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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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28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
分类号: D422
页数: 14
页码: 325-338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共产党其中包含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重大活动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共产党 重大活动

内容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一、农民运动
  民国15年(1926)10月,宝庆县农民协会成立,副委员长刘惊涛回东乡(今邵东境内)开展农民运动,发展党的组织,领导贫农、雇农、开展反封建、反压迫、反剥削的革命斗争。农民手持梭镖、大刀、高举农民协会的旗帜,押着土豪劣绅游乡示众。年底,境内36个乡成立了乡农民协会。其时,各地党支部针对运动中的一些偏差,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以钱划土豪,凭衣分劣绅”和“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错误,使农民运动走上正轨,并接管团防武装,惩治赌博、嫖娼等社会恶习,经济斗争由开仓平粜,发展到减租减息、清退租佃押金、筹划土地革命等有关事宜民国16年4月,国民党反动派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境内50多名农民运动骨干遭残杀,农民协会组织遭破坏,运动被迫停止。
  二、抗日救亡活动
  民国27年(1938年)秋,中共党员李化之在瓢厂(今双泉铺乡内)李家词堂开办补习班,发展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员10人,阅读进步书刊,办壁报,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随后,中共党员彭柏林、赵勤、李琪分别在廉桥、火厂坪、范家山等地发展“民先”队员,开展救亡活动。是年冬,李化之、彭柏林等组织爱国人士,成立抗敌后援会,在廉桥、流泽所、团山、流光岭等地开展抗日宣传活动,控诉日本侵略军侵犯中国领土、残害民众的罪行。禹问樵在团山组织青年教师编写《晨钟》壁报,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揭露蒋介石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并设立图书室,以抗日救亡为主要内容举办时事讲座。是年11月上旬,申剑涛从塘田市讲学院回乡,翌年二月,组织抗战服务团在水东江、火厂坪、廉桥、两市塘、仙槎桥、三都铺等地建立宣传站。每逢墟期,张贴抗日标语,编写墙报。水东江宣传站组织演唱队,每逢墟期,演唱《打鬼子去》、《放下你的鞭子》等街头剧,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不少青年奔赴抗日前线。
  民国33年(1944年)秋,日本侵略军犯境,中共党员龙仲再次组织青年,成立抗日青年救国会(简称青救),先后发展会员200余人,建立抗日游击队,人枪各5,不断打击日本侵略军的掠抢行动,编印《解放》,辟有《日寇暴行录》专栏,揭露日本侵略军犯境罪行。
  三、组织武装斗争
  民国15年(1926年)底,境内各乡农民协会成立后,立即接管团防武装,各区成立农民自卫军,队员780多人,每队有长短枪枝15~30支不等,并有梭镖、鸟枪、大刀等武器,保卫农民运动,维持社会治安,清剿匪患。是年4月21日(1927年5月21日),长沙“马日事变”发生。25日,邵阳县农民协会副委员长刘惊涛,奉命组织自卫军赴长沙攻打许克祥部,29日下午,100多名自卫军集结团山,是夜,混入自卫军的佘德贵、金希贤等叛变,自卫军领导的住房被包围,发生战斗,当夜牺牲8人,自卫军被迫解散。
  民国38年(1949年)春夏,李建中、张大野、尹如圭等先后组织武装,打击地方国民党反动势力,5月,邵阳中心县工委根据省工委决定,将以上各部组建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二支队,下属3个大队、1个团(含两个大队),共计1400余人枪。6月,支队举旗,以游击战的方式,打击地方反动武装,反击国民党白崇禧部的围剿。部队所到之处,开展政治宣传,加强统战和策反工作,组织贫农团、青工会、妇女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保护国家财产,支援部队,迎接解放。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解放,湘中二支队在邵阳东乡的三个大队奉令改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
  第二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一、接管区乡政权
  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全境解放。11月18日,南下进入邵阳的干部,根据中共邵阳地方委员会和中共邵阳县委员会的安排,有46人身背简单行李,步行进入今邵东境内的原四区、五区、六区,接管国民党地方前政府留存的田粮、户籍清册,清查原有物资和枪枝弹药,张贴安民公告,宣传共产党民主政权的有关政策。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布置征粮和支前任务。下旬,接管乡级政权。11月底,境内所辖16个乡,均建立新的政权机构。
  二、剿匪
  区乡民主政权建立后,旋即发动群众,控诉匪害,组织军事力量,进行围剿。至1952年春,全县剿匪结束。(详见《军事篇》)
  三、减租反霸
  1950年春,原邵阳县四、五、六区中共区分委,根据邵阳县委的统一部署,在乡、保甲发动贫雇农,对长期剥削贫苦农民的高额地租、租佃押金、高利贷,开展减租退押运动,对地主的地租,每石减二斗五升(每斗合5公斤,下同),尚未交租者,按“三七五”减租,即地主收3斗,佃户收4斗5升,农会收2斗5升,由村(保)农民协会清算,通知到户,限期退减,对少数为恶乡里,欺压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地霸分子开展诉苦斗争,反抗者被揪斗游乡示众。邵东境内16个乡,有3.99万户贫雇农从减租退押中得到稻谷275.9万公斤,户平69公斤,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奠定思想基础。
  四、土地改革
