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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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1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乡村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4
页码: 215-217
摘要: 本章记录了清末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乡村建设情况。包括主要集镇、村庄、农房建设几部分情况。
关键词: 城市规划 乡村建设 城市管理

内容

第一节 主要集镇
  一、佘田桥镇
  处县境东南部,距县城(直线,下同)25公里,衡宋公路穿镇而过,蒸水从东侧流向衡阳,注入湘江。明代,镇东侧建木板桥,跨蒸水,供行人过往,后改石墩木板公路桥,长60.56米。镇东2公里有南岳72峰之一的佘湖山,海拔472米。山巅建庵堂,前后两殿,左右建偏殿,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唐肃宗赐书《云霖祠》匾额。每逢香期,进香者甚多。因香客斋食,豆腐盛销,居民多经营豆腐为业,店铺渐次增多,逐成一条石板路的街道。房屋为土坯木板结构。民国27年(1938),衡宋公路通车后,乡民沿公路两侧建房,逐年增多,形成街道,名衡宋路过境街。1949年夏,老街房屋被洪水冲毁无存,重建后为二层砖木结构。是年,全镇有私房9248平方米,公房293平方米,均为土木结构。
  新中国建立后,集镇建设随经济发展而不断扩大。1952年后,区、乡(镇)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和工商企业相继兴建,公房增加,且建筑结构层次提高。1957年,由邵东铁厂供电照明。嗣后,街道几经扩建、改造,路面加宽。人数较多的单位在蒸水河机械抽水饮用,居民打井提水。1989年,集资14万元,在镇南侧建综合市场,沿线开始陆续建房,命名南兴街。1990年,镇区面积2.8平方公里,人口384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48人,有老街、半边街、棠佘路和衡宋路过境街4条,总长1055米,宽4~24米不等,公私房屋面积12.78万平方米,其中国家全民单位7.4万平方米,集体单位1.18万平方米,私房4.2万平方米。总面积中,混合结构8.48万平方米,砖木结构4.3万平方米。建有环境卫生管理所,职工5人,配小四轮垃圾车一辆,建矩型水槽式下水道1000米。工业产值1911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275万元。
  二、廉桥镇
  处县境东北部,距县城14公里。清代,为宝庆府大东路通湘乡的过境地,设有驿站,乡民沿驿道建房,形成街道,长300米,宽3米,石板路面。民国17年(1928),潭宝公路建成通车后,道路改线,商贩移居,沿公路两侧建店铺,老街冷落,仅供居住。1949年,镇区有房屋面积2.51万平方米,其中汽车站、会产等公房620平方米,私房2.45万平方米,均为土木结构。新中国建立后,区、镇行政机关、工商、邮电、学校、卫生等单位相继兴建,商民集资办电,发电照明(1959年改由湘中电网供电),公房日益增加。娄邵铁路通车后,从潭宝路东侧至廉桥火车站建廉群街,长1500米,历经改造,宽18米,沥青路面。1984年,潭宝公路扩建,过境街北侧店房拆迁改建,开始向3层以上发展,多为混合结构。1985年,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职工7人,清扫街道。集资70万元,筹建日产2000吨的自来水厂。在镇南侧,兴建综合市场。1990年,镇区面积2平方公里,人口484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68人;街道4条,共长3000米;共有房屋面积12.8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3.2万平方米,集体单位2.8万平方米,私房6.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结构分别为混合结构6.7万平方米,砖木结构4.5万平方米,其他1.6万平方米,潭宝路过境街建加盖矩形水槽下水道1000米,雨污合排。工业产值146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438万元。
  三、牛马司镇
  处县境西北部,距县城8公里。民国初期,为水井头小集镇,因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商民争相开窑、办公司,来往人众,店铺增多,形成街道(今称老街),长600米,宽3米,石板路面。民国17年(1928),潭宝公路通车后,商民沿公路两侧建房,老街商业衰落,原有店铺均改住房。1949年,镇区房屋面积2700平方米。新中国建立后,牛马司煤矿矿部由宁家陇迁此,新开二工区,开采规模扩大,区镇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相继建立,公房日益增加。1958年,由牛马司煤矿供电照明,并提供自来水抽水设备。1960年娄邵铁路通车后,煤矿建专用火车道。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逐步扩展,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事业迅速发展,街道增多。商业街南起潭宝路,北至芦塘村,长200米,宽12米。政府街,南起潭宝路,北至牛马司煤矿矿部,长100米,宽12米。均为混凝土面路。沿街建有电影院、体育场、集贸商场等。1990年,镇区面积6.3平方公里,人口1955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515人;街道3条,共长1300米;房屋面积18.34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7.74万平方米,集体单位3万平方米,私房7.6万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15.24万平方米,砖木结构3.1万平方米。在潭宝路两侧建下水道300米。工业产值5378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505万元。
  四、火厂坪镇
