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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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091
颗粒名称: 第三篇 农业
分类号: F324
页数: 44
摘要: 邵东农作物以水稻、红薯、小麦为主。油菜、大豆、花生各地皆种,黄花菜、中药材为特产。农民在耕种之余,多兼事养猪、养鱼。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下同)建立前,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发展缓慢。1949年,粮食产量9.82万吨,人均(农业人口)176.8公斤,农业总产值3485万元。收益随土地占有量而定,贫富悬殊。富者田连阡陌,锦衣玉食;贫者地无立锥,饥寒交迫。
关键词: 农业经济 邵东县

内容

第一章 生产资料所有制
  第一节 私有制
  一、封建地主占有
  新中国建立前,邵东境内有地主8759户,31276人,占境内农村总人口5.5%。占有土地129.27万亩,占境内总面积48.72%,地主占有的土地中,有耕地34.119万亩,人均10,91亩,相当于全境人均占有面积1.24亩的8.8倍。(据1950年土地改革资料) 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用租佃的方式,出租给佃户耕种,向佃户收取地租,其租额一般为固定租额和按农作物收获量分成两种形式。固定租额,多为东(指地主)佃各半,也有东六佃四、东七佃三不等。遇一般虫伤等自然灾害,减产不减租,佃户欠下地租,地主在押金内扣除或以借贷形式,立据转债。牛马司芦塘村杨沫,占有耕地1000余亩,自己不劳动,出租给60多户贫苦农民佃耕。佃户缺资金,缺肥料,尽力所能及的投入,搞好当年生产,每亩水田正常年景产稻谷160公斤左右,交了固定地租后,佃户所得无几。而地主杨沫,只图收租,每年秋收季节,指派管家或家丁向佃户催租,每年收取租近2000担,(合100吨)。民国36年(1947)禾苗遭虫伤,有8户佃户请求减租,不仅未减,反被抽佃。有的地主,除向佃户收取固定地租外,还附加额外条件。佃户在耕种期内,要给地主无偿看山护林、挑水、砍柴、抬轿等。廉桥太阳冲唐银生,佃耕地主唐南田5亩田,每年六成交租,还无偿为地主看护林木。民国37年(1948)太阳冲一小孩在山上扒松叶,被地主发现,不仅小孩挨打,唐银生还被罚谷10担(合500公斤)。
  地主靠地租所得的收入,以高利息贷给民众,利息有加三、加五、大加一不等,逢灾年荒月,利息越高。有的地主在荒月借出一担谷,要按高价折成钱,秋收后还谷时,又要按低价算成谷,几个月内,每借一担谷,连本带息变成三四担。民国33年(1944)湾泥渡刘早禾,借地主刘举成6担(合300公斤)谷,折银元10块,借期一年,月息四分,按月计息。34年(1945)谷价下跌,连本带息,以银元折成谷,共还稻谷60担,被迫将全部家产卖光还无法还清,又忍痛卖掉一个6岁的女孩,自己躲债到益阳讨米度日,直至1951年才归家。封建地主为维护经济利益,有的在住宅建筑碉堡,购置枪枝、弹药,建立武装,任意迫害农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推翻了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二、个体农民所有
  新中国建立前,邵东境内有12万多户个体农民,占有耕地19.46万亩,人均0.39亩,其中人均耕地1亩左右有2.5万余户,人均不到0.2亩耕地有8.1万多户。这些农民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用简单的工具,靠自己劳动,从事规模狭小生产。他们当中,有些户耕牛农具较为齐全,资金充裕,每年劳动结果,尚能自给,遇风调雨顺之年,略有结余。每年秋季,尚有少量投入,兴修塘坝,扩大生产。占有耕地极少的户,既无农具,又缺资金,肥料不足,农作物常常歉收,荒时暴月,向亲友乞哀告怜,借得几斗几升,敷衍度日,遇上旱涝为患,情景更惨。民国28年(1939),龙潭乡(今范家山镇内),有21户农民,占有耕地25.2亩,人均仅0.27亩,因受水灾造成生活极度困难,其中15户被迫卖田13亩,8户将水田卖光,成为赤贫,靠挑煤、帮工糊口。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地方组织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开展民主改革运动。1950年12月上旬开始,由点到面,分批进行土地改革,贯彻政务院颁布的土地改革政策,经过全面的思想发动,划分阶级,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祠庙公产,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共计40.88万亩,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地主家庭成员与分田户一样留给同等数量的土地。至1951年底,土改运动结束。全县9.9万余户贫农、雇农,共分得土地39.26万亩,人均1.185亩(土改运动详见《共产党·重大活动》篇)。
  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1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1.088万吨,比1949年增12.7%。但有少数农民,生产缺乏资金、耕牛和农具,加上其他原因,生产生活仍然困难,又一度出现了卖田、卖青苗现象。二区小桥乡(今牛马司镇内)有26户分田户(占分田户5.6%)出卖田18.5亩,土3.4亩。为防止两极分化,县区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组织个体农民,坚持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互助组。1952年2月上旬,一区双塘乡(今檀山铺乡内)唐承谓组织9户贫农,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开始以相互换工方式,进行临时性生产互助,户户增产增收。随即,组员扩大到17户,成立常年互助组。随后,各地从实际出发,由积极分子带头,互助组如雨后春笋般地产生,并不断地由季节性互助,发展到常年互助,在生产上一般比当地个体农民增产30%左右。1954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8401个,参加农户6.83万户,占农户总数44.2%。互助组的产生,对帮助困难户发展生产和为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第二节 公有制
  一、集体所有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4年2月28日,一区檀山铺乡唐作基、唐南田2个互助组合并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按地四劳六的比例分配收益。耕牛、大型农具折价归公,分期付款。山林与经济作物统一管理,收益按比例分配,劳动力统一使用。是年春,全县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7个,参加农户384户,入社耕地1581亩。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坚持积极引导,各区在每个乡内选择1~2个基础好的常年互助组扩大范围试办农业社。年底,全县初级农业社发展到209个,入社农户5205人,耕地2.8万亩。1955年发展到1807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28.7%,社社增产增收。全县粮食总产量14.95万吨,比1953年增加11.46%。是年10月,佘田桥区杨桥乡中心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毛荷殿区佳木乡石桥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动工分分配收入,耕牛、农具折价入社,建立帐务,分期偿还,劳力安排实行分组作业,按时或按定额计工分。至1957年底,全县高级农业社发展到1077个,入社农户172385户,占农户总数94.8%。
  (二)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邵东县委派出干部3人去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参观。回县后,县委组织工作组,在两市塘、宋家塘、黄陂桥、檀山铺、峦山岭5个乡酝酿建立人民公社。8月29日,5个乡的91个高级农业社合并建立两市塘人民公社。它既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又是基层政权单位,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公社将高级社的田土、山林、果园、茶园、耕牛、农具及工矿企业收归公有。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公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劳动力统一安排,体现“一大二公”。同年10月,全县一哄而起,建立人民公社17个,以作业组为单位办公共食堂7636个。“吃饭不要钱”,造成原来的各个农业社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在各种“大办”中,公社无偿调用各农业社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动用农民的房屋和家具,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1959年上半年改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为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1年1月,17个人民公社调整为52个(其中城市人民公社3个)。5月,中共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部署纠正“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工作指导上的错误,解散公共食堂。11月,人民公社调整为76个,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将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作物种植、技术措施、劳力调配等权限由生产队掌握,实行“五定一奖”制度(定产量产值、定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定上缴大队收入和实物、定农田基本建设协作用工、定农副产品调剂、超产奖励)。实行基本口粮和劳动工分粮、肥料粮加照顾的办法分配口粮。生产队收入,除去税收、上缴、生产成本和积累,按劳动工分分配。但绝大多数生产队按劳动力固定底分记工,只记出工时间,不看劳动效果,因此,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体制沿至1981年。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贯彻后,农村经济开始改革。1980年6月,全县有92个生产队,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分组作业,包产到组,黑田铺公社齐合大队12个生产队,将全队田土面积,按人平包干到户。1981年底,全县有98.9%的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者责、权、利寓于一体,生产所得除上缴国家与集体提留以外,剩下全是自己的,利益直接,方法简便,责任明确,克服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生产积极性高涨。农村剩余劳动力,广泛开展工、商、运、建、副等经营活动,收入增加。但是,1981年全县农田基本建设投工仅293万个,比1979年少65.5%;一些不应分散经营的集体企业,亦分散到户。1984年,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工作;土地承包期定为15年不变,人口异动需要调整承包耕地,一般三年为期;农田基本建设用工,纳入承包合同;按照原有基础,对宜于集体经营的项目,组织兴办集体企业。1990年全县农田基本建设用工825万个,劳动力人平20.3个,利用农闲时间,从事工商运建副经营的9.53万人。1990年,村及村以下合作经济社会总产值10.6亿元,比1986年6.57亿元增加60%。
