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共产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304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共产党
分类号: D1
页数: 38
页码: 303-388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共产党组织机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律检查、统战工作、重要会议及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情况。
关键词: 邵东县 共产党 组织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建县前的组织机构
  一、支部
  民国15年(1926)5月刘惊涛(黄陂桥人)受中共湘区委员会委派,回宝庆开展农民运动。6月,刘深入农村进行社会调查,在青年教师中秘密传播马列主义,宣传中国共产党纲领,发展张松涛、张天星、姜永清等16人入党,建立中共两市塘支部委员会,张松涛任支部书记。是年秋,刘惊涛等到黑田铺开展农民运动,在运动中发现、培养积极分子,经过实践斗争考验,发展谢晋凡、谢荣松、萧金城等人入党,建立中共黑田铺支部委员会,党员20余人。随后,农民运动由点到面遍及全境,在斗争中涌现出觉悟高的积极分子,先后参加共产党组织。是年冬,太一、太二、灵山寺、廉桥、范家山、观音阁、曲丝塘、佘田桥等地建立党支部,共有党员90余人。民国16年5月21日,国民党反动派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5月25日,刘惊涛、邬建龙等奉令在东乡(今邵东境内)组织农民武装,参加进攻长沙。29日部队结集于团山。是晚,混入农民军的佘德贵、金希贤等叛乱,刘惊涛、邬建龙、雷毅安等8名共产党员和农运骨干同时遇难。“团山惨案”发生后,境内各地土豪劣绅,配合国民党反动势力卷土重来,东乡境内成批共产党员惨遭杀害或被迫转外地开展党的工作,党组织遭严重破坏,活动停止。
  民国27年(1938),中共党员李化之,受中共邵阳县委的委派,回东乡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发展党员100余人,先后建立廉桥、流泽所、三斯堂、团山、流光岭、燕子塘、三民中学等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群众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火厂坪建立特支,有党员20余人民国28年冬至29年春国民党顽固派掀起反共高潮,一批共产党员又遭杀害,各地支部被迫解散民国35年5月,中共万安支部委员会建立,党员15人,龙仲任书记,直属省工委民国37年8月,中共团山支部委员会经邵阳中心县工委批准恢复,党员31人,在邵阳中心县工委领导下,组织贫雇农团护厂护校,支援前线,迎接解放。
  二、区委
  民国27年(1938),中共党员李化之在瓢厂(今黑田铺乡内)开办补习学校,秘密发展党员。彭柏林、赵勤、曾国策等在廉桥开设明月楼,以卖烟酒、饺面作掩护,传递上级党的文件,散发传单,揭露国民党反动派残害民众的罪恶,建立中共廉桥区委员会,赵竞之任书记,彭柏林任组织委员,曾国策任宣传委员,领导廉桥、流泽所、三斯堂支部,共有党员30人。
  三、总支
  民国28年(1939)春夏之际,流光岭建立中共流光岭总支委员会,领导流光岭、团山、燕子塘3个支部,有党员50人。是年冬,国民党顽固派再度掀起反共高潮,流光岭总支及团山、燕子塘、流光岭支部均遭破坏。
  民国33年(1944)冬,中共党员龙仲(龙公桥人),回乡开展革命活动,在进步青年中发展党员。民国35年5月,建立万安支部,民国37年3月,建立团山支部。是年12月,建立中共万安总支委员会,龙成伯任总支委员会书记。
  第二节 建县后的组织机构
  一、县委会
  1951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邵东县委员会成立,设书记1人。下设秘书处(后改名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10月,增设副书记。1954年10月~1956年4月,先后增设财贸工作部、农村工作部和工业交通部。1956年5月19日,中共邵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设常务委员会。随后,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和文教卫生工作部。1959年3月,书记改称第一书记,副书记改称书记,常委9人,实行分线领导,统揽党政群各线工作。1962年11月,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改称副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被迫停止正常工作。1968年3月,建立邵东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下设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人民保卫组,取代县委、县人委工作机构的全部职能。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2月,更名中共邵东县核心小组。1970年9月22日~27日,召开中共邵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县委委员32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11名,恢复中共邵东县委员会。1973年9月16日,县革委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及人民保卫组一并撤销。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恢复。1981年1月,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增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1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列为县委下属机构,并根据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恢复和增设有关直属机构。1990年,共有县委机构和直属工作机构14个。
  县委机构:
  办公室 1951年11月18日为秘书处。1953年7月26日改称县委办公室。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组,取代县委办公室职能。1969年10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党委办,分担革委办事组的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撤销办事组及政工组的党委办,恢复县委办公室。1986年12月,设机要科,1990年8月,机要科加挂保密局牌子。
  组织部 1951年11月设。1968年9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组织组,取代县委组织部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县革委政工组撤销,恢复组织部。
  宣传部 1951年11月设。1968年5月,县革委政工组内设宣传组,取代宣传部的部分职能。1973年9月16日宣传部恢复。
  统战部 1956年6月设。1958年6月撤销,工作并入宣传部。1981年1月统战部恢复。1984年3月设台湾工作办公室,归口统战部。
  政法委员会 1981年11月设。
  县委直属工作机构:
  机关党委 1954年1月设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1957年设机关党委会。1960年10月并入组织部,1975年恢复。
  编制委员会 1954年1月设。1961年并入组织部,1980年恢复。
  档案局 1980年7月设。
  信访办公室 1979年7月为信访科。1981年9月为信访办公室,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信访的处理。
  老干部工作局 1980年设老干办公室。1984年3月设老干部工作局。
  党史办 1982年4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1984年4月改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 1986年5月设调查研究室。1988年6月易名为政策研究室。
  二、区、乡镇委员会
  (一)区委
  1949年10月,原邵阳县设在境内的四区(大部)、五区、六区设区分委,区分委设书记、副书记,向原中共邵阳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1950年5月,境内3个区调整为8个区,仍为区分委。1951年11月,调整区划,全县17个区,始设区工委会,区工委成员由县委任命,设教导员,下设组织、宣传、武装委员。区工委根据县委的授权,领导本区所属乡镇的工作。1953年3月,区工委改称区委,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多人。1956年7月,将原设区改为14个工作组。翌年1月,改设8个办事处。1958年11月,全县成立17个人民公社,各公社建立中共委员会。1961年3月,17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9个农村人民公社,3个城市人民公社,均建立相应的中共委员会。为加强领导,便于工作,设仙槎桥、佘田桥、团山、廉桥4个工作委员会,领辖各人民公社。同年7月,恢复区治,设8个区。翌年11月,增设渡头桥区,各区建立区委会。区委成员由县委任命,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武装、妇女等委员,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1977年12月区委增设纪检委员。1985年3月撤销渡头桥区。1990年,全县仍为8个区委员会。
  (二)乡镇(公社)党委
  1956年撤区并乡,乡镇设总支委员会。1958年1月,设乡镇党委会,组成人员由县委任命。1958年11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立,撤销乡镇党委,建立人民公社党委会,成员由县委任命,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等委员5~7人。1961年3月始,人民公社规模不断调整,仍设党委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社党委会受冲击。1969年10月,黄陂桥公社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1月6日恢复党委会。随后,各公社相继恢复党委会。1984年10月,政社分设,撤销人民公社建制,乡镇党委会恢复。通过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成员,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检、武装等委员。1990年,全县40个乡镇,均建立了党委会。
  三、总支 支部
  1952年始,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分别建立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等委员。1985年增设纪检委员。个别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仅设支部书记。1990年,全县有总支委员会35个,支部委员会1682个。建县后主要年份总支、支部发展变化及分布情况如下表:
  四、党组
  1955年始,县属农林水、工交、财贸、文教卫和政法战线设立党组,由主管战线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委委员兼党组书记,其成员均由县委指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设。1982年起开始恢复。1984年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建立党组。1990年,全县有党组15个。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党员
  1950年,境内有党员83名,多系新中国建立前发展的地下党员和南下党员干部。1951年起,境内各基层党的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年底有党员108人。1952年5月上旬,县委举办全县第一期建党对象训练班,参加人员300名,多为农村贫雇农和在土改、镇压反革命运动和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和区乡干部。至8月中,先后办党训班4期,训练建党对象1810名。是年,全县发展党员325名,其中农村298名。1953年后,党的组织部门,每年制定建党计划,农村以贫农为主,城镇以工人为主,对要求入党的分批进行训练,待条件成熟时再发展。1955年开始,在工矿企业和文化教育界、行政机关中发展党员。1956年底,全县有党员7069名,其中农村5404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665名。1960~1964年,训练对象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战斗力为主,四年中,发展党员634名。“文化大革命”开始,建党工作停止。1970年,按照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过份强调家庭出身和以对待“文化大革命”的表现作政治标准,分批举办建党骨干学习班。从1970~1976年的7年中,全县共发展新党员1.07万人,且无预备期。1978年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组织路线和建党方针,重视发展知识分子入党,恢复建党对象培训班制度,并对“九大”后入党的党员,分批进行轮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提高其政治素质。1979年至1984年,发展党员3016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724人。1985年4月,县直属机关进行整党,年底结束。之后,先后分批在乡镇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支部中整党,至1986年底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员共28515人。经过整顿,党员的党性观念有所增强。1989年5月,贯彻上级党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指示,广泛开展对党员的评议,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档次,逐人评议,对犯有严重错误的170名党员进行党籍处理。1990年,全县共有党员30435人,按性别分,男性28239人,女性2196人。党员文化程度:大中专文化2378人,高中文化4366人,初中文化9179人,小学文化14512人。
  第二节 干部管理
  一、培训
