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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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3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24.64
页数: 7
页码: 231-237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邵东县商品购销情况。包括采购、销售两部分内容。
关键词: 产品销售 商品销售 邵东县

内容

第一节 采购
  一、工业品
  民国时期,境内私营商业经营的工业品,多从汉口、长沙、常德、湘潭、邵阳、衡阳等地采购。抗日战争期间,汉口、长沙等相继沦陷,货源断绝,布匹多以本地的土布投入市场,食盐、煤油等日用工业品,则由广西、贵州等地购进,采购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国营商业经营的工业品,经营单位分季、月制定要货计划,由省、地专业公司按计划调拨;地方工业产品,实行统购包销、计划收购和加工订货。1959年,国家对工业品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县内国营商业采购的一类工业品由省、市下达计划,分别向长沙、衡阳、邵阳等商品批发站购进;二类工业品由上级主管部门平衡计划后,经营单位到指定地点采购;三类工业品自行采购。1966年,全县工业品购进总额5050万元,其中县外4140万元,占82.7%,县内865万元,占17.3%。1970年跨区采购再度停止,所有工业品按计划,按层次调拨,花色品种减少。1982年后,流通体制不断改革,指令性计划减少。国营商业、供销社多直接从厂家进货,根据市场变化的形势,参入省内外生产集团,选择定点进货,开展厂商联销,代销、试销。1990年,全县工业品纯购进1.47亿元,其中县外9320万元,县内5408万元。
  二、农副产品 (一)黄花菜民国时期,境内所产黄花菜多由私商零星收购,运销衡阳、长沙、广东等地出售。有的转销香港出口,少数农户自运常德、津市等地兑回所需物资。据1951年《湖南土特产》载:“1944年,邵东境内产黄花菜600吨,外销80%左右。“新中国建立后,供销合作社为扶植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1951年起,大量收购向外推销。1953年,收购669吨,1955年,黄花菜由基层供销社收购,交县供销合作社土产副食经理部独家经营。1957年,全县设固定收购点175个,组织干部110多人下乡设点收购,便利农民出售。是年收购2209吨,占当年实际产量98.6%,其中一级占收购总量35%。1961年,对种植面积集中,单产较高的杉树坪、徐家铺、双泉铺3个公社,供销部门在生产资金、化肥、农药供应上给以重点扶植,帮助提高质量,与其签订收购合同,按收购价款每100公斤预付30%的定金。是年,上述3个公社的7644亩黄花菜,平均亩产160公斤,其中甲级由原来19%增加到65%。嗣后,预购合同制全面推行。1964年始,每年春季,各区、社供销合作社派出干部,分队签订合同,预付定金,拨付专用化肥。黄花菜收摘时,派出干部帮助改进蒸制加工技术,收购量逐年增加,1978年,全县合同预购量2325吨,预付定金126万元,实际收购2483吨,占当年产量94.5%。1982年,黄花菜列为三类农副产品,计划收购改随行就市,收购价格面议,多家经营,预购合同制停止。每逢收购季节,多家争购。1983年,供销部门收购2821吨,占社会收购总量81.4%,乡镇企业收购567吨,占社会收购量12.5%,外贸部门收购73吨。随后,个体经营者日多,黄花菜上市期间,竞相收购,甚至争相提价,质量标准降低,外销不畅,收购数量逐年减少,1990年全县收购3351吨。
  (二)棉花
  民国时期,境内农民种少量本地“山花”,自纺自用,不足部分向产棉区购进。1954年9月,国家对棉花实行统购,年收购0.6吨。1958年,大办粮食,棉花面积减少。1964年,棉花生产计划与粮食生产计划同时下达,棉田免征公粮,且按收购量奖售粮食、化肥、棉布票。当年全县种植棉花1.36万亩。1966年增加到2.8万亩,收购524吨,至1978年,年平均收购量保持在330吨左右。1984年,棉花停止统购,种植面积减少,外地棉花不断进入县内市场,1990年当地仅收购12吨。
  (三)生猪
