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申诉案件复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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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8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申诉案件复查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404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公安司法的申诉案件复查发展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申诉 复查

内容

县人民法院建立后,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确实搞错了的,予以纠正。1952年,复查纠正错案42件,予以改判。1956年,根据案件的申诉,组织专门力量,逐件复查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审处的304件刑事案件,发现错案18件,及时改判纠正。1958年后,申诉案件作一般答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人民法院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由县法院院长担任组长,对“大跃进”、“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审判的案件进行复查。共复查判刑案件362件,维持原判222件,改判140件,174人,其中宣告无罪的131人,对21件所谓反革命案件,予以平反。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其他改判、纠错的当事人在经济上、安置上做妥善处理。县人民法院被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落实政策先进单位。1983年后,法院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人接待登记来信来访,细心听取来访者反映审判工作的有关问题。发现重大问题,派出干部调查核实及时处理。1987年,共接待来访1539人(次),处理来信2960件。通过信访掌握情况,调处简易纠纷185起,教育当事人撤回诉讼182起。1989年12月27日,建立申诉、告诉庭,增配力量,搞好正常的来访接待、来信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审判监督,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1990年,来信来访人次比1989年大幅度减少。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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