  处县境中部,距县城17.5公里。乡民历来以炼铁、打铁为主要营生,所产铁钉、铁鼎(锅)、火钳等日用小铁货,运销邵阳、衡阳、长沙等地。清末,为境内小集镇之一,有街道1条,长500米,宽4米,房屋低暗,砖木结构。民国时期,衡宋公路通车后,乡民沿公路两侧建房开店,形成过境街,老街成为普通住房。新中国成立后,从衡宋路北侧开线,修建了火(火厂坪)廉(廉桥)、火流(流光岭)公路,县属厂矿、中学等单位相继建于镇区,公房增加,形成第二条街道。1958年开始,使用电灯照明。1980年后,居民多生产钢球、钢锭和金属制品等。1990年,镇区面积4平方公里,人口357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40人;房屋面积12.17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2.96万平方米,集体单位4.13万平方米,私房5.08万平方米,总面积中,混合结构7.73万平方米,砖木结构4.44万平方米。工业产值2509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239万元。
  五、仙槎桥镇
  处县境南部,距县城11公里,槎江从镇区穿街而过。相传400多年前,人们在河上建桥,遇一乘筏仙翁相助而成,故名“仙槎桥”。清代,为小东路必经之道。乡民生产菜刀、剪刀、剃刀称(“三刀”),钢火好,样式美观,闻名云、贵、川、桂,来往客商众多,店铺日增,街道逐渐形成。民国23年(1934),改石墩木面桥为三拱石桥。此后,街道从黑土岭向孟家岭延伸,房屋由木板平房向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发展。民国37年,商民张凌云等建联营发电厂,居民用电照明。1949年,镇区有房屋面积1.8万平方米。新中国建立后,镇区建设日益发展,工商企业、中学、地区医院、电影院相继兴建。1974年,在仙槎桥下游300米处,兴建向阳桥,单拱钢筋混泥土桥身,长35.5米,宽7米,高7.5米。1980年,“三刀”生产遍及全镇,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厂店增多。1985年,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固定清洁工3人,清扫街道和公共场所,运送垃圾。1990年,镇区面积2平方公里,人口56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03人。共有房屋面积19.64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5.33万平方米,集体单位7.18万平方米,私房7.13万平方米。邵仙路一侧修下水道400米。工业产值551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145万元。
  六、范家山镇位于县境西北,距县城12.5公里。清末,中东路穿街而过,毛笔业发达,街道形成,长800米,宽4~5米不等,石板路面。民国时期,潭宝公路通车后,镇区设立车站,来往人多,私营商业日兴,且沿公路两侧建房设店。1960年,娄邵铁路穿街而过,潭宝公路过境段改道于镇北侧,乡民在新建公路两侧建房设店,形成第二条街道,长800米,宽28米,沥青路面。1961年,由湘中电网供电照明。随着经济的发展,镇区规模不断扩大,有中、小学校、卫生院和工商业企业等单位。1990年,镇区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353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80人;房屋建筑面积9.16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2.8万平方米,集体单位3.13万平方米,私房3.23万平方米;工业产值984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164万元。
  第二节 村庄 农房建设
  一、村庄
  建设清末,农村习惯于近亲或同族聚居,依山〓傍水,形成村庄群落,由年高望重之人负责派工捐物,修建民桥、道路等。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后,保甲负责人亦出面筹款、派工办村庄公益事业。1950年,以自然村落建立行政村,进而相继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兴办村级小学,整修乡村道路,改造危桥,均由村和农业社组织。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履行村级组织职能,由大队公益金中列支兴建大队部、会议室、学习室、合作医疗室、学校、村道等。1984年后,政社分设,恢复村级组织,修公路、架电线、建民桥,由乡统一安排,分村执行,经费以民众筹集为主。村庄小道,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进行,多与公路相连,桥梁、水、电等公共设施日臻完善。1990年,全县997个村,有957个村通公路,970个村由高压电网供电照明,688个村通电话。
  二、农房建设
  清末,农民住房以土砖砌墙,青瓦或稻草盖顶,豪门富户住宅,则为宫殿式和庭院式,周围建有围墙,前设槽门,主建筑重檐翘角,雕梁画栋,左右设横屋,前后2~3进,内设天井采光排水,两侧走廊,青砖砌墙,青瓦盖顶,油漆门楼,内外装饰富丽堂皇。杨桥乡清水村荫家堂,清道光三年建,四进六横,正屋108间,面积5910平方米,48个“工”字垛,布局有序。祠堂庙宇,则依其产业多寡和势力大小而定产业多、势力大的,其建筑物则是琉璃瓦,磨砖地;产业少、势力小的,其建筑近似民房,供祭祖,朝拜之用。新中国建立后,庵堂、庙宇、族祠等公房和地主多余的房屋,经过土地改革,多数分给无房、少房的农民,少数留作公房。1958年,各地拆换老土砖作肥料,一些陈旧土砖民房被拆除。黄陂桥公社晨光大队七天之内,拆除30栋民房,连夜突击建居民点,因质量低劣,致1967年拆除改建。“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私房兴建甚少。1980年后,农村经济发展迅速,旧房改建扩建甚多,茅屋绝迹。新建房屋,多为砖木混合结构的简易“洋楼。”内外墙面,装饰讲究,坚固耐用,美观大方。1990年,据县统计部门调查80户农户推算,全县共有农房2560万平方米,人均24.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454万平方米,生活用房2106万平方米,砖木结构1945万平方米,占76%。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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