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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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6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金融
分类号: F83
页数: 8
页码: 268-275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邵东县金融经济情况。包括货币、储蓄、存款、信贷、结算、基建资金管理几部分 内容。
关键词: 金融业 金融 银行

内容

民国24年(1935),火厂坪、两市塘设有私营钱庄。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两市塘营业所建立,直属邵阳第六支行领导。年内,营业所增加到5个。195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邵东县支行建立,担负动员和组织社会闲散资金,发放贷款,组织结算,发行货币等任务。9月,分区设立营业所。1955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到乡。1962年,建设银行办事处成立。1967年,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2次分设、合并,建设银行邵东办事处撤销,农业信贷、基建拨款均由人民银行办理。1976年11月,建设银行恢复,1979年12月,农业银行建立。农村营业所隶属农业银行。城镇分理处、储蓄所隶属人民银行。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邵东县支行成立,与人民银行两个机构,一套人员。198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邵东县支行撤销,其业务由工商银行邵东县支行代理。1988年8月,中国银行建立,办理外贸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贷款;开展外汇兑换和储蓄等业务。1990年7月,邵东人民银行恢复。是年底,县有金融机构47个,393人。
  第一节 货币
  一、演变
  清道光二十年(1840),邵东境内流通“大清银币”和“康熙通宝”、“乾隆通宝”等方孔铜质辅币。主、辅比值:银元一枚换制钱1188文。光绪二十四年(1898)流通当十铜元,一枚等值制钱十文。民国元年(1912),当十铜元和“制钱”停止流通。民国3年始,袁世凯、孙中山头像银元、船版银元和清制龙板银元、外国银元等在市场流通。民国24年,硬币取消。国民政府发行纸币(称法币),湖南省银行的壹元券和锌、铝、镍、铜等金属辅币流通市场。火厂坪、佘田桥、廉桥等集镇的商贾先后发行“市票”纸币,面额为—角、二角、五角、一元,限在邻近使用。民国29年法币面额扩为伍角、壹元、拾元、百元、千元、万元。民国33年,“关金券”投入市场,面额为五万元,比值法币壹百万元。同年秋,日本侵略军犯境,货币陷入混乱,交换信誉消失。民众自发以银元、铜币购物结算。民国34年秋,日本侵略军投降后,银元、铜币、法币混流。法币600万元兑换银元一元。民国37年秋,“金元券”流通市场,面额1元至100万元。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1949年春,金元券5亿元兑换银元1元。同年7月,“银元券”流通市场,时不足月夭折。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4月1日,两市塘营业所奉命发行面值伍佰元人民币。1953年市场流通的人民币,面额为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百元、贰百元、伍佰元、壹千元、伍千元、壹万元、伍万元等12种、62个版面。1955年3月1日,县支行奉命发行新人民币,有主币、辅币两种。主币面额为壹元、贰元、叁元、伍元;辅币面额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分、贰分、伍分。新人民币1元,比值旧人民币1万元。发行新币,收回旧币。1977年,市场流通的人民币主币有拾元、伍元、贰元、壹元4种:辅币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分、贰分、伍分6种。金属币有壹分、贰分、伍分3种。1980年4月15日,增发4种金属币、面额壹元、壹角、贰角、伍角,流通不广。1988年,面额50元、100元的人民币开始流通。
  二、流通
  民国时期,邵东境内货币流通量无考。
  新中国建立后,坚持发展经济,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有计划地货币投放,组织货币回笼,实现当年平衡。1951~1953年,货币按计划投放,控制较严,回差在15%左右。1957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货币回笼大于投放115万元。且城镇高于农村。“大跃进”中,投放失控。1959~1962年,投放1.48亿元,回笼1.31亿元,投差1723万元。1963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全县现金投放、回笼持平。1966年,投放3041万元,回笼3115万元,回差74万元。1970年始,以工业为主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扩大,项目增多,投放战线过长,投产慢,投差扩大,至1980年,10年中投放6.36亿元,回笼6.1亿元,投差为3011万元。当年末,社会货币流通量为2145万元,人平21元。1984~1985年,投放4.64亿元,回笼4.4亿元,投差2398万元。现金投向:农副产品收购、农村信用社支付、城镇储蓄支付2.9亿元,占投放量的62.5%;工资、奖金、行政管理费等1.74亿元,占37.5%。1990年,国家银根紧缩,控制投放,投差局面有所好转。投放9.28亿元,回笼9.6亿元,回差3200万元。
  第二节 储蓄 存款
  一、储蓄