  二、全民所有 1951年,邵阳专员公署接收湖南省设在宋家塘的稻作研究所,建为国营农场。全场1393亩耕地以及农具、牲畜、房屋属全民所有。管理人员83人。农忙季节雇请附近农民耕种,产品由国家分配,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固定工资形式按月支付。是年秋,邵阳专员公署以第八区(范家山)土地改革时没收的“适园”果园为基础,创办邵阳地区园艺场第三分场,果园面积300亩,职工16人,以培育果木为主,后下放到县,更名范家山园艺场。1952年3月,县农场建立,场址设檀山铺乡联营村,水田117亩,职工14人。1953年3月16日,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周惠来场检查生产指出,国营农场要在发展生产、改善管理、推广新技术诸方面,为农民作出示范。是年底,县农场扩建,耕地增加到534亩,以培育水稻良种,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为主,后更名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嗣后,随着农林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建立林场、油茶场、园艺场、茶场等,至1966年,全县有县属全民所有制农林企业单位9个,实行独立核算,统一经营,自负盈亏,基本建设经费开支不足部分,由国家补助、经营项目,以本业为主,兼种其他作物,开展农副产品加工等,收入不断增加。1971年,黄草坪油茶场建立油茶科学实验小组,围绕提高油茶产量为主要目标,开展科研活动,组长肖石林试验油茶树“嵌合嫁接”办法成功,将5200株劣种油茶树换冠改造,产量明显提高。1980年,全场2400亩油茶产果50.5万公斤,每亩210公斤,高出全省平均产量10倍以上。是年,县属9个农林场所经营收入72.48万元,实现净利10.1万元,其中亏损单位1个,亏3000元。1984年开始,国营农林场所,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全民所有的前提下,打破固定工资制形式,经营承包到户,产品统管,联产计酬,超产按比例计奖,减产受罚,灾年核减。经营者的“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生产有了自主权,精耕细作,管理加强。农作物产量不断提高,承包者一业为主,兼营多业,收入普遍增加。1990年,全县11个国营农林场所,占有土地面积2.796万亩,职工511人,经营收入312.45万元,比1980增长3.43倍。
  第二章 耕地 肥料
  第一节 耕地
  一、面积
  邵东境内历来人多耕地少。清道光年间,朝廷鼓励开荒垦植,开垦成片荒地一亩,免征田赋3年:开垦零星荒地,永免田赋。至宣统年间(1909~1911),境内人平耕地1.6亩左右。民国时期,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人口增加幅度较大,人平耕地面积减少。1949年,原邵阳县人民政府接收国民政府田粮清册,境内有耕地70.02万亩,其中水田51.94万亩,旱土18.08万亩,按农业人口(下同)人均耕地1.24亩。
  新中国建立后,推翻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人民政府鼓励开荒,扩大耕地。1952年秋,全县开展查田定产,逐丘块丈量,划分等级,县内共有水田54.64万亩,旱地19.01万亩,农业人口60.41万人,人均1.22亩。1953年,中共邵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在搞好原有土地经营的同时,依靠集体力量,开垦荒地,扩大种植面积,至1957年,全县新增耕地5.24万亩,加上原有面积,实有耕地78.9万亩,其中水田54.06万亩,旱土24.84万亩,农业人口63.78万人,人均增加仅1厘地。
  195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增多,县乡公路、县社工业建设等占用耕地3.76万亩,加上其他占地,至1961年,全县耕地比1949年减2.59万亩,人均减少0.13亩。1963年,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耕地被固定到生产队,开荒扩地增粮不增加征购。三年调整时期,全县增加耕地1.48万亩。1965年冬,斫〓公社野鸡坪大队用工250个,在石头山上开田0.25亩,第二年种水稻收谷90公斤,取名“娘婆子丘”;后连续5年在石山上开田25亩,开一丘,种一丘,实现口粮自给。1969年,全大队向国家交售粮食2500公斤,为全县开发耕地增产粮食作出榜样。1970年,全县组织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分批到野鸡坪大队参观,区社领导干部到基层办点,分队规划,增扩耕地。至1975年,全县增加耕地近6万亩,减去这段时期修建中型水库6座、小I型水库8座、小Ⅱ型水库33座,兴建县乡公路395公里,以及建设乡镇办企业等用地,全县实有耕地71.87万亩,按农业人口87.7万人计算,人均0.82亩。1980~1986年,全县因建设小集镇和农村住房、开采小煤窖、退耕还林等,减少耕地7300多亩。1987年1月7日国家公布《土地管理法》后,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用地实行法规监督,并对节约用地、新开耕地实行奖励政策,连续4年,全县新开耕地1436亩。然建设用地面积多于新增面积。1990年,全县共有耕地70.71万亩,农业人口103.53万人,人均仅0.68亩;总耕地中,水田47.32万亩,旱土23.39万亩。
  二、土壤改良
  民国时期,境内农民春挑菜土下田,冬挑田泥进园,改良土壤,促进增产,有“两土不和,作年好禾”之说。但因封建的租佃关系多变,改良面积甚少,85%的农田浸泡过冬,“发秋”田多。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地方组织和政府发动群众,采取多种方式,改良土壤。1955年起,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劳动力,在水田翻耕前挑配“客土”,至1957年,改良冷浸田、“发秋”田1万多亩。1958年开展全县第一次土壤普查,查明水稻土中有潜育性稻田15万多亩,占水稻土的30%,分布于低洼渍水地带,地下水位在30公分左右,犁底层现积水,其中13万亩有强亚铁反映,禾苗回青慢。1960年10月,县农业水利局制订了全县改良土壤,改造低产田的规划。嗣后,各级领导干部蹲点办样板,组织农民种植绿肥,使用磷肥,在低洼田开沟排水,至1965年,全县水田冬浸面积减少到5.6万亩,有效地改善了土壤结构和理化性状。是年冬,中共邵东县委农村政治工作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大田公社进行田园化试点,对大田、新桥、新禾、梅岭、里安、金泉、兴隆、太和等9个大队成片的4680亩稻田,统一规划,分队施工,丘块朝向一致,纵横开沟,沟渠相连,排灌便利,使地下水降低到30公分以下,水旱轮作。试点结束后,组织参观。各地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深开“三沟”(围山沟、排水沟、灌水沟),排除“三水”(地下水、矿毒水、山洪水),以生产队为单位,改坡土为水平梯土,分队进行:跨队工程,统一组织劳动力,联合施工。到1976年,全县改坡土为水平梯土5.8万亩,水稻低洼田开明沟4164条,挖深老沟4758条,深泥田开暗沟380条,总长65.4万米,使8万亩潜育性稻田降低地下水位,绿肥种植面积发展到40万亩。1982年,推广祁阳县官山坪红壤实验站在潜育性田中“起垄栽培”的经验,早稻增产一成以上。全县连续三年,起垄栽培的稻田达11.74万亩,1985年获国家农牧渔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1987年,双泉铺、大禾塘、周官桥、毛荷殿等22个乡,在其中低洼田面积多的52个村,用开沟排地下水的方式,改造潜育性稻田2.02万亩,挖深加宽排水沟384条,长6.55万米。1990年,全县改造低产田15万亩,其中起垄栽培面积12.5万亩,水旱轮作面积2.5万亩,增产粮食1万吨左右。
  第二节 肥料
  一、家肥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使用的肥料主要是人粪尿、厩肥、火土灰、枯饼、塘泥、土杂肥等。水稻收割后,浸冬田中多沤有星子凼,以猪牛粪、人粪拌草沤制,作底肥。追肥多以人粪尿或枯饼拌山灰。
  新中国建立后,不断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县内普遍以烧火土灰、刈青叶、挖地皮、刨草皮、制堆肥、挑(洗)塘泥、检野粪、换陈土砖等办法,增加肥源。1962年,各生产队建立家肥收集制度,任务到户,定期收集,年终分配时计价结算,粮肥挂钩,奖罚年终兑现。农户积极积制农家肥。1973年,推广团山公社完善大队“四养田”经验,即扩种绿肥,以田养田;沤制凼肥,以凼养田;勤垫猪牛栏,以栏养田;挑、洗塘泥,以塘养田,有机肥施用量普遍增加。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肥、土杂肥各户自备自用,随着牲猪饲养量的增加,猪粪用量增多。水稻杂交组合种植面积扩大后,不少农户实行稻草还田。1990年,据农业局典型调查,每亩稻田各种家肥使用量在50担左右。
  二、绿肥
  民国时期,境内范家山、宋家塘、黑田铺、简家陇、佘田桥、水东江、毛荷殿等地,在水稻收割后,种植蓝花苕子和蚕豆等作绿肥。1949年种植面积4万亩,其中蓝花苕子占绝大多数,由于排水条件差,绿肥田易渍,产量不高。
  新中国建立初期,绿肥仍以蓝花苕子为主,1955年种植8.19万亩。因蓝花苕子生长期长,影响双季稻插秧季节,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61年全县仅种3.12万亩。1962年试种绿肥紫云英,生长期短,产量高,且采用根瘤菌接种成功。从此,种植面积逐年扩大,1974年发展到40.44万亩,占稻田面积84%,一般亩产鲜草1.5~1.7吨。其时,县内部分地方试种黄花苜蓿、田菁,开展稻田养萍,均未普及。1981年后,杂交晚稻苗秆深、阴蔽度大,紫云英前期生长受到影响,加之水田承包到户,开沟排水不便,使鲜草产量降低,播种面积逐年减少。1990年,全县种植面集16.91万亩,比1980年34.47万亩减少50%。
  三、化肥 1952年开始施用硫酸亚,多用于水稻及蔬菜追肥,效果明显。后施用面陆续扩大,品种有硝酸铵、氯化铵、尿素等。1954年,施用标准氮肥345吨。1955年春,县农场施用过磷酸钙改造“发秋田”,回青期提早3~4天,翌年全面推广,群众称之为“灵”肥,施用量不断增加。1967年,使用品种增加钙镁磷、磷矿粉。1973年,磷肥、氮肥年施用量均在2万吨以上;并开始使用钾肥、复合肥,防止水稻青风倒伏,效果明显。1979年,使用锌、钼、硼等微量元素。1982年,试用稀土,对水稻、经济作物进行喷施,面积1.8万亩,均获增产,获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奖。1983年,喷施面积4.5万亩。因氮肥施用量过多,禾苗易于青风倒伏,而且土壤板结。1984年后,氮肥施用量逐年减少,钾肥,复合肥施用增多。1990年,全县每亩耕地施用氮肥55.5公斤,钾肥6.1公斤,复合肥9.8公斤,磷肥29.4公斤。
  第三章 粮食作物
  第一节 水稻
  一、面积产量
  民国时期,境内水田种一季稻,水肥条件差,耕种技术落后,产量低。1949年境内种水稻53.3万亩,产稻谷7.66万吨,每亩150公斤。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封建土地制度被废除,农民整修塘坝,积制肥料,改善耕耘,产量提高。1952年4月12日,中共邵东县委书记钟石在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要求人民代表带动农民,开展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丰产运动,多产粮食。1953年起,县区领导干部深入办点,和农技干部一道种双季稻试验田,并逐年推广。但也有忽视种子、肥料和种植校术等条件,盲目种植双季稻的。1960年种植面积22.4万亩,平均亩产仅45公斤,且影响早稻产量。1962年种植面积减少,1963年仅种2.92万亩。1964年,县区领导干部带队,组织县、区机关干部90多人,深入檀山铺公社檀山铺大队、黄陂桥公社红星大队和石株桥公社公田等6个大队办基点,以提高水稻产量为重点,研究推广高产技术。1965年,从浙江聘请农民技术员,在基点队传授育秧、田间管理等科学技术,办点干部参加劳动,并及时向附近大队进行技术推广。是年,全县种双季晚稻13.24万亩,稻田复种指数126.2%。1970年,进一步改进早稻育秧方式,推行蒸汽催芽,薄膜覆盖,早稻育秧烂秧极少。同时,早稻品种改高秆为矮秆良种,晚稻改种粳稻,广播绿肥,增施化肥。1971年,全县80.3%的水田种双季稻,稻谷亩产454公斤,跨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400公斤)。黄陂桥公社红星大队和石株桥公社公田大队推行高产良种,合理密植,及时防治病虫害,早稻亩产超过500公斤,其高产经验,在全县推广。1973年,全县水稻播种面积87.73万亩,复种指数182%。团山公社完善大队445亩早稻,亩产418.5公斤;晚稻443亩,亩产464.5公斤。1976年,晚稻推广杂交组合,进一步改善田间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1983年,水稻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县每亩水田平均产量965.4公斤,总产40.4万吨。1984年,在调整产品结构中,全县有近万亩水田改种经济作物,有的农户在水田中开鱼池、种柑桔、烧红砖;有的农户把责任田视为“任务田”,投入减少,致此后数年全县稻谷总产徘徊不前。1987年,各地总结粮食生产的经验教训,以水稻为重点开展“吨粮田”竞赛活动。1990年,夏秋干旱75天,稻谷总产34.84吨,每亩736公斤。
