和屯聚于境内西部的武冈、新宁、城步和今隆回、洞口等地。随着武冈峒瑶杨再兴领导的瑶民起义势力扩展,武冈军所属武冈、绥宁、临冈三县,“悉为徭人所有”。南宗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在九十团峒瑶民活动之地置新宁县。由于官军多次征剿,迫使瑶民大批南迁广西一带,留居下来的退避深山,耕山为业。或与外来汉人融合,在境内西南部形成“民瑶杂处”的格局。
  南宋始出现“苗”的族称。自此以后,活动在境内西部的“飞山蛮”,在多个民族的相互影响和融合中,出现地域性的变化。屯居于巫水流域的“飞山蛮”后裔,演变成后来的苗族;聚居在渠水(古称〓溪)流域的,称“渠阳蛮”,受“安化州蛮”的影响而成为侗族;屯聚在资水源头的,则融合为瑶族。苗族逐步成为今绥宁、城步、武冈、新宁等地为数众多的民族。苗、瑶、侗等少数民族披荆斩棘,开畲造田,筑堤修渠,辛勤耕耘,是境内西南部、西北部山区的主要开拓者。
  明朝初年,境内始有回族迁入。境内回族的始祖,大都是洪武年间从北京、南京等地应征随军而来宝庆卫的回回将士。后来不少人就地落籍,逐步繁衍分布于今市区、隆回、邵东、邵阳县及武冈、城步、洞口、新邵等地,成为邵阳的世居民族之一。
  明清两代,境内世居少数民族的分布,较之唐宋时,日益趋于稳定和明朗,其格局大致定型。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逐步由封建领主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演变。这一时期,境内苗、瑶等族的活动和反抗斗争较为活跃。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武冈莫宜峒(今城步江头司乡)苗酋李再万领导苗民起义,湖南巡抚阎仲宇率兵60000余人,从湖南、广西边境分八路进军征剿,于第二年将苗兵打败。因而上状调整苗疆政策,首次在今城步北境实行“改土归流”,城步成为全国最早“改土归流”的苗区。并于弘治十七年(1504)置城步县。清乾隆五年(1740),在绥宁、城步和广西义宁等地,又有苗族杨清保、粟贤宇(一说侗族)和侗族吴金银领导的苗、侗、瑶等少数民族起义,迅速扩展到毗邻州县。后被贵州总督张广泗率两湖、两广和贵州五省清兵镇压。乾隆六年,在城步五峒要地长安坪设置长安营,并移宝庆理瑶同知府驻之,分防城步、绥宁九峒苗、瑶。后来一部分来自北京的满族将士落籍这里,始有满族在境内繁衍。
  元、明、清时期,一批又一批的汉族相继迁入宝庆府各州县,汉族的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不断传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催化少数民族地区地主经济的发展。随着“改土归流”的逐步推行,苗、瑶、侗族聚居地方与府州县的政治隶属关系趋于制度化,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日益频繁,姻亲关系日渐增多,从而促进境内各民族的影响和融合不断加强。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境内除汉族外,有39个少数民族,人口达39.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94%。世居邵阳的苗、瑶、回、侗4个少数民族,人口均在万人以上。其中苗族有30.6825万人,瑶族31665人,回族29126人,侗族22203人。其他35个少数民族,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有土家族、壮族、仫佬族;100人以上的有满族、布依族、拉祜族、黎族、彝族、白族;10人以上的有佤族、哈尼族、傣族、水族、高山族、藏族、蒙古族、朝鲜族、傈僳族、布朗族、毛南族、维吾尔族;1人以上的有仡佬族、畲族、普米族、京族、基诺族、景颇族、撒拉族、保安族、哈萨克族、纳西族、锡伯族、阿昌族、怒族、俄罗斯族。
  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以及民族习惯等多方面的原因,境内4个世居少数民族,除回族多居于城镇及邻近城镇的平丘区外,苗、瑶、侗族大多聚居在西部、西南部的山区、半山区。大体上各少数民族聚族而居,但又互相交错,呈“大散居小聚居”、“又聚居又杂居”的格局。苗族主要分布在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和武冈、新宁等县部分地方。瑶族主要分布在新宁县、洞口县、隆回县和城步、绥宁等县部分地方。回族主要分布在市区和隆回县,以及邵阳、邵东、城步等县部分地方。侗族主要分布在绥宁县、城步及武冈等县的部分地方。其他35个少数民族,除仫佬族在武冈县江塘乡等地有小的聚居外,大多系新中国成立后工作调动、从商、嫁娶、服役及国家建设移民而迁入境内。人数较少,没有形成单独的聚居区。
  苗、瑶、回、侗等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民族特征。除回族使用汉语外,苗、瑶、侗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城步和绥宁的大部分苗族所说的苗语,内含不少古汉语的上古音和中古音,亦与古楚语有较深的渊源,也有苗语的遗存成份;城步岩寨乡牛石和绥宁县黄桑坪苗族所讲的苗语近似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的中部方言和布努语支。隆回、洞口的瑶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城步、绥宁的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的南部方言。洞口溪瑶族所说的瑶语也近似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的南部方言。在一般情况下,有自己民族语言的苗、瑶、侗等少数民族,在本民族内部以本民族语言为日常生活的交际工具,对外民族则以汉语为交际工具。居住在市区和各县城,以及散居在汉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青年一代,有的完全操用汉语。在苗、瑶、侗交错居住的地方,也有不少人会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语言。境内少数民族除城步、绥宁苗族历史上曾经有过文字之外,其他无本民族文字,用汉文记事。据道光《宝庆府志》等文献记载,城步、绥宁苗族曾使用过一种类似汉字篆体文的文字。清乾隆六年(1741)苗民杨清保、粟贤宇起义失败后,被官府强令禁用,因而失传。苗、瑶、回、侗等少数民族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既保持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又吸收了汉族等兄弟民族文化的优秀素质,有众多体现本民族特色的诗歌、传说、谚语、音乐、舞蹈、工艺美术和建筑艺术。在居住、饮食、服饰、婚姻、节庆、丧葬、禁忌和信仰等方面,还保留着古朴独特的民族习俗。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他们逐步改革,不断推动本民族的进步和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邵阳各少数民族结束千百年来受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历史,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得到发展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优势,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真正平等,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在经济、技术和人才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和优惠待遇。尤其是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内部事务。1956年11月,在苗族聚居的城步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撤销城步县建制,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系全国第二个苗族自治县。自1956年起,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隆回、洞口、新宁和绥宁县先后建立一批民族乡。至1990年底,全市共建立民族乡25个,其中绥宁县建立民族乡17个,是全省建有民族乡最多的县。此外,邵阳县、邵东县和市郊区建有5个回族村,新宁县建有1个瑶族村。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和民族乡的建立,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较快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紧密结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邵阳的各少数民族一定会跻身于现代先进民族之林。
  第一章 苗族
  苗族是邵阳市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1990年统计,苗族有30.6825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78%。境内9县3区都有苗族聚居或杂居。巫水流域的苗族聚居区,是仅次于湘西的湖南第二大苗族聚居区。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苗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苗族简史》载:“苗族的族属渊源,和远古时代的‘九黎’、‘三苗’、‘南蛮’有密切的关系”。“三苗”曾活动在江、淮、荆州一带,历史上有“左洞庭右彭蠡”之称。汉代以后,除荆襄、江淮尚有一部分苗族先民居住外,大部分苗族聚居在今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郡,他们与居住在这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统称为“武陵蛮”。自东汉起,由于汉王朝对武陵地区少数民族的军事征服,多次爆发“武陵蛮”的抗暴斗争。“蛮”民失利之际,便有一批又一批的人溯沅江而上,进入沅江五条主要支流地域,即五溪地区,屯结深山,凭险抗击进剿的官军。《后汉书·应奉传》记载,汉桓帝元嘉元年(151),“武陵蛮詹山等四千余人反叛,拘执县令,屯结连年,”凭险抗击窦应明所率汉军的征讨。据张雄《中国中南民族史》(1989年版)考证,詹山“屯结连年”之地当在今武冈、城步县地。说明境内西部当时已是包括苗族先民在内的“武陵蛮”的活动地方。随着武陵郡的分割,及“蛮”民大量退处沅陵以西的五溪地区,“五溪蛮”又代替“武陵蛮”这个名词,或称“武陵五溪蛮”。溯沅江而上聚居在雄溪(今巫水)流域的苗族先民的主体是“五溪蛮”的南支“雄溪蛮”。雄溪上游有9条支流,亦称“九溪”。“雄溪蛮”溯江而上,相继屯结于九溪沿岸,“山伐渔猎”。因而城步苗族《酒歌》和《款词》中,便有“苗坐九溪阳峒”之说,与郦道元《水经注·沅水》所载的“武陵有五溪……夹溪悉是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也”相互印证。
  唐末宋初,雄溪地区曾置溪峒徽州,为羁縻州,系“叙州蛮”一支的活动地方。这一带的苗族先民乘五代中原之乱,据飞山自守,史称“飞山蛮”。《宋史·蛮夷二》载:“诚徽州,唐溪峒州。宋初,杨氏居之,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其辖地在今绥宁、靖州、城步及会同、通道一带,其部族除杨氏外,尚有蓝、李、潘、蒙、秦、邓等豪族,他们论功行赏,散掌州峒,并以“再、正、通、光、昌、盛、进”七字为等级,建立封建领主制度。在今城步、绥宁县境,有杨正修为峒酋的赤水峒(今城步杉坊),杨正绾为峒酋的东山峒(今绥宁东山),杨正款为峒酋的罗岩峒(今绥宁、通道境)。明初名将、凉国公蓝玉的先祖蓝昌见,此时与杨氏结盟,立有战功,杨氏令其世守扶城(今城步丹口乡)。南宋以后,居住今巫水流域的杨、潘、蓝、李、秦姓等“飞山蛮”后裔,在朱辅的《溪蛮丛笑》中被正式称之为“苗”。除杨氏等豪族外,唐、宋之际,还有不少苗族从江西和长江流域及洞庭湖一带先后迁至今城步、绥宁、武冈等地定居。今绥宁黄姓苗族先祖,就是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自江淮徙占、洪二州,然后落籍渠阳(今靖州),其后裔分迁到绥宁、会同等地。
  元代,苗族大量迁入境内西部,逐渐成为巫水流域的主体民族。元朝末年,今湖南西南一带的苗、瑶等族人民,在吴天保、杨留总领导下,于顺帝至正六年(1346)十一月起兵反元。次年五月攻下武冈城。其后又占领辰、沅、叙、靖等州,并乘胜转战湖北,一部分义兵进入河南。至正九年反元起义失败,一部分苗兵与刘福通领导的农民军汇合;有的参加两湖徐寿辉领导的农民军;有的徙居江淮一带。祖籍城步扶城峒的明初名将、黔宁王沐英和凉国公蓝玉,其祖、父辈因参加吴天保、杨留总起义,后来徙居安徽,谪戍定远,所以《明史》载他们为定远人。元至正十六年(1356),民变四起,活跃于江浙一带的张士诚农民起义军陷平江(今苏州),嘉兴紧张,元军无力应付。元廷在“策无所出”的情况下,急调世为土官的城步赤水峒“苗帅”杨通贯(赐名完者),率领所部苗兵转战于江浙一带。苗军不仅战斗顽强,而且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喜着斑斓衣饰。苗兵到江浙后,却受到元人的岐视,认为“苗蛮不当使之窥中国”,不少人因引而愤然倒戈,参加张士诚农民军。杨完者遇害后,一部分苗兵亦就地留居,逐渐融合于当地的汉族之中。元末战乱,宝庆、武冈二路的苗族,移避贵州的亦不少,后来定居于水城。同时,也有不少苗族,因战乱从外地迁居境内。今绥宁、城步苏姓苗族先祖苏昌裕,系此时携眷越枫门岭至高坪(今绥宁关峡苗族乡境)定居。今城步牛石和绥宁黄桑坪吴姓苗族亦是这一时期自江西过洞庭,上辰沅,经会同、通道,而定居于今城步、绥宁两县。
  明朝初年,今城步、武冈等地有一部分苗兵由宝庆卫指挥胡大海率领,随傅友德、沐英等征戍西南。一部分被征调到贵州西部戍守,有的与当地苗族妇女通婚而落籍,其后裔留居于今晴隆、普安、郎岱、水城等地,人称“喇叭苗”,他们是被征调外出的城步等地苗族的一个分支。《郎岱县访稿》记载他们是“明初移来之楚地人”,“即古之荆蛮”。明代,城步、绥宁等地的苗族活动和起义斗争此起彼伏,从明洪武年间至弘治年间的134年中,苗民的起事、起义就达16次,其中几度形成高潮,规模较大的有正统至天顺年间的蒙能、李天保起义和弘治年间的李再万起义。英宗正统元年(1436)以蒙能为首,率广西蒙顾峒(今龙胜县境)和湖南横岭峒(今城步岩寨、长安营乡)苗民起义,一度攻下绥宁、新宁、靖州、会同等州县。到正统十四年,起义扩大到贵州黎平、天柱等地。代宗景泰元年(1450),明廷遣总兵梁瑶、参将李震领兵镇压,迫使蒙能退守广西。景泰六年二月,蒙能攻打平溪卫(今贵州境)中火枪阵亡。由“逃入苗中”的湖北麻城人李天保继为首领,蒙能之子蒙聪为帅,以城步长安坪为根据地,复与官军鏖战。直到英宗天顺四年(1460)才平息战事。此次起义和弘治时的李再万起义失败后,城步等地苗族因避祸,有不少人避居广西,今龙胜、资源等地的杨、蓝、阳、银、潘姓苗族,均是这一时期从城步徙入的。这一时期,武冈附近亦有苗人屯聚。《明史·诸王三》记载,恭王朱徽楺继其父庄王朱梗之位,寄居武冈州。景泰二年(1451),徽煣之弟徽煠谋乱,分遣家人段友洪等入苗中,“诱诸苗以银印金币,使发兵攻武冈。”新宁苗族亦杨姓居多,一支是明正统年间苗民起义领袖杨文柏的后裔,明中叶后卜居麻林等地;另一支是清代从城步下六都(今蒋坊、茅坪)经大古迁入新宁黄金等地定居。明末清初,苗族外迁内徙仍赓续不断。据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志》(1988年云南大学出版社)载:清乾隆六年(1741),杨清保、粟贤宇率城步、绥宁苗民起义失败后,有陶、侯、黄三姓苗民为避祸经贵州松桃迁至该州的弥勒县定居。“陶”乃“逃”的谐音,使其后裔不忘起义失败后的死里“逃”生。此时,在巫水流域,苗族仍然是主体民族。《清史·高宗实录》卷七百九十载:“苗疆各属内,永州府属之江华县,宝庆府属之城步县,沅州府属之芷江县,靖州本州暨所属之通道、绥宁县,均属苗疆要区。”清乾隆《靖州志》也记载.“城步、绥宁二县山界毗连,势如合壁。城步民居十之三,苗居十之七;绥宁民居十之四,苗居十之六。”自此以后,苗族在境内的分布基本趋于定型。
  城步苗族自治县、绥宁县是邵阳苗族的主要聚居区,两县所有乡、镇都有苗族聚居和分布。199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有苗族12.1045万人,主要聚居在县境巫水流域的清溪、蒋坊、茅坪镇、兰蓉、白毛坪、浆坪、白云洞、丹口、平林、柳寨、羊石、儒林镇和南部山区的汀坪、蓬洞、江头司、五团等24个乡(镇);县北资水源头的三水、资源、花桥、金紫、西岩镇等乡(镇)也有部分聚居区。绥宁县有苗族17.6929万人,主要聚居在关峡、长铺子、黄桑坪、蓝家、联丰、寨市、乐安铺、朝仪、东山、鹅公岭、武阳镇、双河、枫香、竹舟江、河口、麻塘等乡(镇)。其中关峡苗族乡有苗族19887人,为境内苗族人口最多的乡。武冈县有苗族5125人,主要分布在江塘乡、邓元泰镇、荆竹镇和城关镇等地。新宁县有苗族1167人,主要分布在黄金、麻林、靖位、窑市等地。
  第二节 语言与习俗
  一、语言
  境内苗族使用的语言较为复杂。绥宁县东北部、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乡以北地区和武冈县的苗族基本上操汉语,大部分属老湘语系统,较多地保留湘语的特点。绥宁县东山、朝仪、河口、麻塘、寨市等地苗族所操的汉语方言属新湘语系统,比较接近西南官话。新宁苗族操用的语言近似苗瑶语族布努语支。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部巫水流域和南部山区,绥宁县南部和东南部的苗族使用着两种不同的苗语。城步岩寨乡牛石(包括上排、下排等村)和绥宁县黄桑坪苗族乡南部的苗族所操的苗语,自称“坝哪”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比较接近黔东方言(即中部方言),与布努语支亦有不少相同之处,但已受汉语较深的影响。其主要特点是:一般苗语中常见的鼻冠音声母已完全消失,声母系统大大简化,大量借用汉语词汇,借入的词语丰富了韵母的音位系统,声调仍同一般苗语,有8个。10以内的数词有苗汉两套,分别使用于不同场合;超过10以上的数词则完全采用汉语数词的说法。苗语中一般要后置的修饰语出现两种用法,老年人多采用后置的说法;青年人则采用前置的说法,或两说均可。牛石和黄桑坪苗语与城步、绥宁大部分苗族所操的苗语,以及城步、绥宁苗族讲的汉语方言,均不能通话。绥宁县东南部和城步中部、南部苗族所操的苗语,内含不少古汉语的上古音和中古音,和古楚语亦有较深的渊源,也有苗语支的某些遗存成分。与牛石、黄桑坪苗语不能通话,和城步、绥宁的汉语方言差异也很大,相互不能通话。这种苗语俗称“平话”,著名苗语专家王辅世著的《苗族简志》称之为:“在湖南城步、绥宁和广西龙胜、资源有一部分苗族操一种与当地汉语不同的汉语”。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学博士李蓝全面考察城步、绥宁苗族语言,通过记音分析后,称其为“苗族汉语”。这种苗语的内部差异也较大,以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兰蓉、羊石和绥宁县关峡为中心自然形成4个土语群,4个土语群之间大体能通话。毗连城步南部的广西龙胜、资源县的苗语也能与其基本相通。依据语言特点、文化习俗和使用人口较多等因素,本志以城步五团为代表点将这种苗语进行介绍。
