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油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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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3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粮油贸易
分类号: F724.64
页数: 5
页码: 238-342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邵东县粮油贸易情况。包括收购、销售、储运几部分内容。
关键词: 产品销售 商品销售

内容

邵东人多田少,历来缺粮。民国时期,人平产粮仅100多公斤,年流入量占实用量三分之一以上。农民种植油菜素成习惯,加上茶油尚能自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粮食部门在全县设立64个粮食购销点,由贸易公司和供销社代购代销。1953年11月,开始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油购销纳入计划轨道,由国营粮食部门独家经营。虽在征购任务完成后,新谷登场前,开放国家领导下的粮食市场,但农民口粮不足,加之政策限制过严,上市粮少,逆差甚大。1956年,全县向外调进2652万公斤,加上自产粮,人平200公斤。1963年始,国民经济通过调整,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种田重视科学,粮食产量不断提高。1968年,全县粮食产量达2.05亿公斤,人平占有粮食270公斤,实现自给。1971年,全县粮食跨《纲要》,农民开始卖余粮。1980年,收购量突破0.5亿公斤,外调0.2亿公斤。1983年始,农产品流通体制放开,粮食征购、超购任务完成后,余粮自由上市。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全县有粮站9个,基层粮食仓库46处。职工656人。销售额1637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
  第一节 收购
  一、粮食
  民国时期,集镇居民向农村购用粮食,粮商低价购进,囤积居奇,从中渔利。民国31年(1942)田赋改征实物,每元实额征稻谷四斗或小麦二斗八升。民国37年又附征自卫饷、县级公粮、筑路饷和县市捐献。邵东境内应交纳饷谷16992吨,实交粮不详。
  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8月,县成立粮食收购委员会,预购新谷,县内设64个收购点。3个月内,收购稻谷1100吨。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取消粮食自由贸易,全县私营粮食经营户全部停业。1955年,农村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正常年景,定产、定购一定3年不变,增产不增购。销粮一年一定。购粮包括公粮和统购余粮两部分,统称征购粮。是年,全县定粮食征购任务11248吨,实际入库14927吨“大跃进”中,受“五风”影响,大量征购“过头粮”,农民严重缺粮。1961年,对完成征购的生产队和口粮高的农户,以工业品换购粮食。生产队卖100公斤稻谷,购标准化肥20公斤,农户卖100公斤稻谷,购棉布5米,均以计划价格结算。1963年,国家领导下的粮食市场开放,对农村余粮开始议价收购,本着“随行就市,群众愿卖”的原则,收购价格面议,是年收购议价粮330吨。1966~1970年,全县粮食年征购基数调整为15920吨,其中1967年,水灾严重,实际入库13130吨 1971年,对超产的生产队适当收购“三超粮”(超产、超购、超奖)。超购粮的收购价格,一般按调整后的统购价加30%(1979年调整为50%),一半奖售化肥指标20公斤。超购数量视年景一年一定。以生产队为单位,人均口粮低于225公斤免购。1980年,全县粮食收购量达65610吨,其中议购2213吨。1981年,粮食征购基数再次调整,超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以生产队为单位,凡征购任务人均超过100公斤的一律减为100公斤,超过部分改为超购,统称超购粮,增产不增购,一般减产不减购。全县定征购任务16760吨,超购25069吨。1984年,实际入库52830吨,其中征购15790吨,超购37040吨。
  1985年起,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粮食统购政策取消,改为合同定购,由乡镇人民政府在粮食播种前向农户发合同定购通知单。定购的粮食按“倒三七”比例定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超购价。交售粮食100公斤,奖标准化肥指标3公斤。合同定购中,除公粮部分,人均超过100公斤以上,发放贴息贷款(早稻入库时收回),支援售粮户发展生产。是年,全县发贴息贷款24万元,售粮1250公斤以上的32户。时因粮价未开放,部分农户弃农经商,将稻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全县定购4万吨,实际入库仅37237吨。1986年定购任务调整为3.7万吨,县加机动粮725吨。秋粮入库时,区、乡组织工作组,领导带队,临门催收,实际入库37170吨,为任务的98.53%。1989年,奖售标准适当提高,每100公斤稻谷奖化肥指标10公斤,柴油指标10公斤。1990年,国家定购粮食入库38466吨,议价收购12231吨。