  民国时期,生猪多由屠商收购,设摊出售白肉。新中国建立初期,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打击屠商的中间剥削,收购生猪,向农民出售白肉。1952~1954年收购量在7000头左右。1955年,国家对生猪实行派购,任务一年一定,计划层层下达,落实到户。10月,县成立食品公司,分别在两市塘、佘田桥、廉桥、水东江、范家山等地设立食品站,生猪经营实行“一条鞭”独家经营。全县派购5万头,实收2.25万头,占生猪出栏量24.5%。1959年,片面强调集体养猪,加之管理不善,生猪饲养量减少,1960~1962年,共收猪3.54万头。1962年5月,贯彻“公养私养并举,私养为主”的方针,对农户养猪划给饲料地,调整派购任务,年初落实到队,协商到户,轮流送售,允许多养多留,饲养户向国家交售一头生猪,按毛重奖等量粮食指标和发给布票5尺。饲养量增加,且经营渠道适当放宽。“文化大革命”期间,平均年收购量保持在11万头左右。1976年,生猪收购又由肉食水产公司独家经营。1985年,生猪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实行多渠道经营。国营肉食水产部门收购量逐年下降。1990年全县收购生猪22.01万头,其中,国营肉食水产部门收3.78万头。
  (四)茶叶
  民国时期,每年采茶季节,个体商贩在范家山、霞光岭等产茶叶的乡村收购茶叶,远销衡阳、长沙等地。新中国建立后,茶叶由茶叶公司统一经营,供销合作社代收。1953年,收购红毛茶4吨。1956年,国家为促进茶叶生产的发展,对生产单位,按计划收购量预付定金20%。随后,又实行奖售政策,交售茶叶价款100元,奖稻谷指标32.5公斤,化肥指标40公斤布票10米。1961年茶叶列为二类物资,实行派购,区供销合作社配备专职茶叶干部,培植生产,根据各队产茶实际,签订合同,茶叶收购量逐年增加。1963年收购76吨。1970年,取消奖售布票,稻谷指标调为25公斤,化肥指标35公斤。1976年增加到706吨。为适应外贸出口需要,转向以加工红碎茶为主,全县建立红碎茶厂15个。1981年收购量突破1000吨。1983年实行多渠道流通,供销社直接经营,采取事先预购的办法组织收购。1986年,全县收购1811吨。1990年收购934吨。
  (五)其他农产品
  邵东境内旱土面积占耕地面积三分之一,土特产品较多,丹皮、白芍、玉竹生产历史悠久,为其特产,蜜桔发展迅速。供销部门在支持发展生产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收购。1990年,收购品种达13类,131种。建县后主要年份其他农副产品收购情况如下表:
  第二节 销售
  一、生活资料
  (一)纺织品、百货
  民国初期,境内有棉布、小百货、文具等3个行业。民国37年(1948),两市塘、佘田桥、廉桥、范家山、仙槎桥、水东江等集镇,有布店21家,多兼营百货。两市塘6家绸布业,户平资金1076元,经营品种多为棉布。百货业8户,户平资金290元,经营品种有袜子、帽子、胶鞋、文具、小百货等。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12月,邵东贸易公司建立,经营纺织品、百货、糖果糕点,文化用品、煤油、火柴等,承担基层供销社及私营商业的批发业务,1953年,全县销售棉布230万米,毛巾5.5万条,汗衫背心、卫生衫裤1.98万件,毛线1.56吨,胶鞋1.65万双,肥皂1000箱。1954年9月上旬,棉布、棉纱、棉花业务析出,建花纱布公司。是月15日,棉布实行定量凭票供应,人均3米。10月,邵东县百货公司建立。1958年,花纱布公司并入百货公司。1959年,棉布定量供应人均增加到7米,1961年减少到0.5米,卫生衫裤、棉毛衫裤亦凭票销售。1965年,销售棉布282万米,棉毛衫裤、汗衫背心5.6万件,毛线2吨,胶鞋9.3万双,肥皂4400箱。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棉布定量供应指标,农业人口由1964年1.46米增加到4.16米,非农业人由3.91米增加到5.94米,化纤布开始销售,纺织品销售量增加。1983年12月1日,棉布取消定量供应,纺织品经营,除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外,个体商贩从事经营者日多花色品种增加。1986年,销售棉布359万米,化纤布84万米,棉纤混纺布190万米,呢绒、绸缎18万米,汗衫背心,棉毛衫裤91万件,毛线72吨,鞋类79万双,肥皂3.2万箱。嗣后,棉纤混纺织品花色新颖,品种增多,棉布销售量减少。1990年,销售棉布159万米,化纤布115万米,混纺布113万米,绸缎呢绒20万米,毛线77吨,肥皂3.9万箱,胶鞋46万双。
  (二)副食品、烟酒