  (一)、语音
  1、声、韵、调
  声母
  p八布 ph怕飘 b白婆 m马术 f花发 v润犯
  分飞 坡峰 盘平 尾网 开县 远肥
  t地短 th天铁 d同唐 n南女 1路兰
  鸟砖 出春 虫锄 耳银 连绿
  ts节接 tsh秋七 dz船前 s三山 z寻十
  洒祭 粗菜 绝坐 线修 是匙
  tc结九 tch起唱 dZ旗穷 ɕ书 z神斜
  斋蒸 处尺 桥蛇 手烧 社(~会)
  k过贵 kh课考 g裙拳 ŋ矮硬 h黑活 〓行红
  夹关 靠缺 叫菌 牛眼 客糠 房冯
  φ五人你移约月温恶雨舌胡粮亮两右云
  韵母
  〓十师 i笔鱼 u路醋 y虚书
  士试 飞碑 床桃 手有
  æ八夹 iæ柴杀 uæ块坏
  买菜 晒筛 乖怪
  a马甲 ia石野 ua瓜挖
  白客 车遮 挂瓦
  o落短 io药丑
  帽桑 唱匠
  e烟姓 ie铁年 vie缺(~钱用) ye县(~长)
  税淹 明天
  ai该行 uai 歪外
  饭冷 拐弯
  ao头走 iao讲(~话)
  槽斗 表(手~)
  au垫 iəu六丑(怕~) vi归鬼
  贵骨
  əi妹醉 uai月(~亮)
  碎擂 国(~家)
  an蚕(~虫) ian片(尿~) uan罐(~子)
  板(老~)
  en心定 in京金 yn荣(光~)
  亲净 鹰城 军(解放~)
  aŋ冬桶 iaŋ场(赶~) unŋ王(阎~)
  根凳
  oŋ门木 ioŋ穷雄
  龙温 用熊
  ŋ人五你
  说明:ye、yn、an、ian、uan、u、iao等只出现在汉语借词中。“擂”的实际读音是[1i](~钵),只有这个字把它靠在[i]上。vie、vi只出现在[k]组声母后。
  声调
  阴平〓35天边三粗阳平〓13人龙竹铁
  上声〓33手五柱是
  阴去〓44盖唱抗醉阳去〓12大饭望帽
  入声〓21日六白读
  说明:入声中只剩下阳入字,清入几乎都归到阳平调里去了。
  2、四呼拼合关系简表
  3、语音特点
  与以北京话为标准音的汉语普通话比较,有以下语音特点:
  在声母方面,①、中古汉语的全浊声母在普通话中已全部清化,古平声变成送气声母,古仄声变成不送气声母。城步苗语的平、上、入三声仍保留浊声母,但去声则基本清化,清化后仍不送气。②、中古汉语非组字在普通话中一般读[f]声母,城步苗语中,有的还读[p]声母,仍保留重唇音。③、中古汉语知庄章三母字在普通话中均是读[tε]组声母(卷舌音),城步苗语中则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读成[ts]组声母(平舌音)、[tc]组声母(舌面音)、[t]组声母(舌尖中音)三种。④、中古汉语来母字在普通话中都是读[1](边音)声母,城步苗语中有的来母字则是读成零声母,如粮1o、两io、亮io等。
  韵母方面,①、普通话中的鼻韵尾在城步苗语中有的是相同的鼻韵尾;有的虽同为鼻韵尾,但音质有差异;有的则无鼻韵尾。②、普通话中一些复韵母的字在城步苗语中读成相对应的单元音韵母,如买mæ、菜ts'æ'、快k'uæ'、飞pi、要y'、老du、桃du、花fa等。
  声调方面,城步苗语的古今声调变化规律是:平分阴阳,上声不动,去分阴阳,清入归阳平。
  (二)、词汇
  城步苗语的词汇颇为丰富,因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发展变化较快,本志介绍部分极常用词语如下:
  日头 ni21dao13 太阳
  月光 uəi21io42 月亮
  星子 se35le33 星星
  云 voŋ13 云
  风 poŋ35 风
  动风 daŋ13poŋ35 刮风
  雨 y33 雨
  落雨 lo21y33 下雨
  霜 so35 霜
  雪 se13 雪
  露水 lu42səi13 露水
  动雷 daŋ13ləi13 打雷
  晴 dze13 晴
  阴天 in35thie35 阴天
  今年 tɕi35nie35 今年
  来年 læ13nie13 明年
  后来 hao33nie13 后来
  去年 khi44nie13 去年
  前年 dze13nie13 前年
  口口鸟 di13tao44te33 麻雀
  牛 ŋao13 牛
  沙牛 sa35ŋao13 黄牛
  水牛 səi33ŋao18 水牛
  猪公子 təi35koŋ35le33 公猪
  猪婆 tai13 母猪
  狗 kao33 狗
  鸡头 tɕi35bo13 公鸡
  鸡婆 tɕi35bo13 母鸡
  白包 ba21po35 ①蛋、卵,②鸡蛋
  饭蚊子 pai13mog13le33 苍蝇
  狗虱 kao33sai13 跳蚤
  飞花子 pi35fa35le33 蝴蝶
  长脚蚊 d〓io13cio13morŋ13 蚊子
  粮子 io131e33 旧指当兵的
  米 mie33 米
  高粒 ku35li42 高粱
  金瓜 tɕin35kua 35 南瓜
  日头花 ni21dao13fa 向日葵
  树 tɕy42 树
  木 mo21砍倒的树,木材
  柴 dzi13 砍倒的灌木
  花 fa35 花
  叶 ie21 叶
  草 tshu33 草
  竹 təi13 竹
  斋饭子 tciæ35pai42le33 便饭
  早饭 tsu33pai42 早餐
  半日饭 po44ni21pai42 午饭
  夜饭 ia44pai42 晚餐
  焦皮 +se35bi13 锅巴
  盐 ie13 盐
  盐糖 ie13do13 白砂塘
  肉 nai44 肉
  酒 tsəi44 酒
  衣 i35 上衣
  裤 fv44 裤子
  衣裤 i35fv44 衣服、衣物
  裙 goŋ13 裙子
  鞋 æ13 鞋
  房子 ho13le33 房子
  茅厮 mao13sl33 厕所
  门 moŋ13 门
  床 do13 床
  被 pi44 被子
  碗 o33 碗
  箸 ti42 筷子
  碟子 die21be33 ①碟子、②盘子
  洗面布 se33mie42pu13 毛巾
  火炉头 ho33lu13dao13 火塘的上方
  刀 tu35 刀
  尺 tɕ'ia13 尺子
  斧头 pu33dao13 斧子
  额头 ŋa21dao13 ①头、②额头
  头发 dao13pi13 头发
  面 mie42 脸
  眼睛 ŋai33tse35 眼睛
  鼻孔 pi21haŋ35 鼻子
  口 hao33 口、嘴巴
  舌子 ie21le33 舌头
  手 ey33手
  当面骨 to35mie42kvi35 胫骨
  脚 tcio13 脚
  得病 dai21pie42 生病
  着痧 dyio21sa35 中暑
  食药 y21io35 吃药
  男人 na11ŋ13 男人
  妇人家 fv33ŋ13ka35 女人
  客家 ha13ka35 ①汉人、②客人
  先生 tshe35sai35 ①先生、②老中医生
  扒子手 ba21tsl33ey33 扒手
  打枪 ta33tchi033 抢劫,土匪
  爸 ba21 父亲
  娘 nia42 母亲
  老爸 lu33ba21 伯父
  满爸 mai33ba21 叔父
  大 ta35 祖父
  婆 bo13 祖母
  口家 do21ka35 丈夫
  女人 ny33ŋ13 妻子
  阿大 ao35ta42 姐姐
  弟 die33 弟弟
  妹 məi42 妹妹
  口理 naŋ35li33 儿子
  女 ny33 女儿
  讨女人 thu33ny33ŋ13 娶亲
  出嫁 thəi33ka44 出嫁
  坐月 dzo33u21 坐月子
  生 sai35 生(小孩)
  死呱 si33kua44 死了
  着衣 dzio21i35 穿衣服
  缚裤 bo21fv44 穿裤子
  缚裙 bo21goŋ13 穿裙子
  踏鞋 da21h13 穿鞋
  洗面 se33mie44 洗脸
  饥呱 ti35kua44 饿了
  食饭 y21pai42 吃饭
  归家 kvi35ka35 回家
  眠 mie13 睡觉
  望一望 mo42a44mo42 看一下
  捉贼 do21dzai21 捉迷藏
  学打 ho21ta33 学武术
  勾腰股 kao35y35ku33 弯腰
  坐 dzo33 坐
  直 ti21 站
  行路 hai13lu42 走路
  走 tsao33 跑
  打架子 ta33kao44le33 打架
  串门 tai44moŋ13 串门
  得知 dai21ti35 知道
  怕丑 p'a44tchiu33 害羞
  头上 dao3dzio33 上面
  地下 tie42ha33 下面
  面前 mie42dze13 前面
  背底 pi44tie33 后面
  中间 toŋ35kai35 中间
  我 ŋa33 我
  你 ŋ33 你
  伊 i33 他
  口子 ŋai33le33 我们
  你子 ŋ331e33 你们
  伊子 i33le33 他们
  么个 mo44ke44 什么
  口个 tcia33ko44 谁、哪个
  口 ko21 这、那
  乖态 kue35t'æ44 美丽、漂亮
  难望 na13mo42 难看
  闹热 no42ni21 热闹
  牢 lu13 结实
  赖汰 lai44t'ai44 脏、不洁
  鬼怪 kvi33ku44 狡猾
  手紧 ɕy33tɕin33 吝啬
  大 ta42 大
  小 si33 小
  高 ku35 高
  长 d〓io13 长
  短 to33 短
  一(十以内)a35 一(一个、一百、一千)
  一(十以外)135 一(十一、一百一)
  两 io33 两(两个、两百、两千)
  二 ni42 二(十二、两百二)
  三 sa35 三
  四 si44 四
  五 ŋ33 五
  六 liu21 六
  七 tshi13 七
  八 pa13 八
  九 tɕiəu33 九
  十 zl21 十(十九、九十)
  百 pa13 百
  千 tshe35 千
  万 uai42 万
  (三)语法
  1、词类
  城步苗语的词类,按通行的词类划分方法,可以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指示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等12类,其中的指示词汉语普通话中没有。一般苗语中的指示词比较丰富,城步苗词中只剩下指示词mi44,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用于所指示的人、事、物、地之后表示不在眼前或时间久远:
  ko21mi44那天(指很多天以前的“那天”);二是用在指示代词之后表示所指之物距离说话人很远(看不见),如:
  ko21些识得。(眼前可见的)。
  ko21些mi44识不得。(远的,甚至看不见的)。
  2.句子标音示例
  〔你告诉他y,他(另一个他)不在这里(说话的地点),也不在那里(远离说话地点的那个地方)〕
  二、习俗
  境内苗族既聚族而居,又与汉、侗、瑶等民族交错居住,在习俗上往往互相影响,互相融合,既形成某些共同的特征,也有因地而异的习俗特点。
  苗族寨落大多依山傍水,或在山冲,或在溪畔,小村落几户至十几户,大团寨数十户至数百户,深山峻岭亦有少数单家独户。村前寨后,喜植枫、椿、樟、梧,杂以棕榈修竹。住宅大多为木结构建筑。其中双层重檐木质卯榫结构的吊脚楼最有特色。吊脚楼下空间为牲畜圈、灰屋和厕所,一楼为住所,二楼为放置粮食等物的仓库,一般四排三间,一正一横;也有的六排五间,一正两横。一楼前面有较宽的走廊,连接中堂与横屋。走廊靠檐边装有带靠背的长条板凳。屋子的大门常开在住楼左侧,过道与走廊相通。这种住房适应山区特点:倚崖顺坡,节省地皮;离地拔起,干爽利落,通风亮气;一门出入,四周有板栅与外隔离,可防兽防盗。
  苗族服饰的记载,最早见于明天启年间包汝楫撰的《南中纪闻》。其时绥宁“苗民不冠不履,男妇俱左衽佩刀。男子头插雉尾,身穿短袄,胸背两臂俱绣花。妇女头髻偏挽右傍,顶上插一银牌为饰,上衣齐腰,亦俱花绣。男妇下截只穿长裤一条。冬夏跣足”。城步苗族服饰,旧志亦有“椎髻跣足,佩刀挟弩”之称。清乾隆年间“改土归流”后,“椎髻”改为“项髻”,用丝麻青包头巾或蜡染蓝青布巾缠“大包头”,雅名“黔乌”。无论男妇均如此裹头,仅未嫁姑娘不用。清代,城步、绥宁苗族大多着无领梅条花边对襟衣或大襟左衽上衣。男裤短而宽大,镶大花边,小腿缠青色长幅绑腿,喜用布巾扎腰。妇女多着家织挑花裙,腰束宽扁织花带。童帽非常讲究,除制作精巧,刺绣细致外,还满布银饰,戴在头上,不仅银光闪烁,而且叮当有声。晚清至民国初年,苗族女子逐渐改裙为裤,男子装束亦趋汉化。
  苗族地区多以大米为主食,红薯次之。新中国成立前,粮食产量低,杂粮、蕨粑亦成为半年粮。苗民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喝酒多自己酿制。常饮的有水酒、烧酒,以及连糟煮食的糯米甜酒,还有以烧酒浸泡甜酒而成的状酒等。城步南部山区及县城等地,副食以“油茶”为最。油茶不仅是迎宾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是饭前必食的饮料。油茶并非一般清茶,而是一种咸、苦、辛、甘、香五味俱全的茶汤,系原生的峒茶叶用水煮后,擂烂过滤,佐以食盐、葱、姜、山樟子等,烧成浓度较大的油茶汤。再加上经过油炒的又香又脆的阴米、花生、黄豆、玉米等制作而成。既能解渴,又能充饥;热天喝后能消暑解热,冬天喝后又可祛湿去寒。吃油茶时,一般要连喝四碗,象征四季平安。吃罢四碗,要将茶碗叠起来,表示领情谢意。不然,主人以为你尚未满足,就继续泡茶。若客人一次吃不了四碗,事先要向主人说明,否则视为失礼。绥宁南部苗乡亦有喝油茶习俗,制作方式较城步简单。绥宁苗乡流行万花茶,用半成熟的冬瓜皮、柚子皮、白糖、蜂糖、桂花香精等原料制成。先将冬瓜、柚子皮切成手指大小、形成不同的条条片片,再在上面雕刻各种花草鸟兽,组成各种吉祥如意的图案。雕好的冬瓜、柚子皮,先用稀释了的石灰水浸泡,去掉生涩苦味,然后与青铜、明矾一起用文火煮沸返青,使之仍然新鲜脆嫩,待沥干水后,加适量白糖、蜂糖和桂花香精,拌合均匀,然后反复曝晒,使之透明如玉。饮用时,抓几片放进滚沸的茶水中,冲泡成浓郁香甜的万花茶。万花茶是苗民招待尊贵客人的饮料,也用它来表示男女之间的爱情。上门求婚的青年男子,如果被姑娘看中了,她奉献给青年男子的茶杯里,将有四片透明如玉的万花茶:两只“凤凰呈祥”,两朵“并蒂莲花”。如果姑娘没有中意,茶杯里则只有三朵万花茶,而且都独鸟独草,求婚者自然知趣而回。
  苗族同胞质朴尚礼,乐于助人。城步、绥宁苗区,逢坳修凉亭,遇水砌跳岩。修路架桥,常由苗寨筹捐资金,苗民义务投工。并在凉亭、路边置“懒板凳”,开水井、架水笕,供过往行人歇息和饮水。岔路口常立有分路碑,指明岔道去处。乡下老者常打草鞋和备针线包挂于风雨桥头和凉亭中,以方便行人。苗族村寨无论谁家红白喜事,邻里均主动上门帮助做事,不计报酬。对孤寡老人,常送柴送水。对困难者,不登门讨债。
  苗族地区在生产习俗上仍保留不少古代遗风。其中打锣挖畲和赶山猎兽、见者有份之俗最有特色。城步南部山区烧荒开畲,互相换工、帮工,相邀结队,打锣挖土。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挖土,由一名歌手在前边打锣鼓边唱山歌,给挖土者助兴鼓劲。谁落后或掉队,歌手就到谁跟前敲锣打鼓唱歌,鼓励落后者迎头赶上。城步、绥宁苗民在农闲时,常结伙上山打猎,称为“打山”、“赶山”。打猎时,先敬“梅山神”,围猎之中,一切联络均以梅筒为信号。打得猎物后,按“见者有份”的原则进行分配。第一枪打倒或第一刀刺中野兽者分兽头和兽皮。兽头的砍法是将兽耳向后压倒,于耳之所到之处砍断。如果为二人射中或刺死,则分第一、第二射手。项圈肉也分头圈、二圈。先寻获猎物足迹者,可得四足。其余参加围猎和在场见到的人,按人数平均分配,即使妇女抱着小孩路过见之,也要分给两份。
  城步、绥宁苗族青年男女在恋爱婚姻方面,父母包办和自由选择并存,有浓郁的民族特点。“先娶后冠,男少女长,”系父母包办婚姻的体现;“跳月求偶”、“歌语联姻”、“草标幽会”、“信物定情”,则是自由恋爱的表现形式。苗族姑娘出嫁前夕,好友都来“陪嫁”,唱《嫁女歌》,以歌来抒发离别之情,姑娘则难舍难分地“哭嫁”。其间还要吃“离娘酒”和“辞行饭”。“哭嫁”过程中,歌声情真意切,在座送嫁女宾无不掩面而泣,直至凌晨方才“出闺”。城步蓬洞一带苗族姑娘出嫁之际,还要请歌郎对唱“酒歌”,一般要唱一天一晚。全套“酒歌”分“拦门歌”、“十折歌”、“公爷进地歌”、“结亲路歌”、“三代根基歌”、“奉亲歌”、“过定歌”、“谢主家歌”、“龙船歌”9个部分,歌词有1 5000余字,均用苗语演唱。歌郎每唱完一段,大家跟着和起歌尾,悠扬悦耳,热闹非凡。唱到最后主家用一只腊鸭表示“龙船”,双方歌郎各扯一端,边扯边唱,唱赢者嬴得鸭子,意为赢得“龙船”,为酒歌中最精彩的高潮。唱完“酒歌”,迎亲队伍领着新娘,唱辞别歌回程。绥宁关峡等地苗族姑娘“出闺”,兴“踩格筛”。即出嫁姑娘将出门时,媒人用格筛托着出嫁衣裳、银饰、花鞋等,让姑娘穿戴完毕。姑娘来到中堂屋三跪三拜,拜别祖宗、父母叔婶及兄弟姐妹后,爹娘在一旁哭泣着把格筛放在一盛满谷子的斗上,出嫁姑娘站上去,便由亲兄弟(没有亲兄弟则由房兄弟)背着出门。城步南部山区还流行招郎入赘之婚俗,不仅无儿户女儿不外嫁,而且有子之家也要留下一个女儿在家“讨丈夫”。上门郎不需给女方聘金和聘礼,只要带少量礼品或不带礼品入居女家举行简单的婚礼,即成为女家之一员。上门郎常“男从女姓”,按女方姓氏和班次重新取名,享有财产继承权,同辈男女均以兄弟相称,最忌“姐夫”、“妹夫”之名。所生子女,长随母姓,次随父姓,或全随母姓。
  城步、绥宁等地是较早地兴过春节而不过苗年的苗族地区。苗族同胞每年的大小节日较多,各地也不尽相同。农历三月初三,是苗家的动春节,为了祈求祖先保佑,使当年五谷丰登,人畜两旺,要杀猪或杀鸭子,做糯米粑粑敬祖,并接女儿女婿来娘家过节。农历四月初八,是牛生节,也是苗族的乌饭节。这一天,要给耕牛喂酒、酒糟和谷物,让耕牛歇息一天,称“四月八,牛歇轭”。这一天苗族同胞吃乌饭,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祖先和英雄。城步、绥宁的杨姓苗族吃的是用木叶染成的乌饭,也叫黑饭,祀传说中的祖先杨文广、杨八姐(金花)。城步丹口一带的蓝姓苗族,吃的是用乌米煮成的乌饭。传说这种乌米是其祖先蓝玉被杀时头滚到田里因血染而产生的乌米。这种乌米在蓝姓氏族中世代相传,自种自食,并且要每年过节祭祖时才吃。农历六月初六,是苗族的禾蔸节。这一天,苗族同胞要杀鸭子敬五谷大神,买肉打酒,邀亲友聚会及出嫁女儿回娘家。吃饭之前要先到田边给田头社公(即五谷大神)挂青,也叫挂田青,并设酒祭奠。路遇好友也不能说话,彼此遮面而过,表示对五谷大神的虔诚。
  农历九、十月间,境内苗族地区五谷收割后庆贺丰年,因地域姓氏不同过节的时间不同。城步五团等地银姓苗族在九月的“卯”日过节,逢“申”年的“卯”日为大节,因“申”年要12年才有一遇,故又叫“十二年大节”。过节时,要杀猪,打糍粑,蒸糯米酒,在节坪祭祀祖先。祭祖之后,大家才开怀畅饮,共庆丰收。城步兰蓉、白毛坪、蓬洞等地苗族则在农历十月逢“亥”之日过鼓堂节,人称“庆鼓堂”,系苗家的重大庆典。其前奏是每年农历二月逢“未”之日向祖先和诸神祈祷许愿,祈求其保佑当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待金秋收割完毕,十月第一个“亥”日,便是祭祀诸神的还愿之时,要杀猪宰牛,蒸酒做糍粑,喜庆鼓堂。一般每年一小庆,三年一大庆,以寨或数寨为单位,先推举会首,确定执事,组织全寨出动,敲锣打鼓,伴以芦笙唢呐,齐集寨坪,唱歌跳舞。祭祀活动从“请神”的“请圣歌”开始,“庆神时”喜唱“坐堂歌”、“长鼓歌”、“踩田歌”、“望日歌”、“芦笙歌”,到“送神”时诵唱“送圣歌”形成高潮。整个活动融音乐、舞蹈、祭祀为一体,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山寨情趣。在绥宁,苗民仍有“以十月为大节”过苗年,共庆丰收的习惯,以东山、鹅公岭等地最为隆重。过苗年一般是按姓氏定日期的,龙姓在十月十五,吴姓在十月十六。届时杀猪,捕鱼,打糍粑,寨中呈现一派大节景象。
  第三节 经济与文化
  一、苗族地区经济
