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捕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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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12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捕捞
分类号: S97
页数: 1
页码: 112
摘要: 本节记录了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境内不同时期鱼业捕捞情况。
关键词: 水产捕捞 捕捞 邵东县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邵、蒸、测水两岸民众,多有下溪河捕捞鱼、虾的习惯。主要捕捞工具有钓竿、捞兜、虾扒、铲兜、手网、手罾、拜罾、拖网等。魏家桥有少量农户,以放养鸬鹚捕鱼为业。境内年捕捞量70~80吨。新中国成立初期,捕捞依旧。1963年,贯彻邵阳专署《关于严禁毒鱼、炸鱼、捕杀亲鱼,保护渔业资源》的布告,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毒鱼、炸鱼;每年春分至小满系鱼类产卵季节,禁用任何渔具捕捞亲鱼。1969年,全县捕捞量仅15吨。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捕捞者逐渐增多,为保护鱼类资源,县人民政府印发通告,禁止滥捕、乱捕、毒鱼、炸鱼,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处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后,县印发宣传学习资料1100份,广泛宣传。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渔业法规学习会,司法、农业、水产等部门参加学习,研究制订了渔政管理制度,但盗渔、滥捕现象仍常有发生。1990年,全县捕捞量仅25吨。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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