  民国时期,境内副食品经营业称南杂业,经营店集镇皆有,销售品种有油、盐、糕点、糖等。民国37年(1948)两市塘27户南杂业,户平资金135元,其他集镇商号经营油盐南杂,年销售额3200多元。新中国建立后,副食品、烟酒由国营、集体商业经营。1953年,卷烟列入国家计划。是年,全县销售食盐2861吨、卷烟100箱、食糖125.7吨、酒37.5吨,糕点189吨、煤油97吨。1960年冬,食糖、食盐、煤油实行定量销售,糖粒子实行高价销售。1961年11月,县副食品公司建立,承担全县的副食批发业务。1965年,凭票供应品种减少。是年,全县销售食盐5203吨、食糖592吨、糖果糕点416吨、酒152吨、卷烟663箱、煤油627吨。嗣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花色品种增多,商品档次提高。1985年1月,烟草、盐业专卖公司建立,卷烟、食盐批发专营。1990年,全县销售食盐4558吨、食糖4307吨、糖果糕点930吨、酒4530吨、卷烟27850箱、煤油因照明用电增多,仅销128吨。
  (三)五金、交电
  民国时期,南杂店多兼营元钉、元丝、鼎锅等。新中国建立后,五金、交电,由国营、集体商业经营。经营品种逐步增加。1955年,县百货公司设立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简称五交化)批发部和零售门市部,经营品种580多种,开始销售自行车、收音机。1966年,销售品种有所增加,但货源紧张,元丝、元钉、自行车等曾实行分配供应。1976年,销售自行车1083辆、收音机307部。1979年6月,县五交化公司建立,经营品种2000多种。各区供销社设五交化经营专店,经营品种不断增多。家用电器销售日趋增加。1983~1990年,全县销售家用缝纫机5.9万台、自行车8.38万辆、电风扇11.8万部、洗衣机1.66万台、电冰箱1615台、电视机4.7万台,其中彩电3531台。1990年年销售量与1983年比,缝纫机减少19.2%,自行车保持平衡,电风扇增12.2倍,洗衣机增490倍,电视机增21倍,电冰箱1984年开始销3台,1990年销554台。
  (四)肉食、水产、蔬菜
  民国时期,肉食由个体屠商经营,贩运生猪者时而有之。水产无专业经营户。建国初期,基层合作社供应少量白肉。鲜蔬菜由生产者上市出售,干菜由副食店经营。1955年10月,县食品公司设立,分区设立食品站,经营肉食、水产、蛋品业务,承担城镇非农业人口肉食品供应任务。1957年,销售猪肉221吨,蛋品33吨,水产品150.9吨。1960年,畜禽水产饲养量锐减,猪肉仅销40吨,水产品90吨,蛋品3.8吨。1961年后,国家对养猪户实行奖售政策,货源日渐增多,销售量逐年增加。1970年销售猪肉4774吨,水产品315吨,蛋品1200吨。1973年8月,食品公司更名肉食水产公司。1978年10月,县蔬菜公司建立,组织蔬菜生产,与菜农签订产销合同,粮菜挂钩,定产定销。1979年,蔬菜销售额33万元。1980年,销售肉猪15.45万头,蔬菜销售额50万元。1984年,畜禽水产取消派购。肉食、蔬菜全由市场调节,国营商业猪肉销售量减少。1985年,全县仅销肉猪67600头,水产品679吨,鲜蛋204吨。1986年后,生猪发展正常,市场肉食价格稳中有降,城镇居民享受财政支付的肉食补贴,国营肉食水产部门供应量逐年回升。1990年,销售肉猪2.78万头,水产品754吨,鲜蛋200吨。
  (五)煤炭 1973年,邵东县煤炭公司建立。对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的生活用煤,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凭证购买。佘田桥、简家陇、双凤、双泉铺等13个缺煤乡的生活用煤和饮食、豆腐等行业用煤,适量分配计划,年供应量23万吨。1984年,煤炭公司建立藕煤厂,藕煤不足部分,供应原煤。1990年,供应原煤11.2万吨。
  二、生产资料
  (一)化肥、农药、中小农具 1952年,基层供销合作社设农业生产资料门市部,配专职干部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支援农业生产。是年推广使用硫酸亚6.7吨,并翻印资料,介绍使用方法,深受欢迎。化肥供应品种陆续增加。农药、农械陆续组织供应。1955年,县成立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专门经营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在工作中,坚持从支援农业出发,调查研究,摸清需要量,广泛组织货源,及时供应。1964年被评为全国商业经营管理先进单位。是年1月26月,经理刘继茂出席全国商业经营管理先进表彰会。随后,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门店设立到乡村供销点。1964年,县内开始推广早稻薄膜育秧,塑料薄膜一时甚为紧张,县生产资料经理部大力从省外组织货源,并以销售价低于出厂价3%,每吨售价3100元向农村生产队出售,薄膜育秧由点到面,普及全县。1968年,销售薄膜350吨。以后每年销售量保持400吨左右。
