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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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92
颗粒名称: 第十六篇 军事
分类号: E289.64
页数: 20
页码: 409-426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军事武装、兵役、战事、民兵等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军事 人民

内容

第一章 武装
  第一节 机构
  一、县级武装机构
  邵东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11月,邵阳县人民政府邵东办事处成立,同时设立邵东县临时人民武装部。1952年2月,经中南军区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邵东县人民武装部建立,配正副部长,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下设军事、政工股。1954年8月,改名为邵东县兵役局,保留武装部名义,下设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士兵统计科、军官科、民兵科。1959年7月,县兵役局更名县人民武装部,设军事、政工科。1960年起,配专职政委,第一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1976年9月,增设后勤科。1986年4月,根据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建制,机构不变,受地方党委和军分区双重领导。1990年,县武装部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办公室。
  邵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2年12月4日,邵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兼任主任,县武装部长、县公安局长任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团工委书记、武装部军事股长任委员。县武装委员会研究决定人民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区、乡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5~7人组成,区、乡主要领导兼任主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为同级军事领导机构。尔后,成员不断调整,机构保留至今。1990年,县人民武装委员会9人组成。
  二、区、乡(镇)武装机构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武装机构建立到区、乡(镇)。1949年10月,邵阳县在邵东境内的2个区、设立武装部、配专职武装部长,并建立武装委员会,由区工委书记担任主任,配相当一个连的武装队伍,建立区中队,区长兼队长,设专职副队长,下编3个分队,每分队34~40人枪。1950年6月邵阳县调整为17个区,邵东境内7个区,设区武装部,配专职部长,下设区中队,区中队长由区长兼任,配专职副队长,配30~40人枪,由区内临时调配。乡建立民兵中队,配半脱产的民兵中队长。1952年,邵东县经批准建置,各区设立人民武装部,区人武部长设专职,各乡设不脱产的民兵中队长,担负保卫人民政权的任务。1961年12月,贯彻中共中央(1961)633号文件,人民公社建立人民武装部,配专职部长,受区、社党委和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主要职责:作好民兵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民兵编组,民兵干部的审查与选配,组织民兵训练,管好民兵武器弹药,组织民兵搞好生产建设,维持社会治安,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1990年全县8个区、40个乡镇均设人民武装部。
  第二节 队伍
  一、挨户团
  清末,境内各局设团练。民国初沿旧日。民国9年(1920)团练改为团防局,原邵阳县设团防总局,县长兼任局长。各乡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由甲长、保董率领,平时负巡哨之责,战时助常备队作战,经费由田赋附加列支。民国16年,境内各乡建挨户团,民国19年改编为“义勇队”,受国民党反动派操纵,以铲除共产党地下组织为主要职责,亦称“铲共义勇队”,由原邵阳县义勇总队指挥,凡16~50岁的男性,除在外有职业或正在充当地方重要公职,在校读书的学生外,全部列编,百姓视为大不幸事,各避而不从。各乡建支队,配枪15~20支,队长由乡长兼任。民国23年,邵阳县义勇总队撤销,各乡义勇支队改编。
  二、农民自卫军
  民国15年(1926)年底,境内36个乡成立农民协会,会员9300多人,反封建、反压迫、反剥削的革命斗争全面兴起,各乡农民协会,接管团防武装,成立农民自卫军,打土豪、斗恶霸,开仓济贫。民国16年春,境内11个区成立区农民协会,建立农民自卫军,各拥有20~30人枪。主要职责:保卫区乡新建立的农民政权,镇压地主、豪绅的反抗,维护社会治安。是年5月,国民党反动派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境内农民协会遭破坏,农民自卫军被迫解散。
  三、自卫队