  建县初期,干部培训以学文化为主,对全县2349名国家干部中的1372名高小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一是输送到省、地干部文化学校脱产学习,一般2年;二是在机关举办业余文化学校,利用晚上时间,定期上课,按普通中学设课程,定期举行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1953~1955年,全县有70多名干部通过地以上文化干校学习,文化素质得到提高。1956年,培训内容由单一的文化补习发展到与政治理论培训相结合。县党校、县干部政治学校,以理论教育为主,分批培训。到1961年,县党校培训干部2330人次。“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培训工作基本停止。1980年起,采取长期(2年)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岗位对口培训与普通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理论水平。1980~1990年,县党校举办2年制培训班5期,学员200人,举办短期培训班23期,学员3200人,输送到县以上党校学期一年以上的达200多人,提高了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
  二、任命、推荐
  建县初期,县直机关的行政单位和县委部办委干事以上,政府机关副科长以上的干部,由县委呈报,经地委批准任命。1955年后,地委管理干部的范围缩小。县委各部、办、委干事和政府行政副科长由县委决定任命。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正职,由主管战线呈报,县委任命。“文化大革命”初期,管理权限混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县革委组织组取代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职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才逐步恢复原有的干部管理原则。
  1983年后,党政实行分工,县委所属工作部门的副局级以上的干部,经组织部门考察后,由县委任命。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局副局(科)长,政府呈报,县委组织部考察,报县委常委决定后,由县人民政府任命。政府组成单位的正职,县委讨论同意后,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任命。人民法院、检查院的正职,县委组织部考察,县委常委讨论同意后,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副职及其检察员、审判员,分别由县委常委同意后提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乡镇政府的正副职,分别由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属企业,设党总支委员会的单位,党总支正副书记,经党员代表会选举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厂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免。其他县属企业的正副职,分别由主管战线和主管局任免,至1990年沿此。
  第三节 整党整风
  (详见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章。)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形势政策教育
  1949年冬,境内各区根据原邵阳县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宣传党和人民政府的剿匪反霸、减租退息等政策。乡村民主政权建立后,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政策法令。1950年,宣传全国各地民主改革的大好形势,教育贫苦农民投入推翻封建制度的伟大斗争,为取得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全面胜利奠定思想基础。是年10月,境内各地利用大会演讲、文艺演出、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揭露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企图进而进犯中国领土的阴谋及其罪行,增强了仇美、轻美、藐美的思想和正义战争的必胜信念,发动青年勇跃参军,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为抗美援朝捐献钱物。是年冬,境内由宣传员3100多人组成宣传小组280个,深入乡村院落、集镇街巷,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婚姻法》,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制度的种种罪恶,宣传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和法定的结婚年龄,实行结婚登记等。通过广泛宣传,封建的婚姻制度被废除,婚姻自主,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开始形成。是年,全县有110个寡妇改嫁,有32个童养媳废婚回娘家,有234对青年自由结婚。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各级党组织广泛宣传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是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需要以及防止私人操纵的重要政策,教育农民出售余粮,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全县统购粮食8138吨,及时入库。是年冬,中共中央发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县委在干部中,坚持大会报告,小组讨论,个别辅导等方法,开展广泛宣传和学习,使广大干部对总路线的精神实质有系统理解。195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后,各级党组织,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使干部和群众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道理。1955年1月,县委举办了1700多人参加的农业合作化骨干训练班。随后,全县组织8974名宣传员和102名报告员,召开专门会议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向农民大讲私有制的危害性和集体化的优越性。先后编印了《邵东农业合作化》、《邵东县1956年农业增产措施》等资料,发放到基层,宣传到户,促进了合作化运动的发展。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公布后,编印宣讲资料,组织宣传队伍,宣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坚定干部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1958年,宣传工作中出现“左”的偏向,夸大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所谓优越性,助长了“浮夸风”和“共产风”的泛滥。1961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县委宣传部编印宣传资料供干部群众学习,纠正“共产风”的错误。1963年,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公布后,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蔚然成风。1965年,以多种形式,宣传大寨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改变贫困面貌的事例。以后,广泛宣传野鸡坪大队凿石开田,发展农业生产,统销队变余粮队的先进事迹。1974年,在上级党委布署下,宣传“批林批孔”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了不利于党的事业的后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以新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用实践评述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是和非,从思想上拨乱反正,肃清“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484面))的影响,将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布后,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决议》,统一思想认识。1982年,以宣传中共中央(82)1号文件为主题,全县培训宣传骨干4.89万人次,印刷宣传教育资料6.3万份,从机关学校到农村大队、厂矿班组,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学习,解放思想,认清形势,投身改革。1985年,通过举办宣传骨干学习班,编印宣传资料,组织演讲比赛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组织开展理想、改革、实践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通过层层讲演,选出5人去省、市参加演讲比赛,有1人获省二等奖,有4人分别获市一、二、三等奖。1986年,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县委宣传部编印《学习中共中央(1986)1号文件,进一步弄清的几个问题》专辑1500本,发至区镇乡、厂矿、学校及县属机关,开展宣传讨论,增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观念。是年7月,以图片展览形式,向全县介绍崇山铺乡三和村等7个单位发展集体经济、共同致富的经验。1987年开始,形势教育以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两个基本点(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本路线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生产力标准的讨论。1987年12月,县委宣传部被评为省1982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88年,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后,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以图片形式在各乡镇开展巡迴展览,1989年,联系北京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和东欧各国局势变化的实际,运用报告会和有线广播,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提高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能力和深化改革,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第二节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51年,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县内无地农民分得了土地、住房和生产用具,那些穷得娶不上妻子的单身汉结了婚,不愁吃穿,不受剥削,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甚至国家干部,一心只图个人安居乐业,不愿继续革命了。1952年春,县委组织力量,以图片、文字、实物相结合,举办土地改革成果展览,组织基层干部和土改中的积极分子参观。各地还利用大小会议,引导干部、群众,对新中国建立前后的政治、经济情况,进行忆苦思甜,翻身不忘本的阶级教育,效果很好。到1953年,先后有佳木罗莲仙、杨桥周冬垣、檀山铺唐作基、双合张淑贞等一批积极分子坚定了革命意志,成为合作化运动的带头人。1954~1957年,教育内容集中转向走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农业合作化。1958年起,连续二年,形势教育围绕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为主题。是年4月,县委组织干部学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批判保守思想,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宣传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所谓优越性,宣传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干精神,激发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宣传中,错误地提出“人有多大的胆,地有多高的产”的唯意志论的口号,对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的泛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963年,围绕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采取集中培训和分区培训的形式,分批培训农村大队、生产队干部3.4万人次,在全县农村开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解决工作作风和经济上一些问题,但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左”的教育。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组织宣传队伍,利用有线广播、电影幻灯、黑板报及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一段时间,中共中央发布新的决定,在宣传上作到雷厉风行不过夜。此后连续多年,并错误地运用“大批判开路”的方式,宣传贯彻所谓“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及其方针政策,曾对小生产进行限制,视家庭副业为“资本主义尾巴”。1974年4月,县委成立宣传毛泽东主席革命一家办公室,印制杨开慧、毛泽民、毛泽覃、毛泽建、毛楚雄、毛岸英6位烈士的照片,配以文字,宣传他们一生的英勇事迹,发行县内区社、大队及机关、厂矿、学校,启发干部群众,以革命先烈为榜样,立足本职,胸怀全局,为人民服务。