  二、食油
  邵东山林面积中,有少量油茶林。农作物种植油菜素有粮油连作的习惯。茶果、菜籽以土榨坊加工,多为自食,也有少量油商零星收购,运销各地。
  新中国建立后,油菜播种面积不断增加。1953年11月,食油实行统购,油菜播种列入农业种植计划,实行计划收购,任务一年一定。翌年,实际入库127.9吨。1957年,菜油实行定产、定购,茶油定购不定产,增产不增购,一定三年。1959年,菜油分别不同产区按比例收购,分散产区购四留六,一般产区购五留五,集中产区购六留四。1961年,茶油留足定量标准油后收购余油,超产部分按四、一、五比例分成,国家购四,大队留一,生产队留五。收购食油50公斤,奖一定粮食、棉布及煤油指标。1964年,全县食油自给。1971年,国家对超购部分,加价30%。1979年,提高食油统购价格,菜油每100公斤由170元提高为212元,对超购部分按调整后的统购价加价50%,每公斤奖稻谷指标1公斤,是年收购量突破100万公斤。1981年加价收购停止,统购恢复,奖等量稻谷指标。
  1985年,食油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是年,菜油定购35.78万公斤,实际入库9.2万公斤。茶油定购21.86万公斤,实际完成23.7万公斤。1986年,茶油实行平议兼收,平价部分,继续奖稻谷指标,每50公斤补贴15元,是年,入库23.33万公斤,占全县食油产量36%,销售食油30.73万公斤,逆差7.4万公斤,从县外调入29.2万公斤。1990年,平价收购487吨,议价收购163吨。
  第二节 销售
  一、农村
  (一)粮食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农民自产粮扣除种子、饲料,人均年口粮不足180公斤者,国家安排适当统销。菜农、经济作物场实行常年定销,指标包干,分月安排,凭证向当地粮站购买。1960年,因自然灾害和“五风”错误,口粮标准低。1962年后,统销借销相结合,社队组织余缺调剂,秋后归还。有些社队余缺调剂有困难,由国家借销。1968年,统销粮减少,借销、议销量增加。对严重受灾队,林区和边远山区困难队安排统销粮。菜农按人均口粮标准定销粮食。种植经济作物或经商、务工、搞副业的缺粮户,安排议价粮。1986年,全年农村销粮9680吨,其中议价销售5450吨。1990年,全县菜农2554人,定销粮食1202吨,农村返销粮食3439吨,其中议价销售1374吨。
  (二)食油 1954年,人均食油不足0.44公斤,列统销范围。1957年,全县安排食油39吨,供应缺油农户。1959年6月,农村食油统销停止。1986年,供应农村议价食油87.9吨,供应菜农和退休人员平价食油27.2吨。1990年,供应食油440吨,其中退休人员和菜农(平价)2吨,议价42吨。二、城镇 (一)粮食 1954年起,居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计划供应。居民由居民小组民主评定需粮数,经乡、镇政府批准,供应到户。1955年12月1日,对居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以人定量,按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食堂为集体户口)计算定量标准,按劳动差异,年龄大小,分等核定供应量。干部一般月定量标准为14公斤,工人重体力劳动者月定量25公斤,居民12.5公斤。1955年,全县城镇非农业人口1.56万人,人均月定量21.5公斤。1960~1961年供应量适当减少。1962年供应标准依旧,人员临时流动,凭粮票供粮。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人口异动,凭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粮食关系。1990年,城镇非农业人口7.74万人,人均月定量16.5公斤。
  工商行业用粮,由用粮单位编制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粮食部门在上级批准指标内安排供应,定期结算。1990年,全县行业用粮1439吨。
  (二)食油供应
  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食油供应,与口粮供应同时进行,不分工种,依人定量,凭证随粮购买,每人每月定量0.25公斤。节日和特殊保健用油,依油源而定。1990年,全县供应定量食油281吨,人平年供量3.1公斤。
  工商行业用油,由用油单位编制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粮食部门在上级分配指标内审批供应。1990年供应食油74吨。