  境内苗族聚居的巫水流域,其社会生产关系经历溪峒原始公社制、封建领主制、封建地主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等不同历史发展阶段。隋唐之际,巫水流域经过溯江而上的苗族先民披荆斩棘,辛勤耕耘,逐步得到开发,出现以“合款”相约束的峒寨。初始,峒主、寨老藉其威望管理峒寨事务;苗民除无偿耕种“公田”,负担款粮外,尚能安居乐业,没有明显阶级分化。唐宋以后,峒寨的首领逐步受到封建王朝的羁縻,他们利用权势,侵吞峒寨公田利益,日益集中峒寨土地,逐步形成豪族大姓,变成封建领主。绥宁、城步苗区的杨、李、蓝、潘、蒙、秦、邓等豪族大姓便是这一时期乘机结盟,变成领主的。他们一方面招罗部曲,占据肥田沃土;一方面开畲造田,拓宽领地。宋徽宗建中靖国至宣和年间(1101~1125),苗族蓝氏领主,率其一姓就在城步寨的白蓼洲、绿狗山、马鞍脚等处,筑堤修渠,开田4000多亩。其他蒋、向、邬、萧等姓苗族,开田也不少。土地日益集中,贫富差别日趋明显,有的领主集土官、款头于一身。身系于领主的苗民,被称为“田丁”。领主将所属的峒寨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代表部曲领有其地,世代承袭,仍称为公田,不许典卖或转让;另一部分则按人口授予田丁耕种,以维持生活。田丁不交租赋,只无偿耕种公田,平时为领主服各种劳役,战时随领主出征防卫。元末明初,绥宁、城步苗区的封建领主制经济进一步发展。明弘治年间,明廷在镇压城步李再万苗民起义之后,调整苗族政策,首次在今城步北境实施“改土归流”。开始普遍丈量苗民土地,课以粮赋,结束溪峒苗民“民不上丁,田不输赋”的历史。清乾隆年间,清廷在境内苗区进一步强化“改土归流”的措施,将参加粟贤宇、杨清保起义的苗民田产作为“叛产”没收,招募汉人堡卒耕种。并在苗区推行屯田制度,鼓励汉人前来开荒垦地。一批又一批的汉人因而进入苗区,带来封建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和经营办法。汉族地主、商人在苗区买田、买土、买山,开发经营,催化苗区封建地主经济的全面形成。晚清至民国时期,境内苗区仍处于自给难以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大部分苗民靠租佃维生。田地租佃或通过中人签订契书,或双方口头协约。基本上采用实物地租,纳租形式单一,租额或对半分,或“东四佃六”,“东三佃七”。除租佃外,地主通过雇工和高利贷剥削苗民。高利贷多以实物形式出现,饥荒时借米,秋收后要加倍偿还。大多数苗民生活极端贫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苗民获得新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苗族聚居区一面清匪反霸,减租减息;一面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发展生产。继而进行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一举砸碎千年封建土地制度的枷锁,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重大社会变革。随之,又将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之路。至1956年,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苗族地区普遍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业和山区开发上,通过开展以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改革耕作制度,推广农业技术,引进良种良法,施用化肥农药,粮食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绝大部分苗民得以温饱。苗族地区广袤的森林和草山得到开发,林业、畜牧业和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苗族聚居的绥宁、城步均是全省的重点林区县,绥宁县的森林覆盖率为67.7%,活立木蓄积量为1050万立方米,人均32.94立方米,居全省各县之首。在城步西南境八十里大南山上,建成南方最大的现代化山地牧场。苗族地区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形成以山区资源为主要原料的电力、森工、造纸、食品、建材等为支柱的地方工业体系。城步、绥宁两县先后步入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行列。城步的南山奶粉、打字纸、考贝纸、清水冬竹笋罐头和甜酸藠头罐头,绥宁的竹艺品、绞股蓝总皂甙、绞股蓝保健茶、打字纸、羽毛球等工业产品分别荣获部优、省优产品称号,名闻遐迩。昔日交通闭塞的峒寨,如今公路通畅。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过去“羞于经商,耻于言利”的苗民,日渐步入商品经济的大潮,彻底改写了过去“商号多为外地客商,摊贩多为亦农亦商土人”的历史,不仅县城和建制镇商厦林立,贸易活跃,而且农村集镇和一些村寨也店铺参差,买卖方便。
  二、苗族文化
  (一)教育
  境内苗区地广人稀,交通闭塞,历史上文化教育事业不甚发达。千百年来,苗族历史迁徙、村落社会、婚姻家庭、法律道德、信仰礼仪、工匠技艺、苗医苗药等历史文化,大部分是通过民间教育世代传承。既有以传授劳动生产技艺的家庭教育,也有在一定宗族、村落及峒寨内进行的大众教育,如款会教育、歌会教育、宗祠教育、堂子教育等。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绥宁赤水峒(今属城步蒋坊乡境)苗民杨再成捐资,在今城步县城创办儒林书院,延师讲业,以开民智,为湖南苗区最早的书院。随后,城步县内又相继兴办秋江、潜龙、白云、青云、凤山书院;绥宁苗区亦兴办南山、虎溪、蔚正、正业、汉章、资源等书院。城步、绥宁的县学也分别于明正德、嘉靖年间创办,但它们是科举教育的学宫,只有少量苗族子弟员额。清雍正七年(1729),绥宁县在临口办起第一所苗瑶义学。乾隆五年(1741),清廷镇压杨清保起义后,在城步扶城、拦牛、莫宜、横岭、蓬峒5峒分别兴办一所义学。乾隆十一年,绥宁县又兴办罗岩、石峄、芙蓉、半里、桑木冲5所义学。这些义学的兴办,客观上为苗族子弟创造了读书开启民智的条件。清光绪末年,废科举兴学堂,境内苗区始办新学校。至民国30年(1941),县建有简易乡村师范学校和县立中学,乡建有中心小学,保有国民小学。但家境贫困的苗族子弟,仍很难踏进学校大门。据民国38年城步县统计,全县在校的163名中学生中,苗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只有23名:在校的2390名小学生,苗族等少数民族学生353名,分别占14%、14.7%。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民族教育事业,各类学校广布苗区。自50年代开始,开展劝学运动,劝导鼓励苗族子弟入学读翻身书,减免其学费,保证他们优先入学。1957年,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一民族初级中学。翌年增办高中,更名为自治县第一民族中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苗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更快。80年代,掀起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热潮,苗族聚居的绥宁县率先达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木制课桌凳”的要求,是境内第一个实现“一无两有”的县,苗族村寨最好的房子是学校,全县于1986年达到普及初等级教育标准。城步苗区亦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学校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实现乡有初中、中心小学,村办有小学,即使是一些边远山区,只有几个孩子的村寨也办起了简易学校。该县于1989年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历史性任务。1990年,经省教委、省民委批准,在苗族聚居的城步清溪、金紫、岩寨、清源、五团和绥宁河口、枫木团、联民等乡办起8所寄宿制中心小学,为苗族等少数民族子弟读书成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文化艺术
  城步、绥宁苗族有古老、丰富的文化遗产。苗族民间文学以口头文学为主,有传说、故事、歌谣、谚语、款词、寓言、笑语、卡子、花话等多种形式,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表达了苗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理想愿望。有的以远古神话为题材,如《皮肚金沙抓太阳》、《东山老人南山小妹》、《盘古开天》、《盘王的传说》、《狗取稻种》等;有的以历代英雄的反抗斗争作题材,如《飞山令公》、《李天保再世》、《李再万的传说》、《粟贤宇的故事》等。还有的讲述苗乡的风土形胜,反映苗家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和道德风尚。唱山歌是苗族同胞的一种特别爱好。无论是在紧张的劳动场所,还是轻松的闲暇,常常歌声连绵。绥宁长铺子、河口、竹舟江等地苗民,每年农历三月三有登神坡山赛歌的习惯。城步西南境山区的苗胞,每逢婚寿喜庆,兴开“歌堂”,对歌通宵达旦,甚至数天数夜。最有民族特色的是缠绵悱恻的嫁女歌和明快悠扬的贺郎歌。嫁女歌是苗家姑娘出嫁前夕在自己家唱的,姑娘的女友围一个圆圈,故又名“花园歌”。先由新娘自己哭嫁,女友伴唱,唱的是劝慰之词,歌中用“哩啦哩”衬词唱和,所以又叫“哩啦哩”,亲切优美,缠绵悱恻。贺郎歌是新娘到男家之后,由男方亲友演唱,它以旋律动人、节拍形式变化多端而闻名。著名作曲家白诚仁创作的歌曲《挑担茶叶上北京》,就是用城步苗族贺郎歌的音调为主要创作素材,其明快的曲调、悠扬的旋律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听众。1979年10月,绥宁县苗族农民作者李荣民以苗乡“歌语联姻”为题材的山歌剧《相亲亭》,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相继荣获国家文化部文学创作荣誉奖和全国第一届少数民族题材剧本团结奖。境内苗族不仅能歌,而且善舞。1964年,根据城步苗乡喝油茶习俗编创的《油茶舞》,曾赴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业余艺术观摩演出大会。1980年,城步苗族舞蹈《打泥脚》,曾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并获创作、演出二等奖。吹木叶是苗家特有的一种口技吹奏形式。青年男女上山随手采摘一片柔韧的木叶,抵在嘴唇上,便可吹奏出多种山歌调,悠扬婉转,清新动听。苗族雕刻、剪贴、刺绣、挑花、银饰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苗医苗药、苗拳虎拳等传统技艺自成体系。气功、巫术亦在传统技艺中占有一席之地,往往与医术、武术结合,是有一定价值的文化遗产。
  第二章 瑶族
  1990年,邵阳市有瑶族31665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8.03%。瑶民绝大部分居住在境内西部、西北部、西南部的崇山峻岭之中。洞口、新宁、隆回县在瑶族较集中的居住地方建有7个瑶族乡。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瑶族是湖南古老的土著民族之一,其先民始于黄河下游和淮河之间的尤人。春秋之后,由于连年战争,渡过长江来到洞庭湖及江西一带为生。秦汉时称“荆雍州蛮”、“长沙武陵蛮”或“盘瓠部落”。南北朝至隋唐之际被称为“莫徭”,《梁书·张缵传》记载:“有莫徭者,依山险为居。”“自云其先祖有功,常免徭役,故以为名。”此时瑶族先民逐步从游牧生活进入山伐渔猎阶段。至唐末宋初,进入农耕社会,仍过着刀耕火种的游农经济生活。其时,居住在洞庭湖沿岸的瑶族先民,也被迫分两路南迁。一路溯湘江与原已迁徙的“莫徭”在南岭诸山汇合,形成“南岭无山不有瑶”的局面;另一路则向今湘西南,沿资水溯源而上,直达资水源头,仍叫“莫徭”或“徭人”。《宋史·蔡煜传》记载:“潭、邵间有上下梅山,其地千里,马氏以来,蛮人居之,号曰莫徭”。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蔡煜、章惇开梅山,置新化、安化县后,“莫徭”后裔广布散居资水上游的武冈军溪峒。《宋史·蛮夷二》云:“武冈军溪峒,旧尝集人户为义保,盖其风土习俗,服食器械,悉同徭人”。南宋初年,一部分瑶民“客依蛮峒”(见《宋史·蛮夷二》);一部分则“挈家远徙,官失其税”(见《宋史·蛮夷二》)。武冈峒瑶杨再兴父子,乘机兼并土地,“自建炎中侵占省地民田几二十年”(见《宋史·蛮夷二》)。武冈军所属三县,均为瑶酋占有,可官府仍按户籍课征乡户弩手之税,引起不满。杨再兴于高宗建炎末(1130)至绍兴初(1131),聚众举行武装反抗。绍兴四年(1134),湖南安抚使席益遣统制吴锡率官兵征讨,破其寨,杀千余人,对杨再兴父子实行招降。南宋的统治相对稳定后,选派武冈军守臣前往任职,允许溪峒与“省地”互市,对溪峒内部的纷争,不予介入,杨再兴亦愿归还所占省地民田。绍兴二十四年,杨再兴的儿子杨正修、杨正拱再度起兵反抗,九十团峒的瑶人起而响应,攻打武冈及全、邵、永数州。宋廷复派统制李道率官兵讨伐,双方交战数月,杨正修、杨正拱相继被俘,后被处死。这次起义持续20余年,失败后,瑶族在境内失去反抗能力,大批南迁广西一带。时居城步的赵姓瑶族便携带《评王券牒》,南迁广西恭城,而后徙转云南河口,最后迁到泰国(广西民研所姚舜安研究员考证,见《民族研究》1988年第二期。)。有的瑶民或退居深山,或讳其所出,客依、融合到苗、汉等民族之中。原徽州酋帅杨氏所领的“蛮峒”,便接受大批瑶民的“客依”,后来也被人混称为“武冈徭人”。
  自元迄明,瑶族在境内外迁内徙,连绵相继。新宁八峒的危、蒲、沈姓瑶民,系元初从广西义宁(今龙胜)、古宜(今三江)等地北徙桃盆峒花竹山一带定居。今隆回小沙江一带自古为梅山峒地,据奉姓、沈姓等族谱记载,奉、沈、蒲、刘、步、回、丁等姓花瑶,元代因受统治者的歧视和征讨,被迫离开世居的江西吉安田卢,西徙贵州,后又辗转广西桂林一带,元末再从桂林从北徙,经义宁、城步迁至今湘西南的洪江。明太祖洪武年间,从洪江迁居溆浦龙潭等地,以后更向深山密林徙进,插标为记,相继定居今隆回县西北的麻塘山、小沙江、龙坪、虎形山、茅坳等地和今洞口县大屋瑶族乡和桐山一带。新宁雷、蓝、江姓瑶民,明代洪武年间,也先后从今城步南境迁入黄崖、大绢、麻林等地。明成祖永乐年间,今洞口县溪的阳、杨、雷、蓝、李、石、覃等姓瑶民,陆续从会同、黔阳、靖州等县徙入溪一带。嘉靖、隆庆年间,广西桂林西境的古田韦银豹领导的壮、瑶民起义失败后,全州“八排瑶”的一支向北流徙今城步蓬洞一带。
  清代,瑶族在境内的分布,虽有继续向深山退避之势,但基本定型。据《皇清职贡图》记载,衡阳以南苗瑶与汉民杂处,宝庆府及武冈州所属几县,均有瑶族分布,“环纡千余里,与苗分类”。瑶民的起事、起义活动也较为频繁,康熙五年(1666)三月,城步石灰寨瑶民李癞子、沈老珰,起兵反对官绅霸占民田。在县治南郊与官兵械斗,杀死驻防千总张启凤等,伤百余人。武冈白茅陇(今属洞口县)、邵阳麻塘山(今属隆回县)两处瑶胞,亦“聚众数万,据险称兵”,声援城步。五月,黔阳县罗翁山沈怀山、克绍宇率瑶民亦向今洞口溪、宗宝、白焦、崇阳等处进攻,“远近皆惊,武冈告警”。后由沅州总兵李逢茂率兵合武冈营兵征讨,黔阳知县张扶翼等遣人入山招抚,才平息事态。康熙年间,湘南瑶民因官兵镇压和驱赶,其反抗斗争跌入低谷,一部分瑶民被迫徙移他乡,时居江华县的赵姓、盘姓瑶民,先后迁至新宁、东安接壤的山地游耕,其中一支落籍今新宁县靖位乡源水村。
  清雍正十二年(1734),城步县家浆山瑶民蒲寅山与绥宁瑶民奉老一(亦说凤老一)聚众起义,以家浆山、竹岔山为根据地,“纠众拒官兵,杀伤官吏”。次年在应声岩败城步知县蒋德重、永州千总龚作和武冈营游击蓝美林。乾隆元年(1736),宝庆协把总李如松率兵攻家浆山,又被义军处死。乾隆二年,为便于对蒲寅山义军的防御和镇压,移新化县白面巡检司至城步寨头,置寨头巡检司。四月,由襄阳总兵李琦挂帅,调靖州、宝庆、辰州、镇竿各营官兵进攻竹岔山。义军埋伏于龙开口,打死官兵300余人。六月,官兵由义军内奸引路,从家浆山攀绳而上,袭入瑶营,尽杀义军。附近瑶、苗各寨成丁男子或被杀害,或隐避他乡;妇女及其15岁以下幼儿被官军劫掠。相继在“附近省会隔越苗疆之处变卖,得价以分尝有功兵丁(见乾隆四年《谕安插城步、绥宁瑶妇子女》。)”。此举激起城步、绥宁及邻近广西的瑶、苗、侗等各族同胞普遍反对,从而导致湘桂边境乾隆年间苗、侗、瑶民大起义。
  道光十四年(1834),新宁县麻林峒瑶民蓝正樽,组织龙华会,以斋教为掩护,在瑶民中宣传反清主张。邻近八峒的城步、武冈等地瑶、苗、汉族同胞纷纷入会。道光十六年二月,蓝正樽在九龙塘称王拜将,兵分两路,从安心观与城步威溪进攻武冈州城。二十七日,蓝正樽一路义军临武冈城下,知州徐春诈降,义军直入时,伏兵四起,猝不及防,伤亡惨重,被迫退守蔡家塘。而后,蓝正樽携子琢玉逃往广西,在金秀瑶区继续从事天地会的反清活动。蓝正樽起义失败后,株连八峒瑶区,黄卜峒瑶民雷再浩毅然接过义旗,筹划再度起义。雷再浩与县人李辉、广西全州李世德等,创建“棒棒会”,在新宁及湘桂边境瑶、苗峒寨发展会员,全盛时会员近2万人。道光二十七年十月,雷再浩聚众集结黄卜峒,新宁知县李博闻知,与江忠源率官军和团练进攻征讨。雷再浩义军避其锐而南下广西,攻占全州。湘、桂两省巡抚急令调兵“会剿”,义军多次打败官兵及团练进攻,终因力量悬殊,被围困于全州。十二月,义军经殊死决战突围,返回新宁县西境,雷再浩与江忠源等作战失利,起义失败。
  清末,湖南境内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改土归流”全面推行,宝庆府及州、县与邵阳县十六瑶峒(今属隆回县),武冈州十三瑶峒、二十瑶团(今属洞口县),新宁县瑶区八峒的政治隶属关系进一步强化,瑶峒、瑶团的瑶总、峒长,不再由瑶民推举,改由州、县委派。民国时期,又废峒设乡,保、甲制度在瑶区随之建立,瑶族长期以来插标为记、耕山为业的游农经济生活更趋于稳定。
  境内的瑶族主要分布在新宁县西南境、洞口县西部与隆回县西北部;城步苗族自治县东南境和绥宁县西北部也有部分瑶族散居。1990年,新宁县有瑶族12756人,聚居在麻林、黄金两个瑶族乡和靖位乡源水瑶族村。洞口县有瑶族8473人,主要分布在溪、长塘、大屋3个瑶族乡及月溪、渣坪、桐山等地。隆回县有瑶族6151人,聚居或散居在虎形山、茅坳两个瑶族乡和小沙江镇、青山、麻塘山等乡。城步有瑶族2276人,散居在兰蓉、清源、大阳、汀坪、蓬洞、杨梅坳等乡。绥宁县有瑶族1641人,分布在联民苗族瑶族乡及金趿、水口等地。还有421人杂居在市区和武冈、邵阳、新邵等县。
  第二节 语言与习俗
  一、语言
  境内瑶族居住分散,使用语言的情况差异较大。隆回县虎形山、茅坳、小沙江一带和洞口县大屋、长塘及城步清源、兰蓉等地瑶族所操用的瑶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新宁县黄金、麻林等地瑶族所讲的瑶语近似汉藏语系苗瑶语族布努语支。洞口县溪、绥宁县联民等地瑶族所讲的语言近似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的南部方言。本志简要介绍隆回县小沙江瑶语如下:
  (一)语音
  声母及例词
  ppi212 伯父
  bbi45 梦
  mnaŋ325me31 眼睛
  mpmpe212 骂
  ffu325 富
  p'p'i45 阉
  b'b'ei325 软
  wwa325 二
  mp'mp'eŋ 炒
  vvaŋ22 我
  ts tsl45 米
  dz dze212 洗
  s si325 锡
  t' t'i45 尺
  n nie22 这
  tl xou325tlu45 铁
  ntl naŋ325ntle325 太阳
  tɕ tɕi22 茶
  d〓 d〓i31 梳
  ɕ ɕ i45 书
  k' k'u31 十
  ŋ ŋ325 芽
  kw kwei45 贵
  gw gwe52 湿
  ŋk' naŋ212 ŋk'ao212 裤子
  q' q'ai31 窄
  x xio325 声音
  gw gwei325 寻找
  nq nqo44 漏
  nx nxo212 重
  φ i325 菜
  ts' ts'1212 伸
  dz' dz'en45 暗
  t ti325 谁
  d dio212 呕吐
  1 li44 犁