  民国27年(1938),国民党政府推行保甲自治,随后,各乡设立自卫队,队长多由乡长兼任,配40~60人枪,由县颁发集训条令。主要职责:清查户口,清剿土匪,维持治安,防共清共。太一、保厘、靖合等乡的自卫队,在日本侵略军犯境期间,多次组织反击,打死打伤日本侵略军多人。民国28年,各乡自卫队多次“围剿”中共领导的武装游击部队,残杀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人员。1949年,境内各乡自卫队溃散。
  四、游击队
  民国38年(1949)2月26日,李建中率21人夺取万安、靖合两个乡公所的长短枪支110支,轻机枪一挺,子弹数千发,进而扩大队伍,命名为“人民解放军湘中支队”。其时,张大野、胡铮、王佐等率队夺取祁阳四明山警察所长短枪50余支,机枪2挺,部队扩大,命名为“华南人民解放军祁邵衡边区纵队”,编大队1个,辖3个中队。其时,尹如圭将其父尹伊仲指挥的第三防剿指挥部300人枪控制起来,率部起义。同年5月,中共邵阳中心县工委根据省工委决定,将上述各部组建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二支队,五月初一日(6月26日)在真人岭(今砂石乡内)赵宾公祠召开成立大会,尹如圭为司令员,龙仲为政委,辖5个大队,1个武工队,开展游击活动,打击地方反动势力,为解放军南下创造条件。当天,第二大队分两路出击,收缴中二乡自卫队长短枪40余支,重机枪1挺。7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向邵阳推进,一、三、七大队组成若干战斗队,分散战斗,袭击白崇禧部队,镇压以地主、恶霸组成的地方反动势力。部队所到之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节节胜利的大好形势,开仓济贫,解决农民夏荒困难。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解放,湘中二支队奉令整编一、三、七3个大队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三团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七团。
  五、武装警察
  1951年冬,廉桥、两市塘、黑田铺建派出所,由武装中队配1个班的兵力,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反革命暴乱。1952年,县公安局设武装中队,1951年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邵东中队,其主要职责是看守押解犯人。1955年改称民警中队,由公安局管理。1963年至1977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邵东公安中队,由县人民武装部管理。1977年12月改为武装警察中队,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90年沿此。
  六、驻军
  民国7年(1918)3月,南军林修梅、周伟所部近1000人兵败岳阳,溃入境内驻扎,历时3月离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1月,为清剿土匪,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一营、二营在廉桥、斫〓、黑田铺等地驻扎。1950年6月,区人民政府配备武装中队。1952年,独立十六团2个连的兵力驻扎在黑田铺、廉桥等地,维护社会秩序,1956年离县。1960年,县办群力煤矿由省劳改局接管,邵阳军分区调配2个连的兵力,看守监犯至今。
  1966年,邵阳军分区调配1个连驻扎地区农科所参加生产劳动,1977年离县。
  1973年3月,广州军区空军工兵五团一营、二营、在檀山铺、魏家桥,修建工事,竣工后,于1975年4月离县。
  1975年1月,广州军区通讯团2个排,驻周官桥公社胜利和周祝大队至今。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7029部队84分队驻两市镇鸭婆村。
  1975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39625、86452部队驻檀山铺、魏家桥,执行军事任务至今。
  第三节 设施
  碉堡 民国时期,乡团防局(后称自卫队)大都在驻地修筑土木结构的碉堡,少数财主亦建有护院碉堡。民国38年后废用,后陆续拆除。
  机场 民国27年(1938),麦子口(宋家塘)机场平地工程结束,后改建为农场。1975年12月,邵东机场(檀山铺乡境内)竣工,1976年投用。
  防空工程 1969年10月,根据省、地统一部署,全县主要集镇,修筑防空工事,坚持领导带头,干部、职工轮流作业,昼夜突击。至1970年2月,共挖防空洞310个,地下坑道长7044米,地下室205平方米。其中,县城66个单位,挖地下坑道3850米,地下室205平方米。随即,用红砖加固顶、壁,水泥砂石铺底,装置水、电、通风设施,进出口设固定装置此后,多数设施因管理不善,报废停用。
  第二章 兵役
  第一节 招募与抽丁
  清末民初,全国实行招募兵役制县团、兵勇更迭增补,均以招募征集。凡20~25岁的男丁,身体健壮,非独生子者,均为招募对象,经检验合格者,编队注册应招从军者多为贫苦子弟,也有青壮年自愿投军者。
  民国22年(1933)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凡年满18~45岁男子,均服国民兵役,平时在乡接受军事训练,战时应征作战,20~25岁的男子服常备兵役,役期三年,期满退役回原籍。民国27年2月,执行国民政府颁发的《征兵令》,应征男丁,按三抽一和五抽二的原则,由乡、保报名册,按名册编号,采用抽签形式征集到人,被抽中者填发征集令,由保、甲长督促壮丁入伍两年后,因兵员难以足额,改为多兄弟者,1个免征外,余皆被抽。其中富者中签,则以“学生”“公务员”名义免役或缓役:贫户中签,如蒙灾难,有的装疯外逃,有的倾家荡产买人代替,有的断手足以避役。其时,乡公所常派人抓兵,被抓者多被捆绑押进军营,集中监禁,各级征兵人员乘机串通舞弊,以致冒名顶替,得钱卖放等现象屡有发生。