  1980年始,坚持以“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为主要内容,进行爱祖国、爱共产党、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使干部群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发展社会主义经济。1983年3月,县委宣传部收集县内20个先进典型,编印《精神文明花絮》一书,发至全县各单位,组织学习,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1985年9月8日,槎江乡观桥小学四年级学生郑爱强,在黄家坝水库只身抢救了3名落水儿童。是年9月5日,县一中学生周胜利,跌落于邵水河董家湾,其母亲跪着向一过路青年求救,此人索款不成,扬长而去。县委抓住两个典型,印发材料,在全县开展大讨论,批判了“见死不救,唯利是图”的思想,赞扬了郑爱强的奉献精神。1988年崇山铺乡三和村,利用本村近40年,尤其是近10年来发展的变化,向村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有力地提高了村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1989年10月28日,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巡视三和村,就地召开邵阳市委主要负责人、邵阳市及娄底地区部分县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肯定三和村的经验,并提出在全省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构思。是年,县委抽调干部,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试点。联系本地实际,广泛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990年,全县329个村,通过为期1年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第三节 理论教育
  1952年7月,县委举办干部训练班,集中机关干部、乡长、乡农会主席等500多人,学习《中国共产党三十年》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史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前途教育,坚定革命意志。嗣后,为加强理论教育工作,县委宣传部配备专职理论干部,根据当时的中心任务和干部的思想实际,拟订学习计划,印发学习要点,组织讲课,从理论上帮助解答学习中提出的疑点。1953年围绕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高中以上文化的干部,学习《毛泽东选集》1~3卷和《联共(布)党史》;初中以下文化的干部学习初级政治常识读本,联系实际,分析小农经济的现状,从理论上弄清小农经济只有组织起来,变个体所有为集体所有,才能发展生产力。1956年,机关干部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弄清社会基本矛盾变化规律和社会主义时期基本矛盾的特点,从而在工作中抓住主要矛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1957年,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著作,提高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认识水平。
  1958年12月,县委党校建立,县委组织部长兼任校长,主要担负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任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为主,结合学习时事政策,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至1961年,共培训党员干部2333人。1962年停办。县机关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区和公社干部,每月学习2~3天,主要内容为时事政策、《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和人民公社的有关政策。“文化大革命”初期,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被打乱,实行早晨“天天读”,徒具形式,不到半年废止。1972年,县委成立中心学习小组,县属机关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坚持每周集体学习2次,每月不少于4天,主要学习《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哥达纲领批判》和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以及恩格斯论马克思,列宁论恩格斯,斯大林论列宁的“三论”。1974年,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的理论作为干部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宣传部、党校的理论辅导员适时集中上课,提倡作读书笔记。1977年,主要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以及《政治经济学》等著作。1979年及其以后,机关干部主要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文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1983年4月,火厂坪镇率先建立党校,培训党员,由镇党委干部兼任教员,定期专题讲课。1984年,县委宣传部开始抓干部的正规化教育,组织在职干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县党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干部中招收学员,按中专教学大纲,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法律常识等课,每届学制2年。至1986年,共招收3班、114人,有103人学完全部专业,有80人学业成绩优异,获中专毕业证书。1986年后,各区、乡镇均建立党校,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教材,定期组织干部、党员进行学习。有35个乡(镇)配备有电化教育设施,火厂坪、佘田桥镇各筹集资金8万多元,各修建党校教学楼一所,共360平方米。1990年开始,县直属机关建立业余党校,组织干部和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全县各乡镇通过党校举办以理论教育为主的短期训练班450期,90%以上的共产党员参加学习。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7000多人学政治、学理论,许多党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所增强。
  第四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机构
  1951年11月18日,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书记、副书记、委员均为兼职。根据党章的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党员中的违纪案件,决定和撤销党员的党纪处分。1955年5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易名中共邵东县监察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为兼职,监察员4名,处理日常工作。1958年3月,经县委全会选举委员9名,书记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秘书、监察员共5名。人民公社设立监察委员会,委员5~7名,设书记1名,由公社党委副书记兼任,配专职副书记1名。年底,全县有专职监察干部47名,联络员1380名。1959年7月,易名为中共邵东县委监察委员会,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易名为人民公社党委监察委员会。1964年7月,县委监委委员增至11名,不设常委,设专职委员4名。“文化大革命”中,县委监察机构受到冲击,其监察职能被迫消失。1973年5月始,党员纪律处分,由县委组织部监察组履行。
  1977年12月6日,召开中共邵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经县委全会选举委员9名组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委员3名,1983年,委员增至11名,其中专职委员8名。县属有关局及区、社设专职纪检员或干部。全县共配纪检干部67名。1984年1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至13名,全为专职,委员会设常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组、案件审理组,干部增至20名。是年11月14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刘汉云,在全省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县纪委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1986年,县属有关部、办、委、局设纪检员,区委、乡镇党委配纪检委员。农村、街道、企业单位的党总支、支部、设纪检委员。1990年底,全县有纪检委员、纪检员(含兼职)、纪检干部725名,形成完备的党的纪检工作体系。
  第二节 纪律教育
  1952年3月,县委举办党员训练班,区、镇党员干部106人参加,学习党纲、党章,进行纪律教育,结合讨论原邵阳县第10区领导人员在土改、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违反纪律,造成多人被乱打致死的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和危害。通过学习,纪律性增强。是年6月,县委针对当时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提出十二个“不准”,即:不准包庇地主,不准打骂群众,不准违抗党的决议,不准贪污浪费,不准汇假报,不准知错不改,不准信迷信,不准歧视妇女,不准雇工放高利贷,不准调戏妇女,不准集资作生意,不准消极怠工。在连续召开的2期党员干部学习班上公布施行。嗣后,各区党组织,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195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提高党员维护党的团结的自觉性。1955年,区委、乡总支聘请兼职教员,适时向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是年9月16~25日,县委举办农村党支部教员学习班,参加225人,纪律教育列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党员,在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过程中,坚持党员带头,贯彻党的政策,做过细的思想发动工作。1956年,基层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听党课,集中进行党性、党纪教育。1961年2月,县委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通知,结合县内实际,制订了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是:与群众同吃同住,人和气,办事公道,买卖公平,如实反映情况,提高政治水平,工作要同群众商量,查没有发言权。印发给全县党政干部作为检查、总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1959年的“五风”中犯过错误的干部,主动向群众作了检查,赢得了人民的信任。“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纪律教育中断。1978年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布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人民公社分期分批举办学习班。至1984年,全县有2.22万名党员参加学习,提高维护党纪、端正党风的自觉性。1986年,县委总结了12个抓党风建设、促进改革的先进典型,组织巡迴报告团,在县内巡迴介绍经验,并以县种子公司销售陈种、非法牟利、贪污私分一案通报全县,使广大党员从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中受到教益。1987年后,纪律教育以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乡镇党校为阵地,纪检部门与组织、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推动了廉政建设的发展。
  第三节 案件查处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对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各种违纪案件,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同时以执行纪律来辅助”的原则,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检查,并以违纪人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认错态度,给以党的纪律处分。至1954年,查处党员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粮食统购统销等运动中的违纪案件104件,经调查落实,有89人受党纪处分,其中23人被开除党籍。1955年,纪检工作的职权范围相应扩大,加强对党员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监督;对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可以不通过同级党委会,直接向上级监委反映,立案查处。至1960年,共查处违纪案件1621件,有1406名党员受党纪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337名。1961年7月,对受处理的党员逐个复查甄别,按照层层担担子的原则,有752人纠正处分,恢复名誉。“文化大革命”初期,正常的检查审理工作被迫停止。1977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组织力量对“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办理的案件,进行逐个审查,对463人的错误处理予以纠正,其中全错全纠的364人,恢复党籍的232人。1982年12月,佘田桥区纪检委员曾少田,在全省纪检工作会上介绍坚持原则、作好纪检工作的经验,被省纪委誉为全省纪检工作标兵。1984年,纪律检查和案件审理分工办案,增强案件处理的准确度。1978~1986年,查处各种违纪案件1514件,给予党纪处分1191人,其中开除党籍363人。1987年,重点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官僚主义的违纪案件。野鸡坪乡少报出生人口,骗取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调查核实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批准,撤销荣誉称号,通报全县。1989年,以查干部利用职权在县城营建私房和反贪污、反受贿的违纪案件为重点,共立案227件,经审查有187人受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24人。