  t1' tl'io325 大
  nt1'mtl'oŋ31 舅父
  te'te'iei 31 叔母
  〓 〓io ŋ'45 年轻
  k kei 325 赶
  g go44 捉
  x xie212 怕
  kw'kw'ai31 缺
  xw xwai52 坏
  q qei212 拿
  gxou325 geŋ212 姜
  qw qwe44 黄
  xw xwei52 舀
  ng nge31 勤
  nqw nqwei 22 流
  声母说明:共有50个声母(不包括零声母)。舌面前音的发音部位在舌面
  与舌尖的交界处。p音位包括p和B俩音值。q、x后接自成音节的鼻音时,趸
  无气流通过。v音值为V。
  韵母及例词
  1 tsl45 米
  ie ie52 饭
  io io25 近
  ia ia31 力气
  u u45 浇
  e ŋ22be45 猪
  εikwεi212 宽
  i i325 菜
  ieiiei45 飞
  iou iou45 小
  iaoiao212 住
  uexou325tue325 地(旱地)
  eixou325pei44 花
  ewnaŋ325weu325 簸箕
  o po 44 理
  a a52 不
  ao ao52 祖母
  ÕnÕ32 累
  y y31 枯
  en dz en45 暗
  eŋpeŋ31 平
  iεŋpao44liεŋ52 狼
  ioŋnaŋioŋ212 山
  inŋiaŋ25 好
  nn44 去
  oupou325 三
  aiai52 藏
  ēna325mē 眼睛
  iãtɕiã44 匠
  yenaŋ325ye22se45 身坏
  iŋiŋ325 苦
  εŋp’εŋ52 靠
  oŋoŋ25 肿
  aŋxou325aŋ 水
  mm31 你
  ŋ'ŋ31 偷
  韵母说明:韵母共36个。εi音值为e1。eŋ和εŋ,在小舌音声母后音值为wŋ和rŋ。e在舌面前音声母后音值为ieŋ。前鼻音韵母只有一个,即en。自成音节的鼻音有三个,即m、n和ŋ。a、ai、ao、ia、iao、iã、aŋ、iaŋ实际音值为A、Ai、Ao、iA、iao、iã、aŋ、iaŋ。
  声调及例词
  22调 pa22 把(一把刀)
  44调 ka44 跨
  45调 lao44pa45 哥哥
  52调 a22pa'52 爸爸
  31调 pa31pa325 耙
  212调 ba212 补
  325调 pa325 掷
  ma22 细
  nai44 人
  ma45 听
  ma52 握
  ko22ma31lu45 公路
  qa212 借
  ma325 病痛
  声调说明:声调共7个。212调的调值间于212和213之间。主要变调规则是:212调连接212调时,前者变读为22并略升,但还不到23。同一词中,212音节后接325音节时,212变读为52。同一词中,两个325调相连时,前者变读为45。本文的连续变调不另标出。
  (二)构词特点
  在瑶语固有词中,单纯词较多。单纯词绝大部分是单音节词,它包括绝大部分动词、形容词、量词和副词。多音节的单纯词只有一些状词和个别其它词。如;1iaŋliei22“影子”等等。
  在合成词中,有前加成份的很多:几乎所有的实物名词都有前加成份。如:条状物名称都以tei44(条、蔸)开头,块状物名称前有qai52(块、张),植物名称一般以xou325(种类、个),动物名称一般为η22(只),但“虎”、“狼”等凶猛动物名称则以pao45开头,亲属称谓的他称多是nai44(人)开头等等。
  两个或两个以上基本成份构成的修饰式合成词的名词,其中心成分一般在前,如“蒜头”pi22(果实)i(菜)45sai45(果实菜蒜)。一些联合式合成词的构成方法与汉语不同,如:“兄弟”wo212(妻)kwei212(妹),“夫妻”pu22(二)wo212(妻)等等。
  另外,在瑶语词汇中,有很多原有词和汉语借词并用的现象,如“是”是借词,读ɕi52,但在“不是”中,“是”是原有词,读nioŋ31。“不”在“不是”中读a52,而在“是不是?”中则读汉语借词的音p'u45。再如:“一”读音为i325,但在多位数开头的“一”读作i212,而在其它地方则一律读iei212。“三”在三十至三十九的数中读saŋ212,在其它地方读作pou325。“二”在二十至二十九的数中读〓ia212,在其它地方读作va325,等等。
  (三)语法特点
  语序和虚词是瑶语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瑶语的基本语序为主语在前,谓语居中,宾语在后。状语在谓语之前,补语在谓语之后。数量词组和表领属关系的词作定语,一般在中心词之前;名词、形容词作定语,一般在中心词之后。如:“红衣服”ao212(衣服)tai31(红)、“爬满青藤的木屋”naŋ325(个)pia212(屋)tsa325(木)xou325(种类)mpa325(藤)bio325(专)qao44(爬)paŋ212(满)kwa31(着)。
  虚词的语法意义也很重要。如:句末语气助词io22表正在进行,尚未完成的现象。kwa44表已经完成的动作行为。句中语气助词lo22可以加强语气。比如:nqa45meŋ44bou441o22ioŋ52?“哭有什么用罗?”瑶语中没有表领属关系的结构助词。如:“我的狗(狗为单数)”vaŋ22(我)ŋ22(只)liaŋ52(狗),“我的狗(狗为复数)”vaŋ(我)22xou325(种类)liaŋ52(狗)。
  词汇附录
  天 naŋ325waŋ44
  月亮 naŋ325tl'a45
  水 xou325aŋ325
  太阳 naŋ325ntle325
  星星 naŋ325qaŋ325
  河 tεi44q'aŋ45
  山 naŋ325ioŋ212
  土 ka22le44
  石头 naŋ225io325
  年 tɕioŋ45
  去年 qa45tɕioŋ45
  正月 tɕia212nie31
  今天 ne44nel'e325
  白天 qa44ntle325vaŋ44
  牛 ŋ,22ŋ’44
  马 ŋ’22m〓22
  龙 ioŋ44baŋ325
  鸭 ŋ22a45
  鱼 ŋ22bio22
  蚂蚁 ŋ22p'ie212
  毛 xou325pi325
  松树 tei44tsa325ɕioŋ325
  稻子 xou325bei22
  萝卜 pei22p'ao22
  马铃薯 xou325de44kwei325teiou44
  黄瓜 xou325pie212kwa325
  白菜 i325kwao325
  桃子 xou325pie212kwei44
  叶子 52noŋ44
  头 naŋ325tsiei212
  眼睛 maŋ325m〓31
  手 tei44pu22
  人 nai44
  女人 qa44p'ei52nai44
  祖父 nai44pou52
  父亲 nai44pa52
  哥哥 lao44pa45
  弟弟 lao44t'ei52
  田 xou3251iŋ44
  铁 xou325tlu45
  火 naŋ325tao22
  今年 nie22tɕioŋ445
  明年 po325tɕioŋ45
  二月 xŋ31nie31
  昨天 qa45ntle325
  夜星 qa31ma22vaŋ44
  水牛 ŋ’44aŋ325
  猪 ŋ’22be45
  公鸡 pa52qai325
  乌鸦 ŋ22la22a45
  蛇 ŋ221e325
  虫 ŋ22qei325
  树 tei44tsa325
  竹子 tei44po44
  小麦 xou325m31
  甘薯 xou325de44pei22p'ao22
  瓜 xou325pie212
  茄子 xou325pie212tsuei45
  红辣椒 pie212tai31
  草 xou325so212
  花 xou325pei44
  脸 naŋ325moŋ212
  嘴 naŋ325la45
  脚 tei44xa325
  男人 qa44taŋ325nai4
  瑶族人 qm31nai44
  祖母 nai44ao52
  母亲 nai44mai52
  姐姐 nai44tɕia325
  妹妹 taŋ45qwei212
  丈夫 tɕi31nai44
  儿子 nai44taŋ325
  房屋 naŋ325pio212
  村寨 naŋ325tɕioŋ31
  裤子 naŋ325k'ao213
  草鞋 naŋ325gu45
  米 xou325tsl45
  盐 d〓o212
  菜 i325
  碗 naŋ325tai22
  梦 bi45
  看 biou33
  吃 naŋ44
  喊 nqou325
  踩 t'i31
  走 nie44
  睡 pei45
  抬 t'ai325
  数 xio212
  穿(穿衣) tl'eŋ22
  洗(洗手) dze212
  放 k'a31
  要 ia212
  唱 tɕ'iaŋ325
  答 do325
  还 pao44
  打 hou52
  哭 nqa45
  不是 a52〓ioŋ31
  回来 to451o22
  回去 to45m44
  死 te31
  妻子 nai44wo213
  女儿 nai44p'ie52
  门 naŋ325tioŋ44
  衣服 kai52ao212
  裙子 qai52teŋ325
  布 qai52di325
  饭 ie52
  肉 qai44
  刀 Pa31tao325
  筷子 tei44tiao31
  鬼 piao44
  听 ma45
  说 koŋ212
  拿 qei212
  站 siou212
  坐 d〓io312
  做 ie45
  砍 p'a52
  杀 ta45
  穿(穿鞋) tiou45
  洗(衣服) ts'o45
  埋 po44
  遗失 lai44
  问 ne31
  借 qa212
  骂 mpe212
  笑 tia52
  是 ɕi52
  来 te44
  去 n44
  在 〓oŋ325
  大 tl'io325
  小 iou45
  低 nge22
  方 xoŋ45
  短 laŋ212
  近 io45
  少 tɕiou31
  弯 liei31
  软 b'ei325
  黄 que44
  白 kwao325
  美丽 wo212
  好 iaŋ45
  快 tie52
  热 ɕio212
  甜 qei325
  辣 p'ie31
  痛 rna325
  一 i325
  三 pou325
  五 pia31
  七 tɕia31
  九 ko44
  十一 k'u31iei212
  零 neŋ44
  个(指人) nai44
  庹 kwεi44
  斤 koŋ325
  我们 vaŋ22kaŋ33
  他 noŋ212
  这里 nie22t'o325
  那(较远) wo45
  谁 ti225
  高 xiŋ325
  圆 lai325
  长 to212
  远 ko325
  多 tɕoŋ325
  直 d〓oŋ325
  硬 te212
  红 tai31
  蓝 p'o2125
  黑 qoŋ31
  丑 ŋ’325
  坏 xwai52
  慢 le44
  冷 niaŋ45
  苦 iŋ3
  锇 siei325
  愚蠢 q'aŋ31
  二 wa325
  四 tsiei325
  六 tiou45
  八 si31
  十 k'u31
  二十 nia31ku31
  半 pai325;dei212
  个(指物) naŋ325
  亩 biou22
  我 vaŋ22
  你 m31
  这 nie22
  那(近距离) m45
  那(更远) dao22wo45
  哪里 ti325t'o325
  多少 qa325tɕioŋ325
  也 ia31
  小沙江(地名) sai45koŋ45
  老山(地名) pu31do325kou45
  常常 xei52
  不 a52
  虎形山(地名) pu31noŋ44
  茅坳(地名) qeŋ45kao212
  (瑶语执笔 李明栋)
  二、习俗
  境内瑶族风俗古朴,具有独特的民族特点。据《文献通考》记载,瑶族“绩织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裁制皆有尾形。”清代以来的境内瑶族服饰仍保留着这种民族风格。隆回小沙江、虎形山等地瑶族,妇女喜绣花服饰,人称花瑶。其男子服装,除头巾为青白二色交织的花格布外,对襟短衫、裤子、腰带、绑腿等,均为青一色,且冬夏无别。妇女服饰则别具一格。花瑶女子发结辫盘于头,用丈余长的红、黄等亮色毛线编织成的结发带系扎,层层缠绕,成大圆盘,直径宽达尺余,外覆青白色交织的方格布为头巾,并系以缨须、银铃等饰品,五彩缤纷,耀人眼目。花瑶女子普着素色衣、刺花裙,脚系绑腿带,身缚花腰带。上衣对襟无领,开口于胸,里衣长盖蹩,外衣长近踝骨,袖口与衣下摆均刺绣彩色花边或以花布滚边。衣扣以红、蓝布结成,里衣每边6个,外衣每边10个,每两个缀一起,纯为装饰。腰带以8节以上圆筒形彩布连缀而成。圆统裙最讲究花色,裙以粗纱白布为料,前幅以细股彩色毛线或彩线挑刺成菱形、三角形、梯形、矩形等几何图案,裙中、后幅以素色纱线挑刺花、鸟、走兽图纹,裙脚亦以花布滚边。绑脚带以白布为底,边沿刺花,绑时由下而上,形成节节彩纹。
  新宁的瑶族称盘瑶。男子蓄长发,缠绣花包头,束腰带,扎绑腿,穿草鞋。女的亦蓄发,每三个月用蜡固定为凤头、狗头等式样,耳带铜钱大的耳环,穿对襟衣,束腰带。已婚者,其发耸立如和尚帽;未婚者,头发戴蓬架如凤头,包头巾长达脚后跟,穿凤头尖绣花鞋,劳动时才着草鞋。
  洞口溪的瑶族称青瑶。妇女穿的衣,其长过膝,袖口宽大,有的大到卷起袖筒,可以从肋下拿出奶子哺乳小孩。腰系绣有花纹或青、白、蓝三色布配制的腰带和围裙。裤以青、蓝两色为主,裤筒很大。头上喜缠包头,以丝绉做成。有的顶部挽髻,再罩上用白布折成船形的浆毛巾。不缠足,鞋子前端尖而翘,状为斑鸠嘴,称勾勾鞋。戴的大耳环,可垂至肩上。胸前佩带挂扣,直罩着乳峰,挂扣的中间,拖四条银练至腰部。男子夏天穿背心,其它季节,着对襟短衫,裤筒大,稍长于膝,脚穿双层白布袜,双鼻鞋。冬天,有的头缠青布印花巾,有的戴大风帽,老人脑后蓄长发六寸许,称搭搭毛,也有的织成小辫子。
  城步东南山地的瑶族系盘瑶的一支。妇女头上束发冠箭,故又称箭瑶。男女衣服多数没领头,没扣子。女衣尚花彩,滚红、绿宽边,缚长腰带,穿绣花裙;脚不穿袜,只缠布带,穿尖尖绣花鞋。头上缠包头巾,长约丈余。有些男子也留头发,自谓不留发便不能糊口。
  境内瑶族大部分以大米为主粮,红薯、玉米和蕨粑亦是重要食物,常大米、红薯、玉米混吃。瑶族同胞善饮酒,男性尤喜聚饮,互劝为礼,酩酊方散。城步东南山区瑶族与苗族一样,喜喝“油茶”,有的人家喝“油茶”一日三餐,饭前必食。新宁、城步等地瑶族,还忌食狗肉。箭瑶每当收割尝新,必先敬狗。
  瑶族住宅,新宁和洞口溪、长塘等地多木结构房屋。新中国成立前,木架竹壁茅草或杉皮盖顶居多,富庶人家才是木架板壁青瓦盖顶。靠山之处,亦有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的吊脚楼。隆回等地瑶族住宅,历史上一般是筑土为墙,多茅舍陋屋,矮小狭窄,采光不足。尤其多数睡无床铺,仅设四方火塘,供炊事、取暖,火塘周围置矮脚板凳,人卧凳上度夜。寒冬于火塘中置三角铁架,以柴草生火取暖。新中国成立后,瑶族逐步改建瓦房、楼房,并注重采光通风,与汉族差别不大。
  瑶族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较自由,一般先由青年男女通过节日聚会唱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经父母同意后结婚。城步、新宁等地瑶族招赘习俗较浓。隆回瑶族女子结婚时,以犁头与锄头作嫁奁,新娘同媒人和陪嫁人擎伞而行,新娘将新郎送来的衣服全都穿在身上,并将袖口和裤脚边露在外面,从内到外,一件比一件长,每件至少长一寸,层层现出色彩斑斓的花边。新娘到了男家,当天不入洞房,也不与新郎见面,双方宾客陪同新娘在火塘屋,通宵达旦对唱山歌和嬉笑“打蹈”。“打蹈”就是坐在异性腿上顿屁股。“打蹈”前双方讲几句客套话,大意是“对不起,要借您尊贵的轿子坐一坐(即膝盖)。”对方则答:“只怕我的轿子贱,您温暖的屁股不愿坐。”讲完以后便向对方膝腿上坐下,男性可坐女的大腿,女性亦可坐男的大腿,并且可双方挽着脖子,边顿边弹,亦说亦笑,闹到天亮方休。
  瑶族多行土葬。隆回瑶族,老人死后,请瑶族巫师,为死者“瘪皈”(与汉族放阴相似),寻死者阴魂下落何方,处境何如。巫师装作已问明情况,将死者的话给后人“颁巩斜”,意为赐福分。也有做道场的,亲友不送礼,只来吃饭凑热闹。
  境内瑶族节日较多,几乎每月都有,影响较大的有隆回瑶族的讨念拜、讨寮皈节,城步、洞口瑶族的过老鼠年,新宁瑶族的庆鼓堂、盘王节等。
  讨念拜节,意译是月半所过的节。隆回小沙江瑶民每年农历五月十五至十七日,在水洞坪举行讨念拜节。传说明神宗遣兵镇压这里的瑶民,瑶民坚守抵抗,到三年后的端午节,瑶民驻守的“歇官寨”被官兵攻破,遭受杀害,血流成河。因此,歇官寨改名血光寨。这几天也就是瑶民雪耻的纪念日。
  讨寮皈节,意译是逃脱凶恶的菩萨。此节分二段举行,第一次是农历七月初二在茅坳举行,隆回小沙江的瑶民要过了这个节日,才吃黄瓜和白瓜。传说宋朝末年,当地瑶民的祖先在江西吉安田卢地带,遭到当地赵、鲁二督统镇压。七月二日,有些孕妇逃到鹅颈大丘的黄瓜和白瓜丛中,哀求饶命,才幸免于死。因而起誓:永传后代,要越过七月初二,才能吃黄瓜和白瓜,违者子孙不昌。第二次是农历七月初八至初十,在小沙江举行,传说清朝雍正元年(1723),当地一豪绅追赶麻洞瑶族四姓七姐妹而引起反抗,豪绅却谎报瑶民谋反,请求清兵镇压。瑶民先后在大沙江和小沙江奋战,后退至麻塘山,据险而守,清兵只好议和。当时瑶民把战地称作大杀光和小杀光,以后为求民族团结,才改名大沙江、小沙江。节日里,瑶民都盛装,到集会地点尽情欢乐,周围汉人,亦参与同乐。随着历史的推移,渐渐变成了人们赶集聚会,青年男女赛歌对舞、谈情说爱的节日。
  过老鼠年。城步东南山区瑶族,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八日,早餐必吃老鼠肉,谁家吃的鼠肉最多,就预兆他家来年五谷丰登。因为家家要吃老鼠肉,故称过“老鼠年”。食前先用鼠肉敬盘王和五谷大神。传说古时老鼠为害严重,瑶民种庄稼,种得多,收得少。瑶民便去问盘王,盘王说是老鼠作祸。大家按盘王的旨意,在谷子成熟的季节,纷纷到田边地头去捉老鼠,或下夹,或装笼,或挖鼠洞,捉到了老鼠,便将老鼠肉腌制起来,留着过老鼠年吃。洞口雷、蓝两姓瑶族则于农历十一月十一日过此节,这一天,每家桌面上除酒、肉、鸡、鱼外,要特意摆一盘老鼠肉,称为过老鼠年。传说他们的祖先原住沅江上游,被姓向的财主逼着外逃,一对青年男女深夜逃进荒洞里,正饿得发慌,恰好一只大老鼠从洞外窜入,他们捉住了便用火烧着充饥,后人为纪念此事,定作节日。
  庆鼓堂,又称“打鼓堂,庆盘王”,是新宁八峒瑶族的重大庆典。每年秋后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内容与城步苗族的“庆鼓堂”相近,以祭祀盘王和诸神为主,整个活动以牛角为号,敲锣打鼓,载歌载舞,将祭祀祖先、祈求诸神保佑和欢庆丰收融为一体。
  盘王节,又称“跳盘王”,流行于新宁源水瑶族村。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为节,瑶胞欢聚歌舞,举行祭祀盘王的活动。每隔三、五年,还要举行“调盘王”(即“还盘王愿”)。活动中以鼓舞为主要内容,男女青年连袂而舞,击长鼓,谓之“踏摇”。传说此日是其祖先盘王的生日,又时值收获季节,因而节日活动较为隆重。
  第三节 经济与文化
  一、瑶族地区经济