  1950年7月,原邵阳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钟石任主任,组织土改试验队,继在一区龙皇、栗山乡(现属邵阳市郊)试点后,县委组织工作队到八区新田、上车乡(今邵东范家山镇)搞土改试点。9月底结束。10月初,中共邵阳县委总结试点乡的经验教训,然后分批进行。境内的八区、九区为第一批,12月中旬结束;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为第二批,1951年10月底结束。在工作中,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具体分3步进行。
  第一步,土改干部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扎根串联,控诉封建地主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的罪行,激发贫雇农的阶级觉悟。接着,以区为单位,召开贫雇农代表会议,学习中央颁发的土地改革政策。联系前段减租反霸的实际,开展三查:减租反霸后,贫雇农是否彻底翻了身;剥削者减租退押后,土地改革是否合理合法;贫雇农组织建立了,是否真正当家作主。通过三查,进一步树立开展土改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步,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封建土地、财产。依照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以土地占有与劳动不劳动为主要条件,依各户解放前三年剥削或劳动收入计算,分别划为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和中农、贫农、雇农,民主评定,三榜定案。境内共划地主8759户,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庙公产及富农出租的土地共40.88万亩,房屋29832间,粮食216.17万公斤,现金12.1万元(折新人民币),耕牛3719头,农具4.72万件,家什109万件。对没收的财产,一一清点造册,统一保管待分。
  第三步,村农会成立分配委员会,分配胜利果实,以村为单位,焚毁地主的契约。土地分配,留出公田后,按全村人平应占有量大体平分到户,少数中农低于平均拥有的土地量者,给以补足;军属、单身人口和一家仅2人者,多分1份或1.5份的土地,对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一般不动,对富农则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地主及其家属同样按人口分配,其家什在没收时适量留给。经过土地改革,境内贫农、雇农共分得土地39.26万亩。
  土改后,贫雇农分得土地,喜气洋洋。当年春节期间,有的分田户门上贴新对联:“推翻封建制度,农民翻身作主人;打倒地主阶级,实现耕者有其田”。土改工作队干部帮助翻身农民制订生产计划,解决生产上的困难,春耕生产一片火热。但考虑到土改中,群众思想发动工作缺乏深度,有些地主尚有破坏活动,农会政权尚欠巩固,阶级划分上尚有不准的情况。1951年11月,县委组织队伍进行土改复查。按照土改政策,对于153户被错划为地主的予以改正,对漏网的609户重新划定为地主,对不服从改造,向分田户反攻倒算的地主分子,组织群众进行批斗,对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予以纠正。随即开展查田定产,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证书。
  五、抗美援朝
  1950年12月,境内原邵阳县所属各区先后召开群众会、控诉会,控诉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妄图进攻中国的罪行,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青年纷纷报名参军,年底第一批新兵入伍。1951年4月28日,邵阳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区、乡、村亦先后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发动群众,捐钱购买飞机、大炮,做军鞋,支援前线。短期内境内共捐献30.1万元(折新币)支援前线,并订立拥军爱国公约,举行和平签名运动,随即掀起第二次参军热朝。是年,全县共有1100名青年踊跃参军。
  六、镇压反革命
  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残余反革命势力猖獗,制造谣言,扰乱社会治安。1950年,境内有干部和农会骨干28人惨遭反革命分子杀害,刚刚开始的民主改革运动受到严重影响。1950年11月,境内各区根据中共邵阳县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央颁发的《惩治反革命条例》,重点打击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这次运动,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区、乡机关抽调干部60多人,配合武装力量,深入各地,充分发动群众,查清现行破坏活动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捕获归案。到1952年春,运动基本结束。
  七、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1951年12月下旬,县委召开各区区委书记参加的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部署全县“三反”斗争。1952年4月,全县各区干部和县属党政财经部门的干部,一部分去邵阳地区集训,一部分在两市塘毛坪观小学集训,通过领导动员,检举揭发和本人交代等办法,揭露出贪污、浪费金额(折新人民币)51297元,经复查核实,追回赃款,还依据情节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以处分。有2人给予刑事处分,3人被开除工籍,4人受政纪处分。通过“三反”运动,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教育和挽救了干部。
