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房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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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2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房屋
分类号: TU24
页数: 3
页码: 219-211
摘要: 本节记录了民国时期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房屋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用建筑 房屋 综合建筑

内容

一、公房
  民国5年(1916)建有天主教堂。翌年,建有小学。民国17年,设保厘乡,乡公所建有公房500多平方米。1949年,共有公房0.4万平方米。
  新中国建立初期,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改建、新建公房,办公室为二层楼房,住房为平房,土木结构。尔后,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县属国营企业增多,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相继新建办公用房。1959~1969年,县城新建公房6.5万平方米,比前10年多1.75万平方米。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贯彻省革委《关于学洛塔、学野鸡坪的决定》,县属机关单位坚持艰苦奋斗,紧缩开支,新增机构多与原有机构合署办公,中共邵东县委书记住宿单间平房。其时,县城仅建人民医院、中医院二个门诊部及剧院、电影院。1980年起,县城公房向多层发展,高至6层,限建3层以下,均为混合结构和砖木结构,宿舍多为套间式,一室一厅或二室一厅,配建厨房、卫生间。7年建公房33.8万平方米。1987年后,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改建和新建部分办公楼房及其职工住宅,工商业的经营门面、仓库和生产车间增多。1990年,县城公房面积增加到78.15万平方米。
  二、私房
  民国时期,沿街两旁为店铺,店后为住房,系平房或一楼一底,土木结构。街面房屋与县内农村民房无异。1949年,县城私房面积4.31万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发展,经营门店翻新,危房改建,私房增加。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工商业用房停建。随后,城镇居民被动员下乡,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新建私房,多系因国家建设而拆迁的安置户。至1979年的30年中,镇区居民建房1.4万平方米,农民建房7.4万平方米,总面积比1949年多4.5万平方米。1980年开始,居民旧房普遍改建,还新建住房,部分国家职工及进城经商办厂的农民,亦购地建房。新建房多为3~4层,混合结构,7年中新建私房11万平方米。1988年后,国土管理加强,建房征地审批手续日逐完善,新建房屋面积减少。1990年,县城建房户115户,建房面积1.75万平方米。是年底,私房保有面积34.65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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