  第五章 统战工作
  第一节 对非中共人士的工作
  县委建立初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在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注意了对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和非中共人士的工作安排。在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1名非中共人士被选为常务委员副主席;县人民政府13个组成单位的科局长,非中共人士共占7名。1956年当选的21名县人民委员会的委员,有11名非中共人士;县人民代表中,当选的非中共知识分子和其他人士占代表总数的61.9%。1957年5月17~21日,县委邀请非中共知名人士200人参加宣传工作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当面听取他们对党的工作和整风运动的意见。1962年春,县委邀请非中共人士106人,就调整经济,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大家畅所欲言,对纠正“五风”错误、发展农业、调整农轻重比例、贯彻知识分子政策等,提出了691条建议,多数被采纳。1980年,统战部恢复,县委对非中共人士在新中国建立后历次政治运动中所蒙受的错误处理,按照政策给以平反,加强对非中共代表的联系,掌握其思想和工作动态,鼓励他们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显身手,争贡献,根据其特长,因人推举。至1990年,先后有袁人杰、张梧岗、贺德生、尹芸成、唐先有等12名非中共人士分别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有4名担任副局长;有43名当选为副乡(镇)长;有584名担任工厂厂长、公司(商店)经理和中、小学校长;有400多人当选为省、市、县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
  第二节 对少数民族工作
  邵东有回、苗、侗等29个少数民族。建县初期,少数民族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管理。统战部建立后,根据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适时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其生活特点,搞好物资供应,在资金、物资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集中的村组发展经济,兴办学校,推荐代表人物参政议政。1956~1966年,回民代表伊斯兰教阿訇苏伯卿,连续3届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题,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坚持民族团结。1984年4月,县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广泛听取少数民族代表对政权建设、经济开发和文化教育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县从专项经费中安排2.9万元,帮助九龙岭乡民族村修整水坝,安装电力排灌机械,使近百亩农田旱涝保收。统战部门牵线搭桥,支持牛马司镇的麻元、鸭婆田、芦塘等7个村的回民开办煤矿,增加收入,使回民收入大多数与当地汉民同等户持平。1984~1990年,先后有1人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有3人担任科局长,有9人当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有6人当选为省市县政协委员。
  第三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
  1952年起,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鼓励经营者遵守政策法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活跃市场,发展经济。1955年春,指导、帮助县工商联组织私营商业中的骨干,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分批举办政治学习班,明确私营商业进行社会改造的重要意义,提高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广泛听取工商业者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政策解决好人员安置、组织形式和经营场地等问题。私改任务完成后,进行“顾一头”(社会主义),“一边倒”(倒向无产阶级)的思想教育,鼓励端正经营思想,遵守商业道德,热情为顾客服务。1956年12月,县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贺德生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一批私营商业从业人员被下放务农。1980年开始,对原加入公私合营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257户,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开来,恢复劳动人民身份:对1961~1965年被精简下放农村的原公私合营人员,由原单位发给定量生活补助费;“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农村的从业人员,按照政策规定,逐个回城安置。1984年后,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工商界经营能手,开展以搞活流通为主要内容的咨询服务活动,为振兴经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1986年3月恢复县工商联,嗣后,逐渐转向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节 海外联谊工作
  1958年,县建立专门机构,调查在台湾省居住的邵东籍人员情况,鼓励乡亲与其通信。“文化大革命”中,通信中断。1978年后,海外联谊工作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主旨。加强同邵东籍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简称三胞)及其亲友的联系,鼓励他们通信。“三胞”回乡探亲,热情接待,提供方便。全县有第一代“三胞”1700多人,其中台胞(属)1100余人。在历届政治运动中,对“三胞”亲属在政治上、经济上所受的不正当处理,按照政策,逐件纠正落实。区、镇、乡、村召开“三胞”亲属联谊会议,广泛开展联谊工作。美籍华人姜逸樵的私房,在土改时被错没收,通过落实政策,折价退还,姜将退给他的赔款捐赠家乡办教育。各地并鼓励“三胞”亲属依法经营,勤劳致富。湾泥乡台属刘鹏飞,1984年开办空压机件厂,1986年产值100多万元。1988年11月开始,居台人员回家探亲者日多。至1990年底共接待900余人(次)。
  第五节 对宗教界的工作
  统战部建立前,宗教工作归口宣传部管理。1951年,对县内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进行调查。1956年佛教、伊斯兰教的代表人物被选为县人民代表。1958年后,除伊斯兰教外,其他教徒多还俗。“文化大革命”中,宗教受到冲击,被迫停止其宗教仪式等公开活动。1979年后,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基督教继续开展自治、自养、自传为主的办教活动,并发展新教徒140余人。1990年6月处理汪塘乡地下宗教渗透案一起。是年底止,有3名穆斯林先后当选为市人民代表和省、市、县政协委员。
  第六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党员代表会
  一、党员代表会议
  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 1953年11月8~12日举行,到会代表285名,其中代表244名,列席代表41名。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湖南省第五次代表会议精神,讨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粮食工作,对农村余粮户的粮食实行计划收购(称统购),城镇居民,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称统销),粮食市场由国家统一管理。
  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 1955年9月24~28日举行,与会人员为各区区委委员,农村党支部书记和县属厂矿、学校党组织的代表。会议学习、讨论全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和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总结前段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讨论全县农业合作化发展规划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工作;选举产生中共邵东县监察委员会。
  第三次党员代表会议 1968年12月5~12日举行,到会代表1397人,非党员594人列席会议。这次会议是在“文化大革命”高潮中召开的,提出要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
  第四次党员代表会议 1969年6月7~18日举行,到会代表2924人,非党员308人列席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全国第九次代表大会和省党代表大会精神。会议号召“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夺取新的更大胜利”。
  二、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邵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19~21日举行,到会代表505人,这次会议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召开的。会议总结了前3年全县农业合作化、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工业交通、文化教育等工作成绩。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领群众搞好生产,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全面发展多种经营;保证90%以上的社增产增收,90%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巩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认真总结经验,培训干部,从思想上、组织上作好准备,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这次大会,选举委员21人,组成中国共产党邵东县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8名。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1957年11月5日,召开二次会议,讨论整风反右,生产救灾,通过1958年全县国民经济计划。
  中共邵东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8年3月29日~4月4日举行,到会代表337人,总结二年来工作成就,讨论通过生产大跃进规划,选举产生中共邵东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2人。1959年3月2~5日举行2次会议,到会代表496人,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整顿巩固人民公社,动员全党全民,鼓足干劲,解放思想,实干巧干,为全面完成各项“跃进”规划而努力奋斗,会议补选了县委委员2名。
  中共邵东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0年3月2~6日举行,到会代表346人。会议总结了“大跃进”的所谓经验,部署以春耕生产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做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等决议,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2人,候补委员9人,选举出席省党代表会代表6人。
  中共邵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0年9月22~26日举行,到会代表1481人。会议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提出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进一步掀起斗、批、改的新高潮。会议选出了由32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邵东县第四届委员会。
  中共邵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6~9日举行,到会代表867人。会议总结前届县委工作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全县形势,会议提出深入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加强党的建设,把邵东建成高标准“大寨县”。选举县委委员29名,组成第五届委员会。
  中共邵东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5年11月1~4日举行,到会代表519人。会议总结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充分利用本地优势,锐意改革,实现新的经济腾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实行差额选举,选举由29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邵东县第六届委员会和15名纪检委员组成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邵东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88年5月27~30日举行,到会代表423人。会议总结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成就,讨论了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发展邵东经济等工作。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从39名县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中选举产生34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邵东县第七届委员会,选举15名纪检委员组成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节 重要工作会议