  第二节 志愿兵役
  1950年10月,境内各地动员参军,凡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身体强壮,年龄在18~30岁的男性公民只要个人自愿,全家同意,经上级批准,参加志愿兵。新兵入伍时,披红戴花,由乡民组织欢送。入伍后,官兵平等。军人家属,经济上享受优待,政治上受尊重,逢年过节,当地党政部门组织慰问。志愿兵役制深为人民群众所拥护,每次征兵,合格公民,争先报名,出现父母送子,妻送夫,弟妹送兄,哥姐送弟的可喜局面。至1951年,境内1100名青年参加志愿军。光陂乡高度村彭冬秀(称肖细二娘),29岁丧夫,凭纺织,乞讨,抚养2子成人,政府在动员青年参加抗美援朝运动中,二子争相报名,彭毅然全送,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多次讲清道理才劝退一个。1951年第二次征兵,彭又将第二个儿子送入志愿军。彭的两个儿子参军后,不仅本人不要群众代耕代种,还率儿媳为附近军属代耕。至1954年,全县有2099名青年应征入伍。
  第三节 义务兵役
  195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责职,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服役期限: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后分别改为2年、3年、4年。服役年龄为18~22岁。依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征集任务,县建立征兵办公室,分区建立征集站征集前,适龄青年自愿报名,进行登记,经目测、评议合格后,按征集任务1比2以上确立体检人数。体检合格后,本人自愿,全家同意者批准入伍,由县征兵办逐个发入伍通知书,集中入伍,层层组织热烈欢送。是年征集1115人。嗣后,一般每年征集一次,少数年份停征。服役期间,家属享受优待,农村青年服役,其家属享受所在地同等劳动力的优待;城镇青年服役,享受定额补助。服役期满,复员回原籍安置。至1986年,全县征集义务兵32次。同一时期,招收了少量女性青年和男性飞行员每届分配征集的数额有限,无法满足应征青年的要求,因此,超员入伍,时有发生。
  第四节 预备役
  预备役分为两类:军士和士兵服役期满后转为一类预备役,年满18~40岁的公民为二类预备役。
  1952年7月1日~1960年9月30日县内进行第一次预备役登记,期间,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7459人,经过登记为7262人,按政治可靠,工作积极,身体强壮,能看懂教材和写简单教练提纲,在步兵连队担任过班长、排长的军士、少尉,年龄30岁以下等条件,从中挑选预备役教员715人。1957年9月,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工作停止。1958年1月,吸收预备役军人编入基干民兵。1962年,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对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期间转业、复员的副排长以上干部和1955年1月1日~1962年8月期间授予准尉以上军衔转业、复员的干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全县共登记268人。1981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对在部队服役期满和服役一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1984年国家颁布新的《兵役法》规定: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服现役者外,都应按规定进行预备役登记,分别服第一类或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女性公民,则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免服第二类士兵预备役。1985~1990年,全县预备役登记7452人,其中一类预备役占41.8%
  第三章 战事
  第一节 太平军攻宝庆
  清咸丰九年三月(1859年4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部20万众,攻破祁阳、东安,分兵进入新宁,武冈,围攻宝庆境内“小东路”沿线(即渡头桥、仙槎桥、简家陇、高楼等)屯兵数万,安营扎寨,前队攻城,后队筑垒,连营百十里,均挖有宽二丈,深丈余的护营壕,将清兵围困城内,使清兵“樊笼羁鸟翅难飞,日夜气馁羽书急,炮火雷骈到戍楼,满城胆落暮烟愁”(注:伍燮勋《暇园诗草》)。石达开号召人民:“勿观烽火而奔遁:勿弃家室而远徙:勿闻谣言而怯怖:勿恃强悍而抗违“,“势将迅扫妖氛,为万众生灵吐气,澄清海宇,基千百世中夏丕基”(李汝昭《镜山野史》。),人民群众向石部接济盐粮和马草,献出骡马。主力围城,激战不断,外围相继遇战。渡头桥,霞光岭之战,击败周世宽所部清军,击毙守备谭天祥、外委谭志洪等。六月二十八(7月27)日,清军李续宜部从城西架浮桥暗渡资江,偷袭太平军营垒。七月中旬,石率部退入广西。
  第二节 林 朱混战
  民国6年(1917)8月,南军林修梅部第二旅第三团从衡阳退驻界岭、黑田铺,扎营10公里,由湖南省第二区守备周伟率部援攻。9月21日,北军第四旅旅长朱泽黄率部攻界岭得手,旋即,前锋部队八团一营长朱邦纪率部攻楮塘铺,激战一夜,南军后退,在黑田铺、金玉亭一带拉开战场,再战一昼夜,南军三团守备部队在南翼援攻,获胜。30日,北军再举进攻,南军失守,退走邵阳,混战相持10日,双方伤亡近百人,乡民被击毙者45人。翌年3月,林修梅、周伟二军及一师大部分溃兵从岳阳退驻宝庆,在境内骚扰三月,乡民176人被杀害,烧毁房屋1698间。