  八、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1年境内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12.7%,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有少数农民因缺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生产生活仍有困难,甚至出现卖田、卖土、卖住房的现象。据典型调查,“三卖”的农户约占分田户的5%。1952年春,县委引导农民,由一批土改积极分子带头,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克服单干时在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等方面难以解决的困难,全面增产增收。1952年2月,县委书记钟石,深入五区青联乡,组织李云凤等6户农民,兴办互助组,实行等价互助,劳动力全面安排,既种粮食作物,又种经济作物。全组37.5亩田,17.4亩土,粮食总产比单干时增56%,户户增收。是年7月4日,《资江农民报》以《介绍李云凤互助组》为题,全面介绍其经验。年底,全县常年互助组发展到455个,入组农民3309户,临时互助组1604个。1954年1月18日~25日,县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总结交流互助组搞好互利、发展生产的经验。会后,分批训练干部,选择一批办得好的常年互助组,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1954年2月,檀山铺乡唐作基、佳木乡罗莲仙、杨桥乡周冬垣、水口乡曾汉秋,软塘乡刘义芳、观音阁乡姚竹秀、宋家塘乡吴柏青等互助组,在县委工作组的帮助下,分别扩建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上地入股,按地四劳六比例分配收益。耕牛、大型农具折价归公,分期付款。山林与经济作物统一管理,劳力统一使用。订立社章,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生产积极性高涨。是年6月17日,山洪暴发,全县9万多亩农田受灾,加入互助合作的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努力恢复发展生产,全县粮食总产比1949年增37.4%。是年春节,不少农户在门上贴新联:春节联欢千家乐,农业合作万事兴。要求入组入社的人越来越多。1955年,互助组发展到9319个,入组户占农户58.3%,初级社发到1807个,入社户占农户28.7%。8月22日,县委针对农民入社的迫切要求和干部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巩固提高现有农业社质量,控制发展速度,坚决纠正自发社。10月,县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决定在杨桥乡和佳木乡试办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5日,根据省委扩大会议和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县委又在两市塘区召开合作化试点工作会议,11月30日~12月6日,召开1887人参加的扩干会,批评“小脚女人”。建社分任务,下指标,限期完成。至1956年3月,全县建初级社2675个,入社户占总农户77.8%。其中高级农业社100个,入社21916户。1956年秋,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升级扩社,向高级农业合作化发展。是年底,全县建高级社1017个,94%的农户入了社,但各地工作简单粗糙,对社员的许多经济利益没处理好。由于当年干旱严重,粮食减产,1957年春,退社之风骤起,有些社甚至有人趁机闹粮荒,宰杀耕牛,盗窃集体财产。对此,县委在组织生产救灾的同时派出工作组,整顿三类社,大抓民主管理。秋,组织3.1万人的宣传队伍,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反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使原建立的高级社得以巩固,并新建16个,全县粮食产量比上年增8.5%。但反资斗争存在着“关押”一类“左”的作法。
  (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全县有专业手工业4333户,8028人,是年7月,县召开首届手工业代表会议,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会议动员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3年冬,各区供销合作社从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入手,帮助组织加工组、联合生产组或联购联销等初级集体生产组织。年底,建立土钉、三刀、土纸等联购联销组12个,入组135人。1954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建立后,在两市镇组建铁业、伞业两个生产合作社,国营公司与其签订产销合同,生产发展迅速,集体和个人都增加收入。是年底,全县建立刀剪、冷作、木器、织染、针织、缝纫、篾业、铁业生产合作社16个,土纸生产合作组2个,社(组)员960人。1955年1月,县召开第一届一次手工业合作化代表会议,重点研究加快建社(组)步伐、加强民主管理、增产增收等内容。是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个,生产合作组37个,入社入组手工业2188人,占手工业27.2%。1956年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2个月中,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48个,供销生产合作社8个,生产合作组55个,入社(组)的人员占全县手工业90%。在建社中,有的仅宣布领导人员,未建立管理制度;有的帐目不清,财务开支乱,生产积极性受影响,是年产值397万元,人平仅550元,比1955年人平1777元低70%。1957年2月,县手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工作组着手进行整顿,处理建社中的一系列遗留问题,领导开展以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为中心内容的劳动竞赛,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全年产值比1956年增0.33%。