  县委建立后,对贯彻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任务,除历次党的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外,还由县委或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召开各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
  粮食计划工作会 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1953年粮食总产比1949年增45.6%,其时,农村富裕户、城镇粮商趁机高价购粮,国家收购计划仅完成20%左右。县委根据县第一次党代表会议精神,于1953年11月12~18日,召开区乡国家干部和县属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粮食计划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从粮食与国计民生的关系,讨论计划管理的必要性,实行统一收购、销售(简称统购、统销),对私营粮店安排转营他业,对投机粮商予以打击。扩干会后,区乡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是年,全县收购粮食8000多吨,以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稳定了大局。
  互助合作代表会 1954年1月18~25日,县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参加人员,互助组长564人,县属部门和各区领导61人。总结发展互助合作的经验,联系本地土改后出现买卖田土的实际,分析小农经济的弱点,加深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的理解,从思想上认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必要性。年底,全县常年互助组发展到7747个,有36.8%的农户加入互助组,粮食产量一般比上年增加13%以上,高于单干户7%左右。
  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1956年3月10~18日在县城召开6000人参加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主要议题:总结前段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讨论研究全县1956~1967年经济发展规划。会议对前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贡献的70多个先进单位和160多个先进个人给予表彰。与会者通过讨论“致富”与“劳动”的关系,增强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是年,连续干旱45天,各地掀起大规模的抗旱夺丰收运动,与1949年比,粮食产量增26.8%,工农业总产值增38%。
  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会 1961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56号文件精神,将17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9个农村公社,3个城市公社。中共中央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公布后,于5月2~10日,召开县、社、队1128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会议主题,贯彻《六十条》,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对“大跃进”以来,特别是反“右倾”中工作上发生的错误,县委领导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对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责任,根据《六十条》规定,制订调整措施:①调整公社体制,将全县52个人民公社调整为76个,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包产、包工、包成本,超产奖励;②口粮分配,实行劳动工分粮和基本口粮相结合,奖励劳动、投肥积极性;③停办公共食堂;④按生产队的耕地面积划出5~7%的熟土给社员作自留地,允许私人开少量荒地,增划饲料地,鼓励私人养猪;⑤在不影响集体投工的前提下,允许私人从事正当的家庭副业生产;⑥对平调物资,按照谁调谁赔的原则,分期搞好经济退赔;⑦调整农业税基数;⑧对“反右倾”中受错误批斗、错处分的,进行甄别平反。大家感到:《六十条》是“救命药”,共产党是“救命人”,对前途一时悲观的人,增强了恢复发展生产的信心。7月,又将52个公社调整为76个。9月7~15日,召开第二次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进一步总结前2年工作的经验教训。通过学政策,划界线,找原因,明确错误的性质,是领导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夸大了主观能动作用,忽视客观经济规律造成的。在统一认识、放下包袱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恢复发展生产的一系列措施,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迅速渡过了难关。
  农业学大寨誓师会 1970年5月,斫〓公社野鸡坪大队被省革委誉为学大寨的先进典型后,县革委于9月15~28日,在廉桥区分批召开全县部分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农业学大寨誓师会。会议采取一看(实地参观)、三比(比条件、比干劲、比贡献)的方法,增强了自力更生斗困难,艰苦奋斗争贡献的决心,条件好,前段贡献大的队,洗刷了固步自封思想,条件差,困难大的队,去掉了伸手向上的打算,加快了农村经济建设的步伐。至1975年的5年中,全县农田基本建设投工0.65亿个,新增蓄水量0.6亿立方米,增产粮食0.75亿公斤。
  转移工作重点动员会 1979年7月9~10日,县委召开县、区、社、大队四级干部会,到会1206人。主要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全县揭批林彪、“四人帮”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把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讨论全县1980、198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加快发展农业的若干措施。会议要求各级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肃清“左”的影响,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尽快改变邵东面貌。
  社队企业工作会 1978年,全县社队企业总收入过1亿元后,县委于1979年10月下旬组织区社党委书记和县属部办委领导赴江苏、浙江参观学习。11月19~24日召开县区社队四级干部会,对照浙江省吴县、无锡县找差距,研究发展措施:①加强社会调查,依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挖潜革新、改造企业,扩大适销对路产品;②组织力量,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信息窗口,掌握市场变化,增强应变能力:③依资源和技术条件,大力发展短线产品,以短线促全面发展;④加强智力开发,企业从净利中每年安排10%的经费培养技术人才:⑤建立购销队伍,奔赴国内各地,扩大产品销路;⑥坚持按劳分配,以技术高低确定企业职工收入;⑦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公社向企业提留的利润,不得超过30%,保证企业扩大再生产。1980年,全县社队企业收入1.1亿元。
  学长沙、赶望城动员会 1990年8月,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向长沙县学习,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后,县委领导率参观团前往长沙县、望城县就地考察。1991年元月中旬,县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对照长沙、望城的经验,在发展速度、集体经济成份的比重、摆脱困境的气魄和胆量以及科学管理4个方面找到存在的差距。1991年2月23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动员学长沙、赶望城,并研究措施:①立足县情,遵循客观规律,以乡镇企业启迪农村经济的发展;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重点发展乡村骨干企业;③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提高经济效益;④搞好市场预测,调整产品结构;⑤各个部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齐唱一台戏,搞好服务,为发展乡镇企业创造宽松环境。会上,各个部门研究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大局,保住整体,使全县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
  第七章 各个时期的重大活动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一、农民运动
  民国15年(1926)10月,宝庆县农民协会成立,副委员长刘惊涛回东乡(今邵东境内)开展农民运动,发展党的组织,领导贫农、雇农、开展反封建、反压迫、反剥削的革命斗争。农民手持梭镖、大刀、高举农民协会的旗帜,押着土豪劣绅游乡示众。年底,境内36个乡成立了乡农民协会。其时,各地党支部针对运动中的一些偏差,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以钱划土豪,凭衣分劣绅”和“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错误,使农民运动走上正轨,并接管团防武装,惩治赌博、嫖娼等社会恶习,经济斗争由开仓平粜,发展到减租减息、清退租佃押金、筹划土地革命等有关事宜民国16年4月,国民党反动派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境内50多名农民运动骨干遭残杀,农民协会组织遭破坏,运动被迫停止。
  二、抗日救亡活动
  民国27年(1938年)秋,中共党员李化之在瓢厂(今双泉铺乡内)李家词堂开办补习班,发展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员10人,阅读进步书刊,办壁报,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随后,中共党员彭柏林、赵勤、李琪分别在廉桥、火厂坪、范家山等地发展“民先”队员,开展救亡活动。是年冬,李化之、彭柏林等组织爱国人士,成立抗敌后援会,在廉桥、流泽所、团山、流光岭等地开展抗日宣传活动,控诉日本侵略军侵犯中国领土、残害民众的罪行。禹问樵在团山组织青年教师编写《晨钟》壁报,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揭露蒋介石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并设立图书室,以抗日救亡为主要内容举办时事讲座。是年11月上旬,申剑涛从塘田市讲学院回乡,翌年二月,组织抗战服务团在水东江、火厂坪、廉桥、两市塘、仙槎桥、三都铺等地建立宣传站。每逢墟期,张贴抗日标语,编写墙报。水东江宣传站组织演唱队,每逢墟期,演唱《打鬼子去》、《放下你的鞭子》等街头剧,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不少青年奔赴抗日前线。
  民国33年(1944年)秋,日本侵略军犯境,中共党员龙仲再次组织青年,成立抗日青年救国会(简称青救),先后发展会员200余人,建立抗日游击队,人枪各5,不断打击日本侵略军的掠抢行动,编印《解放》,辟有《日寇暴行录》专栏,揭露日本侵略军犯境罪行。
  三、组织武装斗争
  民国15年(1926年)底,境内各乡农民协会成立后,立即接管团防武装,各区成立农民自卫军,队员780多人,每队有长短枪枝15~30支不等,并有梭镖、鸟枪、大刀等武器,保卫农民运动,维持社会治安,清剿匪患。是年4月21日(1927年5月21日),长沙“马日事变”发生。25日,邵阳县农民协会副委员长刘惊涛,奉命组织自卫军赴长沙攻打许克祥部,29日下午,100多名自卫军集结团山,是夜,混入自卫军的佘德贵、金希贤等叛变,自卫军领导的住房被包围,发生战斗,当夜牺牲8人,自卫军被迫解散。
  民国38年(1949年)春夏,李建中、张大野、尹如圭等先后组织武装,打击地方国民党反动势力,5月,邵阳中心县工委根据省工委决定,将以上各部组建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二支队,下属3个大队、1个团(含两个大队),共计1400余人枪。6月,支队举旗,以游击战的方式,打击地方反动武装,反击国民党白崇禧部的围剿。部队所到之处,开展政治宣传,加强统战和策反工作,组织贫农团、青工会、妇女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保护国家财产,支援部队,迎接解放。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解放,湘中二支队在邵阳东乡的三个大队奉令改编为湖南省军区独立十六团。
  第二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一、接管区乡政权
  1949年10月10日,邵阳县全境解放。11月18日,南下进入邵阳的干部,根据中共邵阳地方委员会和中共邵阳县委员会的安排,有46人身背简单行李,步行进入今邵东境内的原四区、五区、六区,接管国民党地方前政府留存的田粮、户籍清册,清查原有物资和枪枝弹药,张贴安民公告,宣传共产党民主政权的有关政策。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布置征粮和支前任务。下旬,接管乡级政权。11月底,境内所辖16个乡,均建立新的政权机构。
  二、剿匪
  区乡民主政权建立后,旋即发动群众,控诉匪害,组织军事力量,进行围剿。至1952年春,全县剿匪结束。(详见《军事篇》)
  三、减租反霸
  1950年春,原邵阳县四、五、六区中共区分委,根据邵阳县委的统一部署,在乡、保甲发动贫雇农,对长期剥削贫苦农民的高额地租、租佃押金、高利贷,开展减租退押运动,对地主的地租,每石减二斗五升(每斗合5公斤,下同),尚未交租者,按“三七五”减租,即地主收3斗,佃户收4斗5升,农会收2斗5升,由村(保)农民协会清算,通知到户,限期退减,对少数为恶乡里,欺压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地霸分子开展诉苦斗争,反抗者被揪斗游乡示众。邵东境内16个乡,有3.99万户贫雇农从减租退押中得到稻谷275.9万公斤,户平69公斤,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奠定思想基础。
