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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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结算
分类号: F820.4
页数: 2
页码: 273-274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51年-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财政结算业务的发展情况,介绍了现金结算种类和方式。
关键词: 货币流通 转账 现金结算

内容

一、现金
  1951年起,人民银行各基层机构建立后,开办现金结算业务。是年,全县现金结算6.54万笔,占总结算的38%,现金收付量732万元,占总量的6.91%。1952年,现金使用范围,只限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旅差费和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结算起点在30元以下的使用现金结算,年现金结算10.8万笔,占总结算的44%,现金收付量2074万元,占总量的3.48%。尔后,连续多年,现金结算笔数比率保持在30~40%之间,金额在5%以下。1972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现金管理的决定》两个文件,国营企业、事业、人民团体、部队、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除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支付现金外,商品交易等经济往来,一律使用汇兑和转帐结算。各单位的日常零星开支,给予3~5天的库存限额,距银行基层机构较远的单位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5天,现金结算比率逐年降低。1978年,全县现金结算26.4万笔,占总结算比率的22.4%,现金收付量1.3亿元,占4%。
  1980年10月,贯彻省人民银行《关于放宽现金管理的几项规定》,结算起点30~100元的,既可转帐也可支付现金,由单位自定。汇入款项允许适当支付现金等。1984年,现金结算起点由30元增加到200元。1986年,现金结算占结算总额41.3%。1990年,全县各专业银行现金结算107.3万笔,金额9.23亿元,占结算总量31.16%。
  二、转帐
  主要用于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和现金调拨,分异地和同城结算两种。1951年,异地结算主要使用汇兑方式,分票汇、信汇、电汇3种,以信汇为多;同城各单位之间推行划拨结算,相互签订结算合同,普遍使用支票和送款簿,做到主动划拨,按时结算。是年,全县转帐结算12.84万笔,占结算总量的56%,金额9848万元,占93.28%。1953年,推行支票、计划结算、托收承付、特种帐户、信用证等9种转帐方式,简化了手续,加速了资金周转。1958年,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非现金结算暂行规定》,转帐结算,异地采用汇兑托收承付;同城采用付款委托书、计划支票等。异地、同城的结算起点,分别为50元、30元。1978年10月1日起,同城按原规定执行,异地统一改为汇兑信用证和限额结算两种。是年,全县转帐结算87万笔,占总结算的76.7%,金额30.8亿元,占96%。1983年,异地结算实行汇兑(信、电、票汇)、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限额结算4种;同城结算仍为支票、付款委托书两种。1986年,全县转帐结算22万笔,占总结算的70.7%,金额80亿元,占96.8%,比1978年分别增长28.7%和27.6%。1990年,全县转帐结算254万笔,结算金额15.36亿元,占结算总量的68.84%。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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