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晚婚 晚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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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0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晚婚 晚育
分类号: R169.1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71年-1990年湖南省邵东县境内晚婚晚育情况。
关键词: 晚婚 晚育 邵东县

内容

1971年开始,男女青年的结婚年龄适当推迟,国家职工首先推行。1974年9月14日全县出席邵阳地区计划生育经验交流会的全体代表,向全县男女青年发出实行晚婚的倡议书。是年有5.56万人制订了晚婚规划。1975年,全县男青年结婚2700人,年满25岁有2295人,晚婚率85%,女青年年满23岁1750人,晚婚率75%,未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实行经济处罚。1982年4月,中共邵东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对国家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8天,独生子女母亲分娩后,增加产假30天,实行晚婚的还适当增加产假时间。假期中不影响全年评奖。农村青年晚婚晚育,各乡、村规定了奖励措施,但落实不够,晚婚率下降。1990年全县女性23岁以上的初婚人数为1657人,占当年初婚人数的15%。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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