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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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1
页码: 282
摘要: 本节记录了民国时期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劳动就业的安置情况。
关键词: 劳动就业 劳动失业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谈不上劳动就业,更无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商企业不断发展,城镇就业门路扩大,县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开辟就业途径,使城乡劳动者有业可从。1952年,凡复员军人就业由民政部门介绍;农村人员,经区、乡人民政府介绍,由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录用;城镇失业人员则由工商联、工会介绍就业;学校教职员工之缺额,由区、乡人民政府介绍,文教部门录用。1956年11月6日,县人民委员会设劳动科,主管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县属集体企业的招工录用工作。至1957年底,全民所有制职工8458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060人。1958年,“大跃进”一年内骤增工人1.82万人,其中省地属企业3119人,1961年,工矿企业开始“关、停、并、转”,精减职工,至1963年,全县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共精简职工12192人,其中下放回农村11902人。
  1970年,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从农村退伍军人、下乡知识青年和农村青年中招收工人;1974年8月开始,实行自然减员补充工作:凡退休、退职、死亡之职工,由其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中接替一名参加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扶植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待业人员组织起来,广开门路,自谋职业。1980年8月20日,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承担待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对待业青年进行就业培训,企业招收工人时,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1982年,贯彻“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凡待业青年人数集中的企业,组建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就业者由国家安置时可以计算工龄。1985年开始,招收技工学校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录取对象,从高分到低分,张榜公布。1987~1990年,通过招工,全县共安置2660名待业青年就业,并向广州、深圳等城市介绍2700人就业。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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