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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建县后的组织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县后的组织机构
分类号:
D221.64
页数:
5
页码:
304-308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建县后的组织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共产党
组织机构
内容
一、县委会
1951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邵东县委员会成立,设书记1人。下设秘书处(后改名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10月,增设副书记。1954年10月~1956年4月,先后增设财贸工作部、农村工作部和工业交通部。1956年5月19日,中共邵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设常务委员会。随后,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和文教卫生工作部。1959年3月,书记改称第一书记,副书记改称书记,常委9人,实行分线领导,统揽党政群各线工作。1962年11月,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改称副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被迫停止正常工作。1968年3月,建立邵东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下设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人民保卫组,取代县委、县人委工作机构的全部职能。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2月,更名中共邵东县核心小组。1970年9月22日~27日,召开中共邵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县委委员32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11名,恢复中共邵东县委员会。1973年9月16日,县革委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及人民保卫组一并撤销。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恢复。1981年1月,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增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1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列为县委下属机构,并根据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恢复和增设有关直属机构。1990年,共有县委机构和直属工作机构14个。
县委机构:
办公室 1951年11月18日为秘书处。1953年7月26日改称县委办公室。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组,取代县委办公室职能。1969年10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党委办,分担革委办事组的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撤销办事组及政工组的党委办,恢复县委办公室。1986年12月,设机要科,1990年8月,机要科加挂保密局牌子。
组织部 1951年11月设。1968年9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组织组,取代县委组织部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县革委政工组撤销,恢复组织部。
宣传部 1951年11月设。1968年5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宣传组,取代宣传部的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宣传部恢复。
统战部 1956年6月设。1958年6月撤销,工作并入宣传部。1981年1月统战部恢复。1984年3月设台湾工作办公室,归口统战部。
政法委员会 1981年11月设。
县委直属工作机构:
机关党委 1954年1月设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1957年设机关党委会。1960年10月并入组织部,1975年恢复。
编制委员会 1954年1月设。1961年并入组织部,1980年恢复。
档案局 1980年7月设。
信访办公室 1979年7月为信访科。1981年9月为信访办公室,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信访的处理。
老干部工作局 1980年设老干办公室。1984年3月设老干部工作局。
党史办 1982年4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1984年4月改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 1986年5月设调查研究室。1988年6月易名为政策研究室。
二、区、乡镇委员会
(一)区委
1949年10月,原邵阳县设在境内的四区(大部)、五区、六区设区分委,区分委设书记、副书记,向原中共邵阳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1950年5月,境内3个区调整为8个区,仍为区分委。1951年11月,调整区划,全县17个区,始设区工委会,区工委成员由县委任命,设教导员,下设组织、宣传、武装委员。区工委根据县委的授权,领导本区所属乡镇的工作。1953年3月,区工委改称区委,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多人。1956年7月,将原设区改为14个工作组。翌年1月,改设8个办事处。1958年11月,全县成立17个人民公社,各公社建立中共委员会。1961年3月,17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9个农村人民公社,3个城市人民公社,均建立相应的中共委员会。为加强领导,便于工作,设仙槎桥、佘田桥、团山、廉桥4个工作委员会,领辖各人民公社。同年7月,恢复区治,设8个区。翌年11月,增设渡头桥区,各区建立区委会。区委成员由县委任命,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武装、妇女等委员,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1977年12月区委增设纪检委员。1985年3月撤销渡头桥区。1990年,全县仍为8个区委员会。
(二)乡镇(公社)党委
1956年撤区并乡,乡镇设总支委员会。1958年1月,设乡镇党委会,组成人员由县委任命。1958年11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立,撤销乡镇党委,建立人民公社党委会,成员由县委任命,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等委员5~7人。1961年3月始,人民公社规模不断调整,仍设党委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社党委会受冲击。1969年10月,黄陂桥公社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1月6日恢复党委会。随后,各公社相继恢复党委会。1984年10月,政社分设,撤销人民公社建制,乡镇党委会恢复。通过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成员,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检、武装等委员。1990年,全县40个乡镇,均建立了党委会。
三、总支 支部
1952年始,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分别建立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等委员。1985年增设纪检委员。个别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仅设支部书记。1990年,全县有总支委员会35个,支部委员会1682个。建县后主要年份总支、支部发展变化及分布情况如下表:
四、党组
1955年始,县属农林水、工交、财贸、文教卫和政法战线设立党组,由主管战线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委委员兼党组书记,其成员均由县委指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设。1982年起开始恢复。1984年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建立党组。1990年,全县有党组15个。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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