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丧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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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49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1
页码: 526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社会民俗的丧葬风俗习惯。
关键词: 社会 民俗 丧葬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丧葬旧俗各地大同小异。老人临殁,子孙在床前跪候送终。死后,即在床前烧纸钱,谓起身盘缠。接着,为死者抹尸,俗称“抹七布”、装殓。所装衣服,成单不成双,多少因贫富而异。贫者装衣3~5层,富者尤多。有的在死者口内塞金银宝物。装殓入棺后,按男左女右置堂侧,设案焚香,灵柩下点清油灯一盏。同时,将死者床上的垫席、被褥等旧物焚于路旁,俗称“烧稿荐”。丧家以口头或书文向亲友讣告死者去世时间,祭奠时日等。设灵堂,后裔披麻戴孝,清和尚或道士拜忏作道场,超度亡灵。贫户仅“绕棺”、“开路”,几个小时或一个晚上,富户念经拜忏,3~7日不等。亲属备“三牲”(鸡、鱼、肉)举行堂祭。先家祭,后客祭。同时,备办纸糊的包笼、灵屋、“金银山”等,于出殡日傍晚焚化。
  旧时用棺葬。出殡前,请阴阳先生择地,定坟向。死者无子,须过继同族侄辈为嗣,否则禁葬宗族主墓地。出殡时,棺上盖布毯,系公鸡,八人抬行,孝子持幡,捧灵主牌,赤足步行拜路,鞭炮、乐队随行;沿路撤米、丢纸钱,意为“买路”。抬至坟地入葬,筑坟。
  新中国建立后,丧葬中的作道场、烧纸钱、看地定坟向等迷信活动渐少,其他风俗基本沿旧。60年代起,以开追悼会形式对死者进行哀悼的风习日渐推广,人民政府开始提倡火葬。1971年11月30日,县革委民政组组长赵乃成去逝,亲属遵遗嘱进行火葬,倡全县火葬之首。嗣后,国家职工实行火葬者渐多,1990年全县火葬228起,牛马司煤矿获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称号但丧葬旧俗和迷信活动复起。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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