  二、耕作制度
  改革民国时期,水田种一季稻,收割后多犁翻浸冬或冻坯。少量田种冬季作物。1949年,境内一熟制面积53.3万亩。新中国建立后,中共地方组织和人民政府发动农民改革耕作制度,多产粮食。1950年,金泉乡农民谢勤田,在一丘0.32亩中稻田中间种晚稻,壮籽时雀害严重,二季亩产156公斤,为全县率先迈出了双季稻种植步伐。1953年,县级领导干部,分别在9个乡的21户农民的水田中,试种间作双季稻5.6亩。同时,县农林水利局派罗禄昌、吴长福赴醴陵县学习李呈桂间种双季稻经验,回县后,介绍技术,各地开展试验,增产幅度仍然不大。1955年,12名农技干部到南县学习技术,改间作为连作,并改进育秧技术,比间作产量有所提高,翌年,全县推广2.68万亩。1960年盲目发展到22.4万亩,亩产低,1963年减少到2.92万亩。
  1964年,各农业基点队广泛开展双季稻高产栽培试验,引进良种,推广早稻科学育秧技术,双季稻逐年增多,1966年达到21.94万亩,晚稻亩产103公斤。嗣后,早稻大面积推广矮杆良种,晚稻普及粳稻,单产提高,且水利灌溉条件不断改善,双季稻面积逐年增加。1973年,双季稻面积44.27万亩,占水田面积92%。1975年,开始推广晚稻杂交组合。嗣后,除晚稻秧田种一季晚稻外,水田实现双季化。1990年,双季晚稻面积45.62万亩,占水田面积96.4%。
  三、品种改良
  (一)高秆品种改矮秆品种
  1953年前,中稻传统品种97个,早稻品种有六十粘、须子粘等20多个。1954年引进万粒籼、胜利籼。1955年,全县种万粒籼、胜利籼12.8万亩,比传统品种增产15%以上。1956年,引进早稻新品种6个,以南特号为佳,种2.8万亩,产量比传统品种高20%;引进的早粳“青森5号”试种1124亩,因气候不适,减产停种。1960年引进陆才号、莲塘早,均属高秆品种,耐肥性差,易青风倒伏。1963年,早稻品种引进珍珠矮,苗秆比原有品种矮30~40公分,耐肥、抗病,苗杆粗壮,亩产350公斤以上。1965年,全面推广矮秆品种,实行早、中、迟熟搭配。1966~1973年,早熟品种主要有矮南早一号、青小金、莲塘早等7种,占早稻种植面积60%;中熟品种有圭陆矮、铁骨矮14号、珍江矮13号等6种,占早稻种植面积30%;迟熟品种有团粒矮、南陆矮、矮脚南特号、广陆矮、湘矮早4号等12种,占早稻种植面积10%。1976年始,早稻品种坚持以迟熟为主,陆续减少早熟品种,主要推广湘矮早9号、10号、湘糯1号。1983年湘矮早9号占早稻种植面积70%,亩产在480公斤以上。1988年,开始推广早稻杂交组合。1990年全县42.45万亩早稻,矮秆品种占82.4%。
  (二)晚籼改晚粳
  1955年,晚稻品种主要有红米冬粘、白米冬粘、露水白、白麻谷等。1957~1963年,先后推广老黄谷、老来青、浙场9号、红须粳、白须粳等粳稻。1965年引进晚粳农垦58,在基点试种2183亩,因耐肥、抗倒伏,亩产250~400公斤,在全县得到推广。1972年,因农垦58,逐年退化,亩产不如其他品种,故陆续引进苏州青等18个晚粳品种。1975年,全县44.39万亩晚稻,多系粳稻,总产11.1万吨,每亩250公斤。是年开始试种晚稻杂交组合,单产比粳稻品种高,粳稻逐年减少。1986年,全县粳稻品种仅种4万余亩,占晚稻总面积10%。
  (三)常规品种改杂交
  1975年2月,县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技术员103人,分批到广东省海南岛(今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开展水稻杂交三系制种,当年获种3.4吨。1976年试种2949亩,比常规品种增产两成以上,县内着力推广。县农科所、檀山铺公社青龙大队繁殖母本种子,各个大队配备制种员,建立种子田。1978年,试种杂交早稻,主要组合有75P12、威优青、威优16和威优98。1979年,全县杂交稻制种面积8400亩,产种422吨。但分散制种难以保持杂交纯度,1983年,改为集中制种,在双凤、檀山铺、大田3个公社15个大队,建立杂交制种基地,固定制种田5738亩。1986年,产种684吨,全县晚稻44.72万亩,90%以上系杂交组合,亩产435公斤。1990年,全县杂交稻种植面积53.07万亩,其中早稻7.45万亩,亩产434公斤;晚稻45.62万亩,亩产373公斤。
  四、病虫害防治
  境内水稻病虫害以螟虫、稻包虫为甚。清末民国时期,虫害大面积发生,农民除祈天求神外,束手无策,往往成片稻田枯心、白穗,严重减产。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将植物保护列为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1952年5月,蝗虫暴发、危及11万亩水稻。县成立灭蝗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区乡领导带领群众下田捕捉,学校停课,过往行人动手,日出动7万人次,在短期内控制了蝗害。1954年开始,使用六六六药粉治虫,防治面积3800亩。1956年,坚持“治旱、治小、治了”的方针,县农业部门在范家山乡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立病虫测报站,定期测报病虫发生情况。6月,省地县三级农业部门,在范家山乡的西洋江田町开展综合防治试点,实行点灯诱蛾,“三光”除虫,深水灭蛹,拔枯心苗,药粉点蔸相结合的办法,害虫基数得到控制。全县推广其经验,二化螟、稻苞虫基数逐年减少。1960年9月中旬,虫害猖獗,省民航局派飞机在大水田、西洋江、黄陂桥一带喷药治虫,防治面积1.1万亩。1962年,三化螟危及水稻面积20%,减产严重。1963年,及早作好预测预报,县成立治螟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发动群众,开展四次向虫口夺粮的治螟战斗,施用农药395吨,防治面积66万亩次,水稻白穗率降到1%左右。1964年4月,县农业局局长李毅群,出席全国治螟先代会;书面介绍了“群防群治,虫口夺粮”的经验。是年,贯彻“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县区社队四级病虫测报网全面建立,区有农技站,公社配备植保员76人,大队配备植保员1140人,生产队治虫员9910人,层层开展技术培训,掌握病虫发生规律,进行科学防治。至1972年,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1974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和水稻纹枯病、菌核病、稻瘟病等逐步发展为主要病虫害,中共邵东县委及时发动群众,以药物防治为主,减轻病虫害。
  连年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自然环境和农作物均受污染。1982年起注重推广生物治虫,培养繁殖赤眼蜂,保护青蛙和农田蜘蛛等天敌。同时,减少有机氯农药使用量,增施有机磷、有机氨农药。1984年,开始推广丁草胺、克草胺除草剂,开展灭鼠活动。1987年后,及时作好水稻病虫情测报,使有限的农药用在病虫初发阶段。每年三、六、九月开展群众性的灭鼠活动。1990年,全县病虫发生面积363.72万亩次,防治面积395.27万亩次,农药使用量比1980年少74%,病虫害对水稻产量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污染有所减轻。
  第二节 旱粮
  一、薯类
  红薯 境内各地皆种,与麦类连作。水田面积少的山区,以红薯为主粮,素有“一年红薯半年粮”之说。1949年,境内种红薯9.04万亩,产量折稻谷(下同)1.36万吨;品种主要有本地红薯和广西白皮(又称懒红薯),占红薯种植总面积的70%。1953年始,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开展粮食丰产运动,旱土面积多的乡村,扩大红薯种植面积,增施肥料,少量为赶季节推行麦薯套种。1958年后推广温床、火床育苗,适度密植,早插早管,使扎根、长藤、结薯三个阶段抢在丰水季节,产量提高。1964年,全县种红薯15.43万亩,产量1.16万吨,亩产173公斤。嗣后,陆续引进10个新薯种,其中广东白皮种植面积占50%,湘农10号、湘薯6号等次之。1973年,红薯总产量达4.86万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4.69%。1974~1979年,红薯种植面积保持在10万亩左右。1980年,全县种红薯12.13万亩,产量2.64万吨。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全县有1.5万多户农民扩种柑桔,有的将成片旱土建成桔园,加之水稻生产的发展,红薯因非主食而种植减少。1990年,全县种红薯8.75万亩,产量1.46万吨,亩产167公斤。
  马铃薯 又称“洋芋”,民国20年(1931)从外地引进种植,传统品种有红皮洋芋、思南洋芋等。立春前后出种,小满后收挖,伴以麦类度春夏荒,农户少量种植新中国成立后,种植习惯依旧。薯种改从隆回县小沙江及四川、内蒙等地引进的新品种,年种植面积在5000~1万亩之间,产量2000~8000吨。1990年,全县种马铃薯1.35万亩,产量2295吨,亩产170公斤。
  二、麦类 以小麦为主,大麦次之。多种于旱土,少量种于稻田,与中稻连作。1949年,境内种小麦5.75万亩,总产2070吨,亩产36公斤:种大麦6万亩,产量2400吨。传统品种:小麦有红须麦、和尚麦;大麦有三月黄、四月黄。1955年起,引进小麦良种中大2509、南大2419。1957年,全县种小麦9.11万亩,产量3737吨,亩产41公斤;种大麦6.6万亩,产量2618吨。瓢厂乡(今双泉铺乡内)兴隆高级农业社的县级农业劳动模范许兴巨,在试验田里,采用宽幅条播种小麦,冬压苗,早追肥,亩产243公斤。1965年,县内引进阿波、阿夫、友谊等小麦新品种。1966年秋,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大搞小麦样板,发展小麦生产》的布告、组织干部下队办点,改点播为条播,是年种小麦12.87万亩,产量6546吨;种大麦4.27万亩,产量2347吨。邵东县委办公室主编的《怎样种小麦》一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1972年,引进大麦天津1号、矮秆齐、立夏黄及小麦绵阳4号、万年2号等。1974年,县组织农技干部及区、社领导人员赴桃源县学习省劳模李光庆在稻田种“稻—稻—麦”三熟制的经验,在红星、兴隆等10个基点队推广。1975年从江苏聘请10名农民技术员传授“稻—稻—麦”种植技术,小麦产量有所提高,但因小麦品种生育期长,种植技术跟不上等原因,未大面积推广。1986年,全县种小麦9万亩,产量1.24万吨,亩产138公斤。1987年后,陆续调进大麦良种舟青1号、2号,沪麦4号、10号,湘80—7等和小麦三二早1、湘麦10号、绵阳5号等。1990年,全县收获小麦8.45万亩,产量8.55万吨,亩产101公斤。
   三、豆类
  以大豆为主。民国时期,多种于旱土,少量种田埂上。1949年,境内种大豆1.34万亩,产豆415吨。1952年,种植面积扩大,产量572吨,‘嗣后,各地种植面积常年保持1.5万亩左右,1965年起,政府规定:农民每年向粮食部门交售1公斤大豆,可以抵2公斤稻谷征购指标。农民种大豆者增多,并更新品种,提高单产。1966~1980年,全县大豆种植面积保持在2.8万亩左右,年平均产量2147吨。1982年后,种植面积稳定在4.5~5万亩之间,平均年产量达5549吨。1990年,全县种大豆4.88万亩,产豆5573吨,亩产114公斤。
  四、杂粮
  主要品种有高粱、玉米、〓子、粟、荞麦等。1949年,全县种杂粮5.65万亩,产量2147吨。农业合作化后有所发展。1964年,全县种植杂粮面积12.74万亩,产量4331吨。嗣后,因主粮产量日趋提高,春夏荒不明显,杂粮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72年,部分社、队推广杂交高粱,稻田种植秋红薯,种植面积回升,达8.5万亩,产量6622吨。1973年后,杂粮种植面积保持在2.5~4万亩之间。1990年,全县种植杂粮2.22万亩,产量3000吨。
  第四章 经济作物
  第一节 黄花菜
