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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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东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0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构成
分类号: C921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节介绍了湖南省邵东县建县前后邵东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关键词: 人口 性别 邵东县

内容

民国21年(1932),境内总人口中,男性29.06万人,占总人口的54.9%;女性23.74万人,占45.1%。性别比例(以女性为100对男性的比例)为121.2。女性比例低于男性的主要原因是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作怪,女性人口在婴幼阶段因抛弃或者养育不良而死亡率高于男性;在成年阶段因受歧视、虐待而过早丧生者亦多。1949年,境内总人口中,男性占51%:女性占49%,性别比例为104.1。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妇女社会地位提高,婴幼儿受到法律保护,重男轻女的偏见逐步得以纠正,性别比例发生变化。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中,男性32.14万人,占50.6%;女性31.31万人,占49.4%,性别比例为102.6,其中0~32岁人口中,男性23.23万人,占51.8%,女性21.6万人,占48.2%,性别比例为107.5;33~64岁人中,男性3.63万人,占49.5%,女性3.7万人,占50.5%,性别比例为98.5。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中,男性占51.36%,女性占48.64%,性别比例为105.8。其中,0~32岁人口中,男性占53.7%,女性占46.3%,性别比例为111.4。33~64岁,男性占49.4%,女性占50.6%,性别比例为97.8。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男性占总人口51.38%,女性占48.62%,性别比例为105.8。其中0~32岁,男性占51.4%,女性占48.6%,性别比例为105.7。33~64岁,男性占52.8%,女性占47.2%,性别比例为112。出生婴儿中,男性占51.2%,女性48.8%,性别比例为104.9。死亡人口中,男性占51.53%,女性占48.47%,性别比例为106.3。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男性占总人口的51.5%,女性占48.5%,性别比例为106。0~32岁,男性占51.4%,女性占48.6%,性别比例为105;当年出生婴儿男性占55.7%,女性占44.3%,性别比例125。死亡人口中,男性占51.2%,女性占48.8%,性别比例为104.9。

知识出处

邵东县志

《邵东县志》

出版者:中国城市出版社

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传、附录组成,辅以图表,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三人称、国家标准简化字记述,实事求是地记述邵东县现行行政区划内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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