  宋、元至明、清,瑶族迁徙或避居在境内的高寒山区,“插际为记”,耕山为主,烧畲开荒,是湘西南山区的主要开拓者。其时,瑶族社会生产力发展较快,铁制农具、水利灌溉、狩猎、采集、纺织均有较大进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分化日趋明显。今隆回、城步等地瑶区出现山主、自耕农、佃农和山丁。尤其是明末到清代,汉族地主和木商大量进入瑶区,以及瑶人中极少数人变成山主,他们大肆掠夺瑶民土地,迫使大部分瑶民有的借土耕种,承受高额租赋;有的种树还山,即瑶民在一处耕种三、五年,树长成材,土地和树木均交还山主或地主,又他徙借耕,生活漂泊不定。新宁八峒和今洞口溪等地瑶区,自然条件比隆回等瑶区要好,瑶民以经营农业为主,兼营林业和副业,其生产方式、耕作方法受汉族影响较大,封建地主经济的发育与附近汉族地区相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瑶族结束受岐视,遭侮辱,政治地位低下的历史。通过土地改革,瑶民有了自己的山林田土,从千百年来的插标为记过山垦殖转入定居生活。瑶族地区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林、牧、副业迅速发展起来。自5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便在境内瑶族聚居区开展以兴修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改善高寒山区的生产条件。并推广农业技术,改革耕作制度,改良土壤,引进良种,提高瑶区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山林、水能、草山和药材等资源也得到逐步开发。洞口溪、大屋瑶族乡是县内有名的林业基地。新宁黄金瑶族乡建有境内仅次于南山的牧场——枫木坪牧场。隆回小沙江瑶区已建设成为远近闻名的盛产金银花、天麻、杜仲、白术、黄柏、苡米等的药材生产基地。在新宁麻林瑶族乡,瑶民为大局牺牲局部利益,将平坦肥沃的大圳建成水库,为境内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大圳灌区的龙头水库。境内瑶族居住在高山峻岭,道路崎岖险峻,自50年代末修通新宁至麻林的公路后,相继修通金石桥至小沙江、江口至溪、小沙江至茅坳、山门至大屋等通往瑶区的公路。至70年代,实现社(乡)社通公路,结束瑶区运输千百年来靠肩挑背负的历史。自70年代开始,境内瑶族聚居区在发展传统造纸业、编织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社队(乡镇)企业,其中洞口溪瑶族乡办有以水电站、造纸厂、木器厂、林工商公司为主体的集体企业7个,村办企业有6个,乡村企业总收入达500多万元,其中工业企业收入300多万元。该乡大江水电站、辣子洞水电站年发电量600多万度,除供本乡用电外,还与黔阳县并网,年输出300多万度。溪造纸厂生产的打字纸、双胶纸、有光纸等产品,行销省内外。
  二、瑶族文化
  境内瑶族民间文学源远流长,口头文学极为丰富。有反映人类起源和民族来源迁徙的神话传说,有述说历史和英雄人物的故事,有寓意深刻的寓言、谚语、笑话、谜语等。瑶族无论男女老少能出口成歌。每逢节庆,常常歌声遍野;男女对唱,有时通宵达旦。民间流传的汉文手抄本《过山榜》,是瑶族民间重要的历史文献,记述了该民族的起源、姓氏由来、祖先迁徙以及有关过山耕种等内容,瑶族自称为《坪王券牒》。相传是“评王”颁发给瑶民的,是保护瑶民权利的“护身符”。带着这个文献,可以取得当地官员的允许,自由地耕山种地,不服役,不赋税,故瑶民迁徒必定携有《评王券牒》。城步兰蓉、洞口大屋等地发现的《过山榜》,还记载了瑶族盘、沈、郑、黄、李、邓、周、赵、胡、冯、蒲12姓的由来和迁徙情况,是研究瑶族民族源流、迁徙发展和历史文化的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城步黄伞、漆树田瑶族历史上曾流传有一种妇女专用的瑶字,被专家鉴定为一种语句团符号文字。瑶族有许多优美的舞蹈,如长鼓舞、采茶舞、伞舞、盘古舞等。其中长鼓舞,以两头粗中间细的长鼓为舞具边击边跳,有男女对舞和两男两女合舞等表演形式,击鼓有文武之分,文者柔美,武者粗犷,大多模仿生产、生活中的有趣动作,矫健活泼。80年代,洞口长塘瑶族舞蹈《棕包脑》还由湖南电视台拍成电视播放。瑶族民间工艺历史悠久,建筑、服饰和生活用品,都有式样别致、精致美观的图案花纹。挑花、刺绣、织锦、编织是瑶族的传统工艺。妇女挑花时,不需事先绘制图案,而在织布的经纬交织处,一针一针地挑出各种色调的图案来,充分显示瑶族妇女的艺术才华。1984年9月,反映隆回瑶族传统工艺和民族风情的《春到瑶山——隆回小沙江摄影展览》曾在北京王府井展出,受到各界好评。
  瑶族学校教育发展缓慢。清乾隆年间,境内瑶区才有“或成于官”、“或捐于民”而办成的义学6所,即邵阳县隆回乡2所(今属隆回县小沙江区);武冈州2所,一在千丘田(今属洞口县长塘瑶族乡),一在荆竹坪(今属洞口县渣坪乡);新宁县2所,分别在八峒瑶区的沙洲和贺归岭。民国期间,境内瑶区亦推行乡设中心小学,保设国民小学,但校舍多为破庙废祠,校具简陋不堪。民国36年(1947),邵阳县政府曾拨专款,发展瑶民教育,在今隆回虎形山瑶区建私立开化小学。邵阳县长徐君虎两上瑶山,还带了两名品学兼优的瑶族子弟下山来县城中学就读,经费由政府资助。是年,徐因热心教育,获省教育厅嘉奖。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境内瑶区,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乡建有初中和完小,村办有小学,方便瑶族儿童就近入学。80年代,还在武冈师范办有民族班,定点招收瑶族考生。1990年,又在隆回茅坳、新宁麻林两个瑶族乡建成两所寄宿制中心小学。
  第三章 回族
  回族,是国内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最广且历史悠久的一个民族。邵阳市是湖南回族人口最多的居住区之一,市辖3区、9县均有回族分布,以市区和隆回县为多。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历史典籍称回族为“回回”。“元代回回遍天下”,元末,境内便有朝廷委派的回族流官。武冈路总管府外家奴和判官撤的迷失便是回回人。回族大批徙入并定居境内,则始于明初。洪武初年,宝庆卫从益阳移至邵阳,因征调和用兵,一批回回将士及屯垦人户从南京、北京等地进入境内,不少人因而定居落籍,成为邵阳回族来源的主要成份,也是进入湖南最早的一支回族。
  明洪武元年(1638),马姓回族先祖马成从南京迁来,典籍称为“金陵马氏”。《马氏族谱》记载:“公讳成,吾族始迁祖也,世居江南通州泰兴县(今属江苏省)。元至正时,官枢密院使,丰采百僚。明洪武改元,公挂冠嘉遁至湖南宝庆府,爱其山水之胜,遂卜居于郡垣之西。”道光《宝庆府志·氏族表》的记载亦与之印证:“百户马氏,其先曰成,南直隶通州泰兴人。洪武元年隶宝庆卫籍。”是年,张姓与苏姓回族,也从北京迁来宝庆。道光《宝庆府志》记载:“指挥张氏,其先曰璞罗德,北平三河人。洪武元年,授宝庆卫指挥,食屯田百余亩,于武冈之车林铺鸡脚塘(今洞口县石背乡车轮村)”。璞罗德到湖南任职后才始用张姓。《张氏族谱》中记载,璞罗德“原属回教经名”,后来“赐姓于明初”,始称张氏。苏姓回族始迁祖苏通,系北直隶顺天府人,和璞罗德一起授指挥之职,征调到宝庆府,居于宝庆城西黄土墙。洪武二年(1369),又有海姓、蔡姓回族分别从北京和南京迁来宝庆。
  马、张、苏、海、蔡等回族始祖定居宝庆后,城内马家巷、张家冲、苏家巷、海家巷、蔡家坪等,均因回民长期聚居而得名。回民后裔有的世居于此,有的从洪武年间开始,因军事上征调及谋生等多种因素,陆续迁徙外地,其迁徙散居范围较为广泛,不仅遍布境内各县,而且到了湖南大部分县份及川、黔、滇、桂等省。
  马氏始祖马成共有五子,其长子、次子及其后代,从洪武末年起,先后随军出征贵州阿黑、都匀,云南肇关、南康,广西柳州及境内武冈、城步等地,达数十年之久。第三子马智自洪武年间徙居武冈县紫阳乡马家渡(今隆回县天福乡黄花村),后又迁至紫阳乡的马家冲(今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其母苏氏亦随子西迁,殁后葬紫阳乡永丰一都六甲(今山界回族乡老屋村),其墓及碑至今犹存。第五子马信,永乐年间从军迁徙到云南。据《马氏族谱》记载,马成后裔因随军出征,有较多的人迁徙到四川成都、泸州及绵竹、隆昌、富顺、内江等许多地方,有一部分迁徙到贵州铜仁、广西柳州、桂林及云南一些地方,有的留居下来在当地镇守并随之落籍。在宝庆府境内,明景泰年间,马成后裔中的一些人随军赴城步征讨苗民起事,遂在城步落籍,后又迁栏牛峒定居,城步始有回族繁衍。
  张姓回族落籍宝庆后,先居张家冲。明永乐年间,除璞罗德长孙张登云的部分后裔留居宝庆城外,其后裔一支从宝庆西徙武冈县车林铺鸡脚塘,世袭耕种屯田,有的辗转迁入长沙府善化、宁乡等县,而后又远徙安徽南陵县;另一支南迁邵阳县青草(今永兴乡青草回族村),其后裔有的迁居宝庆西路桃花坪(今隆回县城),有的远徙广西临桂县。明万历年间,张姓回族的一支迁宝庆北路乌龟坝(今属新邵县)。明中叶以后,还有部分张姓回族,迁居省内沅陵、麻阳、溆浦、东安、新宁等县,有的远徙到四川成都及华阳、什邡、仁寿、犍为等地。
  苏姓回族亦自明永乐年间从宝庆府城内黄土墙,迁南路砀山冲(今郊区面铺乡苏家民族村),以后陆续向外迁徙,《苏氏族谱》记载:“子孙繁衍迄九世至十五世之间,或出仕,或外商,或从军,或工艺,陆续迁蜀、黔、桂、滇各县及益阳、汉寿、武冈、隆回等县。”明成化年间,便有一支苏姓回族迁宝庆东路九龙岭(今邵东县九龙岭乡民族村)。弘治年间,又有一支苏姓回族因从事商贾而定居城步。海姓回族始祖海盟石落籍宝庆后,洪武十三年(1380)又奉调贵州毕节卫,其长子、次子均随父徙黔,第三子留居境内,后裔枝繁派衍。
  清代至民国时期,回族外迁内徙,遍布境内各州、县,又有部分回民因出仕或从商先后从常德、桃源、长沙等地徙入邵阳,加之回汉通婚等因素,邵阳回族除马、张、苏、海、蔡等5大姓外,陆续增加郑、黄、李、杨、丁、杜、邓、刘等姓氏。清光绪年间,张姓、马姓、苏姓等回民,还分别从邵阳城内及东路仰山殿、九龙岭,迁至今新邵东江、陈家桥、光裕堂等地,这种迁徙一直绵延至民国年间。
  邵阳回族大部分居住在市区和邻近市郊及部分县城的交通沿线,呈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状态。居住市区的回民自成街巷,居住农村的也自成村落,形成大小不等的聚居区和聚居点,也有少部分回族散居山区或杂居在其他民族之中。1990年,全市回族有29126人,分布城区的回族4871人,其中西区2978人,东区1893人。郊区有回族6212人,主要分布在面铺乡及茶园头、江北、火车站、石桥、板桥等乡。隆回县有回族11152人,山界回族乡为境内回族人口最多的聚居地,桃洪镇、北山等地也有回族分布。邵阳县有回族2802人,聚居或散居在梽木山乡、永兴乡和九公桥镇。邵东县有回族1417人,主要分布在九龙岭乡及水井头、仰山殿等地。城步苗族自治县有回族1399人,分布在清源乡及儒林镇、汀坪、兰蓉等地。洞口县有回族407人,大部分聚居在石背乡车轮村。此外,新邵县长冲铺乡、武冈县法新乡等地也有回族的聚居点。
  第二节 信仰与习俗
  邵阳回族通用汉语。其先祖早在东迁初期,曾同时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回族迁入境内后,多已改名换姓,并与汉族长期杂居,已将汉语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但在宗教礼仪和经堂教育中,仍用阿拉伯语和阿拉伯文来念诵和书写《古兰经》。一部分回民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还保留部分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回民开设饮食、肉食、副食店铺,仍坚持书写阿拉拍文和汉文相对照的店铺招牌。在宗教信仰和习俗方面,邵阳回族更没有因通用汉语而随之汉化,长期以来保持着自己鲜明的民族特征。
  一、宗教信仰
  境内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明洪武初年,回民从南京、北京等地迁入,伊斯兰教也随之传入境内。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境内的穆斯林,系伊斯兰教逊尼派,有信真主、信天仙、信经典、信圣人、信后世、信前定“六大信仰”,其核心是认主独一,笃信“安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差使,“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安拉使者”。因而穆斯林不信鬼神,家中不设神龛、神位,不摆偶像,也不崇拜祖先。穆斯林的宗教活动,有“五功”,即“念清真言,礼五时拜,持天命斋,散天课财,朝圣原地。”
  明洪武年间,回族定居宝庆府城后,即在保宁街一巷始建第一座清真寺—宝庆清真古寺。永乐年间,苏姓穆斯林从城内迁居苏家冲,随之兴建苏家冲清真寺。马姓等穆斯林徙居武冈县紫阳乡后,于正统九年(1444)建山界占寺。清代至民国时期,境内建清真寺25座,分布在今城区、郊区和隆回、邵阳、邵东等县。清真寺不仅是穆斯林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也是当地回民议事、传播宗教和文化知识的社会活动中心。清真寺由“乡老会”、“寺董会”或寺管小组管理,各寺均有寺产,其租谷收入,为寺内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载入《宪法》。境内的清真寺一部分设有学校,均得到较好保护,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1954年9月,市民政科还拨出专款,维修市区的清真古寺和清真南寺。“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施受到干扰,部分清真寺的宗教活动一度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被占用的清真寺房产陆续退还,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1985年4月,新建市区西湖路,需占用清真南寺大殿宅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修路指挥部,拨出专款,有关部门赞助支持,回民个人捐资,另辟新址重建了清真南寺。是年,座落保宁街的清真古寺大殿,部分基脚下沉,墙壁倾斜开裂,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省宗教事务局和市人民政府拨出专款9万元,帮助进行翻修。1988年9月,邵阳市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市伊斯兰教协会,由海祯祥阿訇任第一会长。自此,境内穆斯林正常的宗教活动,有了统一的群众性宗教团体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习俗
  邵阳回族服饰,基本上和汉族相同,只在履行宗教仪式时,男的多戴白色或黑色无沿帽和礼拜帽。节日在清真寺会礼时,阿訇和信仰虔诚的人,还用长幅白布缠在头上,称为贴斯带。妇女喜戴黑色盖头布,盖头布从头顶直披至肩上,扣在颌下,只露出面部在外,这一习惯在中、老年妇女中一直保持。
  回民饮食禁忌较多,不嗜酒,不食猪肉、猪油,不食病死或其他原因自死的动物,不食一切动物的血液,不食未经阿訇或老师傅屠宰的动物(鱼除外);不食虎、豹、豺、狼、狗、鹰、乌鸦等性情凶恶的食肉类动物,不食龟、鳖、蚌、蟹等动物与鳝、蛇类、鼠类。
  回族青年男女订婚时,先由男女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婚事,一经同意,便让第三者知道,由阿訇证婚,交换男女经名。择偶不合“八字”,定婚、结婚不择时辰。
  境内回族,当老人死后,即行沐浴,称洗“满依体”。妻可洗夫,但夫不可洗妻。沐浴后再用白布作为“克蕃”装殓,不论贫富贵贱,男的限穿三件,女的五件。然后将尸体放进“搭布”木匣内,抬至殡礼处西向放置。殡礼由阿訇主持。墓穴为上大下小的两层长方形土坑,安葬时,在小穴头端用土堆个小枕头,将“满依体”放入小穴内,仰面而卧,头稍偏西,表示对伊斯兰教发源地麦加圣地的瞻仰,然后加盖圆木盖板,掩土堆坟。回民主张速葬,认为亡人入土为安。死后一般在一天内安葬,特殊情况也不超过三天。还主张薄葬,不用任何殉葬品,提倡将死者的部分财物施舍给本族生活贫困的人,或赠清真寺作公用。丧事期间,不放爆竹,不奏乐;埋葬也不选时辰、吉地,只要墓地土质干爽、坚实即可。
  境内回族,每年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三大节日,回历八月回族妇女还要过法图默节。回民在回历九月都要封斋,每天早晨破晓前和傍晚日落后进餐,白天自觉停止饮食,斋戒一月期满,才开斋,因此这天称开斋节。开斋时,回民要沐浴净身,用清水洗全身或部分,分别称大净或小净。在无水时,也要用土代水做土净。再穿上洁净的衣服,并刮须剪甲,到清真寺聚会礼拜。礼拜后,又至亡人墓地诵经悼念。还有些回民,自动乐捐,施舍本民族困难户。还有小开斋节,又称古尔邦节,即从上述开斋那天算起,往后推七十天便是。这天,有的向清真寺赠送牛羊宰牲聚会,接着游坟诵经,表示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圣纪节,又叫冒路德节。在回历每年三月十二日,以纪念伊斯兰教圣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回历八月,是回民纪念穆罕默德女儿法图默的节日。回族妇女沐浴净身,衣服整洁,去清真寺聚会并会餐,阿訇给她们讲伊斯兰教义,赞扬鼓励她们勤俭持家,发扬民族传统美德。因参加者系妇女,又称女人节。
  第三节 经济与文化
  一、回族经济
  邵阳回族自明代落籍定居以来,与汉族长期友好相处。明代丘浚的《丘文庄公文集》称之为:明初以来,各地回回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与汉民相忘相化。回族勤劳检朴,在徙入定居境内的几百年中,为了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他们继承先辈善于经商及艰苦创业的民族传统,创立和形成自己有鲜明特色的回族经济。在城镇,回民大多从事经商,或开店铺,或开作坊,主要经营饮食业、牛羊肉食业、副食业和加工代购等小型行业,从事饮食业的往往兼营牛羊肉食业。开作坊的均系前店后厂,加工销售一条龙。居住在境内农村的回民,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没有或很少有土地,主要靠佃耕、帮工、挑脚担及从事手工业为生。因而他们十分注意精耕细作,在种植好粮食的同时,注重利用地利发展经济作物和各种经营。今隆回山界的回民地处石灰岩丘陵地区,便充分利用少量的土地,种植辣椒、大蒜、生姜等传统经济作物。邵阳城郊北江垄的回民则擅长种蔬菜。城东五里牌一带回民,善利用近城优势,开设磨坊、牛行,收购小麦加工面粉,供应城内饮食店。回族同胞既善于经营谋生,又乐于扶贫济困。凡富有者,每年除自己正常开支外,其剩余财产达到一定数量,便自觉赠给清真寺作为公产,施舍给穷困的人。平时出现遭天灾人祸或生活困难者,常主动拿钱物救济。因而,境内回族经济中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既无巨富,也无赤贫。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境内回民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在农村,通过土地改革,无地或少地的回族农民分得了田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不仅粮食产量普遍提高,而且传统经济作物得到迅速发展。隆回山界回族乡(后改为人民公社)1958年经济作物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向国家交售干辣椒7000担,曾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大会,受到国务院嘉奖。在邵阳市区和隆回等城镇,回族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不稳定的私营个体经济,均纳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轨道,从业人员得到相应安排。与此同时,还办起一批饮食、牛羊屠宰、制革和食品加工的企业,活跃了回族经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精神,制订帮助回族聚居区和城市回民发展经济文化和尊重回民风俗习惯,改善生活条件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减免回族春节和三大民族节日的牛、羊屠宰税,取消对回民的牛、羊和食用植物油的派购任务。在市区和城镇的回民肉食供应中,实行差价补贴。帮助恢复因“左”的影响而停业歇业的回民饮食和副食店,给境内回族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回族文化