  (三)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县内30家私营粮店有11家改营土特产品和照相业务,有19家转事农业。1954年9月,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县内114户棉织业和12户棉纱加工业均转营他业。上述重点行业的限制,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5年5月,县委贯彻执行中央“全面安排,稳步改造”的方针,组织工作组分别在两市镇、廉桥、佘田桥等8个集镇开展私营商业改造试点,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争取利用,接受限制,欢迎改造”的教育,历时1个月,有124户工商户(占总工商户68%)分别安排为经销、代销户。是年1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和中共湖南省委私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赎买政策,又在廉桥、两市镇对百货、南杂、饮食等8个行业实行全行业改造试点。其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县委于1956年1月,制定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规划,全县抽训4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采用“先点后面,以点带面”的方法,全面发动。各地私营工商业敲锣打鼓,迎接改造。至1956年,全县823户私营工商业,纳入改造812户,占私营工商业总户数98.6%,其中由国营商业、供销社接收89户,加入公私合营299户,组织合作商店46户,经销和代购代销378户。同时,对不应作私营工商业对待的1030户小商小贩也纳入改造范围,其中过渡到国合商业13户,组织公私合营114户,合作商店222户,经销和代购代销681户。在工作中,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处理不细,从业人员经营积极性低,加之,经营服务网点安排不周,当时1万多人口的县城仅1个理发店,顾客很不便利。
  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一、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全县经济工作,出现了建县以来最好的势头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于5月17~22日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乡总支书记,县属科局长、非中共人士共400多人,学习中共中央整风指示和毛泽东主席《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动员帮助党开展整风。会议期间,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300多条。9月中旬,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在全县开展整风运动,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9月15~28日,县委召开区乡干部会议,到会645人。就粮食工作、领导作风、干部政策、农业合作化、农民生活等方面,提出意见3450条。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制订整风规划,并在县属机关、中学,以会议、大字报形式,开展大鸣大放。翌年2月上旬,全县小学教师集中开会,和机关干部、中学教师中许多人一样,对党组织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大量批评和建议。以上几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大部分是诚恳的、善意的、有些还是中肯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言论和一些非正常的活动。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对错误言论进行辩论,以分清是非,稳定群众情绪,是必要的。但由于没有认真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一些有错误言论,甚至提出过一些逆耳忠言的人,视为“右派”,划为“右派分子”,进行批判斗争,出现了严重扩大化错误,伤害了一批有识之士,使一些敢于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人受到打击。有数名县领导亦未能幸免。1959年开始,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分批给部分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79年1月,县委成立专门机构,对县内520名被错划的所谓“右派分子”,逐个复查,全部改正。原被开除党籍、团籍,工职的全部恢复,原来有职务的给以适当安排,因右派问题而受到法律判决的全部撤销,对已死亡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以抚恤,妥善安置其家属子女。
  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2月,县委组织干部学习《人民日报》发表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社论,贯彻中共湖南省一届二次会议、省人大一届五次会议精神,要鼓足干劲,反对保守,将原定的1958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反复修改,粮食计划产量由原定1.95亿公斤(1957年实际1.47亿公斤)增加到3亿公斤。工业总产值计划比1957年增加2.5倍,提出“十年规划,一年完成”、“苦战3年,改观邵东”的口号,要求全县投工710万个,兴修水库138座,普遍提高抗旱能力10天;每亩积肥800担,实现亩产400公斤,改稀植为密植,推广良种,深翻土地,搞好病虫防治,农业生产出现“全面跃进”的势头。是年8月,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县委派出干部赴河南省七里公社参观。回县后,组织工作组,按照“一大二公”的要求,在两市塘开展试点,将原两市塘、宋家塘、峦山岭、檀山铺、黄陂桥5个乡合并,于8月29日,建立两市塘人民公社。田土、山林、果园、耕牛农具收归公社所有,统一核算,实行供给制。以作业组为单位办公共食堂,实行政社合一。公社既是基层政权机构,又是农村经济组织单位,合工、农、兵、学、商为一体。其时,《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号召“高举人民公社旗帜前进”。为了紧跟形势,全县于10月底,区、乡建制全部撤销,将原有1077个高级社合建成17个人民公社,以作业组为单位,建公共食堂7362个。全县组织600多名干部和15万农业劳动力,修建土高炉1400座,大炼钢铁,为保钢铁“元帅升帐”,随即大办煤窑,大办运输,大搞工具改革,劳力就地调集,林木任意砍伐。