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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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315-316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纪律检查 机构

内容

1951年11月18日,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书记、副书记、委员均为兼职。根据党章的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党员中的违纪案件,决定和撤销党员的党纪处分。1955年5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易名中共邵东县监察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为兼职,监察员4名,处理日常工作。1958年3月,经县委全会选举委员9名,书记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秘书、监察员共5名。人民公社设立监察委员会,委员5~7名,设书记1名,由公社党委副书记兼任,配专职副书记1名。年底,全县有专职监察干部47名,联络员1380名。1959年7月,易名为中共邵东县委监察委员会,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易名为人民公社党委监察委员会。1964年7月,县委监委委员增至11名,不设常委,设专职委员4名。“文化大革命”中,县委监察机构受到冲击,其监察职能被迫消失。1973年5月始,党员纪律处分,由县委组织部监察组履行。
  1977年12月6日,召开中共邵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经县委全会选举委员9名组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委员3名,1983年,委员增至11名,其中专职委员8名。县属有关局及区、社设专职纪检员或干部。全县共配纪检干部67名。1984年1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至13名,全为专职,委员会设常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组、案件审理组,干部增至20名。是年11月14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刘汉云,在全省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县纪委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1986年,县属有关部、办、委、局设纪检员,区委、乡镇党委配纪检委员。农村、街道、企业单位的党总支、支部、设纪检委员。1990年底,全县有纪检委员、纪检员(含兼职)、纪检干部725名,形成完备的党的纪检工作体系。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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