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宗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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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50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宗教
分类号: B9
页数: 2
页码: 538-539
摘要: 本文讲述了各个宗教的建设及信仰知识。
关键词: 邵东县 社会 宗教

内容

第一节 道教
  唐朝初期,道教徒在佘田桥修建宜塘观。嗣后,道观逐渐增多,至清代中叶,境内较大的道观有25处。新中国建立前夕,境内有道教徒204人,分全真、正一两派。全真派114人,奉王重阳为祖师,食素,不结婚,男教徒叫道士,女教徒叫道姑,称出家人。正一派90人,奉张道陵为祖师,结婚,不忌荤腥,住家修炼,素称火居道士,无女教徒。信仰“神仙”创造一切,主张“清静无为”,讲求“炼丹术”,以期“修炼成仙”。宣扬现实世界是不理想的,最理想的世界是“仙境”。教徒在观堂或家里念经“坐道”。新中国建立后,未发展道徒,除道姑3人外,原有教徒都已还俗,1980年后,少数还俗的教徒仍在乡间为死者作“法事”。
  第二节 佛教
  唐天宝末年(公元755),佘田桥附近的佘湖山上建云霖祠,塑有佛像,由僧人供奉。元和年(806~819)间,徐家铺北月湖山下建云岩寺。至清代中叶,境内庵堂寺院150余所。云霖、云岩、龙华等大寺院内建有“三宝殿”,即“佛殿”(教徒登场办事的地方)、“法殿”(珍藏经书的地方)、“僧殿”(和尚睡觉的禅房),外人不得随便进出。民国后期有教徒1095人,(男叫和尚、女叫尼姑)住寺院,不结婚,主张“众生平等”、“有生皆苦”,以涅槃(超脱生死)为理想境界。有男女信徒约4000人,分居农村,每月初一、十五去寺院拜佛念经。
  新中国成立后,邵东成立佛教协会分会。土地改革中,和尚尼姑分得田地、房屋,大部分返俗还乡,从事生产劳动。“大跃进”期间,大多数庵堂寺院被拆毁。“文化大革命”时期,宗教当作四旧被革除,活动全部停止。1990年,全县有和尚、尼姑11人,重返寺院。
  第三节 伊斯兰教
  清乾隆甲申年(1764),九龙岭建有梅塘清真寺。其活动主要为念经、礼拜、斋戒、天课、朝圣五项,简称“五功”。教徒均系回族,各寺由阿訇主持礼拜,禁食猪肉。新中国建立后,伊斯兰教受到保护,宗教活动和风俗习惯依旧。1981年始,教徒集中的寺院举办经文班,由阿訇主课。1990年,全县有教徒170多人。
  第四节 基督教
  境内基督教分循道公会、内地会和真耶稣教三派。民国元年(1912)6月,德国牧师康满在两市塘街上租用一间民房建立内地会分会,民国5年4月,建成小礼拜堂。嗣后,在黑田铺等地建立8个分堂,循道公会在范家山等地建立2所分会,真耶稣教建有报公铺等3所区会,三派共有教徒274人。信仰上帝,奉耶稣为救世主。教徒入会时,举行洗礼。新中国成立后,外国传教士回国,爱国的基督教人士遵循“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原则开展活动。两市塘、官桥铺两个教堂的执事,被选为邵阳基督教“三自”革新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活动停止,1982年始恢复。1990年,全县有教徒168人。
  第五节 天主教
  天主教,民国时期,在境内传教的有匈牙利神甫叶多义,中国神甫赵勋冠、贾福善,共有教徒159人。新中国成立后,教堂活动停止。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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