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郴县郴州镇恢复郴州市建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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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631
事件名称: 197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郴县郴州镇恢复郴州市建制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48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12月30日
结束时间: 1978年2月13日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197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郴县郴州镇恢复郴州市建制。随后,中共郴县郴州镇委员会改为中共郴州市委员会,并于翌年2月13日启用新的印鉴。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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