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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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分类号: D422
页数: 5
页码: 326-330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共产党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重大活动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社会主义 改革时期

内容

一、接管区乡政权 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全境解放。11月18日,南下进入邵阳的干部,根据中共邵阳地方委员会和中共邵阳县委员会的安排,有46人身背简单行李,步行进入今邵东境内的原四区、五区、六区,接管国民党地方前政府留存的田粮、户籍清册,清查原有物资和枪枝弹药,张贴安民公告,宣传共产党民主政权的有关政策。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布置征粮和支前任务。下旬,接管乡级政权。11月底,境内所辖16个乡,均建立新的政权机构。
  二、剿匪区乡民主政权建立后,旋即发动群众,控诉匪害,组织军事力量,进行围剿。至1952年春,全县剿匪结束。(详见《军事篇》) 三、减租反霸 1950年春,原邵阳县四、五、六区中共区分委,根据邵阳县委的统一部署,在乡、保甲发动贫雇农,对长期剥削贫苦农民的高额地租、租佃押金、高利贷,开展减租退押运动,对地主的地租,每石减二斗五升(每斗合5公斤,下同),尚未交租者,按“三七五”减租,即地主收3斗,佃户收4斗5升,农会收2斗5升,由村(保)农民协会清算,通知到户,限期退减,对少数为恶乡里,欺压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地霸分子开展诉苦斗争,反抗者被揪斗游乡示众。邵东境内16个乡,有3.99万户贫雇农从减租退押中得到稻谷275.9万公斤,户平69公斤,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奠定思想基础。
  四、土地改革 1950年7月,原邵阳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钟石任主任,组织土改试验队,继在一区龙皇、栗山乡(现属邵阳市郊)试点后,县委组织工作队到八区新田、上车乡(今邵东范家山镇)搞土改试点。9月底结束。10月初,中共邵阳县委总结试点乡的经验教训,然后分批进行。境内的八区、九区为第一批,12月中旬结束;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为第二批,1951年10月底结束。在工作中,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具体分3步进行。
  第一步,土改干部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扎根串联,控诉封建地主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的罪行,激发贫雇农的阶级觉悟。接着,以区为单位,召开贫雇农代表会议,学习中央颁发的土地改革政策。联系前段减租反霸的实际,开展三查:减租反霸后,贫雇农是否彻底翻了身;剥削者减租退押后,土地改革是否合理合法;贫雇农组织建立了,是否真正当家作主。通过三查,进一步树立开展土改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步,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封建土地、财产。依照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以土地占有与劳动不劳动为主要条件,依各户解放前三年剥削或劳动收入计算,分别划为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和中农、贫农、雇农,民主评定,三榜定案。境内共划地主8759户,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庙公产及富农出租的土地共40.88万亩,房屋29832间,粮食216.17万公斤,现金12.1万元(折新人民币),耕牛3719头,农具4.72万件,家什109万件。对没收的财产,一一清点造册,统一保管待分。
  第三步,村农会成立分配委员会,分配胜利果实,以村为单位,焚毁地主的契约。土地分配,留出公田后,按全村人平应占有量大体平分到户,少数中农低于平均拥有的土地量者,给以补足;军属、单身人口和一家仅2人者,多分1份或1.5份的土地,对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一般不动,对富农则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地主及其家属同样按人口分配,其家什在没收时适量留给。经过土地改革,境内贫农、雇农共分得土地39.26万亩。
  [=此处为表格(邵东县土改前后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表单位:户、人、亩)=] 土改后,贫雇农分得土地,喜气洋洋。当年春节期间,有的分田户门上贴新对联:“推翻封建制度,农民翻身作主人;打倒地主阶级,实现耕者有其田”。土改工作队干部帮助翻身农民制订生产计划,解决生产上的困难,春耕生产一片火热。但考虑到土改中,群众思想发动工作缺乏深度,有些地主尚有破坏活动,农会政权尚欠巩固,阶级划分上尚有不准的情况。1951年11月,县委组织队伍进行土改复查。按照土改政策,对于153户被错划为地主的予以改正,对漏网的609户重新划定为地主,对不服从改造,向分田户反攻倒算的地主分子,组织群众进行批斗,对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予以纠正。随即开展查田定产,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证书。
  五、抗美援朝 1950年12月,境内原邵阳县所属各区先后召开群众会、控诉会,控诉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妄图进攻中国的罪行,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青年纷纷报名参军,年底第一批新兵入伍。1951年4月28日,邵阳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区、乡、村亦先后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发动群众,捐钱购买飞机、大炮,做军鞋,支援前线。短期内境内共捐献30.1万元(折新币)支援前线,并订立拥军爱国公约,举行和平签名运动,随即掀起第二次参军热朝。是年,全县共有1100名青年踊跃参军。
  六、镇压反革命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残余反革命势力猖獗,制造谣言,扰乱社会治安。1950年,境内有干部和农会骨干28人惨遭反革命分子杀害,刚刚开始的民主改革运动受到严重影响。1950年11月,境内各区根据中共邵阳县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央颁发的《惩治反革命条例》,重点打击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这次运动,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区、乡机关抽调干部60多人,配合武装力量,深入各地,充分发动群众,查清现行破坏活动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捕获归案。到1952年春,运动基本结束。
  七、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1951年12月下旬,县委召开各区区委书记参加的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部署全县“三反”斗争。1952年4月,全县各区干部和县属党政财经部门的干部,一部分去邵阳地区集训,一部分在两市塘毛坪观小学集训,通过领导动员,检举揭发和本人交代等办法,揭露出贪污、浪费金额(折新人民币)51297元,经复查核实,追回赃款,还依据情节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以处分。有2人给予刑事处分,3人被开除工籍,4人受政纪处分。通过“三反”运动,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教育和挽救了干部。
