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房地产和建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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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1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房地产和建筑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页码: 218-219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邵东县房地产和建筑管理情况。包括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公房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质量监督几部分内容。
关键词: 房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 行业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
  1968年9月,两市镇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成立,对两市镇的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接管。年底结束,共接管82户私有出租房屋,面积9283平方米,接管后由国家出租。1975年10月,县组织工作组对1968年接管的私房,按照国发(62)21号文件和湖南省有关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将57户私房纳入改造范围,面积6783平方米。1981年初,成立邵东县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对私房改造对象,进行全面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的一些“左”的作法,劳动人民家庭与非劳动人民家庭,在改造起点和人平留房面积上一视同仁,在留房人口计算上,统一以1975年实有人口为准(个别户1975年人口少于1968年,则就高不就低),复查结束,退还私改房29户,面积4348平方米,实际改造22户,面积2435平方米。
  第二节 公房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在较长时期内,县内公房由县财政部门管理,“文化大革命”中,两市镇私有出租房屋被接管以后,镇成立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对县城公有房屋的出租、整修、收费等进行管理。1979年12月29日,邵东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建立,两市镇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撤销。1980年7月,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更名房地产管理公司,定编10人,承担直管公房的分配、调剂、维修、扩建、新修、租赁等业务。公房出租,根据“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照顾重点”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街道评议,房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分配。军队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给以照顾,对有条件自建职工住房的和自管公房较多的单位,房管单位原则上不予分配公房。1983年10月起,凡私人在县城建有住房,房产部门不安排住房。公房维修,有三种形式:房产部门直接维修;住户按项目维修,向房地产部门报帐核发维修费;房地产部门检查鉴定拨专款由住户定额包修。1986年,县房产管理公司直管公房保有面积15105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分别为:住宅0.09元,非住宅1.1元。是年投资2.1万元,维修公房0.5万平方米,翻新500平方米。县以下公房,折价卖给单位和乡、村农民。1990年,县房产部门有公房1.5万平方米,出租价格依住房条件而定,机关、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公房,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第三节 建筑施工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公私房屋建筑,均由个体泥木工匠承建,临时组织施工队伍,工完则散。1955年12月,两市镇建筑生产合作社建立,由当地的泥木工匠组成,为县城机关单位修缮房屋。嗣后,施工队伍不断扩大。1962年更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1970年,木工刘定礼、砌工唐楚湘等设计制作卷扬机3台,高层房屋建筑垂直运料。翌年,使用混凝土搅拌机、纸筋打浆机施工,工效提高。1980年3月,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建立,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制订,并督促检查规划的实施,负责城镇公私建房的选址、定点、打桩、放线等工作。1981年10月,县建立建筑施工管理站,负责管理建筑施工,办理建筑企业的开业登记和施工执照,签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外出施工证明书,鉴证建筑施工合同,协助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加强对建筑企业有关业务管理。1984年6月,县建筑设计室成立(原为县基建局设计室),承担县内城镇公、民房建筑设计,1986年10月经省建委认定为丁级勘察设计单位。1987年后,建筑施工坚持以速度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经济效益好。1990年,全县有建筑工程公司40个,其中三级企业1个,四级企业19个,等外级20个。职工1.343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70人,工程师32人,助理工程师82人。县建筑公司拥有各种机械设备180台(件),固定资产净值62万元,职工753人(其中技术人员47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17人),施工面积4.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8万平方米,完成总产值790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第四节 建筑质量监督
  1964年,县建筑工程公司设生产技术股,配工程质量监督员,主要负责本公司承建工程质量检查,并承担处理县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事故。1979年,县基建局配备工程质量监督员,对受监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并组织施工单位,开展优质工程竞赛活动,县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优良率逐年提高,1982年为40%,1984年为71.3%,1986年为73%。1986年11月,县建筑质量监督站成立,按照1985年《湖南省工程受监须知》的质量监督程序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工程质量受监申报书》,办理工程受监手续;竣工后,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单位进行质量验评,质监站收到《申请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报告》及施工资料后,邀集建设、施工、设计三方进行现场检测和资料检查,工程质量合格者则签发《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认定书》。同时,对县内公有房屋中的危房,进行鉴定。1986年,全县公房通过鉴定,有46幢已为危房,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分别作出停止使用和限期翻修的决定。嗣后,县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建筑部门不断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县建筑公司三工区,先后在娄底棉纺厂等单位,承建工程面积5万多平方米,均被评为优良工程。1990年,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监工程44处,面积5.2万平方米,合格项率为43.2%,合格面积46%,创优良工程1处,面积1800平方米。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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