  1951年,营业所开办储蓄业务,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储蓄种类有,活期存折储蓄、支票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付息、定额储蓄等。是年,全县收储912户,年末余额5400元。1957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储蓄网点由城镇发展到农村,主要厂矿企业设协储员,储户陆续增加。1958年,年末储蓄余额129万元。嗣后,城乡储蓄正常,年末余额在400~1000万元之间,1976年达2741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继而,改革城镇经济体制,改革干部工资制度,储源不断扩大。1980年,金融部门为方便群众,在城镇增设储蓄网点,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代储机构292个,聘请代储员436人,储蓄余额不断增长。1986年,全县年末储蓄余额9750万元,居全省县(市)储蓄的第11位。1988年,县内金融单位,增设储蓄所,方便储户,改善服务态度,储蓄员分片、分单位包干,启动内部活力,增加储蓄种类,实行存贷挂钩。1990年,全县城乡居民年末储蓄余额26841万元。
  二、存款
  1952年,国营工商企业向银行储存金额,年末余额21万元。1957年后,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增多,经营项目扩大,资金往来增加,年末存款余额逐年增多。198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国营、集体企业经营灵活,乡镇企业发展快,1982年始,总收入每年增加将近1亿元,银行存款随之增多。1990年末,全县国营、集体单
  第三节 信贷
  一、工商信贷
  1951年,人民银行运用信贷杠杆作用和金融管理职能,扶植工商企业发展,首次发放地方贸易贷款4万元,私营工商业、手工业贷款5万元,年末余额3万元。贷款单位有地方国营贸易公司、供销社、私营土产、百货、绸布等17个行业、91户。1952年,为壮大国营和供销社经济,工商贷款“坚持计划发放,按期归还”的原则,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银行给予贷款。信贷员主动到企业帮助制定商品流转计划,银行按单位计划安排贷款指标,按季分配,由区营业所掌握发放。1953年始,随着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信贷工作重点转向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至1957年,县内国营工商企业、粮食系统、供销合作社向银行贷款1995万元,年末余额380万元。1958年,定额投放、资金分口管理制度被取消。粮食贷款资金预拨制改为“下贷上划”,商业信贷只分商品流转、预付定金两种,余用财务收支轧差法、存贷合一的核算方式。企业内部“以表代帐”,计划管理和信贷监督被打乱,信贷失控。至1962年,全县工商企业贷款8316万元,年均余额1663万元,比上5年增长3.37倍。1963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规定》,正常的信贷制度恢复,信贷资金做到“当年平衡,略有回笼”。至1965年,年末工商信贷余额为785万元,比1958~1962年平均余额压缩53%。
  “文化大革命”初期,信贷投放增多。1976年,全县工商信贷余额回升为2331万元,比1965年增长近2倍。1978年,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工商信贷规模扩大,货币发行,资金投放相继增加。全县60多个信贷单位受贷支持,经济日益发展。
  1980年,贯彻“择优扶植”的原则,按经济合同发放贷款,实行差别利率。产销对路,经营管理好,恪守信用的企业列为重点扶植。对羊毛衫、劳动布、蚊帐布、凸板纸、日用瓷、钢木家具、出口手套、刀剪、氮肥、磷肥、水泥、钢材等列为重点扶持产品。1984年,为支持工业挖潜、革新、改造,中短期设备贷款、基础设施贷款增加。全县设备贷款发放339万元。1986年,工商信贷坚持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原则,做到“以销定贷,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保证重点,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县城5个工商企业向银行贷款70万元,新增商店、旅社、饮食等服务网点13个,安排待业人员217人。年末全县工商信贷余额9500万元。1987年,工商信贷,坚持“紧中有活,扶优限劣”的原则,按企业经济效益、管理水平、信誉状况,分类排队,一类企业优先支持,二类企业逐笔核贷,三类企业紧管限贷,四类企业原则上只收不贷,使贷款结构发生变化。全年共发放工商贷款1.53亿元,其中一类企业贷款增5%,二、三类企业贷款下降25%。1988年,根据国家紧缩银根的新形势,金融部门开展储蓄、收回老欠、向外拆借、发行“金融债券”、特种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各工商企业资金的需要。在发放方式上,实行调查、审查、审批三分离,贷款单位、贷款额度、用途、期限、企业类型、审批人六公开,得到社会有效的监督。1990年,全县工商信贷发放19418万元,保持1987年的水平。
  二、农业贷款
  1950年春,原邵阳县人民政府委托人民银行在境内发放农业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恢复发展生产,由个人申请,每亩稻田贷稻谷20公斤,发放到户,当年共贷稻谷270吨。1951年夏,发放农业贷款11万元,帮助农户解决口粮、农具、雨具等困难,翌年收回7万元。1953年始,农业信贷以支援发展农业生产为主,农贷项目有水利贷款、耕牛贷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至1958年,农业信贷2070万元,其中贫农合作基金贷款1000万元,帮助5万农户解决入社股金困难;生产贷款1070万元,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购买耕牛5893头,农具114万件,种子380吨,农药425吨,社员口粮(稻谷)8725吨,肥料185吨,其间修建山塘、河坝、水库等水利工程1.68万处。