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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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
分类号: F272
页数: 1
页码: 286
摘要: 本节记录了民国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工商企业登记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管理 企业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煤矿开采者须事前填报开采申请书,出具保护书,经批准后,持证开采。民国17~37年(1928~1948),境内经省建设厅批准开采的煤矿31个。
  1951年底,境内工业、商业、饮食、修理、服务、交通、建筑等企业,由业主申请,由邵阳县人民政府邵东办事处工商科核准发照。年底,共发照3168户,从业人员8841人,1952年3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两市镇、廉桥、范家山、仙槎桥等集镇开展工商企业登记试点,宣传《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保护合法经营。规定凡合营、私营企业开业、歇业、合并、分立、转行、迁移,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能生效;旅社、旧货、刻字、印刷等业,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发给“特种营业执照”后才能开业。1953年8月,手工业、流动小贩开展登记发证,全县核准登记手工业3194户,从业人员8272人,农忙生产、农闲串乡的流动商贩105户。1956年6月,全县工商企业统一换发营业执照。
  1957年11月23日,县人民委员会颁布《个体手工业暂行管理办法》,手工业发证范围受到限制1964年8月,贯彻《湖南省工商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县登记的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人民公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86户,工业企业473户。1969年9月。县工商行政管理站建立,全县集体工商企业,凡经过整顿,常年从事国家允许生产和经营的,办理登记。1974年起,对登记的工商企业一一建立“经济户口”档案。1980年,国营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普查,凡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发照。集体企业,仅限于人民公社、大队以上开办的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企业。1984年,企业登记手续从简,经营范围放宽,凡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搞活经济者,允许一业为主、兼营多业;企业名称,可以超出隶属关系核定的规定。时近一年,全县各类“服务中心”和“公司”发展到199个。1985年10月,县成立清理整顿公司、中心领导小组,按照企业登记法规和中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中心的通知精神,逐个进行清理。至1986年底,全县仅保留公司、中心69户。1988年7月1日,国家颁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后,工商企业按《条例》办理登记注册手续。1990年,全县2869个工商企业换发了全国统一制定的营业执照,其中法人单位962个,营业单位1907个。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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