  第三节 北伐军攻宝庆
  民国15年(1926)6月,北伐军第八军奉命分三路向宝庆挺进。第二师的两个团,由湘乡县永丰沿潭宝(即潭宋公路)大道为右路,在界岭遭刘重威、邹振鹏旅阻击。北伐军奋勇攻击、刘、邹败退黑田铺一带。二日后复战,北伐军以不可阻挡之势直逼宝庆。同时,北伐军教导师两个团和第四师一个团为中路,由金兰市入佘田桥,分别在两市塘、仙槎桥等地,击败叶开鑫所属刘雪轩、姚继虞等旅的阻击(左路军由祁阳县进入宝庆),抵达宝庆。前后激战5天,叶部死400人,600人被俘,北伐军伤亡约400人。
  第四节 抗击日本侵略军
  民国33年农历七月十四日(1944年9月1日),日本侵略军116师的109、120两个步兵联队,配合皆藤的37师团先头部队,从衡阳金兰市向佘田桥进犯。国民党七十四军五十一师抵抗未胜。8月16日(9月3日)佘田桥被日军侵占。不久,全境沦陷。日军所到之处,杀烧掠抢,无所不为,爱国军民不断抗击。
  八月二十三日(9月10日)国民党军六十三师、六十五师的部分兵力,对进犯在黑田铺的日军37师团第3大队的步兵进行袭击,相战数小时,双方伤亡数人。同年夏,太一乡尹如圭自任大队长组织抗日游击队。一次,尹探悉日军数人去水东江鸭塘冲打掳,随即率队将打掳日军擒获击毙,并把尸体搬到百步梯的山坡上,再放数枪,以免日军报复群众。一次,日本侵略军从水东江去衡阳,尹如圭带队在猴子山伏击,击毙1人,缴获步枪2支,子弹数发。九月(10月)的一天,一名日军窜到佘田桥五里牌金荡屋打掳,青年陈尚德、陈芝林、陈友发3人冲进屋里,抓住一日军头部向后一扭,倾即致敌于死地,并将其尸抛于塘,获长枪1支,子弹50发。此举使乡民受到很大启发和振奋。不久,30余人主动前来组队抗战。国民党陆军少将陈陶邨为其命名为“盘石游击队’,在佘田桥、简家陇一带袭击日军。是年12月22日,日本侵略军一个连,从永丰开往湄水桥,夜宿洪家祠堂,(团山与双丰接壤地)国民党军十九师某营闻讯后,在天亮前进行围歼,激战一小时许,打死日军40余人。民国34年四月二十七日(1945年6月7日)上午,日本侵略军40余人,由黑田铺向宋家塘方向行进,保厘乡乡长兼自卫队长姚赘我获悉,派队副王峥荣、分队长朱德明率兵35人,分别埋伏留田村公路左右侧林中,十大队分队长黄隆率部30人埋伏金玉亭附近,形成伏击圈,待日军进入,突发进攻,击毙日军10名,俘4名。六月十一日(7月10日),日军200人从邵阳城出发开往水井头,保厘乡自卫队将所部分4组埋伏柳公桥附近。旋即,日军鱼贯而来,刚进伏击圈,自卫队突起攻击,日军将枪械弃置河中仓皇溃逃。此战,自卫队获步枪11支,子弹1000余发。
  是年农历七月初七(8月14日),日本侵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数日后日军离境。
  附:日军犯境暴行简录
  县境沦陷期间,邵东境内有4729人遇害身亡,数百名妇女惨遭侮辱,烧毁房屋5567间,宰杀猪牛2.56万头,直接经济损失折新人民币1865万元。
  民国33年九月十日(1944年10月27日),日军抓民伕40人,关押于牛马司新桥村姜德茂的屋内。第二天上午,将被抓民伕在禾场里集合,一个日军嘶叫“挑不起担子的站到一边来。”一些年老体弱者原以为要放走,陆续站出14人,被3个日军带到屋下首的荒塘边,用东洋刀一个一个杀害于塘内,有一人想走,用枪打死还杀一刀,鲜血染红小荒塘(仅0.1市亩面积)的水。事后,无人收尸,臭气熏人。第二年,当地群众将骨头土埋。
  是年11月15日下午,一支日军窜进社冲打掳,被国民党过境的一支小队伍生擒一个日军。第二天清早,十多个全副武装的日军进村报复,乡民逃避,唯赵纯如被抓,惨杀6刀毙命。随即日军又进黄泥冲抓住2个农民,捆住手脚用柴火烧死。旋即复进社冲,见村落无民,放火烧毁48间房屋。日军还在廉桥抓去3个乡民,绑在柱子上用箭射,将鞭炮围在乡民颈脖上燃放。取乐后,倒拖300米用刀杀死,将尸体丢入塘内。
  民国34年三月(1945年4月)的一天,佘田桥五里牌村陈云约、陈喜恒等8人,进龙塘屋要维持会长(为日军效劳的汉奸组织)交出枪支,会长暗地向驻扎在羊家屋的日本警备队告密。随即,30多个日军围住龙塘屋,陈云约等全部被抓,解往亭子山枪杀时,途中1人潜逃,7人均被日军用铁丝穿破手掌,吊在树上,用火活活烧死。
  第五节 人民解放军追歼白崇禧部
  一、界岭战斗
  民国38年农历七月初十(1949年8月4日),长沙和平解放,国民党军节节败退,中国人民解放军乘胜追击。白崇禧麇集20万兵力,退守衡阳,设防宝庆,企图阻击人民解放军向西南挺进,将其四十军的七○七团布界岭、青树坪一线,同时派1个营伸至永丰镇(今双丰县城),构筑工事,设下埋伏,调四十六军一八八师、二三六师、七军一七一师和装甲车3辆,坦克1辆,并配以空军助战。
  农历七月十五日(8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四六师四三六团沿潭宝公路自湘乡向宝庆急进,在永丰镇击败白军七○七团1个连。农历七月二十一日(8月15日)12时,从永丰出发以四三六团配山炮连为前卫,向界岭方向推进。16时,行至单家井,击败少数阻击部队,进入青树坪。20时,前卫团一营进至界岭,突遭白军伏击,经10分钟激战,俘白军50人。占领高地,四三七团亦进界岭以南宿营,部队尚未行动,遭反击,各部奉令后撤。农历七月二十二日(8月16日),解放军一四五师两个团进至巡司、青树坪一线,有小股白军向四三六团三营阵地冲击。一四六师阵地左翼,有白部七军的一个师,一四六师在黄昏后,将四三七团的主力移至锡石桥、竹叶冲,四三六团留两个营在公路南,团部率一个营进至公路以北,师直移到三塘铺、泥水塘、黄泥湾一带。次日8时,白军聚3个师的主力分三路夹击一四六师,其中一个师以上的兵力向欧阳亭、青树坪、巡司之间迂回,一个师正面与一四六师接触;一个师以界岭西北之大山为依托,向四三七团之右翼迂回,出动装甲车并以空军配合作战,情况危急,各部就地抗击。8时后,白军从正面用2个营以上兵力并以4架飞机助战,向四三六团三营阵地轮番攻击20余次,各连坚决抗击,坚守阵地3小时,人员伤亡很大,其中七连伤亡过半,弹药耗尽后,于11时被迫撤退。12时,白军两个团在飞机、坦克、装甲车的掩护下,沿公路两侧向四三六团阵地发起总攻,激战5小时,阵地被突破,团长带一营及警卫连冲锋3次,虽收回阵地,但腹背受敌,已经天黑,加之弹药消耗多,继续作战困难。18时后,向东方向撤退。同时,四三七团亦受白军一个师的阻击,激战7小时,伤亡过重,时已入夜,抗击十分吃力,于20时撤出相思桥。至此,全师向江口方向撤去,48小时之战,白军伤亡684人,被俘69人,解放军由于孤军深入,伤亡、被俘、失踪877人。白军得意忘形,祝捷庆功。
