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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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1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TV213
页数: 1
页码: 135
摘要: 本节记录了民国时期至1990年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情况。
关键词: 管理体制 水利管理 邵东县

内容

民国时期,土地私有,境内山塘、河坝、泉井由业主自管。新中国建立后,较大规模的山塘、河坝,成立管理机构,在灌溉范围内,选出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管理。1952年,各乡成立塘坝管理委员会,安排水利冬修任务,制订管水用水规定,调处水利纠纷。1954~1956年,规模较大的工程由县水利部门管理,一般塘坝、泉井由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管理。1957年后,水库逐年增多,实行分级管理体制:中型水库由县管:灌溉范围跨公社的小I型水库,由区管理,未跨公社的,由公社管理;小Ⅱ型水库由大队管理。1970年开始,跨公社以上工程,由受益单位选出代表组成灌区代表会,从代表中选出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防洪保安,工程维修,用水安排,水费征收,综合经营等。机电排灌工程,由承建单位管理。100千瓦以上的电排机埠成立管委会,配备专人管理。1982年后,山塘、泉井随水田承包到户,多由承包户自管,有的由村组统管;小型的机电提灌设施,建立机手承包责任制,实行“四定”(灌溉面积、收费标准、机手报酬、工程养护)。1990年,全县有水利管理员650人,其中专职管理员329人,分工负责小Ⅱ型以上水库和100千瓦以上的电力提灌工程。山塘实行联户或单户承包责任制,灌养结合,以鱼养塘。1986~1990年,工程经营收入中,用于工程管理达360万元。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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