  一、面积 产量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太平一都、太平二都(今崇山铺、团山、流光岭、水东江、汪塘、杨桥)种植黄花,但面积甚少。后陆续扩展到廉桥、光陂、黑田铺、徐家铺、黄陂桥等地。民国33年(1944),境内产干花520多吨,多销外地。新中国成立后,种植面积扩大,产量提高。1952年发展到2.8万亩,产干花1700吨。1956年,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黄花菜被列为重点发展的经济作物,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分等定价。1958年,种植面积扩大到3.18万亩,产干花2723吨。1959年,忽视经济作物生产,近1万亩黄花菜地被改种粮食作物。1963年,仅产干花922吨。1964年,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备生产培植员,驻队指导种植,产量又逐年回升。是年,邵东县委办公室编写的《怎样种黄花》一书,由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1965年后,各地把发展黄花菜列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种植面积、产量均不断增加。至1977年,全县种黄花菜3.7万亩,产量2450吨,比1963年增长1.66倍。1980年1月,县黄花菜科学技术研究所成立,划试验地33亩,研究品种改良和种植、加工技术,向社队传播科学种植技术。1982年6月30日,全国黄花菜产销经验交流会在县城召开,邵东县在会上介绍了经验。1983年,黄花菜列为三类农副产品,农民可自由销售,价格随行就市,种植收入增加。1986年,全县种黄花3.95万亩,产干花5573吨,占全省黄花产量40%,外贸出口量占全国50%。1988年,全县产黄花菜6250吨,创历史最高水平,但外销量减少,收购价格降低,部分农户挖掉黄花菜,改种其他作物,黄花菜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90年全县保持面积3.31万亩,产量3351吨。
  二、品种更新
  境内最初引进黄花菜,仅茶子花一种。后相继引进荆州花、细叶子花、茄子花等。农民在栽培中,自行选优汰劣,产量高的荆州花栽培面积增加。民国38年(1949)境内黄花菜品种增至27个,以荆州花、茶子花为主,占栽培面积一半以上。
  新中国建立初期,品种沿旧。1958年,县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配备干部研究推广高产品种,将苔粗、花蕾长、采摘期长的茶子花、荆州花列为推广品种,将土黄花、悬把花、倒垄花等7个劣种指令淘汰。1963~1979年,各社队自行选育良种,全县开展黄花品种调查,共有品种30个,茶子花占种植总面积53%,荆州花种植面积占24%。在调查中,县农业局周炳乾,发现一种花蕾长12~14公分,色浅黄,耐肥性强,采摘期比荆州花长5~7天,同等培育条件,亩产量高10公斤左右的黄花菜,命名为“长嘴子花”,经省级鉴定为优良品种。1986年,县黄花菜研究所选择17个品种进行对比试验,从中选育出长嘴子花、茄子花、汉花、白花、冬茅花为优良品种。1990年,上述优良品种在各地被陆续推广。
  三、采摘加工
  黄花菜蒸制晒干后色泽金黄、味甜。元朝李九华《延寿书》载:“嫩苗为蔬,食以流风,令人昏然如醉。” 花蕾采摘时间:长嘴子花、五月花上午7时左右采摘;四月花、高垄花10时左右采摘;茶子花、荆州花下午1时左右采摘。采摘过早过迟,均影响产量和质量。采摘方式,用手指逐个从苔上摘取,不硬扯,不连拔,不带枝梗,从清末以来,沿用此法。
  黄花菜采摘后,利用高温蒸汽热能,杀死花蕾细胞活性,保持营养。蒸制方法,有单锅独筛或多筛蒸制。1956年以前,均以户为单位,利用家庭柴火灶,以禾筛为蒸搭,每搭蒸8~10分钟后,取出晒干。1957年后,黄花菜为集体经营,多用蒸甑蒸制,生产队根据产量建有固定式的蒸甑,分层用蔑搭代蒸筛,蒸量增多,且受热均匀,干蕾颜色较好。1982年后,黄花菜亦分户联产承包,又沿用分户蒸制方式。
  四、病虫防治
  黄花菜主要病虫害有叶斑病、叶枯病、锈病和红蜘蛛、白蚜等。建县初期,各地多用石灰等防治,后逐步发展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黄花菜采摘完毕后,搞好秋冬培育管理,增强来年苗势,提高抗病能力。春季幼苗出土后,用等量式波尔多液或石硫合剂喷射。发病初期,使用50%托布津、50%多菌灵、75%百菌清粉剂,每隔7~10天喷射1次。白蚜、红蜘蛛用乐果、速灭杀丁、敌杀死等化学药剂进行防治,效果良好。
  第二节 中药材
  境内中药材有玉竹、白芍、丹皮、桔梗、栀子、白术、百合、荆芥、元胡、白芷、丹参、菊花、射干、故纸、白扁豆、浙贝、牛子、枳壳、杜仲、黄柏、厚朴、木瓜、半夏、吴萸、银花、瞿麦草等品种,玉竹、白芍、百合、丹皮为主要品种,产品销省内外。1990年全县家生药材种植面积4732亩,当年收入195万元。
  玉竹 别名尾参,品种有猪屎尾参、木尾参、竹尾参3种。以地下根茎入药或他用。清乾隆年间,流泽乾坤头(今新泉村)小贩从广东连州引种入境,种植后收入可观,附近泉溪、竹泉、大坪等地(今流泽乡内)相继种植,进而发展到斫〓、光陂一带。新中国建立后,尾参收购价格提高,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70年,县内各地皆种,流泽、黄陂桥、光陂、界岭斫〓、砂石、黑田铺、双泉铺等9个公社为主产区。1990年,全县种植玉竹2525亩,产量500吨,亩产505公斤。
  白芍 明末开始种植芍药,因收入高,种植者不向外传播种植技术。新中国建立后,打破封锁,逐渐传开。1956年,县药材经理部派人驻点,扶植发展。流泽、黄陂桥、廉桥、斫〓乡为主产区,年收购量68吨。嗣后,年度生产列计划指数。省地药材部门按计划收购。1966年,国家收购价每100公斤420元到450元,生产发展迅速。1973年,总产485吨,一时供过于求,随后,降低收购价格,产量逐年下降。1990年,全县白芍种植面积150亩,亩产250公斤,药材部门仅收购3.7吨。
  丹皮 明永历四年(1650),双凤水井亭一农民从祁阳洪家岭引种少量栽培,3~4年采挖,根条粗壮,木心细小,肉质白亮,香气浓郁,产品畅销。随后,多户种植,但产量不多。新中国建立后,丹皮生产被列入计划,药材部门按计划收购,并不断扩大种植范围。1961年,由双凤主产区发展到仙槎桥、廉桥、棠下桥、佘田桥、斫〓等地,年收购量近5吨。1962年,每100公斤收购由410元调高到640元,生产迅速发展。1979年,年产量达300吨,供过于求,市场滞销。随后,收购价陆续调低,面积产量逐年减少,1990年,药材部门仅收购1吨。
  栀子 山区、丘陵区灌木林中皆有。1959年收购16.7吨。根据医疗药用的需要,1967年开始,县内各药材场开始小面积种植,进行高产培育试验。1982年,国家医药局给湖南省下达“栀子栽培技术科研项目”任务书,邵东、湘潭两县成立科研协作组。县药材公司赵宁康承担高产栽培技术试验。经4年的试验和观察,积累资料100多万字,撰写《栀子落花落果原因及防治》、《栀子栽培技术试验》等14篇论文。全县家种面积发展到180多亩,亩产由40公斤增加到100公斤以上。1983年收购16.6吨,尔后年收购量保持在10~20吨之间。
  第三节 水果 茶叶
  柑桔 清末,境内居民房前屋后,有少量酸柑、大红袍、红桔等。民国16年(1927),范家山刘宝书从日本引进宫川、尾张及龟井蜜桔苗600多株,种苗少量外传。1958年,全县进行柑桔普查,有温州等蜜柑树6830株,面积116亩,产桔35吨。是年,县分水坳园艺场建立,培育柑桔为主,嫁接桔苗,供自种外兼供社队园艺场。1959年,引进兴津等11个品种。1975年发展到7174亩,产桔469吨。1977年1月底,县内冰冻,最低气温降到—12.1℃,桔树遭冻害后,是年减产56%。1982年后,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柑桔发展迅速。1986年全县有柑桔4.2万亩,产桔1.55万吨,居全省各县第6位。是年,茶子山乡合龙村引进冰糖橙。1990年,全县柑桔因长期春寒落花严重,产柑桔1.5万吨。
  梨 1949年前,灵山寺、仙槎桥、槎江、双凤、简家陇、黄陂桥等地种有成片梨树,品种以杓把梨、黄糖梨、青皮梨为主。1958年,县园艺场种植二宫白、真愈、太白等新梨种,逐步发展到社、队园艺场。1990年,全县梨树面积2800亩,产梨988吨。
  桃、李 境内各地有零星桃、李树,系本地传统品种。1954年,著名音乐家贺绿汀资助槎江乡建萝卜岭园艺场,始植上海水蜜桃、玉露水蜜桃、河南水蜜桃、黄金桃等50亩。此后,全县水蜜桃全面发展。1986~1987年,县农业局、县科协先后从外地引进柰李,在檀山铺、牛马司、灵山寺等地栽培,1989年出产,亩产1000公斤;1990年,全县栽培20多万株,折合0.5万亩。
  枣 1952年前,天台山、双凤、灵山寺、简家陇等地有成片枣林,其他各地有少量分布。随后,面积、产量略有减少。1986~1988年,县林业局投资4万元,在黑田铺、双凤、灵山寺、驻马桥、皇帝岭、团山建立11个枣子生产基地,面积2453亩。1990年,全县产鲜枣91吨。
  葡萄 境内,少数农民在住房前后零星种植。民国10年,范家山祖华冲(今祖华村)一教师,通过英国一传教士引进品种,果粒大,后命名碧绿珠,从二株发展全村栽培。新中国建立后,栽培面积不断增多。1957年,槎江乡萝卜岭园艺场从日本引进品种,建立苗圃培育种源,全乡发展1500多株。人民公社期间,集体场所有零星种植。1982年,种植面积扩大,范家山镇祖华村户户种植。1990年,全县种植葡萄折合200余亩,产量约200吨。
  茶叶 1949年前,水东江、牛马司、驻马桥、仙槎桥、黄陂桥等地,在旱土内间种茶叶,晒青茶自饮,有少量出售。1952年,茶叶树折合面积3280亩,品种以中、小叶群体为主。1964年,实行群众性的垦荒建园,扩种茶叶。1966年,县茶场建立,植茶100余亩,带动了全县茶叶生产的发展。1968年,全县茶园面积发展到1.45万亩。1976年始,陆续建红茶厂15个,加工红碎茶,兼产少量红条茶和绿茶,经济效益高。1978年,全县茶园面积发展到4万亩,产干茶1056吨。1982年起,因茶叶收价低,茶园面积减少。1990年,全县茶园面积1.87万亩,产干茶1198吨。
  第四节 油菜 花生
  油菜 境内各地种植。1951年前,多与中稻连作。1952年,种植2万亩,产籽639吨,亩产39公斤。嗣后多年,种植面积保持1.7~2万亩之间。当家品种为邵东花油菜。1956年后,陆续引进胜利油菜、川油2号、湘油1~5号、矮架早等品种,改直播为育苗移栽。1979年,县区领导干部下队蹲点,办油菜高产样板,适当压缩绿肥面积,种植油菜3.5万亩,产籽1781吨,亩产50.9公斤。1982年后,又推广中油82~1良种。至1988年,年平均种植面积1.31万亩,其中1985~1988年每年仅种0.79万亩。1989年,各地开发冬季农业生产,油菜列为主要内容,县机关抽调干部办联系点,组织竞赛,种植面积扩大。1990年,种3.03万亩,产籽2000吨,亩产66公斤。
  花生 主要产区为双凤、槎江、九龙岭、驻马桥、魏家桥、灵山寺、三都铺等地,品种有大籽、大扯籽、小扯籽、道州籽、蜂腰籽等。1952年,种8297亩,产量80.8吨。随后,种植面积、产量逐年增加。1969年种2.37万亩,产量2953吨。1970年,强调发展粮食生产,旱土多种红薯,花生种植面积减少。1986年,种1.16万亩,产1283吨。1987年后,市场花生价格提高,种植面积有所扩大。1990年,全县种花生1.3万亩,产籽1293吨,亩产99公斤。
  第五节 西瓜 蔬菜
  西瓜 1949年,范家山、牛马司等地种植太和瓜。1952~1965年生产依旧。1967年,余田桥公社五里牌大队从外地引进无籽西瓜,皮薄、瓢红、味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79年,全县种植5961亩,产瓜9342吨,以外贸部门收购远销港澳等地为主,内销次之。尔后,品种不断更新。佘田桥、毛荷殿、棠下桥、两市塘、仙槎桥、廉桥6个区的20多个公社为主产区,在栽培技术和管理上,改直播为营养钵育苗移栽,专人培育,产量连年上升。1985年,全县种西瓜1.09万亩,产瓜2.45万吨。原地种瓜,产量不高,瓜地一般要间歇5~6年,故1990年才种0.75万亩,产瓜8524吨。
  蔬菜 境内农民历来重视蔬菜生产,民间有“衣少加根带,饭少加碗菜”的谚语。蔬菜品种繁多。民国时期,主要品种有萝卜、南瓜、丝瓜、冬瓜、黄瓜、苦瓜、茄子、豆角、芥菜、甜菜、冬苋菜、凤尾萝卜、辣椒、葱、蒜、蕌头,刀豆、扁豆、苋菜、白菜等30多种。萝卜种植面积多。范家山、佘田桥等地,中稻收获后,大片田种萝卜,多销往外地,有“西洋江、佘田桥萝卜不放油,筷子夹起两头流”之说。辣椒、豆角、南瓜、茄子、芥菜,户户必种。新中国建立后,多数品种沿旧。随着生活的改善,陆续增加菠菜、红萝卜、西红柿等新品种,萝卜种植面积逐步减少。1959年后,两市镇、砂石、湾泥、佘田桥、仙槎桥、廉桥等非农业人口集中地,建立商品蔬菜基地,辟菜地2000余亩。1990年,全县蔬菜地面积8.5万亩,农业人口人均8厘2。
  第六节 棉花 烟叶 苎麻
  棉花 境内农民少量种植棉花,自用为主。1952年,种棉992亩,产皮棉11吨。1964年,从外地引进岱字15号棉种,取代本地铁籽棉,种1.6万亩,产皮棉146吨。1965年,从慈利等县聘请农民技术员传授植棉技术,采用点播单株定苗和条播密植方式,面积逐年增加。1966年,火厂坪公社火厂坪大队李善夫,推行单株密植,整枝齐苗,种植6亩“洞庭一号”,亩产皮棉过66公斤。1969年,全县种2.5万亩,产皮棉67吨。此后,种植面积在2.5万亩左右,年产皮棉在500~600吨之间。1978年起,省、地取消了县种棉花的指令性计划,各地依种植习惯安排生产,面积逐年减少。1990年仅种500亩,产皮棉33吨,亩产66公斤。