  四、土地改革
  1950年7月,原邵阳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钟石任主任,组织土改试验队,继在一区龙皇、栗山乡(现属邵阳市郊)试点后,县委组织工作队到八区新田、上车乡(今邵东范家山镇)搞土改试点。9月底结束。10月初,中共邵阳县委总结试点乡的经验教训,然后分批进行。境内的八区、九区为第一批,12月中旬结束;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为第二批,1951年10月底结束。在工作中,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具体分3步进行。
  第一步,土改干部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扎根串联,控诉封建地主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的罪行,激发贫雇农的阶级觉悟。接着,以区为单位,召开贫雇农代表会议,学习中央颁发的土地改革政策。联系前段减租反霸的实际,开展三查:减租反霸后,贫雇农是否彻底翻了身;剥削者减租退押后,土地改革是否合理合法;贫雇农组织建立了,是否真正当家作主。通过三查,进一步树立开展土改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步,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封建土地、财产。依照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以土地占有与劳动不劳动为主要条件,依各户解放前三年剥削或劳动收入计算,分别划为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和中农、贫农、雇农,民主评定,三榜定案。境内共划地主8759户,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庙公产及富农出租的土地共40.88万亩,房屋29832间,粮食216.17万公斤,现金12.1万元(折新人民币),耕牛3719头,农具4.72万件,家什109万件。对没收的财产,一一清点造册,统一保管待分。
  第三步,村农会成立分配委员会,分配胜利果实,以村为单位,焚毁地主的契约。土地分配,留出公田后,按全村人平应占有量大体平分到户,少数中农低于平均拥有的土地量者,给以补足;军属、单身人口和一家仅2人者,多分1份或1.5份的土地,对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一般不动,对富农则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地主及其家属同样按人口分配,其家什在没收时适量留给。经过土地改革,境内贫农、雇农共分得土地39.26万亩。
  土改后,贫雇农分得土地,喜气洋洋。当年春节期间,有的分田户门上贴新对联:“推翻封建制度,农民翻身作主人;打倒地主阶级,实现耕者有其田”。土改工作队干部帮助翻身农民制订生产计划,解决生产上的困难,春耕生产一片火热。但考虑到土改中,群众思想发动工作缺乏深度,有些地主尚有破坏活动,农会政权尚欠巩固,阶级划分上尚有不准的情况。1951年11月,县委组织队伍进行土改复查。按照土改政策,对于153户被错划为地主的予以改正,对漏网的609户重新划定为地主,对不服从改造,向分田户反攻倒算的地主分子,组织群众进行批斗,对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予以纠正。随即开展查田定产,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证书。
  五、抗美援朝
  1950年12月,境内原邵阳县所属各区先后召开群众会、控诉会,控诉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妄图进攻中国的罪行,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青年纷纷报名参军,年底第一批新兵入伍。1951年4月28日,邵阳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区、乡、村亦先后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发动群众,捐钱购买飞机、大炮,做军鞋,支援前线。短期内境内共捐献30.1万元(折新币)支援前线,并订立拥军爱国公约,举行和平签名运动,随即掀起第二次参军热朝。是年,全县共有1100名青年踊跃参军。
  六、镇压反革命
  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残余反革命势力猖獗,制造谣言,扰乱社会治安。1950年,境内有干部和农会骨干28人惨遭反革命分子杀害,刚刚开始的民主改革运动受到严重影响。1950年11月,境内各区根据中共邵阳县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央颁发的《惩治反革命条例》,重点打击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这次运动,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区、乡机关抽调干部60多人,配合武装力量,深入各地,充分发动群众,查清现行破坏活动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捕获归案。到1952年春,运动基本结束。
  七、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1951年12月下旬,县委召开各区区委书记参加的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部署全县“三反”斗争。1952年4月,全县各区干部和县属党政财经部门的干部,一部分去邵阳地区集训,一部分在两市塘毛坪观小学集训,通过领导动员,检举揭发和本人交代等办法,揭露出贪污、浪费金额(折新人民币)51297元,经复查核实,追回赃款,还依据情节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以处分。有2人给予刑事处分,3人被开除工籍,4人受政纪处分。通过“三反”运动,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教育和挽救了干部。
  八、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1年境内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12.7%,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有少数农民因缺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生产生活仍有困难,甚至出现卖田、卖土、卖住房的现象。据典型调查,“三卖”的农户约占分田户的5%。1952年春,县委引导农民,由一批土改积极分子带头,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克服单干时在劳力、资金、耕牛农具等方面难以解决的困难,全面增产增收。1952年2月,县委书记钟石,深入五区青联乡,组织李云凤等6户农民,兴办互助组,实行等价互助,劳动力全面安排,既种粮食作物,又种经济作物。全组37.5亩田,17.4亩土,粮食总产比单干时增56%,户户增收。是年7月4日,《资江农民报》以《介绍李云凤互助组》为题,全面介绍其经验。年底,全县常年互助组发展到455个,入组农民3309户,临时互助组1604个。1954年1月18日~25日,县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总结交流互助组搞好互利、发展生产的经验。会后,分批训练干部,选择一批办得好的常年互助组,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1954年2月,檀山铺乡唐作基、佳木乡罗莲仙、杨桥乡周冬垣、水口乡曾汉秋,软塘乡刘义芳、观音阁乡姚竹秀、宋家塘乡吴柏青等互助组,在县委工作组的帮助下,分别扩建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上地入股,按地四劳六比例分配收益。耕牛、大型农具折价归公,分期付款。山林与经济作物统一管理,劳力统一使用。订立社章,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生产积极性高涨。是年6月17日,山洪暴发,全县9万多亩农田受灾,加入互助合作的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努力恢复发展生产,全县粮食总产比1949年增37.4%。是年春节,不少农户在门上贴新联:春节联欢千家乐,农业合作万事兴。要求入组入社的人越来越多。1955年,互助组发展到9319个,入组户占农户58.3%,初级社发到1807个,入社户占农户28.7%。8月22日,县委针对农民入社的迫切要求和干部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巩固提高现有农业社质量,控制发展速度,坚决纠正自发社。10月,县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决定在杨桥乡和佳木乡试办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5日,根据省委扩大会议和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县委又在两市塘区召开合作化试点工作会议,11月30日~12月6日,召开1887人参加的扩干会,批评“小脚女人”。建社分任务,下指标,限期完成。至1956年3月,全县建初级社2675个,入社户占总农户77.8%。其中高级农业社100个,入社21916户。1956年秋,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升级扩社,向高级农业合作化发展。是年底,全县建高级社1017个,94%的农户入了社,但各地工作简单粗糙,对社员的许多经济利益没处理好。由于当年干旱严重,粮食减产,1957年春,退社之风骤起,有些社甚至有人趁机闹粮荒,宰杀耕牛,盗窃集体财产。对此,县委在组织生产救灾的同时派出工作组,整顿三类社,大抓民主管理。秋,组织3.1万人的宣传队伍,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反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使原建立的高级社得以巩固,并新建16个,全县粮食产量比上年增8.5%。但反资斗争存在着“关押”一类“左”的作法。
  (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全县有专业手工业4333户,8028人,是年7月,县召开首届手工业代表会议,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会议动员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3年冬,各区供销合作社从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入手,帮助组织加工组、联合生产组或联购联销等初级集体生产组织。年底,建立土钉、三刀、土纸等联购联销组12个,入组135人。1954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建立后,在两市镇组建铁业、伞业两个生产合作社,国营公司与其签订产销合同,生产发展迅速,集体和个人都增加收入。是年底,全县建立刀剪、冷作、木器、织染、针织、缝纫、篾业、铁业生产合作社16个,土纸生产合作组2个,社(组)员960人。1955年1月,县召开第一届一次手工业合作化代表会议,重点研究加快建社(组)步伐、加强民主管理、增产增收等内容。是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个,生产合作组37个,入社入组手工业2188人,占手工业27.2%。1956年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2个月中,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48个,供销生产合作社8个,生产合作组55个,入社(组)的人员占全县手工业90%。在建社中,有的仅宣布领导人员,未建立管理制度;有的帐目不清,财务开支乱,生产积极性受影响,是年产值397万元,人平仅550元,比1955年人平1777元低70%。1957年2月,县手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工作组着手进行整顿,处理建社中的一系列遗留问题,领导开展以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为中心内容的劳动竞赛,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全年产值比1956年增0.33%。
  (三)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县内30家私营粮店有11家改营土特产品和照相业务,有19家转事农业。1954年9月,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县内114户棉织业和12户棉纱加工业均转营他业。上述重点行业的限制,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5年5月,县委贯彻执行中央“全面安排,稳步改造”的方针,组织工作组分别在两市镇、廉桥、佘田桥等8个集镇开展私营商业改造试点,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争取利用,接受限制,欢迎改造”的教育,历时1个月,有124户工商户(占总工商户68%)分别安排为经销、代销户。是年1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和中共湖南省委私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赎买政策,又在廉桥、两市镇对百货、南杂、饮食等8个行业实行全行业改造试点。其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县委于1956年1月,制定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规划,全县抽训4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采用“先点后面,以点带面”的方法,全面发动。各地私营工商业敲锣打鼓,迎接改造。至1956年,全县823户私营工商业,纳入改造812户,占私营工商业总户数98.6%,其中由国营商业、供销社接收89户,加入公私合营299户,组织合作商店46户,经销和代购代销378户。同时,对不应作私营工商业对待的1030户小商小贩也纳入改造范围,其中过渡到国合商业13户,组织公私合营114户,合作商店222户,经销和代购代销681户。在工作中,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处理不细,从业人员经营积极性低,加之,经营服务网点安排不周,当时1万多人口的县城仅1个理发店,顾客很不便利。
