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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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51年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集体 经济结构 经济体制

内容

一、供销合作社
  1951年8月,原邵阳县第八区人民政府发动贫雇农投入股金24614元(每股1元)兴办供销合作社。经过筹备,范家山供销合作社于9月10日成立,经社员选举社干24人。商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后执行国家规定价格),社员凭证购货,所获盈余扣除公有积累外,按股分红。随后各区全面筹建供销合作社。1952年7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成立,随之,全县17个区建起了供销合作社,两市镇和牛马司煤矿建立消费合作社。全县加入供销合作社16.37万人,股金24.49万元,职工610人,经营农业生产资料,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农村日常生活资料。1952年商品零售额179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1104万元的16.2%。1954年11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改为县供销合作社。全县经营门店发展到153个,商品零售额111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54.4%。1955年1月2~4日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社章,选举理监事,成立理、监事会,发动社员扩股增资。县供销合作社设土产废品、生产资料、日用杂品三个经理部,全县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全面形成。1956年,职工1089人,商品零售额102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1.2%,“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两度分合,先后达14年之久,到1982年4月,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加强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3年,全县10个区、镇供销社相继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1984年3月29日,县供销合作联社成立,开展清股分红,扩股增资,入股人数占全县总户数的91.8%。1986,全年供销系统有经营单位239个,商品零售额8912万元。随后,面对城乡集体、个体商业全面发展的新形势,以改革为动力,对内理顺关系,对外纵横联合,以入股形式,与厂家联销。1988年,全县入股185万元,参入省内外日用化工、丝绸、呢线、纺织、化肥、农药、家电、干菜8个生产集团。与300多个厂家建立业务往来关系,在货源上购进有基地,品种有名牌、价格有优惠。在销售上,加强系列化服务,搞好农资专营,不断开展优惠展销、逢场赶集等活动,扩大销售。1990年,全县经营单位有农业生产资料、食杂果品、土产日杂、废品回收、工业品等5个公司,48个区、镇、乡供销社,510个购销商店,职工2628人。商品零售额1.23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2%。
  二、合作商店(小组)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有合作商店(小组)65个,资金28086元,从业349人,实行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8年,“人民公社化”中,合作商店、小组,统一过渡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62年,调整商业体制,对不应统一过渡的合作商店(小组)的人员进行清退,恢复了合作经营性质。“文化大革命”中,合作商店及小组再度转到商业、供销合作社归口公司,成为其经营门店,农村未纳入供销社的,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务农,合作商业,几乎消逝。1972年,原下放农村的合作人员,陆续收回恢复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但仍混岗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对合作经营店给以扶植,资金不足的,给以贷款。1984年,全县有店、组14个,从业人员262人,分为8个核算单位。1990年,商品零售额69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
  三、乡、村商业
  1979年,县内乡镇企业,为拓宽商品流通渠道,前店后厂,自销产品,设立网点39个。其后,随着政策的放宽,乡(镇)、村商业进一步发展,店、点及经营品种增多,营业额逐步增加1990年,全县乡、镇、村办有商店115个,从业人员406人,零售额1449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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