  农历八月十五日(10月6日),解放军主力陆续到达境内,以三面迂回的战术,在强大炮火掩护下,向白崇禧部发起猛烈反击,白军败退,当日,解放军攻占廉桥,以风卷残云之势,取道邵阳,向大西南挺进。
  二、石株桥战斗
  民国38年农历八月十一日(1949年10月2日),国民党四十八军一七六师,驻石株桥一带高地,第七军一七一师驻水东江待命,白崇禧授令由驻守邵阳县的副军长凌云上指挥,阻击向湘南挺进的解放军。八月十四日(10月5日)、解放军四十军一三五师由衡阳金兰市乘隙越过衡宝公路,插入白军侧后——沙坪、灵官殿等地。十五日,重创白军4个师后,于当夜乘胜插到石株桥,白军慌忙全线撤退。十六日晨,解放军十二兵团奉令追击,一三五师抄小道抢先占领白军一七一师退路上的制高点,形成包围圈。十七日上午9时),白军拼死突围溃退。凌云上2个师的兵力死伤甚大。当晚,凌身边仅剩有一个手枪班跟随,沿大山秘密西行,几经阻击后,剩下孤单一人,龟缩柴草丛中,十八日上午9时,被解放军生擒。
  第六节 剿匪
  民国时期,境内散匪各地皆有,匪患连年迭起,尤以龙山地区为甚。
  龙山,处县境西北陲,主峰东南面为邵东境地,山脉东连湘乡,北靠安化,西与新化接壤,地势险要,历为股匪盘踞之地。民国17年(1928)匪首陈光中被国民党招抚任“湘东剿共司令”后,龙山仍盘踞土匪10多股,聚徒300人枪以上的有匡荣廷、陈松桥等股。匡荣廷,民国16年参加陈光中匪部当班长,民国22年携枪离队,聚徒结匪,盘踞龙山,抢劫湘乡、安化、邵阳等地。民国24年被围剿军在武冈击毙。三弟匡国民(又叫匡麻子)即接替其位,率徒抢劫“关羊”。民国34年9月,被国民党军队抓获,枪毙于廉桥。匡国军(荣廷四弟)趁机率兄余徒,纠集潘树堂等,结为“把兄弟”,扩充势力,以龙山为巢穴,四处抢劫。邵阳县政府多次组织武装进行清剿,仅击散部分匪徒。民国37年5月,邵阳县县长徐君虎率保安队进驻黑田铺,击毙匪徒2名。是年12月,县政府对匡国军改剿为抚,招为县警察第三大队。匡仍明军暗匪。民国38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后,南京政府国防部次长黄杰来到邵阳,网罗土匪、恶霸,组织反共武装,任匡为反共救国军游击司令部第一大队长,编12个中队,武装匪徒1000余人,白天掠夺群众财物,晚上打家劫舍。
  1949年10月16日,邵阳县第七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发动人民群众,控诉匪害,利用人民解放军在境的有利条件,实行谈剿结合方针,以政治瓦解为主,对拒不接受改编的,坚决予以剿灭。10月下旬,区工委武装部部长史兴亮和马北骥,深入到黑田铺古塘冲与匡首次谈判,促其改邪归正。匡交出枪支40支,遣散40人回乡,拒不接受改编。另一匪首黄天佑等则四处蠢动,扬言要与共产党血战到底。对此,原邵阳县成立龙山剿匪指挥部,对龙山股匪进行军事围剿(邵东剿匪系龙山剿匪的一部分)。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八师3个团,邵阳军分区4个基干连、省军区独立十六团5个连共一万兵力,开赴龙山,分4路包围匡国军等匪部。5月7日,各路同时猛烈进攻,歼匪500余名,匡国军一个分队被全歼,余匪溃不成队。匡面临灭顶之灾,经与独立十六团参谋鲁克,一营营长李建中多次谈判,交出枪枝400支,遣散500人回乡。
  11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八师、邵阳军分区基干连和独立十六团,奉命撤离龙山,剿匪指挥部随之撤销。匡国军等趁机进行反扑,残杀农会干部,抢劫国家仓库,在潭宝、衡宋公路上拦劫军车,打死解放军多人。1950年3月29日晚上,土匪唐绍凡带领10名匪徒,冒充人民解放军,冲进村农会主席王春哉家,用棉絮堵住王的嘴,用刺刀穿破手掌,拖至桐木桥,破肚挖心。残杀后,还贴“看你办不办农会”的字条。为保护新生政权,打击土匪的反扑,独立十六团团长苟先学率2个营5个连的兵力,星夜赶至七区和六区边沿地段,对匡国军余匪形成分进合击之势。先后在廉桥社冲、斫〓的禾场坪打死打伤匪徒12名,缴获一批枪支弹药,余匪狼狈而逃。
  1950年4月17日,中共邵阳地委、军分区党委总结前段剿匪工作成绩,分析形势后,决定重建龙山剿匪指挥部(指挥部设禾场坪),集中兵力围剿匡国军匪部。4月18日,指挥部组织3路兵力在鸭山冲岩坪岭进行围剿,匪中队长李再生被击毙,伤匪3人。匡率余匪先后向鸭山冲、楠木岭、大江边、龙福庵等处逃窜,均被围剿部队阻击,击毙匪徒11名,匡潜入龙山岳平顶。4月20日,四一一团奉命配合独立十六团,搜剿匡匪。
  4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六军军长詹才芳,视察龙山剿匪工作,在禾场坪召开龙山工委成员、围剿部队营以上干部会,要求部队配合地方干部,在整顿发展农会的同时,对逃匪乘胜追击,重点搜索,务求全歼。随即,调整兵力部署。对重点匪区,村村驻兵,处处设卡,在禾场坪举办自新土匪学习班,对坦白交待,自动交枪的予以宽大;并对捕获在押,罪恶严重,拒不认罪·民愤极大的37名惯匪,由县法院审判后,分别在黑田铺、廉桥、禾场坪等地就地正法。接着,各地召开各种会议,宣传政策,讲明形势,并动员土匪亲属,开展规劝活动。10天内,瓦子坪、瓢厂、黑田铺、天台山等地,有70名土匪到农会登记自新,交出长短枪支280多支,拒不登记的11人,亦被抓获。黑田铺乡第十三村,经宣传教育后,有36名匪徒登记自新,受到宽大处理。唯匪分队长谢青山拒不自新。一天晚上,谢青山回家,被民兵抓获,交出枪支60支。此后,匡国军窜至猪婆山侍机反扑。5月上旬,独立十六团参谋杨廷秀、二营营长孙良臣率部3000余人,分四路发起进攻,打死打伤匪徒6名,俘50名,缴获长短枪54支,弹药数箱。此后,匡国军一蹶不起,再无力组织反扑,率亲信潘树堂等人潜逃湘潭,伪造通行证,逃往香港。至1950年6月,龙山剿匪战役共歼匪4000余人,缴获各种枪支2000余支。抓获散匪200余名。1952年3月,邵东县剿匪指挥部成立,旋即动员全县人民,清剿残匪。出动民兵1万余名,组成6个支队,7个大队,统一部署,分区行动,实行宣传教育与清剿相结合,迫使多数匪徒投案自首。对负隅顽抗者进行重点打击,不久,境内匪徒被彻底消灭。
