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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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9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武装
分类号: E289.64
页数: 5
页码: 409-413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军事人民武装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军事 武装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县级武装机构
  邵东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11月,邵阳县人民政府邵东办事处成立,同时设立邵东县临时人民武装部。1952年2月,经中南军区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邵东县人民武装部建立,配正副部长,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下设军事、政工股。1954年8月,改名为邵东县兵役局,保留武装部名义,下设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士兵统计科、军官科、民兵科。1959年7月,县兵役局更名县人民武装部,设军事、政工科。1960年起,配专职政委,第一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1976年9月,增设后勤科。1986年4月,根据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建制,机构不变,受地方党委和军分区双重领导。1990年,县武装部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办公室。
  邵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2年12月4日,邵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兼任主任,县武装部长、县公安局长任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团工委书记、武装部军事股长任委员。县武装委员会研究决定人民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区、乡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5~7人组成,区、乡主要领导兼任主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为同级军事领导机构。尔后,成员不断调整,机构保留至今。1990年,县人民武装委员会9人组成。
  二、区、乡(镇)武装机构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武装机构建立到区、乡(镇)。1949年10月,邵阳县在邵东境内的2个区、设立武装部、配专职武装部长,并建立武装委员会,由区工委书记担任主任,配相当一个连的武装队伍,建立区中队,区长兼队长,设专职副队长,下编3个分队,每分队34~40人枪。1950年6月邵阳县调整为17个区,邵东境内7个区,设区武装部,配专职部长,下设区中队,区中队长由区长兼任,配专职副队长,配30~40人枪,由区内临时调配。乡建立民兵中队,配半脱产的民兵中队长。1952年,邵东县经批准建置,各区设立人民武装部,区人武部长设专职,各乡设不脱产的民兵中队长,担负保卫人民政权的任务。1961年12月,贯彻中共中央(1961)633号文件,人民公社建立人民武装部,配专职部长,受区、社党委和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主要职责:作好民兵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民兵编组,民兵干部的审查与选配,组织民兵训练,管好民兵武器弹药,组织民兵搞好生产建设,维持社会治安,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1990年全县8个区、40个乡镇均设人民武装部。
  第二节 队伍
  一、挨户团
  清末,境内各局设团练。民国初沿旧日。民国9年(1920)团练改为团防局,原邵阳县设团防总局,县长兼任局长。各乡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由甲长、保董率领,平时负巡哨之责,战时助常备队作战,经费由田赋附加列支。民国16年,境内各乡建挨户团,民国19年改编为“义勇队”,受国民党反动派操纵,以铲除共产党地下组织为主要职责,亦称“铲共义勇队”,由原邵阳县义勇总队指挥,凡16~50岁的男性,除在外有职业或正在充当地方重要公职,在校读书的学生外,全部列编,百姓视为大不幸事,各避而不从。各乡建支队,配枪15~20支,队长由乡长兼任。民国23年,邵阳县义勇总队撤销,各乡义勇支队改编。
  二、农民自卫军
  民国15年(1926)年底,境内36个乡成立农民协会,会员9300多人,反封建、反压迫、反剥削的革命斗争全面兴起,各乡农民协会,接管团防武装,成立农民自卫军,打土豪、斗恶霸,开仓济贫。民国16年春,境内11个区成立区农民协会,建立农民自卫军,各拥有20~30人枪。主要职责:保卫区乡新建立的农民政权,镇压地主、豪绅的反抗,维护社会治安。是年5月,国民党反动派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境内农民协会遭破坏,农民自卫军被迫解散。
  三、自卫队
  民国27年(1938),国民党政府推行保甲自治,随后,各乡设立自卫队,队长多由乡长兼任,配40~60人枪,由县颁发集训条令。主要职责:清查户口,清剿土匪,维持治安,防共清共。太一、保厘、靖合等乡的自卫队,在日本侵略军犯境期间,多次组织反击,打死打伤日本侵略军多人。民国28年,各乡自卫队多次“围剿”中共领导的武装游击部队,残杀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人员。1949年,境内各乡自卫队溃散。
  四、游击队
  民国38年(1949)2月26日,李建中率21人夺取万安、靖合两个乡公所的长短枪支110支,轻机枪一挺,子弹数千发,进而扩大队伍,命名为“人民解放军湘中支队”。其时,张大野、胡铮、王佐等率队夺取祁阳四明山警察所长短枪50余支,机枪2挺,部队扩大,命名为“华南人民解放军祁邵衡边区纵队”,编大队1个,辖3个中队。其时,尹如圭将其父尹伊仲指挥的第三防剿指挥部300人枪控制起来,率部起义。同年5月,中共邵阳中心县工委根据省工委决定,将上述各部组建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二支队,五月初一日(6月26日)在真人岭(今砂石乡内)赵宾公祠召开成立大会,尹如圭为司令员,龙仲为政委,辖5个大队,1个武工队,开展游击活动,打击地方反动势力,为解放军南下创造条件。当天,第二大队分两路出击,收缴中二乡自卫队长短枪40余支,重机枪1挺。7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向邵阳推进,一、三、七大队组成若干战斗队,分散战斗,袭击白崇禧部队,镇压以地主、恶霸组成的地方反动势力。部队所到之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节节胜利的大好形势,开仓济贫,解决农民夏荒困难。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解放,湘中二支队奉令整编一、三、七3个大队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三团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七团。
  五、武装警察
  1951年冬,廉桥、两市塘、黑田铺建派出所,由武装中队配1个班的兵力,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反革命暴乱。1952年,县公安局设武装中队,1951年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邵东中队,其主要职责是看守押解犯人。1955年改称民警中队,由公安局管理。1963年至1977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邵东公安中队,由县人民武装部管理。1977年12月改为武装警察中队,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90年沿此。
  六、驻军
  民国7年(1918)3月,南军林修梅、周伟所部近1000人兵败岳阳,溃入境内驻扎,历时3月离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1月,为清剿土匪,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一营、二营在廉桥、斫〓、黑田铺等地驻扎。1950年6月,区人民政府配备武装中队。1952年,独立十六团2个连的兵力驻扎在黑田铺、廉桥等地,维护社会秩序,1956年离县。1960年,县办群力煤矿由省劳改局接管,邵阳军分区调配2个连的兵力,看守监犯至今。
  1966年,邵阳军分区调配1个连驻扎地区农科所参加生产劳动,1977年离县。
  1973年3月,广州军区空军工兵五团一营、二营、在檀山铺、魏家桥,修建工事,竣工后,于1975年4月离县。
  1975年1月,广州军区通讯团2个排,驻周官桥公社胜利和周祝大队至今。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7029部队84分队驻两市镇鸭婆村。
  1975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39625、86452部队驻檀山铺、魏家桥,执行军事任务至今。
  第三节 设施
  碉堡 民国时期,乡团防局(后称自卫队)大都在驻地修筑土木结构的碉堡,少数财主亦建有护院碉堡。民国38年后废用,后陆续拆除。
  机场 民国27年(1938),麦子口(宋家塘)机场平地工程结束,后改建为农场。1975年12月,邵东机场(檀山铺乡境内)竣工,1976年投用。
  防空工程 1969年10月,根据省、地统一部署,全县主要集镇,修筑防空工事,坚持领导带头,干部、职工轮流作业,昼夜突击。至1970年2月,共挖防空洞310个,地下坑道长7044米,地下室205平方米。其中,县城66个单位,挖地下坑道3850米,地下室205平方米。随即,用红砖加固顶、壁,水泥砂石铺底,装置水、电、通风设施,进出口设固定装置此后,多数设施因管理不善,报废停用。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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