  八、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1年境内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12.7%,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有少数农民因缺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生产生活仍有困难,甚至出现卖田、卖土、卖住房的现象。据典型调查,“三卖”的农户约占分田户的5%。1952年春,县委引导农民,由一批土改积极分子带头,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克服单干时在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等方面难以解决的困难,全面增产增收。1952年2月,县委书记钟石,深入五区青联乡,组织李云凤等6户农民,兴办互助组,实行等价互助,劳动力全面安排,既种粮食作物,又种经济作物。全组37.5亩田,17.4亩土,粮食总产比单干时增56%,户户增收。是年7月4日,《资江农民报》以《介绍李云凤互助组》为题,全面介绍其经验。年底,全县常年互助组发展到455个,入组农民3309户,临时互助组1604个。1954年1月18日~25日,县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总结交流互助组搞好互利、发展生产的经验。会后,分批训练干部,选择一批办得好的常年互助组,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1954年2月,檀山铺乡唐作基、佳木乡罗莲仙、杨桥乡周冬垣、水口乡曾汉秋,软塘乡刘义芳、观音阁乡姚竹秀、宋家塘乡吴柏青等互助组,在县委工作组的帮助下,分别扩建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上地入股,按地四劳六比例分配收益。耕牛、大型农具折价归公,分期付款。山林与经济作物统一管理,劳力统一使用。订立社章,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生产积极性高涨。是年6月17日,山洪暴发,全县9万多亩农田受灾,加入互助合作的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努力恢复发展生产,全县粮食总产比1949年增37.4%。是年春节,不少农户在门上贴新联:春节联欢千家乐,农业合作万事兴。要求入组入社的人越来越多。1955年,互助组发展到9319个,入组户占农户58.3%,初级社发到1807个,入社户占农户28.7%。8月22日,县委针对农民入社的迫切要求和干部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巩固提高现有农业社质量,控制发展速度,坚决纠正自发社。10月,县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决定在杨桥乡和佳木乡试办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5日,根据省委扩大会议和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县委又在两市塘区召开合作化试点工作会议,11月30日~12月6日,召开1887人参加的扩干会,批评“小脚女人”。建社分任务,下指标,限期完成。至1956年3月,全县建初级社2675个,入社户占总农户77.8%。其中高级农业社100个,入社21916户。1956年秋,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升级扩社,向高级农业合作化发展。是年底,全县建高级社1017个,94%的农户入了社,但各地工作简单粗糙,对社员的许多经济利益没处理好。由于当年干旱严重,粮食减产,1957年春,退社之风骤起,有些社甚至有人趁机闹粮荒,宰杀耕牛,盗窃集体财产。对此,县委在组织生产救灾的同时派出工作组,整顿三类社,大抓民主管理。秋,组织3.1万人的宣传队伍,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反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使原建立的高级社得以巩固,并新建16个,全县粮食产量比上年增8.5%。但反资斗争存在着“关押”一类“左”的作法。
  (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全县有专业手工业4333户,8028人,是年7月,县召开首届手工业代表会议,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会议动员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3年冬,各区供销合作社从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入手,帮助组织加工组、联合生产组或联购联销等初级集体生产组织。年底,建立土钉、三刀、土纸等联购联销组12个,入组135人。1954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建立后,在两市镇组建铁业、伞业两个生产合作社,国营公司与其签订产销合同,生产发展迅速,集体和个人都增加收入。是年底,全县建立刀剪、冷作、木器、织染、针织、缝纫、篾业、铁业生产合作社16个,土纸生产合作组2个,社(组)员960人。1955年1月,县召开第一届一次手工业合作化代表会议,重点研究加快建社(组)步伐、加强民主管理、增产增收等内容。是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个,生产合作组37个,入社入组手工业2188人,占手工业27.2%。1956年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2个月中,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48个,供销生产合作社8个,生产合作组55个,入社(组)的人员占全县手工业90%。在建社中,有的仅宣布领导人员,未建立管理制度;有的帐目不清,财务开支乱,生产积极性受影响,是年产值397万元,人平仅550元,比1955年人平1777元低70%。1957年2月,县手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工作组着手进行整顿,处理建社中的一系列遗留问题,领导开展以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为中心内容的劳动竞赛,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全年产值比1956年增0.33%。
  (三)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县内30家私营粮店有11家改营土特产品和照相业务,有19家转事农业。1954年9月,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县内114户棉织业和12户棉纱加工业均转营他业。上述重点行业的限制,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5年5月,县委贯彻执行中央“全面安排,稳步改造”的方针,组织工作组分别在两市镇、廉桥、佘田桥等8个集镇开展私营商业改造试点,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争取利用,接受限制,欢迎改造”的教育,历时1个月,有124户工商户(占总工商户68%)分别安排为经销、代销户。是年1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和中共湖南省委私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赎买政策,又在廉桥、两市镇对百货、南杂、饮食等8个行业实行全行业改造试点。其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县委于1956年1月,制定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规划,全县抽训4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采用“先点后面,以点带面”的方法,全面发动。各地私营工商业敲锣打鼓,迎接改造。至1956年,全县823户私营工商业,纳入改造812户,占私营工商业总户数98.6%,其中由国营商业、供销社接收89户,加入公私合营299户,组织合作商店46户,经销和代购代销378户。同时,对不应作私营工商业对待的1030户小商小贩也纳入改造范围,其中过渡到国合商业13户,组织公私合营114户,合作商店222户,经销和代购代销681户。在工作中,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处理不细,从业人员经营积极性低,加之,经营服务网点安排不周,当时1万多人口的县城仅1个理发店,顾客很不便利。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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