  第四章 民兵
  第一节 组建
  1951年境内各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在各乡、村组建民兵组织。1953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各区人武部在总结前段民兵工作建设和作用的基础上,制定了组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的计划。人武部领导,深入搞点,整顿和建立民兵组织。年底,全县有基干民兵5036名,建立基干连17个,普通民兵19268人。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县内民兵组织,由农村发展到厂矿、机关、团体、学校。是年,全县组建普通民兵师1个,民兵团24个,营236个,连1573个;组建基干民兵团1个,基干民兵营17个,基干民兵连208个,共有民兵23万余名。1960年1月21~25日,召开全县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00人,会议总结前段民兵组建和开展民兵工作的经验。对18个先进单位和25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黑田铺公社社竹大队赵才初、周官桥公社杨柳大队龙渭溪、斫〓公社清潭大队颜龙3个民兵营长,被推选出席4月18日全国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与会代表受到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1963年,贯彻全国《民兵工作条例》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从实战要求出发,调整了民兵的年龄结构。1965年底,民兵总数减至16.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和武装民兵89407人,普通民兵78069人。
  1969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69年8月28日《关于县组建武装民兵独立团》的命令,成立邵东县武装民兵独立团,公社建立民兵连,大队建立民兵排,生产队编班或组,民兵独立团的人员,坚持劳武结合,平时不脱产,不集中。1973年,县组建武装民兵基干团,随着武器装备的改善,陆续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分队。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至1982年3月调整工作结束。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缩小组建范围,组建民兵组织的重点主要是社镇和厂矿,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镇的一些人数少又分散的单位,平时不建立民兵组织;二、民兵年龄,由原来规定的16~45岁,改为18~35岁(基干民兵18~28岁);三、简化组织层次,将原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凡符合民兵条件的28岁以下的复员军人和经过基础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女性公民只编基干民兵,取消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的建制。调整后全县民兵12.8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2.9%,其中基干民兵连52个,排901个,班1602个。1990年,全县有民兵10.85万人,其中,基干民兵11217人。
  第二节 训练
  1952年,邵东县民兵干部训练教育委员会成立,由县委书记兼任主任委员,县武装部部长任副主任委员。下设经济、文娱、卫生、学习四个小组。训练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开展回忆对比,忆苦思甜,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结合实际,进行军事和纪律教育,进行弹药保管、步枪性能、投弹射击、防空防毒等技术训练,时间5~6天。第一期训练民兵干部280人,民兵1376人。1955年,适当延长训练时间,以技术训练为主。1958年9月,全县组织民兵训练大检阅,年底,县民兵训练指挥部成立,县委书记兼任指挥部主任。1963年,为庆祝建国15周年,县城举行为期5天的民兵体育运动和民兵比武大会。会后,全县民兵练武热潮形成。“文化大革命”初期,军训停止。1973年,县建立武装民兵基干团,训练恢复,重点训练民兵干部。公社建武装民兵基干连。训练内容,专业分队技术和战术。武装基干连所在大队的民兵营长和厂矿武装连的排长由县武装部培训,时间15天,副职和班一级骨干以及面上大队的民兵营长,配备武装班班长,由公社、厂矿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一般为6~7天。