  烟叶 廉桥、光陂、斫〓、界岭、黑田铺、范家山等地,成块种植晒烟。1952年,全县种晒烟3112亩,产烟123吨。嗣后,连续多年,种植面积在2000~3000亩徘徊,产量时起时伏。1965年起发展烤烟,1966年种1649亩,产烟91吨;至1975年保持面积在910亩左右。1982年,因烟草部门停止收购,烤烟大面积停种;晒烟有少量发展。1990年,种烟叶1043亩,产量136吨,亩产130公斤。
  苎麻 1949年前,农户种苎麻自用,产量少。1959年,从外地引进黄麻种,种植592亩。1964年从沅江引进苎麻黄壳早新品种,1986年,种植296亩,产麻18吨。1990年,面积300亩,产麻18吨。
  第五章 林业
  第一节 森林资源
  一、林种
  (一)用材林
  据1956年省林业勘探设计院森林资源调查:全县主要用材林面积60.17万亩,其中松林57.64万亩,杉林0.5万亩,楠竹2.03万亩。阔叶混交林主要分布于东南部的堡面前,毛荷殿乡和皇帝岭林场。马尾松纯林,则成块分布于丘陵区的每个乡。1958~1960年,林木乱砍滥伐,用材林急剧减少。1966年后,连续多年,用材林砍伐管理制度松弛。但营造部分杉木林。1975年调查,全县用材林59.97万亩,比1956年减少2000亩,其中松林50.65万亩,杉林5.88万亩,竹林3.44万亩。1984年,山林承包到户,部分乡村在二山并一山(自留山、责任山合并)时,乱砍滥伐之风又起,成材松林砍伐甚多。1985年用材林面积46.42万亩,其中松林35.76万亩,杉林7.46万亩,竹林3.2万亩。成片杉木林分布于大云山、三面山、茶子山、普安寨、皇帝岭,双凤和简家陇一带。部分丘陵冈地,亦有小块杉林。楠竹主要分布于皇帝岭、堡面前、水东江等山地的中下部。
  (二)经济林 1957年,全县进行经济林调查:县内有油茶林4.5万亩,主要分布茶子山、界岭冲、黄草坪、流泽等地;油桐1.7万亩,分布各地,以界岭、黑田铺、毛荷殿、简家陇居多,占46%;全县有人工栽培的果树16种,野生果树11种,面积1010亩。嗣后,油茶、油桐林原有老林因疏于管理,地力不断下降,果树老化,面积日渐减少。果木林时兴时衰,1952~1957年为正常发展阶段,农户种植多;i958年后收归集体,零星果林保持原有面积,并新建果木林场,发展果林2万多亩,“文化大革命”中,原零星果林砍伐甚多;1982年后,农户屋前房后,新栽果树增多,旱地内栽柑桔、柰李等果木。1990年,全县经济林面积7.66万亩。
  二、树种
  1952年,县内主要树种有松、杉、竹、枫、香樟、檫、椿、槐、栎、楮、泡桐、女贞、黄檀、冬青、油茶、桐等。1974年,猪婆山林场从地区林科所引进国外火炬松种子4公斤,育苗0.5亩,翌春产苗2万多株,造林190亩,生长迅速,全县推广。1983年,石株桥乡界岭冲发现霜降大果红桃油茶,在全省科技协作项目研讨会上鉴定为优良类型。1984年,全县进行林种资源普查,有主要树种68科、230余种,其中阔叶乔木40科130多种,针叶乔木6科、22种,有经济价值的灌木44科,珍贵林木17科、45种。1985年后,未进行树种调查。
  附:古树、大树群 1982年,林业资源调查,全县有古树204株,其中杉树3株,银杏2株,重阳木1株,罗汉松1株,油茶树1株,松树196株。分布于17个乡(镇),35个村和1个国营林场。
  杉树 九龙岭西北坡有杉树3株,其中1株高35米、胸围334厘米、冠幅17.3米,占地0.35亩,材积14.1立方米,葱翠挺拔,生机盎然。
  银杏树 双凤乡七旦岭有两株银杏树,其中,1株大的高29.7米,胸围598厘米,冠幅19.5米,占地0.45亩,枝繁叶茂,甚为壮观。
  罗汉松 周官桥乡伦家庄1棵罗汉松(雌性),高10米,胸围121厘米,冠幅6米,树龄百年,四季常青。
  油茶树 黄草坪林场一株油茶,树龄200多年,年产油25公斤,人称“油茶王”。
  大树群 堡面前乡绵车岭、毛荷殿乡的大埠岗人行道旁,有松树196株,树龄200~300年,最大1株高16.5米,胸围350厘米。茶子山乡的凌云山,有大树345株,枝柯交错,苍翠秀丽。
  重阳木 县城南侧的双江口,有重阳木1株,胸围8.3米。
  第二节 山林权属
  民国时期,山林多为财主、宗族祠堂、庙会等所有,农民占山甚少。新中国成立后,权属变动频繁。1950~1951年土地改革时,猪婆山、佘湖山、九龙岭和大云山上部山地共面积9080亩,以及风景林、行道树、古木大树属公存,由所在乡看管,其余所有山林分给个体农民所有,由县人民政府发给管业证。1956年,山林折价入社为集体所有。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山林及“四旁”树木,均无偿收归人民公社。1961年6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后,除国有林外,分别固定为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1963年,部分山林划为社员自留地,“四旁”树木全归大队管理。1981年,县成立山林定权发证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在龙公桥公社对林业实行“三定”试点,即确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历时3个月结束。随后全县推广,有660个队的山林承包到户。在一段时间内,农民在自留山上任意砍伐林木,尤其是1983年2月严重冰冻后,农民借清理冰雪压折材之机,任意乱砍滥伐,且纠纷四起。4月,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深入乡、村制止乱砍滥伐,处理山林纠纷1400多起。1984年2月,县人民政府发布《振兴邵东林业的布告》,规定荒山残林,稀疏林全划给农民作自留山,密林山承包给村民小组或农户经营。全县组织1200多名县、区、乡干部逐村落实,分户承包山林55.7万亩,集体存山18.02万亩。承包后,山权归集体所有,林木属集体和承包户共有,收益按比例分成,县人民政府发给使用证。
  第三节 营林
  一、采种育苗
  (一)采种
  1950年10月,宋家塘农场派人在境内采集马尾松、千年桐、麻栎、樟树、女贞、喜树等种子6300公斤。1952年12月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林木种子送县,数量甚少。1956年,县举办采种训练班,印发《怎样采集林木种子》手册1500本,以供采种人员掌握技术。县内405个农业社采集松球10多万公斤,用人工升温取出种子2900公斤;采集杉、樟、棕、苦楝、女贞等种子630公斤。松种除自用外,还调给广东1900公斤。1959年起,县将采种任务分配到公社,采集的品种、数量均有增加。1963年,母树资源减少,仅采集松、苦楝、女贞、樟、槐、栎等种子1.24万公斤。1965年10月,县林业局组织32人的采种队,赴绥宁云寨采集杉木良种3050公斤,以满足基地育苗的需要。1966年9月30日,县林业局、团委、妇联、武装部、文教科发出联合通知,分配各地采种任务,出动青年、民兵、学生等上山采种,共采3.76万公斤。1970~1972年,仙槎桥林业站所采松种,除满足本地需要外,连续3年共调出1.2万公斤。嗣后,每到松种采收季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员上山采种,实现自给有余。1985~1990年共采马尾松种5.14万公斤,全部调往县外。
  (二)育苗 1950年,宋家塘农场开始育苗,自育自用。1953年,县苗圃场建立,育树苗53亩。其后,育苗不断增加,并逐渐发展到农民育苗。1955年,12户农民育树苗7亩。1957年,县举办322人的育苗技术训练班,随即普及到县内的209个农业社,育苗225亩。1959年,实行定点育苗,每乡确定中心苗圃场为育苗技术辅导点。公社、大队建苗圃场20处,其中10亩以上的10处,30亩以上的5处,50亩以上的3处,100亩以上的2处,育苗1545亩,但成苗率低。1964年,杉木林基地相继建立。杉苗以基地所在社、队林场自育为主,划定专用土地作苗圃,专人管理。1972~1980年,年育600亩左右。1982年3月,实行经费补助育苗。建育苗点291处,育苗640亩,树种20余个,产苗435万株,其中木荷、酸枣、黑松、柏木、重阳木、兰果、光皮桦、刺楸、火炬松,湿地松10个新品种培育成功,但苗木过剩。1984~1985年,实行委托育苗,由国家补助经费4.23万元,共育苗544亩,产苗477万株。1986年始,坚持实行包销育苗与补助育苗两种办法,育苗户管理精细,出苗率高,育苗面积、品种均有增加。1990年,全县共有育苗点418处,面积1190亩,出床合格苗798万株。
  二、植树造林
  民国14年(1925),国民政府号召,每年3月12日纪念孙中山逝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然民众多为自发造林。23年,茶子山农民在凌云山人行道旁造荫凉树345株,生长旺盛。翌年3月12日,灵山寺学校校长李一枝率师生300余人在校园周围植树500多株。29年执行湖南省植桐计划大纲,仁风、中一、保厘3乡,有133尸农民用种190.65公斤,植桐393亩。30年,牛马司铁铺村莫胜骥首倡在七姓公山建立达园桐林场。当年植桐80亩。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不断动员群众植树造林,绿化祖国。1952年,邵阳专署农场无偿拨给县松苗44万株,支持造林。195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造林实施办法,宣布谁造谁有,护林有功者奖,损坏森林者罚。全县造林1.65万亩。1954年,县召开850人的绿化祖国大会,研究部署开展造林活动,年造林1.1万亩。1957年,县林业局派干部驻堡面前乡新源高级农业社,发动群众全垦造杉240亩,粮林间作,成活率90%,为县内人工营造的大片杉木林之首。石株桥乡永远高级农业社直播栎类、板栗、乌桕等水土保持林1160亩。1959年“五四”青年节,青年团组织发挥青年的突击队作用,出动2.1万青年在境内潭宝、衡宋公路两旁单线植树73公里,获国家林业部表彰。是年,国家投资4.38万元,县、社、队合办九龙岭林场,植苦楝2213亩,后因国家投资中断,改为社、队经营。至1963年,全县共造林17.39万亩,但因质量差、管理不善,成林少。1964年,黑田铺公社圳〓大队办林场,营造檫、杉、棕、梨、桔等260亩,管理好,成活率高,长势旺。是年8月,皇帝岭、普安寨建立杉木林基地;继而又增建双凤、三面山、大云山、茶子山4处,共面积19.6万亩,造杉林5万亩。县林业局建杉木林基地管理站,配干部3名,每个基地另聘半脱产干部1人,国家投资32万元,每造1亩杉林,国家补助营林资金7元,分期拨款,以基地为主,带动周围社、队造林。1974年10月,堡面前公社3200人上大云山垦荒造林,双凤公社3100人在雷祖殿造林1400亩,驻马桥公社团结、灰仓两个大队在铁炉山凿石掘坑壕,用磷肥垫底营造速生丰产杉木林300亩。是年,县内共造林2万亩,成活率85%以上。1981年,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动员全县人民开展义务造林,县属机关,按单位分配任务到指定地点营造,包栽包活。农村以大队为单位,党团员带头,成片造、分散造相结合,成年人个个动手。是年3月10日前后,全县义务植树25.3万株。火厂坪公社南岳大队将空隙地102亩分给228户农民植树8500株,人平7株。1982~1986年,实行统一规划,村造、联户造、户造相结合,共造林5.18万亩,其中国外松2万亩。县成立了国外松基地领导小组,配备人员,加强对国外松基地管理,被列入全省12个国外松基地县之一。1988年,又被列入湖南省4个坑木林基地之一。1990年,邵东县被列入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启动县之一,植树造林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至1990年的40年中,全县造林保存面积24万亩,其中国外松6万亩。
  第四节 森林保护
  一、护林防火
  1949年以前,堡面前等山区农民有烧荒种粮、烧山灰、烧山驱兽等习惯,山林火灾时有发生。1952年4月,十七区建台、芽塘两乡山区农民放火烧山,火势呈带形蔓延7.5公里,火灾区的竹木、柴薪林被毁。同年12月28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县长兼任指挥长,转发《湖南省护林防火伤亡抚恤暂行办法》,各区、乡、村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乱烧乱垦现象得以制止。1953年,县指挥部发布护林防火紧急动员令,禁止在有林山上烧山灰、烧荒种粮等。1956年,县内共发生山火35次,受灾面积3557亩,烧毁林木8.8万株。10月,县召开紧急会议,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救”的方针,严格控制火源。明确规定: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烧山驱兽,不准小孩在山上玩火,不准在林内吸烟,不准在有林山上坟烧纸,不准刈青、刨草皮。并在228个农业社建立护林防火小组。区、乡制定奖惩办法,各农户订立护林公约,并规定统一的扑灭山火信号和通讯网络,山林火灾逐年减少。1963年8月15日,邵东、双峰交界地区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成立,公布联防公约,群众性的护林防火活动全面展开。全县确定1500名优秀护林员定片护林,至1979年,连续13年,全县无山林火灾。1984年3月,县皇帝岭林场观音石、简家陇乡寨岭山,分别发生山火,受灾面积115亩,受到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1986年3月3日,佘田桥镇联民村发生山火,烧毁杉、松71亩,1.14万株,肇事者被拘留,罚款300元。1987年,各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护林防火制度,至1990年,县内发生9起山火,受灾面积410亩。