1958年,全县虽产生铁3.75万吨,由于脱离实际,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所产生铁大多是“炉渣铁”。大批农业劳动力被抽走之后,有些农作物未及时收获而霉烂。1959年开始,生产钢铁的那些“小土群”废弃,工业劳动力逐步回到农业。是年,全县投工755万个,完成土石方1600万立方米,建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33座,新建县乡公路339公里。应该肯定,这些水库和公路是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汗水结晶,其效益至今犹存。但是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泛滥,在各种“大办”中,公社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劳力和物资,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和家具,使农民惊恐和不满。所有这些,造成生产力的很大破坏,加之1960年,夏秋连旱112天,全县粮食总产仅1.158亿公斤,比1957年减少15.6%,农村人均消费量由1957年225公斤减少到168.5公斤,减少25.2%,加上食用油、猪肉的人均消费量大幅度减少,城乡人口因营养不良,普遍发生浮肿病,死亡率提高。1960年,全县死亡人口34540人,按1958年前最高年份的正常死亡9100人计算,约超过2.7倍,原本希望快一些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结果出现了令人痛心的事实,这主要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五风”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训是很深刻的。
  三、反“右倾”斗争
  1958年冬至1959年上半年,县内不少干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的一些错误作法,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有的虽然言词过激,但目的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再受损失。1959年8月下旬,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以彭德怀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会上错误地批判了县委常委宫锡杰。10月29日,县委召开扩干会,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党捍卫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三面红旗,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把一些对“大跃进”、“大办钢铁”和办公共食堂持不同看法的人,视为思想右倾,扣上反对“三面红旗”的帽子,小会批评,大会批判。大会期间,有36人受大会批斗。会后,在全县工人、农民中,开展名为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再教育,实际是全面反“右倾”,使“五风”错误愈演愈烈,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1960年,全县农业产值按不变价计算,比1957年下降25.8%。1962年,县委贯彻中央扩大工作会议(7000人大会)精神,全面进行甄别平反,给受批斗、受处分的380多人恢复名誉,但有些还留有“尾巴”;1979年后,彻底改正。
  四、调整公社体制和经济政策
  1961年1月,县委根据省委(1961)56号文件精神,将17个公社调整为49个农村公社和3个城市公社,是年3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政策),组织工作组深入黄陂桥公社开展“五风”退赔试点。是年7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又将52个公社调整为76个,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坚持按劳分配,全县7362个农村公共食堂全部解散。在经济发展上,突出农业,各行各业支援农业,这些符合农民心愿的措施,虽未彻底解决人民公社的根本矛盾,但毕竟使一批当时群众意见最大的紧迫问题得以解决。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接着,对1958~1960年仓促上马的25个县属企业,进行逐个论证,凡原材料无保障,产品无销路,资金和技术无法承受的19个企业予以停办,对927个公社企业下放到大队,县财政对农业的投资由1960年占总投资的7%连续3年增加到80%以上,精简下放职工9900多人,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3.2万人,恢复、发展集市贸易35处,动员各行各业全力支援农业,县区领导深入农村办点,推广农业科学技术。1962年与1961年比,农业产值增6.2%,粮食增3.9%。随后逐年连续增产。1961~1965年,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在10%左右,粮食总产每年递增5.6%。
  五、社会主义教育
  1962年,全县农村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纠正“共产风”的错误,部分社、队并实行包产到组、到户的责任制,农村经济迅速得以恢复。1963年1月,县委贯彻省委关于《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指示,以区为单位,分批培训农村大队、生产队骨干,号召基层干部自觉革命,解决作风和经济的一些问题。全县有9915人,主动退出贪污款7.69万元,退出多占粮食3.57万公斤。是年7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开始在农村开展以“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工作组到周官桥公社周祝、盘石等5个大队进行“四清”试点。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多吃多占,贪污挪用的问题。历时10天,共清退贪污、挪用款5059元,清退多占粮食3280公斤,各种物资折人民币6487元。随后,又在大田、檀山铺公社的两个大队进行试点。这次试点有“左”的倾向,有个大队干部在一户富裕中农家吃一餐饭,也视为阶级斗争问题,作了检讨才过关。