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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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销售
分类号: F724.64
页数: 2
页码: 240-241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53年-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粮油销售发展情况,包括农村粮油、城镇粮油和市场销售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粮油 销售 邵东县

内容

一、农村
  (一)粮食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农民自产粮扣除种子、饲料,人均年口粮不足180公斤者,国家安排适当统销。菜农、经济作物场实行常年定销,指标包干,分月安排,凭证向当地粮站购买。1960年,因自然灾害和“五风”错误,口粮标准低。1962年后,统销借销相结合,社队组织余缺调剂,秋后归还。有些社队余缺调剂有困难,由国家借销。1968年,统销粮减少,借销、议销量增加。对严重受灾队,林区和边远山区困难队安排统销粮。菜农按人均口粮标准定销粮食。种植经济作物或经商、务工、搞副业的缺粮户,安排议价粮。1986年,全年农村销粮9680吨,其中议价销售5450吨。1990年,全县菜农2554人,定销粮食1202吨,农村返销粮食3439吨,其中议价销售1374吨。
  (二)食油 1954年,人均食油不足0.44公斤,列统销范围。1957年,全县安排食油39吨,供应缺油农户。1959年6月,农村食油统销停止。1986年,供应农村议价食油87.9吨,供应菜农和退休人员平价食油27.2吨。1990年,供应食油440吨,其中退休人员和菜农(平价)2吨,议价42吨。二、城镇 (一)粮食 1954年起,居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计划供应。居民由居民小组民主评定需粮数,经乡、镇政府批准,供应到户。1955年12月1日,对居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以人定量,按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食堂为集体户口)计算定量标准,按劳动差异,年龄大小,分等核定供应量。干部一般月定量标准为14公斤,工人重体力劳动者月定量25公斤,居民12.5公斤。1955年,全县城镇非农业人口1.56万人,人均月定量21.5公斤。1960~1961年供应量适当减少。1962年供应标准依旧,人员临时流动,凭粮票供粮。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人口异动,凭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粮食关系。1990年,城镇非农业人口7.74万人,人均月定量16.5公斤。
  工商行业用粮,由用粮单位编制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粮食部门在上级批准指标内安排供应,定期结算。1990年,全县行业用粮1439吨。
  (二)食油供应
  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食油供应,与口粮供应同时进行,不分工种,依人定量,凭证随粮购买,每人每月定量0.25公斤。节日和特殊保健用油,依油源而定。1990年,全县供应定量食油281吨,人平年供量3.1公斤。
  工商行业用油,由用油单位编制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粮食部门在上级分配指标内审批供应。1990年供应食油74吨。
  三、市场销售 1950~1953年,粮食部门委托贸易公司和供销社在城乡市场设粮食销售点,按国家价格销售粮食。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市场销售停止。1963年,国家拨专粮50万公斤,低于市场价3~5%的幅度,通过市场成交的方式销售给缺粮的农民。农民到市场上销售的粮食,价格面议,自愿成交。1984年9月,邵东粮油议购议销公司成立,经营议价粮油27种,工商行业用粮和个体工商户用粮,计划内供应不足部分,按议价购买。全年议价销售粮食9000吨,食油700吨。1990年,全县议价销粮2864吨,食油381吨。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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