  二、病虫害防治
  (一)病虫种类
  民国时期,危害森林的害虫主要是松毛虫。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森林害虫种类有所增加。1981年7月,县林业局干部在县内32个公社、3个国营林场中的379个大队调查,查明县内主要森林害虫有10目、48科、246种,病害50种。危害马尾松的主要为松毛虫、松梢螟、中华松针蚧,红蜡蚧次之。杉树的害虫有双条天牛、杉梢小卷蛾、杉木角蜡蚧、吹绵蚧、黑翅大白蚁等。竹林害虫有竹蝗、竹螟、夜蛾等。危害油茶、桐的有金龟子和尺蠖等。森林的主要病害有松、杉苗立枯病、杉木炭疽病、油茶炭疽病、烟污、软腐病、油桐角斑病、泡桐丛枝、枣疯病等。
  (二)防治 1954年,县内松毛虫危害面积2.6万亩,翌年,蔓延到6个区、37个乡,面积扩大为12.5万亩。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工作组,在佘田桥乡发动群众捕捉幼虫6000公斤,摘茧、采卵230公斤,全县推广。人工防治面积3.05万亩。1956年,采用人工和药物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47万人摘虫茧、卵粒1.65万公斤,出动药械152部,喷“六六六”药粉3650公斤,防治面积6.5万亩,尔后一、二年内发生甚少。1959年,再次暴发,危害面积7万亩,其中有4万亩松林针叶被吃光,甚至危及人、畜安全。1962年,县林业部门与邵阳市航空俱乐部订立合同,用飞机在黄草坪、宋家塘、猪婆山林场一带喷药防治,面积1.5万亩。1965年,再次暴发,危害面积14万亩,全县676个大队进行人工、药物防治,虫害逐渐减轻。专区林业局在邵东县召开现场会,总结防治经验。1970年7月,林业局引进技术,试制白僵菌成功。1972年,县内首次大面积施放白僵苗防治松毛虫,经抽查杀虫率为80%以上。1974年开始,用人工繁殖赤眼蜂4700只,连繁三代,放蜂面积1000亩,使松毛虫卵孵化率降低80%左右。1977年,县投资7000元,建白僵菌生产厂房361平方米,年生产5吨。1982年,松毛虫防治面积10.15万亩,其中生物防治5.7万亩。1984年,县森林保护站成立,配专干1人,测报员2人。区、乡(镇)配兼职测报员47人,村配观测员116人,群众性的预测、预报网逐渐形成。一旦虫害发生,逐级上报,采取措施将虫消灭在虫源地及其萌发状态。1986年,省林业厅确定邵东为综合防治松毛虫试点县。县成立指挥部,到1989年,每年由省民航局派来飞机,在松毛虫集中危害地区喷施溴氰菊脂,喷治面积24万亩,零星分散地区的松林仍采用人工、药物、生物三结合的办法防治,控制大面积虫害。1990年,虫害发生初期,采用烟雾剂成片熏杀,成效明显。
  三、封山护林民国时期,境内用订立公约,立禁山碑,鸣锣封山,扎草为标等办法,封山护林。1952年,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山。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在主要山旁和人行要道置护林牌125块,晓以封山育林的各种规定。1964年,县内封山55万亩。洲下桥公社2.3万亩,队队有禁山会,户户订护林公约,山山有看山员,不准提箩扫叶,砍伐树木、柴薪,连封3年,亩存松幼林300~1000株,长势喜人;林下灌木丛生,各户用柴自给。次年,县组织区、社、队干部进行参观,推广经验,县封山面积扩大到11万亩,掌禁更为严格。仙槎桥公社大井大队有山林1500亩,大队制有严厉的禁山规约,护林员王年守,热心护林,勤加巡逻,珍惜一柴一木,评为县劳动模范,全队山林日趋密茂。然各地为扩大耕地,多毁林开荒。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封山育林的布告,严禁毁林开荒。1982年10月,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封山育林若干问题的规定》,旋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依山林情况分别采取全封、轮封、半封的形式进行封禁,但少量山林仍有乱砍滥伐现象。1985年9月始,县内煤矿开征育林基金,按每吨煤征收0.1元,后改为0.3元,用于发展林业生产。1986年,县内山林由分户转为乡、村统一管理。乡(镇)村护林委员会普订禁山公约,专职看山员由500名增加为1160名,封山育林制度进一步健全。1990年,全县封山育林面积39.18万亩,其中全封面积28万亩,轮封面积11.18万亩
  第六章 畜牧
  第一节 家畜
  一、猪
  (一)饲养量 养猪为农户主要副业,素有“养猪肥田,杀猪过年”之说。《湖南省畜牧调查资料集》载:民国29年(1940),据邵阳县统计资料析,东乡境内出栏猪8.8万头,养猪户占农户57%,户平养猪0.93头。民国37年,灵官殿、甘棠角1509户农民,其中597户养猪,出栏猪608头,户均0.4头;其时,集镇槽坊、旅店户饲养量多于农户。1949年,境内农户养猪14.03万头,户均1.03头,其中出栏猪5.65万头,户均0.43头。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发动农户发展生猪生产,并在饲料、资金等方面,给养猪困难户以扶植。1953年,全县生猪饲养量20.86万头,其中出栏9.47万头,折肉4263吨,每头45公斤,比1949年增长48.7%。是年7月,县家畜配种站引进约克夏公猪1头,为本地母猪配种。1954年,春涝夏旱,粮食减产,饲料缺乏,饲养量减少。对此,中共邵东县委召开发展生猪生产的专门会议,提出国家扶植,部门支持,帮助农民户户养猪。1956年2月12日,县人民委员会印发《关于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农户饲养肉猪,每户增划饲料地1分(养母猪为1.5分)。粮食、银行、商业部门在饲料、资金等方面给以扶植。两年中,粮食部门安排生猪饲料粮(大米指标)1060吨,商业部门预付派购定金15.6万元,银行发放生猪贷款20万元。完成派购任务后的农户,允许自宰自食、上市出售,价格可上浮9.8%。1957年生猪饲养量29.4万头,户均1.76头(按乡村人口,下同),比1953年增加40.9%。
  1958年冬,社员私人养的猪,被收归集体公养,大办集体养猪场,管理粗放。尔后3年,粮食严重减产,精饲料缺乏,1961年仅养9.29万头,且瘦弱不堪。1962年开始,贯彻“公养私养并举,私养为主”的方针,划给饲料地,开放仔猪交易所,多养不多购。1964年,全县生猪饲养量31.4万头,其中私养占80%以上。1967年,农民家庭养猪受到限制,生猪发展缓慢,1969年,社队园艺场普遍兴建,坚持以短养长方式,强调发展集体养猪。1970~1975年,两次贯彻省革委在宁乡召开的养猪会议精神,对私人养猪的限制放宽。1978年,上调价格提高23%,猪粮比价趋向合理,私人养猪遂多。198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78.7万头,户均3.5头。
  1982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人民政府对专业养猪户在种源、资金、饲料等方面给予优惠。1983年10月,界岭公社界岭大队彭桂桥购买生产队原猪舍一栋(10间),专业养猪,在饲养场门边贴上对联:“专门养猪,莫道此事无出路;业在勤劳,自有明灯照前程”。饲养瘦肉型猪217头,出栏168头,纯收入3828元,被评为县级劳动模范。1985年,生猪取消派购,全县养猪专业户发展到514户,养猪12200头,出栏生猪9403头。是年,国家农牧渔业部定邵东县为全国瘦肉型猪生产基地,确定11个饲养基点,在资金、种猪、饲料等方面给予扶植,以基点带动周围乡村,二元、三元杂交瘦肉型猪迅速发展。199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85.6万头,当年出栏42.56万头,每头肉重61.5公斤。
  (二)品种改良 1952年前,境内生猪全为地方品种,嘴短、肚大、腿短、肥肉多。1953年7月,县内从新宁县农场购进大约克夏猪5头,腿长、肚小、好动、瘦肉多,由专区农场、县农场和家畜育种站饲养,利用约克夏公猪与本地母猪配种28胎生产杂交猪。1958年3月,县农校从湖南省畜牧研究所引进苏联大白猪6头,繁殖种猪100头,推广到集体养猪场。
  1965年后,从外地引进良种猪逐年增多,到1980年,先后10批,共引进约克夏、大长白、中长白391头,国营场所养282头,区食品站养73头,大队饲养场养36头,所繁殖的仔猪,多由本场饲养,少数供应给农户。是年,外贸出口猪增多,杂交猪收购价比本地猪高20%,杂交仔猪一时供不应求。1981年,县家畜育种站和杨桥、火厂坪、毛荷殿等公社兽医站,用约克夏、长白公猪精液,采用人工授精方式,与本地母猪配种,全年配种865胎,产仔7000多头,农户争购。1982年,县从屠宰税中拨款8.2万元,购长白、约克夏公猪14头,增添人工取精、授精设施,在县内新建人工授精配种站12个,全年配种6200胎,产仔猪3.67万头,占饲养总量5.07%,杂交猪推广到908个大队。1984年,引进丹麦公猪6头,人工授精点增加到27个,选用本地砂子岭猪、邵花猪为母本,发展二元、三元杂交猪,逐步形成地方良种杂交优势。1985年,全县有国外良种母猪1829头,地方良种母猪1306头,二元杂交良种母猪4587头,共占母猪总数30%。1990年,全县牲猪杂交改良品种占饲养总量一半以上。
  (三)疫病防治
  民国时期,养猪户一般采取放痧、扎耳、钻“羊子”(肿大淋巴结)等土法治疗猪病。猪疫流行,则束手无策。新中国建立后,牲猪疫病防治不断加强。1953年3月,十五区(黑田铺)设立县内第一个兽医联合诊所,成员11人。同年10月,县畜牧工作者协会成立,会员222人,各区成立分会,定期研讨牲畜疫病防治的有关问题。对生猪疫病,采用生物免疫注射为主,结合药物治疗。1953年5月,廉桥、团山、佘田桥、灵官殿等地,猪丹毒流行,死猪2733头,县组织人员及时扑疫。1956年,全县注射猪丹毒疫苗2.67万头次,猪瘟疫苗0.51万头次,猪肺疫苗0.76万头次,占饲养量21.8%。尔后多年,各地兽医人员实行分工包干,开展疫病检查,加强预防,发现疫病时集中治疗,控制蔓延。1960年,全县注射猪丹毒、猪肺疫、猪瘟、猪副伤寒疫苗24.7万头次,其中猪瘟疫苗注射13.12万头次,占饲养量57.8%。由于猪疫免疫密度不大,连续8年,区域生猪瘟仍不断发生。1970年1月,有19个公社试行生猪“三包”(防疫、去势、治疗)防疫合作制度,饲养户按猪交纳“三包”费,兽医站如期为“三包”生猪进行防疫治疗,疫病减少。1971年,水东江公社兽医站制剂室建成,两年生产药剂40多种,疗效96%。1974年,家畜“三包”防疫在全县推行,防疫费标准为:肉猪0.8元、母猪1.2元;饲养户交费后,因防治失误死的猪,由兽医站按规定赔款。1975~1986年,猪肺疫、猪瘟、猪丹毒疫苗防疫注射,年约100万头次左右。1987年,猪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直至1990年,猪病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二、牛
  有水牛、黄牛两种。民国时期,多为户养,有的多户共养。民国29年(1940),据廉桥、石株桥、简家陇、大禾塘、檀山铺等地调查,农民户均养牛0.31头。1949年,境内22%的农户养牛3.33万头。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放耕牛贷款,颁布保护耕牛的规定,饲养量逐年增多。1953年有存栏牛3.62万头,其中黄牛2.3万头,水牛1.32万头。1954年,金融部门发放耕牛无息贷款4万元,给农业社买牛。杨桥、佳木、社竹、庙塘4个乡建立民营配种站,选育良种,增强役力。同时,各农业社定期开展耕牛评比,对精细饲养耕牛的农户实行奖励。1956年,县组织各乡兽医人员,挑选体型高大、雄性强、无恶癖的67头公牛,在全县建立54个配种站。1957年存栏牛发展到4.25万头。“大跃进”期间,重用轻养,1961年,死牛7767头。1962年,耕牛固定到生产队,建立饲养、役用责任制,母牛产仔,集体与饲养户按价5∶5或7.5:2.5分成。1964年,推行母牛配种怀孕、产仔、满周岁“三报喜”和“三奖励”的制度,促进仔牛发展。1965年,全县耕牛增加到4.45万头。尔后多年,养、用制度打乱,耕牛逐年减少。1978年,耕牛改良站对917头耕牛采用冷冻精液人工配种成功,但耕牛存栏数量继续减少,至1982年仅2.94万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初期,役牛按水田面积承包到户,联户共养。随后作价变卖为私养。由于一般农户种田2~3亩,养牛种田不合算,加之耕作机械增加,多卖牛请人代耕。1983~1990年,全县存栏牛保持在2.6~2.7万头之间,比1977年减少30%多。