196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规定(草案)》(即后十条)下发后,县委根据中共邵阳地委的部署,集中国家干部147人,于1964年1月开始到杉树坪公社进行试点,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清理政治、清理经济、清理组织、清理思想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贫农、下中农,开展回忆对比,联系本地实际,大揭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历时4个半月结束,虽对教育基层干部起到一些作用,但由于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31人受到错误处理,有的还被政法机关错判。运动在县未全面铺开之后,根据邵阳地委的安排,全县抽调1400多人,组织社教工作团先后参加邵阳县、洞口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6月回县。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一、“造反派”造反
  1966年6月6~17日,县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和中小学校长会议,贯彻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动员开展“文化大革命”,声讨批判北京市的所谓“三家村”。县内一些干部被点名批判。6月15日,县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8月14日,县委召开群众大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投入“文化大革命”运动。随后,县内一批学生开始串联,部分机关干部、教师,响应毛泽东主席“关心国家大事”、“炮打司令部”的号召,向党委写大字报,提意见。9月底,县委根据湖南省委的“9·24”报告精神,抓冒出来的“右派”。使一些人受到批判,甚至隔离审查。11月,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平反。随后,各单位出现一批造反战斗队,有的成立全县性的司令部,唯我独“左”,到处造反。1967年1月10日,有一造反组织,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强占了县广播站,发表夺权公告。2月4日,县人民武装部根据省军区传达的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的“二四”批示,将“湘江风雷”支队长以上的头目抓进“监房”。以后,根据上级指示,陆续释放。后来,造反派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名,批判党政领导干部,导致了两种观点的对立,派性斗争从此开始,使党政机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奉命“支左”,对公安、司法、邮电通信部门实行军管。其时,县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县委、县人委、县人武部一些领导和广大干部顾全大局,尽力做工作,抓工农业生产。8月4日晚,县人民武装部仓库的100多条枪枝被一“造反”组织抢走,成立“自卫队”,耀武扬威。8月6日,与衡阳市路过邵东县城的“造反派”在养路段发生枪斗,伤2人8月16日,又与株洲市造反派组织在佘田桥发生枪斗,伤2人。其时,在“打倒一切”的全面内战中,派性斗争恶性发展。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强调联合,取消“山头”。但以派性反派性,派性不止。1970年9月,中共邵东县委员会恢复后,机关工作秩序开始走向正常。
  二、工农宣传队进驻机关
  1968年8月下旬,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武部根据省地革委和驻军《关于组织以工农为主体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老大难单位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决定》,调集工人100多人,贫下中农150多人进驻县委、县人委机关、手工业管理局、养路段及一、二、三中等9个单位,“清理阶级队伍”,揪斗“坏人”,向所谓“阶级敌人”发出全面进攻。9月7日、9月27日两个晚上,全县统一行动,绑走所谓“坏人”9243人,查抄财物折人民币71万元,一些无辜群众和干部,被捆绑吊打,罚跪。1969年8月,“宣传队”解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给上述被错误对待的人在政治上平反纠错,经济上给以补偿。
  三、“斗、批、改”运动
  1969年2月开始,县革委抽调干部,分批进驻农村大队和工交、财贸、文教、卫生及县直属单位开展斗、批、改运动,每批3~4月,至1974年上半年,共进驻1006个单位(其中农村大队947个)。进驻工作组开展斗、批、改的单位,均以“阶级斗争为纲”,清理阶级队伍,深挖“阶级敌人”,使一些无辜群众受到打击。有的群众,对中央领导有时言词中无意失错,也以现行反革命被批斗关押。1974年底,“斗、批、改”工作队撤销。
  四、推广野鸡坪经验
  斫〓公社野鸡坪大队,地处海拔400多米的石山岭上。1964年开始,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石山窝里修水利,开石山,造水田,由统销队变成余粮队。1970年5月12日,县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推广野鸡坪经验的决定》,举办野鸡坪事迹图片展览,组织生产队以上的基层干部实地参观。1970年9月27日,中共邵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闭幕后,当选的全体县委委员在野鸡坪大队举行第一次全会,参加劳动一天,研究作出推广野鸡坪经验的4条措施:①动员全县人民克服两眼向上看的思想,自力更生,治山、治水、治土、治路相结合,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尽快改变生产条件;②以公社为单位,全面安排,制订农田基本建设的近期(一年)、长期(5年)行动规划;③各行各业全面推广野鸡坪经验,坚持艰苦奋斗,节约开支,搞好部门工作,为革命做贡献;④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思想革命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参加劳动,搞好工作。之后,全县人民学习推广野鸡坪经验形成高潮。1970~1975年,全县农业基本建设用工4400多万个,人平(农业人口)50多个。1975年全县粮食总产32.8万吨,比1970年增43%,年递增7.4%。是年,邵东县被评为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在推广野鸡坪经验中,有些地方脱离当地实际,搞“人造平原”,土山不开开石山,浪费人力物力。有的社队禁止在自留地种药材,并限制发展家庭副业,影响农民收入。