  三、市场销售 1950~1953年,粮食部门委托贸易公司和供销社在城乡市场设粮食销售点,按国家价格销售粮食。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市场销售停止。1963年,国家拨专粮50万公斤,低于市场价3~5%的幅度,通过市场成交的方式销售给缺粮的农民。农民到市场上销售的粮食,价格面议,自愿成交。1984年9月,邵东粮油议购议销公司成立,经营议价粮油27种,工商行业用粮和个体工商户用粮,计划内供应不足部分,按议价购买。全年议价销售粮食9000吨,食油700吨。1990年,全县议价销粮2864吨,食油381吨。
  第三节 储运
  一、仓储
  (一)仓库
  民国31年(1942)起,田赋改征谷、麦,所征公粮,租民房民仓,无固定仓库。新中国建立初期,所征公粮,仍租民房或占用祠堂、庙宇等公房就地保管。1951年,原邵阳县人民政府在廉桥修建2栋木板仓库,容量为2700吨,当年储粮。1960年各地修建曲拱型薄壳仓库,仓顶用水泥制成,沥青吻缝,虽节约木材、钢材、但裂缝浸水,不利保粮,后逐步淘汰。1972年,两市塘、灵官殿建钢板油池各1座,容量为50吨。1974年起,根据各地产油情况,陆续修建油池。全县仓库全部翻修改建,仓库容量逐渐改善。1990年,全县拥有粮食仓库106栋,容量达7.88万吨,共建钢板油池83座,容量达1500吨。
  (二)保管 1950年,实行“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各区粮站(库)均配兼职防化员,采用土法诱杀,配合使用“六六六”、“滴滴涕”和硫磺熏蒸等方法,消灭虫害。粮食入库前,清仓消毒,入库后,三天粗查,七天细查,一月普查,发现霉变现象,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品种,立即采取通风过溜,密封、翻晒、药剂熏蒸等办法处理。1954年,五里牌粮仓首次实现“无虫粮仓”。1956年,全县开展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翌年,经专区粮食局检查鉴定,全县储粮1077万公斤,无虫伤,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1960年,实行“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采取氯化苦、磷化锌、磷化钙熏蒸防治。1978年,开始推行“三低”(低氧、低温、低剂量)储粮。1979年,保管各种粮油43.9万公斤,经省粮食厅鉴定“四无”库点达95%,“四无”粮仓达99.1%。两市塘粮站“三低”储粮达70%。并率先建立了粮食调运检验室。1981年,全县粮食保管人员参加娄底地区举办的业务技术比武,获得粮食保管理论基础知识第一名,虫害检验鉴别第二名。1986年,粮食保管改为“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从常规储藏逐渐转向“三低”储藏,先后添置了7.5千瓦风鼓、4.5千瓦风鼓各4台,单管散热70台,600毫米排风扇150台。1988年5月,完成了第三次储粮害虫及天敌种类调查,查获有储粮害虫106种,害虫天敌11种,列为县科技成果。1990年,全县粮食保管员参加邵阳市业务技术比武,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储粮保低温、保安全,粮比、栋比、容比各项总分列全市之首。
  二、调运
  邵东人多耕地少,建县初期,粮食多从双峰、衡阳购入,年调入量保持在万吨左右,以人畜力运输为主。1953年,粮油调运由中央统管,按所报计划,全面平衡,统一调运。195E年,实行跨界交粮,就近销粮,减少群众义务运粮的承受力。是年,跨界收购外县粮食333C吨,还从县外调入稻谷19740吨,调出小麦160吨。此后,随着粮食生产的不断发展,粮食调入量不断减少。1968年,实现粮食自给,略有余粮、余油调出。1986年,县粮食局建立粮食运输车队,配汽车6辆,载重量26吨,调出粮食5275吨,调入食油152吨,全由汽车队承运。1990年,粮油调运量7924吨。
  第三节 经营方式
  1952~1972年,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和少量中药材,由供销合作社和各专业公司收购,直接上调省、地有关出口公司择优出口。1973~1980年,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外贸公司自营收购、加工后调省外贸。是年销售额中,外贸公司自营占61%,组织出口占39%。1982年后,流通体制实行改革,统派购和奖售制度被废除,产品收购随行就市,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中,畜产品和茶叶仍保持组织出口,其他农副土特产品,中药材和工业品等,均由外贸公司自营。
  1983~1990年,销售额11240万元,其中县外贸自营2922万元,占总额的26%,组织出口额8318万元,占总额的74%,实现利润65.68万元,换取外汇3640万美元。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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