  第三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一、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全县经济工作,出现了建县以来最好的势头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于5月17~22日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乡总支书记,县属科局长、非中共人士共400多人,学习中共中央整风指示和毛泽东主席《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动员帮助党开展整风。会议期间,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300多条。9月中旬,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在全县开展整风运动,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9月15~28日,县委召开区乡干部会议,到会645人。就粮食工作、领导作风、干部政策、农业合作化、农民生活等方面,提出意见3450条。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制订整风规划,并在县属机关、中学,以会议、大字报形式,开展大鸣大放。翌年2月上旬,全县小学教师集中开会,和机关干部、中学教师中许多人一样,对党组织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大量批评和建议。以上几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大部分是诚恳的、善意的、有些还是中肯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言论和一些非正常的活动。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对错误言论进行辩论,以分清是非,稳定群众情绪,是必要的。但由于没有认真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一些有错误言论,甚至提出过一些逆耳忠言的人,视为“右派”,划为“右派分子”,进行批判斗争,出现了严重扩大化错误,伤害了一批有识之士,使一些敢于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人受到打击。有数名县领导亦未能幸免。1959年开始,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分批给部分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79年1月,县委成立专门机构,对县内520名被错划的所谓“右派分子”,逐个复查,全部改正。原被开除党籍、团籍,工职的全部恢复,原来有职务的给以适当安排,因右派问题而受到法律判决的全部撤销,对已死亡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以抚恤,妥善安置其家属子女。
  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2月,县委组织干部学习《人民日报》发表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社论,贯彻中共湖南省一届二次会议、省人大一届五次会议精神,要鼓足干劲,反对保守,将原定的1958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反复修改,粮食计划产量由原定1.95亿公斤(1957年实际1.47亿公斤)增加到3亿公斤。工业总产值计划比1957年增加2.5倍,提出“十年规划,一年完成”、“苦战3年,改观邵东”的口号,要求全县投工710万个,兴修水库138座,普遍提高抗旱能力10天;每亩积肥800担,实现亩产400公斤,改稀植为密植,推广良种,深翻土地,搞好病虫防治,农业生产出现“全面跃进”的势头。是年8月,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县委派出干部赴河南省七里公社参观。回县后,组织工作组,按照“一大二公”的要求,在两市塘开展试点,将原两市塘、宋家塘、峦山岭、檀山铺、黄陂桥5个乡合并,于8月29日,建立两市塘人民公社。田土、山林、果园、耕牛农具收归公社所有,统一核算,实行供给制。以作业组为单位办公共食堂,实行政社合一。公社既是基层政权机构,又是农村经济组织单位,合工、农、兵、学、商为一体。其时,《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号召“高举人民公社旗帜前进”。为了紧跟形势,全县于10月底,区、乡建制全部撤销,将原有1077个高级社合建成17个人民公社,以作业组为单位,建公共食堂7362个。全县组织600多名干部和15万农业劳动力,修建土高炉1400座,大炼钢铁,为保钢铁“元帅升帐”,随即大办煤窑,大办运输,大搞工具改革,劳力就地调集,林木任意砍伐。1958年,全县虽产生铁3.75万吨,由于脱离实际,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所产生铁大多是“炉渣铁”。大批农业劳动力被抽走之后,有些农作物未及时收获而霉烂。1959年开始,生产钢铁的那些“小土群”废弃,工业劳动力逐步回到农业。是年,全县投工755万个,完成土石方1600万立方米,建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33座,新建县乡公路339公里。应该肯定,这些水库和公路是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汗水结晶,其效益至今犹存。但是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泛滥,在各种“大办”中,公社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劳力和物资,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和家具,使农民惊恐和不满。所有这些,造成生产力的很大破坏,加之1960年,夏秋连旱112天,全县粮食总产仅1.158亿公斤,比1957年减少15.6%,农村人均消费量由1957年225公斤减少到168.5公斤,减少25.2%,加上食用油、猪肉的人均消费量大幅度减少,城乡人口因营养不良,普遍发生浮肿病,死亡率提高。1960年,全县死亡人口34540人,按1958年前最高年份的正常死亡9100人计算,约超过2.7倍,原本希望快一些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结果出现了令人痛心的事实,这主要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五风”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训是很深刻的。
  三、反“右倾”斗争
  1958年冬至1959年上半年,县内不少干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的一些错误作法,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有的虽然言词过激,但目的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再受损失。1959年8月下旬,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以彭德怀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会上错误地批判了县委常委宫锡杰。10月29日,县委召开扩干会,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党捍卫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三面红旗,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把一些对“大跃进”、“大办钢铁”和办公共食堂持不同看法的人,视为思想右倾,扣上反对“三面红旗”的帽子,小会批评,大会批判。大会期间,有36人受大会批斗。会后,在全县工人、农民中,开展名为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再教育,实际是全面反“右倾”,使“五风”错误愈演愈烈,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1960年,全县农业产值按不变价计算,比1957年下降25.8%。1962年,县委贯彻中央扩大工作会议(7000人大会)精神,全面进行甄别平反,给受批斗、受处分的380多人恢复名誉,但有些还留有“尾巴”;1979年后,彻底改正。
  四、调整公社体制和经济政策
  1961年1月,县委根据省委(1961)56号文件精神,将17个公社调整为49个农村公社和3个城市公社,是年3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政策),组织工作组深入黄陂桥公社开展“五风”退赔试点。是年7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又将52个公社调整为76个,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坚持按劳分配,全县7362个农村公共食堂全部解散。在经济发展上,突出农业,各行各业支援农业,这些符合农民心愿的措施,虽未彻底解决人民公社的根本矛盾,但毕竟使一批当时群众意见最大的紧迫问题得以解决。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接着,对1958~1960年仓促上马的25个县属企业,进行逐个论证,凡原材料无保障,产品无销路,资金和技术无法承受的19个企业予以停办,对927个公社企业下放到大队,县财政对农业的投资由1960年占总投资的7%连续3年增加到80%以上,精简下放职工9900多人,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3.2万人,恢复、发展集市贸易35处,动员各行各业全力支援农业,县区领导深入农村办点,推广农业科学技术。1962年与1961年比,农业产值增6.2%,粮食增3.9%。随后逐年连续增产。1961~1965年,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在10%左右,粮食总产每年递增5.6%。
  五、社会主义教育
  1962年,全县农村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纠正“共产风”的错误,部分社、队并实行包产到组、到户的责任制,农村经济迅速得以恢复。1963年1月,县委贯彻省委关于《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指示,以区为单位,分批培训农村大队、生产队骨干,号召基层干部自觉革命,解决作风和经济的一些问题。全县有9915人,主动退出贪污款7.69万元,退出多占粮食3.57万公斤。是年7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开始在农村开展以“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工作组到周官桥公社周祝、盘石等5个大队进行“四清”试点。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多吃多占,贪污挪用的问题。历时10天,共清退贪污、挪用款5059元,清退多占粮食3280公斤,各种物资折人民币6487元。随后,又在大田、檀山铺公社的两个大队进行试点。这次试点有“左”的倾向,有个大队干部在一户富裕中农家吃一餐饭,也视为阶级斗争问题,作了检讨才过关。196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规定(草案)》(即后十条)下发后,县委根据中共邵阳地委的部署,集中国家干部147人,于1964年1月开始到杉树坪公社进行试点,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清理政治、清理经济、清理组织、清理思想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贫农、下中农,开展回忆对比,联系本地实际,大揭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历时4个半月结束,虽对教育基层干部起到一些作用,但由于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31人受到错误处理,有的还被政法机关错判。运动在县未全面铺开之后,根据邵阳地委的安排,全县抽调1400多人,组织社教工作团先后参加邵阳县、洞口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6月回县。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一、“造反派”造反
  1966年6月6~17日,县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和中小学校长会议,贯彻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动员开展“文化大革命”,声讨批判北京市的所谓“三家村”。县内一些干部被点名批判。6月15日,县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8月14日,县委召开群众大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投入“文化大革命”运动。随后,县内一批学生开始串联,部分机关干部、教师,响应毛泽东主席“关心国家大事”、“炮打司令部”的号召,向党委写大字报,提意见。9月底,县委根据湖南省委的“9·24”报告精神,抓冒出来的“右派”。使一些人受到批判,甚至隔离审查。11月,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平反。随后,各单位出现一批造反战斗队,有的成立全县性的司令部,唯我独“左”,到处造反。1967年1月10日,有一造反组织,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强占了县广播站,发表夺权公告。2月4日,县人民武装部根据省军区传达的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的“二四”批示,将“湘江风雷”支队长以上的头目抓进“监房”。以后,根据上级指示,陆续释放。后来,造反派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名,批判党政领导干部,导致了两种观点的对立,派性斗争从此开始,使党政机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奉命“支左”,对公安、司法、邮电通信部门实行军管。其时,县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县委、县人委、县人武部一些领导和广大干部顾全大局,尽力做工作,抓工农业生产。8月4日晚,县人民武装部仓库的100多条枪枝被一“造反”组织抢走,成立“自卫队”,耀武扬威。8月6日,与衡阳市路过邵东县城的“造反派”在养路段发生枪斗,伤2人8月16日,又与株洲市造反派组织在佘田桥发生枪斗,伤2人。其时,在“打倒一切”的全面内战中,派性斗争恶性发展。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强调联合,取消“山头”。但以派性反派性,派性不止。1970年9月,中共邵东县委员会恢复后,机关工作秩序开始走向正常。
  二、工农宣传队进驻机关
  1968年8月下旬,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武部根据省地革委和驻军《关于组织以工农为主体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老大难单位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决定》,调集工人100多人,贫下中农150多人进驻县委、县人委机关、手工业管理局、养路段及一、二、三中等9个单位,“清理阶级队伍”,揪斗“坏人”,向所谓“阶级敌人”发出全面进攻。9月7日、9月27日两个晚上,全县统一行动,绑走所谓“坏人”9243人,查抄财物折人民币71万元,一些无辜群众和干部,被捆绑吊打,罚跪。1969年8月,“宣传队”解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给上述被错误对待的人在政治上平反纠错,经济上给以补偿。