  1984年,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多渠道经营。出现伪劣农药,影响了农业生产。198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通知后,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不断整顿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市场,实行归口经营。化肥、农药、农膜销售量大,供应及时。1990年生产资料供应额4755万元,比1986年增69%,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4%。化肥、农药等主要年份销售情况如下表:
  (二)金属、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1952~1957年,县内金属、机电产品及金属、建筑材料销售量少,由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兼营。1957年4月,邵东县物资供应经营部建立,负责工业生产计划物资的经营。1960年8月,邵东县物资管理局成立,物资供应经营部撤销,职工31人。1962年,销售额68.7万元。随后,经营品种不断增加,在佘田桥、廉桥集镇设立供应点。1978年后,钢材、水泥等物资的需要量成倍增加,供需矛盾突出。1984年11月,分别成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3个专业公司,职工增至68人。1985年,开放市场,计划供应量减少,计划外销售量成倍增加,经营品种,有金属材料16种,机电产品50种,化工及建筑材料17种。1990年,销售额2117万元,实现利润26.6元,几个主要年份金属、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情况如下表:
  (三)农业机械 1974年前,县内半机械化农具、农业机械、分别归口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县物资局经销。是年10月,邵东县农业机械公司成立,归口经营农业机械,职工48人,在佘田桥、廉桥建供应点,21个公社农机站设配件点,方便用户,对引进机型归口把关,定型产品选择购进,避免型号乱,质量低劣的产品进县,主机销售后,实行包换、包退、包修,备有零件供应。销售价格倒挂,亏损由县财政补贴。至1981年,销售2374万元,亏损106万元。1982年起,取消销售价格倒挂的政策,部分农机产品(手扶拖拉机、小柴油机、汽油机)试行浮动价。1984年6月,执行固定价、浮动价、双方商议价3种价格。1985年,全部改浮动价,经营方式向开放型、多渠道、少环节的方向发展。内部实行分组承包经营责任制,扭亏为盈。1990年,销售额499万元、盈利21万元。
  (四)木材 1950年前,木材由私人经营。年销售量无历史资料可考。建县初期,县内基建用材,数量较多的,由邵阳森林工业分局供应,零星用材,就地购买。1955年,木材列入一类产品,7月,邵阳森工分局在邵东建立木材购销组,经营县内木、竹。翌年7月,购销组撤销,县木材公司成立,下设范家山、廉桥、佘田桥3个木材收购站,收购县内采伐的木材,调进省、地下拨计划内的木材。供应县内主要基建单位用材,和部分生产用材。1956年,县公司收购木材6622立方米,调入4030立方米。地销9327立方米。1961年后,县内林木资源渐少,主要依赖调入。年调入量1万立方米左右。1966年,为满足基建用材的需要,补充计划内分配量的不足,县计委下设木材购销组,组织专人在绥宁、城步、洞口等山区采购睏山材、间伐材,年采供量0.5万立方米,1984年并入县木材公司。1985年1月木材统购统配取消,以市场调节为主,公司开始经营计划外木材。徐家铺、县农科所地段,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立木材市场,年销量0.38万立方米。1990年县有木材市场6处,年成交1.38万立方米,木料公司销量额87万元,盈利5万元。
  (五)石油 1964年开始,汽油、柴油由县物资局经营,实行计划供应。1972年转由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1978年,石油公司建立,归口经营工农业生产用油,按机定量,计划分配,一年一定。农业抗旱用油,根据旱情将指标分配到乡,由乡安排到单位,发给临时油票,凭票向基层供销合作社购买。工业用油,石油公司凭分配通知单分月供应。1980年后,计划供应量减少,计外供应量不断增加。1990年,供应石油1.31万吨,其中计外0.5万吨。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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