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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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43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
页数: 3
页码: 444-446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教师教育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教师 教育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清末,境内小学堂的教师多系较开明的贡生、秀才、童生。民国初年,有少数留学生和大专毕业生回乡办学,中学和高等小学毕业的青年被聘任教,成为小学的主要力量。尔后,小学教师中逐步增添中师、初师毕业生。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明文规定小学教师应具初师、中师学历,但达标的甚少。民国38年(1949),境内17所乡中心国民学校,有教师212人,其中初师文化28.5%,中师文化7%,高中文化29%,初中文化28.5%,小学文化7%。保国民学校教师文化程度更低,同期,境内3所中学,教师60余人,其中90%系大专文化水平。
  新中国建立后,原乡校、保校由政府接管改为公办,新办小学100所。1950年,除留用原有600名教职员外,从社会上吸收近千名失学知识青年任教。嗣后,国家每年分配中师、高师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1956年,中学增多,小学骨干教师被抽调到中学任教,其缺额从社会上招收。1957年开始任用民办教师。1960年,全县民办教师1438人,占教师总数的35%。1962年,民办教师减少。1965年,全县教师3564人,其中民办教师1069人,占30%。“文化大革命”中,学校激增,在公办教师少量增加的情况下,成批地任用民办教师。新补充的教师多系初、高中毕业或肄业青年,未经专门训练,文化业务水平较低。1977年,全县教师9483人,其中公办教师3281人,民办教师6202人。1981年11月,县教育局对全县公、民办教师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489名不能胜任的民办教师,经过思想工作,由乡(镇)安置。1986年后,民办教师通过培训,每年有60~80人转为公办,由中等以上师范学院毕业生陆续充实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1988年5月,县人民政府就稳定民办教师队伍,提高素质发出49号文件,要求通过考核考试,能胜任教学的认定其资格,量才使用,并对管理权限以及其他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使民办教师的管理日益制度化。1990年7月,全省民办教师管理工作现场会,在邵东、新邵县召开,摄制录相片在全省播放。是年底,全县教职工9158人,其中公办5657人,民办3501人,民办教师占总数38.2%。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新的提高。全县普通中学、农业职中,小学和幼儿园专任教师8058人,大学本科以上243人,专科毕业及本专科肄业满2年的1431人,本专科肄业未满2年的75人,中专和高中毕业5402人,高中肄业以下907人。其职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64人,一级教师501人,二级教师1316人,三级教师758人。小学高级教师278人,一级教师2403人,二级教师686人,三级教师215人。
  第二节 培训
  民国时期,县政府利用假期,举办教师讲习班,进行文化业务培训。民国32年(1943),参加培训147名教师,经过考试考核,有30名教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小教合格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师资培训,以提高教师政治、文化、业务水平。1950~1951年,县文教科先后举办5期小学教师学习班,学习革命理论和有关教育政策法令,引导和启发教师批判旧的教育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1952年下期,县、区配备专职辅导员,采用分区集中听课、分散自学、定期考试等办法,组织在职教师学习政治、教育理论及语数基本知识,以提高教学水平。1954年起,部分中小学教学骨干分别保送到大专院校或中师脱产学习。是年春,县举办扫盲群师学习班,副县长赵忠芝任班主任,由区文教助理带队,集中培训群师466人。尔后,分地区集中,由县统一培训形式和内容,先后培训群师1450名。1956年起,县文教科在不断举办短期学习班对教师进行培训外,充分发挥名老教师的作用,与青年教师订“师徒合同”,边学边教,包学包教,相互听课,定期总结,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文化业务水平。1959年,县配备专职人员抓函授学习,全县设7个函授中心,开办中函训练班22个,初级函授班13个,文化进修班17个,高师函授班1个,学员共2358人。专职辅导员分区辅导,定期检查,到期考试、结业。“文化大革命”初期,师资培训停止。1970年恢复,到1976年底,轮训小学教师526人,初中教师238人。1977年起,除分期分批举办脱产轮训班外,建立县、区、乡、校四级培训网络,对未达到初师水平的教师,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招生,统一教材和教学进度,统一结业考试,统一检查评比。9个区(镇)进修班和42个乡业余班抓初师面授,从在职教师中聘请兼职辅导员,函授、自学、辅导紧密配合。全县近3000名原来未达到初师水平的教师完成初师学习任务后,分别升入中师、中函和中电学习。1986年,1267人达到中函毕业水平,626名民办教师达到中师水平,转为公办。267名中学教师达到高函专科毕业水平,493名幼师经过多次专业培训,能胜任幼教工作。嗣后,教师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提高教学业务水平。1987~1990年,共培训教师4556人次。
  第三节 待遇
  民国时期,境内初小教师每期薪谷10~12担(合500~600公斤),高小教师一般16~20担(合800~1000公斤),中学教师一般期薪折谷1.5吨左右,但无其他福利,且职业无保障,执教中稍有不慎,随时有解聘之忧。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从各方面提高教师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1950年,小学教师享受供给制,每月工薪高小教员大米75公斤,初小教员62.5公斤,工人57.5公斤。同年,邵阳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范家山完小教师肖糺声当选为常务副主席,并出席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小学教师月薪提高到120公斤大米。邵东建县后,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有12%左右的教师代表参加;历届县人民委员会选有教师为委员。1953年,工资调整为“折实工资分”,每人平均工资比原来工资略有提高,并开始享受公费医疗和生活困难补助。教师退职、退休,可按月领取退职、退休金;女教师享有56天产假。1954年,地方党组织在中小学骨干中发展党员。随后,正式成立县教育工会,教师被认定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和传播文化科学知识的劳动者。此后,在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建立中共支部。1955年,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第一次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会议,90名优秀教师受到表彰,其中10名出席湖南省第一次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会议。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人平月工资比原工资增长42.42%。1958年,火厂坪小学校长赵开智出席省劳动模范大会。1960年上期,全县1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出席省文教群英大会,莫华斌出席全国文教群英大会。此后,每年都有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文化大革命”中,教师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被说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动辄批斗,131名教师受到错误处理,在职者大多心绪不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重申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号召全党、全民尊师重教。1979年,县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教师在历届政治运动中所蒙受的冤、假、错案,一一予以落实、平反。1980年后,教师连年提高工资,并实行工龄、教龄补贴和班主任津贴,与行政干部一样享受多种生活补助,且工资收入高于同级行政干部标准。1983年11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尊师爱校”的布告,对于干扰教学秩序、殴打教师的行为逐一给予严肃处理。12月,县召开“为人师表”先进代表和优秀班主任代表会议,189名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受到表彰。两市镇一完小教师钟延寿被评为全国先进少年工作者,龙桂珍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1984年4月,三中副校长封克勤当选为副县长,一中教师张梧岗,第一职业中学教师岳捷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有40名教育工作者当选为县政协委员。1985年秋,县召开优秀教师代表会议,并评选10名优秀教师出席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大会。是年9月10日,县城举行集会,热烈庆祝第一个教师节,会上,县委、县政府高度赞扬全县教育工作者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贡献,并表彰21个优秀集体和1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嗣后,每年教师节前夕,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学校慰问教师,听取教师对党政工作的意见,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尊师爱校活动,教师地位进一步提高。1988年10月开始,教师实行职称工资,工资提高。1990年,县内中学教师平均年工资1886元,小学教师平均年工资1700元。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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