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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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132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272.3
页数: 2
页码: 117-118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邵东农业经营管理情况。包括生产责任制和收益分配两部分内容。
关键词: 企业经营管理 经营方式 经营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生产责任制
  一、定额计酬
  1954年,各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劳动力统一安排,收益统一分配。农民劳动,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和性别年龄等情况,评定底分,出工按底分记工,有的采用包工制,分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和长年包工三种形式,作业完成后,按定额记工,劳动量与报酬结合,生产积极性高涨。1955年,全县502个初级农业社,有337个采用小段包工,85个实行季节性包工,常年包工的29个。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报酬,生产资料折价归公,仍以定额计酬为主,定额标准高低繁简不一。杨桥乡东方红高级社,仅犁田、耙田一次,订了30多个定额标准,记工员记工要翻本本,农民反映,出一天工,得一本“麻纱帐”,三天难算清,实行半年,逐步改进。人民公社初期,取消工分制,实行所谓“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的制度,实行几个月,将高级社的积累耗光。随后,其制度被废弃。1962年,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定额计酬制度恢复。1969年,个别大队推广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政治评分”经验,劳动工分自报公议,一月一记,因超越劳动者觉悟水平,半年后废止。以后,多数队按劳动底分记工,适合包工的项目,按定额计酬,有的队农忙包工,农闲调工,“出门要喊工,生产一窝蜂,收工打冲锋”的现象到处出现。1979年11月,大田公社软塘大队软塘生产队42个劳动力挖干田,两天中仅挖0.6亩,记工820分,工效之低惊人。各地均有类似情况。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记工制度消失。
  二、联产计酬
  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包成本、包工、包产量、超产奖励),便于分散管理的项目,放鱼塘、养猪、工副业生产,按产量(收入)记工,减产受罚,劳动报酬随劳动成果而变,有利于发展生产。1957年,周官桥杨塘高级社养猪实行“一家班”,每头猪由合作社给饲料粮35公斤,饲养户向集体交一头65公斤的生猪,计工700分。18户养猪户,年终结算,16户超产增收,2户减产受罚,农民说,实行这种办法,奖勤罚了懒,人人满意。第二年,集体养猪发展到56头。人民公社期间,对于养猪、养鱼等仍沿用联产计酬形式,增产效果甚好。1980年,部分生产队对稻田实行联产到劳,或分作业联产计酬,工副业按净收入计酬。杨桥公社东风大队按净产值计酬,调动了群众积极性。是年6月,娄底地区在此召开了各县县委副书记参加的现场会,推广其经验。随后,县内各生产队均实行2~3个项目的联产计酬责任制。
  三、家庭联产承包
  1961年冬,县内有7000多个生产队将土质较差的旱土、边远荒土和田埂瓜堆,下放到户种植。1962年,全县小麦总产比上年增6%,但与水田生产争肥料、争劳动力。1964年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经营。1981年秋,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座谈会《纪要》精神后,全县有11710个生产队,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保证上交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经营自主,利益直接”的责任制形式,农民拥护,生产积极性高涨。但由于时间仑促,承包过于粗糙,有的将保管室、大型农具拆散变卖平分,土地分割零星,部分果木场平分到户,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1984年秋,中共邵东县委、县人民政府总结前届承包中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经群众讨论,进行完善,茶果园、鱼塘等宜专业承包的项目实行专业承包。并规定了地力保护制度。承包土地不准买卖、出租,不准荒芜,全面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时间延长到15年,使承包人进一步明确了承包责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工、商、运、建、副等经营。1990年,县组织工作组在檀山铺乡荣富村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8月20日,县召开各村中共支部书记会议,全面进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情况下,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对积累工的使用和安排纳入承包范围。联产承包到户后,生产者的短期行为有所好转,但需联合举办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上工难,水利纠纷仍多。
  第二节 收益分配 1954年前,农业收益分配,由农户自理。1954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个人所得部分,实行“以劳为主、兼顾土地报酬”的分配原则,50~60%按劳动工分分配,40~50%按入社的土地分配:生产的粮食,完成征购任务,留足种子、饲料后,一般按地四劳六或对半分。高级社土地报酬被取消,经营收益,除上交国家和集体提留外,全部按劳动工分分;粮食分配,按人口大小分等定量,超产粮食按劳动工分分配。人民公社初期,上述分配办法被取消,公社统一核算,个人劳动报酬按劳力等级定量分配。1961年冬,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自产粮分基本口粮、劳动粮和肥料粮,人多劳少的四属户(现役军人、干部、教师、工人家属)拿钱买粮,困难户和五保户享受照顾。劳动报酬仍坚持按工分分配不变,延续到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上交国家和集体提留任务,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者交纳,其余全归自己所有。农民叫这种办法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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