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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4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优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页码:
511-512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社会保障的优抚工作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社会保障
优抚
内容
一、优待
民国27年(1938),原邵阳县建立“出征军人家属委员会”,县长兼主任,要求各乡、保从祠、会、庙等公产中筹款优待军属,筹额不敷用时,可再向未征户摊派。征属优待额每月按甲、乙、丙三等分别为稻谷3.4斗、2.5斗、1.4斗(1斗合5公斤)。翌年,县政府制订《改善兵役方法,实施优待军人家属案》,经乡镇长会议通过,对确系赤贫的征属予以登记,按月接济。民国37年,邵阳县政府规定,对壮丁应征入伍者一次优待稻谷30石(合1500公斤),入伍后发一半,一年后发足,服役未满一年而脱逃者,收回所领的全部优待稻谷,但按照规定执行者极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简称新中国),每逢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各级党政领导,登门慰问军人家属,赠送、悬挂光荣牌,对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实行群众优待。1952年,全县93户烈属、1459户军属的2.57万亩耕地,由群众代耕1.66万亩,其形式有大包耕、小包耕、工票制、租佃等。翌年,绝大多数实行固定代耕。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收入按劳分配。烈属、义务兵家属、残废军人、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按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标准优待劳动日(工分);缺乏劳动力的军官家属和国家干部、教师、工人家属,优待虚工分(不计值)参加分配粮、油等农产品指标。至1980年,年平均优待工日100万个左右,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由县民政部门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助。1981年,农村经济体制开始改革,优待方式由劳动日改为现金,一般每个优待对象按全年400个劳动日的收入或一个劳动力的全年实际收入计算,由人民公社统一筹集。优待金额,依各社经济状况,标准不等。是年,每人优待120元的有7个公社,150元的有16个公社,200元的有12个公社,240元的有5个公社(镇)。1984年,优待款的筹集有12个乡镇在企业上交积累中支付。有22个乡镇按田亩摊派,纳入上交总额。有6个乡镇按人头摊派。1986年,全县有烈军属、残废及带病复员的军人3504户,优待金额71万元,户平200元。1986年后,随着农村人平收入的增加,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额逐年有所增加。1988年户平220.4元,1989年户平308.8元,1990年全县普遍遭受旱灾。农村义务兵家属2456户,共优待金额75.9万元,户平309元,城镇义务兵家属296户,由县财政发优待金5.92万元,户平200元。
二、抚恤
民国时期,政府对因战争死亡、伤残人员实施抚恤,但抗日阵亡战士,最低者每人仅发抚恤费30元。民国37年(1948)7月3日,退伍军人数百人齐集县政府要求救济,多日未予答复,一军官当众自杀未遂,政府才应允每人发谷5担(合250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贯彻内务部颁发的《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条例》和《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对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和工作人员、烈士家属,分别给予烈士抚恤金、残废抚恤金、优待金和终身抚恤。1952年,县成立优抚委员会。组织力量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摸底,在新中国建立前牺牲的军人和因公牺牲的工作人员43人,抗美援朝牺牲的273人,在乡残废军人124人,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共发给优抚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费5.6万元。至1962年,每年发优抚费4~6万元左右。1963年始,二等以上残废人员实行公费医疗;三等残废人员,伤口复发所用医药费由民政部门据实报销;一等残废人员饮食起居需人护理者,按月发给护理费。对孤老烈属、烈士遗孤和带病回乡长期不能参加劳动的复员退伍军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农村每人每月3~5元,城镇7~10元,年补523人。1963~1978年,共发抚恤补助费182.9万元,年均11.4万元。1979年民政部门再次对抚恤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全县有烈属195户、339人;病故军人家属35户、76人;失踪军人家属6户、9人;三等残废军人393户、1633人:依不同抚恤标准,共发抚恤费37.2万元。其中定期定量补助7.3万元,对700多户严重缺房户,拨给木材指标286立方米,补助建房费1.7万元。1980年始,定期定量补助标准逐年提高。1981年,人平月补助10元,比1980年增2元。1989年人平增加到16元。1990年,全县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对象从1988年1720人增加到2346人,共发抚恤补助金94.7万元,其中定期定量补助费42.3万元。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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