  回族是国内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文化,反映着伊斯兰教的思想道德和伦理观念。邵阳回族的传统文化,既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又具自己的民族特点,门类较多,包括诵经传教的宗教文化,体现在服饰、饮食、嫁娶、丧葬、节日、禁忌等方面的民俗文化,还有口头流传的伊斯兰教神话、传说等民族文学,音乐、美术、书法等民间艺术,雕刻、刺绣等手工工艺及武术、耍狮、舞龙、划龙舟等民间体育。清代以来,市郊苏家冲回族的石雕艺术远近闻名。一批能工巧匠将青石刻成大小不一的龙、凤、狮、虎和各种花鸟等装饰品,形神毕肖。苏太庭等工匠还参加过城内青龙桥建筑工艺设计和石雕工程。最能体现境内回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促进回民后代文化进步,提高民族素质有重要作用的,是传统的经堂教育和新兴的回民学校教育。
  经堂教育系明嘉靖、万历年间的著名伊斯兰教学者胡登洲创建,祖籍宝庆的回族张四巴巴是胡登洲的三传弟子。经堂教育,以学习《古兰经》、伊斯兰教的基本知识和教义教规为主,主要在清真寺进行。也通过宗教礼仪、宗族与家庭的族规庭训及回族内部的社会生活来传承,培养阿訇和宗教人才。明、清之际,宝庆府城及武冈县紫阳乡等地的清真寺,每年供养经生10名左右。分初级和高级两种经文班,初级为3年,高级则要10年。掌教的大阿訇,一般要到西北甘肃、青海、陕西等省的大清真寺经堂学习后才有资格。清末至民国初年,因经堂只讲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不学汉文,影响和制约伊斯兰教的传播,经堂教育随之革新。光绪三十二年(1906),北京回族大阿訇王宽与宝庆籍的前清回族举人、时任清学部普通教育司主事的马邻翼一起,在北京牛街创办清真两等学校,即中阿文学校。在其影响下,境内25个清真寺,有12个相继采用这一新的办学形式,将经堂教学改为中阿文教学;在传授阿拉伯文教义的同时,教学汉文和多种学科知识。培养出来的阿訇,中阿文并举,既能传播宗教文化,又能从事各项社会事业;有的还出国留学,成为知识渊博、造诣较深的学者。清光绪三十三年,今隆回苏成璋阿訇便留学日本,系湖南阿訇出国留学第一人。邵阳城郊北江垄回族张春三阿訇,通晓阿拉伯文和中文,长期从事阿拉伯文的翻译。民国13年(1924),编辑出版中、阿文对照的初、高级《阿语读本》,共12册,畅销国内各地清真寺,以后还受聘四川万县伊斯兰师范学校任教,且继续从事翻译工作。
  境内的回民学校教育始于清光绪三十二(1906)。具有“教育救国”思想的马邻翼邀请宝庆籍在本地和国内其他地方的知名人士张惠隆、马邵龄、马任三、马辅翼等20人,秉承“慨回民文化之落伍,非设专校甄陶不足以达民族之平等”的宗旨,组成校董会,在宝庆府城西关外,租赁马氏宗祠地产作为校址,创办清真学堂,马邻翼任董事长,张惠隆为第一任校长。光绪三十四年,定名为邵阳私立偕进小学堂,系湖南兴办最早的一所回民学校。办学经费除马邻翼本人捐献的83担谷田的田租外,还向邵阳县署承包牛、羊屠宰税,将税收盈余作为办学经费。学校以招收回族学生为主,开设国语、笔算、社会、自然、体育、图画、音乐、手工等课程。民国元年(1912),在偕进小学的带动下,苏成璋阿訇等动员今隆回县境的苏、马两姓回民,变卖部分清真寺产,在桃花清真寺创办偕进小学第一分校。今邵阳县永兴乡青草村回族也相继创办偕进小学第二分校,使回民子弟能就近读书。民国21年,年逾古稀的马邻翼又捐租100担,在偕进小学后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创办偕进中学,为当时湖南省唯一的一所民族中学。中学开设课程更趋于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不仅邻近的武冈、新化、湘乡、祁阳、新宁、城步等地回、汉学子纷纷前来报考就读,还吸引省会长沙及湖北、广西、江西、浙江等省的学生前来应考。偕进小学、中学的创办,使境内回族子弟有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受到比较系统、完整的学校教育,为邵阳及邻近各县培养出一大批有用人才。如羊春秋、苏忠杰、苏俭仙、陈白一等后来成为国内知名的学者和艺术家。1950年2月,偕进小学由人民政府接收,改为公办。偕进中学与邵陵中学、群策中学合并为三联中学(今市三中前身),由人民政府接办。1953年秋,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回族群众的要求,为解决回族子弟入学困难,在市内创办回族子弟补习班。1954年下学期改为市回族子弟补习学校;1957年又改名为邵阳市民办偕进初级中学。
  第四章 侗族
  邵阳侗族主要分布境内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紧邻通道、靖州侗区的部分地方,系湘、桂、黔边境侗族聚居区的一部分。绥宁县建有侗族乡2个,侗族与其他民族联合建立的民族乡5个。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侗族是古代越人的后裔,系骆越人的一支演变而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境内雄溪流域为骆越之境,流传至今的许多山水地名,留有骆越民族聚居的痕迹。今绥宁、城步侗族世代相沿的喜吃鱼、嗜酸味、尚鸡卜、卵卜、鼻孔吹笛等,均是古越人遗风。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秦王朝“发卒五十万,分为五军”,其中一军屯驻骆越人散居的镡城之岭。因遭秦军进攻,骆越人大部分南迁,未曾外迁的骆越人,一部分成为境内侗族的先民。魏晋南北朝以来,屯聚境内西南部的侗族先民被泛称为“僚”,晋张华在《博物志》载:“荆州极西南界至蜀,诸民曰僚子。”晋时荆州西界为建平、武陵等郡,境内巫水流域地属武陵郡。
  自唐宋迄明清,封建文人和史志著家多称侗族为峒民、峒僚、峒蛮、峒苗、峒家等。《宋史》称为“仡伶”,与侗族同胞自称gaeml或jaeml基本相同,《宋史·西南溪峒诸蛮》说,孝宗乾道七年(1171),靖州有仡伶杨姓,沅州生界有仡伶副峒官吴自由。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亦载:“辰、沅、靖州蛮有仡伶、有仡僚、有仡榄、有仡楼、有山徭”。仡伶杨、吴两姓,是今侗族大姓之一,其时属“飞山蛮”的一部分。因仡伶主要屯居于以靖州为中心的渠水流域,亦被人称为“渠阳蛮”。今绥宁、城步的侗族聚居区,均属当时靖州“渠阳蛮”地。宋代以后,“渠阳蛮”地逐步封建化,团峒首领款附朝廷。“渠阳蛮”后裔有不少人溯渠水而上,从靖州一带迁至渠水源头的今城步岩寨、长安营等地定居。有的西迁古州(今黎平县),南徙广西怀远(今三江侗族自治县)、义宁(今龙胜);也有不少人又从古州、怀远等地复迁渠水流域。今城步苗族自治县岩寨八树村侗款《置事根》,就记载有蒙、龙、欧三姓侗族,先溯沅江上会同、贯宝等地。然后转至靖州飞山、古州八万,再沿渠水至通道临口太阳坪,最后散居今城步八树、长安坪、横坡等地。今绥宁县与通道侗族自治县毗连地方的侗族《款本》中,亦有“沅州出身,诚(后为靖)州立姓;”“三百好姓给汉人,六十坏姓给侗家;”“东方人来聚,西方人来往,来了不知姓……集拢做一团,同聚做一寨”的记载。
  宋、元战乱,不少江南籍汉人不堪战乱或灾荒,辗转流徙侗区。至明初,一部分随征有功人员出任侗区土官,同时在侗族居住地安屯设堡,组建卫所、营汛。这些卫所、营汛的官兵、堡卒和土官,有许多乃江西吉安府汉人,迁入后便永久留居,于是在侗区民间有侗族先民来自江西之说。这些汉民为了维护其社会地位,宣扬同姓、同宗、同籍、同祖,采取联宗序谱等手段,拉拢侗族中的上层人士和地方业儒。这些侗族人因民族歧视的影响,往往讳其所出,在序族谱、家谱时,也称自己的祖先是江西吉安府人士。长期以来,江西来的汉人落籍侗区,与侗民长期交往并相互通婚,久而久之,其后裔也自然演变为侗族。这种说法不仅见诸谱牒,也载入靖州等地方志书,表明侗族在形成和发展中吸收不少汉人并使其侗化。
  《中南民族关系史》考证:“湘、桂、黔三省交界处,在明代已是史载有据的侗区,僻在多种民族交错居住的湘西南,其中的侗族是构成明代湖南民族分布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吴永章《中南民族关系史》第27页、第361页。民族出版社1992版。)至清代,“湘佳交界之靖州、通道、城步、绥宁等地,亦为侗族较多之地,而《皇清职贡图》载为青苗,疑其将侗与苗混同,或仅记苗而未载侗。”(见吴永章《中南民族关系史》第27页、第361页。民族出版社1992版。)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侗族仍未得到官方承认,聚居今城步、绥宁边境侗族聚居区的杨、吴、蒙、侯、陶、胡、粟、石、游、黄、李等姓侗民,长期被误称为“红苗”或混称为“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湘、桂、黔三省毗连地区源于古代骆越民族的侗人,由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定名统称为侗族。
  1990年,邵阳市有侗族22203人,主要分布在绥宁县和城步苗族自治县。其中绥宁县有侗族15589人,聚居或散居在唐家坊、李熙、桃坪、水口、瓦屋塘和黄桑坪、联丰、竹舟江、麻塘、长铺子、黄土矿、乐安铺、寨市、东山等乡(镇)。城步有侗族3056人,主要聚居在岩寨乡、长安营乡;塔溪、江头司、儒林镇、西岩、金紫、羊石、白毛坪等地也有部分侗族分布。武冈县有侗族1817人,散居城关镇、邓元泰镇等地。市区与市辖其他6县均有侗族分布与杂居,人数较少,未形成单独的居住区。
  第二节 语言与习俗
  一、语言
  境内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南部方言,操侗语的侗族同胞主要分布在城步岩寨、长安营和江头司,绥宁联丰、黄桑坪、乐安铺等毗邻通道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居住区。因所操侗语系南部方言第一土语,内部差异不大,与通道及贵州黎平、广西三江、龙胜等地的侗语均能通话。本志以绥宁县联丰苗族侗族乡多龙村为代表点将其语言简述如下:
  (一)语音
  1、声母
  p pa:ŋ35 高 pa45 鱼
  pj pja33 雷 pja:n33 玩耍
  m ma33 云 ma:k33 大
  mj mja31 刀 mjek33 姑娘
  w wa35 右 wa53 脏
  t ta45 外祖父 təŋ53 暗
  tj tji33 的
  n nəi31 母亲 nui11 虫
  1 1am11 风 loŋ11 肚子
  lj ljok11 六 lja:i45 远
  s sa31 祖母 səŋ11 直
  t tan11 山 ta:i31 哥哥
  n na45 河 ni31 嫩
  ɕ ɕorŋ11 桌子 ɕok11 熟
  j ja35 田 jam45 深
  k ka35 耳朵 kie45 梳
  kw kwa:ŋ33 窄 kwa33 硬
  ŋ ŋo31 五 ŋə11 牙齿
  ŋw ŋwet31 (二月) ŋwe31 瓦
  h hat45 咸
  φ uk33 衣 u31 稻
  声母说明:没有送气声母,其它方言的送气声母全部转为同部位的不送气音。t的实际音值略带擦音,接近于tɕ。颚化音的唇化音较明显,所以单独列作声母。h的实际音值为x。
  2、韵母
  a pja 33 雷 rna33 云
  ə ə11 疯子 135 聋
  e me45 霜 te33 左
  o ŋo31 五 no33 老鼠
  i ni31 嫩 si45 西
  y ty33 鬼
  u pu31 父亲 tu11 岳父
  ia tia35 唱
  ie kie45 梳 kie45nai33 这里
  io sio33 筷子 tio53 手镯
  a:i ta:i31 哥哥 ma:i31 妻子
  əi nəi31 母亲 pəi45 火
  ei ei53 爱 lei45 雪
  ui nui11 虫 lui33 下
  au tau45 头虱 au31 里边
  au au31 稻 tau33 窝
  eu meu31 猫 teu33 (冬) 瓜
  ou ɕou45 初 tou33 九
  iu tiu45 我们 iu11 鹞
  a:m na:m1 南 tp:m33 胆
  am jam45 深 am45 鹰
  am lam11 风 təm45 金
  em tem33 痒
  om mom31 虎 som45 早
  im jim453 凉快
  um um53 阴 jum45 瘦
  a:n pja:n33 玩耍 pja:n53 田垅
  an nan45 月亮 kwan11 火烟
  an can11 山 mən45 天
  en wen33 万
  on ton33 斗 on53 前
  in pjin 鳖 lin45 黄峰
  un ljun33 岳父 nun45 蛆
  a:ŋ pa:ŋ35 高 kwa:ŋ33 窄
  aŋ taŋ45 来 maŋ45 稀
  arŋ təŋ53 暗 səŋ11 直
  eŋ teŋ11 蜻蜓 peŋ53 射
  oŋ loŋ11 肚子 toŋ11 铜
  iŋ pjiŋ11 平 iŋ45 臭虫
  uŋ mjuŋ 蚊蝇 tuŋ33 遇见
  a:p pja:p45 头发
  ap tap53 踢
  əp əp45 嘴 ɕəP11 十
  op sop45 捉 op45 拣
  ip tip33 缝
  up pup33 肺
  a:t pa:t33 血
  at hat 咸 kwat 45 跳蚤
  et rŋwet31 (正) 月et45 星星
  ot tot33 脱
  it jit45 一 tit45 是
  ut mut53 胡子 sut33 漏
  a :kma:k33 大 ma:k31 泥
  ak pak45 北 jak45 勤
  ek mjek33 女人 ljek11 偷
  ok εok11 熟 ljok11 六
  ik tik33 满 ik33 痛
  uk uk33 衣 met11luk31 蜜蜂
  韵母声明:a分长短。鼻音韵尾m、n、ŋ俱全,塞音韵尾p、t、k俱全。
  3、声调
  舒声调有7个
  11调 səŋ11 直
  33调 ma33 云
  35调 wa35 右
  45调 〓an45 月亮
  31调 sam45 早
  53调 səŋ53 陡
  453调 ja453 红
  促声调有四个:
  11调 ɕep11 十
  33调 ma:k33 大
  45调 pet45 鸭
  31调 la:k31 儿子
  声调说明:侗语共有11个调,其中舒声调7个,促声调4个。舒声调与促声调调值相近,只是后者音长略短。
  (二)词汇
  侗语不带附加成分的修饰式合成词较有特点:其中心词往往在修饰成分的前面。如:
  lam53 水 ta45 眼睛 眼泪
  ɕa:ŋ33 匠人 mai31 木 木匠
  前带附加成分的合成词很多,如:在基数词前加ti33(第),则成为序数词。在十以内的基数词前加ɕu45(初),表示农历上旬的日期等等。
  后带附加成分的合成词数量较少。主要有单音形容词带一个或两个附加音
  节,表示程度不同。如:
  Səŋ11 直 səŋ11let45let45 笔直
  ja453 红 ja453fu33fu33 红彤彤
  有些名词带上附加音节后,表程度或性质不同。如:
  pjn45 雨 pjn45lau31lau31 很大的雨
  pjn35 毛 pjn35nam45nam45 毛茸茸
  侗语的借词以汉语借词最多,按借入的时间先后,可分为老借词和新借词如。:təm45“金”、nam“银”、toŋ45“东”、pak45“北”、ŋe“芽”、nin11“年”、wa45“花”、nən11“人”等。这类词中汉语的阴平、阴入一般归入45调,阳平、阳入则归入11调,阴上一般归入33调,阳上、阳去一般归入31调,阴去一般归入53调。新借词数量也很多,且多为政治、科技词语。如:tjaŋ45“电”、koŋ45tan31taŋ31“共产党”、ke11mjen45“革命”等。新借词与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声调对应关系一般是:阴平归入33调,阳平归入11调,上声归入31调,去声归入45调。
  借词的吸收产生原有词与借词并用的现象。如:
  nuk33(原有词)花wa45(借词)花
  ja33(原有词)手巾pau53(借词)帕子
  另外,还有新、老借词并用的现象。如:
  kwak45(老借词)国kwe11(新借词)国
  汉语借词一般来自汉语西南官话。老借词已成为侗语的基本词汇,具有派生新词的能力。新借词没有这种能力,不过,其踉量和使用频率在日趋增加,成为侗语词汇中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
  (三)语法特点
  语序和虚词是侗语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基本语序为主语在谓语之前,宾语和补语在动词谓语之后,状语在谓语之前,与汉语不同的是名词的定语(除数量词定语外)在名词后面。如:
  tiu11 桥 pja45 石头 石桥
  jam33 家 tiu45 我们 我们家
  ɕoŋ11 桌子 ja453 红 红桌子
  mo31 个 nən11 人 nai33 这 这个人
  词汇附录
  天 mn45 太阳 ta53man45
  月亮 〓an45 星星 tet45man45
  雷 pja33 云 ma33
  风 lam11 雨 pjən45
  水 lam53 霜 me45
  地 ti33 河 na45
  山 tan11 田 ja53
  石头 pja45 火 pəi45
  火烟 kwan11 前 on53
  后 lan11 左 te33
  右 wa35 人 nan44
  男人 pa:n45 姑娘 mjek33
  儿童 la:k31on33 木匠 ɕa:ŋ33mai31
  汉族 ka31 祖父 oŋ33
  祖母 sa31 父亲 pu35
  母亲 nəi31 外祖父 ta45
  外祖母 te45
  岳父、公公、舅舅(年龄比父亲大的) ljon31
  岳父、公公、舅舅(年龄比父亲小的) tu11
  岳母、婆婆、舅母(年龄比母亲大的) pa33
  岳母、婆婆、舅母(年龄比母亲小的) ku45
  哥哥 ta:i31 弟弟 noŋ31
  姐姐 pi31 丈夫 sa:u31
  妹妹 noŋ31 妻子、姑嫂对称 ma:i31
  牛 tu11
  儿子 la:k31 水牛 kwi11
  孙子 la:k31kwan45
  黄牛 tu11ma:n33 猪 u453
  羊 1je33 狗 kwa35
  猫 meu31
  虎 mom31
  野猪 la:i53 穿山甲 ləŋ33
  老鼠 no33 鸡 a:i53
  鸭 pət45 鸟 a:i55
  鹰 am45 蛙 je45
  鱼 pa45 小虾 〓o11
  大虾 toŋ33 蜻蜓 teŋ11
  蚂蚁 mat11 蚯蚓 san31
  臭虫 iŋ45 毛 pjən35
  虫 nui11 (冬)瓜 teu33
  蛆 nun45 刺 sun45
  树 mai31 竹 pan45
  笋 na:ŋ21
  饭、稻、米 u31
  菜 ma45 草 na:ŋ33
  根 sa:ŋ45 叶子 pa53
  芽 ŋe11 肠子 sa:i33
  头 kau11 脸 na33
  眼睛 ta45 鼻子 naŋ45
  耳朵 ka45 嘴 ep45
  舌头 ma11 胡子mut53
  肚子 loŋ11 脚 tin45
  皮肤 pei11 骨头 la:k33
  血 pa:t33 肺 pup33
  心脏 səm45 汗 pən53
  胆 ta:m53 尿 neu
  屎 e31 旁边 ma:ŋ53
  里边 au31 外边 pa:k33
  年 〓in11 今年 〓in11nai33
  明年 〓in11sa11 去年 〓in11pe45
  正月 ti45ŋwet31 二月 ni33ŋwet31
  今天 man45nai33 明天 man45mo33
  昨天 man45nuŋ33 房子ja:n11
  门 to45 衣 uk33
  布 ja45 肉 na:n31
  酒 kwau33 穿、戴 tan33
  刀 mja31 洗 tuk33
  脱 tot33 找 jəu35
  扫 set45 问 ta:i33
  玩 pia:n33 借 ja:m45
  答 ɕa:n45 骂 kwa53
  追 lam45 赶 tu45