  三、羊
  双凤、九龙岭、斫〓等山区,饲养山羊。1952年,全县存栏羊6900头。1956年,羊皮价格提高,饲养户增加。1958年底,存栏羊发展到9523头。随着耕地的扩大,作物种植面积增多,山羊放牧条件受限制。少数社队甚至禁养山羊。1970年全县存栏羊降至3081头。尔后多年,继续减少,1977年仅1277头。1982年,羊肉价格提高,市场畅销,饲养量开始增多。1990年4月,县畜牧品种改良站从慈利县引进马头羊种53头,集中于大云山饲养,7个月产仔65头。年底,全县存栏羊4100头。
  四、马驴
  民国时期,境内少数富户养马,供乘骑用。马属西南种系,体型小,行动灵活。新中国建立后,从外地购进少数马、驴,供短途运输用。1979年,发展到805头。1980年,小型机动运输车增多,马、驴逐年减少。1990年,全县有马140头,驴13头。
  五、兔
  民国时期,境内部分农户养兔,皮肉兼用。兔重1~1.5公斤,产后即可配种,称“月月兔”。新中国成立后,兔种增多。1957年,县内饲养10.1万多只。1958年,县农校从外地引进安哥拉毛用兔和立克斯、麦紫兰皮用兔,因饲养管理不易,未全面推广。1978年,县外贸、农牧部门从江苏等地引进长毛兔种,供销部门聘农民技术员辅导饲养,养兔专业户发展甚快。1979年,檀山铺公社桎木大队张意吾,饲养4只长毛兔繁殖仔兔,至1981年,发展到1090只,两年产兔毛10.3公斤,兔毛仔兔出售收入1656元。1982年,县内专业养兔183户,养兔8000多只。全县养兔9.76万只,其中长毛兔8.97万只,产毛8.5吨。1983年后,兔毛滞销,价格骤降,饲养量急剧减少。1990年仅6700只。
  六、犬猫
  境内农民有养犬防盗、养猫捕鼠的习惯。民国时期,多数农户养犬一头、猫一只,山区猎户养犬1~2头。新中国成立后,森林逐渐减少,无野兽可狩。“大跃进”中,生活集体化,诛犬殆尽。1978年后,农户养犬者增多,因易传播狂犬病菌,政府明命禁养,但禁而不止。而灭鼠多采用药饵毒杀,猫亦随之被毒,数量急骤减少。1990年,个别农户和城镇居民亦养家犬及猫,供防盗、捕鼠和观赏用。
  第二节 家禽
  境内家禽,以鸡为主,遍及农户:鸭、鹅不多。饲养方式均为户外放养,让家禽自觅饲料,因而产量很低。1949年,存笼家禽39.85万羽,户均3羽。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饲养家禽的农户日益增加,同时,农业生产合作社也组织专人饲养鸭群,增加收入。1958年,县内鸡、鸭、鹅存笼98.85万羽,户均6羽。是年,县农校先后引进北京油鸡、澳洲黑鸡、北京鸭、狮子鹅等品种。冬,农村办公共食堂期间,社员养禽失去条件,存笼禽减少60%。1962年,发展家庭副业,家禽饲养量有所增加。但由于存在各种限制,1963~1979年期间的人均饲养量,只保持在1只左右。1979年,崇山铺公社祝胜大队开办孵房,孵雏禽20万羽。翌年,全县开办集体孵坊16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养鸡、养鸭专业户迅速发展。1986年,全县养鸡专业户517户,存笼鸡3.9万羽,产蛋155.3吨;养鸭专业户631户,存笼5.75万羽,产蛋652.5吨。专业户以科学的饲养管理方法,带动周围饲养户,饲养量增加,1990年全县家禽饲养总量586.5万羽,其中出笼289.2万羽,折肉2892吨,存笼297.3万羽。
  第三节 养蜂
  民国时期,魏家桥、界岭、汪塘、水东江、崇山铺等地少数农户养蜂,年产蜂蜜2吨左右。1957年,县农场从外地引进意大利蜂40箱,逐步繁殖。1959年,分水坳园艺场定为意大利蜂繁殖基地,向各地推广种源。1964年,全县意大利蜂发展到525箱,产蜂蜜10吨。“文化大革命”期间,饲养量减少。1975年,仅存302箱。1976年,崇山铺公社成立养蜂队,养蜂110箱,年产蜂蜜3吨。1980年,全县养蜂2091箱,产蜜53吨。1982年后,紫云英播种面积减少,蜜源短缺;原由大队放养的专业队,陆续改从经商办企业,养蜂量逐年减少。1990年,全县仅养蜂512箱,产蜜12吨。
  第七章 水产
  第一节 鱼苗繁育
  清乾隆二十年(1755),坝上张家(今檀山铺乡联营村)张上智,新开鱼池,从湘潭挑“鱼水”,经2~4月育成鱼苗,卖给农户饲养,盈利可佳。因而年年去挑,并向亲属传授育苗技术,使鱼池逐步增多。至光绪元年(1875),鱼池增加到108口,鱼苗除供本地外,还运销武冈、湘西等地。嗣后,培育技术逐步扩散。清末民初,发展到太平、中乡、仁风、万安等地,每年鱼汛(春分前后)前夕,数百人肩挑鱼盆,身带“盐蛋”(鱼食料),往湘潭、衡阳,采集鱼仔。1949年,檀山铺、流光岭、佘田桥、水东江、高桥、简家陇等18处,成为鱼苗集中培育地,年产苗在0.5亿尾左右。
  新中国成立初期,培育形式依旧。1958年,县商业、农业部门联合组成鱼苗调运办公室,用车船调运鱼苗,供应18个鱼苗基点队。3年中,调运鱼苗0.6~0.8亿尾。1959年6月,县农业水利局副局长刘宝成,赴广东学习家鱼人工孵化技术。回县后,在水东江公社鱼苗场进行试点,选捕200尾亲鱼集中饲养,翌年5月下旬,用人工催情授精方法,第一批鱼苗人工孵化成功。邵阳专署农业局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1963年8月,县鱼苗繁殖场建立,职工15人,建鱼池31只,面积41亩,湖南省水产局派驻工作组指导技术。是年,县鱼苗场孵化鲢鱼60万尾。嗣后相继孵化草鱼、鳙鱼。1967年,以县鱼苗繁殖场为基地,培训人工繁殖技术。1969年,上沙江、同乐坪水库和高桥公社霞光大队,檀山铺公社大塘大队家鱼人工繁殖,均获成功。随后,繁殖场地和鱼种不断增加。1977年,县内有家鱼人工繁殖场10处,繁殖草、鳙、鲢、银固等鱼苗1.14亿尾,其中草鱼占57%。全县鱼苗实现自给,结束了200多年来从湘潭、衡阳采运鱼苗的历史。
  1980年后,鱼苗人工繁殖,除国营、集体场所外,并向个体专业户发展。1990年,全县有人工繁殖场(点、户)42处,产卵池46口,环道孵化池168口,技术人员102人,孵化青、草、鲢、鳙、鲤10个品种,产鱼苗2.63亿尾;是年,全县有鱼种培育池1.44万个,面积2600亩,培育出草、鲢、鳙、鳊2500多万尾,其中16公分以上的鱼苗1700多万尾。
  第二节 池塘养鱼
  饲养品种主要为草、鲢、鳙、鳊、青、银鲴等。明崇祯十六年(1643),太平二都麦子坝(今崇山铺乡内)一户农民在宅前开凿一口池塘,水面5亩,深2米,既有肥、污水流入,又可引溪河活水调剂,投放草鱼为主,多种混养,勤放饲草,亩产鲜鱼50~60公斤,高于一般塘1倍至数倍。清咸丰年间(1851~1861),太平一都、太平二都农民用同样方式放养,池塘养鱼增多,鲜鱼销售邵阳、衡阳、永丰、黑田铺一带,鱼肥味鲜,称“太平鱼”。晚清、民国时期,“太平鱼”的放养经验扩展到佘田桥、仁风等地。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地方组织和人民政府发动农民充分利用池塘水面养鱼。1952年,县产鱼488吨,比1949年增长30%。1956年起,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投鱼种,按产量给放养户记工分,参予分配。1957年,全县鲜鱼产量1564吨,比1952年增长2.2倍。1962年,流光岭、佘田桥等重点产区,各生产队确定专人放养,按同等劳力记工分。1971年,全县塘鱼产量2176吨,其中流光岭、佘田桥区占60%以上。1973年,团山公社双河大队有鱼塘134口,水面68亩,实行定人、定塘、定成本、定产量、定报酬,超产奖励的办法,亩平产鱼205公斤,高的达800公斤,被多次评为省、地(市)养鱼先进单位。是年10月,省农业部门在县召开全省山塘养鱼现场会议,推广双河大队“五定一奖”的经验。嗣后,县内山塘养鱼及其放养形式和报酬多为“五定一奖”。1979年,全县鲜鱼产量3639吨。1980年,推广杨桥公社标产承包鱼塘的办法,水面利用率提高,管理精细,鱼病防治加强。是年,塘鱼产量达4888吨,居全省各县第四位。6月,省农业部门在县召开全省丘陵地区山塘养鱼现场会议。1982年,鱼塘以多种形式承包经营,养鱼专业户出现,饲料以饲草、家肥为主,配放磷肥、氮肥和配合饲料。1986年,全县山塘养鱼专业户达1500户。流光岭乡石山村养鱼专业户尹春轩,种植黑麦草、苏丹草1.5亩,年收饲草2万多公斤,养鱼水面4.9亩,产鱼2300公斤,亩均511公斤,纯收入5400元。团山乡双河村村民舒宜生有鱼池2.6亩,产鱼1038公斤。1988年,县畜牧水产局在佘田桥、杨桥、崇山铺、野鸡坪等8乡(镇),开展“万亩片成鱼高产试验”。草、青、鲤鱼搭配放养,在常规投料的基础上,每亩水面增施化肥90公斤,2000亩水面增投草鱼抗菌药饵,提高抗病能力,年底出塘,亩产鲜鱼316.4公斤,比常规饲养高产30%。1990年,全县池塘养鱼面积4.73万亩,产鲜鱼8850吨。
  第三节 水库养鱼
  1953年,黄金洞水库建成蓄水,投鱼放养。随着水库的不断兴建,放鱼面积增加,1965年,全县水库产鱼60吨。1970年,水库养鱼列为工程管理经费的来源之一。中型水库配备专业劳动力养鱼,购置相应设备,增投草、肥:改善管理,加强鱼病防治,产量日增。1986年,全县水库养鱼面积8000亩,产鱼146吨。1987年,光塘水库进行高产养鱼试验,种植苏丹草、黑麦草11亩,勤投放,加投猪牛粪、氮肥、磷肥等,每亩净产鲜鱼146公斤。1990年,全县水库养鱼面积1.19万亩,产鲜鱼302吨,亩平25.2公斤。
  第四节 稻田养鱼
  1956年,龙公桥乡农民黄德庄,在1.2亩稻田中,挖“十”字沟,投放粗子草鱼600尾,放养7个月,出鱼480尾,重45公斤。周围少数农民跟着放养。1965年,高桥公社霞光大队,稻田养鱼面积206亩,培育鱼种3万多尾。1976年,又利用春留的15亩晚稻秧田,在播种前每亩放鱼1~2万尾,放养30~50天,每亩收入100元。1977年,廉桥公社幸福大队有4个生产队,与县鱼种繁殖场联合,生产队出水田,鱼场出鱼苗,放养1月,收入五五分成。1980年,全县利用晚稻秧田5200亩,培育鱼苗3600万尾。随后,少量生产队开始在双季稻田养鱼。1983年,槎江公社九龙大队农民郑太平利用1.71亩双季稻田养鱼,稻鱼共生互利,粮、鱼增产,年内产鱼119公斤。县水产部门总结经验,印发稻田养鱼高产技术资料11.5万份,培训技术人员453人次。1985年,全县稻田养鱼1万亩以上。尔后,因干旱洪涝出现,加之鼠害严重,放养面积减少。1990年,全县稻田养鱼面积2600亩,产鱼299吨,亩产11,5公斤。
  第五节 鱼病防治
  境内鱼病主要有赤皮(松鳞)、烂腮、肠炎三种,多在八、九月发生。1956年,县农业局整理印发了《制止鱼病死亡的几个办法》,介绍单鱼“三病”症状的鉴别和用中草药防治办法。1958年7月,县畜牧水产学校开设鱼病防治课程,培训技术人员,开展鱼病防治。1970年,推广以化学药剂为主,结合使用中草药防治鱼病。1974年,学习广东顺德县鱼病防治法,就地取种,制造各种“人工疫菌苗”,投入使用后效果良好。1982年,共制“草鱼细菌性菌苗”30万毫升,在县内36个公社注射5公分以上的草鱼181.4万尾,免疫力85%。1984年,仙槎桥,杨桥等地使用稀土防治鱼病,病死率降低41%。1986年,县水产站调查605口养鱼池塘,发病的395口,为65%,减产92吨。1987年,县畜牧水产局和县农业局、省水产研究所协作,研制成功稀土合剂,用于防治草鱼细菌性赤皮肠炎、烂腮,比常规药物防治,疗效高14%以上,且提高鲜鱼增重率20%左右。是年,县鱼药厂建成后,用中草药多味与敌百虫、稀土配合,制成草鱼抗菌药饵,在高产试验区投饵,亩平减少鱼病损失14公斤。尔后,逐步在全县推广。1988年,全县暴发性鱼病发生,危害严重。1990年,“四病”发生面1万亩,县水产部门组织技术力量研究防治办法,全县鲜鱼产量比上年减产6%。
  第六节 捕捞
  民国时期,境内邵、蒸、测水两岸民众,多有下溪河捕捞鱼、虾的习惯。主要捕捞工具有钓竿、捞兜、虾扒、铲兜、手网、手罾、拜罾、拖网等。魏家桥有少量农户,以放养鸬鹚捕鱼为业。境内年捕捞量70~80吨。新中国成立初期,捕捞依旧。1963年,贯彻邵阳专署《关于严禁毒鱼、炸鱼、捕杀亲鱼,保护渔业资源》的布告,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毒鱼、炸鱼;每年春分至小满系鱼类产卵季节,禁用任何渔具捕捞亲鱼。1969年,全县捕捞量仅15吨。1982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捕捞者逐渐增多,为保护鱼类资源,县人民政府印发通告,禁止滥捕、乱捕、毒鱼、炸鱼,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处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后,县印发宣传学习资料1100份,广泛宣传。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渔业法规学习会,司法、农业、水产等部门参加学习,研究制订了渔政管理制度,但盗渔、滥捕现象仍常有发生。1990年,全县捕捞量仅25吨。
  第八章 农业机具