武装基干连训练,由公社、厂矿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15~20天。高射机枪、重机枪、60迫击炮、82迫击炮、40火箭筒、侦察、打坦克爆破班(组)等专业分队的骨干,由县武装部培训,每年15~20天。1977年全县武装民兵10471人,参加训练9780人,占总人数的93.4%。全县55个武装民兵连,经检查考核,廉桥、大田、毛荷殿、火厂坪、砂石、团山一连、仙槎桥等7个公社武装基干连接近总参“三年纲要”的要求。1980年开始,训练范围缩小,人数减少,重点为专职武装干部和专业技术民兵。1985年,县民兵训练基地建成,开始进行正规化、军事化训练,由于基地设施未全部配套,1986年仅训462人,为计划759人的60%。1987年后,民兵训练每年400人左右。1990年,军分区分配训练任务450人,实训451人,百分之百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节 作用
  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完成突击任务
  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号召。境内民兵,积极响应,制定生产计划,克服困难,搞好生产,涌现出一批生产模范和工作模范。1953年4月18日,县人民武装部发出通知,要求区乡武装部集中精力,全力动员民兵,投入生产运动,夺取农业丰收。区乡武装干部深入基层,组织民兵制订增产计划,广辟肥源,开展春耕生产运动。全县由民兵担任组长的800多个互助组,增产幅度均高于当地个体农户3成以上。1956年,全县夏旱严重,民兵站在抗旱斗争的最前线,车水救禾,寻找水源2000多处。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后,农村、工矿、商店均组建了民兵组织。农村民兵积极参加修水利、公路;工矿民兵负责基建中的急、难、险、重任务。1959年,根据邵阳地区统一安排,全县出动2.6万民兵,参加修建娄邵铁路,承担邵东境内17.9公里的路基填挖任务,廉桥坳峰岭,需凿20米深、500米长的石槽。面对顽石,民兵们分日夜两班作业,全凭着硬骨头精神,炸掉一块块顽石。历经10个月,搬动石头93.4万立方米,并在金仙铺地段架高架桥1座,6个桥墩全系石头砌成,长120米,高42米。整座铁道桥横跨深谷,连两山,似巨龙飞腾,宏伟壮观。整个工程于1960年3月结束,共完成土石方253.8万立方米,经铁道工程部门验收合格。
  1960年1月21~25日,全县召开700人参加的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大会号召民兵,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在发展农业、增产粮食、兴办地方工业等方面挑重担,为迅速改变穷困面貌作出贡献。广大民兵,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推广先进技术,改土、改制,发展双季稻,在提高粮食产量上鼓实劲。1964年,羊家冲公社扶民大队有200多亩冷浸田(占水田面积的38.4%),亩产稻谷仅150公斤,比一般田产量低30%。大队党支部将改良冷浸田的任务交给大队民兵营4月上旬,全大队每天出动近100名民兵,下到烟竹岩洞内挑污泥潮土。经过10天突击,使200亩冷浸田铺上了一层黑黝黝的潮土,当年平均亩产275公斤,比上年增产83%。1965年,国家仅投资3万元,修建三都铺水库(中型)。10月1日动工,灌区内3600个民兵,以军队建制形式组织施工。分线扎营,集中食宿,早操练,晚总结,表扬好人好事,人人争担重担,勇攻难关。翌年3月2日,大坝竣工蓄水,接着,突击配套工程,兴建34公里的输水渠道,7月1日,开闸放水,获全国农田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70年,全县抽集1.5万人组建民兵团,参加修建湘黔铁路。分工承担新化县境陈家桥天马山~太平铺全长16公里的路基任务。乌龟坳是一座山高坡陡、石坚水多的大石山,要开凿长880米、深17米的石槽。根据施工方案,首先要在880米长的石山上打爆破立井23个,有的深达9.5米。当立井打至2米深时,岩石层渗水,第13号立井连放9炮均成“哑炮”。承担爆破任务的斫槽公社野鸡坪大队民兵班长周前和,挺身而出,下洞分析原因,改用放“吊脚炮”的方式,在石槽壁上打炮眼,爆破成功,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使预定3个月的任务,在2个月内完成,受到省地铁路修建指挥部嘉奖。1970年10月,全县抽调3万民兵,组成10个民兵团,参加湘黔、枝柳铁路大会战。8个团、2.5万人兴修芷江县境竹坪铺以西地段的路基,全长14公里;1个团、0.4万人在芷江铺砂、修涵洞;1个团、0.1万人修建440专线。上述工程,于1971年8月结束,2万人回原籍,其余则参加修建枝柳铁路大会战。于1976年8月圆满完成任务回县。
  1978年9月,贯彻湖南省民兵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军委副主席邓小平“要拨乱反正”,恢复民兵的老传统的指示。县人武部领导深入农村、厂矿,帮助整顿民兵组织。坚持劳武结合,充分发挥民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是年冬,全县以民兵为主体的20万劳动大军,参与1600多处农田基本建设。新开田土1.08万亩。廉桥公社民兵连参加修建朱家冲水库(小二型),重活、难活争着干。打土方、拖石滚,工效比一般群众高出半倍以上。在民兵模范行动影响下,大坝工程提前5天竣工。是年8月,全县组织800名民工,参加全省夺煤大会战,其中500人分配在牛马司煤矿,300人分配在朝阳煤矿。参战民兵能吃大苦、耐大劳,突击完成煤炭生产任务,获省地煤炭管理部门的表彰,1979年回乡。
