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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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7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400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公安司法监所检察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监所 检察

内容

1956年,监所检察由检察院临时委派人员进行。对监所羁押释放人犯是否合法,人犯是否守法,狱政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看守人员有无违法行为等进行检察。发现问题,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者依法起诉。1962年,县检察院对县看守所检察6次,发现人犯重新犯罪10人,遂向法院起诉,做加刑处理;被拘留的55人中,发现不应拘留的6人,则予以纠正。1963年,检察看守所4次,发现错拘4人,错押1人,拘留不当的43人,久押不决的39人,检察后督促执法机关均依法作出处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监所检察停止。1980年,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监所检察股,配备专人督促看守所搞好监管工作。1985年7月,县人民检察院在省第五劳改支队即群力煤矿建立检察组。是年,办理加刑案件17件,起诉16件,免诉1件,调查处理控告申诉案25件。对判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管制的36名犯人进行考察。1986年,监所检察,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督促搞好狱政管理工作。是年,向劳改犯人做法制报告8场,个别谈话100人次,加强狱政管理,犯人无逃跑,生产任务超额完成;对判处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管制的犯人逐一进行考察,进行服法教育。对看守干警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现象,及时向主管机关反映,予以处理。1987年后,监所检察重点是帮助劳改场所文明管理监房。坚持每月清理监房,召开联系会议,给监管犯人上法制教育课,同时,对监外缓期、假释、保外就医、拘役等5种人进行全面考察,帮助基层单位落实管理措施。1990年,对监所进行执法检查18次,对劳改场所检查23次,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42起。先后清理监房19次,查出各种危险物品195件,对在监犯人重新犯罪者,核清事实后,向审判机关起诉,有17名增加了刑期。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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