1960年,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发放贷款700万元支援农民度荒。1963年清理贷款,依农户经济状况,豁免391万元。1964年,发放无偿贫困队投资款13.8万元,帮助经济困难的生产队及时购买耕牛146头,农具1803件,化肥375吨,1966年底,全县农贷余额546万元。嗣后多年,坚持年放年收,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82年后,各专业承包户、经济联合体,逐渐成为农业贷款的主要对象。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经营工、商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还款有来源,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作担保的予以贷款。是年,全县发放农业贷款208万元。嗣后,连续多年,保持在100~200万元之间。1985年,为565万元。1986年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种植业、养殖业、工业、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发展迅速。县农业信贷逐年增多。1988年,农业贷款达1417万元。1989年,工商信贷有所压缩,农业信贷则增加到1510万元。1990年,县农业银行组织128人,对佘田桥、牛马司、廉桥、棠下桥的10个村、127户进行调查,摸清贷款底细,坚持个人申请,信贷员进行审查评估论证,逐笔发放到户,解决农民购买春耕生产资料的困难。是年,全县共发放农业贷款5250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倍。
  三、乡镇企业贷款 1970年前,人民公社及大队办企业,由农村信用社贷款。1970年后,公社、大队办企业逐渐增多,信用社贷款难以承受,县人民银行设社队企业贷款专户。1979年,农业银行建立后,社队企业贷款由农业银行承担。至1981年,5年向社队企业贷款3735万元。1982年,社队企业发展迅速加快,金融部门向社队企业贷款除补充其流动资金外,还发放部分基本建设和设备贷款,贷款金额445万元。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84)1号、4号文件精神,为尽可能地满足乡镇企业发展资金的需要,银行采取发行“金融债券”等办法组织资金,以弥补其经营资金的不足。1988年,对前几年乡镇企业贷款发放上的“三乱”(贷款投放乱、使用乱、管理乱)进行整顿清理。按照商品生产的要求,正确处理好远与近、速度与效益、需要与可能、支持与管理四个关系,贷款重点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消耗下降、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的企业。1990年,在紧缩信贷、盘活清收非正常贷款的情况下,银行通过向外拆借、收回部分非正常贷款等,年贷款余额达2829万元。
  四、民间借贷清末民初,民间借贷以私人放债为主,会产、公产次之。乡村多借粮食,城镇多借货币,利息面议,借钱月息有四分、五分,高至大加一、大加二不等;借粮年息大加一至二十五。会产、义谷放借,利息低于私借户。民国23年(1934),大旱,灾荒严重,民众以野菜、树皮为食,外出逃荒者甚多。范家山武圣庙义仓放谷救济灾民,一担谷年息一斗二升。财主和富裕户稻谷放借,年息多为加四、加五,钱息更高。富裕户趁灾荒放债暴发者不少,放债1元,月息2角,1年还本付息为3元4角,本年不还,转至下年利滚利变成12元2角4分。民国24年,震中乡农民肖乾元,借岳某铜元20吊(相当银元2元7角),月息大加二,3年归还,卖掉1头黄牛才还清。民国35年,两市塘谦益钱庄放借,月息大加1,中人具保,利息以天计算,借银元1元,每天利息1分,3~5天为限,逾期归还利上加利。民国36年,火厂坪农民李善夫借同心庄银元20元,月息3分4厘,4个月归还40元。1948年春,万安乡乡长赵敏中按照省提出“三七五”的布告,在乡内贴出“三七五”减租(息)标语,当地高利贷者受到抑制,不敢公开肆虐。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间自由借贷仍然存在,放借户减少,多为邻里之间相互借贷,利息低微,甚至无息。1953年起,农村信用社相继建立,高利贷被取缔,但民间互相支援性的借贷未间断,多未计息。1980年后,随着开放、搞活政策的贯彻,民间借贷普遍出现,利息面议,多高于银行、信用社的比率。一般月息1分、2分,甚至大加1不等,口头协议者多,立借据者有之,期限短,两厢情愿,信守诺言。
  第四节 结算
  一、现金
  1951年起,人民银行各基层机构建立后,开办现金结算业务。是年,全县现金结算6.54万笔,占总结算的38%,现金收付量732万元,占总量的6.91%。1952年,现金使用范围,只限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旅差费和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结算起点在30元以下的使用现金结算,年现金结算10.8万笔,占总结算的44%,现金收付量2074万元,占总量的3.48%。尔后,连续多年,现金结算笔数比率保持在30~40%之间,金额在5%以下。1972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现金管理的决定》两个文件,国营企业、事业、人民团体、部队、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除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支付现金外,商品交易等经济往来,一律使用汇兑和转帐结算。各单位的日常零星开支,给予3~5天的库存限额,距银行基层机构较远的单位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5天,现金结算比率逐年降低。1978年,全县现金结算26.4万笔,占总结算比率的22.4%,现金收付量1.3亿元,占4%。
  1980年10月,贯彻省人民银行《关于放宽现金管理的几项规定》,结算起点30~100元的,既可转帐也可支付现金,由单位自定。汇入款项允许适当支付现金等。1984年,现金结算起点由30元增加到200元。1986年,现金结算占结算总额41.3%。1990年,全县各专业银行现金结算107.3万笔,金额9.23亿元,占结算总量31.16%。