  1982年开始,贯彻党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县内各地民兵,充分利用当地优势和有文化、易于接受新事物、敢于创新的长处,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县人民武装部,把组织民兵积极投入商品生产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发动民兵,开展“两争、一创、三带头”活动,即争当商品生产的专业户、重点户,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带头学习推广科学技术,带头勤劳致富,带头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在两争、三带头活动中,县人武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蹲点,扶植重点,带动全面。1984年,全县民兵中,涌现出专业户10319户,人平收入高出一般农户60%以上。1986年9月3日,县人武部长刘明生,出席省军区召开的发动民兵为振兴乡镇经济作贡献会议,印发了邵东县人民武装部《带领民兵创“百万”村活动》的经验材料。嗣后,各地民兵在发展商品生产中,依靠集体的力量,开展经济联合,逐步扩大规模经营。联合的项目,由种养业发展到工业、商业、运输业和服务业。联合形式,由户与户联营逐步发展到跨行业联营。有的则走出县外办企业。1989年,全县连续二年出现旱灾,各地民兵在抗旱斗争发挥挑重担、打冲锋的作用。1989年,槎江乡基干民兵连长郑桥生,在旱情到来之前,带领300名民兵,兴建一条3公里长的渠道,建电力提灌站13处,解决了4个村的缺水困难。1990年,全县连续干旱,在抗旱斗争中,全县20多万民兵,站在斗争最前线。火厂坪镇的浩然村,在渠道无水、小溪断流的情况下,出动以民兵为主体的找水队,开挖地下水56处。8月31日,县委和人武部,在此召开现场会,向全县推广介绍其经验。
  二、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1950年10月,境内开始土地改革。封建地主阶级面对即将灭亡的局面,与各种反革命势力互相勾结,进行疯狂反抗。有的制造谣言,恐吓贫苦民众;有的转移财物,毒害牲畜;有的狗急跳墙,拉拢农会干部,转移斗争方向;有的制造宗族纠纷,破坏土改。为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各地农会组织民兵队伍,一方面宣传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组织苦大仇深的贫民控诉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农民的罪行,斗地主、分田地,组织生产,一方面,手持武器,站岗放哨,监视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等的反抗和破坏活动。在土地改革中,境内先后有97个地主畏罪潜逃,躲避斗争,均及时被民兵抓获归案。孟公乡(今水东江乡内)董家冲一恶霸地主,潜逃广西桂林,民兵中队长申庭英带领5个民兵,日夜兼程赶赴桂林将其抓获归案。永兴乡灵江村(今灵山寺乡内)一地主,在分配土改财物前夕,深夜转移财产,民兵发现后,及时组织斗争,挖出了一大批藏匿的贵重物品。1952年4月18日,十四区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在长塘铺召开公审大会,一些反动会道门头子在会场制造骚乱,企图劫法场。数百名民兵,配合区干队,及时将制造事端的首犯抓获。
  1953年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各地将维护社会治安列入民兵组织的重要任务,担负治安联防以及重要工矿、桥梁、仓库、通讯线路的守护任务。每逢重大节日,民兵轮流站岗放哨。1973年,某国防通讯线路架经县境,沿线各乡镇将杆线守护任务定到民兵营。通讯线路集中使用期间,每杆柱均由民兵日夜看守。保证了线路安全畅通。
  在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民兵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保护作案现场,提供侦破线索,配合公安部门抓捕案犯。1982年9月28日,一名被公安部门通辑的逃犯窜入火厂坪公社,公社武装基干连副连长仇有德发现后,只身与其搏斗,将逃犯抓获解送公安局。是年,仇被省军区记二等功一次。1983年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各地民兵日夜巡逻,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统一行动。1987年,整顿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开展综合治理,各地民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站岗放哨,组织巡逻,参与追捕解押犯人等活动。1990年,范家山镇范家山村,组织63名民兵成立治安联防队,一年中,先后抓获盗窃、扒手和流氓28人,查获治安案件4起,预防犯罪案2起,及时制止斗殴2起,使该镇治安案件发案率比上年减少96%。
  第四节 装备
  新中国建立初期,民兵武器多系梭标、鸟枪、大刀和少量步枪。1953年开始组建民兵基干团,武器装备开始更新。1963年底,全县民兵配有各种枪枝900多支。“文化大革命”中,除大禾塘、范家山公社外,民兵武器实行集中管理。以公社为单位,建立武器库、弹药室,定期检查,专人管理。1986~1990年,全县民兵武器全部集中到县里保管。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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