  三、“斗、批、改”运动
  1969年2月开始,县革委抽调干部,分批进驻农村大队和工交、财贸、文教、卫生及县直属单位开展斗、批、改运动,每批3~4月,至1974年上半年,共进驻1006个单位(其中农村大队947个)。进驻工作组开展斗、批、改的单位,均以“阶级斗争为纲”,清理阶级队伍,深挖“阶级敌人”,使一些无辜群众受到打击。有的群众,对中央领导有时言词中无意失错,也以现行反革命被批斗关押。1974年底,“斗、批、改”工作队撤销。
  四、推广野鸡坪经验
  斫〓公社野鸡坪大队,地处海拔400多米的石山岭上。1964年开始,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石山窝里修水利,开石山,造水田,由统销队变成余粮队。1970年5月12日,县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推广野鸡坪经验的决定》,举办野鸡坪事迹图片展览,组织生产队以上的基层干部实地参观。1970年9月27日,中共邵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闭幕后,当选的全体县委委员在野鸡坪大队举行第一次全会,参加劳动一天,研究作出推广野鸡坪经验的4条措施:①动员全县人民克服两眼向上看的思想,自力更生,治山、治水、治土、治路相结合,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尽快改变生产条件;②以公社为单位,全面安排,制订农田基本建设的近期(一年)、长期(5年)行动规划;③各行各业全面推广野鸡坪经验,坚持艰苦奋斗,节约开支,搞好部门工作,为革命做贡献;④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思想革命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参加劳动,搞好工作。之后,全县人民学习推广野鸡坪经验形成高潮。1970~1975年,全县农业基本建设用工4400多万个,人平(农业人口)50多个。1975年全县粮食总产32.8万吨,比1970年增43%,年递增7.4%。是年,邵东县被评为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在推广野鸡坪经验中,有些地方脱离当地实际,搞“人造平原”,土山不开开石山,浪费人力物力。有的社队禁止在自留地种药材,并限制发展家庭副业,影响农民收入。
  五、批林整风、批林批孔
  1971年10月17日,县委根据上级部署,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文件,批判林彪“9·13”叛党叛国的罪行。会后,全县城乡开展批林整风运动,使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全县粮食总产1972年比1971年增9.2%,1973年又比1972年增20.8%。1973年工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比1971年增37.4%。1974年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把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的社论后,县城出现《警惕有人否定文化大革命》、《决不让孔丘把历史拉向倒退》等大字报,把矛头指向领导和群众,批判所谓右倾回潮,派性斗争复起,正常工作受到干扰;加上严重天旱,1974年全县粮食总产比上年减产16.6%。
  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5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整顿一系方针政策,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出现新的转机。工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分别比1974年增长18.3%、22%,为建县后23年发展速度最高年份。1976年3月,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召开区社党委书记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示精神,要求各地联系实际批所谓还在走的“走资派”,批“三项指示为纲”。由于整顿的成效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对坚持党的正确方针的领导获得更多的了解和信任,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保持沉默,参加批判者极少。是年10月23日,县城1.5万人集会,庆祝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文化大革命”从此结束。
  第五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一、纠正冤假错案
  1979年3月,县委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关于纠正冤假错案的文件精神,组织工作组,到黄陂桥公社进行试点,通过摸底调查,全公社在“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有174个基层干部受到各种处分,有的申诉多年,未予复查。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原处分不当的48人,全部纠正。各区社运用黄陂桥试点的经验,对处分有申诉的案件进行复查,错处理的逐个纠正。1981年3月10日,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社党委、县属各战线成立相应机构。组成专门班子,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和在反“右派”、反“右倾”、社教、“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案件以及新中国建立以来有申诉的案件全面进行复查。以党中央政策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查原处分认定的事实是否属实,查定性是否准确,查处分结论是否恰当。至1986年,全县共复查7474人,占原处分人数69%,纠正错处理4195人,占被复查人数56%。纠正的案件中,纠正党纪处理的475人,政纪处理的1938人,刑事改判1208人,改正拘捕574人。对“文化大革命”中不应查抄的财物,按照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的适当赔偿的原则,退赔折价款71万元,给被落实政策人员发生活补助费69.9万元。
  二、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村
  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下达后,农村对联产与不联产两种责任制进行选择,农民欢迎联产承包。1980年6月,全县有92个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包产到组。1980年11月1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认为邵东属中央文件中指出的中间状态地区,集体经济比较巩固,生产发展较快,生产队的规模适当,全县除斫〓公社外,水田不宜包产到户,已包产到户的要改为专业承包,联产计酬。1981年9月9日,县委贯彻省委关于农村生产责任制座谈会议《纪要》的精神,召开县、区、社、队四级干部会,要求各级干部,解放思想,明确联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保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让群众选择其责任制形式。会后2个月中,全县有98.9%的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由于时间仓促,大都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耕地按人头承包到户,保管室、加工房、大型农机具,有的变卖分值,农田基本设施未纳入承包内容。12月上旬。县委召开五届四次扩大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会后,经过试点,全县组织1159名国家干部,从各地实际出发,逐生产队帮助调整,完善,针对承包户当时普遍存在的怕政策变的思想,将承包期延长为15年。不宜包到户的项目,实行专业承包,承包土地不准买卖、出租,不准荒芜,不准盖房葬坟、烧砖瓦,不准采矿。有92.6%组填写承包合同表册,建立土地档案,责任明确,责、权、利寓于一体,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达46.1万吨,比1981年增长22.15%,年递增10.6%。1984年后,由于承包手续更趋完善,承包人稳了心。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大批劳动力办工商企业,搞运输,使农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综合经营型转轨,乡镇企业打破了乡(镇)办、村办的格局,发展到户办、联户办“四个轮子”一齐转。1990年户办企业、联户企业发展到21527个,企业收入5.9亿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60.48%。同时,由受益户集工835万个,筹集资金776万元,修复水利老化工程。是年,夏秋连旱75天,粮食总产仍达38.25万吨,农民人平纯收入633元,比1983年增1.02倍。
  (二)城镇
  1983年起,城镇工商企业开始改革,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浮动,经营者的责权、利相结合,提高了积极性。是年,县属16个全民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63万元,比1982年增25.3%。1985年5月,县委总结前段改革试行情况,研究制订了《扩大国营工矿企业自主权》和《发展城镇集体企业经济政策的规定》,允许企业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灵活地安排生产,在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前提下,企业在计划外组织的原材料而增加生产的产品销售价格,可以高进高出,职工收入,与企业产值、利税、积累按比例同步增长,干部实行委任和选举相结合,新增职工,除国家分配的外,推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管理职工。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60人以上,可以免征1~2年工商所得税。是年11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计划和价格体制进行改革,在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发展联户和个体经济。198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中,县属全民、集体企业,产值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它所占的比重,由1984年的18.8%下降到14.3%,而个体、联户工业企业则由1984年的17.2%增加到61.6%。1988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县属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强化管理机制,效益增强。1990年,全县县属工业产值9271万元,按可比价比1987年增18.2%,实现利税419万元,比1987年增24%。
  三、整党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党的决定》后,县内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明确整党的任务、步骤、要求和方法。1985年4月14日,县委成立整党指导小组,研究制订整党规划,坚持分批进行,第一批于5月上旬开始,县属机关93个单位的1287名共产党员参加。通过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对检查和揭发的违纪案件,组织专人,查证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和每一党员前段存在的不同问题,分别予以登记、缓期登记、不予登记。要求退党,并拒绝参加整党的予以除名。在整党中,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思想教育为主的方法。通过整顿,党的观念有所增强。是年12月上旬,县属机关整党结束。接着,开展第二批整党,区、镇、乡级机关及县属企事业416个单位,参加党员5509名。翌年6月结束。第三批,农村基层支部,年底结束。第二、第三批的整党方法,与第一批相同,经过思想和组织整顿,全县登记的党员27825人,占应登党员97.4%,缓期登记222人,不予登记234人,除名25人,开除党籍234人。
  四、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1987年冬开始,县委为了提高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觉悟,多次在县属机关干部会、区乡干部会上,贯彻中共中央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随后传达邓小平关于《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讲话要点。1989年5月19日,由于受北京、长沙等城市发生动乱的影响,娄底地区农校和涟邵技工学校的部分学生在县城游行。野鸡坪乡一退伍军人在两市镇张贴煽动动乱的标语。6月9日,县属一个中学的部分学生抬着花圈在佘田桥街上“悼哀”。7月15日,县委根据中央3号文件精神,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县直各战线成立清查小组,组织专人,清查县内声援、支持动乱和北京市反革命暴乱的人和事。在清查中,坚持思想教育为主,使大部人认清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通过清查,司法机关对触犯刑律的8人进行处理,有21人受到行政处分,是年底清查工作结束。
  五、反贪污、反受贿
  1989年5月,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贪污、反受贿(简称“两反”)的工作,区、镇、乡和县直各战线成立清查专案小组,发动知情人举报,限期自首(10月31日为期)和内查外调等办法,先后立案160多件,涉及金额60多万元。到10月31日止,有19人投案自首。交代违纪金额9.6万元,其中贪污8人,受贿4人,投机倒把7人,主动交出赃款8.18万元。未主动投案交代的对象,建立专案小组逐件清查,依案件对象的错误性质和认错态度,分别作出处理,问题严重的32人,分别受到党籍和政纪处理,有9人由司法机关查处。1990年4月告一段落。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邵东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