  偷 ljək11 笑 ko45
  哭 ne33 知道 jo31
  忘记 la:m11 有 me11
  来 taŋ45 去 pa:i45
  上 ta453 下 lui33
  大 ma:k33 小 on33
  高 pa:ŋ45 低 tam453
  远 lja:i45 近 tan31
  多 kuŋ11 少 jun33
  直 saŋ11 陡 səŋ55
  早 sam31 红 ja453
  黄 ma:n33 蓝、绿 su45
  白 pa:k53 黑 nam45
  花 nuk31 老 la:u31
  好 lai45 坏 ja31
  快 wəi453 慢 an45
  新 məi453 旧 əu53
  热 tun45 冷 lja:k45
  酸 sam33 甜 kwa:n35
  苦 am11 辣 lja:n33
  咸 hat45 香 ta:ŋ45
  臭 non45 一 jit45
  二 ja11 三 sa:m45
  四 si53 五 ŋo33
  六 ljok11 七 tet35
  八 pet33 九 tou33
  十 ɕap11 百 pek33
  个 lən31 只 tu11
  条 tou11 斤 tan45
  我 jau11 我们 tiu45
  咱们 tau45 你 〓a11
  你们 ɕau45 他 mau33
  他们 e45 自己 si33a:k45
  谁 nu11 什么 ma:q11
  二、习俗
  境内侗族村寨依山傍水,村头寨边,古木参天,溪流绕寨前或穿寨而过,风雨桥横跨其间,吊脚楼廊檐相接,或一层二层三层不等,青瓦若鳞,鼓楼耸立寨中,鱼塘满布四周,石板或卵石村道,构成侗乡特色。侗族鼓楼通常建于村寨之中,高两、三丈,系木质结构,用卯隼嵌合,飞阁重檐,有宝塔之壮美和凉亭之清雅。风雨桥多建于村寨附近溪流之上,一般两、三个至七、八大青石砌成的桥墩,桥面铺木板,建长廊,靠长廊两边栏杆置长条木板凳,供行人歇息;并依桥的长度修三、五个桥阁,以中间的一座略高,既有桥梁之雄伟,又有楼阁的壮观。
  绥宁、城步侗族服饰,衣料多用家织自染侗布,或蓝色,或青色。男子青包头长达丈余;缠成一个大园盘。身着对襟衣、大管裤,脚扎青色三角绑腿,惯于赤脚,劳动、行旅喜戴竹斗篷。老年妇女多以二丈长的青丝帕缠头,称“丝包头,”身着大襟衣,衣长过臀,裤脚滚边,脚包脚布或着布袜,套勾鼻绣花鞋,布袜筒外缠三角绑腿。年轻女子,喜戴短纱帕,衣短裤长,穿裙居少。衣边、衣袖、裤脚多镶梅条花边。侗女喜戴手钏、耳环,冬穿绣花鞋,夏着布凉鞋。未婚姑娘剪短发或结双辫。已婚妇女留长发,挽髻脑后,髻插银簪,胸前喜缚围裙,裙带多为银链或手织花带。幼儿兴戴凉帽、狗头帽、瓜壳帽和罗汉帽,颈上兴围一块拼花刺绣的园形“口水搭”。
  侗族以大米为主粮,有的喜食粳稻和糯米。城步侗民喜喝“油茶”。侗民普遍食不离酸,家家置有酸水坛子,用以腌制酸鱼、酸肉和各种酸菜,酸鱼、酸肉是侗家特有的迎宾待客的佳肴。
  侗族青年男女一般自由恋爱,征得父母同意后结婚。婚时迎亲、送亲,新娘随带雨伞,由伴娘伴女陪送到男家,男方设宴待前来祝贺的亲朋戚友和邻里。大家饮酒对歌,闹新房。三天后,新娘及伴娘伴女由新郎家派人送回娘家“回门”。还有生孩植树之俗。凡一小孩下地,其家人就要栽十棵小树,待小孩成人,树亦成材。
  侗家好客尚礼。客人进门,全起老少都起来让座,用最好的食品款待客人。路遇素不相识的人,也互相打招呼。天黑时赶路,可以随意进侗寨讨火把照明;若要歇息,主人会热情接待,不取分文。寨子里若有人出门做事或上学,大家象过节一样,带来礼物祝贺。两个姑娘出嫁在路上相遇互赠花带或花帕,以示互相尊敬,互祝幸福。
  绥宁、城步侗族的节日和禁忌较多。节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初二和十月初二等。侗寨山林、山塘等被认为有“风水”的地方,严禁乱挖、乱采。忌人砍伐宅基周围及村寨前的“水口树”,谁要犯禁,破坏当地风水,便会成为群起攻之的公敌。城步岩寨乡金南侗寨,就有38株经考证为东晋时侗族先祖定居建村所植的古杉林,因得到侗家世代的保护,历1600余年,至今仍郁郁葱葱。
  第三节 经济与文化
  境内侗族虽然有一村一寨聚族而居的小聚居区,总体来说是与巫水流域的苗族交错居住,并且长期被误称为“苗”,其社会经济发育所经历的历史阶段与苗族基本相近。侗族经历过“黑牛合款,白牛破盘”的封建领主制社会。“合款”是一种维护侗族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和组织侗民抵御外来欺压势力的地域性社与基层组织。明、清“改土归流”后,侗族进入封建地主制社会,土地买卖和转让日益增多,土地大量集中。大部分侗民失去土地后,成为地主的佃户。每年交纳高额实物地租,大多数侗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新中国成立后,侗乡的山林、水能、矿产等资源得到逐步开发。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兴办乡村企业,既增产,又增收。大部分侗族群众生活上已解决“温饱”,正在向小康的目标迈进。
  境内侗族具有丰富多彩、独具一格的文化艺术,赖口耳流传,世代传承。侗族以“侗家人人会唱歌”而自豪。侗族民歌取韵自由,格律不枸,善于比喻。其情歌优美细腻,情真意切;叙事歌委婉曲折,含义深长,可连唱数夜,歌词多以民族起源迁徙和风情习俗为题材,故事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侗族的神话、故事、童话、寓言等民间文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具有浓郁的浪漫色彩和丰富想象力。“嘎耶”是侗族群众的集体歌舞娱乐活动。城步岩寨侗乡每逢重大喜庆或节日,侗民汇集于鼓楼节坪,男女老少,围成大圆圈,彼此双手或搭于肩,或扯着衣角,边踩舞步,边唱“团歌”,一人领唱,众人附和,以芦笙、侗笛、木叶、唢呐伴奏,场面热烈,气氛活跃。芦笙舞、摇摇舞是境内侗族喜闻乐见的舞蹈。每年春节期间或秋后,侗乡村寨之间要相互集体走访作客,称为“月也”。必然有歌队或芦笙队随行,到客寨演唱,小伙子且跳且吹,姑娘们则伴着芦笙翩翩起舞,上前三步,后退两步,时而鹞子翻身,时而晴蜓点水,音乐悠扬悦耳,舞姿生动活泼。演毕,主人则以酒肉款待,宾主欢度三、五日方散。次年或几年以后,此寨再组织歌队、芦笙队到彼寨回访作客。侗族手工艺品有挑花、刺绣、藤编、竹编、剪纸、刻纸等,美观实用,各具特色。银饰工艺精巧,饰物造型栩栩如生。侗族擅长木石建筑,其鼓楼、风雨桥等堪称建筑工艺之一绝。
  第五章 民族政策实施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主张。民国15年(1926),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主持召开的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解放苗瑶决议案》,曾提出“组织单独的苗、瑶农民协会”。民国23年11月29日,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长征临近城步苗区时,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中指出:“实行民族自决,苗人的一切事情由苗人解决。”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文确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一、建立自治县
  1951年8月,中央民族访问团第三分团深入城步苗区,访问考察苗族和侗、瑶等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慰问少数民族群众,为城步苗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创造条件。当时城步不通公路,访问团从武冈步行至城步。8月16日下午,中央民族访问团慰问城步兄弟民族暨城步各族人民欢迎中央访问团大会在县立初中大礼堂举行,县长潘邦彦致欢迎词,第三分团副团长王克致慰问词,并向县人民政府赠送有毛泽东主席亲自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锦旗。随后,又召开城步县各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听取和了解少数民族的意愿和要求。8月下旬,中央访问团全体同志爬山涉水,深入丹口、金龙、言平、五团等苗区,走村串户,访贫问苦。并赠送大批纪念品和生产工具、生活必需品,随团下乡的文工团、电影队、医疗队,为苗族同胞演出节目,放映电影,免费看病治疗。中央访问团考察城步的消息传开,许多原来隐讳自己民族成份的群众,纷纷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本来的苗族成份。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城步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民族识别的政策,进行认真地调查考察,辨别确认,先后三次批准认定城步县铺头、蒋坊、清和、回龙、大寨、清溪、大联、沙洲、羊石、信石、龙寨、杨柳、中和和资源、大古、花桥等乡(按当时行政区划)有恢复民族成份要求的群众的苗族成份。随着民族成份的确认和恢复,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内民族分布情况和少数民族的要求,从1952年开始,先后在五峒地区建立17个民族乡和5个民族联合乡,实行由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为在城步建立苗族自治县奠定基础。
  1956年8月18日,城步县人民委员会根据县内苗族人民的意愿,向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呈报“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的请示”。8月26日,省人委第13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撤销城步县,设置城步苗族自治县的决议》,9月1日呈报国务院。10月10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国务院第38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关于撤销湖南省城步县,设置城步苗族自治县的决定》。决定下达后,湖南省民委、中共邵阳地委和邵阳专员公署派出28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城步,帮助建县筹备工作。10月28日,成立“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吴键任主任。县直属机关抽出44名干部组成筹备办公室,负责建县准备事宜。
  1956年11月26~30日,城步苗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到会192名代表中,苗族87人,瑶族5人,回族3人,侗族2人,会议选举杨本连(苗族)为自治县首任县长、方宗柏(苗族)、唐芳阶、杨文辉(苗族)为副县长,吴键(苗族)等17人为自治县首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1月30日下午,城步各族各界群众2000余人齐集县城大操场,隆重热烈庆祝城步苗族自治县的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委和兄弟州、县的代表向大会赠送锦旗。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民委主任谢华,中共邵阳地委副书记、专署副专员李长枚到会祝贺并讲话。湘西自治州、广西龙胜等兄弟州、县和中央民族学院、湖南日报社的来宾83人出席庆祝大会。这一天,后来被确定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还讨论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自治县自治机关的设置、组织原则、选举制度及管理权限等。该《条例》经逐级呈报,1959年4月1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8次会议通过批准,国家主席毛泽东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实施。
  自50年代末期起,城步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走过一段较长时间的曲折道路。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被错误打成“右派”。是年9月,省民委又派出专门工作组抵城步,开展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到1958年,被错误打成“右派”和“地方民族主义分子”而受处分的少数民族干部有35人,占当时民族干部总数的15.8%。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任苗族成份的县长、自治县筹委会主任吴键被打成“右派”和“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开除党籍和干籍,直至1980年才彻底平反。“文化大革命”10年内乱中,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城步的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民族区域自治名不符实。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自治县的民族工作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入黄金时期。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拨乱反正,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同时,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再教育。全面总结实施区域自治以来的经验教训,根据国家民委的统一部署,在省民委和中共邵阳地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自治县组织力量,开始《城步苗族自治县概况》的编写工作。1984年,第一本系统反映自治县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城步苗族自治县概况》,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6年11月又获湖南省民族问题优秀丛书奖。在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的同时,通过落实各项政策,平反一大批冤、假、错案,在历次运动中被错整的少数民族干部,相继得到平反和合理安排。并把大力培养和大胆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措施,狠抓落实。8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一步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县起草制定管理自治县内部事务的地方性法规。1989年3月2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呈报省人大常委会。1989年4月30日,由湖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施行。
  二、建立民族乡
  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境内建立民族乡始于50年代。1951年8月,中央民族访问团第三分团在团长曹孟君、副团长王克的率领下,首先来到武冈县,召开首次少数民族代表会议,溪和长塘、大屋等地的瑶族代表出席会议。随后,访问团分为两路,一路由曹孟君团长率领赴新宁八峒瑶区访问,一路由王克副团长率领深入城步苗区考察。9月,访问团又来到隆回和邵阳市区,访问和慰问回族同胞。访问团向少数民族群众赠送锦旗、宣传品及生活必需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启发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好本民族的内部事务。这次访问,对境内苗、瑶、回、侗等少数民族的分布状况有了基本了解,为以后建立民族乡打下基础。1956年9月,境内最早的民族乡——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和虎形山瑶族乡成立。10月,建立洞口县溪瑶族乡。1958年4月,又在新宁八峒瑶区建立麻林瑶族乡和黄金瑶族乡。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境内兴起,境内5个民族乡建制随之撤销。直至1962年3月,才将洞口溪恢复为瑶族人民公社,为境内唯一的少数民族人民公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0年7~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邦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粟海亮等在中共邵阳地委书记刘中心的陪同下,专程深入隆回小沙江区、洞口县溪公社等瑶族地方,调查考察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听取瑶族群众对恢复瑶族基层政权的意见和要求。在绥宁县苗区,自50年代末以后中断的民族成份恢复工作再度展开。1981年,根据国务院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处理原则的通知》精神,重新办理恢复和改正民族成份,帮助过去因躲避民族歧视和压迫,隐讳民族成份的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恢复本来面貌。绥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向上级呈文,要求建立苗族人民公社。1982年1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建立隆回县山界回族人民公社,虎形山、茅坳两个瑶族人民公社;新宁县麻林、黄金两个瑶族人民公社;绥宁县关峡、长铺子、黄桑坪3个苗族人民公社。至此,境内共有9个少数民族人民公社。1984年4~5月,境内改革“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级建制,9个少数民族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民族乡。是年12月3日,湖南省民政厅、省民委批复,在绥宁县建立竹舟江、双河、枫香、麻塘、蓝家5个苗族乡,东山、朝仪2个侗族乡,乐安铺、联丰、寨市3个苗族侗族乡和鹅公岭侗族苗族乡。1986年1月18日,省民政厅、省民委批复,在洞口县建立长塘、大屋两个瑶族乡。1990年1月15日,省民政厅、省民委又批复,在绥宁县建立河口苗族乡、枫木团苗族侗族乡和联民苗族瑶族乡。至此,全市共建立民族乡25个,其中苗族乡9个,瑶族乡7个,侗族乡2个,回族乡1个,苗族侗族乡4个,苗族瑶族乡和侗族苗族乡各1个。
