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1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责任制
分类号: F243.1
页数: 2
页码: 153-154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54-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经济责任制体制改革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责任制 经济企业 邵东县

内容

1954~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副业组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人民公社初期,在劳力安排、资金筹措、生产调度、物资使用、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五统一”,生产者出工随大流,浪费严重。1962年后,社队企业实行定人员、定生产任务、定开支、定报酬、定上交任务、超产给奖的“五定一奖制”,从业人员有一定责任,企业产值由上年的590万元上升到621万元。1984年开始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其形式有:乡镇村对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实行班组或个人承包责任制。随后,逐步发展到协商承包、开标承包等,承包方与企业签订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签证生效。承包指标,因企业而定,多以利润为主,超额利润,企业与乡村、企业与职工内部按承包合同分成,未完成任务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补偿其全部或部分。种养业、商业饮食业和生产不稳定、经营不正常的工业企业,推行以利润为主的大包干,超额利润由承包者全得。这样,企业的发展与从业人员的责任相联系,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弊端。1986年,全县2126个乡(镇)村企业,实行集体承包、超额分成的926个,占43.6%;大包干形式的1200个,占56.4%。但是,企业实行大包干以后,承包者短期行为甚为普遍。1988年春,湾泥乡乡办企业改为双层承包和风险抵押承包的办法,即由法定代表人向企业办承包,交季度风险抵押金500元。乡罐头设备厂实行双层承包后,1~5月收入和产值未完成计划,亏损2万元,承包人被就地免职,其抵押金由企办列为罚金收缴。6月,新的法定代表人承包后,调整班子,改善管理,厂里7个管理人员各交季度抵押金200元,生产形势迅速好转,当年填补承包前5个月的亏损后,还盈利1.1万元。同年,火厂坪镇镇办企业,实行毛利与工资挂钩的办法,企业的兴衰责任落实到全体从业人员肩上,效益提高。佘田桥镇推行“厂长负责、基数包干、超利分成”的经营责任制,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同步增长。湾泥、火厂坪、佘田桥的经验在全县推广后,1988年与1987年比,企业收入增25.5%,利润增37.7%。尔后,各企业较为稳定地实行“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基数包干、超利分成”的经营责任制,依企业产、供、销不同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得以正确处理。但企业集体提留多数未按规定实行,积累偏少,后劲不足。1990年,全县乡、村企业贷款余额3459万元,比1986年增5.8%。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邵东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