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株洲市政府出台爱卫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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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唯一号: 180532020210003660
事件名称: 2008年4月2日,株洲市政府出台爱卫管理办法
文件路径: 1805/01/object/PDF/1805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56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4月2日
发生地点: 株洲市

事件描述

2008年4月2日,株洲市政府出台《株洲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确定每年4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月。办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实际制定的。《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健康教育、卫生创建、除“四害”和农村改厕等专项经费。

知识出处

株洲年鉴 2009

《株洲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记载株洲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突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共设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政法、工业等30多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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