  第二节 民族干部培养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巩固政权和进行经济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摆到十分重要的地位。1950年,政务院制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境内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实施《试行方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实践中培养,民族学院、党校干训班培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以及有经验的南下干部或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干部传帮带等多种形式,积极选拨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放手让他们参与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和地方国家事务,促使境内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至1955年,先后有苗族干部吴键任城步县县长,回族干部马志贤、张国彬任邵阳市副市长,瑶族干部李昌富任新宁县副县长。1956年,又有瑶族干部酆明臣当选为洞口县副县长,回族干部马珍贵任隆回县副县长,侗族干部张友松当选为绥宁县副县长,苗族干部杨本连、方宗柏、杨文辉分别当选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县长、副县长。是年,境内建立一批民族乡以后,少数民族有了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中,均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如隆回县山界回族乡,44名乡人民代表,有回族34名;15名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回族有12人,正副乡长均由回族担任。在有少数民族居住市、县,配备市、县级和科局级班子,以及安排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均注意有一定的少数民族公民的比例,保障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权利。1957年,邵阳市的各级领导班子中,就配备回族干部22人,其中副市长2人,科局长4人。时任副市长的回族干部张国彬,后来还担任了中共邵阳市委副书记、书记,隆回县委书记,邵阳地委副书记,成为境内第一位地师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50年代末期起,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反“右派”斗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扩大化,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受到错整。“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干部政策继续受到践踏,许多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被打成“反革命”和“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受到迫害。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申党的民族政策,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整的少数民族干部才得以平反。80年代以后,境内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招收和配备干部时,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有一定的比例和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这一时期,境内先后担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等正县级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有12人。苗族干部肖尊国先后担任城步苗族自治县县长、县委书记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隆回县除回族干部马昌忠当选为县长外,还有3名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入县级领导班子,16人进入科局级班子,18人进入乡级领导班子。同时,境内选送了一批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分别到中央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吉首大学和省、市委党校进修深造。通过离职进修、短期培训、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或任职见习,以及在岗或下基层锻炼,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及行政、经济管理水平。城步苗族自治县就先后选送142名苗族等少数民族干部到民族学院和党校学习深造,为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和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创造条件。
  自50年代以来,境内少数民族不仅有了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而且有了参与管理党和国家大事的权利。1959年、196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县长、县委副书记杨本连(苗族)先后当选为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城步蒋坊公社苗族女农民杨发姣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2年绥宁县副县长杨荷林(侗族)当选为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1988年,绥宁县苗族女农民龙素梅先后当选为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市、县(区)、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县(区)政协中,每届均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80年代以来,市、县(区)两级人民代表中的少数民族代表有248人,市、县(区)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委员346人。他们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的管理与协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至1990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4654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4.78%。其中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57人,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的4.4%。城步苗族自治县有少数民族干部2089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40.6%。县长由苗族干部担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负责人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5%。
  第三节 国家扶持
  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是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重要措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帮助扶持境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卓著。1951年土地改革时,中共邵阳地委和隆回县委就派出工作组,深入小沙江瑶区,动员130多名瑶族同胞放弃刀耕火种,下山参加土改,分得田地、房屋和耕牛,使长期漂泊不定的瑶民开始定居创业。1952年,境内各县人民政府开始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发放救济款、物和无息贷款,帮助群众恢复生产,改善生活。其中城步、洞口、新宁和市区发放救济款16.83万元,共救济620户,2850人。同时向180户少数民族小商、小贩发放无息贷款,组织680人参加生产自救。是年底,政务院还下拨15万元资金帮助邵阳专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境内在城步、隆回、洞口和市区办起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各类学校56所,招收学生2879人。同时,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置医疗卫生站54个,开展防病治病,为贫困的少数民族群众免费医疗470人次。在回民聚、散居地方,设置回民宰牛场及回民肉食、饮食和副食品专店,妥善解决回民的肉食和副食供应问题。
  1956年,境内建立自治县和一批民族乡以后,国家开始定期下拨民族补助费和民族机动金,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新宁县还安排专款,责成县人民医院定期派医疗队赴瑶乡给群众防病冶病。1957年,中共邵阳市委和市委统战部,先后下发8个有关贯彻落实和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文件,4次派出调查组到市区和郊区回族居住地方进行检查,帮助回民解决清真食品的供应及生产、生活的困难。在60年代的3年困难时期,国家仍在城步、隆回、绥宁、洞口、新宁等县少数民族聚散居地区,发放生产生活特殊困难救济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渡春夏荒和解决冬寒衣被,每年的救济款项在30万元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各个领域拨乱反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境内各级党委、政府亦制订一系列具体优惠政策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开发资源,改善生产条件,发展民族经济;改善办学和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对少数民族群众春节期间和回民三大民族节日的屠宰税实行减免,并取消对回民的牛、羊和食用植物油的派购任务。对城镇回民肉食供应实行价格补贴;对民族乡农业税和征购粮减半征收或全部减免;下拨穷队投资款,帮助农民购买耕牛、农具;发放救济款、救济物资,赊销棉布,帮助少数民族无房户解决住房及危房翻新,帮助无床、无被、无棉衣户御寒过冬;增加农业贷款和各项专用贷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和修建水利水电设施,改善生产条件。隆回县自80年代以来,每年还安排4万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下拨到民族乡,用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并先后拨款30多万元,帮助3个民族乡改善办学条件,新建了3所中心小学,2所中学,为5所村办小学改造了危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还为瑶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每年按上年财政支出决算数量增加5%的机动资金,预备费亦高于一般地区,免征农业税5年。对省、市、县下拨或提留的民族补助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边疆基本建设补助费、贴息贷款、民族专项资金等,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兼顾,县民委具体掌管,全部用于自治县经济文化建设。80年代以来,这些资金达546.6万元,共扶植县内经济文化建设项目246个,其中帮助修建学校、改造危房56处,帮助改善文化、卫生、体育设施28处,资助扶植工业企业22个,帮助小水电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46处,资助乡村修筑道路和架设桥梁50处,帮助乡村发展种养业21处,帮助乡村架设高压线、安装变压器和其他基础建设23处,有效地促进了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改善了苗乡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1986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市委、市政府拨出25万元专款,同时组织发动市直各部、办、委、局捐钱、捐物,资助了城步云雾岭电视差转台、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县体育运动场、县文化馆、图书馆、县委机关招待所、儒林镇农贸市场、县城人民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建有民族乡最多的绥宁县,亦享受民族自治县的某些待遇。80年代以来,省、市、县下拨或提留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民族专项资金和民族补助费共计达141.55万元,扶助民族乡经济建设项目45个,卫生设施项目9个,教育设施项目45个;修建饮水工程6处,为东山、麻塘、双河、联丰4个民族乡解决6500多人的饮用水问题;修复具有民族特色的风雨桥、凉亭8处。
  1986年以来,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先后派出7个工作组、128名干部深入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开展扶贫工作。扶贫由救济型向生产开发型转化,变“输血救济”为增强贫困地方“造血功能”,坚持扶志扶本,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齐头并进,治穷与治愚紧密结合。武冈师范学校率先设立民族班,招收优秀少数民族考生入学,为城步、新宁、绥宁、洞口、隆回等县培养少数民族师资。1988年,邵阳农校和邵阳供销学校又分别增设一个民族班,为少数民族培养人才。是年12月24日,中共邵阳市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听取全市民族工作汇报,并决定采取10项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其中确定设置全市民族专项资金,每年从市财政拨出20万元以上的专款,用于扶植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建设。1990年,全市在城步、绥宁、隆回、新宁4县建立10所少数民族寄宿制中心小学,同时将武冈和邵阳两所师范学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定点定额到境内的少数民族边远乡或贫困乡。其中武冈师范定点招收城步苗族自治县大古、浆坪、金水、威溪、长安营、岩寨、平林、兰蓉、清源、大阳、江头司、五团、杨梅坳等14乡各1人;绥宁县黄桑坪、乐安铺、联丰、联民、朝仪等5乡各1人;洞口县溪、长塘、大屋3乡各2人。邵阳师范定点招收隆回县茅坳、虎形山、山界3乡各2人;新宁县黄金、麻林2乡各2人。这种定点定额的招生办法,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师资保证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节 民族工作机构
  新中国成立之初,境内民族工作由邵阳专署与各县、市民政部门负责。1951年6月,中共邵阳地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工作是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6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城步县人民委员会民族科,是境内最早的民族工作专门机构。1956年11月,城步苗族自治县成立,县民族科随之撤销,其业务由县委统战部接管。“文化大革命”前期,地、市、县委统战部消失,民族工作无专门机构管理。1973年,地、市、县委恢复统战工作机构后,曾确定专人负责民族工作。1981年7月,中共邵阳地委、邵阳行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湘发(1980)10号文件精神,成立邵阳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全区民族工作。是年11月,邵阳市亦成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处,为科级机构,在市委统战部办公。1984年6月、1985年1月,城步、绥宁两县相继成立县民族事务委员会。1986年3月,撤销邵阳地区建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邵阳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与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处合并,成立邵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民族经济科、民族文化教育科、城市民族工作科1室3科。1989年3~4月,隆回、新宁、洞口3县也分别建立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至此,境内的自治县和建有民族乡的县均设置民族工作的专门机构。至1990年,先后有蒋运宏、石涛(苗族)、杨再坚(苗族)任过邵阳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石涛、马道明(回族)任过副主任。先后任过邵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的有石涛、马道明;任过副主任的有马道明、马镒(回族)、曾广德、杜克平(回族)、陈位樽(苗族)。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