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案件查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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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案件查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317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关键词: 纪律 检查 案件

内容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对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各种违纪案件,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同时以执行纪律来辅助”的原则,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检查,并以违纪人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认错态度,给以党的纪律处分。至1954年,查处党员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粮食统购统销等运动中的违纪案件104件,经调查落实,有89人受党纪处分,其中23人被开除党籍。1955年,纪检工作的职权范围相应扩大,加强对党员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监督;对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可以不通过同级党委会,直接向上级监委反映,立案查处。至1960年,共查处违纪案件1621件,有1406名党员受党纪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337名。1961年7月,对受处理的党员逐个复查甄别,按照层层担担子的原则,有752人纠正处分,恢复名誉。“文化大革命”初期,正常的检查审理工作被迫停止。1977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组织力量对“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办理的案件,进行逐个审查,对463人的错误处理予以纠正,其中全错全纠的364人,恢复党籍的232人。1982年12月,佘田桥区纪检委员曾少田,在全省纪检工作会上介绍坚持原则、作好纪检工作的经验,被省纪委誉为全省纪检工作标兵。1984年,纪律检查和案件审理分工办案,增强案件处理的准确度。1978~1986年,查处各种违纪案件1514件,给予党纪处分1191人,其中开除党籍363人。1987年,重点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官僚主义的违纪案件。野鸡坪乡少报出生人口,骗取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调查核实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批准,撤销荣誉称号,通报全县。1989年,以查干部利用职权在县城营建私房和反贪污、反受贿的违纪案件为重点,共立案227件,经审查有187人受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24人。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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