  五、批林整风、批林批孔
  1971年10月17日,县委根据上级部署,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文件,批判林彪“9·13”叛党叛国的罪行。会后,全县城乡开展批林整风运动,使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全县粮食总产1972年比1971年增9.2%,1973年又比1972年增20.8%。1973年工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比1971年增37.4%。1974年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把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的社论后,县城出现《警惕有人否定文化大革命》、《决不让孔丘把历史拉向倒退》等大字报,把矛头指向领导和群众,批判所谓右倾回潮,派性斗争复起,正常工作受到干扰;加上严重天旱,1974年全县粮食总产比上年减产16.6%。
  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5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整顿一系方针政策,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出现新的转机。工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分别比1974年增长18.3%、22%,为建县后23年发展速度最高年份。1976年3月,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召开区社党委书记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示精神,要求各地联系实际批所谓还在走的“走资派”,批“三项指示为纲”。由于整顿的成效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对坚持党的正确方针的领导获得更多的了解和信任,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保持沉默,参加批判者极少。是年10月23日,县城1.5万人集会,庆祝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文化大革命”从此结束。
  第五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一、纠正冤假错案
  1979年3月,县委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关于纠正冤假错案的文件精神,组织工作组,到黄陂桥公社进行试点,通过摸底调查,全公社在“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有174个基层干部受到各种处分,有的申诉多年,未予复查。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原处分不当的48人,全部纠正。各区社运用黄陂桥试点的经验,对处分有申诉的案件进行复查,错处理的逐个纠正。1981年3月10日,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社党委、县属各战线成立相应机构。组成专门班子,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和在反“右派”、反“右倾”、社教、“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案件以及新中国建立以来有申诉的案件全面进行复查。以党中央政策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查原处分认定的事实是否属实,查定性是否准确,查处分结论是否恰当。至1986年,全县共复查7474人,占原处分人数69%,纠正错处理4195人,占被复查人数56%。纠正的案件中,纠正党纪处理的475人,政纪处理的1938人,刑事改判1208人,改正拘捕574人。对“文化大革命”中不应查抄的财物,按照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的适当赔偿的原则,退赔折价款71万元,给被落实政策人员发生活补助费69.9万元。
  二、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村
  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下达后,农村对联产与不联产两种责任制进行选择,农民欢迎联产承包。1980年6月,全县有92个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包产到组。1980年11月1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认为邵东属中央文件中指出的中间状态地区,集体经济比较巩固,生产发展较快,生产队的规模适当,全县除斫〓公社外,水田不宜包产到户,已包产到户的要改为专业承包,联产计酬。1981年9月9日,县委贯彻省委关于农村生产责任制座谈会议《纪要》的精神,召开县、区、社、队四级干部会,要求各级干部,解放思想,明确联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保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让群众选择其责任制形式。会后2个月中,全县有98.9%的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由于时间仓促,大都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耕地按人头承包到户,保管室、加工房、大型农机具,有的变卖分值,农田基本设施未纳入承包内容。12月上旬。县委召开五届四次扩大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会后,经过试点,全县组织1159名国家干部,从各地实际出发,逐生产队帮助调整,完善,针对承包户当时普遍存在的怕政策变的思想,将承包期延长为15年。不宜包到户的项目,实行专业承包,承包土地不准买卖、出租,不准荒芜,不准盖房葬坟、烧砖瓦,不准采矿。有92.6%组填写承包合同表册,建立土地档案,责任明确,责、权、利寓于一体,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达46.1万吨,比1981年增长22.15%,年递增10.6%。1984年后,由于承包手续更趋完善,承包人稳了心。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大批劳动力办工商企业,搞运输,使农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综合经营型转轨,乡镇企业打破了乡(镇)办、村办的格局,发展到户办、联户办“四个轮子”一齐转。1990年户办企业、联户企业发展到21527个,企业收入5.9亿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60.48%。同时,由受益户集工835万个,筹集资金776万元,修复水利老化工程。是年,夏秋连旱75天,粮食总产仍达38.25万吨,农民人平纯收入633元,比1983年增1.02倍。