  二、转帐
  主要用于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和现金调拨,分异地和同城结算两种。1951年,异地结算主要使用汇兑方式,分票汇、信汇、电汇3种,以信汇为多;同城各单位之间推行划拨结算,相互签订结算合同,普遍使用支票和送款簿,做到主动划拨,按时结算。是年,全县转帐结算12.84万笔,占结算总量的56%,金额9848万元,占93.28%。1953年,推行支票、计划结算、托收承付、特种帐户、信用证等9种转帐方式,简化了手续,加速了资金周转。1958年,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非现金结算暂行规定》,转帐结算,异地采用汇兑托收承付;同城采用付款委托书、计划支票等。异地、同城的结算起点,分别为50元、30元。1978年10月1日起,同城按原规定执行,异地统一改为汇兑信用证和限额结算两种。是年,全县转帐结算87万笔,占总结算的76.7%,金额30.8亿元,占96%。1983年,异地结算实行汇兑(信、电、票汇)、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限额结算4种;同城结算仍为支票、付款委托书两种。1986年,全县转帐结算22万笔,占总结算的70.7%,金额80亿元,占96.8%,比1978年分别增长28.7%和27.6%。1990年,全县转帐结算254万笔,结算金额15.36亿元,占结算总量的68.84%。
  第五节 基建资金管理
  建县初期,依资金来源,县属单位自行管理,省属单位,由省建设银行派员驻厂管理。1962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邵东办事处成立,负责县内基建拨款业务的预算和检查。1967年10月办事处撤销,业务并入人民银行邵东县支行。1973年5月后,县内的基建拨款业务,由建行涟邵办事处管理。1976年11月,建设银行邵东办事处恢复,1979年6月,办事处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邵东县支行,负责经办县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贷款、预结算审查等业务。至1986年,共经办投资拨款5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1万元,基建贷款1647万元。审查基建预算项目216个,价值2868万元,审查后,投资款追加、减少,两抵净减217万元。审查结算项目33个,价值343万元,净减27万元。1989年,审查基建预算11份,金额403.5万元,核减投资39.43万元。审查工程决算6份,金额134.9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2.35万元。1990年,贯彻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1245号文件精神,凡属基建资金,不论大小,都要存入建设银行,其他专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基建资金的划转。是年,全县共拨款1801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195万元,自筹资金1525万元,拨款改贷款86万元。全年共审查15项工程,核减投资26.85万元,占审查总价值的7.85%。
  附:信用合作社
  民国30年(1941),牛马司杨柳桥设农场经营办事处,办理民间信贷业务,资金由湖南省农民银行拨给,贷款数额不祥。32年停办。
  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12月,县人民银行在双江乡建立信用合作社试点,组织闲散资金,沟通有无,调剂余缺,帮助缺钱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农民拥护。次年,双合乡、流镇乡等相继建立信用社。1955年,贯彻湖南省第一次信用合作社会议精神,对已建立的社整顿提高,积极开展业务,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年底,全县274个区辖乡镇均建立信用合作社。1956年后,行政区划多次变更,依然以乡镇建立信用合作社,大队(村)建立信用业务站,组织闲散资金,开展信贷业务,扶贫帮困,支援发展生产。1984年,为恢复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邵东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继而清理股金,分配红利,开展扩股增资活动。经宣传教育,入社农户由原16.35万户,增加到21.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6.3%,新增股金20.6万元,当年,分配原有股金红利35.2万元。1986年,全县信用社年末存款余额6737万元,其中个人储蓄5530万元,集体单位存款1207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779万元,其中,个体户贷款1492万元,集体单位贷款1287万元。1987年,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管理松弛,投放贷款1.31亿元,其中承包户、个体户9166万元,占69.9%。随后,连续两年,自有资金锐减。1990年,全县41个信用合作社,重点清收,到年底止,全县共收回逾期、呆帐、呆案贷款1050万元。在信贷投向上,坚持对粮食生产、抗灾、脱贫、有发展前途的乡镇企业优先贷款。是年,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达12798万元,其中个人储蓄11312万元,集体存款14886万元。年末各种贷款余额5475万元,其中集体单位贷款3956万元,个体贷款1519万元。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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