  第一节 耕作机具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耕作农具主要为犁、铁耙、木耙、锄头、耙头等。民国36年(1947),华中农业技术推广站(设宋家塘)试用美国产的“万国牌”中型轮式拖拉机翻耕旱土,因地面不平,丘块小,不利耕作,仅试耕一次停用。1955年,邵阳专署分配县双轮双铧犁3部,分别交檀山铺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等3个农业社使用。因牛力不胜负荷,无法使用。1956年又推广418部,均弃置或退货。同期,推广改良水田深耕犁,每个农业社分配购1~2部,亦因牛不胜负荷,停止推广与使用。1956年春,县农业局以一台国产丰收—27型轮式拖拉机和两台大型链式拖拉机对农村实行租耕,前者翻耕大丘水田速度快,颇受欢迎,后者调头时造成深坑,随即停止下田。同年冬,县农科所、周官桥公社合兴大队和大田公社大田大队,开始使用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翻耕水田,轻便灵活,耕作效率高。1977年,推广应用湘农—5型机滚船平整晚稻水田。1979年,中拖普及到公社,手扶拖拉机普及到大队,机耕面积29.3万亩,占水田翻耕面积60%。
  1981年后,田土承包到户,丘块变小,中型拖拉机耕作不便,停止下田,手扶拖拉机折价转售或承包到户经营,多用于短途运输,机耕面积减少到10万亩。
  1984年,湘—3A型水田耕种机和湖南—5型耕作小拖推广应用,轻巧灵便,适于小丘块作业,深受欢迎。两年中,推广耕作小拖628台,耕种机290台。1990年,全县机耕面积34.18万亩。
  第二节 提灌机具
  1949年前,境内提水农具主要为龙骨水车,其中有手车、踩车、坐车之分。邵水、蒸水、测水沿河两岸装有少量筒车提水。1957年,湾泥乡红模村、魏家桥乡翟家村与和平村,以煤气机为动力,配SK—S8型水泵提水。1958年,县内共安装煤气机动力抽水机10台。1958年6月,两市塘公社湖塘大队安装了县内第一台电动抽水机。同年,在邵水、蒸水两岸共安装电动抽水机7台,水轮泵两台。1959年,县农科所使用2105型柴油机带动水泵提灌。此后,煤气机逐渐淘汰。
  1978年5月,两市镇八一蔬菜场使用PY—30型喷灌机喷灌旱土,后在全县推广587台。1980年,因水源困难全部停用。1980年后,3~5马力内燃机,小功率电动机配套水泵,普遍推广使用。1990年,全县机械提灌能力达48万亩,实际提灌面积32.2万亩。
  第三节 植保机械
  1953年,开始使用工农—16型和552丙型人力喷雾器,防治农作物病虫。尔后,单管、压缩、背包式人力喷雾、喷粉器陆续发展。1966年防治面积达40万亩。1974年,开始应用工农—35型和东方红—18型动力喷雾机、诱杀虫蛾黑光灯(小功率紫外线灯)。1978年,动力喷雾机发展到22台,人力喷雾器20988部,喷粉器6669部,黑光灯3236套。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黑光灯因诱虫范围广,不能为一家一户所用,全部拆除;动力喷雾机也因不便于小面积作业而停用。人力喷雾(粉)器迅速发展,普及到户。1990年,全县有手摇(动)喷雾(粉)器13.65万部。
  第四节 收割机具
  1949年前,境内收割机具主要有禾镰、扮桶、谷箩、谷筛、晒簟、风车等。1959年,县内引进56型人力打稻机,两年内生产推广1.05万台,大部分因结构不合理、质量低劣而废弃。1961年,开始使用737型人力打稻机,受农民欢迎。1970年发展到6808台。1971年,火厂坪公社永兴大队开始使用动力脱粒机。1975年,在加固的737型打稻机上加装小功率内燃机或电动机带动机滚,脱粒效率高,劳动强度低,被广泛采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可一人操作的小型轻便人力打稻机应运而生。1986年后,全县人力打稻机、动力打稻机逐渐增多。1990年,全县有联合收割机1台,9千瓦。动力打稻机557台,1339千瓦,人力打稻机9.05万台。
  第五节 加工机具
  1959年前,农副产品加工,全为传统工具。1959年,各人民公社农具厂研制生产碾米机、切丝机、切片机、揉茶机、多刀式切草机、红薯磨粉机等,多因质量低劣而报废。1962年,开始使用动力黄谷碾米机加工大米。1966年,公社、大队兴办的小动力或水力碾米加工坊,陆续增多。碾米、磨粉、轧花、压面,使用机具。1975年,全县共有碾米加工、油榨坊、茶厂等农副产品加工厂698个,拥有柴油机2022台、碾米机1229台、压面机514台、轧花机498台、揉茶机140台、榨油机70台。1976年,全县兴办红碎茶厂21个,以生产红茶为主,兼产红条茶、绿茶等。拥有50型、60型、70型揉茶机51台、百页式自动烘干机18台、手拉烘干机30台。1982年,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开始转个体经营。1987年,集体加工企业由1979年的256个降到157个,而碾米机、压面机等加工机械却由2695台增至5381台。1990年,全县拥有碾米机、磨粉机、揉茶机等农副产品加工机械5174台,半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具137台。
  第六节 运输机具
  民国时期,境内农村运输主要由人力肩挑,有少量手推独轮车,多为石工搬运石头。新中国成立后,农用运输机具,品种数量俱增。1956年,公路沿线农副产品短距离运输,多用木质胶轮板车。1965年,农业局1台丰收—27型轮式拖拉机,投入耕作,农闲从事运输。1970年后,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具迅速增加。1979年,全县拥有中型拖拉机140台,3242千瓦;手扶拖拉机1056台,7829千瓦;农用汽车131辆,1万千瓦;手拖胶轮车2323部。1982年后,农村运输机具,打破乡(镇)村集体经营的局限,集体、联户、个体一齐发展。1990年,全县有农用汽车1492台,64317千瓦,其中农用小四轮车772台,12971千瓦,机动运输船10艘,102千瓦,机动板车1部,3千瓦,胶轮板车728部,胶轮手推车270部,田间短途运输,仍多用肩挑。
  第七节 农机管理
  1957年冬,县举办第一期农机培训班,培训煤气机手30人。1960年2月,县农业机械局建立,配备专人负责农机调配、研究和技术培训等。随后,各区建立农机管理站。1984年4月,县农机监理站成立,区、镇、乡配备安全员,承担拖拉机和农用小四轮汽车的监理、年检年审、机手考核发证、安全教育和发生事故的处理。1986年后,39个乡、镇设农机管理服务站,逐步形成农机管理、监理、维修、供应、科研、技术培训“六合一”的管理体制。1990年,全县100台拖拉机事故的人员死亡率由1983年的0.66%下降到0.14%。
  第九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生产责任制
  一、定额计酬
  1954年,各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劳动力统一安排,收益统一分配。农民劳动,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和性别年龄等情况,评定底分,出工按底分记工,有的采用包工制,分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和长年包工三种形式,作业完成后,按定额记工,劳动量与报酬结合,生产积极性高涨。1955年,全县502个初级农业社,有337个采用小段包工,85个实行季节性包工,常年包工的29个。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报酬,生产资料折价归公,仍以定额计酬为主,定额标准高低繁简不一。杨桥乡东方红高级社,仅犁田、耙田一次,订了30多个定额标准,记工员记工要翻本本,农民反映,出一天工,得一本“麻纱帐”,三天难算清,实行半年,逐步改进。人民公社初期,取消工分制,实行所谓“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的制度,实行几个月,将高级社的积累耗光。随后,其制度被废弃。1962年,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定额计酬制度恢复。1969年,个别大队推广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政治评分”经验,劳动工分自报公议,一月一记,因超越劳动者觉悟水平,半年后废止。以后,多数队按劳动底分记工,适合包工的项目,按定额计酬,有的队农忙包工,农闲调工,“出门要喊工,生产一窝蜂,收工打冲锋”的现象到处出现。1979年11月,大田公社软塘大队软塘生产队42个劳动力挖干田,两天中仅挖0.6亩,记工820分,工效之低惊人。各地均有类似情况。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记工制度消失。
  二、联产计酬
  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包成本、包工、包产量、超产奖励),便于分散管理的项目,放鱼塘、养猪、工副业生产,按产量(收入)记工,减产受罚,劳动报酬随劳动成果而变,有利于发展生产。1957年,周官桥杨塘高级社养猪实行“一家班”,每头猪由合作社给饲料粮35公斤,饲养户向集体交一头65公斤的生猪,计工700分。18户养猪户,年终结算,16户超产增收,2户减产受罚,农民说,实行这种办法,奖勤罚了懒,人人满意。第二年,集体养猪发展到56头。人民公社期间,对于养猪、养鱼等仍沿用联产计酬形式,增产效果甚好。1980年,部分生产队对稻田实行联产到劳,或分作业联产计酬,工副业按净收入计酬。杨桥公社东风大队按净产值计酬,调动了群众积极性。是年6月,娄底地区在此召开了各县县委副书记参加的现场会,推广其经验。随后,县内各生产队均实行2~3个项目的联产计酬责任制。
  三、家庭联产承包
  1961年冬,县内有7000多个生产队将土质较差的旱土、边远荒土和田埂瓜堆,下放到户种植。1962年,全县小麦总产比上年增6%,但与水田生产争肥料、争劳动力。1964年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经营。1981年秋,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座谈会《纪要》精神后,全县有11710个生产队,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保证上交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经营自主,利益直接”的责任制形式,农民拥护,生产积极性高涨。但由于时间仑促,承包过于粗糙,有的将保管室、大型农具拆散变卖平分,土地分割零星,部分果木场平分到户,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1984年秋,中共邵东县委、县人民政府总结前届承包中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经群众讨论,进行完善,茶果园、鱼塘等宜专业承包的项目实行专业承包。并规定了地力保护制度。承包土地不准买卖、出租,不准荒芜,全面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时间延长到15年,使承包人进一步明确了承包责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工、商、运、建、副等经营。1990年,县组织工作组在檀山铺乡荣富村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8月20日,县召开各村中共支部书记会议,全面进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情况下,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对积累工的使用和安排纳入承包范围。联产承包到户后,生产者的短期行为有所好转,但需联合举办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上工难,水利纠纷仍多。
  第二节 收益分配 1954年前,农业收益分配,由农户自理。1954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个人所得部分,实行“以劳为主、兼顾土地报酬”的分配原则,50~60%按劳动工分分配,40~50%按入社的土地分配:生产的粮食,完成征购任务,留足种子、饲料后,一般按地四劳六或对半分。高级社土地报酬被取消,经营收益,除上交国家和集体提留外,全部按劳动工分分;粮食分配,按人口大小分等定量,超产粮食按劳动工分分配。人民公社初期,上述分配办法被取消,公社统一核算,个人劳动报酬按劳力等级定量分配。1961年冬,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自产粮分基本口粮、劳动粮和肥料粮,人多劳少的四属户(现役军人、干部、教师、工人家属)拿钱买粮,困难户和五保户享受照顾。劳动报酬仍坚持按工分分配不变,延续到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上交国家和集体提留任务,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者交纳,其余全归自己所有。农民叫这种办法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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