  (二)城镇
  1983年起,城镇工商企业开始改革,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浮动,经营者的责权、利相结合,提高了积极性。是年,县属16个全民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63万元,比1982年增25.3%。1985年5月,县委总结前段改革试行情况,研究制订了《扩大国营工矿企业自主权》和《发展城镇集体企业经济政策的规定》,允许企业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灵活地安排生产,在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前提下,企业在计划外组织的原材料而增加生产的产品销售价格,可以高进高出,职工收入,与企业产值、利税、积累按比例同步增长,干部实行委任和选举相结合,新增职工,除国家分配的外,推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管理职工。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60人以上,可以免征1~2年工商所得税。是年11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计划和价格体制进行改革,在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发展联户和个体经济。198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中,县属全民、集体企业,产值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它所占的比重,由1984年的18.8%下降到14.3%,而个体、联户工业企业则由1984年的17.2%增加到61.6%。1988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县属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强化管理机制,效益增强。1990年,全县县属工业产值9271万元,按可比价比1987年增18.2%,实现利税419万元,比1987年增24%。
  三、整党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党的决定》后,县内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明确整党的任务、步骤、要求和方法。1985年4月14日,县委成立整党指导小组,研究制订整党规划,坚持分批进行,第一批于5月上旬开始,县属机关93个单位的1287名共产党员参加。通过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对检查和揭发的违纪案件,组织专人,查证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和每一党员前段存在的不同问题,分别予以登记、缓期登记、不予登记。要求退党,并拒绝参加整党的予以除名。在整党中,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思想教育为主的方法。通过整顿,党的观念有所增强。是年12月上旬,县属机关整党结束。接着,开展第二批整党,区、镇、乡级机关及县属企事业416个单位,参加党员5509名。翌年6月结束。第三批,农村基层支部,年底结束。第二、第三批的整党方法,与第一批相同,经过思想和组织整顿,全县登记的党员27825人,占应登党员97.4%,缓期登记222人,不予登记234人,除名25人,开除党籍234人。
  四、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1987年冬开始,县委为了提高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觉悟,多次在县属机关干部会、区乡干部会上,贯彻中共中央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随后传达邓小平关于《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讲话要点。1989年5月19日,由于受北京、长沙等城市发生动乱的影响,娄底地区农校和涟邵技工学校的部分学生在县城游行。野鸡坪乡一退伍军人在两市镇张贴煽动动乱的标语。6月9日,县属一个中学的部分学生抬着花圈在佘田桥街上“悼哀”。7月15日,县委根据中央3号文件精神,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县直各战线成立清查小组,组织专人,清查县内声援、支持动乱和北京市反革命暴乱的人和事。在清查中,坚持思想教育为主,使大部人认清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通过清查,司法机关对触犯刑律的8人进行处理,有21人受到行政处分,是年底清查工作结束。
  五、反贪污、反受贿
  1989年5月,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贪污、反受贿(简称“两反”)的工作,区、镇、乡和县直各战线成立清查专案小组,发动知情人举报,限期自首(10月31日为期)和内查外调等办法,先后立案160多件,涉及金额60多万元。到10月31日止,有19人投案自首。交代违纪金额9.6万元,其中贪污8人,受贿4人,投机倒把7人,主动交出赃款8.18万元。未主动投案交代的对象,建立专案小组逐件清查,依案件对象的错误性质和认错态度,分别作出处理,问题严重的32人,分别受到党籍和政纪处理,有9人由司法机关查处。1990年4月告一段落。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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